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谎言与真相

一个孤独漫步者的遐想  作者:让·雅克·卢梭

在我至今仍会不时读一读的为数不多的书籍中,普鲁塔克是我最为偏爱也让我最有收获的作者。他的作品是我童年的第一部读物,也将会是我晚年最后的读物。普鲁塔克差不多是唯一让我每次阅读都开卷有益的作者。前天,我在他的伦理学著作中读到一篇专题论文:《如何汲取敌人的长处》。而在同一天,我在整理一些作者本人寄给我的书籍时,偶然发现了一本罗西耶神甫的日志,标题下写有一句拉丁文题词:

Vitam vero impendent.[拉丁文题词:致献身真理之人——罗西耶。]

---Rosier

这些先生混淆视听、咬文嚼字的套路我再熟悉不过了。所以我明白在礼数周全的态度背后,他对我说了一句残忍的反话。但是因为什么呢?为何如此讥讽?我做了什么使他要这样对我?为了充分利用从普鲁塔克那里学到的教诲,我决定在第二天漫步时好好反省一下自己对于谎言的看法,这番思考让我确信自己之前已有的想法:遵从德尔菲神庙中“认识你自己”这句神谕,并不像我在《忏悔录》中所认为的那样容易。

第二天散步的时候,我聚精会神地思考着这个问题。而我想到的第一件事是我在很久以前说过的一个卑劣的谎言,关于它的记忆让我一生不得安宁,直到年老时仍然让我这颗早已经历了世事沉浮的心灵为之伤怀。这则谎言本身就是一桩不小的罪过,或许它产生了某些我不知情的后果,那样的话事态就更加严重了。不过即便像现在这样,内疚对我的折磨仍然要多残酷便有多残酷。但如果只考虑事发时我的处境,那次撒谎只不过是羞怯的产物而已,丝毫没有伤害说谎对象的意图。我可以对天发誓:即使在无法控制的羞怯让我说出谎话的那一瞬间,如果能够消除羞怯对我个人的影响,就算流干最后一滴血我也甘之如饴。我无法解释这种冲动,只能说一谈起这件事情我似乎又有了当初的感觉:在那一瞬间,腼腆的天性压倒了心灵的所有祈愿。

对这次悲惨事件的记忆和它给我留下的难以磨灭的悔恨之情激发了我对谎言的深恶痛绝,让我在余生始终都小心地守护着自己的心灵,以免再遭谎言的罪恶侵袭。当我看到别人给我的那句题铭时,我认为自己当之无愧,而当我根据罗西耶神甫的题词开始对自己进行更为严谨的反省时,我也毫不怀疑自己是配得上这句话的。

然而,当我更加仔细地审视自己时,却吃惊地发现居然有那么多我当作大实话说出来的事情,实际上它们只是我的主观臆断;当时我还以自己对真相的热爱为荣,骄傲地自诩将自身的安全、利益和人格全部奉献给真相,心怀公正,在全人类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像我这样的典范。

而最让我惊讶的是,在我回想起自己编造的各种瞎话时,我没有感觉到一丝真正的悔意。我,对虚假的厌恶之情无以复加的我,宁愿身受酷刑也不愿说谎避祸的我,到底是出于怎样令人费解的言行不一,才会如此轻松地说出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好处的谎话?到底是怎样无法理喻的前后矛盾才能让我——能够被一次谎言的愧疚纠缠整整五十年的我——对此毫无悔过之意呢?我从来没有对自己的过失熟视无睹;道德的本能始终指导着我的行为,我的良知也一直守护着最初的贞洁,尽管有时也难免会屈从于我的一己之私。人在冲动的驱使下,至少可以拿软弱当作借口——在这样的情形下,良知还可以坚守底线,但为什么偏偏在一些无关紧要且找不到任何借口的小事上失守了呢?我发现在这一点上,我对自己的评价正确与否取决于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在设法对此进行了充分考察之后,我终于为自己找到了答案。

