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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光辉岁月妩媚航班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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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是个生日礼物,写给我的朋友宾妮。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在他生命里,仿佛带点唏嘘。” ——《光辉岁月》Beyond(词曲:黄家驹) 谷棋最喜欢龙城的秋天,准确地说,是龙城的九月份。窗帘是灰蓝色的,清晨七点半的阳光把那颜色调得明快了些。谷棋很想用力地把窗帘拉开,让天空猝不及防地进屋来,不过还是算了,突然降临的光线会惊扰到志强,这男人会在半睡半醒间嫌恶地拉过被子挡在面前,嘟哝一句“操”。她静悄悄地爬起来,没有一点声响,像空气那样流畅地走到了客厅。幸亏,昨夜入睡之前忘记关上房间的门——所以不必在那“吱呀”一声响动之后不安地回头往床上看一眼了。她知道,跟阳光比起来,声音是没那么容易惊醒他的,但她总是不放心。一天里,其实也只有这么一小会儿,他睡着,她完全清醒,这种清醒给她一点隐约的骄傲。 冰箱里面的光芒也是骄傲的,身为光,能做到像它们那样,自律地把自己框成一个规整的并且带棱角的形状,实属不易。谷棋不知道,她每次打开冰箱的时候,眼睛里都是带着笑。她把牛奶的盒子拿出来,那种恰到好处的清冷让她愉快。不是所有牛奶都叫特仑苏。她喜欢这句话,她觉得够俏皮。微波炉的门开合的声音像个厚重的箱子,玻璃杯瞬间成了游乐场里的木马,跟着光芒,化腐朽为神奇地旋转。“叮当”一声风铃一般的敲击,游戏结束了。快乐吧?她也不知自己在问谁,不过突然间想了一下,是不是也应该有个小孩子了?想想而已,终归有点怕。 志强起来了,在浴室里吐痰。她把手盖在嘴上,强逼着自己缓缓打完一个突然找上门来的哈欠。谷棋允许自己把头发乱糟糟地绾在脑后,允许自己任由拖鞋在地板上划出漫不经心拖沓的声响,但是她不允许自己肆无忌惮地撕扯自己的脸,面目狰狞地打哈欠。怎么都不允许。就在此时,冲进耳朵里来的,还有一阵惊天动地的水声砸在池子里,她不明白,只是刷个牙而已,但他总能搞得像是呕吐。 “老婆,我去店里了。”他说。 “好。路上当心。”谷棋微笑着点头。应该是微笑过了的,那是她条件反射的习惯。 “帮我看看,我手机在不在洗衣机上面。”他弯下腰系鞋带,“不用了,我找到了。” “对了。”她装作是刚刚想起来的样子,“明天晚上姑姑过生日,请全家人吃饭,店里要是没什么事,就一起来吧,我下班就直接过去饭店了。” 他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她看得出,然后她认为自己还是成功地做出了没看出的样子。他打开门的时候说了句:“去,应该不会有什么事的。” 她轻轻舒了一口气,倒是没有到如释重负那么夸张,只不过,确实地,算是了结了一件事。她知道志强不喜欢自己的姑姑,她更不喜欢,唯一的不同是,志强是在娶了她之后才需要忍受姑姑,可她从有记忆起就在忍受了。所以志强是幸运的,忍受一个陌生人比忍受一个亲人容易很多倍。 她是因着姑姑的关系,才进了现在的银行。志强开店的时候,启动的本钱是和姑姑借的。那时候她的父母不大愿意她和志强在一起,无非是因为志强的薪水低。姑姑在一个和了牌,心情非常好的雨夜,风风火火地来到她们家,对她的父母拍着胸脯说:“不就是钱吗?何苦这样为难孩子们。我看志强不错,踏实,人老实,又有吃饭的手艺,不是那种不知轻重糟蹋好日子的主儿——我就愿意出钱给他开店,就当是为了咱们琪琪,你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么?”她在一边默不作声地看着面面相觑的父母,怕是有生以来第一回,从心里觉得姑姑是真正的亲人。刚刚升起来的柔软是被父亲扑灭的。父亲眼睛里全是躲躲闪闪,近乎献媚的羞涩,却依旧像她童年时那般严厉地命令她:“你还不知道谢谢姑姑么?” 于是,姑姑又一次地成了“真理”的代言人,一如既往。婚礼上,姑姑坐在她父母二人中间,理所当然地仰起脸:“志强,你要是对琪琪不好,我找你算账。”说完,自己率先笑了。志强只好跟着笑,笑不下去了,郑重地说:“我敬姑姑。我和琪琪永远都谢谢姑姑。”然后一饮而尽。她在一边看着,一边深切地发现,她眷恋志强。命运把这个男人推到她身边,陪她一起忍受种种没法说清楚讲明白的尴尬和屈辱,那一瞬间她恍惚觉得,自己已经理解了人生的大半意义,只因为她心里涨满了从苍凉里生出来的爱。那种爱的生命力是强大的。 不过外人眼里,她只是面带着淡淡的微笑,和志强一起,喝干了手中的杯子。喉咙一阵辛辣的灼烧搅得她像婴儿那般,短促地闭上眼睛,在睫毛和睫毛碰触的瞬间,那蠢蠢欲动的黑暗里,她听见周围的人此起彼伏地叫她“琪琪”。此起彼伏,像是某种鸟类,她知道他们叫的是那个王字旁的“琪”,也就是说,是那个他们熟悉的“谷琪”,而不是“谷棋”。他们似乎从来就没有承认过“谷棋”的存在。 “谷琪”是父母取的名字。“谷棋”是她十几岁的时候自己改的。那时正好赶上需要办身份证的年龄,她和父母顽强地抗争了一周,他们终于把她有效证件上的名字换成了“谷棋”。母亲总是抱怨:“那么怪,谁会拿那个字做人的名字?”想起当时的执着,她自己也觉得好笑。十五岁半的小女孩,坚定地认为“琪”这个字一望而知就是属于那些穿梭于她日常生活里,热闹聒噪的女孩子们;可是“围棋”的“棋”是高尚的,黑白两色,静默不语,听说还代表着一种她不能理解的智慧。