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的个性:从父母到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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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  作者:段义孚

为了聊一聊更私密且个人化的故事,我会使用家庭相册作为蓝本,但也不会限于其中。家庭相册里通常有父母的照片,自己和兄弟姐妹童年时的照片,以及每个成长阶段按时间顺序排列起来的照片,像生日聚会、毕业典礼、婚礼、纪念日等等。这一章里讲述的东西就类似于家庭相册。先从父母开始,以大致的时间顺序介绍过去的重要“照片”。还有一个相似性在于,相册里的照片之间没有过渡,一本相册里也不可能有完整的家庭历史。因此,用它作为蓝本便可让我拥有很大的选择自由,并免去做那些繁重的填补空白的工作。此外,按照这个模式写出来的东西,最终读起来还很简明扼要。

但这个模式有一个严重的缺点,也就是,因为我讨厌家庭和社会上的那些仪式感,所以相册里绝大部分照片都缺乏自我意识。这些照片无法说明我是谁,恰恰相反,它们更多地隐藏了——至少是掩盖了——真正的自我;或者说,我的自我意识或许存在于照片之间的那些灰色的空当里。虽然我可以承认,在其中使用精神分析的方法可以挖掘出一些重要的经验和事件,但我宁愿不去这样做,因为我没有这样的技术能力。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还有另一种方法,是诗人所喜欢的方法,它的揭示能力更强,也更符合我的性格。那么,这种方法是否会被它所揭示出来的真理证明是正确的?或者,仅仅是出于懒惰和懈怠,我才采用这样的方法?不妨来做个实验吧,这本自传将给出答案。

这两种方法在哲学上的根本区别在于,精神分析学家必须努力挖掘和渴求事物背后的意象,而这些意象越阴暗、越怪异才显得越“真实”,而诗人则不会如此去挖掘。诗人会等待事物背后的意象慢慢浮现出来,在自己的意识中突然留下一个印记;这些意象,与精神分析所寻求的相反,通常是——或通常看起来是——生活中的点滴平凡。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些意象,这些司空见惯的东西,会慢慢浮现出来呢?就如同T.S.艾略特(T.S.Eliot)<注:"T.S.艾略特(Thomas Stearns Eliot,1888—1965),英国文学家。——译注">所说的:“我们所有人,在一生中所听到、看到、感觉到的一切(一只鸟鸣、一条鱼跃,一位老妪行走在山路上),为什么会富含感情地重现出来,而其他东西没有?”<注:"T.S.Eliot,The Use of Poetry and the Use of Criticism (London:Faber and Faber,1948),p.148.">这些生动的意象(不仅是视觉上的)意味着什么?它们是不是揭示了一个生命——一个自我?

有一个事实我是不怎么愿意接受的,那就是,我是父母生养的。因为生命这样开始,不仅显得平淡无奇,而且太一成不变了。同时,这也太强调基因和早期环境在人类个体成长中的作用了。但是,父母的影响又无处不在、融入血脉。身体的外形和结构提醒着我,自己终归是父母塑造的。尽管我和尼古拉斯·别尔嘉耶夫(Nicholas Berdyaev)<注:"尼古拉斯·别尔嘉耶夫(Nicholas Berdyaev,1874—1948),俄国哲学家。——译注">一样不喜欢家族成员长相上的相似性,但每次照镜子时,都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到了一定年龄,我的眉眼开始长得像母亲,之后,又长得越来越像父亲了。幸运的是,在心理特征上,我还是更像我自己一些,不过也同样能看到与父母的相似之处,特别是我性格里的那些弱点。

我和母亲的关系比同父亲的要亲密得多。然而,萦绕在脑海中的记忆,却大多与父亲有关。这些记忆,要么不快乐,要么针锋相对。也许这就能说明:幸福不等于狂喜,幸福常常是平淡的,是不留痕迹的。

