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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姐姐的丛林妩媚航班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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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绢姨 三年前的这个季节,姐姐离开了家。那是在秋天,我们从小长大的这条学院路落满了梧桐叶。绢姨抬起头,说:“今年的叶子落得真早。”十月的阳光铺满了绢姨的脸,她还是那么漂亮。姐姐像以前那样拥抱了我。姐姐说:“安琪,再见。”她露出藏蓝色毛衣领口的锁骨硌了一下我的胸口。 那天晚上我一如既往地失眠。火车在我们这个城市的边缘寂静地呼啸着,比睡着的或睡不着的人们都更执着地潜入黑夜没有氧气也没有方向的深处。我知道姐姐现在也没有睡着,她一定穿着那件藏蓝色的毛衣,半躺在列车的黑夜里。长发垂在她性感而苍白的锁骨上,那是一个应该会有故事发生的画面。如果交给绢姨来拍,她会把姐姐变成一个不知道渥伦斯基会出现的安娜。注意角度就好,避开姐姐那张平淡甚至有点难看的脸。 绢姨一直都用她的职业习惯,裁剪着她的生活。那份她自己都没觉察到的冷酷隐藏在她美丽的眼睛里。我和姐姐不同,我有点怕她。所以我讨厌用她的方式讲故事,我不想给所有的人,包括我自己找任何借口。 我的手机响了。是绢姨。对不起我忘了告诉你们,我叫林安琪,十九岁,在一个离家很远的城市念大学,艺术系,大二。绢姨前年春天去了巴黎,她梦想了很久的地方。 “安琪,我们上个礼拜到布列塔尼去拍大海,太棒了。” “安琪,你的法语现在怎么样了?” “安琪,画画一定要到法国来……” 每一次电话她都是这个程序:“我们”怎样了,法国多么好,等等。这个“我们”,指的是她和一个叫雅克的法国男人。他比她小十岁,是她的助手——工作室里的和床上的。她是一个阅尽风景的女人,像有些女人收集香水那样收集生活中的奇遇。一直如此。 十年前的某一天,妈妈把她从北京带回来。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和姐姐离家时一样大。她也是瘦的。和姐姐一样,领口露着苍白而性感的锁骨。可是姐姐的瘦是贫瘠,她的瘦是错落有致。冬天正午的阳光下,她明媚地对我们一笑,那种和我们当时的生活无关的妩媚让九岁的我和十五岁的姐姐不知所措。妈妈安顿她睡下,然后像往常一样走进厨房,水龙头和油锅的声音一点都没变,可是我知道从此有一样障碍横亘在我的生活中,尽管这障碍是一个千姿百态的园林——其实我对这个绢姨一无所知,只知道她是妈妈最小也最疼爱的妹妹。姐姐却浑然不觉,她说:“天哪安琪,她像费雯丽。” 那天晚上姐姐照了很久的镜子,然后轻轻地叹一口气,拧亮台灯,摊开她厚厚的练习题。我蜷在棉被里,看着灯光映亮姐姐的侧影。长发垂在没有起伏的胸前,还有苍白的手背。姐姐很辛苦,她的灯每天都会亮到凌晨。但她永远只是第二名,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赢不了那个把大部分时间都交给篮球的男孩。看着姐姐,我想起绢姨。绢姨是个大学生,在中国最棒的外语学院学法语,不过她因为自杀未遂让学校劝退——自杀是因为那个不肯和自己的妻子离婚的老师。妈妈从不把我们当成小孩子,所以我知道了这个故事。我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就可以活得这么奢侈——同时拥有让人目眩的美丽、一种那么好听的语言、过瘾的恋情凄凉的结局之后还有大把的青春——连痛苦都扎着蝴蝶结。太妙了。可是我的姐姐,那本《代数题解》已经被她啃了一个月,依然那么厚。 “安琪,你还没睡着?”姐姐回过头,冲着我笑了。灯光昏暗地映亮了她的一半脸,她的笑容因此奇怪而脆弱。那个时候的姐姐几乎是美丽的。可是除了我,没有谁见过她这种难得的温柔。她的脾气坏得吓人,我们俩这间小屋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曾因为她毫无道理的愤怒遭过殃。但是,往往是在深夜,她会从台灯下抬起头,看一看被子里的我,笑笑。要是那些在背后嘲笑她的男孩子们见过她此时的表情,说不定他们中的某一个会突然想爱她。 姐姐迷恋绢姨。绢姨的美丽,绢姨温柔宁静的语调和有点放荡的大笑都让她惊讶和赞叹。她喜欢跟绢姨聊天,喜欢看绢姨在暗房里冲照片——那个时候绢姨成了一家艺术杂志的摄影记者——喜欢听绢姨讲那些为了拍照而天南海北游荡的故事。绢姨就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理想,在我们这个贫乏的北方城市里绽放着。我也喜欢绢姨,很喜欢。只不过我讨厌她说“安琪长大了一定是个漂亮姑娘。”因为我知道她心里清楚我永远不会像她一样漂亮。我们三个人成天缩在绢姨的小屋,那里有满墙的照片和厚厚的摄影集,我一张张地抚摸那些铜版纸,还有纸上的风景和凝固在纸上的人们的表情。绢姨打开一页,说:“这张照片叫《纽约》。我最喜欢这个克莱因的东西了。” 我清楚地记得那种震撼,尽管我才九岁。那个叫克莱因的外国人,他把那座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拍成了一个寂静而辽阔的坟场。绢姨美丽地叹着气:“你们看,多性感。”姐姐惶恐地抬起头,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绢姨的用词。这时候我们都听见厨房里妈妈的声音:“三个小朋友,吃饭了——” 那天晚上睡觉时,姐姐问:“安琪,你想变成绢姨那样的女人吗?”我不情愿地点头,姐姐说,“我也想。”我不知道姐姐脸上算是什么表情。后来她就开始像做代数题一样认真地画画了——从三年前开始我们俩每周都去一个老师的画室里学画,这是爸爸的意思,但姐姐从来都没有这么投入过,那些石膏像就像情人一样点亮了她的眼睛——她开始努力,就像她努力地要考第一名那样努力地变成绢姨那样的女人,姐姐从小就是一个相信“愚公移山”这类故事的孩子。当老师接过我们的作业时总会说:“安琪,你应该像北琪一样努力。”可是我看得出来:老师看姐姐的画时,是在看一张作业;看我的画时,眼睛会突然清澈一下。不过我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姐姐。妈妈告诉过我们人不可以欺骗人,但妈妈也说过,有时候隐瞒不算欺骗。 妈妈是个医生,也是个冰雪聪明的女人。虽然她永远也记不住黄瓜多少钱一斤,记不住我和姐姐的生日到底谁的是八月十号,谁的是十月八号;但是她永远微笑着出现在全家人面前,用她看上去敏感而苍白的手指不动声色地抚摸着空气中的裂痕,说话的语气永远温柔安静,让人以为一切都理所当然。我相信能做妈妈的病人,也是种幸运。我常常在饭桌上看着妈妈和绢姨,觉得她俩很像,可是妈妈不像绢姨那样令人眩惑。 绢姨是妈妈的另一个孩子,背着沉重的相机回家时连手也不洗就贪婪地冲到妈妈正在摆的红红绿绿的餐桌旁。爸爸于是就笑:“你还不如安琪。”她也笑:“我累了嘛。都跑了一天了。”她头发散乱着,笑容好看得要命。她永远需要新奇的风景,也许这就是她的照片永远不能像那幅《纽约》一样打动人的原因。可是她给人留下的那种“追寻”的印象,就像一群突然飞过蓝天的鸽子,生动而美好地撞击人的视觉。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她的大学老师才会像拥抱一个假期那样拥抱她吧。可惜那个男人并没陶醉到忘乎所以,他还清楚“假期”在生活中应有的比例。 我似乎说过,绢姨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理想,在我们这个贫乏的北方城市里绽放着。又一个冬天来临的时候绢姨的个人摄影展也要开幕了。在我们全家的记忆中,那种幸福的忙碌再也没重演过。全家人帮她选照片,给照片起名字,妈妈的同事甚至病人和爸爸带的研究生也被发动了起来。最兴奋的人,当然是姐姐。深夜里我看着她在台灯下,常常对着绢姨的新作发呆。黑白的、彩色的,在午夜的灯光下凝固着。其实最动人的,不是它们,是十六岁的姐姐的眼睛。姐姐考上了一所最棒的高中,她依然辛苦地让台灯亮到午夜或者凌晨,可是这台灯证明的早已不再是当初为了拿到第一名而拼搏的荣耀,姐姐已经变成一个为了勉强维持中等水平而努力的学生。他们说高中很难念,也许是的。经常是在凌晨两点,我迷迷糊糊地醒来,台灯依旧疲惫而衰老地支撑着这个小屋的夜晚,我几乎听得见台灯咳嗽的声音。姐姐瘦了,饭桌上更加沉默甚至僵硬。好多个夜晚我看见她咬着嘴唇把一张张试卷和老师不再给她高分的素描撕得粉碎,我害怕地缩在被子里,听着纸张碎裂的声音,下意识地分辨着姐姐正在撕的是试卷还是素描纸,还有姐姐也许夹杂着哽咽的喘息。那个时候我就想,要是有一个男孩来爱姐姐,她会不会好一些? 绢姨的摄影展代替了我假想中的男孩。除了我,没有谁见过姐姐不美丽的脸和凝视绢姨的照片的眼睛搭配起来是一个怎样的瞬间,还有周围艰难的灯光。那时候我真心实意地祈祷绢姨的影展能够成功,为了姐姐。 我做不到像姐姐一样,我无法百分之百地仰慕绢姨的作品。当我用十九岁的眼睛来打量它们时,看见了一个又一个“优美的沧桑”“精致的颓废”“美好的悲哀”“尊严的贫穷”——这类的偏正短语我相信还有很多。你说世界上没有尊严的贫穷?那你一定没去过西藏。要拍废墟时,绢姨的眼睛就会变成月光,看似温柔地笼罩其实远隔万里;要拍伤疤时,绢姨的眼睛就变成手术刀刀锋上的那一抹寒光,看似凌厉其实小心翼翼地切去一切不堪入目的部分。它们很美,我承认,可它们没有《纽约》里的那种勇气。但是十六岁的姐姐,她崇拜一切完美。 现在我回想起绢姨开影展的那年冬天,觉得自己的童年,就是在那个季节结束的。 傍晚,妈妈接我从学校回家的时候,我们发现家门居然开着。走进客厅,发现绢姨的房间的门也半开着。从我站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墙上那幅《纽约》,还有爸爸和绢姨。绢姨的脸埋在爸爸的肩头,爸爸的胳膊紧得有些粗暴地搂着她的腰。妈妈从后面捂住我的嘴,她的手上还带着户外的寒气。妈妈在我的耳朵边说:“宝贝,爸爸和绢姨都是出过国的,这在西方只是一种礼节。”妈妈的声音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清澈。她已经很久没叫过我宝贝了。 后来我常常想,还好那个时候,姐姐还没有放学。我不知道后来发生过什么,只知道妈妈还是一如既往地安静,生活不动声色地继续着。绢姨的影展意料之中地成功了。影展开幕的那一天我第一次看到绢姨浓妆的样子,展厅的灯光恰如其分地铺垫着她周围的阴影,我不知道是她还是她的照片征服了我们这个寒冷和荒凉的城市。她穿着深蓝色的唐装上衣和铁锈红的大裙子,她真的很美。我从来都不能否认这个。影展后不久的一天早上,绢姨在早餐桌上对我们说:“安琪,北琪,绢姨要搬出去了。” “为什么?”姐姐重重地把碗砸在桌上,一声钝响。 “北琪,绢姨有工作。”妈妈把果酱放在桌上,安静地说。 “在家里就不能工作了吗?我不想让你走!”姐姐盯着绢姨,“安琪也不想让你走!对不对,安琪?”姐姐热切地转过了脸。 我低下头的一瞬间,知道妈妈看了我一眼。然后我抬起头,说:“可是绢姨一直都嫌咱们家离暗房太远了呀……”我笑着,如果妈妈没有看我那一眼,我也许不会在一秒钟之内想到这个绝妙的理由。 爸爸笑了:“北琪,你看,安琪比你小六岁呢。” 姐姐扔下筷子,拎起书包,委屈地冲了出去,重重的摔门声让我打了个冷战。妈妈笑笑:“别理她,吃饭。安琪,把牛奶喝完,不可以剩下。” 我喝着牛奶,努力地吞咽着。早上特有的那种像是兑过水的阳光映在玻璃杯的边缘,我听见爸爸喝粥的声音。一切如常,只有我,我成了妈妈的同谋。在一个飘满牛奶、果酱、煎蛋和稀粥香气的早上,我们所有的人都是同谋——科学家管这叫“纳什均衡”。只有姐姐,落入一个不动声色的圈套。她的委屈和愤怒都尴尬地赤裸着,就像一只不断撞击着玻璃窗的飞蛾,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飞不进去。姐姐是无辜的,只有姐姐一个人是无辜的。我不怪妈妈把我拉了进来,我知道她爱爸爸,她叠我们的衣服时永远不会像叠爸爸的衬衣一样认真;可是没有人能代替我忍受那种蜕变的滋味。 晚上姐姐哭了。她做作业的时候突然扔下了笔,然后我就听见她像是来自体内很深的地方的呜咽。我冲下床紧紧地抱住她的后背,她背上的两块骨头一下一下地刺痛着我。“姐姐。”我叫她。“安琪,为什么,为什么你不帮我把她留下?你讨厌她吗安琪?”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只好紧紧地抱她,紧得我自己都觉得累。姐姐的眼泪温润地打在我的手背上。我不怪妈妈,如果姐姐没有伸出指尖,轻轻地把她的泪珠从我的手上抹掉;可是她这样做了,她的手指真凉。 绢姨搬走了。妈妈帮她料理一切可以想到的事情,好像她要走得很远,其实不过是几条街的距离。绢姨走的那天,我跑到她住过的小屋里。墙上还挂着几张照片,真好,《纽约》还在。原来我留恋那张《纽约》胜过留恋绢姨。我还是不怪妈妈,我想明白了,因为我也想让她走。 现在网上和一些时尚杂志里似乎有一种潮流,就是一些年龄其实不大的人们争着为“成长”下定义,争着追悼其实还没远去的青春。“成长”就像一面旗帜,庄严地覆盖着“青春”的遗体。当十九岁的我浏览这些精致的墓志铭时,突然恶俗地问自己:我知道什么是“成长”吗?对于我来说,第一次成长是九年前的事儿了。 二 谭斐 爸爸和绢姨的情节只是花边,我的故事里的爱情从这一节登场。 九月的星期天很暖和。