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笔与灰的抉择 婺源龙脉保卫战

显微镜下的大明  作者:马伯庸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的九月初九,正逢大明的传统佳节——重阳节。

在这一天,帝都的天家会登上万岁山,登高燕饮,簪菊泛萸。从京城到十三个布政使司、南北直隶的普通百姓,同样也要畅饮重阳酒,分食花糕。家里有女儿的,还会在这一天返回娘家,一起拜祭灶神和家堂,其乐融融。

不过此时的南直隶徽州府婺源县,却是一片愁云惨雾。居民们虽然也忙于重阳之事,可都有些心不在焉。从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县学教谕到当地有名望的乡绅乡宦,都聚在紫阳书院,一脸颓丧,一脸愕然。

就在一天前,有本县的快手从南京风尘仆仆地赶回来,抄回了一份乡试榜单。

明代科举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其中乡试是行省一级的考试,三年一次大比,考试时间是在八月,因此又称“秋闱”。能通过秋闱乡试的士子,成为举人,有了进京跃龙门的资格——范进中举,境况立即天翻地覆,可绝不是小说家夸大。

万历二十八年庚子,正是大比之年,整个南直隶的学子都汇聚到了应天府,集中考试。乡试一共三场,一般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举办,放榜日期则视考官阅卷速度而定。像南直隶这种文教繁盛之地,每一届考生都高达四千余人,往往拖到九月初才会放榜。

榜单一出,婺源县派去观榜的快手第一时间抄了结果,回报县里。

这次结果,让他们无比震惊。

婺源,脱科。

就是说,婺源县去考试的士子,一个中举的都没有。

严格来说,这一届婺源县中举的有两个人,一个叫汪元哲,一个叫汪若极。不过他们俩一个是六合人,一个是旌德人,只是寄籍在婺源县学。所以更准确的表述是:万历二十八年秋闱,婺源县本籍学子全军覆没。

这简直太荒唐了。

婺源是什么地方?那是朱熹朱老夫子的祖籍所在,儒宗根脚,灵气攸钟,一等一的文华毓秀之地。

即使好汉不提当年勇,只看本朝往届乡试成绩:上一届,也即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婺源籍中举士子七人;再上一届,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中举士子六人;再上一届,万历十九年(1591年),中举士子七人;甚至在万历十三(1585年)、十六年(1588年)两届,每一届都赫然有八位婺源士子过关。前追隆庆、嘉靖、正德、弘治、成化诸代,哪一届秋闱,婺源县都能拿下至少一掌之数的解额。

要知道,这可是南直隶,是竞争最残酷的考区。婺源区区一县,能保持如此之高的中举率,足可以自矜文运丕隆。

这么一个科举大县,今年竟然被剃了一个光头,这怎么可能?

婺源人的第一个念头是,不会主考官在舞弊吧?

科场舞弊,不算什么新鲜事。不过这一届的主考官,一个叫黄汝良,一个叫庄天合。黄汝良是著名的清直之臣,顶撞过藩王,惩治过南京守备太监;庄天合是万历皇帝的老师,行止端方,两个人都不像是会作弊的人。

那问题只能出在提调官身上。

提调官是负责科举具体庶务的官员,最容易居中搞搞猫腻。这一届的提调官是应天府的府丞,叫徐公申。婺源人一打听,问题还真出在这家伙身上。

嘉靖四十年之后,应天乡试不允许南直隶籍贯的人做主考官,以防有偏袒同乡的行为,对提调官的籍贯却没限制——毕竟提调官不管阅卷,想偏袒也没办法。

可人的智慧总比规则要高明一些。不参加阅卷,同样有办法做做手脚。

徐公申是苏州长洲人,他利用提调之权,故意把老家苏州、松江、常州三府的卷子和江北的庐州、凤阳、淮安、扬州四府的混在一起,先送进考官房;等到阅卷过半,他再把应天、镇江、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六府的卷子送进去。

科举都是主观题,是否中举,完全取决于考官一念之间。江南士子的水平,比江北高出一截。徐公申把江南三府和江北四府的考卷掺在一起送进去,无形中会产生对比,让三府中举率更高。

更何况,本届乡试人数太多,考官阅卷的时间有限,容易心理倦怠。批前面的考卷,可能还会仔细批阅品味;批到后来,便开始敷衍,恨不得全刷下去才好。徐公申把应天等六府的卷子押后送达,等于为自己老家淘汰掉了一半竞争对手。

对这个行为,六府考生愤恨不已,却也无可奈何。

人家一不受贿泄题,二没冒名夹带,三无涂改考卷,只不过是改了改送卷的次序,没违背任何规则。因此这件事虽惹得物议汹汹,但终究还是不了了之。婺源人得知真相之后,悻悻而退。算了,这次运道不好,下次咱们再来讨回公道。

三年之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秋闱再开。这一次应天乡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盛况,赴考士子超过六千人,是明代南直隶乡试人数最多的一届。而录取解额只取一百三十五人,百分之二的录取率,可谓空前残酷。

这一次婺源县尽遣精英,务必要一雪前耻。

重阳节之前,榜单贴出来了。

婺源士子中举者,有施所学、方大铉、余懋孳、卢谦四人,其中卢谦是庐江籍,婺源本籍的只有三人。

总算没脱科,但也仅仅比没脱科好那么一点点。不过婺源人的希望还没彻底断绝,因为考试还没结束。

乡试结束后,全国举子将在次年的年初赶赴京城,参加礼部举办的会试,称“春闱”。会试通过的考生,叫作贡士,仕途之望已是板上钉钉。接下来皇帝会亲自主持一场殿试,没有淘汰,只为这些贡士排一个名次,分三等。

一甲有三人,赐进士及第,即我们所熟知的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婺源的举人数量不少,只要任何一位能在会试和殿试拿到好成绩,就足以抵消婺源县在乡试中的发挥失常。

转眼来到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会试考完,殿试金榜很快也公布了:一甲三人,没有婺源学子的名字——顺便一提,这一科的榜眼是未来几乎挽救大明的孙承宗;二甲五十七人,也没有婺源学子的名字;直到三甲放出,才在第一百零一的位置上出现了余懋孳的名字。

哦,对了,陪余懋孳在三甲队伍的,还有一个毛一鹭。将来他会成为应天巡抚,在苏州杀死反对魏忠贤的五个义士,成就一代名篇《五人墓碑记》。

金榜名单传到婺源县,整个县城陷入一片恐慌。

整整六年时间,整个婺源县只出产了一名同进士和两名举人。这个成绩在那些边鄙小县,或许是不得了的成就,可对婺源来说,却不啻是场灾难。

往小了说,学子的科举成绩,决定了当地官员的考评。像是县学教谕,至少得培养出三名举人,才能获得升迁资格。若是连续几届秋闱失利,连知县的治政能力都要被质疑。

往大了说,科举是进入大明官场的唯一正途。入朝则为高官,致仕则称乡宦,当地的政治实力和话语权,取决于本籍士子们的仕途之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现在连续两届科举惨淡收场,也难怪婺源的乡绅乡宦们如此紧张。举人梯队断了档,意味着在未来二十年内,婺源县的影响力将狠狠下降一截。别说跟其他府县对抗,就是在自家徽州府比较,婺源也将落后于歙县和休宁县,沦为二流之列。

这可不只是面子受损,还涉及巨大的政治与经济利益分配。大明地方上起了纠纷,当地乡宦会联名上书,表达意见。谁家的乡宦地位高、牌子硬,谁就能占便宜。婺源现存的老乡宦们,实力还比较强,可他们早晚会死,如果没有新鲜血液补充,长此以往,县将不县。

危机临头,当地的有识之士们纷纷开始反思,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县学的师资力量,不可谓不尽心;县衙对教育事业的重视与支持,不可谓不周致;婺源大小家族对士子的供养,不可谓不丰厚;婺源境内的读书风气,不可谓不浓厚。

一切都运转正常,总不能说婺源这两届是单纯运气不好吧?

怎么不能?

大家正在议论纷纷,这时婺源县学里有一位叫程世法的生员,他提出一个猜想:婺源的运气不好,会不会是风水出了问题?

别笑,他是认真的。明代笃信风水之说,徽州这里尤其痴迷。都说徽州人爱打官司,这些官司里有一半是因为各种风水侵争。他们认为风水格局关乎一家之际遇、一族之起伏,乃至一地之兴衰,必须予以重视。

婺源的风水,一向被本地人引以为傲。境内号称“群山入斗、风云绵密”,无论格局还是形势均是上佳,因此才能孕育出朱子这样的圣人。整个婺源风水的核心,恰好坐落在一条龙脉之上。

要讲清楚婺源这条龙脉的厉害,得先讲讲它的来龙和去脉。

在婺源县的北方,有一座大鄣山,《山海经》里叫作“三天子鄣”,属于黄山余脉。它像一条巨龙般盘卧在皖赣边界,号称“诸山祖源”。大鄣山系黄山向南伸出的一条旁支,没走多远,奇峰陡起,拔起一座海拔一千六百三十米的擂鼓峰——婺源境内的最高峰,也是婺源龙脉的来龙所在。

擂鼓峰的山势先向西南,再转东南。一条地脉跌宕盘结,不断经过退卸剥换,从通元观、石城山、郑家山、西山至里外施村、里外长林、石岭,并于船槽岭过峡。

船槽岭这个地方,地质特征特别明显。它的山顶凹陷内收,状如狭长的船槽,故称船槽岭。其中最大的两处凹陷,分别叫作大船槽和小船槽。其上有文笔峰,有砚池,还有日月双峰对峙,俨然文脉气魄。

在大小船槽之间,有一条很狭窄的通道。龙脉于此过峡,并分为三条支龙。第一条龙伸向西南,至严田散为平地。第二条龙奔向东方,直接挺向清华镇,在那里与婺水汇合,呈长龙入水之势。婺水在清华镇外与月岭水、浙溪水合拢,挟着龙脉余势继续南下,化为星江河直入婺源县城。第三条龙则是向南方走杨村、峡石、洪村,延展到婺源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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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1 龙脉示意图

从地图上可以看得很清楚,这一段山脉的形体非常清晰,枝干匀称,跌顿有序,主脉直进而少盘结,这在风水里,叫作“进龙”,主青云直上。加上它又与星江河互相烘托,龙借水势,格局更为深闳。

明代的风水大师,曾经如此评价婺源龙脉:“龙峡展开大帐不下数里,中为中峡,前后两山相向,三龙会脉,中夹两池,合为一山,形家所谓‘朋山共水,川字崩洪’是也。峡内五星聚讲,文笔插天,砚池注水,石石呈奇,难以尽述。左右帐脚,护峡星峰,跌断顿起,胚秀毓灵,真通县命脉所系。”

这个“中峡”,即指船槽岭,乃是龙脉正干的枢纽所在。从风水理论来说,确实是一个有利于出文曲星的格局。在一些婺源文人的笔下,甚至把船槽岭和泰山相提并论,后者孕育出孔圣,前者孕育出朱子。

风水虚妄与否,姑且不论,反正当时的婺源人真诚地相信这个理论,认为龙脉与本县文运息息相关。

程世法懂一点逻辑,他觉得既然本县龙脉能庇佑文脉顺畅,那么如今金榜荒芜,想必一定是龙脉出了问题吧?于是他着手做了一番调查,调查结果令程世法十分震惊。

按照行政区划,大、小船槽岭属于婺源县的十七都、十八都、二十三都和四十三都——都是在乡之下的一个行政单位——这四个都的区域,恰好涵盖了龙脉中最重要的过峡一段。

不知何时,在这四都一带的山岭之间,多了许多灰户。

灰户,即专门采制石灰的工匠。

于谦于少保曾经写过一首《石灰吟》,抛开个人志趣不谈,四句诗恰好是古代采制石灰的标准流程:千锤万凿出深山——将石灰岩从山体上凿下来;烈火焚烧若等闲——把石灰岩碎块与木材或煤炭分层铺放,引火燔烧,把碳酸钙转化成二氧化碳和氧化钙;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在加热过程中,石灰岩块彻底变成白粉末状的生石灰。

石灰在明代的应用范围极广,举凡建筑、消毒、装饰、炼丹、战争、医药、印染、造纸、船舶等行业,无不见其身影,需求量极大。

船槽岭一带的山体,主体由优质的石灰岩构成,易于开采,附近还有丰富的植被,可以就地采伐充作燃料,开窑极为便当。当时的记载称这里“随挖随烧,随烧随碎,柴省而灰美,力半而利厚”。

而且船槽岭距离清华镇极近,那里是一个交通枢纽,沿星江河南下,从上饶可入鄱阳湖,自新安江、富春江可至钱塘,自清弋江入长江,顺流可到南京、扬州,可以说是辐射吴楚,物流快捷。

船槽岭有这么得天独厚的生产条件,不搞石灰产业,简直是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啊。