我父亲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家长,他的行为举止遵从他在美国学到的理念,所以不想再沿袭爷爷身上那种冷静严厉的态度了,因为那是旧中国推崇的父权姿态。我对自己的父亲是钦佩和尊敬的,因为他确实尽其所能了。作为一个儿子,还能要求什么呢?我倒是宁愿他别那么努力就好了,但这似乎又有点不近情理或不太符合孝道。但是有时候,求少反而得多。传统的中国父亲经常违背自己的天性,明明心花怒放却故意不动声色,明明想抱抱孩子却故意摆出一副父亲架子,而我理想中的父亲绝不会是这样。在我看来,我父亲对我们的关心更多的是出于对原则的坚持,而不是出于感情的自然流露。我们生病时,他给我们买玩具。在他的知识里,这是一件应该做的事。作为一个孩子,我当然很喜欢这些玩具,它们让我暂时忘却病痛。与此同时,我每天躺在床上,画笔盒和小卡车越堆越高,我也感到压力越来越大,必须尽快恢复,回到属于我的地方——学校。我希望大人们来确认我是不是仍然在病中,我需要他们这样做,但是他们从来没有过,因为他们是真正关心我的人,不会怀疑我是装病逃学。

另有一段记忆,我想抹去却抹不掉。在我们十几岁的时候,有一天,我和我的兄弟们躺在床上看漫画,直到上午九点多还没起床。我们都觉得这种放纵应该是可以原谅的。也可能是因为我们成长得飞快,需要额外的休息。就像最近的研究表明的,青少年每天需要大约10个小时的睡眠。我父亲当年肯定不可能知道这回事。但即便他知道了,我相信,他还是不能原谅这样的所作所为。那天,他时不时地来到我们的卧室里,冲着我们横眉瞪眼,而且每来一次,他都会变得更加恼怒。最后,他干脆站在门口,把指关节掰得咔咔作响。那一刻,最令我不安的是他那张充满厌恶神情的脸。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过自己的孩子。如果有的话,我可以想象到一种场景,即自己愤怒地看着他们——但会有厌恶之情吗?

我父亲很少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他天生就比较率性而为,自己的需求总是放在第一位。比方说,他自己起床更衣了,开始准备一天的工作和娱乐了,却总是不明白为什么孩子们会赖床不起。再举一个十年后的例子,哪怕这会显得我把一些鸡零狗碎的事都还记着。成年以后,我去探访父亲在国外做外交官时的官邸。那时候,母亲已经去世了,父亲坚持要我和他同住在“大使馆”的一间卧室里。让我无法忘怀的一个小细节就是,每当他要上厕所或看表时,总是会“啪”的一声打开天花板上的灯。而他从来都没有意识到,其实完全不必大费周章就能做这两件小事的,况且这样做,还会把身边的儿子惊醒。

我后来意识到,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父亲都如此无视孩子的个性和需求。威斯康星州一位做父亲的朋友就不是这样。1992年,那位朋友飞到东海岸为他父亲庆祝80岁生日,偕同自己15岁的儿子一起前往。在朋友父亲的家里,很多地方都放着闹钟,定的时间都在早上七点,每每那一刻,所有的闹钟都会一齐响。朋友告诉我,他自己是如何疯狂地穿梭于每个房间,试图找到每一个闹钟,在铃声响起之前关掉它们,因为儿子需要多睡一会儿。看看人家这爸爸是怎么当的!我羡慕地听着。我很羡慕他的儿子,但更羡慕他,因为十年或二十年后,等儿子长大以后,怎能不以感激和爱戴来回应呢,即使他儿子现在还小。

当你走进一个房间,看到别人的脸上都真心实意地洋溢着欢迎你的笑容,便是生活里最大的幸福之一。在童年时期,这样的幸福主要来自父母。他们温暖的微笑让孩子们感到被需要,给孩子们信心和力量来应对外界的冷漠和敌意。我们住在悉尼的时候,妈妈会时不时带我们去买些东西来填满我们在学校里的衣柜。我们坐有轨电车去市中心。这种出行是一种享受,因为我们总是在某个地方停下来喝下午茶,吃蛋糕。一天结束时,我们带着大包小包来到父亲的办公室,想搭便车回家。父亲看到我们的时候笑过吗?他一定笑过。可是——该死的记忆力!——我只能回忆起他心不在焉的神情,甚至是恼怒的样子。