更重要的是,那智慧很典雅。所以她相信,“谷琪”变成了“谷棋”之后,人生必将跟着改变。 三个星期前,她遇见陈浩南。起初她没在意他究竟长什么样子。她只是接过他的身份证,然后习惯性地注视着面前的表格,在“中国银行境内居民因私购汇单”这个千篇一律的开场白下面,看见了三个工整的字“陈浩南”。她想她应该是盯着这个名字迟疑了一下,搞不好还不由自主地笑了,接着她听见了他的声音:“我原本叫陈浩。后来上中学的时候,看了《古惑仔》,就自己改成了陈浩南。” 不过是个无聊并且话痨的客户而已。但是,她还是抬起头,看了一下他的眼睛。 那天下班的时候,她独自站在公车站。傍晚,龙城不像一些更大的城市那么喧嚣和焦躁。黄昏宁静地站在她身后,陪她一起等待着那辆遥远的公车。她突然想到了她终于成为了“谷棋”的那天,她填好了“谷棋”的中考报名表,放学回家的路上,也遇见了这样的黄昏。十几年过去了,黄昏一点都没苍老。十五岁的崭新的谷棋走过了她从小长大的街道。冷饮店的老板娘懒洋洋地靠在自家冰柜上,一只拖鞋在台阶下面翻转了过来,她用肥硕的右脚搔着左腿的小腿肚;卖水果的小贩把三轮车支在一摊脏水上面,那摊脏水还在若无其事地继续蔓延着;远处,煎饼店的香味来势汹汹,不客气地笼罩在脏水的气息上面,这样的黄昏是苍蝇们的狂欢节。一切都没有改变。可是,谷棋依旧笃定地相信着,一切,终究会和以往不同的。 她低下头去,发短信给志强,问他晚上想吃什么。在心里,暗暗地对那个十五岁的自己,忧伤地笑笑。她后来才发现,遇见陈浩南那天开始,她变得喜欢回忆过去了。 “我到底要填中文还是填英文?”这个问题谷棋每天都要回答无数次。 “都要填的。您的姓名这里,这边写中文,这边写英文——其实就是拼音了。”谷棋今天心情不错,因此语调格外温和。 “可是收款人那边的地址是新西兰,本来就全是英文,又没有中文。” “啊,收款人那边的地址您只写英文的就行了,只是您这边的姓名和地址必须要中英文都写上。” “真是不公平。”客户一边填,一边表达着愤怒,“凭什么他们老外就只要写他们自己的话就可以,我们中国人就还得去学他们的话。” 谷棋微微一笑,客户得到了鼓励:“小姐,你说我说得有没有道理?”她仍是微微一笑,不点头,也不摇头。她有经验,要是她这个时候开口和他勉为其难地聊下去,说不定接下来——果然,这个民族自尊心刚刚受挫的客户突然问道:“小姐您怎么称呼?”然后看一眼她胸前的名牌,“哦,谷小姐。”这时候两个结伴去吃午饭的同事回来了,正好替换她。谷棋站起身离开的时候,没看到身后那两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孩子交换了一个略带着笑意的眼神。那眼神的质地,属于所有的“谷琪”们。她们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不如她们年轻,没有她们时髦,并且一看就是个主妇的谷棋,却总是遇到这样热心搭讪的男客户。谷棋自己觉得,可能是因为她总是微笑,不大会给人甩冷脸的缘故。至于那些旁人嘴里难听的“缘故”,不听也罢,猜都猜得到。她不在乎。她来这里工作快要五年了,因为学历低,一直没机会升职,每年她会做两个新来的大学生的“师傅”,带着他们在银库里点钞票直到手指发黑,然后看着他们在第二年变成和自己同级的同事,或者是更高一级的客户经理。 不过她永远出现在营业大厅里,很多来换外汇的客户都记得她,他们中有一些人,即使搬了家,也还是宁愿走些远路来她这里,填单,把美金、欧元、澳币……寄给在远方读书的孩子们。她是个让很多人觉得安心的存在,她自己也知道这个。五年下来,倒是也有些客户再也不出现了,因为他们的孩子毕业了。每张购汇单上都有故事,可是所有购汇单上的故事都大同小异。私人购汇里面,半数以上都与一个漂洋过海的野孩子,以及他们在家乡的痴心父母有关;企业购汇就更是无聊,来来去去就是那点连“情节”都谈不上的程序。 所以她无限怀念她曾经的工作,那个时候,从早到晚,自己都以一种非常完美的姿态,参与着各式各样的故事。她从未像那几年一样,觉得人生是件值得为之兴奋的事情。 她在那间附近几家银行职员经常出没的快餐店里,看见了陈浩南。起初,她只是略微惊讶地往他的方向看了一眼,因为她没料到自己还能如此准确地认出一个一周之前的客户,并且毫无障碍地想起他的名字来。他也看到了她,眼睛一亮:“你是……银行的小姐。”接着他非常自然地拿起面前橘黄色的餐盘,光明磊落地离开自己的位子,坐到了她的对面。她愣了一下,顿时觉得自己也应该光明磊落一些,绽开一个普普通通的笑容,没必要在乎店里是不是坐着一些正在往他们这边看的同事。 他实在是个长相普通的男人,后来,很后来,谷棋突然发现,自己其实不大记得起他的样子。 “谷小姐,你名字取得真好。你父母一定挺有文化的。”她当然知道,他这么说,其实是等着她允许他直呼她的名字。 “叫我谷棋就行了。”她从手边油腻腻的餐巾纸盒里抽出来一张,犹豫了一下,放在了对面,他的餐盘里面。像是逃避他那句直视着她眼睛的“谢谢”,又轻巧地给自己抽了另一张,“你不是龙城人吧?听你口音不大像。” 他来自一个邻近的北方省份,他家乡的小城的名字是谷棋从未听说过的。 “不过我是在龙城上的大学。”看着她难以置信的表情,他说,“真的,龙城重型机械学院很有名啊。当年我差点就考不上了。还是当学生的时候好,你说对不对?那时候赶上暑假,兜里揣着两百块钱也敢去峨眉山,现在倒是全中国都跑遍了,那么多城市,只去过酒店,机场,火车站,然后就是工厂的车间,机器出故障的时候才不管你是不是在放假。” “我没念过大学。”她趁他端起杯子喝茶的时候,淡淡地说,“我中专毕业了以后,就一直在工作了,快十二年了呢。” “看不出——”他有些惊愕,“你看上去,就像大学刚毕业没多久。” “可是不管怎么说。”