我每周的今天都会带着一身的油彩味去上法语课。从画室里出来的时候我会厌恶地闭一下眼睛,心里想的是:太阳真好。我的同学们有的在睡觉,有的去谈恋爱,用功的出去写生——比起写生,我更喜欢坐在空空的画室的地板上,翻阅一本又一本的画册。指尖和铜版纸接触时有一种华丽得近似于奢侈的触觉。我喜欢夏加尔,喜欢凡·高,喜欢德拉克洛瓦,喜欢拉图尔;不喜欢莫奈,不喜欢拉斐尔,讨厌毕加索,痛恨康定斯基。姐姐的电话有时会在这个时候打来,问我的画、我的法语、我的男朋友。我没有男朋友,在这个城市里我只有一个可以聊天的朋友。不是美术系里那些自以为自己是有权利用下半身说话的艺术家的男孩,是我法语班里的同学。他叫罗辛,喜欢说“他妈的”,最大的梦想是当赛车手,然后有一天死在赛场上,把自己变成烧掉自己赛车的火焰的一部分。 “要是有一天我能去突尼斯参加拉力赛,一定有成堆的美女追我,到时候我没工夫跟你聊天的话你也一定要理解。”这家伙最大的本事就是用庄重的表情把死人说活。 “要去突尼斯的话为什么学法语?” “小姐,因为突尼斯是说法语的,谢谢。我听说过你们学画画的都是些文盲,百闻——”他停顿了一下,“果然不如一见。” 我在电话里给姐姐重复我们诸如此类的对话,姐姐总是笑到岔气。姐姐说:“你要是能喜欢上他就好了,他真可爱。”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姐姐变了,以前姐姐喜欢完美的东西,现在,二十五岁的她喜欢干净的。 所以,我决定不告诉姐姐,罗辛笑起来的时候有点像谭斐。 认识谭斐的那一年,我是十四岁,正是自以为什么都懂的时候。当然自以为懂得爱情——朱丽叶遭遇罗密欧的时候不也是十四岁吗?所以我总是在晚上悄悄拿出那些男孩子写给我的纸条,自豪地阅读,不经意间回头看看熟睡的姐姐。昏暗之中她依旧瘦弱,睡觉时甚至养成了皱眉的习惯。我笑笑,叹口气,同情地想着她已经大二了却还没有人追。我忘了姐姐也曾经这样在灯光下回过头来看我,却是一脸温柔,没有一点点的居高临下。 二十岁的姐姐现在是爸爸大学里英语系的学生,跟十六岁的时候相比,好像没有太多的变化,混杂在英语系那些鲜艳明亮声势夺人的女孩子里,我怀疑是否有男孩会看到她。偶尔我会幻想有一个特帅特温柔的男孩就是不喜欢众美女而来追善良的姐姐。事先声明我讨厌这样的故事,极其讨厌。只不过姐姐另当别论。可是奇迹意料之中地没有发生,姐姐不去约会,不买化妆品,不用为了如何拒绝自己不喜欢的男孩而伤脑筋,唯一的乐趣就是去绢姨的暗房。绢姨搬走后,我们常常去她那里玩,看她新拍的照片,听她讲旅途中或离奇或缱绻的艳遇。二十七岁的绢姨似乎更加美丽,迷恋她的男人从十六岁到六十岁不等。她很开心,很忙,周末回我们家的时候还是记不得帮妈妈洗碗。 谭斐是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跟爸爸一起从学校来到家里的。爸爸其实早就告诉我们星期六晚上会有客人——爸爸在中文系发现的最有前途的学生——我的老爸热衷这套旧式文人的把戏。只是这一次有一点意外,我没有想到这个“最有前途的学生”居然这么英俊。他站在几年前绢姨站过的位置,在相同的灯光下明亮地微笑,没有系格子衬衣领口的扣子。那一瞬间我听见空气里回荡着一种倒带般“沙沙”的声音,我想那就是历史重演的声音吧。又是一个站在客厅里对我微笑的人。 饭桌上我出奇地乖,倾听着他们的对话,捕捉着这个客人的声音。偶尔借着夹菜的机会抬一下头,正好撞得到他漆黑而烫人的眼睛。于是我开始频频去夹那盘离我最远的菜,这样我的头可以名正言顺地抬得久一点。他突然微笑了,他的眼睛就像是很深很黑的湖,而那个微笑就是丢进湖里的石块,荡起糅着灯光的斑驳,我几乎听得见水花溅起来。他把那盘离我最远的菜放到我的面前:“你很喜欢吃这个,对不对?”那是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妈妈说:“安琪,你不谢谢哥哥?”然后她说:“谭斐你知道,我这道菜是看着张爱玲的小说学做的。”爸爸笑道:“她喜欢在家里折腾这些东西。”谭斐说:“林教授说,师母还喜欢写小说。”妈妈笑了:“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倒是还成天想着当作家,现在,老了。”妈妈叹口气,她有本事在跟人聊天的时候把一口气叹得又自然又舒服。 我忘了说一件事:自从绢姨搬走之后,妈妈业余的时间开始试着写小说。爸爸很高兴地对我们说那是妈妈年轻时候的梦想。我想是绢姨的事情让妈妈发现爸爸偶尔也需要一个奔跑中的女人吧。于是妈妈就以自己的方式开始奔跑,速度掌握得恰到好处。 “我吃饱了。”姐姐说。然后有点匆忙地站起来,还碰掉了一双筷子。“鱼还没上来呢。”爸爸说。“我饱了。”姐姐脸一红。妈妈笑:“我们家北琪还跟小时候一样,认生。谭斐你一定要尝尝我的糖醋鱼。你是南方人对吧?”“对。”他点头,“湖南,凤凰城。”“谭斐是沈从文先生的老乡。”爸爸端起杯子。“那好。”妈妈又笑,“人杰地灵哦。” 湖南,凤凰城。我在心里重复着,多美的名字。 门铃就在这时候“叮咚”一响。门开了,绢姨就在这样一个突兀而又常常是女主角登场的时刻出现在我们面前。“有客人呀?”绢姨有一点惊讶。谭斐站起来,他说:“你好。”绢姨笑了:“你是姐夫的学生吧。”他点头,他说:“对,你好。”他说了两次你好,这并不奇怪,百分之九十的男人第一次见到她都会有一点不知所措;可是我还是紧紧地咬住了筷子头。妈妈端着糖醋鱼走了进来,她特意用了一个淡绿色的美丽的盘子。“绢,别站着,过来吃饭。”妈妈看着谭斐,“她很会挑时候,每次我做鱼她就会回来。”绢姨拨一下耳朵边一绺鬈发,瞟了一眼谭斐,微笑:“第六感。”他没有回答,我想他在注视绢姨修长而精致的手指。 娟姨深呼吸,很投入地说:“好香呀。”然后她抬起头,看着爸爸妈妈,认真地说:“姐,姐夫,其实我今天回来是想跟你们说,我可能,当然只是可能,要结婚。” 我像每个人那样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仰着脸。谭斐棱角分明的面孔此时毫无阻碍地闯进了我的视线,但是他并没有看我,他望着这个脸色平淡道出一个大新闻的美丽女人。我闻到了一种不安的气味,一种即将发生什么的感觉笼罩了我。就在它越来越浓烈的时候,却意外地听到了里面的门响。“绢姨,你要结婚?”姐姐站在卧室的门口,正好是灯光的阴影中。“奇怪吗?”绢姨妩媚地转过头。“那……和谁?”这个很白痴的问题是我问的。妈妈笑了:“安琪问得没错,和谁,这才是最重要的。”“当然是和我的男朋友了。”绢姨大笑,和以前一样,很脆,有点放荡,“好了,你们不用这么紧张,其实我也并没有决定好。详细的我们以后再说,今天有客人呢。”她转过了脸,“你不介意的吧,客人?我这个人就是这副德性,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他当然不会介意。她当然也知道他不会介意,所以才这么问的。一个男人怎么会介意一个美丽女人大胆的疏忽呢?果然,他说:“我叫谭斐。”“挺漂亮的名字呢,客人。不,谭斐!”她笑了。 坐在她的对面,我看着绢姨笑着的侧脸。我知道她又赢了,现在的谭斐的大脑里除了我的绢姨,不会再有别的,更别提一个只知道伸长了胳膊夹菜的傻孩子。绢姨要结婚。没错,不过那又怎样呢?我嚼着妈妈一级棒的糖醋鱼,嚼碎了每一根鱼刺,嚼到糖醋鱼的酸味和甜味全都不再存在,使劲地吞咽的一瞬间,我感觉到它们从我的咽喉艰难地坠落。我对自己说:我喜欢上谭斐了。 那个时候我不懂得,其实十四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是真的不懂爱情,懂爱情的,不过是莎士比亚。 我真高兴谭斐现在成了我们家的常客,我也真高兴我现在可以和谭斐自然地聊天,不会再脸红,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语无伦次。他是个很会聊天的人,常常用他智慧的幽默逗得我很疯很疯地大笑。我盼望着周末的到来,在星期五一放学就急匆匆地赶回家换衣服,星期五是我和姐姐那个小小的衣柜的受难日。所有的狼藉都会在七点钟门铃“叮咚”的一声响声里被掩盖,我很从容地去开门,除了衣柜,没人知道我的慌乱,尤其是谭斐。绢姨现在周末回家的次数明显的多了,不过她有名正言顺的理由——她的婚礼在三个月之后举行。她有时连饭也不吃就跟大家再见——那个男人在楼下的那辆“奔驰”里等着。我们谁都没见过他,所以我们戏称他“奔驰”。绢姨总是说:“下星期,下星期就带他回家。”但是这个“下星期”来得还真是漫长,漫长到在我的印象中,“奔驰”已经变成了一样道具,给这个故事添加一个诡秘的省略号。虽然有的时候顾不上吃饭,但跟谭斐妩媚地聊上几句还是来得及。她的耳环随着说话的节奏摇晃着,眼睛总专注地盯着谭斐的脸,偶尔目光会移开一下,蜻蜓点水地掠过别的什么地方。我想我知道为什么古人用“风情万种”这个词形容这样的女人,因为她们不是一种静止,她们在流动,永远是一个过程。 越来越有意思了。我对自己说。绢姨和谭斐——德瑞那夫人和于连?这个比喻似乎不太经得起推敲,但是很合衬。我知道我赢不了绢姨,确切地说,我不具备跟绢姨竞争的资格。我知道自己是谁。可是我毕竟才十四岁,只要我愿意,我可以认认真真地喜欢谭斐十年或者更久。十年以后我二十四岁,依然拥有青春,我闭上眼睛都猜得到当谭斐面对二十四岁的我,恍然大悟是这个不知何时已如此美丽的女孩爱了他十年——想起来都会心跳的浪漫。但是绢姨你呢?但愿你十年之后风韵犹存。如果你从现在开始戒烟、戒酒、戒情人,那时候的你应该看上去不太憔悴。也但愿你的“奔驰”还能一如现在般忠诚。你们大人还不就是这么回事吗? 仔细想想也许每个女孩都经历过一个只有当初的自己才认为“可歌可泣”的年代。乳房猝不及防的刺痛,刚开始不久的每个月小腹的酸痛,还有心里想起某个人时暖暖的钝痛。碰巧这三种痛同时发生,便以为自己成了世界头号伤心人。有点决绝,有点勇敢地准备好了在爱情这个战场捐躯——以纯洁、纯情和纯真的名义。殊不知所谓“纯洁”是一样很可疑的东西,要么很廉价,要么很容易因为无人问津而变得廉价。可我义无反顾地掉进去了。世界运转如常,没有什么因为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的恋情而改变,除了她自己。她开始莫名其妙地担心自己的头发是不是被刚才那阵风吹乱了。万一吹乱了,而她在这个时候突然在街上撞见谭斐怎么办?尽管她自己也知道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可是喜欢上一个人本身就是一件概率在千分之一以内的事情,所以恋爱中的人都莫名其妙地相信“偶然”。我不知道照这样推理下去,是不是可以得出恋爱中的人都有可能变成“守株待兔”里的主人公的结论。 可是我还是不敢嘲笑爱情。因为种种症状都淡忘了之后,我画的画却依然留着。那个时候我和姐姐的房间分开了,我自己有了一间十平方米左右的小屋。我开始失眠,在凌晨两点钟的黑夜的水底静静地呼吸,闭上眼睛,就看见微笑着的谭斐,或者不笑的。身体在每一寸新鲜的想念中渐渐往下沉,沉成了黑夜这条温暖的母亲河底的松散而干净的沙,散乱在枕上的头发成了没有声音却有生命的水草。突然间我坐起来,打开了灯。我开始画画。不画那些让人发疯的石膏像,我画我的爱情。当我想起星期五就要到了,谭斐就要来了的时候,我就大块地涂抹绿色,比柳树的绿深一点,但又比湖泊的绿浅一点,那是我精心调出来的最爱的绿色;当我想起绢姨望着谭斐微笑的眼睛,我就往画布上摔打比可口可乐易拉罐暗一点,但又比刚刚流出来的血亮一点的红。我画我做过的梦,也画别人给我讲过的梦;我画我想象中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开满鲜花的阳台——月光流畅得像被下弦月这只刀片挑开的动脉里流出的血,我也画我自己的身体,赤裸着游泳的自己,游泳池蓝得让人伤心,像一池子的化学试验室里的硫酸铜溶液,也像一只受伤的鸟清澈而无辜的眼神。清晨的时候我困倦地清洗着花花绿绿的胳膊,心里有一种刚刚玩完“激流勇进”或者是“过山车”的快乐。 后来有一天,老师看过了我的画之后,抬起头来看着我。 “全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我点头。 他笑了,他说:“有一张真像契里科。” 我问:“老师,契里科是谁?” 他又笑了,对我说:“安琪,请你爸爸或者妈妈方便的时候来一趟,记住了。” 我想我是在喜欢上谭斐之后才知道自己原来是这么地爱着画画。就在那些失眠的深夜里,一开始是为了抗拒以我十四岁的生命承担起来太重了的想念,到后来不是了,我的灵魂好像找到了一个喷涌的出口以及理由。我一直都不太爱说话,所以我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想要倾诉,我在调色板面前甚至变得絮絮叨叨,急切地想要抓住每一分哪怕是转瞬即逝的颤抖。我变得任性,变得固执,也变得快乐,我心甘情愿地趴在课桌上酣睡,我高兴地从几何老师手里接过打满红叉的试卷。谁也休想阻止我在黑夜里飞翔,更何况是这落满灰尘的生活,休想。 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就是我的同桌——刘宇翔。他望着政治课上伏在桌上半睡半醒的我,作痛惜状地摇头:“唉,恋爱中的女人哪——疯了。”那个时候刘宇翔成了我的画的第一读者。我想那是因为我还是需要倾诉的,他正好又离我最近。他总是夸张地问我:“你白痴吧你,你不知道什么叫‘红配绿,狗臭屁’?你大小姐还他妈专门弄出来一天的红再加一地的绿——不过……”他正色,“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这么一画,操,还真是蛮好看的。”其实他是一个跟别人有点不一样的人,因为他总是说我的画“蛮好看的”,不像我的那些一起学画的同学,他们总是有点惊讶地说:“林安琪你真酷。”