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新英格兰与新思路

药物简史  作者:德劳因·伯奇

思维方法也和化学技术一样,正在不断进步。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19世纪初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坎布里奇市,他曾考虑放弃医学,改行成为诗人。21岁时,他的诗作《老铁甲》(Old Ironsides)让他受到举国瞩目。诗中赞美了美国木制军舰“宪法号”,这艘战舰以美国檞树修建,由革命英雄保罗·列维尔(Paul Revere)打造铜护甲,并在1812年的对英海战中服役。这首诗的成功触发了霍姆斯的想象力,他说看到自己的作品被印成铅字,“铅毒”已深入他的灵魂。

虽然霍姆斯倾心于艺术,但他在加尔文教派家庭中长大,必须献身于工作。对于一个有教养的人来说,写诗虽然是种令人钦慕的才华,但可能妨害他的职业生涯。在接受了菲利普斯学院和哈佛大学的全套美式精英教育后,霍姆斯1833年前往巴黎,这一年他24岁。有一阵子他把时间都消磨在赛马场和剧院里,随后,他清教徒的一面又占了上风,把精力都集中在医学院的学习上。他在那里师从法国最优秀的老师——皮埃尔·查尔斯·亚历山大·路易斯(Pierre Charles Alexandre Louis)。

路易斯对于现行的医学知识抱有少见的怀疑精神。当时公认的理论认为,发烧是由炎症及血液过多引起的,把水蛭放在身体最接近发炎的位置吸去血液,就能降低热度;比如对于肺炎患者,就要把水蛭放在病人的胸口。霍姆斯到达巴黎的那一年,除了本土出产,法国医疗行业还额外进口了4200万条水蛭。匈牙利、乌克兰、土耳其、罗马尼亚、俄国和北非都是水蛭的出口国。水蛭的寿命约为十年,可以多次重复使用。

这看起来难以想象,会有人认为所有放血治疗都毫无用处,甚至有害健康。但路易斯质疑了给病人放血的治疗方式,同时提出了新的想法;更重要的是,他还开始仔细地检验这些想法。“要怎么做,”他问道,“才能知道放血对肺炎是否有积极作用,以及程度如何?”在霍姆斯向他求学期间,这个问题还只是在他的头脑中萦绕。他在1828年的一篇文章里第一次写到这个问题,随后又在1835年的书中进行了详尽的阐述。路易斯想要弄清楚应当在什么时候对病人放血。在他们得病的当天把水蛭放到胸口上最好,还是第二天、第三天?令他备感困扰的是每个病人都不一样,他们的健康情况、年龄、受感染程度都有差异。他想知道,如何才能避免把这些因素的影响误认为是水蛭的作用。

我们对这些问题的清晰思考能力正在逐步提高,但这并不是由一连串前后衔接的事件引起的。路易斯并不是因为读了范·海尔蒙特的书才这么想,霍姆斯后期的想法也不是他在法国学习的直接产物。这些善于创新的思想家用比过去更准确、更有价值的方法观察这个世界,以部分出于自己、部分来自他人的观念推动着人类文明进步。种种真知灼见如水下翻滚的气泡,关于真理、关于实验方法、关于科学如何最有效地探索自然,时而循着这个人的认知方式爆破,时而又循着另一人的。

对于任何具体疾病,路易斯写道:

我们假设能不加选择地找出500个病人,让他们接受一种治疗方法,再以同样方式让另外500个病人接受另一种疗法;如果第一组病人的死亡率高于第二组,我们不就能得出结论,认为第一组的疗法没那么适当或有效吗?

范·海尔蒙特在1662年的描述中只是不经意地提到这种方法,而路易斯却是经过了深思熟虑。为防范不同病人、不同感染病例之间的自然差异给测试结果造成偏差,只需纳入足够多的被试者,并将他们随机分组。正如路易斯所承认的:

我们不可能以数学的精确性评估每个案例,因此大样本就变得不可或缺。通过这么做,接受不同治疗的两组病人之间的(难以避免的)差异就会趋同,并且彼此抵消,忽略不计也不会对结果的准确性造成实质影响。

