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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结局希腊棺材之谜 作者:埃勒里·奎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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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勒里又说道:“诺克斯先生,你能肯定这幅画被偷了吗?你是亲自放在这块镶板后面的吗?” 银行家脸上的血色又恢复了,他稍带勉强地点点头。“我在一个星期以前还看到过它呢。它在这儿。除我之外,再没别人知道。一个人也没有。这块镶板已经造了很久了。” “我想要知道的是,”探长说,“怎么会有这样的事。画是什么时候被偷的?如果诺克斯先生所说情况不假,那么,窃贼是怎么下手的呢,他怎么会知道画在哪儿呢?” “画不是今晚偷的——这点可以肯定,”检察官温和地说道,“那么,为什么防盗报警器不灵了呢?” “克拉夫特刚才说,昨天还好好的,说不定前天也是好好的。”佩珀插口说道。 诺克斯耸了耸肩。埃勒里说:“一切即将揭晓。请跟我回诺克斯先生的书斋去吧,请诸位全都跟我来吧。” 他好像十分有把握的样子,于是大家都闷声不响地跟随着他。 回到漆皮墙壁的房间后,埃勒里就轻松愉快地进行工作了。他先把门关上,请佩珀站在门旁,提防着别让人来打扰;然后,他毫不犹豫地走向书斋的一面墙壁上的大铁栅,这座大铁栅很低矮,靠近地板。他捣鼓了一会儿,终于把铁栅拔了出来,放在地板上,把手伸进了后面的孔隙中。大家伸长了脖子看着;里面是大型水汀管子的散热器。埃勒里的手指迅速地拨动一根根管子,就像竖琴家弹弄琴弦似的。“你们请看,”他微笑着说道,虽然大家显然什么也看不到,“这儿有八根管子,七根都烧得发烫,唯独这根——”他的手停落在最后一根管子上,“这根却是冰冷冰冷的。”他再次倾俯身子,解开了这根冷管子底部的某种机关。一会儿的工夫,他已经拧掉了一个伪装的盖帽,站起了身子,手中拿着一根又长又粗的管子。“行啦,你们瞧,”他笑容可掬地说,“装置得很巧妙啊,诺克斯先生。”说着就把管子倒了过来。它的底部,有一根很不容易察觉的金属丝。埃勒里使劲一攥,底部就动了,大家惊奇地看到它脱落了下来,从而看出管子内层衬着石棉。埃勒里把盖帽放在椅子上,举起管子,使劲摇动。另一只手在下面接着……从散热器管子里,掉下了一卷古色古香的画布。 “那是什么?”探长轻声说。 埃勒里灵巧地解开画卷。把画摊平。 是一幅画——油彩浓重厚实,描绘出一个战争场面:一群勇猛的中世纪武士,正在搏斗厮杀,争夺一幅迎风招展、猎猎飘扬的旗标。 “信不信由你,”埃勒里一面说,一面把画摊在诺克斯的书桌上,“各位现在亲眼看见的,就是价值百万的著名油画,稀世奇珍。换句话说,这就是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达·芬奇。” “胡扯!”有人一声断喝,埃勒里连忙转身一瞧,原来是詹姆斯·诺克斯,僵僵地在不远处站着,抿着嘴,瞪着画。 “是吗?诺克斯先生,我是在今天下午冒昧打搅贵府的时候,发现这件chef-d'œuvre[法文:伟大的作品。]的。你不是说已经从你手中失窃了吗?那么,你又如何解释这样一个事实:据说已经落到小偷之手的东西,怎么却藏在了你的书斋里呢?” “我刚才说‘胡扯’,意思就是指你在‘胡扯’。”诺克斯哈哈一笑,“我想,我原来就没把你的才能估计得太高,奎因。然而你毕竟还是出了洋相啦。我所说的全是事实,达·芬奇作品已遭失窃。我不妨透露一个事实,这画我有两份——” “两份?”地方检察官喘着气说。 “对。”诺克斯叹口气,“我本打算留个后手。你们眼前所见的是第二份——在我手中已经很久了。这幅画或者是洛伦佐·迪·克雷迪的作品,或者是出于他的门徒之手,我的专家还没能确定下来——反正,不是达·芬奇的真迹。