我现在明白为什么了。父亲在悉尼的工作不容易。作为首席领事官,他不仅要处理因为身处异国而变得纷繁琐碎的办公室政治,还要应付形形色色的同胞——华工、水手、店员、大小商贾——带来的大量棘手问题。他从来都没有真正把领事工作放在心上,因为他原本的愿望是能在一个文明的、多语言的环境下进行高等级的外交工作。他没法忘记,为了家庭,他不得不接受一次大幅度的降职。只有牺牲了自己的事业,他才得以把家人从衣食不足的中国带到了丰饶的澳大利亚。不过,我们在他办公室的会面其实可以更亲密一些。我父亲可能已经积聚了足够的热情来应对孩子们的天真烂漫。我知道这是可能的,因为我最近在马尔科姆·马格里奇(Malcolm Muggeridge)<注:"马尔科姆·马格里奇(Malcolm Muggeridge,1903—1990),英国演员、剧作家。——译注">的传记中读到了一个例子。也许拿我的父亲和马格里奇的父亲作比较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们的处境和责任都大不相同。但哪怕是不公平我也来比一下。马格里奇成年以后,经常去伦敦和他的父亲待上一段时间。他会径直走进父亲的办公室里。很久以后,他描述办公室里的情景时说道:“当他看到我时,脸上总是容光焕发,……他的外貌,会突然从空洞、萎缩一下子变得天真热情起来。他敏捷地从凳子上跳起来,兴高采烈地向同事们挥挥手……然后,我和父亲就像逃跑似的离开了办公室。”<注:"Gregory Wolfe,Malcolm Muggeridge:A Biography (Grand Rapids,Mich.:Eerdmans,1997),p.24.">

当然,我和父亲在一起的回忆里也有美好的部分。最早的回忆是在大约7岁那年,我在泥里丢了鞋子,他背着我穿过小镇去买一双新鞋,当时就我们两个人。还有我上文里写过的,他逞能地想为我留下一块冰,但却没有成功。还有一件事是后来发生的,当时我15岁,在马尼拉的拉萨尔学院(La Salle College,一所美国人办的天主教学校)上学。那里的课程,尤其是数学,给我带来了很大困扰。在一个蚊虫猖獗的炎热夜晚,我绞尽脑汁,都没能解决一个二项式定理的问题。父亲试了试,他也无能为力。我沮丧地哭了,深感自己能力不够。我原以为他会生气,但他非但没有,反而和我一样感到羞愧,并发愿要给我找个家教。

然而,不幸的是,我对父亲最深刻的记忆,却是童年的一场噩梦。当时我大概八九岁。就像之前提到过的,那些年,我们一家都住在重庆郊外的一个村子里。我和兄弟们习惯沿着一条绿树成荫的道路步行到公共汽车站去接父亲下班。在我脑海里,那是一个快乐的时刻。我们年纪都还小,即使是从城里开来的笨重的公共汽车,看着也挺新鲜。当人们从公共汽车里出来时,我们搜寻着父亲——他就在那儿!我们冲上去迎接他。但是,在我的噩梦里,我却是独自走在绿树成荫的路上。天快黑了,浓雾涌上来。我感到忐忑不安,因为熟悉的风景开始变得陌生起来。就在那一刻,我远远地望见了父亲,他向我走过来。看来今天的汽车到早了,我便跑过去迎接他。但是,父亲却是时隐时现的,因为周围雾气在翻滚。每次我看见他时,他都会离我更近一些,变得更大一些……但最后他又消失了。突然之间,他又出现在了我面前。我感到如释重负(因为我之前感到非常害怕)。我张开双臂想拥抱他……怎么回事?一个幽灵却站在了我面前,可以看出,那是我的父亲,但他身上却披着一件丧服。这具幽灵在不断变化的气流中移动着,没有重量。那是一个恶鬼,一具尸体,空洞的眼睛里泛着黄色的光。

有时候,小孩子会做噩梦,惊醒后,浑身是汗,不敢再睡。但随着白昼的到来,这种恐惧感就会像从未存在过一样消失掉。在夜里,我的经历就是这样,那个噩梦一直挥之不去。当然,我会顺利地度过第二天上学的时光,但随着夜晚的降临,我又开始感到焦虑了。入夜后,家人都很喜欢的一位表姐来我家,我把这个噩梦告诉了她。有人可能会觉得,把故事讲给别人听,会让自己感到心安一些吧。但事实恰恰相反,恐惧感恰又重新袭来了。即便是现在,当我讲述六十年前的这个噩梦时,仍能感到空气里飘着一丝寒意。