虽然刘宇翔说话满口的脏字,虽然他是个今年已经十七岁的“万年留级生”,可我还是愿意把他当成一个可以讲些秘密的朋友。那个年龄的女孩子是最需要朋友的,但是没有多少女孩子愿意理睬我。当然我也懒得理她们,刘宇翔最好,他愿意听我讲谭斐,听我讲那些谭斐和绢姨之间似有若无的微妙,然后评论一句:“操!” 其实直到今天,我也依然无法忘记那些日子里干净而激烈的颜色。生活中的我和一种名叫“堕落”的东西巧妙地打着擦边球。我偶尔逃课跟刘宇翔和他的那些狐朋狗友出去玩,偶尔考不及格——可是我总是无法对那种不良少年的生活着迷,因为我只为我的画陶醉——在深夜一个人的漫游中,我把跟刘宇翔他们在一起时的那种气息用颜色表达出来。那是一种海港般的气息,连堕落都是生机勃勃的。然后我有点惶恐地问自己:难道我经历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画画吗?那么“生活”这样东西,对于我,到底有几分真实?但我不会让这个棘手的问题纠缠太久,因为我闭上眼睛都看得到老师惊喜的眼神。老师的那种目光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了,不过我永远不会对那种目光司空见惯。 昨天我梦见了我的中学教学楼里长长的走廊——就是曾经放学后只剩下我和刘宇翔的空空的走廊,夕照就这样无遮无拦地洒了进来。刘宇翔靠在栏杆上,歪着头,像周润发那样点烟。他说为了这个正点的姿势他足足苦练了三个星期。烟雾弥漫在因为寂静所以有些伤怀的走道里,刘宇翔说:“丫头,还不回家?今天可是周末。”我懒洋洋地回答:“老爸今天中午说了,下午学校开研讨会,谭斐也参加,晚上都不会回来,我那么急着回去干吗?” “操。”刘宇翔对着我喷出一口烟,“女大不中留。” “去死。”我说。 “我真想揍那个他妈的谭斐,长得帅一点就他妈不知道自己姓什么——” “闭嘴!”我打断他,“你说话带一百个脏字都无所谓,可是你叫谭斐的名字的时候一个脏字都不许带,否则我跟你绝交。” “绝交?”他坏笑,“绝什么交?” “你不想活了!”我瞪大眼睛。夕阳就像一种液体一样浸泡着我们,坐在地板上的我,还有抽烟的刘宇翔——仔细看看这家伙长得挺帅——我们在那种无孔不入的橙色中就像两株年轻的标本。对呀,夕阳浸泡着的人就像标本,我要把它画下来,用淡一点的水彩,今天晚上就画。 “安琪——”我突然听见姐姐的声音,声音被走廊拉长了。 她的影子投在我和刘宇翔之间。也许是我多心了,姐姐今天看上去有一点阴郁。 “姐?”我有点惊讶。 “妈妈让我来叫你回去吃饭。”姐姐说。 “哦。”我拉住姐姐的手,“刘宇翔,这是我姐;姐姐,这是我同桌,刘宇翔。” “你好。”姐姐淡淡地笑了。夕阳把她的笑容笼上了一层倦意,她苍白的锁骨变成了温暖的金红色。 刘宇翔有点作秀地把烟扔在地上,歪了一下头,笑笑:“你好。” 然后我就跟姐姐走了出去,踩着刘宇翔长长的影子。走下楼梯的时候正好遇到刘宇翔的那群死党从对面那道楼梯喧嚣地跑上来,他们对我喊:“林安琪你要回家?你不去啦?”我也对着他们轻松地喊:“不去啦,我姐来叫我回家了!” 他们乱哄哄地嚷着: ——是你姐呀!我还以为是高二的那个王什么婷。 ——SB!没看见戴着S大的校徽呢。 ——我靠!老子就是没看清楚又怎样? ——姐,你好! ——林安琪再见!还有姐,再见…… 好像他们不喊着叫着就不会说话一样,可是喧闹过的楼梯突然安静下来,还真有点让人不习惯。姐姐突然说:“安琪,告诉你件事,你不可以对任何人说。” “你有男朋友啦?”我惊讶地笑着。 她不理我,自顾自地说:“绢姨怀孕了。” 我一时有点蒙:“那,那,也无所谓吧。反正她不是马上就要结婚了。” 姐姐笑了:“这个孩子不是‘奔驰’的。” 我不记得自己当时在想什么——确切地说,我的思维在一片空白的停顿中不停地问自己:我该想什么,该想什么。 姐姐还是不看我,还在说:“我今天到绢姨那儿去了,门没锁,可她不在家,我看见了化验单,就在桌子上。前天,前天她才跟我说,她和‘奔驰’从来没有,从来没有,做过。” “做过”,这对我来说,是个有点突兀的词,尽管我知道这代表什么——我是说,我认为我知道。我们俩都没有说话,一直到家门口,我突然问姐姐:“妈知道吗?” “安琪。”姐姐有些愤怒地凝视着我,“你敢告诉妈!” “为什么不呢?”我抬高了嗓音,“妈什么都能解决,不管多大的事,交给妈都可以摆平不是吗?”激动中我用了刘宇翔的常用词。 “安琪。”姐姐突然软了,看着我,她说,“你答应我了,不跟任何人说,对不对?” …… “我知道,我没想说,我不会告诉妈,你放心。”我看着姐姐惶恐的眼神,笑了,“没有问题的,绢姨也是个大人了,对吧。她会安排好。”我的口气好像变成了姐姐的姐姐。 我深呼吸一下,按响了门铃。 餐桌上只有我们四个人:妈妈、绢姨、姐姐和我。四个人里有三个各怀鬼胎——绢姨怀的是人胎。妈妈端上她的看家节目:糖醋鱼。她扬着声音说:“难得的,今天家里只有女人。”“我不是女人。”姐姐硬硬地说。“这么说你是男人?”绢姨戏谑地笑着。 “我是‘女孩’。”姐姐直视着她的眼睛。 “对,我也是女孩,我是小女孩。”我笑着说。这个时候我必须笑。 “好。”妈妈也笑,“难得今天家里只有女人,和女孩,可以了吗?” “大家听我宣布一件事。”妈妈的心情似乎很好,“今天我到安琪的美术老师那儿去过了。安琪。”妈妈微笑地看着我,“老师说他打算给你加课,他说明年你可以去考中央美院附中,他说你是他二十年来教过的最有天分的孩子。” “天哪——”绢姨清脆地欢呼,“我们今天是不是该喝一杯,为了咱们家的小天才!”然后她就真的取来了红葡萄酒,对妈妈说:“姐,今天无论如何你要让安琪也喝一点。” 妈妈点头:“好,只是今天。还有安琪,今天你们班主任给家里打电话了,他说你最近总和一个叫刘什么的孩子在一起,反正是个不良少年。妈妈不是干涉你交朋友,不过跟这些人来往,会影响你的气质。” 绢姨突然大笑了起来。 “你吃你的。”妈妈皱了皱眉。 “姐,你还记不记得,我上中学的时候你跟我说过一样的话。一个字都不差!” “你——”妈妈也笑,“十四岁就成天地招蜂引蝶,那个时候爸就跟我说,巴不得你马上嫁出去。” “你还说!”绢姨开心地嚷,“爸最偏心的就是你,从小就是……” 对我而言,所有的声音都渐渐远了,我的身体里荡漾着一种海浪的声音,遥远而庄严地喧闹着。“中央美院附中”,我没有听错,我不惊讶,这一天早就应该来临,可是我准备好了吗?我准备好一辈子画画了吗?一辈子把我的生活变成油彩,再让油彩的气息深深地沉在我的血液中,一辈子,不离不弃?天哪我就像一个面对着神父的新娘——“新娘”,我想我脸红了。 “嘿——小天才!”我听到那个似乎危机重重的“准新娘”愉快的声音,“是不是已经高兴得头都晕了?绢姨星期一要出去拍照,大概两个星期才会回来。最近我突然想到郊外去逛逛,所以决定用这个周末的时间,带上你和北琪,把谭斐也叫来,明天我们四个一起去玩,怎么样?” “叫他干吗?”姐姐皱了皱眉。 “你说呢——”绢姨有点诡异地笑着,眨了眨眼睛。 “你们说。”妈妈突然开口了,“谭斐跟我们北琪,合不合适?” “妈!”姐姐有点惊讶,有点生气地叫着。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吗?”妈妈笑了,“你以为我跟你爸为什么每个礼拜都叫他来?要是你和谭斐……那是多好的一件事情。有你爸爸在,谭斐一定会留在这所大学里,你们当然可以一起住在家里。把你交给谭斐,爸爸妈妈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你——” 姐姐重重地放下了碗。她盯着妈妈的脸,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们是什么意思?你们知道我配不上谭斐!” “胡说些什么!”妈妈瞪大了眼睛。 “什么叫胡说?”姐姐打断了她,“你看得见,长了眼睛的人都看得见,要不是因为讨好爸,他谭斐凭什么成天往咱们家钻?我就算是再没人要,也不稀罕这种像狗一样只会摇尾巴的男人!” “闭嘴!”妈妈苍白着一张脸,真的生气了。 “北琪。”绢姨息事宁人地叫她。 “你们胡说。”所有的人都被这个声音吓了一跳。刚才的那场大人们的争吵中,她们都忘记了我。“安琪这跟你没关系。”绢姨有点急地冲我眨了一下眼睛。 “你们胡说。”我有点恶狠狠地重复着。我绝对、绝对不能允许她们这样侮辱谭斐,没有人有资格这样做。我感觉到了太阳穴在一下一下地敲打着我的神经,我的声音有一点发抖: “谭斐才不是你们说的那样,谭斐才不是那种人,你们这样在背后说,你们太卑鄙了。”我勇敢地用了“卑鄙”这个词。 “你懂什么?”妈妈转过脸,有点惊讶地望着我的眼睛。我没有退缩,跟她对视着。尽管我知道,也许妈妈会看出我的秘密来,可我还是要竭尽全力,保护我的谭斐。我在保护他的什么呢?我不知道。眼泪突然间开始在身体里回响,就要蔓延的时候我们都听到了电话铃的声音。感谢电话铃,我有了跑出去的理由。 听见妈妈在身后跟绢姨叹气:“她们的爸爸把她们宠坏了——” 我拿起电话,居然是刘宇翔。 “林安琪。”他的声音里有一种奇怪的沙哑,“你姐姐叫什么名字?” “你问这个干什么……” “麻烦你告诉你姐姐,我要追她。”说完这句话他就挂了,酷得一塌糊涂。 三 刘宇翔 就这样,又一个角色在姐姐的舞台上登场,以一个有点荒唐的方式。 我没有追问刘宇翔为什么喜欢上了姐姐,姐姐也该有个人来追了,虽然这个人有点离谱,也是好的。我没有了关心其他人的心情。原来我搞错了真正的情敌,原来这不关绢姨什么事,他们想把姐姐塞给谭斐。好吧,这下我更不会输了。等一下,如果不是为了绢姨,谭斐为什么总是来我们家?他知道爸爸妈妈心里想的吗?也许。谭斐难道会真的是为了姐姐?不可能的。难道说……我的心就在此时开始狂跳了。不对,林安琪,我对自己说,人家谭斐是大人,你还是个小孩子呢。可是那又怎样呢?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天哪,我长长地叹着气:让我快一点长大吧,我就快要长大了不是吗? 我依然在午夜和凌晨时分画画。大块的颜色在画纸上喧嚣着倾泻,带着灵魂深处颤抖的絮语,我震荡着它们,也被它们震荡着。我听得见身体里血液的声音,就像坐在黑夜里的沙滩上听海潮的声音一样,自己的身体跟这个世界之外某种玄妙而魅惑的力量融为一体。我想如果是绢姨的话,她会用三个字来概括这种感觉:“真性感。”性感,是这样的意思呀。 绢姨出去拍照的这一个礼拜,姐姐天天晚上都会到我的小屋来聊天,带着那种我从没见过的红晕。我们天南海北地聊,姐姐总是几乎一字不落地“背诵”她和刘宇翔今天电话的内容。刘宇翔采用的是他惯用的方式,“初级阶段”用比较绅士的“电话攻势”,尤其是对比较羞涩的女孩子。刘宇翔告诉过我:“对那些好学生、乖乖女,欲速,则不达也。” “他问我周末什么时候可以出来。”姐姐扬着脸,对着窗外的夜空,抑制不住地微笑,“我说我下星期要考试了,很忙,你猜他怎么回答我?”姐姐转过脸,眼睛是被那个微笑点亮的,“他说:对不起请你听清楚,我是问你什么时候有时间,不是问你有没有时间。”姐姐笑了,“他还挺霸道。” 鬼知道刘宇翔那个家伙用上了哪部片子的台词。“姐。”我有点不安地问她,“你不是就只见过他一次吗?”“对呀,是只有一次,但是我记得他很帅的对吧?”“他比你小三岁。”“那又怎样?”姐姐问。“而且他是个万年留级生,就知道抽烟泡迪厅打群架。爸爸妈妈准会气疯。”“有什么关系吗?”姐姐几乎是嘲讽地微笑了。“我没有问题了。”我像个律师那样沮丧地宣布着,有点不可思议地看着我笑得几乎是妩媚的姐姐。 很多年后的今天,我依然记得姐姐夜空下泛红的、可以入绢姨镜头的笑脸。我进了大学,看够了那些才十八岁却拥有三十八岁女人的精明的女孩,看够了她们用自己的头脑玩弄别人的青春,我才知道:那一年,我二十岁的姐姐,为一个十七岁的小混混在夜空下闪亮着眼睛微笑的姐姐,原来这么可爱。 周末姐姐自然是答应了刘宇翔的约会。那天早上我们家的信箱里居然有一枝带着露珠的红色玫瑰。姐姐把它凑到鼻子边上,小心地闻着,抬起头笑了:“安琪,我还是更喜欢水仙花的香味。”她的声音微微发着颤,脸红了。“拜托。”我说,“哪有这种季节送水仙花的?”“也对。”她迟疑了一秒钟,然后拿起了电话,第一次拨出那个其实早已经烂熟于心的号码,“喂,刘……宇翔吗?是我。我今天有空。” 星期六的下午我一个人坐在小屋里画画,听见姐姐哼着歌出门。“喜欢看你紧紧皱眉,叫我胆小鬼,我的感觉就像和情人在斗嘴——”姐姐的声音里有种很脆弱的甜蜜。我知道姐姐没看见过刘宇翔紧紧皱眉的样子,只不过在她的想象中,刘宇翔已经成了她的情人。爱情,到底是因为一个人的出现才绽放,还是早就已经在那里寂寞开无主地绽放着,只等着一个人的出现呢?想象着姐姐和刘宇翔约会的场景,我都替姐姐捏一把汗。她连平时的小考试都会紧张得要死,真不知道她有没有办法来应付刘宇翔那个有的是花招的家伙——比如,他们会接吻吗?如果刘宇翔坏笑着猛然俯下头去,姐姐懂得自然而然地迎上自己的嘴唇吗?很难讲,不过要是我的话,如果谭斐在某一天突然吻住我,我是知道自己该怎么办的。会有那一天的,我对自己说。 “早就想看看你的画了。”我被这个声音吓了一跳,怎么会——是谭斐呢。 谭斐对我微笑着——他的脸真的是完美——可那并不是我想要的微笑,“安琪,其实我早就想看看你的画,可以吗?” “可以。”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该死,我应该更大胆一点不是吗? 他走了过来,很有兴趣地看着我的画纸。“这么多的蓝色,”他说,“这幅画叫什么名字?”他笑着问我,就像在问幼儿园的小孩儿。 我冷冷地看他一眼,什么都没说。 “我想你画的是大海。对吧?一定是大海。”他依旧是那种语气,好像认为他是在帮助一个叼奶瓶的小朋友发挥想象力。 “《将进酒》。”我说。 “什么?”他显然是没听清楚。 “就是李白的那首《将进酒》,这些蓝都是底色,一会儿我要画月亮的。我要画的是喝醉了酒的李白眼睛里的月亮。”除了我的老爸和谭斐以外,我最喜欢的男人就是李白。