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写作

我在北京送快递  作者:胡安焉

我的生活中,无论是工作、生意还是感情方面,都充满了挫折和痛苦。我在一套我不适应的价值系统里寻求肯定,然后不断地失望和失败。当然,我不能把失败的原因都推到外部环境上。只是我也没必要寻求别人的认同。我应该做我喜欢和擅长的事,比如说写作。


有一天,我在路边走,前面一辆非法摩的抢在红灯前冲过马路,然后突然拐弯逆向驶来,蹭到了猝不及防的我才刹停。我并没有受伤,只是吓了一大跳。我很生气地骂了那个人,还用拳头砸了他肩膀一下。这时周围的人围上来,都异口同声地指摘我,说我不该为难一个摩的哥。他们的逻辑是,摩的哥是底层人,每天日晒雨淋地谋生,对他们应该宽容。这听起来也没错,但假如他蹭到的不是我,而是一个孕妇呢?对我的反问,群众没有回答。相反,看见我还口硬,有一个年轻人站出来说:“你很喜欢打架对吧?我来和你打。”不过他马上被旁边的大妈大爷拉走了。老人们的意思是以和为贵,谁也别追究谁,各走各的路吧。其实我根本没想追究,我可能是在发泄心里满溢的愤恨。再说摩的哥挣过的钱,未必就比我挣过的少;他的工作也可能没我做过的累。这是我过往的人生中,仅有的一次在公共场合和其他群众对立,直接面对周围所有人的责难。这件事记录下了我当时隐性的歇斯底里、情绪紧绷、一触即发的精神状态。虽然不完全是因为这件事,但大约就是从那时起,我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很少再外出。女装生意拆伙后,我还了父母两万块,手上还剩下几万。我父母不知道我经历了什么,直到今天仍不知道。他们看到我不工作、不外出、不见人,于是莫名地担忧和胡思乱想起来,但又无计可施。他们都是温和、讲道理的人,理解不了这个社会有时并不讲道理。不过我关在房间里也不是整天发呆,我开始尝试写作。这时是2009年10月。


做个体生意确实很占用人的时间。不过在女装商场,正常要到下午两三点后,客人才渐渐多起来,早上几乎都没有客人。所以我有时会在店里读书,以打发时间。我读了一些纯粹消遣的书,也读了一些文学作品。当时我读过的文学作品屈指可数。我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非常感动。塞林格的《九故事》和西摩一家的几个故事我都很喜欢。在我看来,他的所有作品,都在写纯真和与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乃至被毁灭。我最初的写作就是从模仿塞林格开始的。在那之后我又读了雷蒙德·卡佛,他描写的日常生活的崩塌令我深有感触。还有理查德·耶茨,他非常温柔,非常感伤,当年的我远比现在更迷恋那种感伤。还有杜鲁门·卡波特,他有几个带自传性质的童年故事写得特别感人,比《蒂凡尼的早餐》要好。我当时对这些美国的现实主义作家很感兴趣,因为他们描写的生活和情感在我心上有共鸣。这可能是商品社会、消费主义等征服全球的结果:人们的生活经验普遍地同质化了。随着读的文学作品增多,我对现实则感觉越来越疏离。我的生活中,无论是工作、生意还是感情方面,都充满了挫折和痛苦。我在一套我不适应的价值系统里寻求肯定,然后不断地失望和失败。当然,我不能把失败的原因都推到外部环境上。只是我也没必要寻求别人的认同。我应该做我喜欢和擅长的事,比如说写作。显然,在这段时期的我看来,现实世界有多贫瘠,精神世界就有多丰饶。

然后我又读到了欧内斯特·海明威。海明威的写作题材倒是和我的现实生活相距甚远,而且他是个和我很不同的、某些方面相反的人。不过海明威提过一个“冰山理论”——他认为冰山之所以雄伟壮观,是因为露出海面的只有八分之一,而水下的八分之七我们只能想象。对于文学作品来说,海面上的八分之一是文字和形象,水下的八分之七是思想和情感。前者是作者的着笔处,后者则寓于前者之中。这对于刚开始写作的我来说无疑是很有益的提醒。相对于写出来的部分,没写出来的部分应该更庞大和厚重;而小说的艺术就是在有限的文字和形象里蕴含无限的思想和情感。我最初的写作就是对此的实践。我研究怎么留白,总是在琢磨不要写些什么,而不是要写些什么。不过后来随着阅读量的积累和阅读面的扩大,我意识到“冰山理论”不是唯一的真理——艺术没有不能打破的原则——而是一把非常锐利的匕首。我当时写了一批取材自我真实经历的小说,人物和情节几乎都有原型,贴到一个文学论坛上和其他写作者交流。不久后,我有些作品发表在文学期刊上了,但得到的稿费非常低。我记得有篇八千字的小说,收到的稿费不到300元。这是我拿过的最低标准的稿费,因此至今仍印象深刻。我曾经短暂地幻想过此后以写作为生,但很快就打消了这种念头。