洛伦佐对达·芬奇模仿得惟妙惟肖,不无可能,洛伦佐的门徒也效学他们的老师。这件作品,必定是在一五〇三年佛罗伦萨的壁画计划告吹之后,根据达·芬奇的原件临摹而成的。维肖宫的大殿。而——” “咱们不要上什么艺术课,诺克斯先生,”探长喝道,“我们要晓得的是——” “如此说来,你的专家认为,”埃勒里平静地说,“是在达·芬奇所作壁画半途而废之后——我记得在美术课上读到过,据说主体已经画好了,但是一碰到热,颜色烊化了,油画就剥落了——当时就有人根据达·芬奇亲笔所作那个壁画的主体,制作了这幅油画。是这样吗?” “对。不管怎样吧,这第二幅画的价值,只能抵达·芬奇原作的一个零头。这是自然。当我从卡基斯手中买下原作的时候——不错,我承认我买到的是真迹,而且一直认为是真迹——我早就拥有这件同时代的复制品了。对此,我没有透露过,因为我有我的打算……唔,一旦被迫把原画退还维多利亚博物馆的话,我就把这幅不值钱的复制品冒充我从卡基斯手中买进的那幅画,一还了之——” 桑普森眼睛里闪出了光芒。“这下,咱们可有了足够的人证啦,诺克斯先生。那么原作呢?” 诺克斯一口咬定:“原作失窃了。我明明藏在自己陈列室镶板后面的那个小仓库内。真是天晓得,万万想不到——这份复制品,我一直藏在伪装的散热器管子中,窃贼显然不会知道。可我实话告诉你们吧,原作确被偷掉啦!他怎么偷的,我不知道,总之他是偷走了。我也明知自己打算把原件秘密藏起而用复制品去搪塞博物馆,是不正派的行为,不过——” 地方检察官把埃勒里、探长和佩珀拉到一边,嘁嘁喳喳商量了一阵。埃勒里仔细聆听,讲了几句很有把握的话,于是他们又回到诺克斯那儿,诺克斯仍然傻愣愣地站在摊放着油画的书桌旁。至于琼·布莱特呢,她背靠黑色漆皮墙壁,圆睁两眼,一动也不动,呼吸急促得使胸脯起伏不已。 “唔,先生,”埃勒里说,“看来略有不敢苟同之处。检察官和奎因探长都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你也该明白——他们不能接受你那套游谈无根的言辞,说什么这是复制的达·芬奇而不是达·芬奇的真迹。我们在场这几个人,都没有资格作鉴定家,我认为应该听专家的意见。我是否可以——” 他没等诺克斯迟迟疑疑地点头,就一步跨向电话机,报了一个号码后,跟对方简短地讲了几句话,随即挂断电话。“我刚才打电话给托比·约翰斯,此人可算得上是美国东部地区首屈一指的艺术批评家了吧,诺克斯先生。你认识他吗?” “见过面。”诺克斯只答了这几个字。 “他马上就会来,诺克斯先生。在他来到之前,咱们有必要耐着性子养息养息精神。” 托比·约翰斯是个矮胖的小老头,目光炯炯,衣冠楚楚,有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神气。克拉夫特把他引领进来之后,立刻就被打发出去了;埃勒里与他有过通话的交谊,所以由埃勒里把在场诸人向他一一介绍。约翰斯跟诺克斯特别热乎。然后,当他站在那儿等别人开口向他交代情况的时候,他的目光被书桌上的画所吸引住了。 埃勒里抢先开口。“这是个严重问题,约翰斯先生,”他从容不迫地开场,“所以请你原谅,我要求今天晚上在这房间所谈的一切,不得在外泄露一字。”约翰斯点点头,似乎他以前早就听到过这种要求。“很好,先生。”埃勒里朝着那幅画的方向扬了扬头,“约翰斯先生,你能确定那幅油画的作者是谁吗?” 众人肃然静默,专家微笑着,拿起一块缠着丝带的镜片凑在一只眼睛上,向书桌跨近一步。他小心翼翼地把油画放到地上,摊平,仔细审视;尔后,又吩咐埃勒里和佩珀各执一边,绷紧着举在半空,他把几盏灯的柔和的光线映射到画上。没有人说一句话,约翰斯也不吱声地工作着。他那张胖胖的小脸上毫无表情变化。他聚精会神地对那幅画一英寸一英寸仔细看,看来他特别注意最靠近旗标的那一群人像的面容……工作了半个小时之后,他愉快地点点头,于是埃勒里和佩珀把油画放回书桌上。诺克斯缓缓地舒了一口气;他的眼睛紧盯住专家的脸。 “这件作品有来头啊,”约翰斯终于说话了,“这个来头跟我下面要讲的大有关系。”