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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苔丝 作者:托马斯·哈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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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粒芬是开设在整体上呈狭长形状、住家零落的马勒特村这一头的唯一一家酒店,持有只许外卖不准堂饮的执照,不能让顾客在店里喝酒,否则便是违法,因此,这酒店公开招待客人的地方,严格地局限于一个用铁丝将一块大约两码长、六英寸宽的木板悬吊在庭院围篱外边而形成的壁架那样的东西。口渴的陌生人买了酒便站在路旁喝,完了把残剩在杯里的往多灰尘的地上倒去,弄出波利尼西亚[中太平洋的岛群,主要包括夏威夷群岛、萨摩亚群岛、汤加群岛和社会群岛等。]似的图案,随后把酒杯放在这块木板上。他们希望在酒店里面能有供他们休息的座位。 过路的陌生客人们这样想,村子里的主顾们也有这样想的,于是有志者事竟成。 这天晚上,十一二个来寻找乐趣的人聚集在楼上一间不小的卧室里,卧室的窗户用老板娘露粒芬新近废弃不用的一块大羊毛披巾遮得严严实实。他们都是马勒特村这一头的老住户,也是酒店的常客。因为获准外卖兼堂饮的滴滴纯酒店在这个住家零落的村子的那一头,距离较远,所以住在村子这一头的人要去喝酒实际上很不方便。此外,还有一个比这一点更要严重得多的问题,那就是酒的质量。对于后一个问题的考虑,使一个多数人所共有的意见得到进一步的肯定:宁可与露粒芬在房顶的角上一起喝酒,不在宽阔的房屋与那一位老板共饮。[参见《圣经·旧约·箴言》第21章第9节:“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 屋里放着一张有四根细长帷柱的床,它的三面为几个人提供了坐的地方;另有两个人高高地坐在五斗柜上;一只栎木雕花的小柜子上坐着一个人;脸盆架上坐着两个;还有一个人坐在小板凳上;这样,不管怎么说,每个人都有一个舒服的座位。此刻他们正兴高采烈,快活得连灵魂也已飞出体外,仿佛整个屋子都跟着他们一块儿喜气洋洋。在这个过程中,这间屋子和屋里的家具变得越来越富丽堂皇;遮着窗户的那条披巾显得如织锦挂毯那样华贵,衣柜上的黄铜拉手就好像黄金门环一样,而床上那四根雕花帷柱则跟所罗门庙宇里的华丽柱子差不多属于同一品级了。 先前德比太太离开苔丝后匆匆来到这里,打开前门,穿过楼下那间漆黑一片的房间,接着把楼梯门打开(看样子她对那门闩非常熟悉),然后慢慢地沿着弯弯曲曲的楼梯拾级而上。她的脸刚刚显露在楼梯口的灯光下,聚在楼上卧室里的这些人就一起把目光向她投来。 “——这几个是我的要好朋友,这回我请客,请他们一起来参加联欢游行,”老板娘听见脚步声,一边注视着楼梯口一边大声说道,简直像小孩背诵教义问答那样流利。“哟,是你呀,德比太太。我的老天爷!你真吓了我一大跳!我还以为是政府派来的哪个当官的家伙呢。” 屋子里其他的人都看着德比太太并点头对她表示欢迎,这以后她便转身走到丈夫身旁。约翰·德比此时正坐在那儿心不在焉地轻轻哼着:“不管是哪儿的人,我都可以比得上他!在格林山下的金斯庇,有我家的大墓穴,胜过韦塞克斯任何哪一家!” “我有话对你说!