可是在风水理论里,龙脉以山石为骨,以土为肉,以水为脉,以草木为皮毛。如今这些灰户在船槽岭天天凿石挖土,伐木焚林,等于是在龙身上一块块地剜肉下来。

本县龙脉天天被灰户凌迟,这婺源士子在科场上不吃瘪才怪呢。

领悟到这一层道理之后,程世法一头冷汗地跑回县学,把这个发现讲给同学们听。他的同学大多来自婺源大族,回去之后讲给家里长辈听。一传十,十传百,终于惊动了婺源县的大佬们。

万历三十二年开春,一封请愿书送到了婺源知县谭昌言的案头。

谭昌言打开请愿书,还没看正文,先吓了一跟头。这请愿书的开头两个字是“具呈”,文书惯用的抬头,意思是备办呈文。接下来,则是密密麻麻一连串人名,足有五十五人。

名单最前面的,是曾在朝中做官的乡宦们,总共三十四人,随便一个名字都掷地有声:有兵部左侍郎汪应蛟、户部右侍郎游应乾、太仆寺卿余一龙与汪以时、大理寺正卿余启元、大理寺右寺丞余懋衡、云南广南知府汪昌龄等,还有一大堆广西按察使、辽东兵备副使、福建布政使、礼部郎中、江西道监察御史等等,最低也曾是副部级高官。

唯一的例外,是刚刚得了同进士出身的余懋孳,他是婺源两科独苗,还未授官职,但已有资格与这些先贤同列共署。

这三十四人,个个身份优崇,人脉深厚,可以说是婺源县实际上的统治者。在他们之后,还开列有八位举人、八个贡生,以及三个廪增附生。

举人不用多解释,贡生是指那些被府县选送入国子监的优秀生员,大概类似于特招或保送。而这个廪增附生,就非常奇怪了。

明代的儒学官校有人数定额,朱元璋规定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称为廪生,由国家每月发米养活。后来随着科举制度逐渐成熟,读书人越来越多,但祖制又不能变,怎么办?官府只好再增加一部分名额,这部分人叫“增生”,不享受廪米待遇。后来“增生”名额也不够了,再添加一部分,叫作附生,即附学生员。慢慢地,廪、增、附变成了三个学生等级,刚入学的统统是附生,如果考试成绩好,可以升格为增生,再升廪生。

换句话说,廪增附生就是婺源县学里的学生仔。

这些学生何德何能,能跟前面那些高官学霸同列?原来这三个人叫俞起震、程元震和程世法。很明显,程世法是“龙脉被毁之说”的首倡者,那两位同学曾跟他一起结伴勘查。所以他们三人虽然身份低微,但仍可以附骥凤尾,篇末署名。

谭昌言看完了具呈名单,胆气已然弱了半截,赶紧往下看正文,瞧瞧这些大佬到底有什么诉求。

正文倒不算长,三百多字。开头简述了一下婺源风水龙脉有多重要,然后笔锋一转:“近龙愚民乃以射利之故,伐石烧灰贩卖,以致龙身被削,肢爪被戕。故庚子秋闱脱科,癸卯贤书仅二。生等蒿目痛心,恐石尽山赭,不独人文不振,将来尤大可虞。”

“蒿目”一词,出自《庄子》“今世之仁人,蒿目而忧世之患”,引申为忧虑地远望着那艰难时局。

用这么一个典故,便把大佬们的心态表达明白了。大佬们的诉求简单明了,要求官府“立石严禁,以杜凿伐”,彻底禁绝烧灰行为。

谭昌言是县官,自然知道婺源有烧灰的营生,更知道这产业的利润有多大。光是清华镇的税卡,每年就能从石灰贸易里收得上千两白银。

这么大的利润,足以培育起一个巨大的利益集团。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自古赚钱的生意最难动。乡宦说禁绝容易,官府真要厉行查封灰户,搞不好会掀起一场大骚乱。谭昌言为官谨慎,可不想轻易蹚这摊浑水。

于是他很快做出批复:“合帖生员程世法等,前往船槽等处地方,勘明议报,以凭定夺。”

既然程世法认为是龙脉风水问题,那便请这位生员再去一次,详细调查一下到底有多少灰户、多少灰窑、对山体伤害有多大。更重要的是,得查清楚,烧灰和科举不顺之间有多大相关性。

最后这一点特别重要。烧灰之举早已存在,而前几届婺源科场表现很好,直到最近两届才连续失利。两者之间的因果似乎牵强了点……就算真要禁绝,也得给个差不多的理由才行,不然何以服众?

于是程世法肩负着阖县父老的重任,在万历三十二年二月初十再次进山。

这次他是奉官命前往,除了有俞起震、程元震两个同学陪同,还有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都的都长、里长、里老人等当地负责人跟随。

程世法在这一次的调查中发现,情况比他先前了解的还要糟糕。比如船槽岭上本来有日月双山,左脉为月山,又名寨山,右脉为日山,又叫蓬头山。经过灰户们的不懈努力,月山几乎被凿成平地,日山也岌岌可危。附近的文笔峰干脆被折了一半,只有峰下的砚池尚存。

更有甚者,居然在船槽岭的龙脊之上用火药炸山,以便获取石料,炸得龙脊千疮百孔。

程世法细细询问了一下,发现灰户多是当地居民。他拿出官府和乡宦们的文告,警告乡民们不得继续伤害龙脉,否则婺源要倒大霉。乡民们的反应却不甚积极。脾气好的,找理由说石灰是自家种田用的;脾气不好的,比如严田一带的村民,气势汹汹地回答关你什么事,气得程世法直骂他们是顽民。

调查结束后,程世法回报谭知县:灰户规模很大,龙脉状况堪忧。至于村民们讲的“种田自用”,程世法认为这纯属扯淡,婺源植被茂盛,种田用草木灰足够了,哪儿用得了那么多石灰?这些顽民不去老老实实经营本业,为了牟利而瞎找借口。

说实话,村民们说“种田自用”,固然是借口,但程世法这个说法,也有点何不食肉糜。

婺源这个地方,县志里记载其形势:“山踞八九,水与土逼处其间,才一二耳。”也就是说垦殖率仅有10%—20%。婺源居民如果单纯务农,情况会很凄惨。当地乡绅余懋衡在《北乡富敬堂记》里如此描述:“民终岁勤动,竭土之毛,自供赋徭外,所余不支数日之需。”

农民靠种田几乎活不了,那只能自谋生路。而婺源县的几项主要营生——茶叶、木材、徽墨、白土等,都被婺源大族垄断,普通百姓别无选择,不去烧灰怎么活?

程世法出身于湘公程氏,自然从大族立场去看待问题。反正自家是做生意的,农民收成如何,哪里及得上龙脉存亡重要。

谭昌言久为父母官,对基层情况心知肚明。不过他想要的,不是烧灰的实情,而是一个说得过去的封禁理由,来证明龙脉和科场的关系。

没想到程世法连这个理由也准备好了。

婺源烧灰业是何时开始的呢?程世法打听到了一个确切的时间——嘉靖四十三年。在这一年,婺源有程姓与胡姓两户人家跑到船槽岭下,开窑烧灰,很快其他居民也纷纷跑来效仿,一时间凿遍了龙峡正干与左右支脉。

婺源的老人们一听“嘉靖四十三年”这个时间,无不眼皮一跳。

嘉靖四十三年,对婺源来说绝对是记忆深刻的一年。在那年的十二月二十四日,百余名来自处州、衢州、金华等地的造反矿工杀入婺源境内,四处为盗。

矿工在那个时代是最有战斗力的群体,身强力壮,纪律性强,又吃得起苦。就连戚继光招募戚家军,都要从矿工里选拔,可想而知这支流贼有多凶悍。一百名矿工,战斗力恐怕相当于千人的地方团练。

婺源小小一县,完全束手无策,只好任凭这伙流贼四处烧杀抢掠。这些矿工后来和其他流贼合伙,气焰十分嚣张。当时的婺源知县忍无可忍,派兵去围剿,反被击溃。流贼们杀至县城弦高镇,打死一个指挥,又焚烧北门突入,恣意劫掠,整个县城化为一片废墟,整个徽州为之哗然。

后来还是徽州府从金衢道借兵围剿,才算是将其扑灭。这次寇乱持续了两年之久,给婺源留下了极其惨痛的记忆。(徽州府借兵这事,还牵涉另外一起公案,请看《徽州丝绢案始末》。)

程、胡两家开挖船槽岭是在嘉靖四十三年夏季,到了年底就爆发了寇乱。龙脉一损,立刻给婺源带来了血光兵灾,两者之间的关系还不够明显吗?

程世法还特别指出,自从开挖船槽岭,婺源境内灾害频频,有兵燹、飞蝗、久旱、洪涝,甚至还赶上两次山体滑坡。可见船槽岭的龙脉不只关乎县学文气,还与整个婺源的气数密切相关。

其实在船槽岭烧灰之前,婺源碰到的灾难一样不少。但程世法有意把嘉靖四十三年之后所有的坏事,都说成龙脉被毁的结果,一项一项排比开列,听上去确实挺耸人听闻。

这么一说,龙脉安危不只影响科场成败,还攸关整个婺源县的福祸,那些对科举不大感兴趣的百姓,必然也会为此紧张起来。有这么一个理由,就足可以争取到足够的舆论支持,让官府直接宣布保龙禁灰了。

不过知县谭昌言没有立刻从谏如流。他和程世法身份不同,看待问题的方式自然也不一样。身为本县主官,谭昌言考虑更多的是婺源局面的稳定。

禁绝灰户们烧灰简单,但他们一旦生计断绝,就会聚众闹事,甚至沦为流贼。万一酿成嘉靖四十三年那种暴乱,从老百姓到官员都要倒霉。一个负责任的官府在推行政策时,一定会准备好相应的疏导方案,简单粗暴地一禁了之,却不去想后续应对措施,那叫顾头不顾腚。

因此婺源官方在下达禁令之前,还得给灰户们留出一条活路来。

这条活路,谭昌言早已经想好了——官赎。

船槽岭一带有很多私地,张家占了这个山头,李家占了那个山头。那些山民持有地契,都是合法私产。根据程世法的调研,灰户们之所以如此大胆肆意,正是因为灰窑都设在私人山地内,自家地盘,我想挖啥谁也管不着。

而官赎的做法是:由婺源县衙出面,以官方身份赎买山民们的地契,把船槽岭附近散碎的私地变成一整块官地,这样官府实行禁灰政策,便名正言顺了。而灰户们卖地换得银钱,去买田也罢,去跑商帮也罢,有了活路,自然也就不闹了。

至于买山的经费来源,也不是问题。

这笔回购费用,叫作“捐俸”,名义上是谭知县感念民众贫苦,毅然捐出自己的俸禄。其实一个知县一年俸禄才九十石米,根本不够。谭昌言只是做出一个表率,真正出大头的,是婺源当地的大族乡宦们。

这是明代一个很流行的做法,一逢灾年,常有知县、知府带头捐俸,赈济灾民,当地士绅“感于”义举——或者叫迫于压力——也会纷纷捐银输粮。

在婺源县看来,你们有钱人既然想保龙脉,付出点代价也是应该的。

谭昌言是个谨慎的人,他觉得需要给灰户那边也提前通个气,留点缓冲期。于是谭知县委托程世法二次进山勘探,给那些灰户开了个吹风会,说官府准备购买你们手里的地契。

程世法很快回报,灰户们的反应很积极,无不“欢呼祝颂,乐为还结,慕义愿输”。

摸清楚各方面的反应,谭昌言心里有底了。万历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婺源县正式发布了一份保龙公告。

在这份公告里,官府划定了一个范围:从船槽岭顶东连大岩外至通天窍、水星、狮山、月山、象山、土星一带,以及西连小船槽岭外至朱林、洪李、日山、龙山,四面前后上下山顶山脚石坦,并水岩山、通岩洞、石城山、重台石一带,皆划入婺源龙脉保护区,不许任何人入山开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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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2《县治学宫来龙总图》

为了让禁令更有震慑力,公告里还特意点了船槽岭附近八位里约、七户山林业主以及六家灰户的名字,要把责任落实到户。公告里语气严厉地警告说:

“如有仍前至所禁内挖凿取石,起窑烧灰,并肩挑船载等情,许地方里派约保即时指名呈来,以凭拿竟。定以强占山场,一律坐罪。如里约地方容隐不举者,一并究治,绝不轻贷。”

接下来,公告里给出了官赎方案,催促各山的业户尽快拿出地契,去婺源衙门办理赎买手续,还规定了奖惩措施,先来的另外有奖励,不来的要查究到底。

这时一个问题浮出水面:如果船槽岭封了山,那么婺源县本身对石灰的需求该怎么解决?总不能坐守石灰宝藏,去外地另买吧?

