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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天使的号角 作者:杰夫里·迪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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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低着头,快步朝布朗克斯的地铁站走去。他搭乘地铁前往曼哈顿南部,回到他的工作室,回到他的玻璃盆栽身边,回到安全和舒适之中。 他的脑海中回想起医院走廊里发生的一幕,以及阿米莉亚·萨克斯的形象……一想起她,比利就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毕竟他一直想尽办法了解关于这个女人的一切,以及关于林肯·莱姆的一切。 她是怎么找到他的?这个问题不太准确。 林肯是怎么找到他的?她很优秀,毫无疑问;但莱姆更胜一筹。 好吧,怎么找到的?详细步骤是怎样的? 嗯,他之前去过那家医院。也许他就是在那里沾上了一些证迹。尽管他极尽小心,还是在克洛伊·摩尔的尸体边留下了一些痕迹。 所以警方派萨克斯到医院,是为了阻止他发动另一次袭击?不。比利判定,警方不可能预判他会在那个时候回去。萨克斯去医院,只是为了问问有没有医务人员看见过符合他们描述的嫌疑人。 他的思绪萦绕在阿米莉亚·萨克斯身上……从某种程度上,她让他想起可爱女孩。她美丽的面庞,她的发丝,她那双热切的、坚定的眼睛。他知道,要控制女人,有些要靠讲道理,有些要靠权威和命令。还有一些,你永远无法控制她们。这就会出问题。 想到她苍白的皮肤。 夹竹桃室…… 他想象着阿米莉亚身处夹竹桃室中,躺在沙发上,躺椅上,那爱的座位上…… 他的呼吸变得急促。他想象着血液流淌在她的皮肤上。他尝到过其中滋味,闻到鲜血的气息。 但现在,姑且忘记这些。 另一个词跳进他的脑海:预判。 如果莱姆算到了医院的事,那他也很可能算到他会从这条路线逃逸。他不禁加快了脚步,这条路人很多。折扣店,餐馆,手机店,还有电话卡商店。主要客户群体是工薪阶层,预支薪资,全市最低价。 到处是人:带孩子的父母,把孩子包得像袜子玩偶一样严实,在刺骨的寒冷和冰雨中行走。青少年却无视寒冷,或者说他们可能根本感觉不到冷,只穿着薄薄的外套,牛仔短裤,或者是装饰着假皮草的花哨外套。光着腿穿高跟鞋。动个不停,一刻也不消停。比利差一点就撞上了一个玩滑板的孩子。 他恨不得把那个小孩从滑板上拖下来。但他顷刻之间就滑远了。再说,比利也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就现在的状况来看,这可不是个好主意。 他继续向东逃逸。他发现沿途也有不少皮肤艺术——这是比利对于刺青的说法。这一代出没的人群大多阶层较低,种族混杂。不少人在皮肤上刺字,大多是手写体。常见的有《圣经》选段、诗歌和各种宣言。根据比利的观察,最有代表性的当属马丁·路德·金了。也有些来自《古兰经》或者大鲨鱼奥尼尔。有些大到差不多是72号字,很显眼。但更多小到几乎要用显微镜才能阅读。 无论是那些长得像黑帮成员和毒贩子的男子,还是疑似娼妓的女人,身上的刺青似乎都有十字架。 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迎面向比利走来。他深色皮肤,体格庞大,较比利稍微矮一些。比利盯着他脸颊和太阳穴的疤,几道交叉线条组成了一个复杂的图案。 他注意到比利的目光,放慢脚步,最后停了下来,冲他点点头。 “嘿。”他微笑着打招呼。也许他发现比利很欣赏他的疤痕刺青了。 比利也停下脚步。“你的刺青很酷。” “哟,谢了。” 这是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传统刺青方式,先割出线条,再敷上刺激性的植物汁液,让伤痕肿起,从而形成永久性的纹路。疤肿有几种目的:表明是某个家族或部落的成员,彰显某种社会或政治地位;另外也可能用来纪念人生转变的里程碑,比如成年或结婚。在某些非洲文化中,疤痕刺青也可能象征着性能力高超和性欲旺盛。实际上,疤痕本身也是一种性感带。女人的疤痕刺青越多,就越适合结婚。因为这意味着她更能忍受分娩的痛苦,可以孕育更多后代。 比利一直很欣赏疤痕刺青,但自己没有尝试过。这个年轻人脸上的刺青实在令人印象深刻,像交错的藤蔓和锁链一般。非洲的皮肤艺术主要是几何图形,很少描绘动植物或人像,也从不用文字。比利几乎难以抑制自己的冲动,想伸手去抚摸那个图案。还好,他忍住了。 年轻人也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比利,目光中混合着好奇和暧昧。最后,他看了周围一圈,然后似乎下定了决心,压低了声音问道:“哟,你要褐仔吗?月亮石?糖粉?要哪种?” “我……” “你有多少钱?我算你便宜点。” 毒贩子。 恶心。 片刻之间,对于疤痕刺青的欣赏转化为了厌憎。他几乎觉得这个男人背叛了自己。精美的皮肤艺术也遭到玷污。比利想在他脖颈里扎上一针,把他拖进小巷,用白蛇根草或毒芹汁在他身上刺几个字。 但比利很快意识到,这件事再次证明了“皮肤法则”的正确性。毫无疑问。