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挑战

夜光的阶梯  作者:松本清张

樱田事务官约了福地藤子见面。他先从她过去任职的杂志社打听到现在的地址,再以电话联络。她表示不方便在家见面,指定了一间附近的咖啡店。

福地藤子对人没有心机,甚至对曾向她探听关于枝村幸子消息的地方检察院事务官也不抱戒心,没和以夫妻相待的佐山道夫商量,就答应与他会面。她以前因为帮忙一位即将在杂志上刊登作品的小说家取材,拜托过樱田,留下不错的印象,而且她也想回报当时的善意。

樱田在咖啡店里见到有女人味的福地藤子,暗吃一惊,并了解这转变正是来自道夫。他从杂志社探听到她辞职的理由,对道夫提出“类同居”的意图,有自己的一套想法。“樱田先生,好久不见。”

“听说你辞职了?”

“您听说啦,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福地藤子娇媚地垂下眼。这种事,指的当然是和道夫结成连理。

“你结婚啦,恭喜。”

“我们跟一般形式上的结婚不同,是基于共识结婚但不同居。”

“这跟结婚前的交往不一样吗?”

“我们已经在过着结婚生活,所以也不一样。这是新形态,可以兼顾两者的好处,又不失新鲜感。”

“原来是这样啊,真是崭新的想法。冒昧问一下,这种方式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吗?”

“有必要还是会登记,只是现在没有那个需要,登记也不过是个形式而已。”

“可是,还是得登记才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吧?”

“唉,就算有保障,等到两个人的精神不再契合,保障也没意义了。离婚就是受形式主义荼毒,成了悲剧一场。所以说,重要的不是形式,而是实质内容。”

“我明白了,那么……你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生活的?”

“我想想,五月开始的。”

那是在枝村幸子遇害一年后,道夫可能是故意挑选在这个时机,如选在遇害后不久,未免动机过于明显,为了不让人看出她以不在场证明“赚进”这段婚姻,拖延时间便成了不可或缺的条件。

樱田天南地北地聊着,发现“分居结婚”不是福地藤子的意思,而是道夫的想法,她还是希望能举行一般世俗所认为的“形式上的结婚”。她因为个性软弱,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而且不管再怎么牺牲,都认为能与道夫一起便是无比幸福,盼望能紧握这难能可贵的一刻。

当樱田提及有位出租车司机,在五月二十九日枝村幸子遇害当天晚上八点载到道夫时,她也只是感到困惑,没想到这将使道夫在法律上处于不利的地位。道夫没向她表明杀害枝村幸子一事,只透露是“出去”找人谈一下贷款的事,并要她保密。

福地藤子已经完全丧失了周刊记者的敏锐直觉。

“佐山那一天七点二十分就出门了。”

“那是去年,也就是昭和××年五月二十九日晚上七点二十分吗?”

樱田又复诵一次作为确认,并且稍微抬起戴着手表的那只手,看了一下时间。

“对,五月二十九日晚上七点二十分。”

“他什么时候回到房间?”

“我记得是八点十分。”

“他出门的时候说是去找人谈贷款的事吗?”

“对。”

“知道名字吗?”

“不知道,他没告诉我。”

“他不在的这段时间,有人打电话来吗?”

“他一回来就有个叫冈野的打电话来。电话是我接的,转给佐山之后就挂断了。”

“他那时候有说什么吗?”

“他猜冈野会打电话来,叫我接到电话之后,语气亲昵地跟他对话,跟冈野开个小玩笑。”

樱田再度将手表贴近脸,像是在意着上面的指针。

“你那一天几点到佐山的房间?”

“傍晚六点半吧。”

“店员不知道佐山外出吗?”

“我们耍了一下店员。最后留在店里的员工要来向佐山道别的时候,我就开始自言自语,假装佐山在房间里。您想想嘛,佐山出门,留我一个人在房里不是很奇怪吗?您问这做什么呢?”

桑山信尔听取了樱田的报告,一是黑原三郎在新宿的咖啡店与道夫会面,二是他亲自访问福地藤子。

“这就是证据。”

樱田拿出两卷录音带。这两卷非一般录音带,而是安装在表内,外观和有些笨重的大型手表没有两样,只有将转柄改装为按钮,可以随意操作录音或播放。

“黑原去见佐山的时候,戴着这只表。”

樱田说着,拿起其中一只手表,一指按下转柄。

“……所以才会从后视镜偷看,不过,我马上就认出来了,我曾在青梅遇见过您……”

