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动动刀子就好了

我是法医  作者:吉驰

很多人想象法医解剖就是拿着刀子对尸体划来划去、自由发挥的,而且法医会有一整箱子各种各样的刀。实际上,法医进行尸体检验是有规范的标准和流程的。

我国关于尸体检验有两个国家标准,分别是《法医学尸表检验(GA/T149-1996)》和《法医学尸体解剖(GA/T147-1996)》。这两个标准中对法医进行尸表检验和尸体解剖的流程、方法都有详细的规定,并不是说法医在尸体上想怎么动刀都行的。

法医进行规范的尸体解剖的时候,基本上是每进行一步都要拍照固定证据,有的时候甚至要进行全程录像。解剖过程中不但要寻找有异常的地方,进行重点的解剖、拍照和记录,而且对于那些没有异常表现的地方也要进行检查、照相和记录。一些情况下的死亡,通过尸检就可以找到致命的死因,比如被刀伤到重要血管失血而亡的,被人扼颈导致窒息死亡的,在解剖的时候可以找到明确的证据来判断死亡原因。而还有很多的死亡,仅仅通过解剖是不能得到明确结论的,这样的解剖一般叫做阴性解剖。比如因为一些心脏病死亡的,因为脑组织的一些病变死亡的,这时候就要提取器官,经过用福尔马林浸泡、固定,然后做成切片,在显微镜下寻找疾病的改变。所以法医病理学对尸体的检验是要结合解剖时的大体表现和显微镜下切片的组织表现,综合起来对死亡原因进行判断的。

尽管一直以来,尸体检验确实是一个死亡案件中最核心的部分,但是认为仅仅通过解剖就能破案,也是一个典型的对法医工作的误解。通过尸检可以明确死亡的原因,可以进行死亡时间的推断,可以进行死亡方式的判断,可以进行损伤和死亡关系的判断,但是仅仅通过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破案的。假如死者因为中毒而死的时候,毒化分析对死者体内的毒物种类和含量就成为了关键;如果死者身份不明,那么对死者进行 DNA 检验以辨明身份就是很重要的工作。而这些信息的获得,单纯通过尸检是完全不够的。

在过去,法医的技术手段比较有限。就拿 DNA 检验技术来说,在以前使用的是 DNA 指纹图、RFLP 技术,通过放射性同位素或化学发光检测,完整检验需要 15-30 天,而且操作复杂,检验方法对技术人员有身体危害,进行检验必须要有大量的检验样品;有时候在案发现场提取到的样品太少而无法进行检验。后来,DNA 测序仪进入市场,检验时间缩短到了 2 天,所需要的样品量也减少了很多,但是检测的价格很昂贵。而现在 STR 复合扩增技术大力发展起来,完成检验只需要 6—48 小时,速度明显加快。尽管价格仍然不便宜,但是相较以往已经有明显减少了,而且对样品的要求进一步降低,只需要非常非常少的样品就足以完成 DNA 检验。

通过上面的介绍可以发现,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法医所能使用的技术手段也在不断地增加、更新。以往只能通过尸检来获得有限的信息,现在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可以在很快的时间内就得到更多、更准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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