记得在一本哲学类书籍中读到过:说谎,就是隐瞒一桩原本应当说明的真相。根据这一定义,对一件没有义务必须要说出来的真相保持缄默并不是说谎;但在同样情况下,不说出真相还要说出相反一面的人究竟是不是在说谎呢?根据上文的定义,只能得出此人是在说谎。这就好比将假币奉送给一个与自己没有任何债务关系的人,对拿钱的人构成了欺骗,毫无疑问,这并不构成盗窃。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两个有待研究的问题,每一个都非常重要。第一个问题:既然我们并非总是有义务说出真相,那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应该对别人说真话呢?第二个问题:是否存在可以善意地欺骗别人的情况?第二个问题的答案非常明确,我很清楚这一点;书本里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书中的道德再严苛也不需要作者付出任何代价;社会上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书本里的道德一到社会上便成了不切实际的长篇废话。就让这些权威自相矛盾去吧,让我们用自己的原则来解决自己的问题。

普遍而抽象的真理是所有财富中最珍贵的。没有它,人便有眼无珠。它就是理性的眼睛。正是通过这样的真理,人才能学会为人处世,才能成为自己应当成为的人,才能做自己应当去做的事,才能实现人生的真正目标。具象而个性化的真相并不总是一种财富,有时也会是一种罪恶,而更多时候只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对于一个人而言,为了获得幸福有必要了解的意义重大的事物或许并不是很多,但不论数量多寡,它们都是属于这个人的财富,他有权利宣扬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这是旁人无法窃夺的财富,而拿走它也并不是不公正的错误,因为它是所有人共同享有的财富中的一部分,共享和交流不会让付出财富者有一星半点的损失。

在传播知识和指导实践方面都没有任何用途的真相怎么能说是理所应当的财富呢?它们根本算不上是一种财富。由于所有权只能建立在有用性之上,那么毫无用途的东西也就不存在任何所有权的问题了。人们可以要求获得土地,因为土地即使贫瘠但至少还可以居住;对于一件从任何方面来看都没有用处也无关紧要且无论是真是假都不会对任何人产生任何后果的事实,谁都不会感兴趣。在道德层面上,没有什么是无用的,物质层面也是如此。没有任何好处的东西不会引起任何义务问题。一件东西若要能够产生义务,必须得有用,或者可能有用。这样说来,理应公开的真相就是那些涉及正义的真相;如果将“真相”一词用于那些所有人都不在意是否存在即使知道了也全无用处的空虚事物,那简直是亵渎了“真相”这个词的神圣意义。即使真的存在没有任何用处的真相,那它也不可能有必须要公开的义务。这样一来,对这种真相保持沉默或加以掩饰的人也就谈不上是在说谎了。

但是,如此枯燥无味的真相是否真的在任何方面都一无是处,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论题,此后我还会予以论述。现在,还是让我们来谈谈另外一个问题吧。

“不说真话”和“说假话”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却可以产生同样的作用:二者显然都没有任何作用。当真相本身无关紧要时,与之相反的谬误也就同样无关紧要;因此,在同样的情况下,用与真相背道而驰的话来骗人,并不比闭口不谈更卑鄙;如果真相本身是无用的,那么谬误并不会比无知更糟糕。海底的沙子究竟是白色还是红色与完全不知道是什么颜色相比并没有更多的意义。只有对别人犯下错误才会导致不公。所以,在不伤及任何人的情况下,何来不公可言呢?