1980年,我父亲在台北去世。他在重症监护室待了两周,在那期间,我本可以像另外两个兄弟那样,飞过去看望他。他活着的时候,我常常渴望他的陪伴,常常去他的驻外岗位上探望他。但当他躺在那里奄奄一息的时候,我选择不去看他。这种令人震惊的不孝行为肯定是有原因的。其中有些原因我当时还无法理解,现在也无法理解。不过,有两个原因我是知道的。其中一个原因在于中国人在葬礼上对待死亡的态度让我感到厌恶。这样的厌恶可能源于小时候看到的村里面恐怖的白事——人们居然用一只公鸡来预防诈尸。这种旧时代的迷信,我是不能忍受的,也不能忍受那种歪曲了感情的尽孝仪式。第二个原因在于我对父亲的矛盾情感,这一点,我在前面已经讲得够多了。中式葬礼的陈腐气息在我看来,是对中华文明的严厉控诉,再加上我对父亲的矛盾情感,那么,在肉体上和精神上,我都无法承受。

我当然也爱自己的母亲,但所求也多。当我还小的时候,对母爱的索取就特别多,因为我很早就知道,想要得到父爱,指望不大。父亲早就说过自己更喜欢长子和三子。重视长子是中国的传统,至于对三子的偏爱,好吧,因为父亲自己就是家里的老三,这个理由也算说得过去。而次子——我,运气则不太好。比我更糟糕的是妹妹。我妹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如果生在一个美国家庭,大概会受尽父母的宠爱;但她只得到了中规中矩的照料,虽然由于我父亲严格秉持原则,她不至于受到虐待,但有时候也仅仅就是能按捺得住脾气不至于爆发而已。

小时候,我觉得母亲好像对待每个孩子都很公平,所以便努力想成为她最爱的那一个。直到成年以后,我翻看家庭相册,才忽然意识到当年自己是多么渴望一直偎依在她身边,把最年幼、最有权利待在母亲怀抱里的那个弟弟排挤到一边儿去。我早年最鲜活的一则记忆,是妈妈画的一辆汽车。直到现在,那辆汽车都还能活灵活现地浮现在脑海里。它的形状四四方方,前面有两个锥形的灯,大轮子的上方是拱起来的半月形挡泥板。大约4岁那年,母亲是怎样一个人,已经在我心里刻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但其中并不包含艺术方面的造诣。我问妈妈,这幅画是用来干什么的,她回答说,是用来逗弟弟开心的。那一刻,弟弟正在睡午觉。

我母亲在育龄期间患有轻度肺结核,所以她没有亲自照料我们。当时中国的习俗是家里的女主人要把基本的养育劳动交给别人来做。父亲由于受西方价值观的影响,就反对这种做法,因为这意味着一位农村妇女要舍弃自己的新生儿(基本上都是女孩)去抚养别人家的孩子。尽管如此,父亲还是雇了奶妈,到头来,在我们人生最初的时光里,亲密的接触几乎都来自一位陌生人。奶妈会承担起大部分的育儿工作,她不仅给我喂奶,擦鼻子,骂我淘气,还在我蹒跚学步时鼓励我学习汉字(尽管她自己不识字)。结果,母亲反而变成了一个疏远、高贵、有魅力的人物,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芳香,不像奶妈那样。

7岁那年,我看到了母亲不为人知的一面——当孩子们需要她时,她的温柔可以无微不至;而当有外部威胁入侵时,她的强悍坚韧又令人吃惊。为了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些品质,我就不妨展开来讲一讲吧,讲述一下当年我们躲避日军的故事。那些年,我们过着四处奔波的日子,在这个城市里待一年,又在那个城市里躲两年,但是,日军迟早会追上我们的。最后一次重大的逃亡是去到了中国最后一个后方重镇——重庆。我们前后进行了两次蛙跳式逃亡,一次是从上海到海防(河内旁边的港口城市),另一次是从河内到昆明,再从昆明到重庆。

