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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越邸杀人事件  作者:绫辻行人

晚上11:50,我们各自回到自己房间。外面的雪减弱了一些,风声也安静下来,白色的雪在深沉的黑暗中以奔放的曲线飞舞着。我擦擦玻璃窗上雾蒙蒙的水蒸气,从温暖的房间透过窗户章着外面,追着甲斐出去时的暴风雪已经完全变了一个样。空气中飘荡着的寂静与我们正面对的血腥现实似乎完全无关。

我离开窗边,坐在床边。摸摸胸前口袋里的香烟,发现只剩下一根,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上了火。

在上升的烟雾中,我看到房间的门,视线不由得移到刚才在无意识中拉上的门闩。我沉浸在尼古丁溶入血液后的轻微晕眩中,突然——

下雨了,下雨了。

不知道是哪个小孩的声音,开始在我耳边哼起那首歌。

我想去外面玩,没有伞,

红色木屐的夹脚带也断了。

是北原白秋的《雨》,被杀死在八角形温室里的榊由高的尸体,随着旋律浮现在我脑海中。他的后脑部遭白秋的书敲击,颈子上缠绕着自己的皮带……被搬到中央广场的尸体,呈现两手环抱身体的不自然姿态。水从吊在半空中的洒水壶洒出来,淋在他身上,脚边还放着一双红色木屐。

凶手为什么要用“雨的模仿杀人”?我觉得这个原因是整个事件的关键。

下雨了,下雨了。

再不愿意,也在屋里玩吧。

我们来折色纸,来玩折纸游戏吧。

在湖面上的海龙塑像背上的希美崎的尸体,也跟榊一样,后脑遭打击,脖子上缠绕着绳子……身旁有用这个家的信纸折成的纸鹤,暗示着《雨》的第二段歌词。

我发现图书室有一本书上下颠倒放置在书架上。那本肮脏、凹角的书,是西条八十的诗集。恐怕凶手就是用这本书当凶器,敲打兰的后脑部;至于另一个凶器,就那样缠绕在兰的脖子上。

那根绳子没什么特殊,就是一条尼龙线,他们说是这个房子里的东西。

对于兰的死,我最大的疑问是为什么尸体不是在房子里面,而被搬到户外的那个喷水池上。这样的安排显然跟“雨的模仿杀人”矛盾,凶手这么做,有什么特别意义吗?

下雨了,下雨了。

小雉鸡呃喔呃喔啼叫着,

小雉鸡也很冷很寂寞吧。

第三个是(啊……)芦野深月,她全裸的身体裹着白色蕾丝,被扔在中庭广场上。这次是刺杀,被餐厅餐具柜里的小刀刺进胸部……深红的血,在雪白的风景中绽放开来——这个连续凶杀案中,第一次出现了血。在阳台上俯视广场的雉鸡标本,暗厅了《雨》的第三段歌词。

现在我才想到,凶手杀死深月时为什么要采取那么麻烦的行动。如果只是要进行“雨的模仿杀人”,那么,任何场所都可以,例如,可以在日光室杀了她,再把雉鸡标本放在那个地方。难道这样做不行吗?非得剥光她的衣服,替她缠上白色蕾丝,再把她丢到广场上不可吗?除了这些具体疑问之外,每当我用稍微冷静下来的头脑,回想这三件案子时,总会有一种很突兀的奇妙感觉,而且越是去意识它,感觉就越强烈。

究竟哪里不对,我看不到清楚的轮廓。那种颇为暧昧、只有感觉的感觉,很像不协调的合音。就像在整齐的乐团演奏中,隐隐出现的微妙不和谐音符,让人觉得很不舒服,仿佛神经被针戳刺着。

是我太敏感了吗?要说不对劲,所有的东西都不对劲,这栋雾越邸本身不就是吗?可是……

难道是因为看过几次那个黑影而引发疑心?或是其他……例如那个温室天花板上的十字型龟裂?这栋房子所显示的各个“动作”中,只有那个龟裂的意义至今不明。至于其他——难道是因为温室有一只鸟变虚弱了?或是刚才的场小姐提到的变形的大汤匙有什么奇怪之处?