她没理会,“你也走了好多地方。我哪里都没去过。” “工作性质不一样啊,银行毕竟安稳些,多适合你们女人。” “我之前并没有在银行。”她放下了筷子,似乎说出这句话,需要下一点决心,“我过去是寻呼小姐,做了很多年。”这是第一次,她和一个初次聊天的陌生人提起这个。 他坐在她对面,看着她在午后明晃晃的阳光下面,对他微笑。北方九月的阳光就是这样愣头愣脑的。不知为何,这个女人的笑容明明是轻描淡写,可是似乎能感觉到,她笑的时候,胸口那里用了很重的力量。她当然不像是一个大学刚毕业没多久的女孩子,他撒谎。肯定是她坐的位置导致的,不然就是她和窗口形成的角度——她不美丽,不娇嫩,仔细看左脸颊上还有一小片依稀的色斑,但她脸庞周围,尤其是鼻尖那里似乎有种微妙的晶莹,好像她正呼吸着的不是空气,是光。 那是1998年,龙城人大都不太知道电脑。或者说,谷棋生活里的人,都不大知道。她第一次踩到机房暗红色的地毯,模糊地想起的居然是表姐的婚礼。一排又一排的电脑屏幕上,闪烁着绿色的字迹,站在门口那个位置死死地盯住看,若是眼睛花了,恍惚觉得一排排的屏幕连成了一片,绿色的字样此起彼伏的,觉得自己来到了暗夜的湖泊。那些女孩子们嬉笑着,熟稔地从每个人的机位前面站起来,穿梭着,再坐下,不小心眼光瞟到门口的她身上,顿时就不苟言笑了起来。她们都穿着深蓝色的套装,现在想来是拙劣的面料,但是当时,还没满十八岁的谷棋恨不能倒退三步,把自己藏起来。 坦白地讲,后来,她也总是在实习生到来的第一天,故意让她们看到自己不苟言笑的表情。是炫耀吧,有一点,但是更重要的,她想要她们看见时间的痕迹,想要她们羞涩的眼睛见识一点与仪式有关的东西。就是要让菜鸟懂得,在机房里,即使是说笑,也是有仪式的。 她们的声音被训练成一种千篇一律的婉转,可是她喜欢。“您好,183号为您服务,请您讲话。”她也清楚那可能有点做作,但是她觉得这样说话的自己很美。有一回,她碰到了父亲想要呼他的一个老同学,她忍着笑,听完了父亲的留言,直到“谢谢,再见”,父亲都没听出来那是她。晚餐桌上她告诉了父亲,父亲惊呼道:“他们干吗要让人捏着嗓子,像只鸟那样讲话!阴阳怪气的。”她只是笑。她觉得她终于做到了一件事情:就是让自己看上去不再像自己。寻呼台的183号小姐,比“谷棋”或“谷琪”或“琪琪”都更美好。 往往,值完夜班的清晨,她拖着一身的倦意,和黎明的灰白色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然后在路的尽头撞上一点朝霞的红。所以她有个顽固的印象:黎明就是漫无目的,并且漫不经心的。日出才没有书里说的那么壮丽,而是样懵懂的东西。她下意识地用力伸开十指,它们飞速地打了一夜的字。关节处微微的酸胀又让她隐约听见了那些雨点一般,令她自豪的键盘声。身后越来越远的,是她的寻呼台;眼前延伸着的,是马上就要热闹起来的早市,小贩们摊开新鲜的蔬菜,她下意识地躲开轻盈的和她擦肩而过的自行车,因为它们的轮子带起来地面上的污水会溅到她的制服西裤上。偶尔遇上早起去晨练的邻居,她打招呼的时候使用的是日常情况下倦怠的喉咙:“阿姨又要去锻炼啊?是呀我刚下班。”可是脑子里下意识地跟着这几个汉字,回旋着183号小姐甜美的声音。那样的瞬间里,她总是有点糊涂,眼前的,身后的——自己到底属于哪一个战场。 志强推醒她的时候,蒙眬之间她忘了自己几岁。因为她又梦见了寻呼台,她梦见了自己终于成为领班的那天——虽然只是小领班,还不是大领班,可是距离她怯生生地站在红地毯上的那天,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年。这个升职,是用一次次成绩骄人的考核,还有三年来的全勤换来的。那时她刚刚和志强交往了两个月。志强眼睛里晕陶陶的,像是微醺,他说:“琪琪,送你一个礼物。”那是一台当年新款的摩托罗拉手机。“很贵的吧?”她惊喜地看着他。“你就用它给我发短信,随时随地,只要你想我了。”她柔情蜜意地抱紧他,接吻的时候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如果大家都用手机发短信了,那么还会有人用呼机吗?紧接着她就埋怨自己,为何要在这样好的时候想起这个。 为何要在这样好的时候想起这个?她拥紧了乱糟糟的被子,对自己无声地笑笑,我真的是个迟钝的人。 “你再不起来就来不及了。”志强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你今天不是要去上课?” “累死了,好不容易才盼到周末,不想去。”她懒洋洋的。 “随便你了,不是你自己说快要考试了么?”她听见了志强按下打火机的声音。 她在修读成人教育的课程。总得弄一个高些的文凭来,不然总是升不了职,终归是不好的。她挣扎着爬起来,听见某处骨头不满的抗议声。 课间休息的时候,她从学校出来买午餐,然后,在校门口,又看到了陈浩南。 “这么巧!”她自然知道那不可能是巧合。 “你上次吃午饭的时候说过,周末要上课。”他不穿西装的样子稍微好看些。 “那我并没有告诉你我在这里上课啊,你怎么……”她自己打住了。 “一起去吃饭?”他静静地询问她。 她突然明白了她为什么从一开始,就能记住他。因为他的声音。他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关键是,音色很特别。往昔的日子里,她总是下意识地在成千上万的声音里辨别一个悦耳的嗓子,就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淘金者。原来这习惯已经转化成了本能,在不知不觉间延续着。 她几乎没吃什么,因为慌乱。有什么东西不同了。可是又有什么呢?一个对她感兴趣的客户而已。和所有那些搭讪问她叫什么,或者悄悄把一张名片推给她的客户有什么区别。