“这是司机黑原三郎和佐山道夫的声音。佐山坦承曾载着一位貌似波多野雅子的女人,在青梅车站前面和黑原发生争执。”樱田补充说明。

对话的声音细微但清晰地从手表内的录音机传了出来。

听完他们的谈话,樱田又拿起另一只手表播放,录音内容主要由樱田发问,福地藤子回答。

桑山心中有三个想法。一是再次向上司申诉,使被告冈野正一的主张获得承认,将此案发回一审。这虽然属于法官的权限,检方也可借由发现新事实,积极推动发回重审。

另一个方法是,指挥警方重新调查枝村幸子命案,逮捕佐山道夫。这个方法仍需经由上司同意,与前一个方法是一体两面。检方要指挥警方移送佐山道夫,起诉是首要条件。

最后剩下一个技术性的手段,那就是依“伪证罪”起诉佐山。一审的法庭记录中有这么一段对话。

证人(佐山道夫):冈野在晚上八点二十五分打电话来,那时候福地藤子刚好在我的房里,帮忙接了电话再转交给我,不过,冈野什么也没说。

审判长:你在房间里待了多久?

证人:晚上六点半到九点。

审判长:这段时间内都没出门吗?

证人:没有,我一直在和福地藤子谈事情。

由于这与冈野的罪行无直接相关,不影响被告利益,严格定义上不构成伪证罪,但仍可以此为契机,将方向转为关注佐山的所作所为。

桑山判断,这些方法无一可行。上次的申诉遭副检察长驳回,副检察长即代表检察长的意志,况且此案不由他负责,发言立场薄弱。如要更换检察官,除非该名检察官调任或被认为不适合侦办此案,检察长才能基于“事务移转权”,在侦查方针不变的情形下,将事务移交至其他检察官。

面临这穷途末路的困境,樱田提出了两个方法。

一是,由于波多野雅子“自杀”当时,佐山显然人在现场,他杀嫌疑浓厚,可依此指挥警察重新调查此案,再反过来使佐山道夫承认自己即为杀害枝村幸子的凶手。

这方法同样难以实行。警方既然已经以“自杀”结案,重新调查的机会极为渺茫,更何况没有任何物证,唯一掌握到的只有当天佐山车上载着一位貌似雅子的女性前往青梅的情况证据,遑论雅子的丈夫伍一郎出于个人因素,强调妻子的死因为自杀。

“不能采取正面攻击的方式。”樱田不甘就此放弃,说道,“我们可以走偏门,对外点名佐山涉嫌杀害枝村幸子,您觉得这方法如何?”

“你要怎么做?”

“只要通过杂志揭发罪行,佐山为保住自己的名誉,肯定会以毁谤名誉提起告诉,这么一来,原告佐山道夫势必得接受调查,以认定犯罪事实。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查办他了。”

这方法虽偏离常轨,也算是权宜之计。

樱田的这番“进言”,令桑山踌躇不已。他提出的虽是邪门歪道,但既然检警双方都无意重新展开侦查,只好求诸其他方式。由过去的案例可以得知,检方接到第三者告发[原著注:刑诉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不问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予以告发。],一定会着手侦办。当“正途”不通,就得采取某种程度的权宜措施。

桑山会这么坚持不为别的,他无法漠视无辜的人因冤罪被处以重刑。国家以法律保障人权,其本身的官僚机构及官僚意识,却坐视人权遭受迫害,而内部的检察官明知此一情形,又受限于检察院“指挥暨命令”的上下秩序,无计可施。

二审尚未判决,高等法院的审判长可能做出如下判决:“一审虽已详细检讨各项证据,对于发现被告自白内容真实性之努力仍稍嫌不足。即使如此,考虑到被告的人格卑劣且虚伪不实,认定该自白具自愿性,得采为证据。”(二审维持原判,仍判有罪之判决文书的例文)又或者认为“综合以上各项证据、证词及状况证据可知,司法警察在侦办过程中受偏见误导,认定被告涉嫌而疏于追查事实真相,并以不当手段强迫被告自白。一审未能指出被告自白内容多有矛盾及谬误,实感遗憾”。(二审推翻一审有罪判决,改判无罪之判决书的例文)前者的判决如缺乏关键性的新证据,难于高等法院二审获判无罪。为挽救无辜百姓免于蒙受牢狱之灾,二审为关键。

“这件事交给我处理,绝对不会给您添麻烦,一切由我樱田负责。”

樱田长期受桑山委托“私下”调查佐山道夫,自然而然地在内心深处衍生出彻底追究的坚持。

“那就交给你了。”桑山表示同意。

“太感谢您了。”樱田将双手摆在膝上,鞠躬致意。

此时,他已经痛下决心,即使辞职也在所不惜。

“首要难题是,这件事需要杂志社帮忙。”

既然要在杂志上公开指名某人为“凶嫌”,杂志社若不坚决果断恐难以应付。

“我认为可以找《女性回廊》。”樱田提议。

“那不是枝村幸子以前担任编辑的地方吗?”

