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性爱的睡梦[读者对本节所论,如欲作进一步的探讨,可读霭氏所著下列的作品:一、《自动恋》;二、《性的时期性的现象》;三、《梦的综合的研究》;四、《梦的世界》。一与二见研究录第一辑 ;三见第七辑 ;四是一本专书。《梦的综合的研究》,是霭氏独创的一个尝试,以前研究梦的人和精神分析派学者,只晓得做梦的分析,把一个单独的梦拆开了看。霭氏却把一个人多年所做的梦合并了研究,而研究梦境的贯穿与会通的地方,从而对于梦者的人格与行为,取得进一步的认识;把许多次的梦并起来观察,所以叫作梦的综合(synthesis of dreams)。]

性心理学  作者:哈夫洛克·霭理士

睡梦的富有心理学的意义是大家一向承认的;一个梦的意义究属是什么,究竟应做什么样的解释,或怎样的“详”法,[中国人对于梦做解释,或做吉凶的批断,叫作“详梦”。]尽管言人人殊,都是另一个问题。在人类古代的传统文化里,梦是一个很大的题目,而对于梦的事后的应付,也是一件大事;古人相信梦有巫术的作用,有宗教的意义,或者有预告吉凶的功效,所以有梦兆的说法[《周礼·春官》下有占梦(按《说文》,梦应作寝)的专官:“占梦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恩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季冬聘王梦,献吉梦于王,王拜而受之,乃舍萌于四方,以赠恶梦……”]。在文明社会的风俗习惯里,这一类的作用也还存在;至于在未开化的族类中间,梦的地位更是见得重要;自近代科学的心理学发轫以后,梦的现象已经很快地成为一个多少值得专门研究的题目,到现在做研究的人也已经不一而足,而研究的立场也不只一个[对于弗洛伊德和其他精神分析派的学者,梦是很大的一个研究的对象。不过(以下霭氏自注)霭氏未免小看了以前许多人对于梦的现象所已下过的大量的心理学的功夫;他甚至于说,以前的人的普通的见解仅仅以为“梦是一个体质的现象,而不是一个心理的现象”。殊不知这样一个见解,不但在以前并不普通,并且根本也没有意义。好在弗氏自己对于旧时的文献并不自以为有很深的认识,否则真不免有诬前人了。]。到了最近,梦的研究已经越来越细密,而从精神分析派的眼光看来,梦更是一个极有分量的心理现象。

梦的一般的普遍性也是大家承认的。不过,梦之所以为现象,也是很正当的、恒常的、健康的、自然的,关于这些,各方面的见解还不很一致,弗洛伊德就认为梦是常变参半的一个现象,即同时既是一个健康的状态,也是神经的变态。我以为最合理的还是把它看作一个完全自然的现象。动物也会做梦,我们有时候可以看见,一只在睡眠状态中的狗会做跑的姿势与动作;未开化的族类当然也做梦;有许多人虽以为自己未尝做过梦,但只要他们留心注意一下,他们一样的可以发现不少的梦的痕迹;我们相信这种人在睡眠状态中的心理活动平时总是很轻微的,很迂缓的,所以一觉醒来,往往不容易追忆,但并不是完全不活动,即并不是完全不做梦。

关于性爱的梦,无论到达性欲亢进的程度与否,即无论遗精与否,各家的意见不尽一致,与关于一般的梦的意见不尽一致正复相同。健全的人,在守身如玉的状态之下,即在醒觉的时候,也会有自动恋的表现,我们在上文已经讨论过,并且认为理论上既属可能,实际上也似乎确有其事。至于这种人,在睡梦的时候,自动恋活跃的结果,会引起性欲亢进,在男子更会遗精,则毫无疑义的是一个十分正常的现象。在文明程度幼稚的人群,往往把这种现象归咎到鬼怪身上,认为是鬼怪的诱惑或刺激的结果。天主教把梦遗看成一件极不圣洁的事,并且还特别替它起了一个名词,意思等于“秽浊”(pollutio);而宗教改革的祖师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也似乎把性爱的睡梦看作一种病症,应当立刻诊治,而对症发药的方子就是婚姻。不说从前宗教家的见地,就是近代著名的医学家,特别是冒尔(Moll)和奥伦堡(Enlenburg)两家,都不免把梦遗和遗尿与呕吐等比较病态的生理行为一般看待[奥伦堡的比拟见其所著《性的神经病理学》一书,页五五。]。要在原始的自然状态之下,这一种归纳做一丘之貉的看法确还有相当的理由,但到了知识发达的近代,就不免有些可怪了。