就像物理法则一样,不应该影响他的情绪。 他失望地笑了一下,绕开这个男人走远了。 “哟,我给你算便宜点!” 又往东走了一个街区,比利回头看了看。没什么可疑人物跟在后面。他走进一家服装店。用现金买了一顶洋基队棒球帽和一双便宜的帆布鞋。他戴上帽子,换了鞋。没有急着扔掉旧的鞋帽,因为警察可能搜查附近的垃圾桶,找到这双带有他指纹的巴斯牌皮鞋。趁店员没注意,他把一只鞋丢进了清仓减价的货堆,另一只放在一排放满类似鞋子的货架后面。然后他走出这家店,继续前往自己的目标——可以搭乘地铁回到运河街的地铁站,回到安全之处。 比利低着头,观察着拥挤的人行道地面。好脏,到处都是椭圆形的狗屎和一块块口香糖污渍。周围还残留着泥泞的融雪。 但没人朝他的连体工作服、工具包以及他本人看上一眼,在内心好奇:这就是在苏荷区杀了那个女孩的男人吗?就是那个在大理石山的医院里差点被围捕和枪杀的男人? 他再度加快脚步,吸入充满汽车尾气的冰冷空气。他肯定不会搭乘一号线,这列地铁会途经大理石山,距离医院太近了。 他花了好几天研究纽约市交通系统,最后决定去东边一点的车站,虽然这样就要在这令人不适的天气里走更多路,遇到更多令人不适的人。 哟,我给你算便宜点…… 这种人到处都是。人群越来越密集,其中很多购物者,比利认为,他们都是想趁圣诞节前商场打折来囤礼物的。这些人都穿着深色衣服,破烂又邋遢。 莫罗博士的猪人,狗人…… 有些警车从身旁驶过,往大理石山开去。没有一辆停下。 比利喘着粗气,胸口隐隐作痛,终于走到地铁站入口。这一站地铁不是地下的,而是在高架上。他刷了地铁卡,镇定自若地爬上陡峭的楼梯,来到站台上。潮湿的寒风席卷而来,让他下意识蜷缩起身子。 比利把帽檐又压低了一点,换了副不同镜框的眼镜,又把灰色围巾拉高、遮住嘴巴。这里太冷了,这么做看起来再自然不过。 比利搜寻着周围警察的踪迹。下方的街道上没有闪烁的警车顶灯,人群中和站台上也都没有穿制服的警察。 可能—— 等等。 他注意到月台上距离他大概十米远的地方有两个穿大衣的男子。其中一个正往他这边看,跟同伴说着什么。 那是两个白人,穿着保守的服装,厚重的大衣底下是白衬衫和领带。站台上大部分乘客都是黑人或拉丁族裔,穿着也要随便得多。 便衣警察?这是他的第一直觉。他们不一定参与了搜捕行动,可能只是来这里调查贩毒团伙的,但听到警报后,相信自己遇到了那个地下人。 其中一人打了个电话,比利感觉他肯定是在跟林肯·莱姆汇报。毫无缘由地,比利就是相信这个警察是莱姆的朋友和同伴。 一辆地铁呼啸而来,距离站台还有不到一百米。那两人交谈了一些什么,在寒风中艰难地朝比利走来。 他已经够谨慎了,在逃离门诊大楼时也足够机智。难道就要因为这样的机缘巧合被抓住吗?因为两个凑巧在附近的警察? 比利周围没有出口。如果他逃跑的话也来不及。跳下去怎么样? 不,这里距离地面有七米高。他会摔断骨头的。 比利决定蒙混过去。他有一张市政府雇员的证件,临时骗骗人还行。但如果有人打电话到市政府查验,一下子就会露馅。他还带了真实的身份证,但严格来说,拿出来就违反“改造诫令”了。 你应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 但是这本身当然也行不通。只要用对讲机或者手机问一声,就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了。 他只好继续犯罪。他打算假装没注意到那两个男人,等他们走到身边时转过身对他们微笑,然后趁其不备把其中一人或两个人一起推到站台下。然后趁乱逃走。 这个计划糟透了,笨拙而危险,但他心意已决,别无选择。 两个男人距离他更近了。他们冲他微笑着,但比利一点儿也不相信他们有什么好意。 列车越来越近,三十米,二十米,十米…… 他想看清这两人腰间是否有配枪,但他们没有解开大衣纽扣。他又看了看出口,计算着时间和距离。 准备好。那个个头比较大的,先推他——林肯·莱姆的同伙。 列车几乎就要到站了。 二人中的高个子,也就是要先一步去死的那个,跟比利对上了眼神,冲他点点头。 等会儿,等会儿。再过十秒钟。八,七,六…… 比利的神经绷紧了。 四,三…… 那个男人微笑着说:“埃里克?” “我,呃,我没听清?” “你是埃里克·威尔逊吗?” 列车进站了,呼啸着停了下来。 “我?我不是。” “哦,嘿,你看起来跟我们以前一个同事的儿子一模一样。不好意思,打扰了。” “没事。” 那人转身走开了,走进人群涌出的列车。 比利也走进地铁车厢,在可以听到他们二人交谈的距离之内找了个地方站着。 然后他意识到,他们就是看上去的样子,商人,刚在上城谈完生意,准备回麦迪逊大道的办公室写会议纪要。 列车启动了,一路摇晃着、呼啸着,向南行驶。 很快,他们就来到曼哈顿,列车钻进了地下。 地下人又回到了他的世界里。 搭乘地铁有风险,但至少可以把风险降至最低。而且显然他这个选择是明智的。他没有坐一号线,或是东边一点的四号线,甚至是B线和D线,而是走了好几里路到阿勒顿大道乘坐二号线。他可以想见,肯定有人——当然,是林肯·莱姆——会吩咐警察搜索附近的地铁站。但就算是纽约市警局也没有那么多人手全城搜捕。所以他希望可以经过这么一通猛走,逃过这次追捕。 显然他成功了。 列车往南疾驰时,比利在心中说:你不是唯一会预判的,莱姆警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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