就算是她答应了他的邀请——不过是一起吃个饭,她又不打算知道他究竟在什么地方工作,不打算知道他终究要到哪里去,甚至不打算和他交换电话号码。有那么一瞬间她犹豫着要不要给志强打个电话,说点无关紧要的事情,打给他看——可是,会不会太没出息了,倒显得自己太当回事,太上不得台面。而且,这种时候想起志强做什么,大惊小怪的,好像真的要做什么坏事。她长久地凝望着手机屏幕上“志强”两个字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了他正坐在对面欣赏着她的犹豫。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她意兴索然地叹了口气:“时间差不多了,我还得回去上课。你慢慢吃,我去买单了。” 他说:“怎么能让女士买单?要是你着急,就先走,剩下的交给我就好了。” 她松了一口气,无论如何,他算是个识趣的人。这个时候她听见了一阵音乐声,听旋律就是很老的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紧紧地抓住了她,她应该知道那是什么歌,她一定知道,她必须知道,她闻得出那里面属于少年时代的气味,带着一种尘土般“沙沙”作响的杂音。在她终于想起那是什么曲子的时候,唱歌人的声音也来了,不早不晚,正好合上她脑海里那倏忽闪亮的一点灵光。 “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迎接光辉岁月,风雨中抱紧自由。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自信可改变未来,问谁又能做到。” 他在所有的衣兜里摸着,终于掏出了手机。那是他的铃声。他接起电话的时候她甚至有点遗憾,她想再听听黄家驹的声音,那个年代的香港歌里,总有一种说不清的悠扬。那悠扬必须由旋律,古老的配器混音,以及一个真正懂得什么叫“缠绵”的人,三者完美地契合在一起,才能形成。他三言两语就把电话挂了,然后,他发现她还在那里静静地坐着。 “你也喜欢Beyond?”她微笑着问。 他用力地点头:“《光辉岁月》,再没有比这个更够味的歌了。” “那不是。”她严肃认真地摇头,“我其实就更喜欢陈百强。《今宵多珍重》那首歌,多少人唱过了,我还是最爱听陈百强那个版本。以前我在寻呼台的时候,遇上一个人,想要发两句这首歌的歌词给他女朋友,也许是情人。他说:‘小姐你听好了,我说得慢点,你一个字都别打错。’然后他特别紧张地慢慢说:‘放下愁绪,今宵请你多珍重’。——就这么一句话还念得磕磕绊绊的,我实在受不了了,就跟他说:先生你接下来是不是想说‘哪日重见,只恐相见亦匆匆’。他惊讶死了你知道么?”她没料到,自己直到今天仍然记得“今宵请你多珍重”之后,是“只恐相见亦匆匆”。 “你那个时候,也爱听粤语歌?”他盯着她,那神情简直不像是在闲聊。 “对啊,也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听不懂,也觉得好听。我喜欢的是那些八十年代的歌星,Beyond、陈百强、张国荣……” “梅艳芳、谭咏麟。”他微笑着接着罗列。 “还有达明一派!”她简直要欢呼出来了。 “八十年代的粤语歌……一直到九十年代初吧,真的美。”他也兴奋了起来,“后来的那些怎么比啊,什么四大天王,都是垃圾。” “不能那么说啊,张学友还是可以的。”她又一次认真地提出了反对意见,“说是八十年代,那是在香港,可是等我们听到的时候,不还是晚了好多年。我记得我去一盒一盒地攒他们的磁带的时候,也上初中了。” “我都没钱买磁带。”他眉飞色舞,“我是跟着电台里面的节目,一首一首地用家里的空白磁带录下来,有一次我不小心把我哥哥的英语磁带洗掉了,还挨了我爸一顿揍。” “那时候我爸也成天骂我,他说干吗不好好听人话,要成天听这些个鸟语。”她愉悦地长叹一声,“你说,为什么呢?我们那时候为什么那么喜欢听粤语歌?或者说,为什么对粤语那么好奇呢?我就是觉得,那种语言唱起歌来,似乎是……叮叮咚咚的,特别脆。” “是因为我们自卑。”他对过来收走他们餐盘的服务生真诚地笑笑,“外国和外国人对我们来说太远了,香港就不同,香港人也都是中国人,可是是一群活得比我们好太多的中国人。所以我们羡慕。” “可能吧。”谷棋托着腮非常认真地想了想,“不过也不全是因为这个,能让我们从心里爱的东西,怎么可能全是因为羡慕?”然后她也跟着他笑了,“唉,十几岁那时候,我们真是土啊。” “我第一次听Beyond的歌,就是《光辉岁月》,我刚刚上高中,1993年底,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喜欢黄家驹才好了。虽然我并不很懂那首歌在唱什么,我不知道那是写给曼德拉的。那时候没有娱乐新闻这回事,尤其是在我们那种小地方。我直到1994年的夏天,偶然听广播的时候,才知道黄家驹死了,他在我开始喜欢他的歌之前就已经死了。那天我没事找事地跟我哥哥打了一架,然后跑到外面去,跑去我们学校的操场——放暑假了,一个人都没有,我就在那里,一边听着蝉叫,一边大哭。”他笑了,“你信么?” “信。”她不知不觉间,看进了他的眼睛里。 “你好像是真的来不及了,人家早就开始上课了。” “是,我来不及了。我知道的。” 那时候她就像一个钢琴手那样,害怕手指受伤。因为只要指尖上有一个小小的创口,一天下来,都是酷刑。她的打字速度,在整个台里也是出类拔萃的。很多时候她看着自己的手,渐渐地意识有些涣散,觉得那双手不再属于自己,她就像一个观众,注视着屏幕上花样滑冰运动员的后外点冰三周跳那样凝视着它们。有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双手马上就要毫无痛苦地飞离自己的身体,在空气中旋转成两朵白色的花。 “现在请您留言。”这句唱歌一般的话像是发令枪,她的手指们蜻蜓点水地伏在键盘上,等着出击。比如:“下班回家买点酱豆腐。”还比如:“我要加班,今天你去我妈那里接贝贝。”这个时候她会想,贝贝应该是他们的孩子,可是,万一是条狗呢,也不是没有可能的。——这便是她的乐趣所在。所以她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留言:“请速回电。”干净得令人反感。她的手指刚刚飞起来,就必须停下,似乎有种惯性让它们不安地匍匐在键盘上,蠢蠢欲动。何必呢,要是就为了说这句话,买汉显呼机做什么?这是数字机就可以做到的事情啊。 她到现在都记得,有一次,一个声音很好听的女人只留了四个字:“咫尺天涯。”她难以置信地问:“就这些?”那女人很有礼貌地说:“是的,就这些,谢谢你了小姐。”她们台里的几个女孩和她们的大领班一起吃饭的时候讨论过,她们嬉笑着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她一定是在偷情吧。”大领班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我最恨这些搞人家老公的贱女人,不要脸。”一转眼,那些一人抱着一个饭盒嘻嘻哈哈的女孩子们都各奔东西,有的有了老公;有的,在搞别人的老公。 她的手指们只能在她聊QQ的时候才能寻回一点昔日的记忆。她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屋里,背后的洗衣机单调地响着。正在跟她聊的是一个初中同学,遇上了感情的挫折,她在这边不遗余力地安慰她,大段大段地,打着那些鼓舞人心,或者温暖人心的句子。她承认,她可以不必说那么多,她只是突然之间,想要手指放肆地寻回一点昔日的记忆。这些年,它们太寂寞了。兴起之时,敲击键盘的声音就不再是一个一个的点,而是连成了一条美好曼妙的弧线。曾经,遇上很长的留言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一对情侣吵了架,其中一人向另一人求和的留言往往长得令人发指——超过了规定字数他们会连着发好几条。可那是手指的狂欢节。她还记得其中有个一听声音就还在上高中的女孩子,怯生生地说:“最后一句话是:520的意思是我爱你。”谷棋笑了,突然之间想逗逗她,于是她说:“明白了,520就是您爱他,对么?”“不对。”那女孩子急了,“是我爱你,小姐你一定要照我说的原话打上我爱你,不能打成这个号码的机主爱你,你明白吗?因为这个呼机是我的,可是我是在代替我的好朋友给她男朋友留言,她的呼机被她爸妈没收了!所以她男朋友知道这段时间她都借我的呼机和他说话。可是你如果把留言打成是这个号码的机主爱他,那就要出大事了,那个男生会以为是我在挖墙脚小姐你知道这很严重吗……”她解释得乱七八糟,但是谷棋听明白了。 身后的洗衣机开始狂躁了起来,因为洗涤完毕,开始甩干了。脱水桶里急速的飓风声和她打字的声音相互呼应着,她依稀觉得那些汉字因着她的速度,和洗衣机里的那些衣服一起,被飞快地搅和得七零八落。她们受训的时候都是用五笔输入法——所以汉字在她心中经常会是一个支离破碎的状态,也不奇怪。洗衣机终于静了下来,她在对话框里留了一句:等一下,去晾衣服,就回来。然后站起身,走过去掀开了洗衣机的盖子。看着里面一堆衣服已经缠在了一起,孩子气地在心里问它们:甩干的时候,疼不疼? 回来的时候,QQ上闪烁着一个新的头像。“虹姐——”她开心地自言自语了起来。手指因着兴奋,移动得益发快了。“虹姐好久没见了,你好吗?”她能够想象虹姐在电脑的那一头,不紧不慢的样子,虹姐说:“琪琪丫头,下礼拜出来吃饭吧。” 虹姐就是她们的大领班。当年,虹姐第一个跟她说:“琪琪,你这么聪明的一个人,早点去学些什么,给自己往后作打算吧。”她有点疑惑地看着虹姐,身后,依旧是众人忙碌的身影,和一直弥漫到天花板的键盘声。月末考核在即,所有的女孩子都忙着要多接几通电话,好凑够每个月6000通电话的定量,不然会被扣钱的。 “我看我们是做不长了。”虹姐背起背包,看似随意地说。 “怎么可能?裁了谁也轮不到你和我头上。”她愉快地听着自己的鞋子敲击在楼梯上的声音。 “笨蛋。”虹姐嘲弄地啐她,“你自己看看,现在有多少人在拿手机发短信?日子长了,谁还用得着我们?” “可是手机比呼机贵那么多,怎么可能人人都去用手机呢?”她不服气。 “有什么不可能?用的人多了,手机自然就会便宜。” “那也不可能没人再去用呼机。”她固执地坚持。 “算了,跟你说不通。”虹姐比她大五岁,不过对于那个年纪的女孩子来说,五岁的差别已经很大了。虹姐轻轻地舒了口气,“不过呢,这样也好。从龙城开始有人用BP机的那天起,我就入了行。都这么多年,也差不多了。” 她们已经来到了寻呼台大楼外面的人行道上。2001年的岁末,冬日的天空像每年一样,是种灰蓝色。一些给年轻人开的店铺已经挂上了圣诞花环或者是红袜子,谷棋知道,如果是父亲看见这景致,一定会对这荒谬的洋玩意儿表示鄙视。 “琪琪,我下个月辞职,还没跟任何人说,先告诉你。”虹姐转过了脸。 她看见他站在银行马路对面的书店门口。她犹豫了一下,悄悄回头看了看,下班的同事们三三两两地往外走,她犹豫不决的时候,却不期然地,看见交通信号灯变成了一个无辜的,原地踏步的小绿人。 他拎着书店的袋子,里面装着两三本书。看着她带着一脸不动声色的羞赧,朝他走过来。她走得很慢,就好像一道又一道白色的斑马线是有阻力的。他对她笑笑,他说:“今天没什么事,就来逛书店了。刚才还在想,会不会又能碰到你。” 她几乎有点感激他。他已经有了她的电话号码,但是他依然用这种方式来见她。她也感激他撒了这个拙劣的谎。