1938年夏天,我父亲和其他外交部人员离开南京,前往战时陪都重庆。我们作为家人也一同前往。这是母亲第一次独自照料四个年幼的孩子。我们挤进了一辆破旧的公共汽车,走的是著名的滇缅公路。<注:"原文如此。滇缅公路东端止于昆明,从河内到重庆途经昆明但不走滇缅公路。此处应该是指昆明至重庆的公路,与滇缅公路相通,但国外对此多有误会,以为此段路也属于滇缅公路。——译注">这条路仓促地修建在世界上最崎岖的地形上,为饥困交加的中国开辟了一条狭窄的生命线。这条公路有数不清的急转弯,也鲜有什么护栏,仅有的护栏,也是歪歪斜斜、断断续续的。到处是坑坑洼洼、起起伏伏的路面。我们的车队常常不得不等待好几个小时,一整天,甚至好些天。有时候,烟雨蒙蒙又大雾笼罩,交通事故层出不穷。不时传来前方车辆坠入悬崖的消息,或者两辆车撞到了一块儿。更有时候,幸存者裹着血渍斑斑的绷带,和一具具尸体,横七竖八地挤在道路两旁,让车队的行驶越发艰难。有一日——我很清楚地记得——我们的车开在盘山路上,淅淅沥沥的小雨和弥漫的雾气阻挡了司机的视线。但就在这一刻,挡风玻璃的雨刷也罢了工。忽然之间,车里的一个婴儿号啕大哭起来。司机(我们称呼他“工程师”,像是一个有威望的头衔)把车停了下来,大吼道:“把这孩子给我扔出去!不然咱们谁都活不成!”于是,乘客们开始恳求司机,又手递手地把孩子传到车厢后面,用衣服和毯子捂住他的哭声。这似乎能让婴儿保持安静,平抚司机的焦躁。

我们这班孩子起初是把这场逃亡当成儿戏。几天下来,我们无可奈何地忍受着长时间的烦闷无聊和性命之虞,情绪也发生了变化,越来越急躁,越来越不安。车里的妈妈们开始想尽办法分散孩子们的注意力,免得他们惹恼了脾气越来越暴躁、性子越来越专横的司机。当时,更恼火的是,我患有一种皮肤病,发病时疼痛不已,可能是营养不良造成的。每隔一段时间,我的全身就会出疹子,不过几小时就会变成珍珠色的水泡。母亲用针把它们挑破,涂上药膏,最后,我几乎整个身体都包在了纱布里,极度痛苦,焦躁不堪地呜咽,还不断地要求这、要求那。但是,也正是在这条滇缅公路上,我体会到了母亲身上不为自己所知的品质——无限的温柔和耐心。

最后,我们终于挨到了重庆的郊区。透过窗外的黑暗和雨幕,我们可以看到远处闪烁的城市灯光。还剩一座桥要过。后来我们才知道,父亲就在桥那头等着我们。接着传来了坏消息,我们的公共汽车太重,过不了桥。在这之前,洪水泛滥,桥已经被冲得摇摇欲坠了,但每次快修好的时候,又都被不顾一切、匆匆过桥的小轿车给轧坏了。这样,我们不得不再一次等待。但又要等多久呢?最后,我们索性决定步行过去。妈妈帮我们穿好衣服、带好东西。车外,从城里涌来的搬运工都聚集在了车辆周围,争抢着生意,扛着行李。这是一个混乱不堪的噩梦。迷失了方向的男男女女、号啕大哭的孩子、高声喧嚷的搬运工、四处散落的箱子和包裹……我一踏到路面上,两只鞋就陷到了泥泞里,最后都给弄丢了,腿上裹的纱布也松开了。我淋成了落汤鸡,一步都不肯往前迈了。妈妈当时正抱着妹妹,就没法再来抱我。哥哥8岁<注:"段岱孚生于1929年10月,所以1938年夏天是8岁。——译注">,身体强壮,非常独立,但弟弟显然也跟我一样需要照顾。就在那一刻,我惊讶地看到,母亲走过去抓住一名搬运工的胳膊,命令他立刻放下扛着的箱子来背我。她的语气是那样坚决,甚至像是不可抗拒的命令。那个搬运工立即听了她的话,放下了箱子。谁知道那口箱子里装的是什么?是丝绸还是毛皮?(它好像属于一个有钱人。)反正,箱子被搁下了,我则高高骑在了搬运工的肩膀上。

在我十几岁的时候,对母亲的情感不仅是爱了,而开始有了越来越多的保护欲。说到保护,我可能只是扮演了一个儿子应该扮演的角色。我知道,母亲并不需要我的帮助和保护,因为她自己就很独立,甚至有时候还会令人生畏。然而,她给我的总体感觉是脆弱的。在我看来,她不谙世故,尽管她尽职尽责地参与了我父亲的外交和政治活动。她不像父亲那样喜欢公共场合,更喜欢远离聚光灯,热爱生活里那些简单素朴的事情,比如给孩子买衣服和鞋子,买下午茶(这是她在西化的上海生活时养成的习惯,后来到了澳大利亚、英国和法国时,她都一贯如此),买圣诞树和装饰品之类。尽管我家还不太习惯庆祝圣诞节,但她却把这个节日变成了我们的习惯,因为这个节日里温暖快乐的气氛是她喜欢的。她所做的一切事情、所买的一切东西都不是为了炫耀,包括那棵只有一米五高的圣诞树。