这种情况,公告也考虑到了,特意另行划定了一个范围:“地方做墙,自有涌山、石壁、岩前、甲路等灰。”那一带的山岭也是石灰岩质地,但远离龙脉,想烧去那边烧好了。可见婺源官方设计出的这个方案,当真是滴水不漏。

在公告的最后,谭昌言还不忘强调一句:“各宜体谅,毋得故犯。”这一句“各宜体谅”,可算是把婺源知县的苦涩给点出来了。

明代知县的地位很微妙。他在一县之内并非乾纲独断的土皇帝,更像是一个“各宜体谅”的协调角色。朝廷下发的训谕政令要落实,乡宦豪强的需求要安抚,贫民寒户的生计要照顾,军队与地方的关系要斡旋,甚至连衙门里的胥吏都不得不有所顾虑——诸房小吏都是世袭职位,熟知当地情形和文牍技术,真想搞出什么猫腻,一个外来的流官很难查知。

谭昌言的这一篇公告文,可以说是明代知县施政思路的一个实例,体现出了高超的平衡手腕。士绅们虽然出了钱,但保住了龙脉;灰户们虽然没了营生,但得了实利;官方居中协调,分文不出,即把一大片山地收归国有,可谓皆大欢喜。

这个办法试运行了一年,谭知县觉得成效不差,于是将整个保龙方案上报给徽州府申详。

这个申详,是公文术语,意思是向上级详细汇报,以便让高层及时掌握情况。因为从法理上来说,婺源知县提出的“禁绝烧灰”只是一条临时行政命令,只有得到徽州府的认可,才能形成一项永久地方法规。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四月二十四日,申详正式提交徽州府,由知县谭昌言、县丞马孟复联合署名。正文里别的话没多说,只是反复强调了龙脉毁伤对科场的影响:“迩来秋闱不振,士子多抱璧之悲。倘日后正脉尽颓,学宫有泣月之虑……厘革系通邑公情,盛衰关学校大事。”

【注释】

迩来秋闱不振,士子多抱璧之悲。倘日后正脉尽颓,学宫有泣月之虑……厘革系通邑公情,盛衰关学校大事:我县近年来在乡试中的表现总是不尽如人意,士子个个才高八斗,一到考试就发挥失常、名落孙山,真可惜啊真可惜!倘若日后龙脉彻底崩塌了,我县的科举成绩还有啥盼头呢?恐怕只有独自对月哭泣的份了!(所以,不能再等了。)必须整顿改革,禁绝烧灰,保住龙脉,这是我县所有老百姓的期盼,是关乎科举兴衰的头等大事!

从府一级的视角,最为看重的地方上的两项宏观数据一个是税赋,一个是科举。前者关乎钱粮,后者关乎官场。婺源县的官员反反复复强调“秋闱不振”“县学盛衰”,正因为这是徽州府最关心的痛点。

果然,此事上报之后,引起了徽州知府梁应泽的高度重视。不过他也很谨慎,没有大笔一挥表示同意,而是回了一封信给婺源县。

在回文中,梁应泽问了一连串的问题:“此岭来脉自何山?其峰高若干?呈中崩洪、日、月、文笔、砚池各何所指?坐落何方向?何都图?离县学远近若何?当地之民何以不遵?岂有奸豪主于中而鼓愚民以无忌?”

这些问题问得如此详细,说明徽州府并不完全信任婺源县的保龙报告,要看更具体的数据。

这是个很有趣的现象,要知道,虽然知县是知府的下属,可他的任免权在吏部,两者的利益并不完全统一。知县为了一己私利,瞒报蒙骗知府的事,在明代屡见不鲜。

梁应泽看得出来,“禁绝烧灰”这事牵涉重大,光是婺源一篇申详没法让他放心。尤其是,婺源县有意无意地透露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细节,他不得不把话挑明了问。

这个细节,就是徽州府回文的最后一个问题:“岂有奸豪主于中而鼓愚民以无忌?”是不是有当地的土豪劣绅在背后指使老百姓烧灰?

梁应泽老于治政,一问就问到了关键。婺源县在报告里轻描淡写地说是愚民毁山,但区区几个愚民,怎么会有这么大胆子,又怎么会搞得这么大?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船槽岭下的每一户灰户都是自己开窑,自己凿山,自己烧灰,烧完灰以后自己再挑出山区运到清华镇去卖,成本会高到无利可图。别说“白粉”了,就是真正的白粉都不会让生产者自己去管渠道分发的事。

用现在的话说,个体户烧灰加卖灰,这个营利模式有问题。

《金陵琐事》里讲过一件真事。有一个叫陆二的人,以贩卖灯草为生。万历二十八年,他带了一船灯草往来吴中,被沿途税卡征税。一船灯草只值八两,可陆二光是交税就交了四两。眼看往前又有税卡,陆二一气之下,把灯草搬下船,上岸一把火烧了。

石灰和灯草一样属于量大价贱的商品,真要灰户自己去贩卖,只怕和陆二一样直接被关税抽死。

只有产量上了规模,成本才能降下来。因此灰户的上头,肯定存在着一级中间商,一头在船槽岭统一收购,一头统一运输到清华镇销售。

这个中间商,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他既得有庞大的经济实力,也得在地方上有足够的影响力——说得直白点吧,灰户背后一定有婺源县的豪强或商帮在支持;说得更直白一点,搞不好整个烧灰产业就是这些人投资的,灰户只是为他们打工的佃户罢了。

这些事情不说明白,梁应泽怎么敢随便批准呢?

谭昌言接到徽州府的回文,读明白了上司的顾虑。他立刻着手回复一文,详尽地解释了整个船槽岭的来龙去脉、诸峰形貌等等,还附了两张图。

关于梁知府询问的运营模式问题,谭昌言拍着胸脯表示:“愚民窥利不已,虽无豪势之主使,实同顽梗之故违。”意思是,这些灰户背后没什么人,单纯的刁民罢了。他还特意强调说,这并非婺源县自作主张,而是诸多有力乡贤上书请求的结果。

既然有力乡贤都主张禁绝,那么灰户背后就算有人支持,也不是什么大佬,否则早跳出来反对了。您就尽管放心吧。

这封呈文还没顾上发出去,婺源县就出事了……

本来在婺源县和徽州府文书往复期间,县衙已经开始了官赎工作。县丞马孟复亲自督战,一个一个村子走过去,先后已有三个业主过来卖了地契。可没想到,马孟复一到长林,就被当地村民给围住了。

长林位于清华镇西南方向的马鞍山南麓,村子里多姓程。这里本叫长霖,取意“贤名济世,霖泽乡里”,后来误传为长林。它的位置,恰好在船槽岭龙脉的中段,受禁令的影响最大。他们对马孟复极不客气,聚众围堵,强烈抗议,要求知县取消成命。

这个消息要是传到徽州府耳中,婺源县肯定要吃挂落。谭知县擦擦冷汗,赶紧去问到底怎么回事。

开始他以为这些愚民贪婪牟利,可再仔细一打听,人家聪明得很,知道龙脉这个话题不能碰,他们抗议的,是灰税的问题。

开采船槽岭上的石灰矿,是需要缴税的,谓之灰税。长林人说,现在要我们停止开采,可又不取消灰税,这不是把人往死路上逼吗?

开矿收税,不开矿不收税,这诉求挺合理的啊,可为什么婺源县的公告里没提取消的事,难道是知县大人给忘了?

还真不是。知县大人如今也是满嘴苦涩,这个灰税啊,还真是个麻烦事。

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万历皇帝做出了一个震惊天下的决定:他派遣宫内太监前往全国各处,收取矿税——矿指开矿,税指榷税,也就是商业税。

按说多开矿场、增收商业税,也是调节财政的一种正常手段。可一来,万历皇帝派宫里的太监充作矿监税使前往各地,这些太监不懂技术只懂敛财,借这个机会大肆勒索,在民间造成了极大的混乱;二来,万历皇帝把这笔收入全解入内库,变成皇帝自己的零花钱,不列入国库之内,跟朝廷财政无关。

结果这个矿税成了全国深恶痛绝的一项政策。

单说开矿吧,它的收入主要来自金、银等贵金属矿场。但公公们贪心不足,觉得涵盖范围太窄,自作主张,又想开水银、煤炭、朱砂、石灰等矿。可是公公们人手不够,顾不过来,怎么办呢?简单,直接针对民间已有的各类矿场征税就得了。

这种税如附骨之疽,沾上就脱不开。比如说,你今天开了一个汞矿,按照三成比例缴税。挖了一个月,矿藏见底了,那税还交吗?还得交!那矿已经挖空了怎么办?不管,只要官府的矿场税簿有你这么一号,就不能以任何理由销掉。你开新矿也罢,继续种田也罢,总之得把这笔税补上。

船槽岭烧灰的灰税,正是从万历二十四年开始收的。收上来的税款,被公公们直接送进万历皇帝的小金库,根本不经过婺源县、徽州府以及南京承运库这条国库线。他们收了多少银子,地方政府无从监管。

于是事情尴尬了。婺源县可以下禁灰之令,却无免税之权。谁那么大胆子,敢替皇上省钱?可是不免税,烧灰根本无从禁止,非激起民变不可。

谁也没想到,这么一个小小的争议,居然会扯到天子。谭昌言抓了半天头发,又派人去细细勘问,才算从这个僵局中理出一缕解决的希望。

原来船槽岭的开采规模太小,利润又薄,矿监税使们懒得亲自来,而是用包税的形式来收税。所谓包税,是这么运作的:比如有一个叫张三的人,跑去跟李四公公说,船槽岭太远,不劳您亲自关注,您把那边的税包给我,甭管我怎么收,反正每年给您送来100两银子。李公公一听,挺好,准了。张三拿着李公公的片子跑到矿上,让灰户王五、付六两家开烧,统共收上120两银子,100两给公公,20两自己留下。

说白了,这种模式就是官府把税收任务承包给个人,约定一个上缴额度,超过额度的即是包税人的利润。

对粗放型政府来说,这么做特别省事,但副作用也特别大,因为包税人不是政府,他为了获取利润会拼命压榨地方,不崩溃不罢休。在那个例子里,张三为了获取最大利益,一定会拼命压榨王五和付六,压榨越狠,他得钱越多。

包税在宋代叫买扑,只在某些市集试行过。而元代连田税都敢包税,终至天下动荡。等到明代户籍制度建立起来之后,包税基本上销声匿迹。直到万历矿税大起,它才又露出端倪。太监们人手有限,而要收税的地方又太多,像船槽岭这种偏远地带,索性承包出去就好了。

也就是说,只要找到船槽岭的这个包税人,婺源县应该还有机会解决灰税问题。

接下来谭昌言到底做了什么事情,文献上并无记载。但一个明显的事实是,长林抗议事件后没几天,灰税居然奇迹般地取消了。

虽然这段历史隐没于黑暗中,无从揣测,然而从婺源县发布的公文里,我们多少能猜到一点隐藏剧情。

五月二十八日,婺源县就龙脉事件正式回复徽州府。在最终呈给上级的定稿里,谭昌言先是回答了之前梁知府所提的若干问题,然后说了一句暧昧微妙的话:“长林抗禁之情,尤藉口于灰税……向以包税之故,反启伤脉之端。而不独为县龙、学龙大害,而与设法包矿保全山灵之意,亦大悖矣。”

翻译一下:长林抗议啊,是因为灰税的事。当年包税导致龙脉毁伤,这不光对咱们婺源县和县学的气运有所妨害,对当初承包矿场爱护山灵的初衷,也有所违背啊。

这话说得真够费劲的。很明显,谭知县想说这一切都是包税惹的祸,可一骂包税,就会扯到矿监的公公们,一骂公公们,就会扯到皇帝。一个小小知县,谁都不能得罪,只好小小地谴责一下包税,然后还得往回找补一句,表示包税开矿的本意是好的,只是执行没到位而已。

谭知县应该是私下里跟利益方达成了某种妥协,争取到了灰税的取消。可是这些事没法摊开在台面上说,只好隐晦地点了几句因果。

有趣的是,在同一篇文里,谭知县前面还义正词严地痛斥愚民“且向所藉口者,或以灰税未除。而本县业已议豁,又复何辞!”后面忽然又说“其本岭灰税除另申豁外,谨据通邑舆情再合申报。”——前面还口口声声说我们早把灰税免了,后面却变成了我们正在研究免税的办法……

这个前后不一致的矛盾,说到底还是好面子。灰税之争,毕竟是婺源县衙理亏,但官府不能错,至少不能向老百姓认错,否则官威何在?所以谭知县用了春秋笔法,把取消灰税之事挪到长林抗议之前,显得民众特别不理性,免了税还闹事。

本来是官府收取重税,导致民众抗议,知县急忙弥补救火。这么一挪移,变成了官府早有绸缪,无知民众无理取闹,官府耐心安抚解释。

效果完全不一样了。

梁知府接到谭知县的报告,读出了其中关于包税的微言艰难之意。不过谭昌言还算能干,在县里把麻烦都摆平了,没往徽州府踢。梁应泽闻弦歌而知雅意,也不必再深究了,大笔一挥,照准执行。

婺源县先前的保龙禁灰令只是一道行政命令,现在经徽州府批准,便正式形成了一条行政法规。为了体现出足够的震慑性,婺源决定把禁令镌刻在一块巨大的石碑上,立于船槽岭进山处,让所有人都看到。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二月十五日,这块石碑制作完毕,并在一干徽州、婺源官员、地方乡宦士绅以及民众的围观下,立在了婺源龙脉之上。

石碑的背面,刻的是徽州府发给婺源县的行牌公文——现在叫正式通知,不算太长,姑录于下:

直隶徽州府梁为恳保县学龙,以培地脉,以振人文事。

据本县申查,禁伤船槽岭龙脉缘由。奉批览图,峰峦秀耸,内如三龙会脉,两湖中夹,月峰左峙,日峰右起,文笔砚池,种种奇绝。惜哉,伤于愚民之手!盖缘向缺表章,是以官失呵护,则前志遗漏之罪也。矿以议包,何得妄凿?灰税驾指,又经县豁。此后,有敢盗采者,官府学校共仇之。此郡邑得为、当为、可为事理,不必转达院道也。仰县即竖石,大书严禁,有犯者许人讦告,从重究罪。仍编纂一条,补入郡志山川款中,以俟后之君子。此缴。

这篇通知为梁应泽的手笔,颇有几个耐人寻味的地方。比如他说龙脉被毁,是因为“向缺表章,是以官失呵护”,表面看是批评婺源官方漫不经心,其实是在指责万历皇帝的非法矿税才是祸根;再比如他又说“矿以议包,何得妄凿”,委婉点明了包税与妄凿的因果。

最有意思的是,梁应泽提到灰税时,用了一个词:灰税驾指。“驾”是圣驾,“指”是到达、去向,就差明说一句这税是皇上自个儿收的了。

他不是一贯为官谨慎吗?怎么突然如此大胆?