我们家祖宗那么了不起,让我想到一个主意——刮刮叫的一个主意!”快活的妻子对他低声耳语。“喂,约翰,你没看见我来了?”德比太太用胳膊肘轻轻推他,然而他却视而不见地面对着妻子,似乎妻子是块窗玻璃,而嘴里继续哼着小调。 “嘘!别唱得这么响,我的先生,”老板娘说,“要是有个在政府里做事的人打这儿走过,我的营业执照就要被收去了。” “我想,他大概把我们家的事告诉你们了吧?”德比太太说。 “是的,说了一点儿。依你看,这么一来你们是不是可以得到一些钱呢?” “啊,这可是一个秘密,”琼·德比显得很有头脑地说。“不管怎么说,跟坐马车的人是亲戚总是好的,哪怕轮不到你坐上去。”说完这句,她压低嗓门重又跟丈夫耳语:“听说了你带回家来的消息以后我就一直在想,在特兰特里奇住着一个非常有钱的太太,就在那猎场边上,她姓德伯。” “唉——你说什么?”约翰爵士问。 德比太太把刚才说的重复了一遍。“那位太太一定是我们的亲戚,”她接着又说。“我的主意就是让苔丝去认这位亲戚。” “是有一个姓德伯的太太,你这一提我也想起来了,”德比说。“特林厄姆牧师没有想到这个人。不过跟我们比起来她算不上什么。从诺曼王那时候算起,到现在已经是很久很久了,她家只是在我们之后的一个支派,肯定不会错。” 他们夫妇二人如此全神贯注地讨论这个问题,因此都没有注意到小亚伯拉罕已经悄悄溜进屋里,在等待机会请他们回家去。 “她很有钱,一定会好好照顾苔丝的,”德比太太接着说。“那样就好了。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一个家族的两个支派的人就不能有来往。” “对,我们都去认亲戚去!”亚伯拉罕从床沿底下钻出来高兴地说。“苔丝到她家去跟她一块儿住的时候,我们就都去看她;我们要坐她的马车,还可以穿黑色的礼服了!” “这孩子,你怎么到这儿来啦?你胡说些什么!去,到楼梯那儿去玩,等爸爸妈妈把话讲完!……嗯,苔丝应该去见见我们家这个亲戚。她一定会讨这位太太喜欢的,苔丝一定会的;而且这样一来以后很可能会有某个出身高贵的人娶她做妻子。反正我知道。” “你怎么会知道的?” “我查过《算命全书》给她算了命,那书里硬是说她将来要嫁贵人!……你还没见到她今天有多漂亮哟;那皮肤就跟公爵夫人的一样柔嫩。” “那孩子自己想不想去呢?” “我还没有问过她。她还不知道我们有这么一位亲戚呢。不过,因为有了这个亲戚她就一定能嫁个好人家,所以她不会说不去的。” “苔丝脾气很怪的。” “不过她总算是个听话的孩子。让我来跟她说吧。” 尽管两人是悄悄地说着体己话,他们周围的这些人也还完全能够明白它的意义,猜得出德比夫妇此刻在商量的是不同寻常的重要事情,也猜到,美好的前途在等待着他们那漂亮的大女儿苔丝。 “今天我看见苔丝和那些女孩子一起排着队在教区各处走的时候,我对自己说,‘苔丝那漂亮姑娘真有意思,’”一个上了年纪的酒鬼低声说。“不过琼·德比一定要当心,不要让那孩子把已经开始发芽的谷粒撒到地里。”这是当地的一句俗语,有特别的含义[“把已经开始发芽的谷粒撒到地里”是“使自己怀孕”的意思。],他说完之后没人搭腔。 后来屋里的人一起谈论其他各种事情。不一会儿,又听见有人穿过楼下那间屋子的脚步声。 “——这几个是我的要好朋友,这回我请客,请他们一起来参加联欢游行。”老板娘赶紧重复这句用来应付不速之客的现成话,接着她就认出了人:原来是苔丝来了。 屋子里酒气弥漫。