几年后,也就是1956年,我父亲被任命为驻巴拿马“大使”。老两口决定在上任前来美国看望我和兄弟们。我当时正在印第安纳大学做我平生第一份工作。我花了300美元从一位同事那里买了一辆旧车,开着它去纽约见父母。我们一家住进了曼哈顿的一间旅馆。父母的房间里有一个小厨房。夜深了,在一番谈笑风生之后,大家肚子都饿了,母亲就给我们煮面条。我们大家都洋溢着幸福,是一种天真烂漫的幸福,这样的感受之前还从未有过。之后,父亲很快就去巴拿马任职了。但母亲却决定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多待一段时日,我弟弟段三孚正在那里攻读博士学位;我也一样在读书,在印第安纳州工作的期间,还没有拿到博士学位。这样,我们开着那辆旧车去了加利福尼亚州。在西行的漫长旅途中,新鲜的经历让母亲感到十分欣喜,这种情绪在我看来就像个孩子一般。她唯一的抱怨是持续的背痛,她将这归因于长时间的坐车。后来才知道,背痛是胰腺癌的早期症状,几个月后她就因癌症离世了。

我们在加利福尼亚州的临时住所是伯克利山(Berkeley Hills)上面的一栋漂亮房子。妈妈很喜欢那栋房子,但却不敢一个人待在那儿。所以她会每天从山上下来,到我们的校园里闲逛、购物,或坐在长椅上观赏周围忙忙碌碌的学生生活,享受阳光晒在桉树上散发出来的香味。她还说,当年在澳大利亚结识了一个美国朋友——也是我同学的妈妈——身上就带着这种香味。一天夜里,很晚了,我要返回学校的制图室去绘制地图。母亲也陪同我一起来了。我当时的想法是,我工作的地点是在詹尼尼大厅(Giannini Hall)附近,弟弟可以来大厅旁的停车场接母亲,开车带她回家。我们先在停车场里等了一会儿,母亲劝我先去干活,她可以自己等弟弟。三个小时后,我回到停车场,打开车门,发现妈妈竟然蜷缩在副驾驶座上睡着了。可能是弟弟没理解我的意思,所以他根本就没有来。我很惊讶,因为即便是20世纪50年代,天黑后的校园里也可能有危险。但母亲似乎并不介意什么危险,或者说,她只要能见到自己的儿子就心满意足、抛却烦恼了。其实,她的烦恼不会是因为现实中的威胁,因为她始终觉得有熟悉的人陪在身边。刚才,我待在离她几步远的一栋大楼里工作,这就足以让她感到安慰了,虽然大楼的门在夜里都上锁,她无法来到我身边。

这次经历使我深刻地意识到,我们母子俩的角色已经互换了,现在应该由我们这些20多岁的孩子们来保护和照顾母亲了。她当年只有55岁,但是,疾病却不断消耗着她的精力和自信。而且,我们谁都不知道她到底病得有多严重。后背不那么疼痛时,她便重新焕发出活力,充满着快乐。她在我们房子的门廊下打乒乓球,在漂亮的美式厨房里尝试新颖的烹调,到沙特克大道(Shattuck Avenue)参加家庭聚会,喝茶吃蛋糕,总之,她会做那些自己热爱的事情。而其他时候,她会有些心烦意乱,显得不知所措、担忧害怕。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9月临近,我和母亲都变得惴惴不安,但我们彼此都把这样的不安埋在了心底。再过不久,我就要回印第安纳州上班了。分别的一天终于到来了。我和母亲都起得很早。我们先到城里悠闲地吃了一顿早餐,这似乎是母亲发明的拖延战术。直到最后,我不得不说,我要走了。但是,母亲立刻又想到了另一个计策,她坚持要我带一些加利福尼亚州产的橙子,在我长途开车的时候可以解解渴。于是,我陪她一起去了超市。我同弟弟妹妹都在收银台旁等着她,而她则沿着过道故意慢条斯理地挑选着橙子,最后,她抱着一大口袋向我们走来。我们来到汽车旁,打开车门,我把橙子放进车里,转身对母亲说再见,她立刻紧紧拥抱了我,掉下了眼泪。平日,她很少拥抱我,因为中国人没有这样的习惯。