不过,今日大多数的医学家或生理学家全都承认梦遗是一个不能不算正常的现象。要知在今日的社会状态之下,相当限度以内的禁欲是无法避免的,即,对于一部分的人,独身与迟婚是一个无法避免的事实。既有此种禁欲的因,便不能没有梦遗的果,所谓不能不算正常者在此。医学家所关心的不是梦遗的有无,而是梦遗的次数的多寡。

佩吉特(Sir J.Paget)说,他始终没有遇见过独身而不梦遗的人,多的一星期里一次或两次,少的三个月一次,无论多少,都没有超出健康的范围。同时布伦顿(Sir L.Brunton)则以为两星期或一个月一次是最普通的情形,不过所谓一次往往跨上两夜,即连上两夜有梦遗,过此便有半月或一月的休止;而罗雷德(Rohleder)又以为也有连上不只两夜而无害其为健康的。哈蒙德(Hammond)也认为大约两星期一次是最寻常的[见哈氏所著《性痿论》一书,页一三七。]。郄仑诺夫(Tchlenoff)调查过两千多个莫斯科的学生,所得的结论也是如此。瑞宾(Ribbing)以为十天到十四天一次是最正常的[见瑞氏所著《性的卫生》一书,页一六九。],而汉密尔顿的研究,则发现一星期到两星期一次为最普通(占全数例子的百分之十九)。洛温费尔德(Loewenfeld)把一星期一次的梦遗认为是最寻常的[见洛氏所著《性生活与神经病》一书,页一六四。]。一星期的距离大概是最近情的,许多健康的青年确有这种情形,我个人也曾经就几个健康而将近壮年的男子,得到过一些正确的记录,而到达一个同样的结论。但健康而完全不梦遗的青年也间或有之(郄仑诺夫的调查里似乎表示多到百分之十,而汉密尔顿的研究里则只有百分之二)。另有少数比较健康的青年,除非脑力用得多了,或遇上什么可以引起烦恼或焦虑的事,是难得梦遗的。

睡眠中的遗精,普通总是一番色情的梦的结果,但也有例外,当其时,做梦的人多少觉得有人在他或她的身边,并且往往是一个异性的人,不过当时的情景总有几分奇幻,几分恍惚,不是普通的语言所能形容[中国文献里关于性梦的描写,自当推宋玉的《神女赋》和曹植的《洛神赋》为巨擘。《神女赋》的序说:“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浦……其夜王寝,梦与神女遇,其状甚丽;王异之,明日以白玉;玉曰,其梦若何;王曰,晡夕之后,精神恍惚,若有所喜,纷纷扰扰,未知何意,目色髣髴,乍若有记,见一妇人,状甚奇异,寐而梦之,寤不自识,罔兮不乐,怅然失志,于是移心定气,复见所梦……”晋贾善翔有《天上玉女记》,叙弦超梦神女事,张华也为之作《神女赋》,也是性梦的一个好例子,贾氏的记出《集仙录》,今亦见近人吴曾祺所编的旧小说。]。大体说来,梦境越是生动,而色情的成分越是浓厚,则生理上所引起的兴奋越大,而醒后所感到的心气和平也越显著。也有时候单单有色情的梦,而不遗精;也常有时候,遗精的发生是在梦罢而人已觉醒之后。间或在半醒半睡的状态之中,虽有梦境,而性欲的亢进则受抑制而不发生;奈克(Naecke)把这种现象叫作“打断的遗精”(pollutio interrupta)。