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真他妈的性感,“如果我是个唐朝的女孩。”我对谭斐说,“我一定拼了命地把李白追到手。” “你要画李白吗?”他问我,明显认真了许多。 “不画,只画月亮。因为没有人可以画李白。”我说。 “我可以问,你想把月亮画成什么样子吗?”他专注地看着我,用他很深的眼睛。我低下头,每一次,当他有些认真地看着什么的时候,那双眼睛就会猝不及防地烫我一下。 “裸体。”我的脸红了,“膝盖蜷在胸口的女人的裸体。李白没有爱过任何女人,除了月亮,月亮才是他的情人。”我说得斩钉截铁。我没有告诉谭斐,我的这个感觉来源于一个叫《情人》的电影。是我和刘宇翔他们在一个肮脏的录像厅里看的。他们激动地追随着那些做爱的场面——术语叫“床戏”,可我,忘不了的是那个女孩子的身体,那种稚嫩、疼痛的美丽,苍白中似乎伤痕累累。“可是今天的月亮已经变成《琵琶行》里的那个女人了。弟走从军阿姨死,暮去朝来颜色故。屈原李白杜甫们都死了,天文望远镜照出来她一脸的皱纹,再也没人来欣赏她。她是傻瓜,以为她自己还等得来一个李白那样的男人呢。” 谭斐有点惊讶地望着我。然后他慢慢地说:“安琪,你很了不起。” “画好了以后我把它送给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但还是勇敢地抬起头,注视着他的脸。 “谢谢。”他笑了。尽管那依然不是我想要的那种微笑,但我已经很高兴了。我低下头,装作调色的样子。我绝对不可以让他看出来我的手指在发颤,他会猜出来我喜欢他的。 客厅里一声门响,然后是姐姐的脚步声。 “姐你回来啦——”我叫着。跑了出去。 姐姐脸上没有那种我想象中的红晕,她现在反倒是淡淡的,就好像她是和平常一样刚从学校里回来。“姐,怎么样?”我急切地问。 “挺好。”她笑笑,像是有一点累的样子。 “再讲讲嘛——” “没什么可说的,就是挺好。”她看着我,眼睛里全是奇怪的温柔。 “北琪你今天很漂亮。”谭斐对姐姐说。 “谢谢。”姐姐点点头,没有表情。 姐姐再也没有对我提过那天她和刘宇翔的约会。我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接吻。只知道从那天以后的一个星期,刘宇翔只打过两个电话。接完第二个电话的那天,姐姐没有吃午饭,妈妈摸摸姐姐的额头:“是不是病了?”姐姐把头一偏:“没有。”我看见姐姐的眼里泪光一闪。 我拨通了刘宇翔家的电话:“刘宇翔,你给我滚到学校来,我在操场等你。” 那是记忆里最漫长的一个下午。春天的风很大。学校的操场上扬着沙。我等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还差一刻钟就满三个小时的时候,刘宇翔来了。他的头发被风吹乱了。慢慢地,走到我的面前——我就站在国旗的旗杆下面,他一眼就看到了我。我们都没说话,我想如果有人在操场边上的楼里看着我们的话,会奇怪地发现两个在风中沉默的小黑点。 “林安琪……” “刘宇翔。”我们同时开了口。 他说:“你先说。” “刘宇翔。”我问,“如果你不喜欢我姐姐,为什么要追她?”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他慢慢地说,“可能因为是傍晚了吧,光线的关系,觉得她真像吴倩莲。可是真到约会那天,在阳光下看她,发现错了。对不起,我……”他困难地解释着,“我知道我说的不清楚,可是我承认,我承认决定追她是有点仓促了——” “刘宇翔。”我打断了他,几乎是有点悲愤地打断了他,“我从一开始就有点担心,因为我知道我姐姐不够漂亮,不,不是不够漂亮,是很不漂亮,可是她善良——好像你们男生不太在乎这个。我还以为这一次,姐姐真的找得到一个人来爱她——”我重重地喘着气。 “林安琪。”他说,“只有你这种小孩儿才动不动就爱不爱的。我——”他笑了,“我不知道什么叫爱,我追女孩儿是为了泡,不是为了爱。” “你浑蛋。”我说。 他看着我:“你再骂一句试试看。” “浑蛋。”我重复。 他走近了两步,低下头,吻了我。一阵短暂的眩晕,远方的天在呼啸。 他放开我,开始点烟。可是风太大了,他按了好多次打火机才点着——他正点的点烟姿势因此变得狼狈。终于点着的时候,他瞟了我一眼——居然有点羞涩。 “刘宇翔你这个王八蛋!”我尖叫着扑了上去,打掉了他的烟和打火机。我不大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骂尽了我知道的脏话。他扭住了我的胳膊,我挣脱不出来,于是我用膝盖狠狠地撞他的肚子。他真的被我激怒了,他开始打我,他的拳头落在我的背上、肩上。我撕扯他的衣服,用尽全身力气咬他的手臂。 有一双陌生的手从后面护住了我的背,把我们拉开。我依旧尖叫着,挣扎着,挥着拳头。我听见一个声音在吼:“你这样打一个女孩子你不觉得丢脸!”然后是刘宇翔的吼声:“你自己问她是谁先动的手?!”那个陌生人紧紧地抱着我,箍着我的身体,他的大手抓住了我的小拳头。他说:“好了,安琪。听话——”我终于安静下来。他不是陌生人,他是谭斐。 眼泪是在这个时候涌出来的。我梦想过多少次,在我无助的时候,谭斐会像从天而降一样出现在我的眼前。我还以为这种事永远只能发生在电影里,现在这变成了真的:他就在这儿,紧紧地搂着我。他的外套,他的味道,他的体温……可是我把我的初吻弄丢了,那是我留给谭斐的,刘宇翔那个混蛋夺走了它。我哭着,我从来没有这么委屈、这么难过过。“安琪,乖,好孩子,没事儿了安琪。”谭斐的声音真好听。他理着我乱七八糟的头发,看着我,伸出手抹了抹我的泪脸,然后笑了。我也笑了,是哭着笑的。笑的时候发现嘴角里腥腥的,我想是刚才让刘宇翔的手表划破的。 他捧着我的脸:“听我说,安琪,是你爸爸让我来学校找你的。我们必须马上到医院去。你绢姨出车祸了,很严重。” “她会死吗?”我问。 “还不知道。”他说,“正在抢救,所以你爸爸才会让我来找你。” 我点点头。谭斐拉起我的手,我们走了出去。他的手真大,也很暖和。其实那家医院离我们学校特别近,可是记忆中,我们那天走了好久。是绢姨的灾难把那天的我还有谭斐连在一起的,这样近,要不是绢姨还生死未卜的话,我就要感谢上天了。绢姨的劫难就在这种温暖的瞬间里变得遥远,变得不真实,直到我看见手术室上方的灯光。 妈妈有点异样地望着我的脸。我这才发现原来谭斐一直拉着我的手。 我的手从谭斐的手里坠落的一瞬间,手术室的门开了,惨白的绢姨被推了出来。这么说她没死。我看见姐姐紧握着的拳头松开了,她的眼睛里终于有了一点算得上是“神色”的东西。爸爸妈妈迎上那个主刀的医生。医生白衣、白帽、白口罩,露着那双说不上是棕黑色还是深褐色的眼睛,像是个鬼。后来一个身段玲珑的女护士走了出来,袅娜地扭着腰,怀里抱着的白床单上溅满了血。很多血,我奇怪我为什么依然认为我见到的是一条白床单。她心满意足地哼着歌,是王菲的《红豆》。 我走到了洗手间。打开水龙头,把水撩在脸上。从对面脏脏的镜子里看见了窗外的夕阳,火红的。我在自己那么多的画里向它致敬,为了它的化腐朽为神奇——经它的笼罩,再丑陋的风景也变得废墟一般庄严,再俗气的女人也有了一种伤怀的美丽;可是就是它,我爱的夕阳,跟我的姐姐开了这样大的一个玩笑。我模糊地想着,走出那间不洁净的洗手间。谭斐站在绢姨病房的门口,逆着夕阳,变成一道风景。可对我来说,这已经没什么神圣的了。 “安琪。”他有点不安地叫我,“安琪你怎么了?” 我想我快要睡着了。闭上眼睛的一刹那,我的眼前是一片让人目眩的金色,金色的最深处有个小黑点——我一定是做梦了,我梦见我自己变成了一块琥珀。 四 我 我生病了。妈妈说我倒在绢姨的病房门口,发着高烧。病好了回到学校以后,再也没见过刘宇翔,有人说他不上学了,还有人说他进了警校,我倒觉得他更适合进公安局。 绢姨正在痊愈当中。我和姐姐每天都去给她送妈妈做的好吃的。绢姨恢复得不错,只是精神依旧不大好。她瘦了很多,无力地靠在枕上,长长的卷发披下来,搭在苍白的锁骨上。原来没有什么能夺走绢姨的美丽。我们终于见到了一直都很神秘的“奔驰”——个子很矮、长相也平庸的男人。他站在绢姨的床前,有点忧郁地望着她的睡脸。可是他只来过一次,后来就没有人再提绢姨的婚礼了。这场车祸让她失去了腹中的孩子,倒是省了做人工流产的麻烦,但是“奔驰”知道了她的背叛。还有一个秘密,妈妈说这要等绢姨完全好了以后再由她亲自告诉绢姨:绢姨永远不会再怀孕了。我倒觉得对于绢姨来讲,这未必是件坏事。——不,其实我不是这么觉得,我这样想是因为我很后悔。要是我当时跟妈妈说了这件事,也许妈妈不会让绢姨出这趟远门的,至少会……也许这样,绢姨的婚礼就不会取消。想到这里我告诉自己:不,这不关我的事,绢姨本来就是这样的,不对吗? 绢姨出院以后又搬了回来,所以我和姐姐又一起住在我们的小屋里。不过姐姐现在只有周末才会回家。家,好像又变回以前的模样,就连那幅《纽约》都还依然挂在墙上。只不过,星期六的晚餐桌上,多了一个谭斐。妈妈的糖醋鱼还是一级棒,可是绢姨不再像从前那样,糖醋鱼一端上桌就像孩子一样欢呼,只是淡淡地扬一下嘴角,算是笑过了。所有的人都没注意到绢姨的改变,应该说所有的人都装作没注意到。倒是谭斐比以前更主动地和绢姨说话,可是我已经不再忌妒了。那次手术中,他们为绢姨输了很多陌生人的血。也许是因为这个,绢姨才变得有点陌生了吧。日子就这样流逝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觉察不出来的方式,直到又一个星期六的晚上。 “我跟大家宣布一件事情。”我环顾着饭桌,每个人都有一点惊讶,“我不想去考中央美院附中了。” 寂静。“为什么?”爸爸问我。 “因为,我其实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那么喜欢画画。”我说,故作镇静。 “你功课又不好,又不喜欢数学,以你的成绩考不上什么好高中……” “好高中又怎么样呢?”我打断了爸爸,“姐姐考上的倒是最好的高中,可要不是因为爸爸,不也进不了大学吗?” “少强词夺理。”爸爸皱了皱眉,“姐姐尽力做了她该做的事情。你呢?”爸爸有点不安地看看姐姐。姐姐没有表情地吃着饭,像是没听见我们在说什么。 “那你们大人就真的知道什么是自己该做的事情,什么是不该做的吗?” “你……”爸爸瞪着我,突然笑了,“安琪,你要一竿子打死一船人啊?”于是我也笑了。 “先吃饭。”这是妈妈,“以后再说。” “安琪。”谭斐说,“你这么有天赋,放弃了多可惜。” “我们家的事情你少插嘴。”姐姐突然说,“你以为自己是谁?” 满座寂静的愕然中,姐姐站了起来:“对不起,谭斐,我道歉。爸,妈,我吃饱了。” 绢姨也突然站了起来:“我也饱了,想出去走走,北琪你去不去?” “还有我,我也去。”我急急地说。 至今我依然想得起来那个星期六的夜晚。刚下过一场雨,地面湿湿的。整个城市的灯光都变成了路面上缤纷的倒影。街道是安静的——这并不常见。汽车划过路面,在交错的霓虹里隐约一闪,在那一瞬间拥有了生命。 绢姨掏出了烟和打火机。“你才刚刚好一点。”姐姐责备地望着她。绢姨笑了:“你以为我出来是真的想散步?”打火机映亮了她的半边脸,那里面有什么牵得我心里一疼。 “北琪。”她长长地吐着烟,“知道你有个性,不过最起码的礼貌总还是要的吧?”她妩媚地眯着眼睛。绢姨终于回来了。 姐姐脸红了:“我也不是针对谭斐。” “那你就不该对谭斐那么凶!”我说。 “你看。”绢姨瞟着我,“小姑娘心疼了。” “才没有!”我喊着。 “宝贝。”绢姨戏谑着,“你那点小秘密瞎子都看得出来。” “绢姨。”姐姐脸上突然一凛,“你说什么是爱情?” “哈!”她笑着,“这么深奥的问题?问安琪吧——” “我是认真的。”姐姐坚持着。 “我觉得——”我拖长了声音,“爱情就是为了他什么都不怕,连死都不怕。” “那是因为你自己心里清楚没人会逼你去为了他死。”绢姨说。我有一点恼火,可是绢姨的表情吓住了我。 “我爱过两个男人。”她继续,“一个是我大学时候的老师,另一个就是……”她笑着摇摇头,“都过去了。” “另一个是谁?绢姨?”我急急地问。是那个让她怀了孩子的人吗?现在看来不大可能是谭斐。总不会是我爸爸吧?一个尘封已久的镜头突然间一闪,我的心跳也跟着加快了。 “安琪,问那么多干吗?”姐姐冲我使着眼色。 虚伪。我不服气地想。你敢说你自己不想知道? 一辆汽车划过了我们身边的马路,带起几点和着霓虹颜色的水珠。绢姨突然问:“我住院的那些天,他真的只来过一次吗?我是说——后来,在我睡着的时候,他有没有来过?” “他是谁?”我问。 “没有。”姐姐和我同时开的口,“不,我是说,我没有见到。” “那个孩子是一个大学生的。”绢姨静静地说,“我们就是一群人去泡吧——我喝多了……本来觉得没什么的,本来以为做掉它就好了……”她眼眶一红。 “绢姨。”姐姐拍拍她的肩膀。 “我太了解他了,”灯光在绢姨的眼睛里粉碎着,“他不会原谅这些。不过这样也好。我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要是我们真的结了婚,说不定哪天,他会听说我过去的事情,那我可就真的惨了。”绢姨笑笑。 谁都想到了,就是没有想到他。我还以为绢姨不过是看上了那辆奔驰,我还以为他不过是有了香车还想要美女。那个个子很矮、长相平庸的男人,我的绢姨爱他,我美丽的绢姨。 那天晚上姐姐回学校去了,当然是谭斐陪姐姐回去的。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我睡不着。我也不想画画。这是第一次,在很激动的时候,我没有想到用颜色去宣泄。我知道了一件我从来都不知道的事,它超出了我的边界——就是这种感觉。闭上眼睛,我的眼前就会浮现错落的霓虹中,绢姨闪着泪光的眼。可是姐姐就知道这一切。我想起那天,姐姐告诉我绢姨怀孕时那一脸的忧伤。原来姐姐之所以难过是因为绢姨背叛了她自己的爱情。是从什么时候起,姐姐了解了这么多呢? 妈妈在外面敲着门:“安琪,天气热了,妈妈给你换一床薄一点的被子。” 妈妈进来,换过被子以后,她坐在床沿,摸着我的头发:“安琪,爸爸和妈妈都觉得,你会更优秀。” “噢。”