她清楚他并没有打算让她相信,他只不过是想消除一点她的负罪感。她说:“可是我今天跟人约了一起吃晚饭。就是虹姐。我跟你提过一次。” “哦,我知道,不就是你们当年那个领班?” “你这是什么记性啊……”她难以置信地赞叹着,“不然,你和我一起去算了。”紧接着她自己都吓了一跳。她觉得一定是脑子进了水才说出这种话来。 但是他安然地回答:“好啊。” 她说不清为什么,她真的很想让他见见虹姐。她觉得,可能是因为,她迫切地想让他参与一下她此生最美好的时光,仅此而已。 她知道虹姐是个会掩饰的人,不动声色并不代表不惊讶。“这位是——”虹姐嗔怪地拍打了一下她的肩膀,“也不介绍一下。” “陈浩南。”他大方地对虹姐伸出了右手。 “是个朋友。”她说,“刚才下班路上偶然碰上的,就一起来了。虹姐——你越来越漂亮了。头发是新做的颜色么,真好看。”和虹姐见面的时候,她觉得她说话的语速在不自觉地加快,语调也随之变得轻盈了起来——其实就是变得更像当初的自己。 “是上个月染的。可是我倒是觉得,这个颜色只有在灯光下面才显得出,阳光底下不行的……” “我看着好,人家不都说就是染完之后一两个月的色泽最自然……”她热心地伸出手指,轻轻抚弄了一下虹姐肩上散落的一绺碎发。她知道陈浩南在一边静静地听着女人的话题,她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 “志强好吗?”虹姐看了陈浩南一眼,意味深长地问。 “当然好啦。”她笑了。接着她开始说了好几件志强生活里的趣事,虹姐配合着笑得非常开心。虽然她的确是想极力地对虹姐证明点什么,但是她的快乐也是真的由衷。他在一边看着她们,有的时候,也跟着她们静静地微笑,她自然是从来没有对他提起过志强,但是,此刻,他知道那是谁。 虽然气氛时有尴尬,但那实在是个愉快的晚上。他们每个人都恰到好处地喝了点酒,她和虹姐一起回忆了很多温暖的往事。微醺的时候,酒真的是样好东西,能让每个人都变得异常宽容。后来虹姐也十分友善地询问起陈浩南的工作来,陈浩南说不上健谈,但也不算不善言辞。于是他也开始轻松地讲起来他走南闯北,遇上过的一些匪夷所思的客户——大都是些没有基本常识的暴发户们。 “你算是工程师,对不?”虹姐笑着问。看着他点头,虹姐又长叹了一口气,“还是这种工作好啊,不管怎样,哪里的人都需要机器的。尤其是你们做的那种开矿钻井用的机器就更神气了。哪像我们当初,一眨眼的工夫,就没人再用寻呼机。我们最好的年纪都交待在寻呼台里,结果呢——寻呼台关门那天,我还记得,大家吃散伙饭,台长祝酒的时候说,‘不管怎么说,我们失业不是因为我们做得不好,是科学进步了’,呵呵,去他娘的科学。”虹姐的眼神有些迷离。 “吃散伙饭那天,你才没来!”谷棋在旁边抗议道,“你都辞职好几年了好不好呀?真正坚持到最后的是我!” “我怎么没来?”虹姐瞪大了眼睛,“我是辞职了,可是因为我是台里第一个寻呼小姐,所以散伙那天,台长专门打电话叫我过去的——那天我喝多了回家狂吐,我老公,不对,我前夫还跟我吵得乱七八糟的……” “虹姐!”谷棋尖叫道,“你离婚了?” “大惊小怪什么呀。”虹姐又啐她,“没见过世面。跟你说个好玩的事情,我去领离婚证的那天,正好碰到虾米去领结婚证,你说晦气不晦气——我说虾米。我们都多少年没见面了啊……” “宋霞?”她开心地说。 “你还记得她吗?” “当然啦——”她冲着陈浩南转过脸,“虾米是我们那里最倒霉的一个女孩。总是被投诉。人家留言说:‘我现在在书市。’她打成了‘我现在在舒适’,直接传到那人老婆的呼机上——舒适当年是我们这里一个特别有名的洗桑拿的地方,除了洗桑拿,当然还能做别的,结果人家第二天来投诉她,脸上还带着指甲抓出来的血道子……” “还有一回。”虹姐也兴奋地回忆着,“有个有精神病的老太太,一夜里呼了自己儿子二十次,留言内容都是儿媳妇给她下毒,要不就是儿媳妇要杀她……按照规定这种留言是不可以传的,结果她每条都传了。可是第二天,是谁来投诉虾米?就是那个老太太本人,她气势汹汹地说寻呼台的小姐陷害她,她完全没有打过那种传呼给她儿子,结果她儿子连夜从外地回家来和她儿媳妇吵架了,这都是寻呼台小姐的阴谋,搞不好这个寻呼小姐和她儿子有染,想借机破坏他的家庭……” 谷棋笑得弯下了腰,额头差点碰到桌面上:“这个我记得,‘有染’,这是那个老太太的原话,她是被害妄想狂你知道吗?” “可是我忘不了,散伙饭那天。”虹姐缓慢地笑笑,“居然是虾米哭得最伤心。”虹姐的眼睛缓缓地移到了陈浩南身上,他正在注视着前仰后合的谷棋,甚至忘了对虹姐的注视报以一个礼节性的回望。 他们走出饭店,陈浩南走远了几步,去街口拦车。虹姐深深看着谷棋的脸,这个欢笑之后突然寂静下来的夜晚,让虹姐说话的声音有了点预言的味道。虹姐说:“琪琪,别毁了自己的好日子,我提醒你。” “你说什么呀。”她有些不安。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虹姐轻笑道,“志强是个好人。” “喝多了吧。”她死死地盯了虹姐一眼。 “你自己当心,琪琪,你是那种会做傻事的人。” “你也一样,要好好的。”她停顿了一下,“为什么离婚啊?” “我不能生孩子。”虹姐温柔地笑笑,转身拉开了身后的车门。司机按下了荧荧的“空车”灯,它倒下去的一瞬间,像是渔火。 “我想走一走。”她对他说。酒意上来了一些,脸庞一阵燥热。她知道她此时和他说话的语气变得随便了些。 他说:“好。” 晚风很妙,她贪婪地,深深地呼吸,然后自顾自地说:“那时候虹姐就像我姐姐。她辞职的时候我大哭了一场。她比我有远见,那么早就看清楚了我们的寻呼台要完蛋了……”她认真地凝视了他两秒钟,“虹姐走了的第二年,我就升成了大领班,按理,不该那么快的。可是那时候,越来越多的人在用手机发短信了。我们那个大厅里面——从一百多个寻呼小姐,变成六十个,四十个,三十个——到寻呼台关门的时候,只有我们八个人了。