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送饭。看吃

小说课  作者:毕飞宇

在小说里头,尤其在短篇小说里头,“冰山”的确有它的魅力。如果你有足够的小说阅读能力,当你自己可以看到“水下”的“八分之七”的时候,你会很愉悦,同时赞叹小说艺术的伟大。

在《杀手》里头,写得最好的那个部分在哪里?我现在就读给你们听。提醒大家一下,在小说的开头,服务员乔治不是上来点单的么?现在,饭做好了,服务员乔治端着三明治走了出来。

“哪一份是你的?”他(乔治)问阿尔道。

“你记不得了?”

“火腿加鸡蛋。”

“真是个机灵鬼。”马克斯说。他欠身拿过那盘火腿鸡蛋三明治。吃饭时,两个人都戴着手套。乔治在看他们吃饭。

“你在看什么?”马克斯看着乔治说。

“没看什么。”

“还他妈的没看什么。你明明在看我。”

“马克斯,这小子也许是想开个玩笑。”阿尔说。

乔治笑了起来。

“你不必非笑不可的。”马克斯对他说,“你完全没有必要笑,明白吗?”

“没关系。”乔治说。

“看来他觉得没关系,”马克斯转向阿尔,“他觉得没关系。这话说得多好。”

(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汤伟译)

这一段写得实在是好,刀光剑影,电闪雷鸣。每一次拿起海明威的短篇小说集,我都要翻一翻,就为了看这一段。虽然不同版本的翻译有些差异,但是,丝毫也不影响这一段的精彩。这一段好在哪里?我有三点要说。

第一,氛围的描写。

在这一段文字里头,海明威的环境描写太神奇了,这里头的刀光剑影足以让我们魂飞魄散。

但我的问题是,海明威在这里描写氛围了没有?没有。一个字都没有。

其实,海明威写了,都被我们的海老师放到“水下”去了。

一、生活常识告诉我们,一个做服务员的,他在客人点菜的时候一定会做笔录。这是餐厅对一个职员的基本要求;

二、即使服务员乔治没有做笔录,可是,你们别忘了,现在的客人一共只有两个,就两个。两个客人的饭菜,记忆力再差的人也不会出现任何错误。

关于以上两点,如果我们有过西方生活,对西方的餐厅有一个常识性的了解,那就更好理解了。

现在的问题是,服务员乔治一上来就问了杀手阿尔一个问题,“哪一份是你的?”这至少说明了两件事:A,乔治没有做笔录;B,乔治没有把握了。他其实是有把握的,只不过,他必须更加谨慎,千万不要出错。

这两件事同时说明了一件事,自从这两个杀手走进亨利快餐店,和顾客尼克一样,乔治表面上很镇定,一直在和两个杀手周旋,其实,他一直处在紧张之中。A,是紧张导致了他忘记做笔录了;B,是紧张导致了他不能确定只有两个客人的点单。所以,他要问。我们都知道,在正常的情况下,服务员根本不需要这么问,作家更没有理由这样写。从这个意义上说,“哪一份是你的”就是一句废话。但是,无比简洁的海明威偏偏就写了一句废话。——这个废话就不再是废话,反而高级了。这句废话就是“冰山”,有太多的东西藏在“水下”了。是什么?是环境,它让人魂不守舍。

这个地方正是海明威高级的地方,年轻人可以学的也就是这些地方。什么叫学习写作?说到底,就是学习阅读。你读明白了,你自然就写出来了。阅读的能力越强,写作的能力就越强。所以我说,阅读是需要才华的,阅读的才华就是写作的才华。人家的小说好在哪里你都看不出来,你自己反而能把小说写好,这个是说不通的。阅读为什么重要?它可以帮助你建立起“好小说”的标准,尤其在你还年轻的时候。从这个意义上说,好作家不是大学教授培养起来的,是由好的中学语文老师培养起来的。我可以武断地说,每一个好作家的背后最起码有一个杰出的中学语文老师。好老师可以呈现这种好,好学生可以领悟这种好。

关于环境,或者说氛围,海明威是不可能说“气氛恐怖,乔治早就吓傻”这样的话的,那是乔治的个人感受,海明威不会那么写。我刚才说了,海明威习惯于站在更加强硬的那一方,他不可能去关心乔治的具体感受。那个太婆婆妈妈了。他要保证他的描写无动于衷,这样特别酷,很强硬。说海明威是作家里的第一硬汉,不是说这个作家的肌肉有多发达,也不是说这个作家的拳击有多厉害,说的就是他小说里的语风。彪悍。

但是,这样写也容易出问题,那就是藏得太深,许多内容容易被读者滑过去。不过,我刚才也说了,海明威是不关心这个的。他是大爷,你们做读者的就该“领会精神”去。

第二,身份的确定。

我在讲述视角转换的时候说了的,在顾客尼克的眼里,马克斯是“第一个人”,是更加重要的那一个人。但是,出大事了,当乔治端着饭菜过来的时候,他并没有面向马克斯,而是问了阿尔。这说明了这么?这说明在乔治的眼里,阿尔比马克斯更重要,其实也就是更可怕。