我心不在焉地应着。 “安琪。”妈妈继续着,“你发烧的时候,一直在叫‘谭斐’。” 我抬起头,愕然地看着妈妈的脸。 “妈妈不知道你为什么不想去考美院附中,但我觉得这和谭斐或多或少有些关系。宝贝,妈妈也有过十四岁——”妈妈笑了,“可是妈妈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如果我真的跟我十四岁那年喜欢的男人结婚,我会后悔一辈子。安琪,爸爸和妈妈觉得你是个有天赋的孩子,你的一生不可能被圈在一个城市里,你应该而且必须走出去;至于谭斐呢,是个不错的年轻人,所以我们很希望他跟你姐姐……但是你,妈妈知道将来安琪的丈夫是个优秀的男人,而不仅仅是‘不错’而已,你懂了吗?” “不懂。”我说。 “我十四岁那年喜欢的是宣传队里一个跳舞的男孩。”妈妈说,“那个时候我只能坐在台下,仰着头看他。妈妈今年四十岁了,如果我跟他生活在一起,大概今天我不会再抬着头看他,因为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她知道世界上还有你爸爸这样的男人。安琪,爸爸妈妈爱你们,所以我们要为你的前途尽一切力量,我们也要为了你姐姐一辈子的幸福尽一切力量。安琪是好孩子,不要给姐姐捣乱,明白了?” 妈妈亲亲我的额头,走了出去,轻轻地关上门。 我最终还是去考了中央美院附中,不过我没有考上。 放榜那天我挤在黑压压的人群里,意料之中地没有找到我的名字。周围有人开始欢呼,有人开始大哭,有人踩了我的脚。一切都变得像个站台。印象中,站台上总是难过的人多些。北京真是个大城市,我想,容得下这么多的人。 回来后我的老师拍着我的肩膀:“安琪,这没什么,很多大画家年轻的时候,都不被人赏识。” 这话对我没用,因为就算那些人年轻的时候不曾被人赏识,他们毕竟成了大画家。只有成功的人才有回忆“不堪回忆”的资格。回到家以后我最不想见的人就是绢姨,因为最终让我决定去考这个倒霉的学校的人,是她。 那是一个碰巧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家的下午。那段时间我正和爸爸妈妈僵持着,我不肯去美术老师家上课,妈妈只好给老师打电话说我不舒服。就是那个下午,绢姨走到我面前,像所有的人一样问我到底为什么不愿意去考中央美院附中。我已经受够了这个问题,所以我跟她说不考又死不了人。 绢姨看着我,问:“你是害怕考试,还是害怕考上?我想是后者,对不对?” “你为什么这么问?”我盯着绢姨,“你也跟我妈妈一样,以为我是害怕去北京念书就要离开谭斐对不对?”我的声音不知不觉间抬高了,“为什么你们大人都这么喜欢自作聪明呢?你们以为我这些天过得很高兴是不是?告诉你,我不想去考是因为我害怕画画了。再这样画下去,我不知道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眼泪闯进了我的眼眶,可我依然倔强地仰着脸,“我画出来的东西都不是真的,可是我自己画完以后就会觉得它是真的,可是它总归还是假的!我不想变成一个一辈子都分不清真假的人!你们每一个人都要问我为什么,我真的说出来你们会懂吗?” “这么说,你怕的还是考上?”绢姨的语气依然安静。 “就算是吧。”我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 “你还没有去考,你怎么知道你一定考得上?”她慢慢地说。 这句话打中了我。 “你知不知道对于很多人来讲,你想的东西都太奢侈了?——因为你从小什么都不缺,你不知道有很多人想要考上这个学校是想改变自己的命运。我在北京拍过那些孩子们,从很偏僻的地方来,父母把家里的东西全都卖掉,带着他们到北京租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子,为了考音乐学院附中和美院附中。跟这种孩子们竞争,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轻松地担心自己考上之后会怎么样?你从来就没见过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你凭什么以为一切都在你自己的掌握之中?” 我看着绢姨,她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让我惊讶。她原来是如此犀利,甚至是凌厉的。她的话像子弹一样击穿我心里一个很深的地方,然后她宁静地微笑着,似乎是欣赏她的照片一样欣赏我赧然的表情。我被激怒了,仔细想想那段时间我真像一只很容易就被激怒的小母狮子,我跳起来,对她大声地说:“好,我去考!我倒要看看中央美院附中是不是救济院,谁苦谁难谁可怜才会收谁!”然后我就怒气冲天地一边收拾起我的画具,一边告诉绢姨:“麻烦你跟我妈妈说,我去老师家上课。”摔门的时候听见绢姨似乎是在给妈妈打电话:“姐,没问题了。” 结果是:我知道了中央美院附中不是救济院,虽然它没有收不苦不难也不可怜的我。我不想看见绢姨,但她还总是在家里晃来晃去的,有时还跟妈妈开开玩笑:“姐,安琪好像没有原来那么嚣张了。”全家人都不在我面前提中央美院附中的事,这也是最让我恼火的一点。那是记忆里最漫长的一个夏天,我的分数本来只能进我们这个城市最烂的高中,可是我却收到了姐姐那所高中的录取通知——我是作为美术特长生被录取的。大家都很高兴地在饭桌上议论着要把这件事放在我十五岁生日那天庆祝,就连谭斐都跟着起哄。这群无聊的人,这样对我表示一下同情似乎是为了感动他们自己。只有姐姐,有天晚上她走到我的房间里来,跟我乱无头绪地聊了一会儿,突然涨红了脸说:“安琪,其实我一直都觉得,你的画很棒。”然后她就手足无措地走出去了。这是我那些天里听到的最舒服的一句话。 我在那个漫长的夏天里冬眠。每天把空调的温度调到很低再裹上大棉被睡长长的午觉。拒绝出门,看着窗外繁盛到让人觉得下贱的绿意,觉得这和自己无关。那个暑假里只完成了一幅画,我把我家的空调画了进来。只不过我把它画成了长满铁锈的样子:巨大的空调,掺着淡金色的灰黑,开着大朵的红色铁锈,庞大的蒸汽发动机连在后面——我画的是十九世纪工业革命时候的空调,如果那个时候有空调的话。我一直都很喜欢工业革命时候的老机器,它们都有很笨拙、很羞涩的表情,就像一只被使用了很久的萨克斯风。这个不太灵光的老空调忠于职守得过了分,把整间屋子变成了北极。窗外,还是夏天,我摔打成片的绿色时毫不犹豫,一只熊栖息在夏天的树荫里,望着窗里的空调,还有窗玻璃上美丽绝伦的冰花,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湿漉漉的小鼻头有点忧伤。 这幅画我画得很慢,很艰难,经常是画着画着就必须停下来。因为大脑空了。也许不是大脑,是那从前沉睡着好多颜色的身体最深的地方出了问题。我找不到那种喷涌的感觉——所有的颜色像焰火一样在身体的黑夜里开放——现在我得等。我想是我的身体停电了。可是当我画完最后一笔的时候,我才看出来,这幅画里有一种不一样的地方。这次,我是完全靠自己画完的,我是说没有那个浪潮般的力量的推动,我从来没有像画这只熊一样这么具体地画出一种表情。以前我以为自己不屑于画这种东西,现在明白,我过去不是不想画,是画不出。 血液的温度冷了下来,我冷冷地拒绝刘宇翔曾经的那些死党打来约我出去疯的电话,我冷冷地看着谭斐开始一次又一次地约姐姐出去看电影。姐姐心情好的时候也会答应他的邀请,不过脸上永远是一副在嘲讽什么的表情。只有画着那只熊,我心里才会漾起一些温情。于是我知道,我还是爱画画的。我终于辨别出,曾经我对画画的爱里,原来掺了那么多的虚荣:我想被赞扬,想被嫉妒,想被羡慕,想听掌声。当这一切远离,我才发现不是我选择了画画,是画画选择了我。 某一个午后,谭斐和姐姐一起从外面回来。姐姐在浴室冲澡的时候,谭斐看着客厅墙上的《熊和老空调》。他突然对我说:“安琪,你想不想去看看熊?——你不能总这样窝在家里。”于是我们顶着烈日坐上开往动物园的公交车。我们选择了一天中最愚蠢的时候,人的脑袋热成了糨糊。买票的时候我突然问谭斐:“你说,开这路公交车的司机会不会很高兴?终点站是动物园,每天都可以拉很多高高兴兴的小孩儿。”谭斐笑着揉揉我的头发:“你是日剧看多了吧?”我大声说:“对,要让柏原崇来演司机——本来是个大学生,因为失手杀了人才来换一种生活逃避现实!”谭斐笑着接口:“要让藤原纪香来演每天坐这班公交车的饲养员——原本是个富家小姐,只是不喜欢那种‘被束缚的生活’!”“不会吧——你喜欢她?”我叫着。我们一起开怀大笑。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远远地动物们的气息飘了过来,它们近在咫尺。 “安琪。”谭斐说,“你笑的声音很好听。” 我看着他,脸突然一热。我知道他来这儿完全是为了让我高兴,我说:“谢谢。” 那只大熊还在睡午觉,棕色的毛均匀地起伏着。动物园里人很少。知了悠长地叫着,那种声音听多了会觉得悲怆。熊的味道扑面而来,很难闻,可是有一种泥土的气息。我们站在笼子外面的树荫里,静静地看着它。“它会翻身吗?”我小声问谭斐。“会吧。”他的语气一点都不肯定。熊的耳朵灵敏地耸了耸。“被我们吵醒了?”我惊讶地压低了声音。还好它睡得依旧酣畅,让人羡慕。 “谭斐,你有没有看过《恋爱的犀牛》,就是那出话剧。”我问。 “小姐,你忘了我是话剧社的社长?” “你喜欢那出戏吗?我蛮喜欢那个故事,可是我讨厌那个结局。他居然把犀牛杀了。凭什么呀。可是我爸爸就说是我不懂,他说男主角杀犀牛只是一个象征——那只犀牛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希望,那象征着他已经绝望了。可是我就是讨厌他们这样象征。他们有这个权利吗?谁知道犀牛自己想不想死?谭斐你懂我的意思吧?” “我懂。”谭斐看了我一眼,笑了,“我想那个写剧本的人,一定是从小就生活在大城市里的。如果她像我一样,有过跟大自然很亲近的经历的话,她就不会这样安排结局。” “那我也是从小在城市里长大。”我不同意地说。 “所以说你很了不起。”谭斐肯定地说。 “你开玩笑吧。”我低下了头,“以前我也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我去考试的时候见到了很多人的画。他们才是真的了不起。对于自己落选我一点都不意外。”这是我第一次主动跟人谈起那场考试,“谭斐,可是我喜欢画画,就算永远有很多人比我画得好,我也还是想画画。”我抬起眼睛。他还是用我最习惯的眼神,认真地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我就是想找个人说说,说说就好了。” “谁都得低头。”谭斐说,“不管因为什么。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狂得要命。那是因为我觉得没有人比我更热爱‘文学’这个东西。我妈妈是苗族人,她没念过什么书,汉语都讲得不大好,可是她特别喜欢听我给她念我写的东西。她喜欢听我写的我们那个小镇,尽管那是她再熟悉不过的。她听到我写她的时候脸都会红。当然她也喜欢听我写的想象出来的城市,尽管我俩都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我在中学里办文学社,自己走遍了山路去搜集湘西各个民族的民歌。你猜我给校刊起了什么名字?——《山鬼》。”他的眼睛亮了。我想我的也是。 “有一天我走在山路上,走累了,坐下来。你知道,我一直都怀疑这件事是不是我自己搞错了。因为那简直像梦一样。”他眨眨眼睛。 “你快点说嘛!”我急了。 “我听见头顶上有一阵很奇怪的风声,然后我就顺着那棵大树往上看。是一只狼,雪白的母狼。后来没人相信我的话,其实我自己也不太相信。它就在比我高出四五米的石头上卧着,很安静地看着我。我连害怕都忘了,因为它看我的眼神简直可以说是‘妩媚’。不知道它怎么会是雪白的。然后它就立起来,摆摆尾巴,似乎是笑着看了我一眼,轻轻一跳,就不见了。山鬼,只有这两个字可以形容它。所以我们的校刊才有这个名字。我妈妈说,我看见的是狼神。然后我就写它,写它的时候我真高兴,好像诺贝尔奖就等着我去拿。”他笑了。 “人都会经历这样的阶段。”他正色,“从一开始以为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到明白自己的天赋其实只够自己做一个不错的普通人。然后人就长大了。” “可是谭斐你一点都不普通。”我摇头。 “谢谢。”他微笑,“做普通人没什么不好。为了变成一个不普通的人,学习做普通人是第一课。你知道吗安琪,大学四年里我很用功,很努力,可我还是费尽心机才考上你爸爸的研究生。你知道我的硕士论文会写沈从文,因为你爸爸最喜欢他;可是我,我喜欢的是郭沫若。应该说,我能理解他。没想到我大三那年暑假跟老师一起去过一个研讨会,吃饭的时候跟你爸爸同桌,他们聊天说起郭沫若,你爸爸说他丢尽了中国文人的脸……”谭斐摇摇头,“我那个时候已经在准备毕业论文了,还好上天可怜我,让我早一点知道不该写郭沫若。”他笑着,“安琪,我尊敬你爸爸,不过有时候他太自信。” “谭斐。”我突然问,“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 他说:“因为我们是朋友。还因为——” “还因为你想告诉我,我终有一天也会发现自己是一个‘不错的普通人’吗?” “不是。”他很认真,甚至是严肃地打断我,“安琪,你不普通。我看你的画的时候就这么想。要说我这个人唯一的过人之处,恐怕是我能在一秒钟之内看出来谁有才华,而谁没有。你总有一天会让所有的人大吃一惊,会远远超过你的绢姨,只不过你还需要时间。” “你怎么能说这是你‘唯一的过人之处呢’!”我热切地望着他的脸。 “因为我见过天才呀。”他又像揉小猫一样揉着我的头发。