“没错。对杂志社来说,这是为前员工的惨遭杀害来报仇,投入程度会比其他地方更加积极。”

“嗯……”

“这么做的目的是要让佐山控告杂志毁谤名誉,最近常有周刊被告,但毕竟处理费事,杂志社如果缺乏兴趣不可能提供协助。《女性回廊》因为旧员工遇害,行之有理,即使刊登报道,也不会被视为纯粹只是投众人所好。”

这就是问题所在。佐山道夫的名字常出现在媒体上,算是媒体宠儿。“凶杀嫌疑”的报道登出后,势必有助销量成长,而引来“为销量迎合大众”的批评。佐山道夫若为真凶尚无影响,如稍有差池,杂志社为钱不择手段的行为将成千夫所指的对象,使得杂志信誉严重受损。这对杂志社来说可谓一大赌注。

因此,这件事不能拜托其他杂志社帮忙,唯独“名义”充分的《女性回廊》,可能愿意冒这高度风险。樱田的提议就是基于以上想法。

另外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提供杂志报道“数据”的樱田,是检察院里的职员,国家公务员不得向外泄漏职务上的机密,退休后亦同。(国家公务员法第一百条第一项)

“这条法规的精神在于避免特定团体或个人从中得利……”樱田说,“并且关系到侵害人权的问题。不论是从道德还是社会的角度,保障人权有其正当性,而钻法律漏洞的罪犯则无此一权利,予以举报更是当务之急。眼看有人无罪却因他入狱,为维护社会正义,务必要揭发真凶,还无辜者清白及自由。解释国家公务员第一百条时不能墨守成规,必须扩及法律维护社会正义的精神。”

樱田继续说:“这第一百条规定的是‘职务上的机密’,严格说来,到目前为止,我从来没有以‘公务’调查过这件案子,这条文并不适用。我绝对没有行使过检察事务官的职权,不只不曾行使职权,也没有在公务的时间展开调查动作。我到九州岛是趁着休假,在东京都内投入调查的时间,不是利用下班后就是假日。条文规范职务是针对负责侦办该案的相关人士,而我不负责侦办,跟案件毫无关联,调查是出自我个人的行为,没动用到国家机关的资源。依个人身份调查到的资料属于我个人所有,并不违反第一百条的规定……这虽然是以狭义解释,尤其让人怀疑的是,检察事务官的职衔与个人是否能完全切割。刚才那些话就算有理,总是有几分牵强。不过,不这么强词夺理,就没机会救出冈野正一了。”

《女性回廊》总编辑接待樱田,与主编两人听着他的谈话,不禁感到血脉贲张。访客于来访前已告知此为秘密情报,希望能单独会面,其内容果真令人惊心动魄。

他听着这位以个人身份来访的访客娓娓道来,得知检警双方都对此名凶嫌束手无策,希望能以其他方法开启侦查契机,这便是他此行的目的。这不只是一般随便的“兜售情报”,显然是出自检察院内部分人士的有意操作。

由于做法是通过杂志报道举报目标人物,进而遭受对方控诉毁损名誉,总编辑无权定夺。

总编辑郑重其事地回答将与社长讨论后决定,请樱田先回,并表达个人希望合作的高度意愿,请他务必保密。对于这请求,樱田更是求之不得。

当晚,总编辑等着社长从大阪出差回来,又暗自指使主编整理过去与发型师佐山道夫相关的资料。公司数据库里存放着有关佐山的报道及照片等报纸杂志,一旦确定执行,势必需要更多参考数据,这些只是初步了解佐山道夫的基础。

他翻阅着资料,回想起遇害的离职员工枝村幸子。

枝村幸子是个自大、虚荣又令人厌恶的女人。仗着年资长便趾高气扬,不将编辑部的男人看在眼里,虽有才能,却更擅长忙里偷闲,简直让人忍无可忍。

她瞧不起人,历任总编辑亦不堪其扰,不得已只好采取特别待遇。她的上班时间较总编辑晚,又早下班,在编辑会议上冷眼笑看他人提出的企划案,并于上班时间以访问作家为借口,溜出去玩耍。她的薪资高,前几任的总编辑看重枝村幸子常取得特殊题材或名人稿件(她当时也很尽力工作),特别加以提拔,后来那就成了她的基本薪资。

总编辑想起她辞职时闹出的那场风波,直到现在仍叫他愤愤不平,憎恶丝毫不减,只是耳闻她不幸遇害,还是不免油然生起怜悯之心。

访客递出检察事务官的名片以表明身份,由于总编辑尚未给予明确答复,也就没有进一步谈到具体内容,但他知道,在这协助救人免于冤罪的请求背后,存在着可信度极高的资料。樱田毕竟是检察院职员,即使以个人身份前来,也是受上层指示。