对于脸上已有皱纹的中年人来说,这种气氛还不算不合适,但是苔丝那年轻姑娘的容貌在这儿就显得特别格格不入了,这一点甚至她母亲也看得出来,因此,苔丝乌黑的眼珠里还没有闪现出责备的目光,她的父母亲已经从坐位上站起身来,匆匆把杯里的酒喝干,随着她下楼去。露粒芬太太在他们身后提醒说: “请你们小点儿声,做做好事,亲爱的,不然的话我会丢了营业执照的,还会被传了去,不知有别的什么事情落到头上呢。祝你们晚安!” 苔丝架着她父亲一只胳膊,她母亲架着另一只,两人搀扶着约翰·德比往家里走。实际上他刚才喝得很少;一个惯于喝烈酒的人在星期天下午喝过酒之后去教堂做礼拜,依然可以行动自如地转身向东、面对圣坛屈膝下跪,一点儿也不趔趄;德比刚才所喝的,还不到这种酒徒去教堂之前所喝酒量的四分之一。可是约翰爵士体质虚弱,所以此类小罪恶就已经使他支持不住了。从酒店里出来被风一吹,他的脚步就不稳了,身体东摇西摆,弄得他们三个人一会儿好像是去伦敦方向,一会儿又像是去巴思方向。这种情形常常发生在夜间同归的一家人身上,令人看了觉得可笑,同时它也跟大多数看起来可笑的事情一样,毕竟并非那么可笑。两个女人英勇地尽她们最大的努力不使德比、亚伯拉罕以及她们自己现出这种无法控制的趔趄和一溜歪斜——这种由德比造成的滑稽样子;他们于是一步一步地走近自己的家,那位家长在到了门口的时候突然又高声唱起那个调子,仿佛他眼下的住处如此窄小,他在让目光落到屋子上的时候得为他的灵魂壮胆—— “我们家——在金斯庇——有一座——大坟地!” “嘘——别这么傻乎乎的,杰基[杰基是妻子对他的昵称。],”他妻子说。“从前有名望有地位的人家多着呢,不是只有你们一家。你看安克特尔家、霍西家,还有特林厄姆家,都和你们家一样败落了,不过先前你们家比他们都要阔,这倒是真的。感谢上帝,我娘家从来没有阔过,我也就不必为家道败落而感到丢脸了!” “别说得这么肯定。瞧你那德行我就相信你娘家以前一定有人当过国王和王后,你比我们哪一个都要更加丢脸呢。” 苔丝觉得现在这时候有一件事情要比自家祖先从前阔不阔这个问题重要得多,于是改变话题说: “我想爸爸恐怕明天不能这么早带着蜂箱赶路了。” “我?过一两个钟点我就没事了,”德比说。
全家人都上了床的时候,已经过十一点钟。倘若要在星期六集市开始之前把蜂箱送达卡斯特桥的零售商,那么,最迟在半夜两点非上路不可,因为整个路程有二三十英里,并且很不好走,而他家的车马又是最差劲的。一点半的时候,德比太太来到苔丝和弟弟妹妹们一起睡觉的那间大屋子。 “那可怜的人去不了啦,”她对大女儿说。苔丝那双大眼睛在母亲的手刚刚碰到房门的时候就睁开了。 苔丝在床上坐起身来,迷迷糊糊的,又像是在做梦,又像是在和母亲商量事情。 “可是总得有人去呀,”她回答说。“眼下这时候卖蜂已经晚了。再过些时候今年的蜜蜂分群很快就会停止,要是我们拖到下个星期的集市日再送去就不会有人要买,这些蜜蜂就断送在我们自己手里了。” 德比太太看来对付不了这种紧急情况。“也许有哪个年轻小伙子愿意去?昨天那些小伙子那么喜欢跟你跳舞,能不能在他们当中找一个?”她立刻建议说。 “哦,不行,我说什么也不能这么做!”苔丝带着强烈的自尊坚决地说。“那样人人都会知道是什么原因,这真是太丢人了!我想,要是亚伯拉罕能跟我做伴的话,我可以去。” 她母亲最后同意她这个办法。于是她们叫醒了在屋子的一角睡得正酣的亚伯拉罕并叫他穿上衣服,小家伙的魂还在另一个世界呢。与此同时苔丝也匆忙穿好衣服。姐弟两人点起提灯到马厩去。蜂箱已经装上了那辆摇摇晃晃的小运货马车,苔丝把马儿“王子”牵了出来;这匹马也是摇摇晃晃的,只是摇晃得比那辆车稍微好那么一点点。 