原因说来简单。两个月前,也就是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万历皇帝顶不住朝野对矿税的抗议浪潮,不得不下旨宣布停矿分税,将此前开采的矿场悉数关停,榷税也不让太监们收了,统统转交当地有关部门。万历皇帝的矿税之策,就此告终。

既然朝廷都取消矿税了,那么梁应泽趁机抱怨两句,自然也没什么风险了。

在这篇文章的下方,还有一系列落款。为首的自然是徽州知府梁应泽,以及同知、通判、推官三人,囊括了整个徽州府的前四名高官。然后是婺源县的四位主官——知县金汝谐、县丞马孟复、主簿孙良佐、典史郑大成,以及县学的教谕、训导等人。

等一下,婺源知县的名字,似乎不太一样了。

原来在立碑的万历三十四年初,谭昌言父亲去世,已经丁忧离职。禁烧保龙,是他在婺源县做的最后一件事。婺源人感念谭昌言在这件事上的用心,特意在碑石落款处给他留了一个“前任知县”的位置。

名单再接下来,是之前闹得最凶的那批乡宦:汪应蛟、游应乾、余一龙、汪以时、余启元、余懋衡……在名单最后,是为此事一直奔走的县学生员程世法等。

这是刻在石碑背后的内容。

在石碑的正面,则刻有“严禁伐石烧灰”的禁令正文。正文很短,无非是规定了禁令所涉及的行政单位以及地理范围,和婺源县原来那份通知没有太大区别。是文下方的落款,刻的是徽州推官郑宏道的名字。

因为新一任知县金汝谐还没到任,婺源事务暂时由郑宏道代理。他的正职推官在府里负责司法实务,外号叫作“刑厅”,来宣布保龙禁令最有效力。

禁灰令虽已生效,可还得有人负责监督才行。婺源县衙人手不够,顾不到船槽岭那么广袤的山区,这个监督责任,便交给了婺源县学。

龙脉若有损伤,影响最大的便是县学的士子们,派他们去保龙,自然是责无旁贷,就像梁应泽说的那样:“官府学校共仇之。”于是婺源县学也迅速出台了一项政策,表决心说“责在通学诸生,有不能辞者”,派遣船槽岭附近学籍的诸生不时监督,一有发现,立刻向官府汇报。

石碑既立,禁约终成。灰户们灰溜溜地填埋窑灶,把青山绿水留给遍体鳞伤的龙脉。婺源县的文人们纷纷撰文,不吝溢美之词,来记叙这一次伟大胜利。

文人的笔法,比冷冰冰的公文更加鲜活。比如在大乡宦游应乾笔下,谭知县和梁知府形象十分高大:“郡、邑侯之约炳若日星,谁复敢干明宪者。”在另一位乡宦汪以时的文中,更是声情并茂地描述谭昌言在离职时,握着县学士子的手流泪道:“予兹疚心销骨,遽弃山灵,他日复耗,予之所深恫矣。”

【注释】

郡、邑侯之约炳若日星,谁复敢干明宪者:知府大人和知县老爷英明神武,所立的禁令如同日月星辰一样熠熠发光!谁还敢明知故犯,触犯严明的法令呢!

予兹疚心销骨,遽弃山灵,他日复耗,予之所深恫矣:我现在心中忧苦、愧疚不安,毁谤之言害人甚烈,恐怕以后还会有人舍弃山灵,再次伐石烧灰,倘若成真,这将是我心中最深重的痛!

最夸张的是县学教谕仁家相,他撰文讲到:梁应泽闻听龙脉被毁,勃然大怒,拍案而起,怒斥“屠龙者罚毋赦”——这就近乎小说了。

无论是哪一位文豪,都高度评价这次禁绝烧灰的历史意义,称其为“保天物,弭近害,怀永图,挽文运,葆灵光”。在莘莘学子和社会贤达的齐声称颂中,这一场保龙运动轰轰烈烈地落下帷幕……

才怪。

婺源县的处置方案,确实是相当周密。可惜百密一疏,决策者们漏算了一点:人性。

人性本贪,就算已得到了利益,只要有机会攫取更多的利益,一样会铤而走险。

墨西哥曾经劝说农民放弃种植罂粟,改种热带水果,但失败了。因为跟毒品的利润相比,任何经济作物的收益皆不值一提。农民趋利避亏,天性使然,这是法律也无法禁止的事。

明代婺源的情况比墨西哥还极端。当地山林覆盖面太广,耕种几乎不能糊口,跟在龙脉上烧“白粉”相比,收入天差地远。一边是田里刨食儿,朝不保夕;一边是凿石烧灰,大秤金小秤银。你说山民们会守着一座金山挨饿吗?

虽然县里搞过一个赎卖政策,可那是一锤子买卖,不解决实际问题。从实际操作来看,根本没有多少人去赎地契,推三阻四,一年赎不回来几个山头。那些已经赎卖了地契的人,手里的银子花光之后,更会回来打龙脉的主意。

总之,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婺源本地的地理环境,注定了县里的保龙政策不可能长久。

但谁也没想到,崩坏来得如此之快。

万历三十四年,也即立保龙碑的同一年,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灰户们重新回到了船槽岭,偷偷摸摸扒开窑口,继续开凿烧灰。

县学很快发现动静不对,派学生过来制止。那些灰户的态度极其嚣张,非但不把禁令放在眼里,而且聚起大批民众,堵住矿场入口,不许学生靠近。学生拿出公文来说你们违法了,灰户们便反驳说我们吃不上饭你们管不管?学生管不了,只好回报县学。

县学里都是秀才,秀才遇见兵,这道理怎么说得清楚?他们只好上报县衙。县丞马孟复亲自带人赶往现场,可灰户们仍旧不惧,反而恶狠狠地威胁马县丞:“不伐石烧灰,则近龙之居民,无以治生而为盗。”这词太文绉绉了,是事后官员在报告里修饰过的。原话我猜差不多就像是:“你们官老爷不让俺们烧灰,不给活路,俺们就上山落草当强盗去!”

一句话,把马孟复给堵回去了。

马孟复赶紧向新任知县金汝谐报告。金汝谐初来婺源,觉得此事十分荒唐。开矿是嘉靖四十三年开始的,你们船槽岭的居民在那之前是靠什么过活的?再说了,嘉靖四十三年以后开挖灰矿,当盗贼的人就变少了吗?

金汝谐认为这些刁民纯属胡搅蛮缠,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他不耐烦谭昌言的怀柔之策,直接派了衙中捕役、快手以及一些乡贤支援的仆役,前往船槽岭镇压。一通揉搓之后,大部分灰户作鸟兽散,只有一个叫洪天的人被官军擒拿。

这个洪天,是十七都下属的一个甲长,他撺掇同甲的人户一起烧灰,算是灰户里的中坚力量。马孟复亲自坐镇审问,从他嘴里问出一个不大不小的秘密。

洪天的供词是这样说的:“贫民日趋挖石烧灰,所谓佣工是也。百倍之利,则自出本聚灰囤户专之耳。”

原来真正掌握这个产业的,不是灰户,而是那些囤户。这些人多是当地豪强出身,他们雇用穷人进山挖矿,然后再集中贩卖去清华镇。

这个模式,其实也算不得什么秘密。当年谭昌言解决灰税问题的关键,不是要找船槽岭的包税人协商吗?他找到的,正是这些聚灰的囤户。

在谭昌言时代,这些包税人一直隐没在幕后以承包商的身份操作;到了金汝谐时代,他们终于现身了。

从万历三十三年底开始,朝廷撤销了矿税政策,公公们回了京城。而这些包税人摇身一变,成了矿主,赚取的利润更多了。有这么大的利益在诱惑,难怪官府竖碑未稳,这些囤户便卷土重来。

根据洪天的交代,其时势力最大的两个囤户,一个叫俞辛宇,一个叫程济。这两个人心狠手辣,又聪明绝顶,特别擅长钻官府的漏洞,从中牟利。尤其程济,他爹是在嘉靖四十三年率先凿山的两户人家之一,可谓家学渊源。

金汝谐开始并不相信。在他看来,保龙禁灰的法规设计很完整,哪里来的漏洞可以钻?可深入调查之后,金汝谐不得不承认,自己实在是小看这些“土人”了。

此前谭昌言在设计禁令时,考虑婺源本地也有石灰需求,便留了一个口,准许居民前往涌山、石壁、岩前、甲路开采石灰。那里位于船槽岭西南方向,相距数十里,不会惊扰到龙脉。

不过涌山、甲路一带的岩质特别硬,开矿殊为不易,并不像船槽岭那么好采掘,愿意去的人少。灰户们会选择在岩石口开挖——此地位于龙脉禁区的西侧边缘,在这里采掘算是擦边球,在两可之间,官府一般不管。

俞、程两位囤户,盯上的就是这一个小小的后门。

他们是这么操作的:首先去婺源县衙门,宣称岩石口的山是俞、程两家先祖的祖坟护山,请求也划入龙脉禁区范围。衙门一听,这要求很合理,便把禁区边界朝西多扩了一圈,将岩石口圈进来。

这样一来,再有灰户在岩石口烧灰,便属于非法。

接下来,两人又主动请命,说怕宵小贪图岩石口的便利,愿意自家出钱出人,以护坟的名义顺便护山。衙门更高兴了,这既宣扬了孝道,又替官府做了监督工作,值得提倡,直接照准。

这样一来,岩石口遂成了俞、程两家的禁脔之地。他们打着护坟的官方旗号,把不属于两家的灰户都赶出该区域,然后偷偷把自家灰户放进来。

从此以后,俞、程两家的护卫每日巡山,不许闲杂人等靠近。山里灰窑却是热火朝天,烧得不亦乐乎。他们的灰户不光在岩石口开凿,还借着地利之势,摸进相邻的龙脉偷灰。

经过这么一番令人眼花缭乱的神操作,婺源的龙脉禁令形同虚设,反成了囤户排除竞争对手、扩大生产的保护伞。金汝谐搞清楚这些门道之后,瞠目结舌,深深被婺源的民间智慧震撼。

马孟复在县丞任上很久,他给了这位新上任的知县一个建议:“俞辛宇素为不法,现在与程济等在船槽岭县龙上开窑取石,烧灰致富,殊属抗拒。捏坟并据岩口,希图再开船槽,殊属诡诈。俞辛宇、程济俱当重拟,庶儆将来。”

意思是要严加惩治,以儆效尤。

金汝谐十分赞同他的意见,在批示里讲道:“一以为己之利,一以为己之坟,自为得矣,如通邑大病何?”你们为了一己私利,也太不顾全大局了。

婺源县的一、二把手的态度如此明确,按说俞辛宇、程济算是撞到枪口上了吧?

没想到,金知县和马县丞研究了一下,发现这一枪还真是不好开。

俞、程两人的罪行无可争议,不过他们违反的是保龙禁令。该禁令属于地方法规,违法者的罪名可大可小。从重判一个“煽惑民众”,可至徒刑或流刑,如果想往死了整,弄个绞刑也不太难;从轻判的话,一个“违禁凿山”,打上几板子也就完了。

按照婺源县的本意,自然是判得越重越好。可大明各级政府的司法权限,限制很严格。知县的权限,只到笞刑或杖刑;再重一点的徒、流二刑,就得提交徽州府来判;若是死刑,还得送京里请三法司来定夺。

从金汝谐的立场来看,他绝不肯把这件案子上交。一交徽州府,上司肯定会想:谭昌言在位时,保龙令执行得妥妥当当,怎么你一上任便出了这么大娄子?俞、程二犯固然可恨,你的管理能力是不是也得商榷一下?