那只大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来了,呆呆地坐在那里,身上沾着稻草,对我们视而不见——也许还在回想刚才做的梦吧。 “春天的时候,你爸爸收到一封信和一篇论文。”谭斐安静地继续着,“那是个太天才的家伙。本科读的是计算机,考了哲学系的硕士,明年又想做你爸爸的学生,读中国现代文学的博士。这在别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他笑笑,“我看过那家伙的论文。我必须承认人和人之间有差别。明年我硕士就要毕业了,可是你知道吗,明年你爸爸只会在本校的硕士生里招一个博士生。安琪,我看得出你爸爸有多欣赏他,我也看得出来他已经开始为难了。”他长长地叹了口气。 “所以,你希望在明年之前追上我姐姐,对吗?”我仰起脸。第一次这么无遮无拦地看他的眼睛。他有点不自然地笑笑,转过了视线。“我早就说你了不起,你还不承认。”他避重就轻地调侃着。 “你喜欢我姐姐吗?”我固执地坚持。 “安琪。”他看着我的脸,“我答应你,我不会……我是说,我尽最大努力,不去伤害北琪。不过我倒觉得她不大可能喜欢上我。这样也好。还有,我已经考了托福,申请了几所美国大学的东亚系。我也知道希望不大,尤其是我没有经济来源,只有申请到全额奖学金才有出去的可能,可是……” “可是一定要试一试!”我激动地打断他,“我相信你……” “那你也不用这么激动吧。”他戏谑地笑着。 “我——相信你现在会去给我买冰激凌。”我快乐地叫。 “还吃?!”他瞪大眼睛。 “刚才吃的是巧克力的和柳橙的,还没吃草莓的呢!” “你赢了。”他开心地叹着气。 我站在七月的阳光里,和孤独的熊一起凝视着你的背影,谭斐。我心里涨满了一点一滴的疼痛。刚才,或者说现在,似乎发生过了一些事情。比方说,我知道了你并不完美——谢谢你这么相信我;比方说,现在的你无心去顾及一个孩子对你的迷恋——但你知道吗?我现在已经不害怕看着你的眼睛了。不过谭斐,看着你挺拔的样子,我还是,好喜欢你。 五 姐姐,姐姐 秋天来了,我变成高中生了。九月里妈妈还是像往常那样买回好多很大很甜的紫葡萄,然后嘱咐我一次不可以吃太多;依然像往常一样,做了好吃的以后让我或是姐姐给绢姨送去——绢姨已经搬回她的小公寓了。只不过有一点不同,我开学以后的第一个星期五,晚餐桌上的谭斐变成了江恒。 七点钟的时候门铃一响,我去开门。可是门外没有谭斐,只有爸爸和一个瘦瘦的、看上去有点高傲的家伙。爸爸不太自然地微笑着:“谭斐说,他今天晚上有事不能来。”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整整一年过去了。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跌进谭斐明亮而幽深的眼神里,再也看不见其他的东西。今天,是这个江恒坐在我的对面,我知道他就是谭斐说过的那个太天才的家伙。我冷静,甚至略带敌意地打量他,他长得没有谭斐一半帅,可是他的眼神里有一种我从没见过的东西。如果把那些骄傲、冷漠,还有我认为是硬“扮”出来的酷一层又一层地剥掉的话,里面的那样东西,我凭直觉嗅得出来一种危险。 妈妈也有一点不自然。我看出来的。虽然她还是用一样的语气说着:“江恒你一定要尝尝我的糖醋鱼。”可是她好像是怕碰触到他的眼神一样侧过了头,“绢,要不要添饭?”我想起来了,当他和绢姨打招呼的时候,没有半点的惊讶或慌乱。这不寻常。我想,是因为他不平凡,还是因为我的绢姨已经太憔悴?我想两样都有。 车祸以后的绢姨抽了太多的烟,喝了太多的酒。更重要的是,现在已不大容易听见她甜美而略有点放荡的大笑了。我胡乱地想着,听见了门铃的声音。这一次,是姐姐以一个醒目的方式出现在我们面前。 “你是谁?”姐姐还是老样子,一点都不知道掩饰她的语气。 “江恒。”他冷冷地微笑一下,点点头。 “北琪,坐下。你想不想吃……” “不用了,妈。”姐姐打断了妈妈,“我要和谭斐去看电影。” 爸爸笑了:“噢,原来这就是谭斐说的‘有事’。”姐姐看了他一眼,然后对我说:“安琪,你想不想去?” “安琪不去。”还没等我回答,妈妈就斩钉截铁地说,“一会儿吃完饭我要带安琪去我的一个朋友家。”我看见江恒轻轻地一笑。 晚饭以后我一个人在客厅里看《还珠格格》,爸爸和江恒在书房里说话,我特地把电视机的音量调得很吵。我们当然是没去妈妈的朋友家。妈妈和绢姨一起在厨房里洗碗,水龙头的声音掩盖了她们的谈话。我似乎听见绢姨在问妈妈:“姐,你看北琪和谭斐,是不是挺有希望的?”妈妈叹着气,什么都没说。 爸爸跟江恒走了出来。我听到爸爸在对他说:“跨系招收的学生是需要学校来批准的,不过我认为你有希望。” “谢谢林老师。”江恒恭敬地说。 妈妈跟绢姨也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姐,我回去了。”绢姨理着耳朵边的头发。 “你住得离这儿很远?”江恒突然问绢姨。 “不。”绢姨答着,“几条街而已。走回去也就十几分钟。” “我可以先陪你走回去,再去公交车站。”他不疾不徐地说,望着绢姨的脸。 “不必了。”绢姨勉强地笑着。 “也好。”爸爸说,“这样安全。” 于是他们一起走了出去,然后爸爸妈妈也走到里面的房间。我听见他们在很激烈地争论着什么,客厅里又只剩下了我。我嗅到了风暴的气息。十一点钟,姐姐回来,那气息更浓了。打开灯,我听见自己的心跳。然后我爬起来,画画。我已经很久没有在午夜里恣情恣意地飞了,因为我的作业在一夜之间变得那么多。我表达着这种山雨欲来的感觉,画着鲜艳的京剧脸谱的迈克尔·杰克逊在幽暗的舞台上跳舞,那双猫一样性感而妩媚的眼睛约略一闪,舞台的灯光切碎了他的身体。他微笑的时候唇角的口红化了一点,就像一缕血丝。虽然我自己为不能百分之百地表达杰克逊的魅惑而苦恼,可是老师看过之后,还是决定将它展出。冬天,老师要为他的十几个学生开集体画展,这中间当然有我。 江恒已经变成“星期六晚餐”的常客了。晚餐之后当然还是顺理成章地送绢姨回去。江恒代替得了“奔驰”吗?至少我不希望这样。谭斐也会来,他跟江恒“撞车”的时候倒也谈笑风生,不显露一点尴尬。他约姐姐出去的时候总也忘不了问我想不想一起去。对我而言,这已经很幸福了。妈妈已经把他看成是姐姐的男朋友,每次给姐姐买新衣服以后总是问谭斐觉得好不好看。这是一场战争,是江恒和谭斐的,也是爸爸和妈妈的。姐姐倒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就像台风中心那个依然风和日丽的台风眼。饭桌上我依旧很乖,我不愿意抬头,因为一抬头就会看到姐姐和谭斐并排坐着的画面,我不喜欢。那会让我的心里一疼。 是在一天傍晚看到谭斐和姐姐一起回来的时候,疼痛突然间绽放的。牵扯着内脏和比内脏更深的地方,有时候它突然咬住某一点狠狠一叮,有时候排山倒海地袭来。我手足无措地咬紧牙忍着。不要紧。我对自己说:谭斐并不是真的喜欢姐姐,不对吗?姐姐也不会喜欢谭斐的,至少现在还不喜欢。这个我看得出来。可是姐姐的脸上已经不是总挂着那种讽刺的微笑了,反倒还有一丝快活,这又算什么,又是为什么呢? 在南方的某个温暖潮湿的傍晚,我给罗辛讲起我们的故事。每一幕都异常清晰,可是讲到这一段的时候,我自己也很糊涂。是因为那些日子里发生了很多事情,还因为我自己变了太多,那些事情在我的心里早就不再是当初的模样。讲述的时候,我常常会有点混乱,正在讲述的,是十五岁的我,还是十九岁的我呢?还好罗辛听得很认真,从不提任何问题。 十一月,天气渐冷。清晨的空气里已经有了冬天的气味。绢姨重新忙碌了起来,也重新美丽了起来。都是拜江恒所赐,忙碌的原因,是她开始为江恒将要出版的诗集配照片;美丽的原因,还用我说吗?不过我还是很高兴地看着绢姨背着沉重的相机,手也不洗就冲到餐桌旁的样子。“安琪。”她快乐地叫着,“你愿不愿意给江恒的诗集画封面?”我本来是不想的,可是当我读到他的诗时,不得不承认,这个家伙的句子让我深深地心动。于是我也忙碌了起来,我画了很多张,可是我总是画不出江恒诗里的那种饱满,还有一种我不了解的东西。“都很好嘛。”绢姨快乐地说。 “不。”我摇头,“不好。都不太像江恒。” “江恒。”绢姨出神地念着,“江恒。多好听的名字。”我看着她陶醉着,并且娇媚着的脸,知道她的伤痛又痊愈了。 “不如就画一条大江好了,简单点,‘江恒’嘛。对不对……”绢姨继续梦游着。我的心里则像触电般如梦初醒:一条大江。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还是恋爱中的女人最聪明。 于是我花了几天的时间画那条大江。我画得很用心,我在饭桌上甚至肆无忌惮地盯着江恒的脸,想从他的身上听见那条大江的声音。很遗憾,我寻不到任何蛛丝马迹。倒是注意到他现在在饭桌上已经理所当然地坐到了绢姨的旁边。“小丫头,你看上我了?”有次爸爸妈妈都不在座的时候,他戏谑地对我说。 “胡说八道些什么?”绢姨用筷子头打了一下他的手背,斜睨着他的眼睛,然后又用纤细的手指轻轻按着他的手,“没打疼你吧?”这时候妈妈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我看见她轻轻地摇了摇头。 “我想,森林是吸着土地的血才能长大。我家乡的土地很贫瘠,所以我的童年是在一个没有树木的村庄度过的……”上面那句话,出自江恒诗集里的自序,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读到它的时候心里那种冷冰冰的感动。有一天我和罗辛闲得无聊,我一时兴起就跟他玩了一个游戏,我告诉他我会念四段现代诗,这里面只有一段是个大诗人写的,让他猜是哪一段。但事实上,我念了两句翻译得很烂的波特莱尔还有叶赛宁,念了两句顾城的败笔(我敢保证他从没听过这些名字),最后,我清清嗓子,背出来江恒写的《英雄》: 没倒下的,是死去的树; 倒下的,是没有腿的战马, 你寂静地立着, 风吹疼了,你流血的肩膊。 罗辛说:“我选D,肯定是最后一个,前三个都太业余了……”我告诉他真相以后,他愤怒地弹了一下我的脑门,说:“坏女人。” 我那条大江在农历的“霜降”那天完成。我在画面里一个很深的地方画上了一只豹子,它面无表情地望着这一江水,眼睛里全是在长夜里跟“秦时明月汉时关”相互取暖后的冷酷。那天妈妈包了好多饺子要姐姐给绢姨送去,我也正好要把那幅画交给绢姨,于是我们一起走到已经萧瑟了的马路上。风挺冷的,唯一有点热气的是那只装满饺子的保温壶。 “你又忘了戴手套了。”姐姐把她的手套摘下来递给了我。 “你呢?” “我不要紧。”姐姐说。 “那我来提这个壶,你把手放口袋里吧。”我说。 “好。”姐姐笑了。 “姐……”沉默了一会儿,我突然问,“你,你原来,不是很讨厌谭斐吗?” 姐姐看着我,她又笑了:“安琪,你放心。” “什么意思嘛——”我的脸上一热。 “就是这个意思。”姐姐笑着,“你放心好了。” 我没有忘记姐姐冷风里的笑脸。 走到绢姨家楼下的时候,我们都听见楼上传来的什么东西的碎裂声,还有绢姨声嘶力竭地叫:“你给我滚……”然后江恒跑了下来,依旧面无表情,只是看到我们时才略有一点慌张。我们跑上去,门敞着,绢姨抱着膝盖,蜷缩在小小的沙发上。台灯碎了一地。 “绢姨。”姐姐迎上去,扶住她的肩膀。 绢姨笑了笑,说:“没事。”然后她又开始点烟,那支烟颤抖着,好不容易才靠近打火机的火苗。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她说:“我告诉他,我再也不能生小孩。”她停顿了一下,“你猜他说什么?他问我:‘你这是什么意思?’还说,这样他就不用成天想着戴套了。”她喷出一口烟,微笑,“所以我叫他滚。” 姐姐握紧了她的肩膀。“绢姨。”姐姐叫她,“绢姨。”她深深地望着她的眼睛,“看着我。” 绢姨愣了一下,我也是。姐姐说:“我会保护你。” 几秒钟的寂静之后,我突然说:“你们,吃饺子吗?”直到现在我都觉得,我实在太幽默了。 我小时候,爸爸跟我说:世界上的小孩都是好人,大人都是坏人。小孩子长大之后就会变成坏人,可是再坏的大人生的小孩都是好人。 推开爸爸办公室的门时,我突然想:从现在起,我就要变成坏人了。 爸爸有点惊疑地看看我:“安琪,你怎么来了?” “爸。”我静静地说——我认为这样的镇静应该是坏人的语调,“你不能让江恒做你的学生。” “安琪。”他笑了,“大人的事情跟你没有关系。” “有。”我斩钉截铁,“爸,江恒他是个骗子。他跟绢姨在一起,他跟绢姨做爱,可是他根本就不想娶绢姨,他不是个好人。” “安琪。”爸皱了皱眉头,“谁叫你来说这些的?” “是我自己要来的。”我看着他,“我刚刚从绢姨那儿回来。绢姨是真的喜欢他,绢姨都告诉他自己不能再有小孩。那还不是真心待他吗?可是你知道……” “我知道你绢姨可以‘真心’待任何男人。”爸爸打断了我。 “爸?”我瞪大了眼睛。 “安琪,爸爸当你是大人,所以跟你这么说。我没有权利干涉江恒的私生活。我希望他做我的学生是因为他是个天才,而不是因为他对得起或对不起哪个女人。如果他伤害的是你姐姐,那是另外一回事;可是你的绢姨——安琪,你们小孩子不会懂这些——你绢姨不被人爱是因为她不自爱。她受伤害未必是因为那个男人品质不好。懂吗?” “可是现在这样姐姐就不会受伤害了吗?爸,你看得见,谭斐已经在追姐姐了——” “全是你妈不好。”爸冷笑着,“你知道她现在也天天跟我吵。就为了给你姐姐找个丈夫,我就得放弃一个几十年才出一个的人才。何况是个人就看得出来北琪跟谭斐不大可能。真不知道这帮女人的大脑是怎么长的。安琪。”爸爸突然很认真地看着我,“爸爸不希望你变成这样的女人。这是大人的事,等你长大以后你就会明白爸爸为什么这么做。” “爸。”我仰起脸,“谭斐对你,已经没有用了是吗?” “安琪。”爸爸无奈地笑着,“话不是这么说的。而且我并没有最后决定……” “你骗人!”我叫着,“那是因为你自己心里也觉得对不起谭斐,你这么说也不过是给你自己找理由!”突然间,我心里很难过,“爸,我不想让谭斐因为这个来追姐姐。我害怕他追上姐姐,也害怕他追不上。爸。”我含着眼泪看着他的脸,“我喜欢谭斐。等我可以结婚了,我就要嫁给他。” 