我想不出所以然来,越想越暧昧、越模糊。

总之,凶手是模仿《雨》的歌词,杀死了三个人。但是,这个凶手究竟是谁?为什么选择了《雨》?

最后一根烟烧到烟屁股时,我从床上站起来,走到书桌前坐下来。打开抽屉,拿出那叠信纸,握着跟信纸放在一起的笔。我不是要写信给谁,而是想做个笔记。

我在信纸——紫色直写用的信纸——的第一张,写下跟事件相关的所有人的名字。模仿枪中昨晚给我看的不在场证明及动机一览表,按那样的顺序把名字排列出来。

首先是“暗色天幕”的相关人:

·榊由高(李家充)

·名望奈志(鬼怒川茂树)

·甲斐幸比古(英田照夫)

·芦野深月(香取深月)

·希美崎兰(永纳公子)

·矢本彩夏(山根夏美)

·铃藤棱一(佐佐木直史)

·枪中秋清

另一位客人:

·忍冬准之介

还有住在雾越邸里面的人:

·白须贺秀一郎

·鸣濑孝

·的场 Ayumi

·末永耕治

·井关悦子

这之中,榊、兰、深月三人是被害人。他们之中,不可能有一个人还活着。我握好笔,在他们的名字上方打“×”。也就是说,我想在这张纸上使用“排除法”。

我根据第一次案件发生时的不在场证明,再删去三个人——枪中、我跟甲斐。犯案时间被锁定在16日晚上11:40,到第二天凌晨2:40之间,这三个人在这段时间都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彩夏说17日凌晨12点到2点之间,她在深月的房间跟深月聊天,这不算是很完整的不在场证明,所以,这个阶段我只在三个人的名字上打了×。

第二次事件,可以删除哪些人呢?犯案时间应该是深月目击到走道灯光时的18日凌晨2点前后,可是,在这段时间内,没有人有不在场证明。虽然有人说女性不太可能办到,可是后来大家又一致认为未必如此。所以,在第二次事件中,没有可以删去的因素。

至于第三次事件呢?那样的犯罪行为,没有腕力的女性很难做到,因为必须把沉睡的深月从餐厅拖到她的房间,脱下她的衣服杀死她后,再把她从阳台丢出栏杆外。依常理来判断,不可能是女性所为。所以,在这个阶段,应该可以删除彩夏、的场小姐、井关悦子三个人。

彩夏的确没什么力量,有一次我看到她帮忙搬小道具,连不怎么重的桌子或其他东西,都无法一个人搬起来,还被旁人嘲笑。在剧团中,她的运动神经也是数一数二的差,这样的她,绝对不可能做出那种事。

可是老实说,的场小姐跟井关小姐就很难说了。的场小姐的个子比一般女性高,体格也好,我第一次看到她时,甚至以为她是男生。所以,她很有可能办得到。井关个子娇小,看起来不是很有力气,可是,实际上如何也很难说。

经过慎重的考虑,我认为只能删去彩夏。——×又多了一个。

剩下的人之中,除了的场小姐之外,其他四个住在这里的人,都有第三案件的不在场证明。在案发时间内,白须贺跟鸣濑在三楼下西洋棋,井关跟末永分别在厨房跟备餐室,站在彼此都可以看得到对方的位置。除去共犯的可能性,就可以凭这个不在场证明将他们删除。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在四个人的名字上打了×的记号。

最后只剩下三个人——名望奈志、忍冬医生、的场小姐,凶手应该就在这三人之中。

我在记忆中搜索着可以删去的因素,突然想起喝下混有安眠药的咖啡时的情景。我喝了一口没加糖的咖啡,苦得皱起了眉头,可是,坐在我旁边的忍冬医生,还是一样在咖啡里加了一大堆砂糖跟牛奶,津津有味地一口气喝下去——我的确看到他喝下了咖啡。

对的场小姐,我也有同样的记忆。她跟身旁的枪中交谈着,时而缓缓地啜一口咖啡。我就坐在她对面,看得清清楚楚,那种喝法一点都不像是“装出来的”。如果是装出来的,她现在就可以成为一流魔术师,举行大型表演了。也就是说,她的确也喝了那杯咖啡。