上任官员干得太好了,搞得现任压力巨大。金汝谐希望这事别闹得太大,县衙处理就完了。

以知县的权限,顶格处理,最多判个杖一百。当然,如果这个判决得到认真执行,俞、程二人肯定也吃不消,会被活活打死。偏偏大明律有规定,犯人有权赎刑,用缴纳罚款的方式抵扣刑罚。

赎刑分成两种。一种是“律得收赎”,即法律里有明确规定的赎刑金额,并且不能赎全罪。比如你判了杖三十、徒两年,你可以交钱把徒刑赎了,但杖刑不能免;还有一种是“例得纳赎”,可以赎买全罪,一点不用受苦。

毫无疑问,俞、程肯定会采用“例得纳赎”的方式来脱罪。

根据罪犯经济状况,大明例赎分成三种:无力、有力、稍有力。无力者,依律执行;有力者,输纳米谷来赎刑;稍有力者,可以用劳役折银的方式赎刑。

具体如何折算,如今已不可考。不过在《在京纳赎诸例图》里有这么一个数据:判徒刑三年的,如选择运送石灰的劳役,工作量要折够三十七两八钱;判杂犯死罪的,运送石灰的劳役则要折够五十七两六钱。

【注释】

《在京纳赎诸例图》:《大明会典》卷176《五刑·赎罪》收录了明代政府对赎刑的详细规定,其中,《在京纳赎诸例图》列有针对笞、杖、徒、流罪、杂犯死罪等刑的赎罪适用数目,包括做工、纳米、运灰、运砖、碎砖、运水和炭、运石等不同种类,并且,若是年老有疾病不能做工,可折钱缴纳。有的项目空缺,表示不适用于赎刑,如流罪与杂犯死罪,不能以“老疾折钱”来赎。

显微镜下的大明
图二·3《在京纳赎诸例图》,来自《大明会典》

这是在京城的价格,地方上的价格会更便宜。最重的杂犯死罪,几十两银子也就赎完了,杖刑自然罚得更少。这些银子对穷人家来说,是倾家荡产的数字,可对开灰场的囤户来说,根本只是毛毛雨。

咱们现在大概能明白金汝谐的尴尬了。如果轻判俞、程二人,起不到真正意义上的惩罚效果;如果重判,自己的官声怕是要受损。

金汝谐是浙江平湖人,新科进士,刚刚外放到婺源这里做知县。他在朝中有人关照,当知县只是刷个资历,自然要以求稳为主。

最后,还是积年的县丞马孟复教了他八个字:“上保县脉,下妥私情。”这八个字,和谭昌言领悟到的“各宜体谅”一样,道出了知县在地方上的生存平衡法则。金汝谐心领神会,很快判决出来:俞、程两个囤户各判杖刑,准其纳米例赎。

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反倒是洪天那个倒霉蛋,官府在他家里搜出几张蛤蟆岭的地契,强制给赎成官地了。没办法,县里的赎地政策快执行不下去了,需要点数据冲冲业绩。

在阅读保龙的故事时,有一点必须提醒诸位:目前保留下来的资料,都是出自官府记录、乡宦整理,倾向性很明显。俞、程二人究竟是地方恶霸,还是贫苦百姓抱团求活,不得而知。不过从灰户们此起彼伏、赶之不尽的状况来看,囤户有着雄厚的群众基础,绝非公文上一面之词说的那么奸邪。

书归正传。

判决完成之后,金汝谐张榜全县,再次重申了龙脉对于婺源的重要性,要求各地提高警惕,防止灰户继续为害。为了表示自己绝不姑息犯罪分子的决心,金汝谐在全县人民的注视下,宣布了一项重要措施:

他给那块保龙禁碑修了个遮蔽风雨的亭子……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官府讲空话的调门越高,越说明他们不打算干实事。这个消息一出来,囤户们欢欣鼓舞,把灰窑挪得更隐蔽一些,免得知县大人看见为难;而山民们看到洪天的遭遇,自然把手里的地契捏得更紧,依附囤户的态度更积极。

龙脉山中,依旧是一派兴旺景象。

乡宦们看在眼里,恼在心里,可是他们也很尴尬。去催促官府吧?官府的态度比他们还积极,一会儿修个亭子,一会儿贴张告示,就是不解决实际问题。自己去抓那些囤户吧?龙脉广阔,人家往山里一钻,根本抓不过来。再说千钧之弩,不为蹊鼠而发机,一干见证过朝堂风云的致仕大佬,三番五次为小小的灰户抗议,也太没面子了。

一来二去,局面便这么僵下去了。

顺便说一句,万历三十四年又逢大比,这一次婺源县在应天乡试中,有两人过关。一个叫俞育,婺源汪口人;一个叫汪之达,本籍怀宁。也就是说,婺源士子只有一人中举,比上一届还惨。

不知这跟婺源龙脉问题迟迟不得解决的状况到底有没有关系。

到了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的应天乡试中,局面更惨了。婺源籍只得两人中举,而且这两个人的身份都颇尴尬。

一个叫李鏊元,是从徽州郡庠选贡入南京国子监的,和婺源县学无关,另外一个叫汪秉元,人家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只不过籍贯是婺源而已,而且他参加的是北直隶顺天府乡试,跟南直隶都不是一个榜——大明为了保证各个地区的考生平衡,榜分南北,各考各的。

也就是说,真正从婺源县学出去赴考的,这一届又是颗粒无收。

光阴荏苒,白驹过隙,一转眼到了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

明哲保身的知县金汝谐终于离任,此后他的仕途还算顺畅,短短一年,先是入觐留部,然后考选南广东道监察御史,前景颇好。婺源的小小纷争,对他来说已是过去式。

接替金汝谐担任婺源知县的,是一个叫赵昌期的官员,籍贯慈溪。

赵昌期是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的进士,三甲第二十八名,成绩中等。顺带一提,赵昌期这一届的探花,叫钱谦益。

赵昌期的出身不算特别好,但他娶的老婆来历不小,姓朱。朱氏的父亲叫朱国祚,朱国祚有个弟弟,叫朱国祯,曾摘取过状元桂冠,给太子朱常洛当谕德官,后来在泰昌、天启年间成为名震四方的阁臣之一。

以朱家的显赫地位,竟然愿意把女儿嫁给赵昌期,可见非常看好这个人的未来潜力。

赵的表现,也确实不负朱家青眼。史书对他的评价是:“慈祥可观,尤加意学校。”可见这个人行事老成,对于文教最为关心。赵知县到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县学建起一座尊经阁,然后大办文会,会同各乡名士来修撰地方志,在婺源很快赢得交口称赞。

这么一个富有理想主义的知县,对于龙脉之事一定比前任上心。对烧灰不满的当地乡宦找准机会,在万历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又一次联名上书,要求加强保龙措施。

士绅们的这一份陈情,透露出目前婺源烧灰的新趋势:“驾言余山无害,实关正脉爪牙。断一指而一身为之痛伤,一节而大势为之疲。”可见这四年以来,灰户们对于龙脉还稍有收敛,但对附近支脉一点不客气,大肆开采。在风水理论里,这种举动同样会惊扰龙脉。

婺源乡宦们在这一份陈情里,反复引用谭昌言、梁应泽等官员的批示,希望赵知县能萧规曹随,继续厉行禁止。有意思的是,他们对金汝谐却只字未提。这也是一种态度,可见地方上对金的姑息态度早有不满。

在文章结尾,乡宦们告诫赵知县:“顽民习玩,非严禁无由摄奸。虽德盛化神,必痛惩始能畏志。”显然希望他能一改前政,拿出雷霆手段。

赵昌期和前面两任知县的风格都不同,他朝气蓬勃,锐气十足,而且对儒学文教的重视胜过其他一切。他接到陈情表以后,二话不说,叫上县学教谕,两个人亲自去船槽岭勘察。

赵昌期走访了许多当地居民,调研很深入,发现烧灰凿山的情形确实触目惊心,比立保龙禁碑之前还严重。回到县里之后,赵昌期焚膏继晷,连夜撰文,拿出一份前所未有的严厉保龙方案:

第一,旧立灰窑,要全数登记在册,然后在官府的监督下一一推土填埋。

第二,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都的当地居民,要互相监督举报。

第三,一旦发现有人烧灰,除判刑之外,还要加罚一笔“追偿龙脉银”。这笔银子一半用来奖赏举报人,一半用来给县学买田收租,租金用来支付官府专项巡查的费用。

第四,各都里约、保甲实行连坐,每个月都得提交一份本地无伐石烧灰的甘结——保证书,官府要仔细查考。谁敢不交,视同烧灰,重打三十大板,枷号一个月示众。

第五,县衙不时走访,如有一窑未拆,本犯及本都里约、保甲重究。

赵知县的这份方案,绝对是动了真格,比谭昌言的态度更加强硬,比金汝谐设计的监督、奖惩条款更细致。而且他在策略的选择上,也非前几任因循守旧的知县可比。

比如说,赵的方案有一条,是鼓动民间互相监视。

民间互相监视这事,不算出奇,谭昌言也试图干过,不过效用不彰。当地人都是抱成一团,指望他们举报自家乡亲,怎么可能?

可赵昌期这次出手,却是大大不同。

关键就在于这个方案的第二条: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都的当地居民,要互相监督举报。

它看似平淡无奇,实则暗藏精妙。

赵昌期亲自踏勘之时,碰到过一件事。他到了十七都那里去走访居民,居民们都说损毁最严重的是狮山、象山,都在十八都的地界;他又去了十八都,当地居民表示我们这里确实山体损毁厉害,不过损毁最严重的通元洞、水岩山,都在和十七都交界的地方,是他们越界干的。

赵昌期很好奇,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原来自从有了烧灰业,十七都和十八都、二十三都、四十三都的当地居民经常越界,去别人山里凿岩,运回自家灰窑里烧。四都之间,没少因为这种纠纷发生争斗,几十年下来,几乎成了仇人。

这对官府来说,是一件好事。赵昌期在第二条里特别规定:“如十七都有犯,许十八等都之人;若十八、二十三、四十三各都有犯,许十七都之人彼此指名首县。”你们不是看对方不顺眼吗?给你们个机会去逮他们的错,摆明了要挑动群众斗群众。

在“里”这一级,群众会互相包庇;在“都”这一级,不同地域之间彼此敌视。

为了鼓励四都内斗,赵昌期加了一个补充条款:举报成功者,罚金分一半走。

新仇旧恨,足以驱动人心。

这个方案,于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二月初十公布,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次官府要动真格的了。士绅们一片欢腾,齐声颂扬赵的政策好。

而囤户、灰户们在度过最初的试探期后,纷纷偃旗息鼓,不愿与之正面对抗。

没办法,这位赵知县太狠了。官差清山,跟篦子扫过似的,一个窑口不留。侥幸有那么几个幸存下来的,很快都被同乡给举报了。任何一都,谁敢进山凿岩,另外三都会立刻扑上来咬一口。要知道,官府或许不清楚当地情况,易受蒙骗,本地人可最清楚那些山中猫腻了,一抓一个准。

上有知县督战,下有民众自察,灰户们兵败如山倒,一个灰窑接一个灰窑被堵封,一个囤户接一个囤户被拿下。整顿行动如犁庭扫闾,很快肃清了大大小小的石灰矿窑,只有保龙禁碑屹立依旧。

整条龙脉终于平静下来,恢复了往日的安详。

这次对船槽岭灰户的胜利,毫无疑问赵昌期该论首功。

比起谭昌言的委曲求全、金汝谐的明哲保身,赵昌期可以说是一个雷厉风行的实干家。如果他没有亲自去船槽现场查勘,没有仔细走访四都民风,断然拿不出如此实用巧妙的方案;而如果他没有锐气,也不会坚定不移地把政策执行下去。

当然,赵知县之所以如此大胆,也是因为他喜好诗词书法,平日里和婺源士绅们时常饮宴唱酬,关系极为密切。在士绅眼里,谭也罢、金也罢,都是外来官员,而赵则算是半个自己人。有了他们支持,赵昌期才能彻底放开手脚。

次一年的万历四十年应天乡试,婺源县一举高中五人,其中四个婺源本籍。还有一个更好的消息,在万历四十一年的会试中,婺源学子方大铉勇夺会魁,殿试位列二甲第十二名——婺源县在科场的运气真的回来了。

这简直神了!这边厢赵知县的保龙方案才开始执行,那边厢婺源就出了一个进士。这一定是龙脉感于真诚的爱护之心,终于显灵啦。风水之验,如响斯应。

如果读者还有印象的话,应该记得这个方大铉,他在万历三十一年和余懋孳同科成为举人,但没通过会试。这位十年磨一剑,终于在这一科奇迹般地冲到了前列。

会魁又叫五经魁,指在五经中选一经进行考试,并在本房分组中考取头名。虽然会魁没有会元那么厉害,但也值得夸耀一番。而殿试二甲十二名的排位,是个极高的名次。想想看吧,国家公务员考试,全国成绩你排第十五名是什么感觉。

