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艾伦·康威的《滑梯》

喜鹊谋杀案  作者:安东尼·霍洛维茨

我去吃晚饭的时候,皇冠旅馆的餐厅几乎空空荡荡;一个人用餐,或许有点让人难为情,但是我不是一个人。我随身带来了《滑梯》,就是艾伦·康威写的那本小说,他请求查尔斯帮他出版,甚至是在他准备自杀的当口。查尔斯的判断正确吗?下文就是小说的开篇:

昆汀·特朗普勋爵从楼梯上款款而下,像往常一样,指挥着厨师、女佣、副管家和男仆。这些人只存在于他曲折幽微的想象中,实际上也是这群人把混乱悄悄留在了家族模糊的记忆里。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们就在那里;在某些方面,他现在依然是一个孩子,或者确切地说,以前的那个小男孩顽固地潜伏在他的肉体中——那座五十年来骄奢淫逸的生活在他寒冬贫瘠之树的骨骼上日积月累而成的牢笼。“两颗煮鸡蛋,曲奇饼干。你知道我的口味。软糯的,不要溏心。马麦酱[马麦酱,风靡英国的一种酵母酱。]吐司条要像妈妈做的那样……都摆上桌来,不能出一点差错。母鸡没有下蛋?瞎了眼的东西,安格斯。不会下蛋的鸡有什么用?”这难道不是他继承的天赋?这难道不是他的权利吗?他住在那宏伟的鸡窝里,尖叫着、啼哭着来到这个世界,湿乎乎、丑巴巴的,紫红色的一团,像中毒一般。他用力扯开他母亲阴道的帘幕,今后他还要用同样的力气在他的人生中横冲直撞。蜘蛛腿一样的毛细血管爬上了两颊,如同他口中盛赞的美酒,闪着红宝石般诱人的光泽。正是这酒让他血脉贲张。他的面颊在脸上推推搡搡地争抢地盘,但几乎快没有容身之地。一根胡须粘在他的上嘴唇上,仿佛从他的鼻孔里爬出来,想再看一眼他的祖先,丧失全部希望后死去。他的眼神狂热,不是那种“我们过马路去对面”的疯狂,而是像吐舌的蜥蜴一样危险。他长着特朗普家族标志性的眉毛,它们也有一些疯狂,就像他常去打槌球的那片草地上除不尽的灰白的狗舌草。今天是星期六,每年的这个时候,天气都有些寒冷。他穿着一身花呢料的衣服:花呢短上衣、花呢马甲、花呢袜子。他喜欢花呢。他经常光顾萨维尔街定制套装,连花呢布料摩擦发出的声响他都觉得悦耳。虽然现在他不常去了,不像以前,每次去动辄就挥霍两千英镑。虽然奢侈,但却物有所值;当黑色出租车疯狂地为他放慢脚步,殷勤地把他送到大门口,那一刻,得意扬扬的他,更加确信这身衣服物有所值。“很高兴见到您,勋爵。特朗普夫人还好吗?很高兴在这里见到您。在镇上待多久?这是上等的切维厄特毛呢,要一件棕色的?卷尺呢?看!多精神,明星的风度啊!我想,腰围与上次您来量的有些出入,也许需要重新量一下,勋爵先生。”他哪里还有什么腰身,满是肥肉。他的身材发福,如今到了近乎夸张的地步,可以想见他抱恙的身体已如一潭污水,而他正在里面拼命挣扎。他的祖先们从他们金色的卷边相框里注视着他从楼梯上走下来,谁都笑不出来,他们失望地看着这个肥胖又愚蠢的家伙,如今他竟成了这份祖业的继承人,近四百年的近亲交配竟然生出这么一个白痴。可他会在意吗?他一心想着吃早餐,想着他的“饭饭”。他无论干什么都像是一个巨婴。吃饭的时候,食物的汁液会流到下巴上,他脑袋里还一直想不通,保姆为什么不来帮他擦嘴。

他走进早餐室,坐下来,他囤积了很多脂肪的臀部差点坐在了椅子扶手上,那把十八世纪的赫波怀特式扶手椅勉强支撑住他。他把白色的尼龙餐巾展开,塞到下巴——或者说是双下巴,这是血统高贵的英国绅士的标准配置——下方的领子里。《泰晤士报》的人正等着采访他,但他还没有接受。他自己要操心的事已经够多了,为什么还要去听世界上的那些坏消息,那些抑郁、迷失、腐化的鸡毛蒜皮?那些抱怨的、洪亮的声音,说要警惕宗教激进主义的崛起和英镑贬值。他童年的家园,这座庄园,正岌岌可危。它可能撑不到月底。他的脑海里被这些想法占据,这些不打招呼就擅自进入他脑袋里的麻烦精!

书稿沿着这条脉络展开,大约有四百二十页。我看了第一章之后,后面都是跳着读的,专挑那些稀奇古怪的句子。这部小说似乎是对英国贵族生活的一种怪诞的幻想,并加以无情讽刺。就目前展开的部分,情节主要围绕特朗普勋爵破产后如何努力把他这栋摇摇欲坠的庄严府邸变成一个旅游景点;他编造了宅邸的历史,装神弄鬼,还从当地的动物园把年老的、性情温顺的动物转移到了他的庄园里。标题《滑梯》是他修建的那座冒险游乐园中的主要装饰,虽然它明显是对国家现状的一种不祥的象征。当第一批游客光临的时候,他们遭受了与特朗普同样的蔑视,从这个片段就可以看出来:“女人穿着尼龙质地的面包服,肥胖、粗笨、丑陋,喋喋不休地抱怨,骂着脏话,指甲被尼古丁熏得泛黄;她们蠢头蠢脑的儿子耳朵里垂着长长的耳机线,他们穿着松松垮垮的牛仔裤,里面的名牌平角内裤提得比腰带还高。”

因为种种原因,《滑梯》让我感到不安。一个曾经写过九部畅销又有趣的小说(阿提库斯·庞德系列)的男人怎么会在生命的最后写出这样愤世嫉俗的东西?这就像发现伊妮德·布莱顿[伊妮德·布莱顿(Enid Blyton,1897—1968),英国国宝级的童书大师,一生创作了六百多部作品,代表作有《伊妮德童话》《诺迪》等。]在闲暇时间看色情小说一样。他新衍生出的写作风格让人不快;它让我想起了另一位作家,但当时我还不太确定他叫什么。在我看来,显然,康威写的每一句话、用的每一个丑陋的比喻都是为了写作效果。更糟糕的是,这不是他早期的作品,不是在他没找到自己风格前的稚嫩笔触——他提到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的那句话就足以证明。他最近就在修改这部作品,他在最后一封信里提到过,他建议查尔斯再看看这份书稿。对他来说,它还是很重要的。难道它代表了他对世界的看法?他真的觉得它有可取之处?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写得烂的作品,我已经见惯不怪了。我评估过很多本没有希望出版的小说。但是我认识艾伦·康威有十一年了,或者说,我只是以为自己了解他。我几乎不敢相信,他竟然写出这样的东西,还整整四百二十页。我躺在黑暗里,仿佛他正在我耳边窃窃私语,向我分享我根本不想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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