意大利人戈利诺(Gualino)曾经在意大利北部做过一个范围相当广而内容也很笼括的性梦的研究;他的资料是从一百个很正常的人征询得来的,其中有医师、教员、律师一类自由职业的分子,而这些人,不用说,是都有过性梦的经验的。他指示给我们看,梦遗的现象(无论所遗为精液与否),可以发轫得很早,比身体的性的发育还要早些。此种年龄,在意大利北部的人口中间,以至于戈氏所研究到的一部分人口中间,早经马罗(Marro)加以分别确定,而戈氏所征询到的许多人里,便有在这年龄以前做过性梦的。戈氏的一百个例子里,性梦的初次发生,自然迟早不同,但到十七岁的时候,这些人便都有过性梦的经验了;而据马罗的调查,虽在这个年龄,还有百分之八的青年在性的方面还没有开始发育,其有在十三岁时便已开始发育的,则有的在十二岁对便已做过性梦。性梦初次发生以前的几个月,这种青年大体在睡眠中先经验到阳具的勃起。戈氏的例子中,百分之三十七是以前没有过真实的性经验的(指性交或手淫)!百分之二十三曾经手淫过;其余有过一些性的接触。这些人的性梦以视觉性质的为多,触觉性质的次之,而情景中的对象角色,往往是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百分之二十七),或曾经见过一面的女子(百分之五十六),而就大多数的例子说,这角色至少在最初的几次梦境里,总是一个很丑陋、很奇形怪状的人物,到了后来的梦境里,才遇得到比较美丽的对象;但无论美丑的程度如何,这梦境里的对象和觉醒时实境里所爱悦的女子决不会是一个人。这一层是不足为奇的;白天的情绪,到睡眠时总要潜藏起来,原是一个一般的心理倾向,这无非是一例罢了;戈氏自己的讨论里,以及上文提到过的洛温费尔德等别的作家,也都提到过这个解释。戈氏又发现,春机发陈的性梦中,所感到的情绪的状态,除了快感以外,有的以忧虑为主(百分之三十七),有的以热望为主(百分之十七),有的以恐惧为主(百分之十四)。一到成年的梦境,则忧虑与恐惧分别减退到百分之六至百分之七。百人中之三十三人,或因一般的健康发生问题,或因性生理发生故障,曾经有过不梦亦遗的经验,而这种遗精总是最叫人感觉疲惫的。又各例之中,百分之九十承认梦境之中,性梦的情景总是最生动活泼。百分之三十四说,性梦的发生,常有时候是在一度性交而入睡之后。许多的例子也提到在婚前求爱的时期里,性梦是特别的多(有一夜三次入梦的),大抵白天有拥抱接吻一类的行为,晚上便有性爱的梦境;结婚以后,这种梦便不做了。性梦的发生,似乎和睡眠的姿势,以及膀胱中积尿的数量,没有什么很显著的因果关系;戈氏认为主要的因素还是精囊中精液的充积。[戈氏全部的研究,见其所著论文《常态男子的自动恋》,载在《意大利心理学评论杂志》(Revista di Psicologia),一九〇七年一月至二月号。]