顺带一说,这一科的状元是崇祯朝首辅之一的周延儒。陪着方大铉在二甲里的,还有一个将来成了魏忠贤心腹的王化贞。三甲里还有一个潘云翼,这个人倒没什么作为,不过在天启那场著名的王恭厂大爆炸里,他在乾清宫里生生被震死。只能说人生各有际遇吧。

方大铉的表现,让婺源人对龙脉之说更有信心了。你看,万历三十一年是龙脉烧灰最嚣张的时候,结果连方大铉这样的文曲星都止步于会试。现在赵知县狠狠整治了一番,龙脉复灵,效果立竿见影,文曲星立刻就出头了。

灰霾绝迹,文脉复通,至此婺源的保龙大作战获得了完全胜利,缓缓落下帷幕……

才怪。

赵昌期的做法无可挑剔,可他也忽略了一点。

时间。

受限于婺源的地理和经济模式,你可以永远禁止某些人烧灰,也可以暂时禁止所有人烧灰,但你做不到永远禁止所有人烧灰。

赵昌期的强力压制政策,需要一个始终不松懈的领导者。一旦他离开了,政策必驰,政策一弛,烧灰户必然卷土重来。而赵知县不可能永远留在婺源,所以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万历四十一年,赵昌期结束了在婺源短短的任期。他留下一双遗爱官靴,告别了依依不舍的婺源人民。

接任的人叫冯开时。

冯开时文章写得漂亮,颇有文名。他接任之后,并没有毁弃前任制度,该执行的条例还在执行,只不过不像赵昌期抓得那么严格了。

要知道,一个体系的运转,需要各个零件紧密咬合,方能运转无碍。冯开时开着机器,却懒得上润滑油,时间一长,问题便开始出现了。

在他的任内,官府的山林巡查日渐松懈。一松懈,就收不上来罚款。收不上来罚款,便无从奖励那些举报民众。民众得不到奖励,慢慢地也就不再举报,各自闷声发大财。没了举报和罚款经费,导致巡查更加松懈——挺好的一套机制,在漫不经心中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当初那些掩面而走的灰户、囤户,发现严打的风头已经过去,便大摇大摆地又回到船槽岭,扒开灰窑继续开工。他们凿岩的势头比从前还猛烈,开矿规模比从前还大,仿佛欲望被压制狠了,这次要一口气全反弹回来。

等到乡宦士绅们发觉情况不对,整个龙脉已是一片千窑万矿的热闹景象。他们找到冯开时,请求他采取措施。冯知县微微一笑,表示自有妙计。

没过几天,冯知县召集县里民众,公开宣布捐俸。他作为父母官,愿意捐俸百金,尽买龙脉石山烧灰处的地,留给县学作为学田。

这招谭昌言已经玩过了,事实证明没什么用,山民们根本不愿意出卖地契。不过捐俸这个动作,从宣传上确实好看,能充分体现出知县爱民如子的用心。

知县既然有了动作,士绅们也不好装聋作哑,大家各自出了点钱,凑足了一千三百两用于赎买龙脉。不过由于赎买政策形同虚设,这一轮宣传,只成全了冯知县的官声。

士绅们有点不甘心,再次去催问,冯知县又是微微一笑,拿出一篇文稿来。原来,冯知县已经写完了一篇陈述婺源保龙禁灰的大文章。

这篇文章,真的是辞藻华丽,典雅斐然。

比如他描写龙脉风水:“由来独加护持,以至龙神独王。挺生徽国道脉,浚周孔之源。辈产硕儒,著述匹邹鲁之盛,科第蝉联相续,台座鹭序推先。”“鹭序”指像白鹭一样群飞有序,多指朝堂之上的百官站位。

再比如他谈到龙脉被破坏的惨状,痛心地写道:“委郡禁于草莽,等公法如弁髦。后来岁月无穷,削朘将何底极?行使县治别迁,必移学校另置。陆梁大横,三尺何存!”

“弁”是黑色的缁布冠,“髦”是童子垂在前额的短发。在古代冠礼中,男子要把黑冠去掉,额发剪断,以示自己终于成年。因此“弁髦”代表的是没用的东西。“陆梁”也是个古老的词。在秦汉之际,岭南土著多住在山陆,性格强梁,中原遂称他们为“陆梁”,引申为嚣张横行之意。“三尺”代指法律,因为古人书写律法时,要选择三尺长的竹简。

行了,典故注释就到这里,总之能体会到冯文豪渊博的学问就好。

士绅们看到最后,通篇都是花团锦簇、骈四俪六的辞藻,却没什么干货,除了吹嘘了冯知县自己捐俸的义举之外,一条具体措施也没写。

冯开时解释说,这篇文章不是给你们看的,是给上面看的。

他把文章的收件人地址一亮,满座皆惊。

送直隶徽州府知府刘可法,送钦差整饬徽安兵备、江右参议张文辉,送巡按直隶、监察御史田生金,送钦差督抚应天等府地方、右副都御史王应麟,送钦差提督学校、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周。

好家伙,冯开时竟然将自己的文章,群发给整个南直隶的高层,一个不少,真当这是拜年短信啊。

县级官府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向上级反映寻求支持,这是很常见的。比如谭昌言就曾把禁灰政策上报徽州府申详。但正常的知县,一次只找一个,实在不行再换一家,没想到冯开时一次把大神们全给请出来了。

不知道他是想显摆一下自己的文笔、炫耀一下捐俸的伟大,还是想争取上峰对保龙的支持,抑或三者兼有之。

不过冯开时的面子倒是很大,很快那五位官员都回复了,批语内容大同小异,无非是说船槽龙脉关乎一县兴衰,不容奸人凿烧,宜立行禁止,严加究拿云云。

就这样?就这样。

上头的批示,只是给一个方向性意见,具体措施,还得县里自己拿主意。

讨回来五位大人的批复,冯开时把保龙禁碑修葺了一番,接着忙别的去了。士绅什么反应,文献里没有记载。不过咱们可以开个脑洞,想象一下,如果那时候有记者的话,采访冯知县的对话会是怎样的。

记者:“冯知县,针对龙脉烧灰的乱象,县里采取了什么措施吗?”

冯开时:“我们已呈文给南直隶的诸位领导,引起了上级高度重视。刘、张、田、王、周各部委领导圈阅批示,充分体现出了对我们的关心。我给你们看看他们的签名和批语。”

记者:“那有什么具体的举措呢?”

冯开时:“当然是认真遵从上级意见,严格执行领导指示,以士民福祉为念,以大明社稷为重。我还写了几篇骈文专门说这事,我给你念念啊……”

记者:“不用了……我看这些领导的批示,都要求立行禁止。那么咱们县里,是怎么做到立行禁止的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冯开时:“我一回来,就调集人手,把那块保龙碑给擦干净了,碑亭也给修好了,特别气派,保证每一个路过的山民都看得清清楚楚,感受到官府的威严。”

记者:“只是擦石碑吗?管用吗?”

冯开时:“石碑上刻的都是领导批示,你这么说,是认为领导的批示没用喽?”

记者:“不,不是。我是问具体措施。”

冯开时:“一看你就没细读我的文章。我给你念念那篇呈文啊:‘恳乞偏申当道,严批勒石。其一树于本地,陴居士民互相觉詧,以制城社之股肱;其一树之通衢,令槩邑咸知先禁,以广官家之耳目。’”

记者:“这什么意思?”

冯开时:“这个詧字念查,是察的异体写法;那个槩字,念盖,是概的异体写法。这都是很高深的学问,一般人不知道。”

记者:“我是问整句话的意思。”

冯开时:“就是说,除了谭大人立的那块保龙碑之外,我又立了一块石碑,搁在县城门口的大道旁边了。这样,一块震慑船槽村民,一块提醒整个婺源军民。”

记者:“那还有别的举措呢?”

冯开时:“我们的口号是:爱惜山灵,宏施厚载之德;斡旋文运,长瞻继照之光。”

记者:“……”

(以上对话纯属虚构,但那几句古文确实是冯开时的原文,修葺、另立禁碑之事也不是虚构的,读者察知。)

在冯开时这个饱读诗书的文人治下,婺源县在宣传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耀眼的文告接二连三地出台,言辞锋利雅驯。如果只看这些文章,一定会觉得婺源已经在治理灰矿上取得了巨大胜利。

可惜的是,文学可以虚饰,数据却不能造假。在冯开时的任内,科举成绩在不断地狠狠打脸。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应天乡试,婺源籍学子只有两人中举,无人闯过会试。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应天乡试更惨,无人中举,婺源学子又一次脱科。

这事太丢脸了,以至于《婺源县志》的作者不得不在万历四十六年的科举成绩下方填入一个叫方拱乾的当科进士。其实人家是桐城人,也没从婺源县学应试,只因为桐城方氏是婺源迁移过去的,他才被硬拽过来遮羞,免得开了天窗。

这一下子,县学的士子们可坐不住了。他们没时间去检讨自己读书是否用功,都认为这是龙脉被戕害的缘故。

很明显嘛。赵大人在位时严格约束烧灰行为,龙脉复振,你看万历四十年的考试成绩多好。冯大人接任以后口号喊了一大堆,那帮灰户、囤户却越来越嚣张。龙脉被这么天天凿、日日烧,科举成绩能出来吗?

万历四十六年的十一月初八,婺源县城的廪生、增生、附生们同仇敌忾,集体给冯开时上了一篇呈文。在呈文里,学生们描述龙脉如今的状况是:“起窑数十,聚众百余,每日凿石、断龙、烧灰无忌,若不亟究,龙脉将竭,县治不保。”

在呈文里,学生们提出两条建议,一是请县丞会同县学前往逐一拆毁灰窑;二是请官府督促十七都、十八都两处负责人每月出具甘结。

这两条举措,在赵昌期任内本已执行得很好。现在学生们重新向冯开时提出这些建议,可以反证它们早被废除不用。可见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赵昌期在任时的保龙体系已是千疮百孔,而烧灰产业的复兴又有多么迅速。

学生们不指望冯大人拿出新举措,但好歹把赵大人当年的政策严格执行一下啊!

这些联名上书的学生,阵容着实不得了,一共有五十二人,其中后来有资格进县志的足有十人之多。他们要么是学霸,要么有个好爸爸。比如有个叫余自怡的,以八股文著称,后来官至广州知府;再比如有个叫余昌祾的,出身余家大族,他爹是敢面斥张居正的户部侍郎余懋学,他自己则靠恩荫做到了广信府同知。

那么多官二代和学霸一起闹事,冯开时不得不亲自出面安抚。他很快给了一个批复:

“东衙会同学诸生员拆毁究罪。如违,解院、道重处。”

所有人看到这段批语,都觉得新鲜。冯大人从来是妙笔生花、满腹锦绣,什么时候写过这么短的回复?又什么时候写过这么干巴巴的文字?一个典故没有,一个生僻字没用,这,这还是冯大人的风格吗?

反常,太反常了。

学生们又仔细研究了批文内容,更反常了。

“东衙”指的是县丞。县丞的办公室在正堂东侧,因此有这个代称。冯开时的批示,是让县丞夏时跟学生们去把被举报的灰窑拆毁,这本没什么,可难道后面不该接一句“各地方不得徇情容隐,一体究治,断不轻贷”吗?

还有,拿住破坏龙脉的罪犯之后,难道不该接一句“本县惓惓严禁,枷责治罪”吗?

这位冯大人一推六二五,抓犯人的事扔给县丞,审判犯人的事踢给察院、兵备道去重处,知县该做的事,一句没提。

他这是怎么了?

答案在两个月后揭晓。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一过完春节,冯开时迫不及待地宣布离任,高升去了南京户部。县学的学生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早知道自己要走,自然不会去管保龙烧灰这种烂摊子,敷衍敷衍得了。

学生们气坏了,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负责任的官员。冯在任六年,表面文章做得光鲜亮丽,可保龙战争疏漏百出,这种人也配高升?这些学生到底没社会经验,不明白人家活虽然干得一般,可PPT写得好,一文遮百丑。

冯开时打点行装,高高兴兴去南京赴任了。愤愤不平的学生们决定把呈文重写一份,等新来的知县一到任,就拿给他看,让父母官从一开始就意识到保龙的严重性。

结果他们左等不来,右等不来,一直等到万历四十七年的三月头上,才盼来一位官员。

一亮片子,原来这位官员叫刘焕发,是徽州府的推官。冯开时离职以后,婺源知县这个位置一直空着,徽州府没奈何,只好把刘推官派过来,临时代理县事。

这事在大明很常见。如果一个知县职位出缺,得上报给吏部,吏部再挑选合适人选派遣过去,这一来一去要花很长时间。在旧官已去、新官未到的空窗期,会由县丞或府级官员来临时代掌政事。此前谭昌言离职之后,就由徽州府郑推官代理过一阵。

可若是临时代理的官员,意味着行事一定守成,他们只求在新知县来临之前别出什么事就好,不会做什么大的改变。

这位刘推官人还不错,虽无文采,但愿意干点实事。他一到任,便重新立起一块石碑,把巡抚都院、巡按察院、兵备道、徽州府和婺源县历代领导的批示,都刻了上去,立在县城旁边。

等一等,这不是冯开时此前吹嘘要做的事情吗?原来他连这么一件面子工程都没干成……

紧接着,刘推官着手重建了一支巡察队,包括了县衙三班、县学生员和船槽岭附近里约、排年等成员,每年二、八、十、十二月对龙脉进行重点巡逻。

除了巡察队,当年的一系列政策——比如鼓励都间互监、重赏举报等——都不同程度得到恢复。虽然刘推官只是个看守官员,执行力度不比赵昌期,但比冯开时在任时可强多了。龙脉灰户嚣张了六年的气焰,又被压回去了一截。

七月一过,吏部选派的新知县终于到任。他叫金德义,浙江义乌人。金德义和刘焕发交接了工作,开始着手了解婺源县的民情。

金知县是个什么性格的人,理政是个什么思路,婺源人并不清楚。县学的学生们忽然想起来,之前不是说要修改一篇保龙呈文,拿给新知县看吗?现在正是时候!