对上述问题如此简要地做出决断,没有让我得出足以运用到实践当中的心得,事先的阐释准备得也不够充分,并不能够恰如其分地运用到可能出现的实际情况中去。如果真相的有用性是判断是否有必要说出真相的依据,那么我又该如何对这种有用性做出判断呢?对某个人有好处的事情往往会有损于另外一个人,个体利益总是与公共利益站在对立面。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是否应该为自己面前的人牺牲不在场者的利益呢?对于有利于某一方而损害另一方的真相,是应该缄口不言还是实话实说呢?我们是否应该以公共利益或均等分配的正义为唯一的尺度来斟酌自己的言谈呢?如果是的话,那我又怎么能确信自己对事物的方方面面都有足够的了解,从而能保证本着公平的原则运用我所掌握的知识呢?此外,当我们审视自己对别人所承担的义务时,又是否充分考虑了我们应当为自己和真理本身所承担的义务呢?如果我说了谎话却没有对别人造成任何损害,是否就可以认为这么做对自己也没有任何影响呢?永远公正是否就等于永远清白无辜呢?

尽管独自思索的过程很容易牵扯出令人困惑的论辩,不过还是让我们始终诚实面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吧。正义本身就存在于事物的真相之中。当人们说出的话与原本应该去做或应该相信的规律相违背时,谎言永远是极不公正的,谬误也永远是欺诈行为;而当人们说出真话时,无论真相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说话的人都是无可指摘的,因为他们没有在其中掺杂任何私心。

但是这么说只是将问题一刀切,并没有解决问题。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宣传始终说真话的好处,而在于应该弄明白我们是否有始终说真话的义务。而根据我之前思考过的定义,我想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应该明确区分在严格意义上必须说出真相的场合以及可以保持中立或在不说谎的前提下蒙混过关的场合——我发现此类情况在现实中的确存在。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找出如何分辨和判断不同场合的规律。

然而,到哪里去寻找这条规律?又该如何证明这条规律百无一失呢?在所有与之同样棘手的道德问题中,我早已发现了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那就是倾听良知的内省而不要依赖理性的条条框框。道德本能从来没有欺骗过我:到目前为止,它在我心中仍然保留着值得信任和托付的纯洁,尽管有时面对我的冲动情绪,它没能充分发挥引导行为的作用,但当我回忆当时的情景时,道德本能便重新占据了掌控地位。于是我在种种回忆中对自己进行了极其严格的审判,即使是至高无上的末日审判或许也不过如此吧。

根据言论所产生的效果来评判言论本身,往往会导致错误的评价。因为这些效果并不总是那么显而易见、容易洞察,还可能会因发表言论的场合而产生近乎无穷大的变数。唯一能够用以评价人们的言论并决定其中怀有多少恶意或善意的标准,只能是说话人的意图。说假话只有在蓄意欺骗时才构成说谎的行为,而欺骗本身也不一定总是以伤害他人为目的,有时甚至可能完全相反。不过,要将一桩谎言开脱为无辜之举,仅仅证明没有蓄意伤害的意图是不够的,还必须证实谎言给他人造成的误导不会以任何方式给任何人造成任何损害才行。这一点很难确定,也很少有人能够证实这一点。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说谎属于欺诈,为了他人的利益而说谎属于舞弊,为了损害他人的利益而说谎则是恶意诽谤——这是所有谎言中最恶劣的一种。于人于己都没有任何好处也没有任何坏处的说谎行为算不上是说谎——那不是谎言,而是虚构。

以道德教育为目的的虚构被称为道德故事或寓言故事。它们的目的仅仅是用直观明白和喜闻乐见的外在形式表达有益的真理,在这样的情况下,完全不必费心去粉饰和捏造谎言,因为此时谎言只不过是真相的外衣罢了。仅仅在讲述寓言的人从任何角度看都不能算是在说谎。