有不少的学者(洛温费尔德等)都曾经提到过,凡属做性梦,其梦境中的对象角色总是另一些不相干的人,而难得是平时的恋爱的对象;即使在入梦以前,在思虑中竭力地揣摩,以冀于梦中一晤,也是枉然的[宋玉《神女赋》的序里也有“见一妇人,状甚奇异,寐而梦之,寤不自识”的话。但曹植《洛神赋》中性梦的对象是一个伪外。这对象据说就是魏文帝后甄氏。今本李善注《文选》叫世传小说《感甄记》说:植“汉末求甄逸女,既不遂……昼思夜想,废寝与食……少许时,将息洛水上,思甄后,忽有女来,自云,我本托心君王,其心不遂……遂用荐枕席,欢情交集”。史传甄氏本袁绍子熙妻,绍灭,魏文帝纳为后;曹植实以叔恋嫂,事实是否如此,固不可知,但甄氏则实有其人,而在袁氏破灭之初,植曾求甄氏不得,也属可能的一件事。]。有一个很对的解释是,大凡睡眠的时候,白天用得最多的一部分情绪,总是疲惫已极而需要相当休息,白天悲痛的经验,我们知道也是难得入梦的,入梦的往往是一些不相干的琐碎的事,悲痛的情绪如此,大约欢乐的情绪也是如此了。许多学者[例如霍尔(G.Stanley Hall)等][见霍氏所著的《青年》(Adolesrence)一书。前已征引过一次,此书是关于青年发育问题的最属典雅的一本巨著,凡是有能力与有机会读到的青年都应仔细一读。]也注意到过,性梦中的对象无论怎样的不相干,此种对象的一颦一笑,或一些想象的接触,已足以引起性欲的亢进。

性梦自有其诊断的价值,即梦境的性质多少可以表示一个人在实境里的性生活究属有些什么特点,这一层也有不少的学者曾经加以申说(例如冒尔、奈克等)。对象的身上要有些什么特殊的品性才最足以打动一个人的性欲,是因人而有些不同的,这种在实境里最足以打动性欲的品性,在梦境中往往会依样画葫芦似的呈现,甚至于变本加厉的呈现。就大体说,这一番观察是不错的,不过得经过一些修正或补充,尤其是对于有同性恋倾向的人的性梦。一个青年男子,无论如何的正常,要是在实境里还没有见到过女子身体的形态,在梦境里大约也不会见到,即使所梦是一个女子,这女子的印象大概是很模糊。这是一层。梦境是许多意象错综交织而成的,既复杂,又凌乱,这种杂乱的光景很容易把两性的形态上的分别掩饰过去,使做梦的人轻易辨认不来,所以尽管做梦的人心理上毫无变态或“邪孽”的倾向,他梦境中的对象角色,依然可以是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这又是一层。有此两层,所以极正常的人有时候可以做极不正常的性梦,甚至于所做的性梦,照例是变态的多,而常态的少,而这种人,就他们的实境来说,真可以说是毫无瑕疵,绝对不容许我们疑心到他们心理上有什么潜在的变态或病态的。性梦虽自有其诊断的价值,这一点我们应当记取,以免有时候妄加诊断。

就大体说:男女两性在睡梦中所表现的自动恋,似乎很有一些分别,而这种分别是多少有些心理的意义的。在男子方面,这种表现是相当单纯的,大抵初次的出现是在春机发陈的几年里,假如这人不结婚而性的操守又很纯正的话,就一直可以继续下去,每到若干时间,便表现一次,一直到性的生命告终为止,这时间的距离可以有些出入,但少则一星期,多则一月半月,上文已经讨论过。表现的时候,大抵会有性梦,但也不一定有性梦,而梦境的紧要关头,也就是性欲亢进的紧要关头,则不一定总是达得到的。性梦发生的机缘是不一而足的,身体上的刺激、心理上的兴奋、情绪上的激发(例如睡前饮酒)、睡的姿势(平睡、背在下)、膀胱积尿的程度等等;有的人改变床榻,就会梦遗;同时男子性现象也有其周岁或周月的节奏,这种节奏的存在与梦遗的表现也有一部分的关系。总之,在男子方面,梦遗是一个相当具体而有规律的现象,觉醒以后,大率在意识上也不留什么显著的痕迹,最多也不过有几分疲倦与间或有些头痛罢了,而这种痕迹也往往只限于一部分的男子。但在女子一方面,睡眠中自动恋的表现,比较起来,似乎是错落零乱得多,变化无常得多,散漫得多,少女在春机发陈和成年的年龄里,似乎极难有经验得到清切的性梦,要有的话,那是例外。这是和男子极不相同的一点,守身如玉的男子,在这年龄里,性欲的亢进要借性梦的途径,是一种例规(汉密尔顿的研究,发现百分之五十一的男子,在十二岁到十五岁之间,经验到初次性梦与初次亢进,可为明证);但在同样的女子,这却是例外了。上文讨论性冲动的初期呈现时我们已经说到过,在女子方面,性欲亢进的现象,总得先在醒觉状态中发生过(在什么情形之下发生的,可以不管),然后才有在睡眠状态中初次发生的希望,因此,即在性欲强烈而平日抑制得很严的独身女子,这种性梦也是难得的,甚至于完全不做的(汉密尔顿的数字里,这种女子多至百分之六十)。换言之,唯有对于性交已惯熟的女子才会有真正的、清切的、与发展完全的性梦,所谓发展完全当然包括性欲的亢进与解欲后的精神上的舒泰在内;至于未识性交的女子,这种梦境与梦后的精神状态虽非完全不能有,但总是难得的。但在有的女子,即使对性交已有相当习惯,也能做比较真实的性梦,做梦时也会有黏液的分泌,但这些并不能引起解欲的作用,徒然表示性欲的存在与活动罢了。