县学最不缺的就是读书人,很快呈文改好了。它的开头先回顾了龙脉的风水形胜,然后从朱熹开始说起,追述婺源历代名人,接下来笔锋一转,讲起烧灰凿石者的可恶,以及惊扰龙脉给婺源带来的种种恶果,兼之回顾历任知县的政策,以及建议云云。

是文面面俱到,条理清楚,不失为一篇上等的说明文。

这些学生里有一位神人,可惜名字已不可考。他看了呈文改稿,觉得不够劲爆,无法触及新知县的心灵。你看,呈文里说什么龙脉被毁、文运中断,这跟金知县有关系吗?说什么闾井萧条、十室九空,人家关心吗?还提什么嘉靖四十三年之后,兵燹连连、灾劫绵绵,人家又不是婺源人,会怕这个?

这些刺激太弱了,要更强烈一些。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让金知县发自内心地认为,保龙禁灰这事跟他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他才有动力去推行。

然后他提笔写下了一段话,夹入呈文之中。

这一段话,堪称震撼灵魂的奇文,姑录于下:

“嘉靖丙寅,遂致矿贼攻城焚劫之祸,谭之色变,怀白李侯失守去位。地理之关于人事,岂不响应哉?迄今县治火灾时起,民居靡宁。宾蒙张侯升任外谪;中云吴侯甫拜南垣,未满即世;石梁赵侯,终于右银台;二愚万侯,甫拜侍御,直谏蒙谪;省堂陈侯,半载丁艰;月樵朱侯,亦以艰去,至今迁少冏卿;若谷徐侯,亦以艰去,至今尚居少参;念塘熊侯莅邑仅一岁而殒;凡同谭侯,亦以艰去,至今迁大参;启宸金侯,西台三载未艾而逝;青严赵侯,以曹郎终;开三冯侯,候补户曹——何嘉靖甲子之前邑侯之晋华者踵接,而甲子遂为闲直也?”

这段话里有许多别称,即使直接翻译也不好理解。我把内容分成段,解释一下,大家就明白了:

嘉靖四十五年,矿贼攻破了县城,当时的知县李志学被贬谪到漳浦做典史。从此以后,因为龙脉被破坏的缘故,在婺源做知县的人,没一个仕途平顺的。不信我给您数一数啊。

接任李志学的知县,叫张东旸,升官没多久就被贬了。

次一任知县叫吴琯,病死于任上。

次一任叫赵崇善,最高只混到右银台——银台是通政司的别称,右银台即右通政,正四品。

再下一任知县叫万国钦,做到侍御,也就是监察御史,可惜因为直谏丢了官。

下一任叫陈宗愈,上任半年赶上亲人亡故,只能丁忧去职。

下一任叫朱一桂,也是家里死人,丁忧去职,至今也只混到少冏卿——冏卿是太仆寺卿的别称,少冏卿即太仆寺少卿,正四品。

下一任叫徐良彦,同样丁忧去职,只混成了个少参。布政使下属有参政、参议,前者别称大参,后者少参,正四品。

下一任叫熊寅,到任一年病逝。

再下一任就是谭昌言,丁忧去职,如今只做到大参——从三品。

下一任金汝谐,去了西台当御史,三年就病逝了。西台是都察院的别称。

下一任赵昌期更惨,以曹郎终。曹郎是指六部之下的各司主官,赵曾担任南京兵部主事。

下一任冯开时,只在户曹混了一个候补主事。

这位不知名高人的思路着实刁钻,他一口气列出了婺源县前后十三任知县的履历,提炼出一条规律:“地理之关于人事,岂不响应。”历任婺源知县因为龙脉受损的事倒霉连连,官路坎坷,没一个过得好。新来的知县大人,您自个儿掂量掂量吧。

这个角度可以说是高屋建瓴,深悉人性。你跟官员们陈说民间疾苦,未必能让他们感同身受,但一说这事有碍于仕途,保证会引起高度重视。

其实仔细分析的话,这份倒霉名单根本名不副实。比如赵崇善、朱一桂、徐良彦三人官至正四品,谭昌言更做到从三品。虽说是闲职,但也不至于被说成仕途蹉跎。这若是蹉跎,那什么才算仕途顺利?当到皇帝吗?

那位高人为了论证十三位知县都倒霉的论调,只好硬说这几位还爬得不够高,职位不够重。这种先立论点,再扭曲论据的做法,值得后人学习。

真正要说时运不济,只有赵昌期一个。这位勤恳实干的官员,在万历四十六年去世,以南京兵部主事终。以他的才干和背景,只做到这个级别的官位,确实挺可惜的。可他对婺源的贡献最大,高人感念恩德,笔下留情,只说他“以曹郎终”,并没去刻意渲染。

这份呈文的震撼效果,真是立竿见影。金德义读完以后,对保龙的态度一下子变得积极起来。

金知县初来乍到,情形不熟,并没有采取赵昌期那一套有节奏的“内斗”之计,而是直接调集人手前往龙脉,谁凿岩烧灰抓谁。一时间鸡飞狗跳,不少灰户和囤户来不及躲避,纷纷被捕下狱。

县学的学生们一片欢欣鼓舞,觉得金知县真是赵侯再世。没想到,金德义的这个做法太过简单粗暴,反而引起了强烈的反弹,逼得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的居民们团结起来,一致对外。

冯开时在任那几年,四都居民已经不像从前那么彼此敌视了,养出了一套抱团的策略。这次金德义一下狠手,他们立刻分散开来,把灰窑往深山里挪,不再互相举报。官府的人过来问话,谁都不会开口。

在婺源山区那种地方,如果得不到当地人的配合,官府想实行什么政策当真是寸步难行。船槽岭烧灰游击队深谙十六字方针:“敌进我退,敌退我凿。敌驻我睡,敌疲我烧。”跟官府周旋起来。金德义的高压政策声势很大,可实际效果并没那么明显。

这一场官民之间的对抗,一直持续到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年初。所有人都以为春节之后官府会有所进展,却没料到最先来到的,是四都灰户们的一次反击。

大明律有规定,如果对县级主官的政策不满,民众可以一级一级向上申诉。四都灰户抓住这个机会,每一户发起一桩诉讼,直接把知县金德义告到了上级徽州府。

此时的徽州知府叫周士昌,四川内江人。他开年一开衙,还没跟同僚道贺,便被铺天盖地的状书给淹没了。

四都居民的诉状并没有保留下来,但是从其他文献对“刁民”的痛斥中,大概能猜出他们说的是什么内容:现在税赋太重,田地太少,如果禁止烧灰的话,百姓将无从活命,请求取消金知县的严打政策。

要知道,这会儿已是万历末年,大明基层乱象已然萌生。尤其是从前年开始,朝廷面向全国开征辽饷,每亩土地加征九厘。这笔加税,加不到士绅们头上,到头来还是由自耕农承担,全国农民的处境变得更加恶劣。

具体到婺源县里,本来田地就很贫瘠,辽饷一加,老百姓更没办法种田维生了。他们选择做灰户凿山,实在是因为活不下去。

灰户的这些状纸,还把辽饷的事拿出来当挡箭牌:为了更好地支持辽东战局,我们多赚银子多交税,可一旦禁灰没收入了,辽饷也会受影响,难道你们为了婺源龙脉一己私利,要置国家大局于不顾吗?

明代打官司有一个特点,无论上下,都喜欢往大道德、大政策上靠。一靠上,便立于不败之地,谁反对我,就是不道德,就是反对朝廷。婺源灰户的状书挟辽饷以制府县,一点也不奇怪。

徽州知府周士昌拿到这些状子,可犯愁了。婺源保龙这事争了许多年,前因后果他很了解,但这次告状的人上升到了辽饷的高度,着实不好处理。

尤其是他这个级别的官员,应该已经听说明军万历四十七年三月间在萨尔浒的一场战争中空前惨败,接下来肯定又得临时征派。这种大环境下,婺源保龙一事已然变得复杂化。倘若他一个错判,灰户们再去巡按或巡抚那里上诉,可能这事就通天了。

拖吧!

这一拖,就拖到了万历四十八年的夏天。

对于灰户们的上诉,徽州府迟迟没有回应的动静。灰户们没着急,婺源县那边的金德义先慌了神。因为县学士子和乡宦告诉他,徽州府百分百支持保龙,肯定会立即驳回上诉。可如今上头一直没有动静,这本身便代表了一种态度。

他找到婺源士绅们,抱怨说听信你们一面之词,现在我要吃挂落了。士绅们一合计,不能坐等,得主动出击。

不过诉讼这条路就算了,一打起官司来可拖不起。婺源的重量级人物很多,他们推举出身份最高的汪应蛟,以私人身份给周士昌写了一封信。

汪应蛟是万历二年(1574年)的进士,历任济南参政、山西按察使、天津与保定巡抚、工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可以说是一步一个脚印,全靠地方实绩升上来。

严格来说,汪应蛟还没有致仕,仍是官场中人。他的兵部左侍郎,稳稳压徽州知府一头。只不过这时候他因为要养奉父母,留在婺源没去上任。

跟他相比,无论年纪、资历还是官职,周士昌都只是个小字辈。

汪应蛟客客气气地给周士昌写了封信,简单寒暄了两句,然后指责“豪民犹挟其故智,尝试扞罔,且以乞生胧告台下”,直接给定了性是闹事。关于灰户提出的“乞活”诉求,汪应蛟驳斥说:嘉靖四十三年之前没烧过灰,人家是怎么活的?除了那四都,其他几都也没有烧灰,又是怎么活的?

在信笺的末尾,汪应蛟动情地请周知府“为敝邑造千百世之福,士人千百世之感也”。

汪这种大人物,越是客气,压力越大。周士昌接信之后,顿觉棘手。他忽然想起来,还有一个辽饷的问题没解决,反复读了几遍汪信,里面却只字未提。周士昌再仔细想了想,才体会到其中门道。

辽饷这事,换了别人,不提是因为不敢提。唯独对汪应蛟来说,不提是不屑提。

汪应蛟在官场上是有名的抗税高手。万历搞矿税时,他屡次上书公开反对,还差点干掉两个天子的亲信矿使王虎、王朝,名满天下。他在天津带兵时,兵饷不够,一般官员会上书请求拨款或加税,只有汪应蛟一分钱不要,带人引水改造,生生把葛沽、白塘一带的5000亩盐碱地溉成了水田,从此屯田足可济军。

天子的矿税、自家的兵饷,他都顶得住,何况区区辽饷?

汪应蛟只字不提,是在暗示周士昌:你不用怕别人扯辽饷的事,朝廷有什么问题,尽管往我这儿推。

周士昌领悟到这一层,顾虑尽去,当即修书一封,客客气气地表示:“日前奸民胧告乞生一词,类有数纸,初亦准其一。行县查勘,不谓次日又来苦诉,若扼其吭而夺之食者。然此种十词九谎,有何成心。”

他准确地把握住了分寸,一口咬定灰户们是胧告——胧即含糊不清,类似于莫须有,是十词九谎。既然他们说的都是谎话,烧灰助辽饷什么的自然也是瞎说八道了。

给汪应蛟私人交代完以后,徽州府从程序上,正式驳回了所有灰民的诉状,并且指示金德义知县,要全力配合烧灰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金知县那边,紧锣密鼓自不必说。县学这边,更是战意腾腾,士绅们推举了一位叫余懋衡的官员前来督战。

余懋衡也是个朝野知名的人物,万历二十年的进士。他在陕西巡按任上时,公开举报税监梁永贪渎,差点被后者毒死。两人大斗一场,结果是梁永撤回御马监,余懋衡也丁忧回家。后来他被启用为大理寺右寺丞,可惜身体不好,正在归乡养病。

有这么一位额头生角的狠角色压阵,自然让莘莘学子士气大振。

余懋衡为婺源县学写了一封公开信,算是战前动员书。这封信可称得上杀气腾腾,劈头就说:“顽民违禁凿龙,椎锐之声,火焰之气,十余里内若裂若开,意欲何为?”