就算是八个人,工作时间也接不了多少电话……突然就有了好多的时间,可以在上班的时候聊天。” 她突然任性地坐在了花坛边上。两只手用力地撑在身体的两边,那是一种孩子的姿态,一边支撑着自己,一边看月亮。 “陈浩南。”她叫他的名字的时候声音清脆得很,“你说,他们还记不记得我?” “谁?”他问。 “一定是不记得了吧。”她嘲讽地对自己笑着,“那些当初没有手机,只能用寻呼机的人们。我当然……我的意思是说……会不会凑巧有个人,会记得我?当然我不是说所有的人。比方有一次,我碰上过一个妈妈,她女儿离家出走了,她一边哭,一边留言说要她赶紧回家。她隔几分钟就呼一遍,内容都是一样的,我就跟她说,阿姨这样吧,我每隔十五分钟帮您呼一次您的女儿,您就不用再这样打电话了。她跟我说了那么多声谢谢——你说,她有没有可能还记得那个寻呼小姐?” 万家灯火都在静默之中,她自己摇摇头:“一定是不记得了吧。那个说‘520就是我爱你’的高中女孩子,也不记得我了吧。那你说,那个人,会不会记得,有个寻呼小姐,替他说出来了《今宵多珍重》的歌词呢?就连他,也不记得有那么一件事情了吗?肯定不记得了。可是我还记得他们,我还记得他们呀……” 她低下头,她在哭。 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默不作声地摆弄了一会儿,音乐声传出来的时候,她扬起了带着泪的脸。 “愁看残红乱舞,忆花底初度逢。难禁垂头泪涌,此际幸月朦胧。愁悴如何自控,悲哀都一样同。情意如能互通,相分不必相送……”陈百强在幽然地一唱三叹,反正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 “放下愁绪,今宵请你多珍重;哪日重见,只恐相见亦匆匆——”他终于把他的手按在了她的肩膀上,他说:“我把这个传给你,做你的手机铃声,好么?” 她用力地点点头。 是从什么时候起,人们不再需要寻呼小姐了呢?只要你会拼音,你就会发短信。把你想说的话直接发给那个人。脏话、粗话、混账话,都不再有障碍。粗鄙、恶毒、下流,什么都OK。就像是狂欢节那般百无禁忌。没有了那个甜美的女孩子的声音在一旁等候着,就像少了一双温柔宁静的旁观的眼睛——什么遮挡都可以不再有了。什么姿态都可以不再让人觉得难看、难堪、难为情了。多么好啊,相比之下,寻呼小姐是那么做作,她们的甜蜜和礼貌都是些令人作呕的东西。可是为什么呢?怎么可以呢? 她忘不了自己端坐在那个由玻璃隔出来的,四四方方的小格子里面。她过滤着各式各样的声音,它们沾满了生活里的尘埃和秽物。“您好,183号为您服务,请您讲话——”在那个世界里,没有她从小长大的楼群里垃圾堆的气味,没有学校门口小摊上飞舞的苍蝇,没有邻居家伴随着“哗啦啦”的麻将声扔出门外的烧鸡的骨架,没有母亲挥舞着鸡毛掸子带着些许口臭的咒骂。那是她梦寐以求的人生。她只是想要这人生能够干净一点。她不知道这是不是自己那从小太过强烈的羞耻心导致的。她只知道,当她是183号寻呼小姐的时候,她在一点一点,接近着那个更干净的世界的幻觉。也许那样的世界无聊了些,没有味道。可是当那些留言,那些污浊陈旧得就像是用旧了的人民币一样的语言,经她一丝不苟地温柔地修改,变成一条条清洁多了的信息时,她错觉自己的背后生出了一对翅膀。 问题是,没有人像她一样那么在乎这种清洁。 她们的寻呼台是在2005年彻底关闭的。那年,她25岁。离开的时候,她转回头去,对183号台子,深深地看了一眼。然后她低下头去,给志强发了一条短信:我们结婚吧。 她把牛奶杯放在志强面前的时候,他们暖暖地对看了一眼。 她辛酸地看着志强,他吃东西的时候像个孩子。昨晚,他们一起去了姑姑的生日宴。志强表现得非常得体。喝了一些酒,说了一些笑话,热心地照顾着所有人,当然,最重要的,恰到好处地逢迎着姑姑。姑姑还是用那种散播真理的口吻对她的父母居高临下地说:“你们看,我早就说了志强好。得着这么个女婿,还不是你们的福气。” 可是这男人并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时候,最心疼他。 “琪琪,跟你商量件事情。”志强放下了还剩了一个煎蛋的盘子。 “你说。”他应该是没有听出来她今天格外地柔顺。 “方晨有个朋友,想转让他手里的一个厂子。我去看了,挺好的,后面的停车场很大,厂房的面积也还可以,器械总的来说旧了点,可是用起来还是没有问题。最重要的是,那边还有几个不错的工人都不打算跳槽,就算换了老板也愿意继续在那儿待着……” “你是说——” “因为他急着出手,价钱很合适。我们现在的店铺也有点小了,这个机会很好,我不想错过,把现在的铺子卖掉,盘下这个厂,我就不再是小车行的老板,而是修理厂的老板了,那是不一样的。” “可是……可是我们还得还房子的贷款,没问题吗?”她怔怔地看着志强。 “我算过了,把铺子卖掉的话,可能还需要30万……” “到哪里去弄那么多钱?” “所以我才想跟你商量,你要不要去问问姑姑?”他垂下了眼睛。 “不要。”她硬硬地说,“当初开这个店,就是姑姑帮忙的,怎么好意思再去呢?” “当初开店的钱不是已经还给她了吗?” “反正我不去。”她把抹布甩进了池子里,“我宁愿把这个房子卖了,也不再去求她。” “这是关键的时候你犯什么别扭!”志强的声音也提高了,“你们女人说话的时候能不能动点脑子?把这房子卖了我们住哪里?” “我说了我就是不去。我们现在的日子有什么不好啊?我又从来没有嫌你穷。”她直直地盯着他的脸。 “我自己嫌?行不行?还不都是为了你吗?” “为了我?你是为了你自己贪心吧?” “我操!”志强“腾”地站了起来,“你再说一次我是为了自己贪心!” 她僵持地看着他的脸。重重地呼吸。就在这个时候,她想起了陈浩南。所有的怨气顿时消散了,胸口处酸楚得可怕,像是清晨的海滩,等着迎接汹涌而至的歉意。 “对不起。志强。”她索然地走到门口,换上了高跟鞋,“我得去上班了。我们回头再说吧。今天姑姑不在龙城,等她回来,我周末的时候去她那里一趟。”她不想看志强此刻的表情,像是逃跑那样关上了门。 下班的时候,他依然在那里等她,看着她慢慢走近,对她熟稔地一笑。就好像他已经这样等了她很多年。“一块儿吃晚饭?”他征询她的意见。她说:“行。”“你想吃什么?”她说:“随便。” 他看出来她心神不宁。但是他什么都没问。她跟着他走过了街口,她不问他要带她去哪里,她甚至不问他为什么不乘车,仿佛她全部的任务,就是走在他身边而已。他们停在了银行后面一条小街的“如家”门口。 她惶惑地看着他。他平静地回看她。他们对望了几秒钟。他笑了。他说:“在这儿等我,我进去拿行李,然后我们再去吃饭。” “行李?”她重复着。 “我们在龙城的项目做完了。我坐今天晚上九点的火车走。” 她这才惊觉她根本不知道他从哪里来。是的,他说过,他来自另一个北方省份的小城。但是那里绝对不是他如今工作和生活的地方。她其实对他一无所知。还需要问他乘火车去哪里吗?似乎是不用了吧。 “在这里等着我,知不知道?”他讲话的语气里有种非常明显的不放心,他一定是看出了她的恍惚。 “陈浩南。”他听见她在身后轻轻地叫他。声音轻得让他以为是幻觉。可他还是以防万一地转过了身。她迟疑地挪动着步子,缓缓地上了两级台阶。然后,像是要跳楼那样紧紧地先把眼睛闭上,再扑过来抱紧了他。 我居然忘记了,你不过是似曾相识而已,终究还是陌生人。谷棋在眼前那片狭窄的黑暗里,用力地呼吸,就好像她置身于深沉的睡眠中。他的胳膊紧紧地箍着她的脊背。她不小心一眨眼睛,夕阳就像一滴眼泪那样,温热地从她睫毛的边缘划过去。 十几年了,黄昏一点都没有苍老。或者说,黄昏一直都那么苍老,它自打一出生起就是个老人。所以它能原谅所有的事情。 从此以后,就再也不算是个好人了吧? 没错,不算了。 想做好人吗? 想,当然想,非常想。 那你现在在干什么呢? 在做坏事。 害怕那个变成了坏人的自己吗? 怕,当然怕,怕得不得了。 所以你要松开他,转身离开,忘了你认识过这个人,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不。不要。死都不要。 她坐在深夜的公交车站,铁质的椅子很冷。末班车来了,面无表情地在她面前停留了一会儿,见她纹丝不动,所以末班车不以为然地走了。 她打开自己的包,可她找不到手机。是在早上跟志强吵架的时候,把手机忘在了餐桌上吧。此刻,陈浩南应该正在疾驰的火车上,也许随着车轮和铁轨寂寥的撞击声睡着了,也许没有。本想发条短信给他的,可惜发不成了。她颓然地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有种倦意丝丝入扣地缠绕过来。她对自己轻轻微笑了一下。她知道她现在最需要什么。一个公用电话亭,然后,一个寻呼机。 “您好,183号为您服务,请您讲话——”183号小姐,你的嗓音真做作啊,可是我真嫉妒你听上去那么愉快和年轻。你好,我要呼——陈浩南的呼机号是多少?或者说,在他也曾经用过呼机的岁月里,他的呼机号码是多少?管他的,这都是细节。183号小姐,请你给我呼陈浩南,我知道你办得到。“现在请您留言——”183号小姐,你是好样的。留言,我的留言很短,只有五个字:今宵多珍重。就这样,没有了。我知道你明白的。“谢谢,请您挂机。”那么现在呢,你是不是要去和你的同事们,那些和你一样年轻的姑娘们聊刚才的那个女人?当然,是在午餐时间你们才有时间聊。你们嘻嘻哈哈地揣测她的故事的时候,你知道吗,她就是你人生的真相。 一辆闪着空车灯的出租车缓缓地靠近她,她惊觉地醒过来,默默地挣扎起身,上了车,报出家里的地址。 183号小姐,我要回家了,你呢,你已变成孤魂野鬼了吧。 志强把烟蒂按灭了,问她:“你去哪里了?” “去吃饭,跟虹姐。”她其实一点都不会撒谎。 “谁是陈浩南?”志强开门见山。把她的手机丢在茶几上。 那上面有一条短信,时间是刚才,他不知道她把手机忘在了家里。短信也是五个字:“我忘不了你。” “这里面还有不少短信是他发的,就在这几个星期。”志强站了起来,看进她的眼睛里去,“你有没有什么要解释的?” 她点了点头,然后摇了摇头。恐惧扼住了她的喉咙,但是她知道,此时此刻,她已失去了表达恐惧的资格。 “说话!”志强命令她,“做出那种无辜的表情,给谁看?” 她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只听见左边耳朵“轰”地一响。一种嗡鸣声不断地在脑袋的最深处盘旋。那声音尖锐地推着她,推得她倒退了好几步。她沿着墙像堆衣服那样滑到了地板上。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她冰冷的指尖正在抚摸着自己滚烫的左脸。志强的影子在她眼前剧烈地摇晃了一会儿,就像是湖面被石头打乱了。终于能够看清的时候,她发现志强来到了她面前,手臂僵硬地伸着。 她用手背在嘴上抹了一把,很红的颜色,她平时才不可能用这么艳的口红。 “琪琪。琪琪?”志强刚刚的举动其实也吓到了他自己。慌乱中他收回了自己刚刚用来打她的胳膊,换了无辜的左手,缓慢地抚摸她的脸。眩晕中她艰难地抓住了他的五个手指,把它们贴在那个流血的地方。 我就像瞧不起这个仗势欺人的世界一样,瞧不起你。这个世界把我搞得狼狈不堪,可是我心里总有一个柔软的地方,心疼着它的短处。所以我还是爱这个让我失望透顶的世界的,正如,我爱你。 ---2010年9月9日 定稿于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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