男女的性梦,以至于一般的梦,又有一个最有趣也最关紧要的不同,就是,在女子方面,夜间的梦境比较容易在白天的实境里发生一种回响,这在男子是极难得的,即使间或发生,影响也是极小。这种反响的发生,初不限于有变态或病态的女子,不过对于神经不健全的女子特别厉害罢了。神经不健全的女子,甚至于可以把梦境当作实境,而不惜赌神罚咒的加以申说,回响到此,是很可以引起严重的法理问题的;这种女子可以把睡眠状态当作吸了蒙汗药后的麻醉状态,把梦境中的性的关系当作强奸,因而诬蔑人家。

这种从梦境转入实境的回晌,对于患歇斯底里一类神经病的女子,尤其是见得有力量,因此,在这方面的心理研究也是特别的多。德·桑克蒂斯(Sante de Sanctis)[德·桑克蒂斯是意大利人,著有一书,专叙患歇斯底症与羊痫的人的人格与梦境,一八九六年在罗马出版。]、德·拉杜雷特(Gilles de la Tourette)[德·杜拉雷特,法国人,也是一位专攻歇斯底里症的精神病学者,是夏尔科(Jean Martin Chareot)的入室弟子之一。]等,对于此种女子的梦的回响,都曾特别地申述过,认为极其重要,而以性梦的回响为尤甚。西洋在笃信鬼怪的中古时代,有种种淫魔的名称,例如专与女子交接的淫魔(incubus),或专与男子交接的淫妖(succubus),其实全都是这种人于性梦后所发生的回响的产物[贾善翔《天上玉女记》中所述弦超豹性梦是一个在实际生活里发生了不少的回响的梦。《天上玉女记》说,“魏济北郡从事弦超……以嘉平中夜独宿,梦有神女来从之,自称天上玉女……姓成公,字知琼,早失父母,天帝哀其孤苦,遣今下嫁从夫。超当其梦也,精爽感悟,嘉其美异,非常人之容,觉寤钦想,若存若已,如此三四夕;一旦显然来游……遂为夫妇……经七八年,父母为超娶妇之后,分日而燕,分夕而寝,夜来晨去,倏忽若飞,唯超见之,他人不见。”弦超所见,最初原是梦境,后来种种大概是梦境的回响了。而所称的玉女就近乎基督教鬼怪学里的succubus。诸如此类的记载,在中国的笔记小说里真是不一而足,而关于类似incubus的故事尤多不胜举;全部讲狐仙的故事,可以说都属于这一类,魅女的男狐可以看作incubi,魅男的女狐可以看作sucubi;在一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便不知可以找出多少来。这一类的故事果有多少事实的根据,抑或大半为好事的文人,根据了少数的例子,依样捏造,我们不得而知,但很有一部分是真实的性梦与其回晌,是可以无疑的。至于这种性梦的对象何以必为狐所幻化的美男或美女,则大概是因为传统的信仰中,一向以狐在动物中为最狡黠的缘故。《说文》说,“狐,䄏兽也,鬼所乘之。”一说狐多疑,故有狐疑之词,疑与惑近,多疑与善惑近。一说狐能含沙射人,使人迷惑。宋以来江南所流传的五通神,无疑也是和incubi相类,同是女子性梦的回响的产物。受狐鬼所迷惑的男女。