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网内人  作者:陈浩基

这部作品如此“厚重”,实属意外。

2015年完成了手头上另一部小说后,我便开始构思《网内人》的故事(固然那时候还没想到这书名)。当时只想写一篇八至九万字、篇幅仅仅跨越出版门槛的作品,皆因《13·67》实在太厚,即使它有厚重的价值,也很不利于出版(诸如校对排版工序所需的时间、印刷成本、书籍定价等),我就想写一部长度跟《遗忘·刑警》差不多的。题材方面很快决定好,基本大纲、角色人物也轻易完成,我在当年9月赴台出席噶玛兰·岛田庄司推理小说奖(现改名为金车岛田庄司推理小说奖)颁奖礼时,就在会场一角跟皇冠主编婷婷简介故事内容。“四个月,”我说,“这故事应该花四个月左右就能写完吧。”

老天,我实在太轻率了。

我赴台前已动笔写好序章,心想按此节奏,四个月写八万字应该很充裕。四个月后我的确写了差不多八万字,可是剧情却在不知不觉间膨胀起来,完成的章节连故事的一半也没有。我唯有硬着头皮,向出版社索求更多时间。我也忘了延后了多少次,但我确实愈来愈心焦,篇幅同时愈来愈长。“看来要写十五万字才能完成了”“不好,二十万字才能将故事说完”“二十六万也不够用啊”……结果最后完稿,突破三十万字,比《13·67》更长。真糟糕。

会出现这变化,是因为我无法用以往的节奏来撰写这作品。过去我都聚焦在事件,让主线带着故事跑,回避多余的内心描述,所以用上二十八万字便能写出一部跨越四十六年、包含六段剧情的小说;然而在这部作品里,我愈写愈觉得不能这样做。我需要更多的篇幅,来描写每一个角色的个性和思绪。虽然这说法好像有点大言不惭,但我希望读者能够感受到每一个角色的血肉和灵魂。

《网内人》其实是一个关于“人”的故事。

这作品没错是推理小说,谜团和诡计不可或缺,但我希望除此以外,还能传达每一个人物的立场、他们的想法、他们的喜怒哀乐。即使是推理上用作误导的红鲱鱼,我也不甘于将他写成单纯的“工具角色”,而希望读者能感到他也生活在2015年香港这城市里。

故事里的人物来自社会各阶层,虽然并不能代表香港人的全部,但也算是好几个不同阶级的面相,我尝试通过剧情呈现他们的差异(成功与否,就交由您决定)。曾经有记者问我,写了以“昔日香港”为题的《13·67》后,会不会写“今日香港”的——我想,本作就是我的答案。

谈回写作进度。完稿期一延再延,结果我连最后的2016年12月的期限也无法遵守,当时正写到第八章。那时候感到极度沮丧,因为为了在应承的限期前完成,我愈写愈草,觉得自己只是“想写完”一部作品而不是“想写好”一部作品,违反了自己的宗旨。在得到出版社的体谅、再度延迟截稿期后,我就把心一横将自己关起来,彻底断绝联络,消除一切杂音让自己的生活只聚焦于写作之上。那阵子的精神可说逼近极限,结果三个多月后我终于按自己的步伐完成小说,可是同时害身体出了一堆毛病、体重掉了一大截,至今仍未复原。

别误会我是个热血的家伙,吾友陈心遥兄的电影《狂舞派》那句名言“为了梦想,你可以去到几尽?(为了梦想,你可以做到什么程度?)”在我身上不大适用。我只是很平凡地、想写好一个自己想写的故事而已。当然我说“写好”作品,并不等同于“完美地完成”,我自问这小说仍有很多很多可以改进的空间。或许它仍有很多瑕疵,但至少,会是我甘心接受的“固有瑕疵”。

在《网内人》里,我想说的东西有很多,不过一如以往,我还是将诠释的权利留给读者。由作者在后记一一说明的话,实在太无趣了。只是我想提一下,书中的云吞面店“来记面家”的名字借用自谭剑兄的科幻小说《人形软件》,我曾跟他笑说我们的两部作品背景是两个平行宇宙的港岛西环。现实中固然没有这家店子,但也欢迎各位读者前来港岛西区,光顾一下那些街坊小店——虽然我不知道将来还有多少家抵得住高昂的租金幸存下来,而没有变成房屋中介、高级餐厅或专攻游客的药妆店。

本作能出版,实在要归功于不少人士,感谢皇冠老板平云先生、主编婷婷、责编平静、版权部芷郁和释慧,以及出版社上下各位,另外也得感谢版权代理人光磊和他的同事,华文小说能逐步迈向世界,全赖你们(本作尚未出版已售出韩国版权,实在叫我吃惊)。谢谢各位推荐人,感谢我所隶属的台湾推理作家协会的各位同僚,当然还得谢谢岛田庄司老师。没有岛田奖,我们无法走得这么远。

最后,谢谢读到这儿的您。

---陈浩基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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