大家对他的每一个字都全神贯注。“人们已经知道多年了,”约翰斯继续往下说,“实际上已经知道好几个世纪了,这个专题共有两幅画,两画一模一样,除了一点……” 有人喃喃地嘀咕了一句。 “一模一样,除了一点。一幅画,已知是达·芬奇的亲笔。当时,皮耶罗·西代里尼聘请这位大画家到佛罗伦萨来绘制一幅战事图,以装潢他宫殿中新议事大厅的一面墙壁,达·芬奇就选择了一四四〇年佛罗伦萨共和国的将军们在安吉里桥附近战胜尼古格·比锡尼诺的故事作为画题。莱昂纳多最初所勾勒的底稿——原始草图的技术专名——实际上常被称为《安吉里之战》。这是一项伟大的壁画工程,说来也巧,米开朗基罗也参加较量,选择比萨的故事为画题。后来,达·芬奇没能始终其事,诺克斯先生可能对此也有所知吧;在画完了争夺旗标之战的详图后就停工了。因为墙上烘火之后,油彩烊化剥落了,于是前功尽弃。 “达·芬奇离开了佛罗伦萨。一般推测,因自己白费心血而大失所望,于是他把原来的底稿制成一幅油画,作为一种自我艺术鉴定。反正,关于这幅油画,传说纷纭,可惜后来竟‘遗失’了,直到不多几年之前,伦敦维多利亚博物馆的野外工作者在意大利的某处发现了它。” 大家听得入了神,安静得怕人,然而约翰斯仿佛毫不觉察。“如今,”他一口气讲下去,“那份底稿已有许多复本,年轻的拉斐尔、弗拉·巴尔托洛梅奥以及另外一些人的复制品都很有名,但那底稿在供这些复制者临摹之后,其本身却遭到了毁伤。底稿从此失传了;殿堂上壁画的原迹呢,也在一五六〇年被瓦萨里新制的壁画所覆盖。因此,达·芬奇亲笔原作的发现——不妨这样说——在艺术界简直是惊天动地的大发现。这就引出了别有风味的故事来。 “我刚才已讲过,这样的画现存两幅,各方面全都一模一样,除了一点。第一幅画很早以前就已发现,并且展览过;其作者是谁,从来没有确定过,直到大约此前六年左右维多利亚博物馆的大发现。难题就在于此。专家们一直没法断定,最早发现的一幅是否为达·芬奇的作品;事实上,一般认为那是洛伦佐·迪·克雷迪的手笔,或者是洛伦佐的某个门徒所作。就像艺术界的一切论争一样,其间不乏嬉笑怒骂、诽谤中伤;直到六年前维多利亚发现的那幅画,才算了结了这桩公案。 “某些古老记载表明,这同一画题共有两幅油画:一幅达·芬奇亲笔,另一幅是复制品——复制品的作者是谁,这些记载都含糊其辞。传说认为,两幅画一模一样,除了一点:紧靠旗标的人像的皮肤色泽,存在着微细的差别。根据传说,达·芬奇作品中的皮肤色泽稍稍深些——异点极为细小,所以记载总是说,只有把两幅画并列在一起,才能确切无疑地辨认出哪幅是达·芬奇的亲笔。所以,你们瞧——” “有趣,”埃勒里喃喃地说,“诺克斯先生,你过去知道这一点吗?” “当然知道。卡基斯也知道。”诺克斯摇头晃脑起来,“我已说过,我早就拥有这幅画,所以当卡基斯把那一幅卖给我的时候,我就可以现成地把两张画放在一起对比而知哪一幅是达·芬奇的作品。而今——”他愁眉苦脸地说,“那幅达·芬奇的作品却不翼而飞了。” “啊?”约翰斯显出不安的样子,但接着又笑了笑,“嗳,我看那不干我事。反正,那两张画一起在博物馆保存了相当长的时间,使博物馆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断定该馆的野外发掘工作者所获得的那幅画是达·芬奇的真迹。后来,另一幅,也就是复制品,失踪了。谣传说是卖给了美国的一位财主收藏家,此人花了好大一笔钱,尽管已经确知这是复制品。”他朝诺克斯投去一个挖苦的眼色,但没有人插嘴。 约翰斯挺了挺瘦削的前胸。“有朝一日,如果博物馆那幅达·芬奇的作品也销声匿迹了的话,那就很难——我应当说是不可能——单凭任何一幅画的本身,判断出它是否为原画。你只靠一幅来鉴别,就永远也无法确定……” “约翰斯先生,这一幅呢?”埃勒里问道。 “这幅嘛,”约翰斯耸了耸肩答道,“肯定是两幅中的一幅,然而不拿另一幅来对比的话……”他住了口,拍拍前额,“当然啦!我真蠢。这一定是复制品。原画远隔重洋,在维多利亚博物馆里呢。” “对,对。