或遭五通神所盘踞的女子,也无疑的是一班患歇斯底里或其他神经病态的人。]。患歇斯底里神经症的人所做的性梦是不一定有快感的,甚至于往往没有快感。对于有的人,交合的梦境可以引起剧烈的疼痛。中古时代做女巫的人,以及近世有这种神经病态的人,都能证明这一点。有时候这大半是一种心理上的冲突的结果:一方面有强烈的生理上的性冲动,另一方面情绪与理智又极度厌恶以至于畏惧性冲动的发生,而其意志又不足以加以抑制使不发生,结果便不免这种痛楚的经验了。本来这一类的意识上的冲突,即一端有刺激而不欲加以反应,而一端又不得不反应,所引起的冲突,都可以引起不快的感觉,不过这是一个极端的类型罢了。有时候一个人的性器官与性情绪,已经因不断的反应而感觉疲惫,而又不断地加以刺激,使勉强地继续反应,其结果也与此大同小异,即心理上发生厌恶,而身体上发生疼痛。不过除掉心理的因素以外,这其间大概还有一个生理的因素在,所以索利埃(Sollier)在他对于歇斯底里的病情与病源的细密的研究里,特别注意到知觉一方面所起的变乱,以及从正常的知觉状态转入知觉脱失的状态时所发生的种种现象,他认为必须从这方面做些生理的研究,我们才可以明白,患歇斯底里的人,在自动恋的表现里所暴露的这一类“恶醉而强酒”的矛盾状态,究竟背后有些什么机构,有些什么原委[索氏是三四十年前法国研究歇斯底里最有成绩的一位专家,他所做的一本专书就叫《歇斯底里的病源与病情》,是一八九八年出版的。]。

不过我们也得注意,患歇斯底里的人,在发生自动恋的时候,虽未必有很多的快感,但上文所提的不快与痛楚的说法,历来也不免有言之过甚的倾向,原先心理学者对这个现象本来另有一个看法,他们认为歇斯底里的神经病,本身就是性的情绪的一个潜意识的表现,因此,就以为并不值得仔细地研究;在这看法之下,这题目就很不科学地被大家搁置起来。上文所提不快与痛楚的说法,就是这种看法的一个反响了。我们揆情度理,也不妨承认这反响原是无可避免的。不过我们终究赞成弗洛伊德的比较折中的见地,他认为患歇斯底里的人的性的要求根本上和寻常的女子没有分别,一样地有她的个性,一样地要求变化,所不同的,就是在满足这种要求的时候,她比寻常女子要困难,要更受痛苦,原因就在她不能不有一番道德的挣扎,本能所肯定的,道德观念却要加以否定,而事实上又否定不来,最多只能把它驱逐到意识的背景里去,而在暗中觅取满足的途径。我们认为这解释是最近情理的了[见弗氏所著《梦的解析》一书。]。在许多别的患歇斯底里症或其他神经变态的女子,自动恋的活动,以至于一般的性的活动,是无疑的也有它们的快感的。并且这种快感的程度还未必低,不过在这种女子,一面尽管感到快感,一面却天真烂漫的未必了解这种快感有什么性的意味罢了。一旦有到这种了解,再加上道德的拘束,那快感的程度怕又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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