这可怜的畜生困惑地看看四周的夜色,然后望望提灯,又瞧瞧那姐弟二人,似乎它怎么也不能相信在这个一切生物都应该待在家里休息的时刻它却要出来劳动。苔丝和亚伯拉罕把不少蜡烛头放进提灯,把灯挂在马车右边,赶着马朝前走。开始走的是上坡路,他们在马的身旁步行,以免这匹衰弱的马儿负担过重。为了尽量让自己情绪好一些,他们用提灯照明,一边吃着黄油面包,一边聊天,假想此刻已是早晨,其实离天明还早着呢。亚伯拉罕现在比较清醒了(刚才他一直是精神恍惚地在向前挪动脚步),开始谈论各种黑暗的物体以天空为背景而形成的奇怪形状,说这棵树看起来像从穴里跳出来的发怒的老虎,那棵树像一个巨人的脑袋。 过了小镇斯托卡斯尔——在厚厚的褐色茅草屋顶下镇上的人们正在酣睡——他们到了地势较高之处。在他们的左边,那地势更高的地方,就是巴尔贝洛,也叫比尔贝洛,差不多是南韦塞克斯最高的地方。它高高耸立着,四面围有土壕。从这儿再往前去的那条长长的路有一段相当平坦。他们上了车,坐在车的前部,亚伯拉罕陷入沉思。 一阵沉默之后,他想跟姐姐说话,便叫了一声:“苔丝!” “什么?亚伯拉罕。” “我们成了有身份的人,你不觉得高兴吗?” “不怎么特别地高兴。” “可是你就要嫁给一个出身高贵的人了,你应该高兴啊。” “什么?”苔丝抬起头问。 “我们那个了不起的亲戚会帮助你,让你嫁给一个出身高贵的人。” “我?我们那个了不起的亲戚?我们没有这样的亲戚。你怎么会这样想的?” “我到露粒芬酒店去找爸爸的时候在那儿听见他们说到这件事情。在特兰特里奇住着一位有钱的太太,跟我们是亲戚,妈妈说,要是你去这位太太家里跟她攀上了亲戚,她就会帮你嫁一个出身高贵的人。” 他的姐姐一下子呆住了,也不说话,陷入了沉思冥想。亚伯拉罕继续说下去;他只图说得痛快,并不指望姐姐认真地听,因此苔丝的心不在焉对他毫无影响。他背靠蜂箱,仰望着天上的星星唠唠叨叨。那些星星在上面黑魆魆的一片空虚里跳动,远离这两个渺小的生命,显得那么安详。亚伯拉罕问,闪烁的星星距离他们有多远,上帝是不是就在它们的后面。不过他稚气的唠叨时不时地要回到甚至比奇异的上帝创世更强劲地作用于他的想象力的这件事情上来。要是苔丝嫁了一个出身高贵的人,她就富了,到那时她会不会有足够的钱买一架好大好大的望远镜,能让她看了会觉得星星就像奈脱柯匋这么近? 这件事情看来已经塞满家里每个人的脑袋;此刻再次说到这个话题,苔丝觉得很不耐烦。 “别再提这个话了!”她嚷道。 “你说过每一颗星星都是一个世界,是不是,苔丝?” “是的。” “都跟我们的世界一样吗?”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这样的。有时候它们好像跟我们家那棵斯塔巴德苹果[一种早熟的尖头苹果。]树上的苹果一样,大多数是好的,润泽可爱,有几个染上了病。” “我们住的这一个,是润泽可爱的,还是有病的?” “是有病的。” “有那么许多完好的世界,我们却没能生活在一个完好的世界上,运气真坏!” “不错。” “真是这样吗,苔丝?”姐姐的话使亚伯拉罕感到十分新奇,他把这稀奇的说法重又思考一遍后掉过头来面对姐姐问道。