除此之外,还有完全无益、纯属消遣的虚构,大部分故事和小说都属于这一类,其中没有任何有内涵的深刻道理,纯粹是为了娱乐。这些与道德毫不相干的小说和故事只能通过创作者的意图予以鉴赏评价,如果创作者有意将故事作为真实发生的事情确信无疑地讲述,那么绝对无法否认,它们就是彻头彻尾的谎言。然而,有谁曾经对这些谎言较真过,又有谁曾经严加指责过制造这些谎言的人呢?举例来说,《尼德的神殿》[《Temple de Gnide》,1725年出版的诗集,孟德斯鸠称该作品翻译自古希腊手稿,实为孟德斯鸠本人所作。]或许承载了某种道德上的目的,但这种目的却淹没在让人的感官获得享受的细节中,被充满情色意味的画面腐蚀了。作者是如何为本书披上道貌岸然的外衣的呢?他假装自己这部作品是一部古希腊手稿的译本,还绘声绘色地讲述了发现这部手稿的来龙去脉,让读者对作品的真实性深信不疑。如果这都不算是地道的谎言,那我倒真想请教一下,究竟怎样才是说谎呢?但是,又何曾有人勇敢地挺身而出去声讨作者说谎的罪行,并据此将其指控为欺世盗名和招摇撞骗的人呢?

有人会说,这只不过是玩笑之举罢了,作者虽然言之凿凿,但并没有指望让别人信服,而且实际上也确实没有人真的相信他的说法,公众从来没有怀疑过他就是这部作品的真正作者,尽管他声称自己只是这部古希腊作品的译者,那不过是做做样子。对此我的回应是,这样开玩笑没有任何目的,只能说是一种幼稚而愚蠢的行为;而一个说谎的人即便宣称自己并没有说服任何人,也丝毫不会改变说谎本身的性质;而且,应该将受过教育、有知识、有判断力的公众与大多数普通而轻信的读者区别对待,对于后者而言,一名严肃的作者以真诚的口吻讲述的关于手稿的故事真的会让他们深信不疑。如果一杯毒酒以现代作品的形式呈现出来,他们至少会有所防备;然而面对披着古典外衣的酒杯,他们便会这样毫无顾虑地将毒酒一饮而尽。

无论这种区别在书中是否有所体现,但它存在于所有诚实面对自我的人的心中,这样的人无论如何都不会允许自己受到良心的谴责。对于这样的人而言,为了自己去说假话与为了损害别人的利益而说假话一样都是在说谎,尽管前者的罪行要轻一些。让人获得原本不该获得的好处,是在扰乱秩序和公正;将一桩可能带来赞扬或指责、控诉或开脱的行径错误地加在自己或别人头上,这就是一种不公正的行为;一切与真相背道而驰且有伤公正的事物,无论以什么方式存在,都是谎言。这就是具体的区分标准——一切与真相背道而驰但不会在任何方面涉及公平正义的事物,都只能算是虚构。不过我必须承认,如果有人认为纯粹的虚构也是一种谎言并予以抨击的话,这样的人一定有着比我更加高尚和正直的良知。

人们称之为“善意的谎言”同样也是谎言,因为不管是为他人的利益考虑还是为一己私利考虑,与损害他人的利益相比,“善意的谎言”一样不公正。但凡涉及某一具体的个人,对他进行不符合事实的称赞或指责都是在说谎。但如果是某种想象中的存在,只要不对编造的事实中所蕴含的客观道理妄加错误的评判,随便说什么都不算是说谎;错误的评判虽然并没有在事实上说谎,但却在伦理道德上说了谎,而道德真理比起事实和真相则更应受到百倍的尊重。