爸爸看着我,他突然笑了一下,揉揉我的头发:“爸爸的小安琪也长大了。” 那天的谈话就是这么结束的。然后爸爸拉着我的手,我们去大学对面的那家麦当劳吃的午饭。我吃了一个巨无霸,还有六块麦乐鸡。当然还有薯条可乐。爸说我再这样吃下去就别想让谭斐喜欢上我了。小时候,要是妈妈中午在医院里回不来,姐姐在中学里吃午饭,爸爸就会带我到这儿来。不过那个时候我吃不了这么多。姐姐还生过气,说爸爸偏心,爸爸会说那是因为姐姐的中学离这里太远。现在我才想起,我已经很久没有跟爸爸一起吃麦当劳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每个人都在忙。我忙着年底的画展,妈妈忙着撮合姐姐和谭斐,绢姨一边忙着江恒诗集的收尾工作,一边借着这份忙碌忘记着江恒。只有姐姐看上去比以往更从容。大四本来就没有多少课了,她有很多时候都留在家里,偶尔周末的时候跟谭斐约会,还常常带上我。现在帮绢姨冲照片成了她的主业。 我常常想起绢姨的暗房——我是说现在。暗房里的灯光是世界上最脏的一种红色。人就像被装在一个用旧了的灯笼里面,变成没有轮廓的、暧昧的影子。那真是偷情的绝好场所。绢姨洁白光滑的脖颈不知被多少男人在暗房的灯光下或如痴如醉、或心怀鬼胎地吮吸过。那可不是一个适合姐姐的地方。 一九九八年年末,很多事情在一夜之间发生。我们的画展是圣诞节后开始的。这本来是个跟我没什么关系的节日,可是平安夜,展厅对面的本城最大的迪厅举行了规模空前的圣诞party,特邀的香港DJ让这群北方城市里荒凉的年轻人high到了最高点。午夜,城市最北端的天主教堂开始唱圣歌,同一时间,这边的迪厅里人们开始嗑药、裸奔、互相砸啤酒瓶。众神狂欢也好,群魔乱舞也罢,都结束在警车呼啸而来的那一瞬间。警察带走了不少人,重点是,这其中,有江恒。据说警察进来时他正十分豪爽地把啤酒瓶丢向一个人的脑袋,还好没打中。从头到尾他都保持沉默,只是告诉了警察我们家的电话号码。 江恒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任何亲人,是爸爸去给他付的保释金。我也一起去了。我跟爸爸说我一直都想知道公安局是什么样子,其实我是想看看那个家伙低下他高傲的头颅时是什么样子。可是我很失望,因为他还是没有任何表情。酷得不屈不挠。一个很年轻的警察把他押出来的。我们都愣了一下,那时候这个警察甚至忘了维持自己脸上的威严。“林安琪?”他说。我回答:“刘——宇——翔?”这便是一九九八年圣诞节的奇遇了。 后来刘宇翔的一个哥们儿告诉我说,其实平安夜那天,是刘宇翔告诉他的上司应该严密注意那家迪厅,因为这是我们这个城市第一次为了一个party请来香港DJ。刘宇翔当然最清楚这个群体了。意外的收获是警方还擒获了一个外省走私团伙的小头目。就这样刘宇翔得到一笔不错的年终奖金。 那天晚上我用了整整一夜的时间完成了一幅名叫《背叛》的画——我用我的方式把这件事全部画下来。离画展开幕还有三天,老师临时决定从展厅里取下一幅他自己的素描,把我的《背叛》送去装画框。老师说:“安琪,也许三天之后,会有很多人知道你的。” 江恒还是一如既往地沉默。爸爸也没有再多问这件事,只是说:“赶紧把那篇文章写出来,学校那边我会去解释的。”爸爸现在已经开始把原先交给谭斐做的工作分一部分给江恒了。“当天才就是好。”姐姐在饭桌上当着江恒的面调侃着,“做什么都可以被原谅。”有时我真佩服姐姐的胆量。绢姨放声大笑。妈妈皱了皱眉:“吃饭。北琪,一会儿你打个电话给谭斐,让他三十一号晚上务必来吃饭。我们要庆祝安琪的画展呢。”爸爸笑着:“你倒提前庆祝了,画展还没开,你怎么知道成不成功?”“会成功的。”沉默了很久的江恒突然说。 画展那天全家人都去了,还有谭斐。江恒打电话说有事不能来。妈妈知道后笑笑:“也好。这样只有我们一家人。”爸爸说:“差不多点,谭斐什么时候变成我们家人了?”绢姨笑着:“他会是的。对不对,安琪?”大家哄笑。 那天来了很多人。展厅里甚至有点热。快要结束的时候,一个穿一身职业装的女人走到我面前:“请问,您是林安琪小姐吗?”还从来没有人这么称呼我。她给我一张名片,然后说:“我是‘麦哲伦’咖啡馆总店的公关经理。我们老板很喜欢你的画。他很希望你的画能挂在我们的咖啡馆,还有每一家分店。”“也就是说……”我有点糊涂。“也就是说。”她笑笑,“我们老板想买你的画。他想跟你见个面,谈谈价格。”“价格?”“对,价格。这是第一次有人买你的画吗?”我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他就是我们老板。”公关经理训练有素地微笑着。 我见过这个男人,个子不高、长相也平庸的男人,但是他站在绢姨的病床前忧伤的表情其实还留在我的记忆里。“奔驰。”我没想到会以这样一种方式跟他重逢。他不认识我,毕竟我只在病房外面偷偷地看过他一眼。“麦哲伦。”我重复着,“是那个航海家吗?”“没错。”他笑了。“你想要我的哪幅画呢?”我问。他想了想,然后说:“《背叛》《空调和熊》《将进酒》。这三幅一定要挂在总店里。至于其他几幅,挂在分店。”“你是说,全部吗?你都要?”我瞪大了眼睛。“当然。”他说,“我在这里,还有其他几个城市一共有五家分店,你今天展出来的画一共只有七幅。全买下来都未必够。”我们一起笑了。我想我有一点明白绢姨为什么会爱上这个人。 “安琪,大家都在找你呢。”绢姨向我走了过来,愣住了,“是你?” “你好。”他笑得有点不自然。 “这是我小姨。”我装作不知道他们认识的样子,介绍着。 “幸会。”绢姨伸出了手。她一向都很有风度。 “不好意思。”当绢姨要带着我离开时,我对他说:“我刚才忘记了。那幅《将进酒》我不能卖。真对不起,我答应过一个朋友的,这幅画我要送给他。” “没有问题。”他的微笑已经恢复了原先的平静。 就这样,我成了那次画展最大的赢家。妈妈高兴得准备了一桌足够二十个人吃的晚饭。那顿晚饭大家都很开心,除了绢姨。她喝了好多的酒,却没吃什么。然后她说:“对不起各位,我喝多了些,我想先回去了。”“你一个人太危险,我陪你回去。”姐姐站了起来。“你一个人也太危险。”谭斐说,“我们一起去送她。”姐姐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我注意到姐姐的眼里有种近似于“厌恶”的东西轻轻一闪,于是我跳起来:“我也要去!” 绢姨在路上不停地重复着:“我今天真高兴。真的高兴。我们家出了个小天才。你们知道吗我一直有种预感,我就知道他会喜欢安琪的画,我甚至都觉得他会来看这个画展的。我还以为这只不过是胡思乱想呢,可是居然是真的对不对?他的咖啡馆叫‘麦哲伦’,那是因为他从小就羡慕那些能航海的人。本来他想叫它‘哥伦布’的,可是注册商标的时候发现已经有酒吧叫‘哥伦布’了。我还跟他开过玩笑,问为什么不叫‘郑和’……”绢姨第一次这么喋喋不休。她的脸越来越红,眼睛里像含着泪一样,路灯倒映进去,顿时有了月光的风情。回家之后绢姨吐了。姐姐就留下来照顾她,让谭斐送我回去,我终于可以跟谭斐单独待一会儿了。 我们静静地走着,我突然说:“谭斐,绢姨很可怜,对不对?” 他说:“对。”我真高兴他没像爸爸一样说绢姨是自作自受。然后他说:“安琪,恭喜。” “谢谢。”我低下了头,“还有谭斐,那幅《将进酒》我没有卖——是留给你的。你记不记得我说过要把它送给你?” “不好意思。”他笑笑,“我以为你就是随便那么一说。” “才不会。”我大胆地看着他,犹豫了一下,终于说,“跟你说过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忘的。” “谢谢。”他说。 “去美国的事情,有消息吗?”我问。 “还没。正在等。”他回答。 “谭斐我不愿意你去美国。”不知是什么东西让我在那天晚上变得那么大胆,“我会很想你的。” 他笑笑,像回避什么似的说:“我买了手机,把号码给你。等画展结束以后,你打给我,我去你家拿画。”他把手伸进羽绒衣的口袋,找着:“糟糕,我把它忘在你绢姨家了。” 我们又走了回去。我上去拿手机,谭斐在楼下等。 门没有关。谭斐的手机孤单地躺在沙发上。我走进去,绢姨的小卧室的门也没关。绢姨的公寓很小,站在沙发旁边的话什么都看得到。 其实我一点都不意外。她们紧紧地拥在一起。绢姨的脸上全是眼泪,似乎正在入睡。姐姐轻轻地亲吻她的脸,她的泪痕,还有她还残留着口红的嘴。绢姨突然醒了。姐姐微笑,望着她有点诧异的眼睛:“绢姨,我说过,我会保护你。”“北琪。”她望着她,新的眼泪淌了下来——仔细想想我从没见过绢姨的眼泪,“北琪,男人全是混蛋。”姐姐抱紧了她,直起身子,跪在绢姨的床上。她正好看见我的时候,我也正好看见她的脸。姐姐从来没有这么美丽过,像个母亲一样,脸颊贴着绢姨乱乱的头发。我突然转身离开,因为我觉得姐姐不愿让人看到那样的美丽。它来自另外的地方。我突然想起小时候第一次见到绢姨,她站在明亮的客厅里,对我们一笑,我顿时不知所措。原来不是只有绢姨那样的女人才会拥有这种瞬间。 谭斐奇怪地看看我:“怎么了,安琪?”“没有。”我笑笑,我听见自己的心脏像匹小野马一样狂奔着。我把手机放进他的口袋里,突然发现这个动作有点太亲昵了,可是我不愿意把手抽出来。我离他这样近,我的手指触得到他的气息。他眼睛望着前面的路灯,他的大手也放进了口袋里,然后,他的手握住了我的。他说:“忘戴手套了吧,冷吗?”路的尽头,烟花升上了天空,一九九九年来临。我说:“谭斐,新年快乐。” 一九九九年,全人类都在欢天喜地地迎接新世纪,地球并没有如诺查丹玛斯同学所说的那样GAME OVER。在我们的城市,任贤齐的《伤心太平洋》唱遍了大街小巷。年底的时候,一个似乎从好莱坞电影里蹿出来的杀人狂搅得人心惶惶——全城的中学取消了晚自习。这就是我记忆中的一九九九。 三月七日,既不考研也不忙着找工作的姐姐跟绢姨一起去了贵州。在山明水秀的苗族瑶族侗族壮族自治乡里拍摄那些唱山歌的姑娘。回来后,路途的劳顿反而让姐姐胖了一点,更加神采奕奕。她说那真是世外桃源。 四月十五日,博士考试结束。谭斐和江恒的成绩不相上下。爸爸选择了江恒,不过江恒这种跨专业的学生需要学校的审核和特别批准——所以从理论上说,结果还算悬而未决。不过我们家倒是已经阵线分明。妈妈那天没做晚饭,所以我和爸爸又去了麦当劳。想叫姐姐一起去的,可她忙着在暗房帮绢姨冲照片,没空。 五月四日,谭斐收到美国中西部一所大学东亚系的全额奖学金通知。 六月七日,星期六。夏天来临。 爸爸在学校里有学术研讨会,谭斐跟江恒都参加。晚餐桌上,又只剩下了女人以及女孩儿。只有四双碗筷的餐桌看上去难得的清爽。最后一道菜上桌,妈妈的心情似乎很好。“喔——”绢姨叫着,“真可惜姐夫不在。”“不在更好。”妈皱着眉头,“省得我看他心烦。”我和姐姐相视一笑,姐姐淘气的表情令人着迷。 “绢,你跟她们说了没?”妈妈放下胡椒瓶,问道。 “还没。”绢姨还是淡淡的。 “说什么?居然不告诉我?”姐姐装作生气地瞪着眼睛。 电话铃响了。妈妈接完以后对我们说:“有一个病人情况突然恶化了,我得去看一下。你们慢慢吃。半个小时以后别忘了把炉子上的汤端下来。”于是只剩我们三个面对这桌菜,有种寡不敌众的感觉。 “开玩笑。”绢姨说,“谁吃得了这么多?” “妈做七个人的菜做习惯了。”姐姐笑。 “也对。”绢姨也笑,“不过以后谭斐是不大可能再来了。我想姐也不会愿意邀请江恒。” “安琪。”姐姐转过脸,“怎么办?谭斐不会再来了。” “讨厌!”我叫着。 “别戳人家小姑娘的痛处。”绢姨也起着哄。 “讨厌死了!”我继续叫。 “不过话说回来。”绢姨叹口气,“我以后一定会想念姐做的菜。鬼知道我会天天吃什么。” “你,什么意思?”姐姐问。 “安琪,北琪。”绢姨换了一个严肃的表情,“有件事情还没跟你们讲。绢姨要到法国去了。” “姐姐也一起去?”我问。 绢姨还没回答,姐姐就站了起来。“这是什么意思?”姐姐问。 “北琪,”绢姨拿出打火机,开始在口袋里摸索烟盒,“别这么任性。”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姐姐喊着,“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正在告诉你。”绢姨淡淡地说。 “不对!”姐姐的声音突然软了。“不对。”她重复着。我在她脸上又找到了当时她在台灯下撕那些试卷和素描纸的表情。我低下头,不敢看她的脸。“不对,你说过,你忘了,在贵州的时候,你说过。等我大学毕了业,我们就到那里租一间房子,住上一年,你想拍很多那里的照片。你还说——” “北琪,我们都是成年人,不是孩子,对不对?”绢姨的眼睛里,有泪光安静地一闪。 姐姐跳起来,冲进了她的房间,我们听见门锁上的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绢姨按灭了手里的烟:“安琪,绢姨回去了。”我想问她你是不是该解释点什么,可是我说:“用不用把这些菜给你带一点?”她说不用。我一个人坐着。姐姐的房间里出奇地安静。我不时望望她的门,不敢望得太久,就好像那里面有炸弹,看一眼就会引爆一样。菜全都凉了,空气里有一种分子在跳舞般“沙沙”的声音。我想把一片雪花落地时的声音扩大一千倍的话,就应该是这个了。门铃一响。我有点心慌。如果爸爸或妈妈回来,如果他们问起姐姐,我会说姐姐睡了。还好,是谭斐。 “就你一个人在家?”他有点惊讶,“我是来拿画的。” 我笑了:“你吃不吃饭?妈妈今天做了好多呢,都没人吃。” 他也笑:“是吗?我还真饿了。”他晒黑了,这反倒让他的笑容更明朗了。他吃得很开心,问我:“你不要?”我摇摇头,我真喜欢看他吃东西的样子。 “你们真幸福,”他说,“有这么能干的妈妈。” “我……”我鼓足了勇气,说,“我也可以学做菜。” “你。”他笑,“等你学会了,我早就在美国了,也吃不到。” “等我上完大学也去美国,你就吃得到。” “等你上完大学,”他说,“我就该回国了。” “那更好,我就省得去那么远。” “好!”他用筷子敲敲我的头,“我记住了。” “可要是……”我低下头,犹豫着。 “要是什么?”他问。 “要是那个时候,你有了女朋友,那怎么办?”我说。 “有什么怎么办?你做给我们俩吃啊。” “不。”