“要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完好的世界上,那会怎么样呢?” “嗯,那么爸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咳嗽,不会像现在这样走路不灵便,也不会喝得这么醉醺醺的连赶集也去不了;妈妈呢,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一天到晚地洗衣服,永远也洗不完。” “那么你也会生下来就是一个阔小姐,用不着等到嫁了上等人以后才变得有钱,对不对?” “哦,亚比,不要——不要再说那个啦!” 亚伯拉罕独自遐想了一会儿,很快便觉得昏昏欲睡。苔丝并不善于驾车,不过她认为自己可以暂时地单独对付一阵子,所以关照亚伯拉罕说如果想睡就睡一会儿。她在蜂箱前替弟弟弄了一个如鸟窝似的位置,以免他睡着以后摔下去,然后接过缰绳,像先前一样赶着马儿慢慢地向前走。 “王子”只需主人稍加注意就够了,因为除了拉车它没有气力去做任何多余的动作。现在身旁的亚伯拉罕已不再跟她说话让她分神,苔丝于是背靠蜂箱比先前更深地陷入了沉思冥想。经过她身旁向后而去的一棵棵无言的树和一道道无言的树篱成了现实世界之外的奇异景象中的物体,间或传入耳中的呼呼风声则成了某个巨大灵魂悲伤的叹息,这灵魂和宇宙同样大,和历史同年龄。 她细细地想起自己这一生所遇到的种种事情,仿佛看见了父亲那虚浮的自高自大,看见了母亲设想的那个出身高贵的求婚者正等待着自己,又看见这求婚者在对她作怪相,在嘲笑她苔丝的贫穷,还仿佛看见了自己的祖先——那些包着裹尸布的武士。每件事情、每个人物都变得越来越怪诞不经,她不再知道时间是怎么过去的。马车猛地一颠,坐着的苔丝顿时惊醒,原来她也睡着了。 他们现在离开她先前进入梦乡时所在的地点已有很长一段路,马车已经停住了。从前面传来一声空洞的呻吟,跟她以前所听见过的任何声音都不同,接着有人喊道:“嘿!喂!” 她车上挂着的提灯已经熄灭,却另有一盏正在前方对她照着,比她自己那一盏要亮得多。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马具跟一个挡在路当中的东西缠在了一起。 惊慌的苔丝跳下车来,看清了可怕的事实。刚才的呻吟原来是她父亲那匹可怜的马儿“王子”发出来的。一辆早班邮车——照例如箭一般在路上飞驰,两个车轮却并不弄出什么声音——撞上了她这辆提灯已经熄灭、慢吞吞向前走着的马车。邮车带尖角的辕似利剑刺入不幸的“王子”的前胸,血从伤口急速地向外涌出,带着嘶嘶声落到地上。 绝望中苔丝跳上前去伸出一只手捂马的伤口,结果只是弄得自己浑身上下包括脸上都被猩红的血溅得一塌糊涂。于是她束手无策地站在一边望着。“王子”也尽量坚持着,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直到它一下子瘫倒在地上。 这时候赶邮车的人已经来到苔丝的马车旁边,动手把挽具卸下,并且把“王子”那尚有体温的尸体拖到路边的沟里。马儿已经死了;赶邮车的人认为眼下不再有什么事情需要立刻处理,便回到他自己的马那儿去,他的马没有受伤。 “你不该走在这一边的,”他说。“现在我得接着赶路,把这些邮袋送掉,所以你呢,最好是等在这儿,看着你的车。我会尽快叫人来帮你的。天就要亮了,你不用害怕。” 说完他上了车,急速离去。苔丝站在那儿等着。眼前的景物渐渐呈现灰白色,鸟儿在树篱上抖抖身子,站立起来,叽叽喳喳地叫。道路完全现出了它白色的面目,苔丝也现出了她的面色,看上去比路更苍白。她面前那一大摊血已经凝结,现出好几种颜色,被太阳一照,更闪射出许许多多不同的颜色。僵硬的“王子”在马车旁静静地躺着,眼睛没有完全闭上;它胸前的伤口看上去似乎不够大,简直好像不足以让那些使它有生命和活力的东西从体内统统流光。 “这都是我惹的祸——都是我!”这姑娘望着眼前悲惨的景象大声喊道。“我什么理由都没有——一点也没有!爸爸妈妈往后靠什么过日子啊?亚比,亚比!”她一边叫一边摇亚伯拉罕,这孩子在惨祸发生的时候始终酣睡着。“我们的车没法向前走了——‘王子’死啦!” 在亚伯拉罕明白了全部事情的时候,他那稚嫩的脸上立刻平添了五十年的皱纹。 “唉,昨天我还跳舞还笑呢!”苔丝继续埋怨自己。“想想吧,我是这样一个大笨蛋!” “这是因为我们在一个有病的世界上过日子,不是在一个完好的世界上,对不对,苔丝?”亚伯拉罕一边流泪一边咕哝。 姐弟两人默默地等了好久,就像要永远等下去似的。终于,他们听见一个声音,还看见一个正向着他们越走越近的东西,这就证明那个赶邮车的是个好人,没有撒谎。一个农夫的帮工,来自斯托卡斯尔附近,牵着一匹健壮的小马正向他们走来。这匹马被套上了原先由“王子”拉的车,拉着那些蜂箱往卡斯特桥的方向走去。 这一天晚上,卸掉了蜂箱的空车重新回到出事地点。从早晨起“王子”的尸体就一直在那条沟里。路当中的那一大摊血尽管被来往的车轮碾过,残留的血迹仍然可以看得出来。失去了生命的“王子”的躯壳被抬上了原本由它拉的车,四脚朝天,蹄铁在夕阳中闪射光芒,就这样它顺着那八九英里的原路回到了马勒特村。 苔丝在早些时候已经先回到了家。应该如何把这不幸的消息告诉爸爸妈妈?她实在想不出好的办法。然而,从父母亲的脸上她看出他们已经知道了这一损失;这当然解决了她无法开口的难题,不过却并没有减轻她沉重的内疚心情,她继续责备自己的疏忽大意。 但是,德比夫妇对生活抱的是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因此,这一场灾祸对于他们也就不如对于一个努力奋进的家庭显得那么可怕,尽管在实际上这样的损失对他们来说等于是倾家荡产,而要是发生在别的人家只不过造成一点儿不方便而已。倘若他们两人有一种为女儿的幸福要奋发图强的精神,他们就会面红耳赤地怒斥她如此掉以轻心以致造成重大损失,但是现在他们的脸上却丝毫不见这样的表情。没有谁对苔丝的责备比她的自责更严厉。 因为“王子”衰老枯瘦,所以屠夫和鞣皮匠只愿出几个先令来收买它的尸体。德比听说之后出面反对。 “不,”他争气不争财地说,“这匹老马的尸体我不卖了。我们的祖宗在这个国家当爵士的时候是不把战马卖给人家去喂猫的。让他们留着那几个先令吧!这匹马活着的时候为我干了这么多活儿,现在我不能让它离开我!” 第二天他在院子里埋葬“王子”;干这件事情时,他比几个月来为养家活口而种庄稼所使的劲还要大。土坑挖好之后,他和妻子用一根绳子拴住马的身体,顺着院子里的小径把它拖到坑边去,几个孩子则跟在他们后面,就像是为“王子”送葬。亚伯拉罕和丽莎-路一边走一边抽噎,荷浦和莫迪丝娣悲伤得嚎啕大哭,哭声在墙上发出回声。“王子”被扔进土坑以后,一家人都围在它的四周。以往靠它维持生计,现在它被夺走了,他们怎么办呢? “它上天堂了吗?”亚伯拉罕抽抽搭搭地问。 随后德比开始往坑里铲土,孩子们又放声大哭,只有苔丝除外。她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她认为自己是谋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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