这里头有一个步步紧逼的进程。刚刚进门,杀手马克斯的举动就已经给顾客尼克造成很大的压力了,但是对不起,马克斯不是最令人害怕的。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最关键的是,服务员乔治离两个杀手更近,他必须和两个杀手周旋。现在,乔治知道了,会咬的狗不叫,更加让人害怕的那个人并不是马克斯,而是阿尔。所以,乔治必须更加小心地伺候,他要保证自己不能在阿尔的面前出错。为什么?因为阿尔是一个令人窒息的杀手。

“你记不得了?”这是杀手阿尔的反问,也是杀手阿尔的高傲。杀手有杀手的记忆力。他什么都记得,他不能容忍乔治记不得,——就这么一点破事你都忘了。所以,他不可能说“我点了火腿鸡蛋”,他要反问。这是揶揄的、杀人的、猫捉老鼠的心态。

——如果你们还记得,在小说的开头,两个杀手是点了单的。阿尔先点的,他点的是“火腿鸡蛋”。马克斯后点的,他点的是“培根加鸡蛋”。现在的问题是,把“火腿鸡蛋”拿过去的那个人是谁?不是阿尔,同学们不是阿尔。是马克斯。——我说出大事了,说的就是这里。阿尔太可怕了,他稳如磐石,镇定,冷酷,他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不会做错任何一个细节。出错的只能是马克斯。关于这两个杀手的身份,顾客尼克和服务员乔治分别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它们是相反的。这是小说内部的一个小小的跌宕。

不要被海明威的大肌肉和大胡子迷惑了,他是个大男人,但是,他可不是一个粗人。海明威细腻得很,非常细腻!不细腻是做不成小说家的。小说家要有大胸怀,但是,小说家的心必须仔细。没有足够的细腻,你八辈子也做不成一个好的小说家。这也是由小说的性质决定了的。你别指望你能像张大千一样,呼啦呼啦的,一个晚上你就可以“泼”出“千山万水”来,没有的事!小说不是这样的东西。

我常说,写小说的不可能是贵族,小说家是蓝领,干的是体力活、手工活,干的是耗心费血的活。好作家哪有那么容易?你要靠百分之九十九的心血才能把你百分之一的才华送到金字塔的塔尖。

回到小说。马克斯拿错了。这就是海明威的心理描写。关于谁的心理描写?关于杀手的心理描写——他的注意力根本不在吃上,此时此刻,对他们来说,吃什么都一样。想想吧,这对乔治会构成怎样的心理压力?

我们回过头来捋一捋:乔治是不敢出错,所以不能出错;阿尔是永远也不会出错;马克斯,作为一个帮凶,因为心思根本就不在吃上,错不错根本也就无所谓。如果我们有足够的想象力,用电影的思维把这个场景想象出来,我们感觉到了吧——

在死一样的恐怖里,在死一样的寂静里,表面上,一切都按部就班,井然有序。但是,在内里,全乱了。只有这样,才能把恐怖的氛围渲染到最大,这才能够形成小说的压力。在这些地方,小说里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彼此呼应的,非常紧凑。我们常说,不会写小说的人他的作品很“散”,而会写小说的呢,写得会格外“紧凑”。海明威在这些地方一点也没有让作品“散”掉,彼此都镶嵌得极为结实。好小说就是这样的,越往细看,越是魅力无穷。糟糕的小说呢?正好相反,猛一看挺好,可你不能想,一想就散架了。

但这个“紧凑”绝对不是你坐在那里苦思冥想的结果,不是。它需要一个作家惊人的直觉。直觉是小说家最为重要的才华之一,也是一个作家最为神奇的才华之一。老实说,直觉也许真的就是天生的,它很难培养。但是,如果你有一个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够读到普通读者读不到的东西,你的直觉会得到历练,慢慢地变得敏锐。其实,每个人都是有直觉的,只不过领域不同罢了。就说运动,我踢足球的直觉就好一些,我踢前锋,总是能得到球,对方的后卫一不小心就会把球弄到我的脚下来了,有时候,我会有错觉,就好像球在找我;可是,到了篮球场上,我的直觉就变得相当糟糕,同样在跑,可我就是跑不到一个有效的位置上去,球就是到不了我的手上,打快攻的时候我还担心自己越位。能不能这样说,我踢足球的直觉好于我打篮球的天赋?你有权利这样说。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踢足球的时间远远超过我打篮球的时间,同时我更热爱足球。这就是秘密。热爱是一种特别的力比多,它分泌出来的东西就叫直觉。直觉也有扑空的时候,但是,一旦对了,它的精准度远远超过逻辑。在许多时刻,直觉和运气很相像,你会疑惑:他的运气怎么就那么好?其实,这和直觉有关,他知道关键的那个点在哪儿,所谓的运气只是一个表象罢了。这么说吧,在足球场上,许多人说我运气好,而到了篮球场上,我只能不停地抱怨自己运气差。直觉和智商有关,但它不是智商。智商在脑壳的内部;直觉在脑壳的外部。如果你们允许我模仿海明威的说法,我想说,——直觉存在于离后脑勺三厘米之外的那个地方。