余到底是进士出身,几句论述,灰户嚣张气焰,跃然纸上。他紧接着笔锋一转:“闻虽拘拿数人,照旧锄石烧灰,视衙门若儿戏,此乱象也。将为兵火城郭之忧,岂止科第财富之凋残已耶!”

这句就更狠辣了。这些人私自烧灰,连官府都不放在眼里,如果不管,恐怕是要化身流贼谋反啊。到时候,倒霉的又岂止是教育部门。

一下子,立意就高了,性质从保龙上升到平叛。

尤其是一说起灰户乞活的事,余懋衡的排比句汹涌而来:“嘉靖甲子以前未烧灰,未卖灰,顽民依旧吃饭,依然种田。别都之民无县龙可凿,无灰可烧可卖,依旧吃饭,依然种田。茫茫四海,为商,为贾,为匠,为工,何技不可度活?”

其实余懋衡有点揣着明白装糊涂,他写过一篇《北乡富敬堂记》,里面分析婺源务农之艰辛,头头是道——说明他很明白灰户为何铤而走险。只不过为了龙脉安危,余大人也顾不上许多了。

最后余懋衡呼吁广大学子:“残县龙以射利,不仁甚矣!自残其龙,自伤其脉,不智甚矣!吾辈若不亟为力禁,坐视凌夷,亦不得谓之仁,不得谓之智矣!剥肤之灾,坚冰之祸,勿谓吾言不验!”

连“勿谓吾言不验”都说出来了,说明真的要开打了。

正式开战的日期,定在了万历四十八年的八月。

先是汪应蛟、余懋衡等人领衔,会同几十名乡宦联名上书,请求金知县保龙严查。然后金知县掷下令牌,委派县丞黄世臣亲自带队,会同县学的生员督查队,气势汹汹朝着船槽岭扑过来。

这一次联合执法,力度空前,真正细到一窑一户一地,逐一查实。事后黄世臣写了一份工作报告,简单引用一段,感受一下其细致程度:

“里长施时高,引至十七都小严前,有窑一所,查出窑户吕乞、吕正、吕爱、吕芝、吕奇、吕呈等;楼下有窑一所,查出窑户洪泽、洪星、洪新寿、洪三保、洪福忠、洪互等;外施村有窑一所,查出窑户何兴、何德桂、洪象、洪善、汪虎、方子等;戴贰拾坞有窑一所,查出窑户程法互、程新明、程高、程文辛、詹华,以上司窑俱在十七都地方……藏在穷源幽坞。”

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灰窑几乎都是家族式作业,一窑一户,或两家联合,最多掺杂一两个外姓人。窑归家族共有,每个族人都有细股可分。所谓囤户,实际上是家族中带头之人,和一般矿主还有区别。

这次清查,可谓是摧枯拉朽,犁庭扫闾。龙脉岭上的灰窑又一次被一扫而空,光是拘押的就有几十人,连坐者更多。金德义甚至公开表示,这一次绝要严惩:“若稍从末减,则虽欲禁之不过隔靴搔痒耳。”

这场轰轰烈烈的专项治理运动,持续了足足一个月,然后在八月底戛然而止。

皇上驾崩了。

七月二十一日,万历皇帝在弘德殿去世,终年五十八岁,漫长的万历时代落下帷幕。他的长子朱常洛即位,改元泰昌。

这个消息从京城传到婺源县,差不多是八月底的光景。金知县紧急叫停了巡察工作,把所有人都召回来。天子驾崩,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可多了。

知县得组织全县军民服国丧;得筹备祭礼祭品;婺源县是木材大县,搞不好还会被临时征派上等梓木——这是老皇上的事。还有新皇上的事:改元泰昌,那么县里的一应文牍案卷都得准备用新年号;登基还有大赦,县狱里的犯人哪个能赦哪个不能,也得提前议处;知县还得打点行装,进京朝觐新君。总之接下来的事情多得不得了,保龙的事,可以暂缓一下。

没想到,计划没有变化快。婺源县准备得差不多了,京里又传来消息,泰昌帝即位不过一个月,突然病逝。现在是由泰昌帝的长子朱由校即位,改元天启。

得,所有准备工作,从头再来一遍吧!

泰昌皇帝的去世十分蹊跷,引发了震动朝野的“红丸案”。此时保龙运动的推动者汪应蛟已经回归朝廷,担任南京户部尚书。泰昌帝死后,他和礼部尚书孙慎行、左都御史邹元标一起上书,指责首辅方从哲引发朝中大臣们彼此攻讦。

朝里怎么打的,那是另外一个话题。总之,汪应蛟也顾不上管婺源的事了。

连续两帝即位,别的不说,光是改年号这事,就够基层忙一阵了。在这段时间里,婺源县留下来的文献资料特别混乱,尤其是落款日期,一会儿是“万历四十八年十月”,一会儿是“泰昌元年九月”,简直无所适从。

好在朝廷体恤基层窘境,宣布这一年八月之前,算万历四十八年;八月之后,算泰昌元年(1620年);从次年正月开始,再按天启纪年算。有些铸钱的工坊,索性把两个年号合在一起,铸成合号钱。

这场混乱一直持续到十一月份才算消停。婺源知县金德义停下来喘了口气,这才想起来,牢里还关着一大堆灰户待审呢。

糟糕,得抓紧时间了!

再有一个月,就是天启元年(1621年)。按规矩天子是要大赦天下的,牢里这些犯人都是轻罪,肯定会被释放,这一释放,我们岂不是白干了吗?

于是婺源县衙上下齐动员,从知县到县丞、典史、主簿,再到诸房官吏,全冲到牢里进行突击审讯。

天启元年正月十一日,知县金德义、县丞黄世臣、主簿黄师正、典史李芳四人,具名写了一封长长的审结申详,提交给徽州府。

这么大规模的审判,按流程应该向徽州府报备。可周知府怎么也没想到,连元宵节还没出呢,他们便心急火燎地把名单提交上来了。算算时间,恐怕婺源县的官吏们,这个春节都是在牢里审着犯人过的。

审结申详称:婺源县一共查获十七都灰窑四座、十八都灰窑两座,一共拘捕了百余人,正式定罪的有十六人,其中包括了此前曾出场的两个囤户俞辛宇和程济,不过两人已经病故,于是又从俞、程两家各抽出一人顶罪。

这十六名罪犯,一共罚银十五两七钱,已收入县库。是否还需要进一步惩戒,还请周知府酌定。

其实以金德义的权限,足够给这十六人判罪了。不过这一次行动,毕竟名义上是周士昌敦促而起,请知府来亲自定罪,显得这件事办得有头有尾,把功劳归于徽州府的高瞻远瞩。

周士昌拿到报告,对金知县的这个分寸拿捏很满意。如果真把那一百多人都判了罪,搞不好会引发地方震荡,绝非官员所愿见,揪住首恶十六人,不多不少,恰到好处。于是周士昌提起笔来,拟了一个“杖三十”。

这个惩戒是可以刑赎的,其实相当轻,周士昌写了八个字的理由:“乡愚罔利,如蚊扑灯。”意思是,这些人太蠢,总干这种自取灭亡的事,吓唬吓唬得了。

这个判决,再一次显示出地方官员的治政原则。像这种波及几个乡数百人的大事,官员很少会赶尽杀绝,真把老百姓逼上梁山,谁也没好处。

官员的办事原则是:拿住首犯,略施薄惩,以吓阻压制为主,不求根治问题,只要别在我任内出事就好。仔细回想一下,历任知县——除了赵昌期之外——对待保龙的态度,实际上都未曾偏离过这条主线。

不过周士昌觉得光自己批准,还是有点不踏实,又去找应天巡按易应昌,请他背个书。应天巡按相当于省高级法院院长,他们发布的禁令,最具威慑力。

二月十六日,直隶巡按察院正式发布了公告,除重申了龙脉保护区的范围之外,这一次还强化了惩罚措施:“凿山之家,罄其资产入官,重示枷示。”

原来只是罚钱了事,这次是直接查抄家产,算得上从重治罪了。周士昌转发这道禁令时,还叮嘱说,罚没家产不得拿去做别的,要用来资助那些贫苦的读书士子。

十六个首犯被判刑,没什么,那点罚款不算疼。但这个查抄家产,可就太重了,不说官府有没有这个执行力度,就是被垂涎自家的邻居诬告一下,也受不了啊。

政策一拳紧似一拳,直杀得灰户敛迹,囤户收声。在冯开时任内纵容出的烧灰大潮,再度被官府强力地压制下去。金德义主持的这一次严打,效用昭彰,船槽岭下再没闹过什么烧灰凿山的大事,山林一直沉静安详。

用当时婺源巡谕何俭总结的话说:“保龙之法,在巡视之有方,巡视之方置司官上也,权假候缺之司镇之次也。”意思是,保龙成功的关键,还得靠领导重视啊。只要官府真心想管,就管得了。

这一年的八月,恰好又是秋闱乡试。这一次婺源学子中了三个举人,其中两个人是婺源本籍,分别叫汪全智和余自怡。在次年的春闱和殿试中,还有一位婺源籍举人汪秉忠得中三甲。

这个成绩,跟昔日盛况没法比,但比前几年总算强一点。风水论者纷纷表示,你看,龙脉的影响立竿见影啊。

可是接下来的天启四年(1624年)乡试,婺源只有一人中举;再到了天启七年(1627年)乡试,只有两人中举。风水论者又说了,龙脉譬如人体,久疴必内虚,须徐徐浸补,方有灵妙——再等等看。

没想到,这一等,等来一个晴天霹雳。

天启七年八月十一日,秋闱刚开始考,天启皇帝撒手人寰。

他这一死不要紧,这一科来年的殿试没人主持了。好在天启的弟弟朱由检很快即位,改元崇祯。崇祯皇帝宣布这一科不中断,来年正常举办会试和殿试。

婺源县的人品,在这一次差点中断的科举中突然爆发了一次。别看乡试的婺源新举人只有两名,分别叫胡士昌、张作楫,可闯过崇祯元年会试、杀到金銮殿上的婺源人足足有四人之多。

其中张作楫考了三甲二百六十六名、胡士昌三甲二百一十七名、余自怡三甲一百六十五、汪全智考得二甲五十四名。就数量而言,已与历史最高纪录持平。

消息传回婺源,学子士绅无不兴高采烈。多年的保龙大业,终于结出了硕果啊。

回顾婺源县与灰户之间的一系列斗争,从嘉靖四十三年到崇祯元年(1628年),迩来六十四年,一个多甲子的时光,太不容易了。有人提出一个建议,那一篇篇煌煌如星日的呈文宪词,那一位位或贤或愚的父母官,士绅们的备极辛劳、学子们的勠力尽意,若不能留书后人,岂不是太可惜了?

说干就干!

婺源士绅们将所有相关的保龙文书都搜集起来,合订成了一本书,叫作《保龙全书》,以期让婺源后辈知道,曾经有那么多人为了本县文脉呕心沥血。

不过在做这本书时,编簒者们有意无意地只收录了自家和官府的各类文书,对于灰户、囤户的状书、抗辩、呈文等一概不取。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群奸邪愚民被婺源贤达打败的正义故事。我们只有深抠字里行间的记载,才能听见那些灰户的一丝微弱呐喊——史书编撰权有多重要,可见一斑。

《保龙全书》编纂完成之后,请来县学教谕何俭做跋。何俭在回顾了六十四年来同谎言、愚蠢和胆怯的斗争之后,动情地写下一段话:“星源半残之龙永保无虞,而绝盛之文运再振于今日矣。”

是的,从此以后,士子们终于可以安心读书,继续辅佐圣主于盛世。这一场漫长的保龙运动,总算轰轰烈烈地落下帷幕……

才怪。

如前文所述,婺源地理决定了两者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虽可凭强力压制,但只要官府稍有松懈,便会重燃战火。何教谕“永保无虞”的梦想,终究只是一个梦想罢了。

事实上,流传至今的《保龙全书》一共有五册。我们看到的这段经历,仅仅是第一册涵盖的内容。此外还有《续保龙全书》,记述了康熙年间先后两次保龙运动的始末;第三册单独记录了一个叫施大任的人在乾隆年间的保龙诉讼经历;第四册记录了乾隆年间的保龙运动;第五册则讲光绪十六年(1890年)到十七年(1891年)之间的龙脉烧灰大战。

也就是说,灰户们并没有在明末彻底销声匿迹,反有愈演愈烈之势。此后的保龙战争几乎贯穿了整个清代,诉讼交加,其中诡诈离奇之处,一点也不逊色于明代保龙。

不过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附:本文得益于佘伟先生点校的婺源《保龙全书》、廖华生老师的《士绅阶层地方霸权的建构和维护——以明清婺源的保龙诉讼为考察中心》,以及特别感谢社科院阿风老师提供的《婺源县志》电子版,免去了我去图书馆抄书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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