我看着他的脸,“不管怎么样,我学做菜是为了做你的女朋友。”我觉得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脏差不多不跳了。 安静。然后他夸张地说:“小家伙——” “我又没说现在,我是说等我长大了以后嘛!”我跟他一起笑了,突然觉得无比轻松,都快忘记刚才姐姐的事情了。 姐姐。我看看那扇门,还是老样子。可是门里面的姐姐呢? 十点了。家里没有人回来。谭斐走了以后,我就学着妈妈的样子把所有的菜用保鲜膜套好放进冰箱。我幸福地做着这项工作,心里又浮现出谭斐刚才吃得开心贪婪的样子,突然想:结婚,是不是就是这个样子的? 一声门响,姐姐站在灯光下面。 “姐?”我叫她。 “她走了吗?”姐姐面无表情地问我。她的脸很白,倒是找不到眼泪的痕迹,可是那种消失很久的累累的僵硬又占据了她脸上每一寸肌肤。 “走了。” 她沉寂了一秒钟:“安琪,我要出去一下。” “你别去。”我说。 “很快就回来。”她往门边走。 我拦住她:“不行,别去。” “让开。”姐姐说。 “不。”我说。于是她推我,大声地喊:“我叫你让开!” 我也推她。她看上去很凶的样子,其实早已没什么力气了。“我知道你要去干什么。”我说,“你要去找她,我知道。你不要去,没有用。” “这不关你的事!”她吼着。 “姐。”我的背紧紧地贴着门,“我不想——你,你这是自取其辱。”我终于找到了这个词。“她会走的。姐姐,她不可能把你看得比她自己重要。” “可是我就是把她看得比我自己重要。”姐姐看着我,她哭了。 我抱紧了姐姐。就像以前那样,紧得我自己都觉得累。我知道姐姐现在只有我。还好只有我。 六月八日,姐姐回学校了,一如既往地沉默。妈妈只是很奇怪地问她为什么这么热的天气还要去住宿舍。 六月十三日,传来谭斐被美国大使馆拒签的消息。对于办美国的学生而言,这当然不新鲜。距离爸爸系里博士生录取最后结果的公布,还剩三天。 六月十四日,晚餐。 绢姨在饭桌上正式宣布了要去法国的消息。爸爸于是提议开一瓶酒。绢姨跟江恒碰杯的时候,两个人都还是一如既往地有风度。跟姐姐碰杯的时候,姐姐一口气喝干了它。爸爸说:“今年夏天还真是闲不下来。这个学期刚刚完,又得准备八月份的研讨会——江恒,那篇报告应该开始了吧?”“是。”江恒回答,“其实就用您这本书里的第六章就可以。”“我也这么想。”爸爸说。“还有林老师。”江恒的嘴角又浮起一抹冷冷的微笑,“我看过谭斐写的那几节,我想重写。”“用不着重写。”爸爸说,“修改一下就好。谭斐一向很严谨,这你可以放心。” “可是林老师。”江恒坚持着,“第六章是整本书的重头戏,应该更精彩。”爸爸笑了:“七月五号就要提交提纲,来得及吗?”“没有问题。”江恒很肯定。 我把筷子摔在了桌上。“这么大的人了,连个筷子都拿不好?”爸爸微笑地看着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也不懂什么专著报告研讨会的,我只知道那些东西都是谭斐从图书馆搬回摞起来比他都高的资料,辛辛苦苦写好的。 “得意不要忘形。”姐姐说。大家都吓了一跳。姐姐深深地看着江恒的脸,“我是说你。” “北琪!”爸爸严厉地呵斥了一声。 “吃饭。”妈妈安静地说。爸爸收敛了神色,对江恒苦笑着:“我的这两个女儿都是被宠坏的。”我看见绢姨的眼里有一点不安。 晚饭后我很郁闷地窝在沙发里,看那些弱智的电视节目。妈妈走进厨房洗碗的时候还说:“安琪,都快期末考试了,也不知道复习。”我懒洋洋地回答反正复习不复习都还是垫底。听见妈妈在跟绢姨叹气。绢姨说:“总归是要考美院的,由她去吧。”妈妈说:“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北琪最近也是阴阳怪气的。反正这两个没一个让人省心。” 电话响了,是谭斐。 “安琪,你好。”他的声音里有种难说的东西,“我要跟你姐姐说话。” “说吧。”我听见了姐姐的声音,她拿起了房间里的分机。她的声音里现在也有了一种陌生的东西。我知道这不道德,但是我没有放下手里的电话。我尽力地屏住了呼吸,而事实上这两个人并不在乎我是否在听。他们无心在乎这个。对于谭斐来说,他只剩最后一张牌。 “北琪,你好吗?” “好。” “我现在就在你家楼下,我想见你。” “见我?” “对,想见你。” “谭斐你喜欢我吗?” “北琪?” “谭斐,你见我是不是想要跟我说,你喜欢我?” “……” “然后呢谭斐?要是我说我也喜欢你,你会怎么办?我们一起去见我爸爸妈妈,告诉他们我们要结婚,这样你就赢得了江恒了,对不对?可是你会毕业的,几年以后也许你会走得更远,那个时候你就觉得我扯你的后腿。然后呢?我们到那个时候再分开吗?何必这么费事?”姐姐笑了,“谭斐,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你眼睛里只有安琪,可是你运气不好。你以为我爸爸妈妈会把安琪交给你吗?不可能的。他们只希望我和你。我也不知道在他们的心里,什么样的男人才配得上安琪。你懂了吗?再见谭斐,我很高兴我认识过你。” 他们俩几乎同时挂上电话。窒息的一秒钟过去之后,我跳起来,打开门,往楼下冲。他说过,他就在楼下;姐姐说过,他眼睛里…… 真的只有我吗?可是我看不到他的眼睛。背影还是谭斐挺拔的背影,我叫着他,他停下了,可是没有回头。我冲上去,紧紧抱住了他。多少次,幻想过这个场景的紧张和甜美,但不是那么回事。没有电影里的心跳,激动,甜蜜,没有任何一种我熟悉的符号般的情感。我就是想紧紧地抱他,有多紧就抱多紧,疼痛而幸福地嵌进他的血肉,变成他的一部分。 “谭斐,你别走。”我说,“我喜欢你。” 我终于说了。没有想象中那么紧张。 我听见他从胸腔里发出的声音:“走开。” 我坐在研究生宿舍楼门口的台阶上。等着他回来。天早就黑了,灯光就像浮出水面般亮起来,照亮来来往往的人,他们都奇怪地看看我。后来灯光像泡沫一样熄灭的时候,他回来了。 他站在我的面前,低下头。我已经闻到他身上的酒气。我站起来。他说:“安琪?”我看着他的脸,我告诉他:“我想你。”然后我们接吻。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五日凌晨一点左右,我变成了女人。 那天夜里下着暴雨,电闪雷鸣的。雷雨把整个世界变成一个巨大的迪斯科舞厅。闪电切割着黑暗的形状,树木在纷乱地舞蹈。我们脱掉了彼此的T-shirt和牛仔裤。他突然说:“不行。”他说我送你回家,他还说等你清醒了以后你会后悔。我不理他,我抚摩他和——它。它乖乖地在我的指尖下面颤动着,就像是阳光下的小动物。原来它是自己有生命的,它是个敏感的小生命。我笑了,我想:好孩子。 我和谭斐疼痛地飞翔。后来我感觉到了它的眼泪。它哭了,因为就连它也知道,可能我和谭斐再不会相逢。我也哭了,我说:“谭斐,我爱你。” “安琪。”他吻着我,“我现在连自尊都没了,你真傻。” 我心疼地看着他。他不是什么白马王子,杀魔鬼救公主的勇气对他而言太奢侈了。他只不过是小王子——没法面对玫瑰花的小王子,星球上甚至放不下一只绵羊。可是这根本改变不了我对他这么深的心动,我知道这就是爱。 “安琪。”他说,“我怎么现在才想明白,其实不念那个博士,又有什么大不了的?老天很公平,我现在有你。” “嗯。”我点头。 “宝贝。”他抱紧我,“我想去上海,或者再往南走。等我闯出来——” “我就嫁给你。”我说。我站在那一天的晨光中,觉得自己的身体睁开了一只眼睛。这个世界的阳光和声音深深地涌了进来。我和我生活的世界建立了更彻底的联系。我想这就是变成了女人吧。我不知道我和谭斐是不是真的有那么一个美丽的未来。以前人们总说:“这种事电影里才会有。”可现在,越来越多的电影都愿意走“写实”路线,不再安排大团圆的结局。不过我终究相信着一个连电影都正在怀疑的结尾。让聪明的人尽情地嘲笑吧。我是比他们幸福的傻瓜。 “你去哪儿了?”姐姐问我。她背对着我,眼睛看着窗户外面,“你一整夜不回来,把爸爸妈妈都急疯了。” 我不说话。 “你还不快点给爸妈打电话,告诉他们你回来了。我想他们多半是正在报警。”姐姐的声音没有起伏,我看不到她的脸。 “知道。”我说。 “你和谭斐在一起?”姐姐说,“放心,我什么都没说。” 我也什么都没说。我看着姐姐的背影,我发现她瘦了。我是说更瘦了。她穿着白色衬衣的肩膀看上去就像一张纸片。窗户开着,风吹进来,纸片在抖。不对,是姐姐在哭。 “姐。” “安琪。”她的声音还是没有起伏,“我马上就要毕业了,我想去一个远一点、风景不错的地方。比如说贵州。我喜欢那儿,真是漂亮,可是有很多地方很穷,小孩子需要老师。其实这个世界上没什么世外桃源。都是骗人的。” “姐。” 电话铃在响。姐姐说:“你去接。准是爸妈。”这个时候她终于转过了头,脸上全是眼泪,宁静地笑着。 结局 结局由很多次的告别组成。 八月的时候,江恒死了。他从一座十二层的楼上飞下来,把自己变成这个城市上空一笔潦草的惊叹号。原因是他得到曾跟他同居了七年的前女友嫁人的消息。我不知道他原来还是个情种。不,我还是应该尊重死者。反正他就是一个天生能轻而易举得到太多别人费尽心机也得不到的东西的人,所以他有资格活得这么奢侈——说好听一点,叫浪漫。 谭斐赢了。虽然赢得莫名其妙。爸爸跟他讲这件事时脸上的表情有点尴尬。他听完,很自然地一笑:“林老师,我是来辞行的。” 他说:“我觉得我自己不适合做学术。谢谢林老师。” 爸爸有点惊讶:“你有什么打算吗?” “我想去南方。”他说。 “我在南边有几个朋友,待会儿我把他们的电话抄给你。” “不必了,谢谢您。”谭斐笑笑。 “那,保重。”爸爸看着他的眼睛。他们对望时的眼神就像金庸的小说的场景,我想。谭斐终于选择了一个最漂亮的方式退场。 姐姐是在十月初的时候离开的。回到这个故事开头的地方,我记得我说过姐姐离开家的那个秋天很美丽。不过我没说过,妈妈在姐姐临走的前一天晚上来到姐姐的房间,对她说:“北琪,你是个好孩子。妈妈还真担心过你不会清醒呢。她是艺术家,她可以离经叛道,但你不行。还好——”我得声明我是无意中听到的。 第二年年初,绢姨走了。 再后来,我也离开了家。我故事里的角色就像化学实验里的分子一样被震荡到我们彼此都不熟悉的地方。还有一件事必须说:后来我和谭斐分手了。没有什么为什么。靠着长途电话维系的爱情未免脆弱。聪明的人们可以暗自庆幸,你们的经验是正确的。这个世界上的确存在某些规则。要想打破它,除非你有足够的力量。比方说:绢姨那样的美丽,妈妈那样的聪明,江恒那样的挥霍,总之你就是不能只有体温。可是我真高兴我们都反抗过了。姐姐、我,还有谭斐——我爱过,可能依然爱着的男人。 我生活在这个南方的城市里,已经两年。逐渐习惯了炎热、潮湿和寂寞。在姐姐或爸妈或绢姨的电话里想念北方的四季分明。我还学法语。跟法语班上一个叫罗辛的家伙是好朋友。因为我也想到法国去,去画画。 来南方以后,我发现我使用颜色的习惯都在改变。我原先可不太喜欢参差的对照,现在却不太多画大红大绿了。昨天我又接到了绢姨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哭。因为那个法国男人跟另一个女孩一起到南美洲去了。她说:“安琪,男人全是混蛋。”我没有提醒她她跟姐姐说过一样的话。我没有说她本来有过机会不再做“假期”,“奔驰”给过她机会,姐姐也给过。 上个月,得到谭斐就要结婚的消息。那天我问罗辛愿不愿意逃课。然后我们在这个城市游手好闲地逛。直到晚上,我给罗辛讲了这个故事。听完后他问我:“你很难过?”我说怎么会。他说那就好。他还说:“林安琪,等我们都到法国了以后,我第一件事,就是追你。”然后他低下头,可我没有让他顺理成章地吻我。“罗辛,”我说,“我们还是做好朋友吧。” 那天晚上回到学校,我钻进了空荡荡的大画室。木头地板凉凉的,飘满石膏像和油彩的气息。我翻开那些厚厚的、精致的画册,那些大师们手下美丽的女体。我问自己:会是哪个画家的女体更像谭斐的妻子?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应该是个有时温柔、有时强硬的率性女子,聪明、善良。我不知不觉睡着了。在画室的地板上,我梦见姐姐打来的那个电话。 是姐姐告诉我谭斐要结婚的消息的。我真高兴是姐姐来告诉我。姐姐说:“安琪,你要好好的。”我说当然。姐姐说:“过些天,五一放长假的时候,我去看你。”姐姐现在是贵州北部一个风景如画的小镇的中学老师,教英语。姐姐是个很受欢迎的老师,因为她对那些基础奇差的学生都有用不完的耐心,还因为她总是宁静地微笑着。后面那条原因是我自己臆想出来的。 “姐。”我说,“你,也要好好的。” “我当然好了,”姐姐笑着,“比以前要好太多了。” “那就好。” “安琪,你会再碰到一个人的。你会像喜欢谭斐一样地喜欢他。” “姐。”我说,“你也一定会碰到一个人的,这个人会把你看得比他自己重要。” 我被地板的温度冻醒,醒来时听见自己的手机在响。 “安琪,我是谭斐。我听说你要去法国?” “我听说你要结婚。” “对。”他笑笑,“明年一月。” “我。”我也笑了,“我也是明年一月走。” “安琪。”他说,“我,我现在在火车站,你能来吗?” “你是说……”我提高了声音,“我们这儿的火车站?” 他站在人群里,我一眼就看见了他。他依然英俊,瘦了些,脸上有种时间的气息。我迟疑了片刻,又犹豫了一下,又看到他脸上的微笑时,我跑了过去,我们紧紧地拥抱。 “安琪。”他的声音离我这样近,“长大了。”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碰巧生活在这个南方城市里,如果你碰巧在今年四月二十号上午九点左右到过火车站,你是否想得起你看见了一对年轻的男女,在站台上忘形地拥抱着。——我承认这个风景在火车站并不特殊。可能你认为,这不过是一对就要离别或刚刚重逢的情人。你想得没错,但事实,又远非如此。 ---2003年7月18日 图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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