杂志销量肯定能因此一飞冲天,甚至加印。指控的对象是现今当红的顶尖发型师,在女性之间拥有广大的知名度,正是适合《女性回廊》的最佳题材。

他有正当的名义刊登这篇报道,公然在杂志上指出“杀害本杂志原编辑部员工的凶手”。

一是为了报仇,绝不是哗众取宠,“报仇”这行为本身在传统上就带有令人痛快又感动的特质。

不过,这只是个人因素,最重要的还是,救出在牢里以泪洗面的良家百姓所唤起的正义感,这将深获读者共鸣。也可借由指出真凶,为可能于二审判处死刑的嫌疑犯复仇,甚至引发社会整体为无罪之人平反的舆论。

另一个名义是,严正批评以杀人罪嫌逮捕无辜人民的警察,将其起诉的检察官,以及于一审判决有罪的法官。国家权力欺压软弱的小老百姓,这残酷的行径势必会引起巨大的抗议声浪,严厉谴责警察无能,竟放任真凶逍遥法外。

接下来,《女性回廊》将引爆种种社会现象,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可谓历史性事件,而且还是“独家报道”。

总编辑越想越迫不及待,紧急打了通电话到大阪,得知社长已经搭上新干线。他深信来访者提出的数据,具有相当高的准确度,已经决定好如何塑造被害人枝村幸子的形象。

本杂志原编辑部员工枝村幸子是位纯洁的女性。她才能出众,学识渊博,工作表现优异,且尽忠职守,受社内众人爱戴,在社外的名人之间更是广受好评,而且还是位单身的美人。她辞职时,无人不感到惋惜,一再挽留。如今,枝村幸子俨然成为社内年轻女编辑崇拜的对象,永远的偶像……总编辑决定不假他人之手,由自己亲自动笔。

三周后,《女性回廊》杂志刊登了“本杂志原编辑部员工枝村幸子惨遭知名发型师佐山道夫杀害”的专题报道。

杂志更在报上刊登耸动的广告,大剌剌地突显“指名”及“告发”等字眼。

过去不曾有杂志在警察尚未展开行动之前,便锁定杀人嫌疑犯并公之于世。读者对嫌疑犯为活跃于美发界的名设计师充满兴趣,单只凭他是涉嫌命案的嫌疑犯,就足以让报纸连日不胜其烦地进行追踪报道。

杂志上视佐山道夫为杀害原编辑部员工枝村幸子的真凶,巨细无遗地进行了一番“调查”。

报道文笔颇为煽情,仔细阅读之后,会发现缺乏具体事实,但由字里行间展现的自信,可知其手中握有充分证据。

在报道里,被害人枝村幸子与嫌疑犯佐山道夫两人之间的关系暧昧不清。这是考虑到如果过于强调两人的情爱,便会与枝村幸子“才能出众,学识渊博,工作表现优异,且尽忠职守,受众人爱戴,是年轻女编辑的偶像”此一形象相互冲突。

读者并不在意这些,报道中也刻意轻描淡写带过。整篇报道描写的重点在于,一位平凡画家因蒙受不明之冤,遭警察逮捕,被迫认罪,并因此遭到起诉,送上法庭,于一审判决有罪。现仍被关在拘留所内继续上诉,并且强调这位可怜的画家会遇上此一不幸,皆因遭其美发师友人奸计陷害。

文章以女性杂志特有的笔触写成,流露出对冈野正一蒙受冤屈的同情,又详加报道冈野的妻子和子述说丈夫的本性善良,相信他的清白,以及目前只能靠兼差维持生计的艰苦困境。

与此对照的是,针对将冈野“送入监狱”的发型师佐山道夫,展开个人攻击。文章内介绍他的生活“浪荡”,并列举其友人及熟人的发言以兹证明。“才能出众,学识渊博”的枝村幸子,在这里饱受实际上不过是个蠢女人的形象威胁,但读者还来不及注意,文章内又接连揭发各项冲击性的事实。

攻击并以美发界的“大师”如何“谈论”佐山道夫的形式,批评佐山空有虚名,自以为是,其实只是靠商业手段拉拢顾客,没有基本功夫,实力顶多只到“学徒”的程度。这是由在四谷开设村濑美容室,曾经雇用佐山的夫妻提供的证词,村濑的妻子更是痛批佐山道夫“没有人性”。

一位美发界“大师”毫不客气地指出,佐山在美发界中没有地位,不过是个突然蹿起的无名新秀,放任不管恐怕会招来世人对美发界的误解,迟早得加以收拾,清理门面。

接着笔锋一转,批评起警察、检察官及法官,其中对检警机关的批判最为猛烈。文中指摘警方办案的方式一成不变,检方未详查警方的调查结果便草率起诉,而在读者看来,攻击检方的口吻较警方“温和”许多。

报道宣称为使仍在等待二审的冈野能早日获得释放,本杂志特打破新闻界常规,指出真凶,公布其名,最后并暗示性地留下一句“有证据显示,佐山道夫亦涉嫌另一起命案”作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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