莫言说,他写小说是“不动脑子”的,许多人骂他,这也就罢了,一些批评家也跟着起哄,我就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莫言说他“不动脑子”,实在是很自豪的,我几乎浏览过莫言所有的作品,精读过的少说也有四分之一,他真的有资格说这样的话。

如果我们是眼力老到的读者,有良好的直觉,一看到马克斯拿错了盘子,我们就知道了,马克斯,他是一个配角。真正的枪手其实是阿尔。在小说里头,人物的身份就是这样确定的。同样,就因为这个小小的错误,小说风云突变,到处都是刀光剑影。

第三,进入高潮。

但是,这个拿错盘子可不是为了确定身份,它更大的作用是给小说的进程注入了能量。在确认了阿尔“第一个人”的身份之前,服务员乔治当然是紧张的,但是,到了两个杀手吃饭的时候,乔治的精神状态彻底变了,由紧张转向了魂飞魄散。小说就此进入了高潮。

这个高潮是由一句话带来的,“乔治在看他们吃饭”。这句话很普通,是极为家常的一句话,其实这句话一点也不普通、一点也不家常。这句话吊人胃口啊,——你们想想看,一个服务员,他好端端地怎么可能看客人吃饭?这也太二百五了,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服务员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情来。但事实是,乔治在“看”,更接近真相的事实是,乔治愣住了,最接近真相的事实是,乔治犯傻了。

换了你你也会傻在那里——

一、就在你的眼皮底下,两个客人把他们的饭吃颠倒了,马克斯吃的是阿尔的,阿尔吃的是马克斯的。最要命的是,阿尔明明知道自己吃错了,但是,他将错就错。这个将错就错不是错,他表明了阿尔具有极强的目的性,绝不会节外生枝。这太异态、太诡异了;

二、就在你的眼皮底下,两个客人吃饭的时候都“戴着手套”,这就更异态、更诡异了。

这就是乔治的现实处境。他只能“看”客人吃饭。

“你在看什么?”马克斯看着乔治说。

“没看什么。”(乔治说)

“还他妈得没看什么,你明明在看我。”(马克斯说)

请注意,小说到了这里其实已经是千钧一发了,随时都有失控的可能性。从理论上说,下一句话该轮到乔治了,可是,乔治能说什么?他什么都不敢说。我们做读者的只能焦虑,只能等,等着听一听乔治到底说了什么。但是我们做读者的根本就不用焦虑,有人掌控着全局,他不会让事态失控,他是阿尔,真正的“第一个人”。他说话了:

“马克斯,这小子(乔治)也许是想开个玩笑。”

这句话真真实实地替乔治解了围。一个已经被逼到死角的人只有一件事可以做,不是说话,是笑。生活常识告诉我们,这种笑叫赔笑,或者说叫傻笑,它和喜悦一点都沾不上边。我想问问你们,这样的笑容好看么?不好看。比屎还难看。海明威说乔治的笑脸难看了么?没有。可是,海明威真的说了,他是通过马克斯的嘴说出来的:

“你(乔治)不必非笑不可的,你完全没有必要笑,明白吗?”(马克斯说)

这句话太棒了。在这个地方我忍不住要说一说翻译。我说过,海明威的译本比较多,我读过许多不同的译本。比较下来,我个人很偏爱译林出版社汤伟的译本。我不懂英语,但是,从汉语这个角度来说,汤伟汉语的语感特别好。汤伟这个翻译家我不认识,哪一天见到他,我要当面告诉他,我喜欢他的翻译。在英译汉这个领域,我很期待他。这一段译得非常出彩,太紧张了,太铁血了。是高潮特有的氛围。马克斯的这句话话毫无逻辑可言,戏耍,轻蔑,冷酷。最出彩的要数这一句,——“你完全没有必要笑。”在英语里头,这句话是怎样的我不知道,但是,在汉语里,这句话很考验一个翻译家汉语的“造句”能力。什么是“必要的”笑?什么是“不必要的”笑?太无厘头了,蛮不讲理,像飞来的横祸,毫无出处,它横空而来。我很赞赏汤伟这样的笔调。我喜欢这句话还有一个原因,它为我们设置了一座小小的“冰山”,“冰山”的下面藏着乔治狗屎不如的笑脸。对读者来说,一篇小说就是一篇小说,或者一本书,可是,对作者和翻译者来说,小说只能是、必须是一个又一个句子。这个句子你不讲究,下一个句子你再不讲究,下一个句子你还不讲究,那么亲爱的,你告诉我,小说又是什么呢?

这一段很经典。是标准的、短篇小说的笔法。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如果是长篇小说,这样写并不一定好,甚至可以说,很糟糕。长篇有长篇的大结构,你让读者消耗在这些过于细微的地方,那真的不是一个好主意。如果说,《红楼梦》作为长篇小说有什么问题,问题就在这里,它太精微了,它太耗人了。可以这样说,读《红楼梦》如果你只读过一遍,和没读也没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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