换句话说,只要你选取的人数足够多,并且能够将他们随机分组,个体差异就不是问题。有的人病得更严重,有的人健康一些。但只要有足够多的病人,这种差异就会互相抵消。

路易斯又进一步阐释自己的观点:已知病人间存在差异,得病的程度也有所不同,除了用大量样本将这些差异进行平均,还有什么别的路径呢?另一条路径就是假装自己能发现所有存在的差异,并将它们正确地考虑在内,还要假装它们不会让你的直觉产生偏差,也不会破坏你的结论。不使用大数量样本并不能让你免于受到病人自然差异的误导,而只是让你免于承认差异的存在。让两个人比赛跑步,哪怕是十个人,都可能有一组天生就比另一组快。而如果让500个随机选取的人和另外500个随机选取的人赛跑,你就可以合理预期这两组会有类似的成绩。

但就像范·海尔蒙特那样,路易斯也是想得多,干得少。他从来没有真找500个病人,让其中一部分人接受一种治疗,剩下的接受另一种治疗。他只是记录了77名此前已被确诊为肺炎的患者,看看放血前等待的时间长短会给他们造成什么影响。路易斯有许多优秀品质,但可惜的是他的研究存在很大局限。这些患者并没有被随机分配,也没有接受不同的治疗,他们是在事后才被选出来,与路易斯认为看上去很相似的病例进行比较。以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没什么用处。正因为他没能有效运用自己所提出的方法,才让自己的积极影响受到了局限。

尽管如此,路易斯同时持有对试验的信念与对医疗干预的怀疑,这点并非出于巧合。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在回到波士顿时已经充分吸收了这两种新思想。他在哈佛同时出任解剖学教授和生理学教授(他对此评论道,就是少放张椅子,多放张沙发),同时也在全国知识界名流中占有一席之地,是一位波士顿婆罗门(Boston Brahmin),也是亨利·华兹华斯·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威廉·卡伦·布莱恩特(William Cullen Bryant)、约翰·格林利夫·惠蒂尔(John Greenleaf Whittier)和詹姆斯·拉塞尔·洛厄尔(James Russell Lowell)等人的朋友。在他们的陪伴下,霍姆斯继续写作,并时常在《大西洋月刊》(Atlantic Monthly)和《早餐桌上的独裁者》(The Autocrat at the Breakfast Table)等书刊上发表诗歌和散文。

1843年2月,霍姆斯协助提出了产褥热实际是由医护人员传染给产妇的观点。产褥热是当时产妇死亡的首要原因,这种伤口感染是在产妇生完孩子后,细菌侵入子宫的破损黏膜所致。霍姆斯并不是第一个留意到这种病主要是由医生传播的人,但他首先公开发表了这一见解。如果医生不是如此深信自己的仁善,他们本可以更早得出这个结论。“医生都是绅士,绅士的手是洁净的。”当时一位杰出的产科医生查尔斯·梅格斯(Charles Meigs)说道。他对霍姆斯的理论感到惊骇万分,因此也就没把它当真。梅格斯并不愚蠢,也无恶意,他只是太过依赖自己的信念,认为受过良好教育且仁慈为怀的医生一定会以他们的美德带给病人健康。

霍姆斯的想法却有所不同。他写道:“在我家里,我宁可让我最尊敬的那些女子毫无帮助地在马厩里、食槽边生产,也不要住在最华美的房间里,接受最精心的照顾,却被笼罩在这种无情疾病的阴影之下。”他曾受过关于风险的教育,因此医生有时也会带来伤害的想法对他来说十分合理。

1860年5月,霍姆斯在马萨诸塞州医学会(Massachusetts Medical Society)发表演讲。他对听众所从事工作的价值给出了直率的论断:“我坚决相信,如果把现在使用的所有药物(materia medica)都沉到海底去,对全人类肯定是件好事,但鱼类就要遭殃了。”

“materia medica”指的是人类拥有的所有药物。在霍姆斯看来,医生最好不要插手,他们的工作就是在精神上支持病人,鼓励病人养成合理健康的习惯,并承认人类文明至今取得的所有“药方”和“疗法”归结起来都是毒药。

他还讲了他认为导致这种情形的原因。他对思维谬误的描述和培根所说类似,并在此处直接引用了培根的表述。除了关于人类健康的思维谬误外,霍姆斯还提及了用药文化。“有些人大买各种骗人的药物,为那些……(制造它们的)百万富翁建起了豪宅美屋。他们是谁呢?这些人有数以百万计的顾客。病人就应该服用苦药,这一观点深入人心。”他说道,什么样的社会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医生。如果人们非得要求医务人员一有机会就开药给他们,那他们就活该得到这种结果。比起那些较为低调、没那么成功的国家,美国的国民甚至更加轻信这些。霍姆斯说:

美国人喜欢在药品上过度消费……他们信任药物,就像信任其他东西一样。一个每四年就进行一次革新(指一次政府选举)的人,一个发明了鲍伊猎刀和左轮手枪的人,一个在独立日演说中津津有味地咀嚼着所有夸张言辞的人……一个坚持要扬帆出海、策马奔驰、上阵杀敌,并将其他生灵赶尽杀绝的人——这样的人怎么会满足于任何不够“英勇壮烈”的行为?星条旗在90格令[1格令≈0.065克。——编者注]一剂的奎宁上方挥舞,美国雄鹰看到病人一口服下3德拉克马[德拉克马是古希腊和现代希腊的货币单位。——编者注]的甘汞时开心地大叫,这些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医生们一方面渴望成功,另一方面也希望提供帮助,因而对此推波助澜,“喜欢尽可能多地诉诸我们的医术”。霍姆斯感到医学其实功不抵过,而这么想的不止他一个。德国医生塞缪尔·哈内曼(Samuel Hahnemann)比霍姆斯年长50岁,他描述了自己在发现18世纪末可用的治疗手段都具有危害时的感受:

我的责任感不允许我使用这些功效不明的药物来治疗我可怜的弟兄们原因不明的病症。想到这么做可能谋杀或伤害我亲爱的同类,我就不寒而栗。在这种恐惧和困扰下,我在结婚的第一年完全放弃了工作,把时间全部花在化学和写作上。

哈内曼拼命想要摆脱这种充满“恐惧和困扰”的处境,于是开始寻求确定性。在一次没有设定假说的实验中,哈内曼服用了过量的金鸡纳树皮,让自己大病一场,症状看起来和疟疾十分相似。他因此得出结论:“一种药物若能在健康人身上引起一系列症状,就可以治好具有类似症状的病人。”结合水对曾在其中浸泡过的物质具有“记忆”的幻想[我故意用了“幻想”这个词,来强调哈内曼所发明的并不是一种理论。因为他没想要对它进行检验,也无法设想如何证伪。],哈内曼发明了顺势疗法(homeopathy)。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投入了相当精力和笔墨来批评顺势疗法,因为这种思维方式激怒了他。霍姆斯说,要面对围绕人类的不确定性、谜团和怀疑,用妄想代替错误并不是勇者所为。

在临近生命尽头时,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收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提问者是加拿大医生威廉·奥斯勒,他主要凭借自己的人格魅力,成为19世纪最受欢迎的医生。奥斯勒想知道是哪个让霍姆斯更满足——医学还是诗歌。换句话说,他为了从事医疗行业而放弃自己成为诗人的野心,是否是个正确的选择。

霍姆斯保持了清教徒的风范,回答说,毫无疑问,他的医学更重要。他也曾试图拯救生命,不过只是通过警示其他医生,他们正在对病人造成伤害。然而他又立刻回忆起写诗的时候:“我心中充满了更美好的感觉,是我从未获得过的最大的内心喜悦和最透彻的洞察力——我指的是对自己思想的清晰图景,以及所有在一瞬间变得精妙悦耳的表述。”

有益于你的同胞,这是作为19世纪波士顿知识分子中的精英明知应摆在首位的。尽管如此,霍姆斯的心依然不属于此处。

奥斯勒的最大成就就是鞭策医生们意识到自身的不足。他所写的教科书《医学原理与应用》(The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of Medicine)在20世纪初期前后非常畅销,书中指出,虽然对疾病的理解已经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医学干预的能力还很欠缺。那时的世界已更能听得进这样的内容,因此奥斯勒的观点受到了欢迎,被视为振奋人心、充满希望。洛克菲勒基金会设立的部分原因就是响应奥斯勒书中所强调的机会,而它随后也资助了大量具有临床价值的医学研究。

霍姆斯与路易斯的进步和他们成功普及的思维方法并没有立即带来新的治疗方式,但他们为医生理解手中药物的局限性和改进的必要性铺平了道路。而接下来的创新来自一个意想不到的方向:染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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