之后,母亲去巴拿马和父亲相会。再过不久,她住院了。医生说她患的是癌症,父亲立刻买了张机票把母亲送到曼哈顿哥伦比亚长老会医疗中心(Columbia-Presbyterian Medical Center)治疗。探查性手术表明癌症已经是晚期,无法切除或治愈。手术结束后不久,母亲恢复了意识,望着围在床边的家人。我们大家都报以微笑安慰她,但她却立刻把这种微笑当成了好消息,以为自己会康复如初。我们谁也不忍心告诉她实情。我们好像一天天无助地等待着什么,只见她一天天衰弱下去。在我看来,医院的候诊室俨然是一个超现实主义的场所,那里的谈话声、脚步声纷纷扰扰,但又显得毫无意义;墙壁上的光和影,随着太阳的起起落落而来来去去。面色苍白的病人瘫坐在软椅上。椅子的样式仿似度假村里的躺椅,透露出不合时宜的轻松来。我的身体像灌满了铅一般沉重,我每天都把它从一个地方拖到另一个地方。但我的头脑却变得飘忽不定,因为疲惫和绝望使它空虚起来。一天,大约凌晨三点钟,我们大伙儿还都在半梦半醒之间,一个护士跑过来说,我母亲快不行了,要不要见她最后一面。我拼命挣扎着从椅子上爬起来,简单理了理皱巴巴的外套,那上面的扣子少了一个,我便俯身往坐垫和椅子下面找,还怀疑它是不是滚进了暖气片里。我真是太蠢了。

在我的相册里,还珍藏着亲戚和朋友们的照片。现在,我就来聊一聊其中一个朋友。友谊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志同道合,另一个是惺惺相惜。在理想的友谊中,这两个条件应该在某种程度上保持平衡,因为如果过度倾向于共同的兴趣和利益,这两个人就更像是同事而非朋友;反之,他们可能更像是恋人,会盯着对方的眼睛而不是世界。我不想冒险坠入爱河,原因将在下一章写明。因此,我的友谊建立在志同道合之上。但这也有风险,因为,如果共同的兴趣和利益是人类的本性,那么朋友之间的相互同情和嫌恶就可能(我甚至可以说,必然)要发生。没有这种纠葛,他们共同的追求只能是肤浅的。有了这种纠葛之后,比如说长时间地用语言来交流感情,或者交流私人的和客观的心路历程,那么,朋友之间的情感温度几乎肯定会上升。如果不想走这条路,避开它的不便和危险,那么朋友们可以专注于无机世界,即自然地理;或者以一种冷静的、类似于统计学的方式专注于人类世界。

我意识到上面这段话听起来很冷酷,似乎生活和情感是一种诱惑,需要与之保持安全距离。确实冷酷,但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残忍,因为追求知识的过程本身也是充满激情的,倘若有一位同样充满热情的好友来陪伴,这种激情还会升温。

那么我就来说说我和大卫·哈里斯(David Harris)在1954年到1963年间的友谊故事。1954年的冬天,我在亚利桑那州的东南部为博士论文做实地调查,研究一种叫做山麓侵蚀面(pediment)的荒漠地形。我把我的“基地”设在图森市(Tucson)的一间破旧公寓里。我从那出发到野外,露宿了三五天。我很享受在野外的时光。这里半干旱的景色非常美丽,温度恰到好处——白天温暖,日落后凉爽。我的快乐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我在山麓侵蚀面的研究上取得的迅速进展。我知道该绘制什么地图,该寻找什么样的证据。我会停下来休息,那时候筋疲力尽,再也做不动了。我会在烤炉上用罐头食品做晚饭。我把一辆1940年产的福特双座汽车改装成了一张床,在方向盘旁边放了一个橙色的板条箱,然后把椅背打开,露出一个通到后备箱的洞。这样,我就可以平躺在汽车里,头靠在板条箱上,后背撑在座位上,双腿插在后备箱里。我在后视镜上挂了一盏灯,这样就能躺在这张临时床上看书。很快,书页上的字变得模糊,我就睡着了。

这是一个不错的方案,只有两件事让人恼火。第一,我的汽车没有在荒漠崎岖地形上行驶的装备,动不动就陷进沙子里。我的身体既不强壮,也不灵巧,解决起这些问题来,从来都是信心不足。如果时间一小时接一小时地流逝,车子还是弄不出来,我会越来越沮丧、恐惧、手足无措。第二,我常常不知道在一天结束时,该如何打发时间。晚饭后,太阳还没落山,这时候,我还睡不着,但又太累而做不了任何事,甚至连书都读不进去。