现在我在这篇文章里讲述的过往经历,涉及了当时那批小说使用过的大多数的经历素材。如果两相对比着读,或许别有一番趣味。我的那批小说给人的感觉是严肃、古板、僵硬,又悲天悯人、苦大仇深。和那批小说相比,现在这篇则轻松得多——不仅是读者读着轻松,我写得也轻松。因为这篇文章只是原本、如实地讲述我过往的工作和生活经历,不必动脑筋虚构。其实我非常不擅长虚构,尤其是在情节上面。除此以外,这篇文章还包含了很多我在小说里不会着笔的部分——也就是水面下的那八分之七。我在这里会直接向读者概括我做每个决定的原因和动机,分析我当时的内心感受和精神状态,介绍我置身的环境和更多背景……我不敢说这些内容全是客观的,因为不存在客观的写作。哪怕同一事件的不同参与者,事后的复述都不会完全一致,因为我们在观看和感受时必然带着主观的视角和立场。我只能尽我所能地尊重事实,努力做到不偏不倚。此外,做一些事情时,我们心里可能有多个动机同时在发生作用,有些动机甚至连本人都察觉不到。而我讲述的内容毕竟发生在很久以前,很多事情我只能勉强记起其中最主要的动机了。回归正题——我这段写作的日子维持了两年多,它当然不是一份工作,但我对待它的认真和投入,要超过我做过的所有工作。


自从开始写作后,我养成了记笔记的习惯,把自己平常的一些碎片式的想法和感悟记下来。翻阅自己过往的笔记,我想把其中两段摘录到这里。第一段是对我在北京“流浪和创作”的那段日子所汲取的精神内容的消化。那段经历一直是我最珍视的,它对“我之为我”施加过重要的影响。当然我们犯过很多错,伤害了一些人,不过有一点,即我们当时对真诚的无限向往和对自我的要求——尽管有时体现为自私、任性和粗鲁,但这些是可以在日后被认识和克服的——是我至今得到过的最重要的启示,是曾照亮我的第一柱光。第二段笔记则记录了我在某天某个时刻对“工作”这件事的负面感受。这两段笔记都是多年前记下的,如今看来可能偏激和幼稚,但这些是我思想曾经的漫游轨迹,间接或直接地阐明了后来我对待“工作”这件事的态度转变。

第一段笔记的内容关于摇滚,原标题是“摇滚之为艺术”。不过今天的我会把标题改为“不要温顺地走进那良夜”:

(A)摇滚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的形式成就更大程度和更直接地依附于艺术家本人的独特个性、精神气质。

(B)摇滚乐的魅力在于艺术家本人和他的音乐之间的极致和谐:艺术家的灵魂(内容)和音乐(形式)的一致。

(C)摇滚艺术家终生都在探寻和自己的灵魂最吻合的声音。

(D)因此摇滚艺术家最不能包容匠气,最反感精巧、优美、娴熟但缺乏灵魂的音乐。

(E)摇滚反对虚伪、麻木、中庸、秩序和教条,但摇滚本身常表现出任性、粗暴、偏激、迷乱和绝望;摇滚的力量在于破坏而非建设。

(F)摇滚常常以“不健康”的方式疯狂地叛逆“健康”的现实世界。

(G)最好的摇滚乐未必由最动听的曲子、最优美的唱腔、最娴熟的表演构成;摇滚乐甚至常走到另一个极端:鄙弃技巧、熟练和工整,偏爱简单、率性和粗糙。

(H)“偏见”往往更富创造性和表现力。艺术不排斥“偏见”,因为艺术不以观点和主张为目的,它只关心“偏见”是否独特和精辟。摇滚对待“偏见”也一样。

(I)况且世上从来没有全见,只有偏见。

(J)写歌是创作,表演也是创作;表演是以行为展示为形式的艺术。

(K)因为摇滚同时也是表演艺术,所以它不反对演绎,但它反对虚伪的演绎;尝试在创作中表现自己不真正具有的胸怀、情绪和态度是对摇滚精神的反动。

(L)摇滚精神的核心是真诚。

(M)一支摇滚乐队的灵魂人物常常是其中个性最突出者。

(N)人们常说,摇滚不是一种音乐类型,而是一种精神。这句话的意思是,摇滚在本质上是一种把个人和生活艺术化的形式而不是对音乐形式本体的探索。因此摇滚乐常被批评为“粗糙的音乐”。