确是这样,”埃勒里赶紧说道,“既然两幅是如此相似,约翰斯先生,为什么一幅价值百万,而另一幅只值几千呢?” “我的好先生哪!”专家惊叹道,“真是——叫我怎么说呢?——问得好不幼稚。一件谢拉顿[谢拉顿(Sheraton),英国十九世纪的著名家具设计师。]的原货,跟一件现代的仿制品,有什么区别吗?达·芬奇是一代宗师;而按照传说,复制品的作者,说不定是洛伦佐的一个门徒,只不过是拿着达·芬奇的成品来照葫芦画瓢罢了。两者价值的差别,不啻是名家的chef d'œuvre[法文:辉煌巨作。]与初出茅庐的临摹习作之间的差别。即使把达·芬奇的画法笔触模仿得完全一样,又算得了什么呢?奎因先生,你总不见得会说,摄影伪造出来的你的签字,跟你亲笔签字本身,可以等量齐观吧?” 约翰斯似乎讲得来劲了,不知不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于是埃勒里谦恭得体地向他致了谢,并把他送出了门。这位专家直到出门也没有完全平静下来,等他走掉之后,众人才恢复了生气。 “艺术!达·芬奇!”探长用厌恶的口吻说,“现在比起以前来,更是一团乱麻。我的探长生涯算是走到尽头啦。”他两手往上一举。 “其实,情况并不算坏呀,”地方检察官若有所思地说,“约翰斯的这番讲述,至少证实了诺克斯先生的说法,虽然没有人能认得清哪一幅是哪一幅。至少我们现在知道有两幅画并存于世,而我们一直还以为只有一幅画,所以——我们必须探查出偷另一幅画的窃贼。” “我不懂,”佩珀说,“博物馆为什么对这第二幅画只字不提。毕竟——” “我的好佩珀呀,”埃勒里悠悠然地说,“他们有了原件,何必再为复制品伤脑筋呢?他们对复制品毫无兴趣……对,桑普森,你讲得一点儿也不错。咱们正在查访的那个人,就是偷另一幅画的人,也就是写恐吓信给诺克斯先生的人,此人用期票作为信纸,所以必定也就是设计构陷斯隆并且杀害格里姆肖以及设计构陷乔治·卡基斯的人。” “真是绝妙的总结呀,”桑普森挖苦道,“现在你已经把咱们所已经知道的全都加在一起了,何妨请你也把咱们所不知道的告诉咱们吧——请问你,此人是谁!” 埃勒里叹了一口气。“桑普森呀,桑普森,你老是跟我过不去,想让我丢脸,想出出我的洋相……难道你真想知道,你这对手姓甚名谁吗?” 桑普森圆瞪两眼,探长也开始感兴趣了。“难道我真想知道,他居然这样问我!”地方检察官扯直嗓子喊道,“这真是问得妙不可言,不是吗?……我当然想知道啦。”他的目光锐利起来,停顿了一下。“我看呐,埃勒里,”他平心静气地说,“你也并不真正知道吧,你知道吗?” “是呀,”诺克斯说,“奎因,他究竟是谁?” 埃勒里笑笑。“我真高兴听到你提这个问题,诺克斯先生。你必定曾在看书的时候读到过下面这样一句话吧,因为不少成名人物——拉封丹、泰伦斯、柯勒律治[柯勒律治(Coleridge,1772-1834),英国诗人及哲学家。]、西塞罗[西塞罗(Cicero,公元前106年-公元前43年),罗马政治家、演说家及作家。]、朱文诺[朱文诺(Juvenal),罗马诗人,约在公元一、二世纪间在世。]、第欧根尼[第欧根尼(Diogenes,约公元前412年-公元前323年),希腊犬儒学派哲学家。]——早已用各种方式重复过这句话了。这句话也是特耳非[特耳非(Delphi),古希腊的一个都城。]的阿波罗神庙的铭言,据说是出自台利斯[泰勒斯(Thales,约公元前624年-约公元前546年),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约公元前572年-约公元前497年),希腊哲学家及数学家。]和梭伦[梭伦(Solon,约公元前638年-约公元前558年),雅典立法者。]之口。拉丁文是:Ne quis nimis。英文就是:君应有自知之明。詹姆斯·诺克斯先生,”埃勒里用人世间无比亲切的口吻说道,“你被逮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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