凶手将安眠药加入咖啡的方法,绝对是我们事后所探讨出来的那个方法。凶手事先把足量的安眠药放在煮咖啡器里,跟咖啡豆混在一起。所以,当时煮的咖啡,全都有安眠药的成分存在;忍冬医生所喝的咖啡、的场小姐所喝的咖啡,都是一样。在服下那种安眠药的状态下可以行凶吗?我的答案是——不可能。

我在忍冬准之介跟的场Ayumi的名字上打了×,于是,只剩下名望奈志一个人。

没有物理性的资料可以删除他,就机械性判断来看,他应该就是案件的凶手。可是,想起他在各种场合的言行、表情、说话声调,我缓缓地摇摇头,实在很难相信他是那种会杀死三个同伴的男人。

如彩夏所说,他平常就会用言辞来折磨人,已经可以借此散发内心的压力,根本不需要在这种时候杀人。总觉得,怎么样都很难把名望奈志跟杀死榊、兰、深月的凶手联想在一起。不过,我也知道不可以只凭我对他的感觉,就将他删去。

突然,我想到一定可以删去他的理由。之前居然一直没想到这一点,我不禁想嘲笑自己的愚蠢。名望奈志有“刀刃恐惧症”,连餐具的刀叉都不敢碰的他,怎么可能用小刀杀死深月?如果他是凶手,绝对不会选择用刀刺杀的方法,他可选择敲击头部或其他方法,而且绝对可以成功。

枪中虽然没有说,应该也已经想到这一点了。或是,在深月死后的“讨论会”中,当我离去后,名望本人已经以这个理由来强调自己的清白了?

我在名望奈志的名字上打×,于是,14个与案件相关的人,通通被我删除了。我放下笔,深深叹了一口气。既然这14个人都不可能是凶手,那么,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凶手是这个房子里的另一个人。想到这里,我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如果我刚才做的排除法没有错误,那么,凶手绝对是住在这个家里的第六个人——那个黑影。

——不是常有“禁闭室狂人”这种事吗?

——模仿杀人这种事,只有疯子才做得出来。

大家所说的话,在我耳边徘徊着。

——深月比我们任何人都确定,这个房子里还有另一个人。

——钢琴声很小,听不出来弹的是什么曲子。

——不是常有这种事吗?知道太多的人被灭口,不是常发生的事吗?

我不由得看了一下门闩,在寂静中竖耳聆听。

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物,不过,如果凶手真是“住在这个房子里的第六个人”,那么,他(或是她)的杀人动机只可能是发狂,否则他根本没有理由连续杀死突然来访的三个客人。他那么在意于“雨的模仿杀人”,也是因为发狂所致……

由此,我推论出一个可怕的事实。

北原白秋的《雨》不只三段,还有后续歌词。

下雨了,下雨了。

人形都躺下了,雨还下不停。

香和烟火都烧尽了。

这是《雨》的第四段歌词,而最后的第五段是——

下雨了,下雨了。

白天也下,晚上也下。

下雨了,下雨了。

凶手还会配合剩下的两段歌词,再杀死两个人吗?“不可能吧!”我低声喃哺说着,缓缓地从椅子站起来。拿起排列着打了×的14个人的名字的信纸,走向床铺。

现在时间是凌晨12:30,我拿着信纸,筋疲力尽地躺在床上。

我做出了我自己的结论——凶手就是住在这个房子里的第六个人。但是,我自己也不知道这个结论的可信度有多少。

我想起枪中在沙龙对的场小姐说的话——“凶手为什么一定要在这个房子里犯案?”——这是案件的重要关键。他的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侧身躺着,再看一次刚才的笔记。难道我的排除法有错?

听枪中的语气,好像不认为动机只是单纯的“发狂”。他到底在想什么?到底发现了什么?

我盯着信纸看,突然发现了一件奇妙的事。怎么会这样?我眨着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些并排的文字,撑起上半身,再度确认自己有没有看错。

“真的是……”

我的确没看错,可是,这又怎么样呢?说不定只是单纯的偶然,根本不具任何意义。我没再多想,把信纸丢在床头柜上,又躺回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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