(O)这决定了摇滚艺术家更注重对人性的探索和对感知的提炼,直到对灵魂的拷问……摇滚艺术家会必然地不断深入、丰富和塑造自我,把提炼自我视为自己艺术成就的最大甚至唯一保证。

(P)虽然对自我的提炼体现在最终作品和行为里,必然与对音乐形式的探索结为一体,但两者是先后、主从的关系。

(Q)因此尽管摇滚艺术家最初就具有异于常人的个性,但伴随着自我提炼他们还会不断变得更敏感和极端,这出于他们维持艺术生命和巩固原创性的本能。哪怕自己身上最微不足道的方面,他们也要追求最鲜明独特的形式;最后他们身上爱和恨两者的质量都大到他们承受不了,甚至导致精神崩溃或濒临崩溃。这往往不是他们有意识的行动,而是精神上的自发行为。

(R)摇滚既钟爱也需要自毁式的英雄。

(S)所以这是条不归路:当他们决定或被迫停下来时,他们的艺术生命就终结了。“死了”的摇滚艺术家仍然可以写歌和表演,但那是另一种情况了。

(T)因此摇滚比别的艺术形式更需要艺术家献身,这完全是不由自主的;而仍在世的摇滚艺术家里有很多是“死了”的摇滚艺术家。

(U)但是对自我的过度演绎和诠释是平庸者难以察觉的窠臼;真正的摇滚艺术家都是天才,而且具备天才的自觉。

(V)或者说,摇滚是属于天才的艺术。

(X)和浮士德一样,摇滚歌手拿灵魂和魔鬼做交易,伴随才华而来的是孤独、矛盾、痛苦和疲惫;真正的摇滚乐哪怕表面听起来欢快或生机勃勃,实质都是艺术家在堕入深渊的过程中发出的哀号。

第二段笔记的内容关于工作,没有标题:

完全为了谋生而工作,就和坐牢一样可悲,所以很少人声称自己是完全为谋生而工作的。惯常的说法有:我对我的工作内容感兴趣,我喜欢我的工作伙伴,工作使我感到生活充实,等等。这些说法就算真实,也很片面——不工作我们也同样可以从事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和自己喜欢的人交往以及过得充实。老一代的人更坦诚,他们会反问不工作怎么养活自己。他们不觉得用工作囚禁自己、限制自己的自由是可悲的。相反,他们以盲目的劳动为光荣。确实,那时候我们没有艺术家和哲学家,所以只有懒人才不工作。就如毛姆所说,并不是每个人在不用为温饱奔忙后,依然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是曾经艰难甚至残酷的年代迫使我们变得可悲地单调和狭隘,但如今社会环境已经改变了。消费主义成了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囚禁却始终存在,我们只是看似更自由了而已。而且,相比于限制你做所有你想做的事情,向你灌输你需要些什么并给你途径去实现,无疑是更牢固和持久的促成社会稳定的手段。但这其实仍然是奴役人的方式。而在这样的社会规则下,个人自我实现的最主要手段依然是工作。所以我们不仅很重视自己的工作,同时也很关心别人的。工作已经成为一个人最重要的身份标签。老同学老朋友久别重逢,首先要问的是对方现时的工作。在火车上邂逅的陌生人,往往在交流到彼此的志趣爱好之前,都已经打听了对方的工作。确实有人天生适合在社会规则下通过工作——我指的是大众认可的有物质回报的工作——取得成就和享受快乐。但并非人人如此。工作本是生存的手段,而不是人生的目的。只是社会的发展使我们不至于像我们远古的祖先一样,即使卖命工作仍免不了冻死和饿死。今天我们不用花上五天五夜不眠不休地追踪一头猛犸象,在自己彻底累垮之前扳倒猎物,然后拖着血淋淋的肉块步行几十公里回到自己居住的那寒冷的洞穴,喂饱自己浑身长满毛的妻儿。是的,今天我们大多数人如果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处身那种境况,大概会选择自杀了之。幸好我们已经发展出非常复杂的社会规则和生产手段,使我们的工作高效、体面,这和血淋淋的原始狩猎完全不像是一回事——尽管它们仍然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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