自从英国学生大卫·哈里斯加入之后,情况都改变了。他靠着“乔治五世奖学金”(George V Fellowship)从牛津大学来到伯克利大学。在牛津,我们错过了对方,因为他去的时候我已经到加利福尼亚州了。在伯克利,我们又错过了对方,他是在我出发去亚利桑那荒漠之后到达的。我们人生地不熟,但有许多共同经历和学术兴趣。我们的关系立刻变得融洽起来。在野外,我的小车一次又一次地陷进沙子里,轮子空转着。我没有像过去那样感到挫折和绝望,而是惊讶地发现自己实际上很享受救援汽车这项挑战。大卫的出现让情况大为改观,他的务实精神安慰着我,而他的乐观态度也令我开心。最重要的是他的耐心和毅力,这些品质又是我特别缺乏的,因此,我非常钦佩他。

有这样一件事。在大卫来之前,我去到亚利桑那州东南部一个偏远的地区,进行了一次漫长的旅行。我在野外徒步了好几个小时,在沟壑和巨石间攀上爬下,最后来到一个扶手椅形状的基岩面,这是证明山麓侵蚀面的一个很有说服力的案例。我在地图上标记了它的外缘,并由断层线来界定;还拍了很多照片,这些照片为我的论文提供了可见的证据,说明它是如何形成的。

大约一周后,大卫来了。我们驱车返回荒漠,待在唯一的一片树荫底下吃午饭。我突然想起,应该把上次外出拍完了照的胶卷换掉,那些照片都很重要,再重新装上一卷新的胶卷,好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准备。但那一刻,照相机的旋钮转不动了,胶卷卡壳了。所以,我得打开照相机才能把它取出来,但这么做的话,就需要一个完全黑暗的地方才行。而在这片明亮的风景中,唯一完全黑暗的地方就是睡袋里。于是,我钻进睡袋,拉上拉链以防止光线忽然穿透进来,并尝试着把胶卷取出来。时间过去了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我觉得,时间似乎静止了,满头大汗,喘不过气来。最后,我钻出睡袋,依然没有成功。我开始痛哭流涕,对大卫说,我不得不重新回到那个侵蚀面去,再拍一次。但是,大卫却说,他来试一下,于是钻进了我的睡袋。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过去了。那张睡袋活像一条大蟒蛇,吞下了一只愤愤不平的兔子,不断扭曲着。我大声喊着,大卫快出来。他要么是没听见,要么就是不理会我。六分钟,七分钟……十分钟过去了!“大卫,看在上帝的分上,在你憋死之前出来吧!”最后,他得意扬扬地出来了,手里握着好容易才解救出来的胶卷。我满怀钦佩地对他说道:“我现在知道大英帝国是如何成功的了。”

又有一日,我们待在一起,绘制了好几个小时的地图后,便放下了手中的活儿,在一个巨大的冲积扇的顶部搭起了帐篷。从那个方位,我们可以眺望绵延数英里的荒漠,寥无人烟。接下来,我们就要准备晚上的野营了。我想,所谓的“野营”,并不是什么难理解的词吧。简单说来就是,我会待在车子里一觉睡到天亮,就像往常一样。大卫说,自己很喜欢在无云的夜空下入睡。晚饭时间,我热了两罐爱尔兰炖肉,算不上是美食,但对于饥饿的地理学家来说,真是上天的恩赐。我烧了一壶水,煮了点咖啡,边喝边休息。我的手表显示是七点,太阳仍未落山,睡觉显然还太早。要做点什么吗?大卫说,我们应该尽情享受荒漠里的空气。我不知道他当时在想什么,但还是按照他说的去把座椅从车子里拉了出来。这倒是很方便,只要花一点点精力,那辆老福特里的所有东西都能拆下来。我们拖着座椅走出一段距离,坐在了冲积扇上。令我吃惊的是,大卫拿出了一瓶葡萄酒和两个优雅的酒杯。两个座椅在车里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存在感,但在这茫茫的荒漠里,茕茕孑立的两把椅子却弥漫着一股动人心魄的文明气息。椅子带有软垫,我们坐在上面,碰了碰酒杯,“敬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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