我见过社会上被人们称之为诚实的那些人,他们全部的诚实都在漫无目的的闲谈中消耗殆尽:必须一丝不苟地说出时间、地点、人物,见不得一星半点的虚构,不能对任何细枝末节有一丁点修饰,不能有半分添油加醋的夸张。对于一切完全不触及他们自身利益的事物,他们的叙述绝对忠实,再可信不过了。可是,一旦谈到涉及他们自身的事物或者讲述与他们息息相关的事实时,他们就会极尽粉饰之所能,将事物以最有利于自己的模样呈现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果谎言对他们有用但他们自己又不能亲口说谎,他们也有办法巧妙地偷梁换柱,不动声色地让别人对谎言信以为真,同时又不会让别人怀疑到自己身上。这就是他们的狡猾之处,此时诚实早已被甩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称之为真实的人与他们完全相反。对于前一类所谓诚实之人表面上十分看重实则完全无关紧要的事情,我所说的真实的人几乎不怎么在意,他们毫不介意用编造的事实来开玩笑,前提是这样的编造不会对任何活着或死去的人产生任何有利或不利的评价。但是任何违背公正和真理并给人带来好处或损失、使人获得尊敬或受到蔑视、让人受到赞扬或指责的言论,永远不会浸染诚实之人的心灵,他们不会说出也不会书写这样的言论。即便与自身利益相抵触,他们的诚实也坚定不移。在无足轻重的谈话中,几乎不会听到他们夸耀自己的诚实;之所以说他们真实,是因为他们从不试图去欺骗任何人,因为他们一视同仁地坦然面对指责他们和夸奖他们的真相,因为他们绝不会为了自己的好处或为了打击敌人而去欺骗。因此,我眼中诚实的人与前一种人的区别在于:社会上的诚实之人在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的问题上可以保证绝对的诚实,但在这一范围之外便不再可靠;而我所说的诚实的人在需要为真理做出牺牲的时候反而会保持最忠诚的诚实。

但是人们或许会问,我所谓的诚实之人既然像我所歌颂的那样对真理怀有诚挚的热爱,为什么有时也会不把真理放在心上呢?这份热爱是否因为掺有杂质而显得虚伪呢?不,这份热爱是纯净而真诚的,那只不过是因热爱公正才发散出的一种征象,纵然有时看起来难以置信,但绝不会是虚伪的。在这种人的心目中,正义和真理是两个可以混用的同义词。他们心中所崇拜的神圣真理绝不局限于无关紧要的事实和没有用处的名词,而是要忠实地将每一个人应得的东西——荣誉或骂名,赞扬或非难——真正地物归原主。他们不会虚伪,也不会与人作对,因为他们的公正之心不允许他们这么做,他们也不愿意不公正地伤害任何一个人;他们不会为了自己而虚伪,因为他们的良知阻止他们这么做,而他们也不会将任何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据为己有。他们最珍视的就是自己的尊严,这是他们最不愿意失去的财富;如果为了侵占别人的财产而污损了自己的尊严,那对他们而言才是真正的损失。所以他们有时会在无足轻重的事情上毫无顾忌地撒谎,甚至都不觉得自己是在说谎,但他们永远不会因他人或自己的得失而说谎话。在所有涉及历史真相、言行举止、公正和社会关系的知识上面,他们会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尽全力保护自己和他人免受谬误的困扰。如果《尼德的神殿》是一部有益的著作,那么关于古希腊手稿的故事就是无伤大雅的虚构;如果作品本身有害,那么这故事就是一个应当受到惩罚的弥天大谎。

这就是我的良心在谎言和真相的问题上所遵循的规则。我的心灵会在理智有意识地做出反应之前下意识地践行这些规则,道德的本能就是我唯一的行动指南。当年那桩让可怜的玛丽雍[Marion,《忏悔录》中被卢梭诬陷为窃贼的女仆。]成为受害者的罪恶谎言在我心中留下了无法抹除的悔恨,让我一辈子都对谎言唯恐避之不及——不仅是关于玛丽雍的谎言,也包括所有可能有损他人利益和名誉的谎言,无论它们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就这样,我将自己所排斥的范畴推而广之,不愿意精准地计较其中的得失,也不愿意在“有害的谎言”和“好意编造的谎言”之间划出清晰的界限。我认为二者都应当受到惩处,我不允许自己犯这两种错误中的任何一种。

在这方面,就像在其他诸多方面一样,我的脾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行为准则,更准确地说,是影响了我的习惯。我从来不按所谓的规则行事,或者说我在任何事情上都没有遵循过除了天性之外的其他规则。事先策划的谎言从未在我的思想中浮现过,我从来没有为了自身的利益说过谎话;但是,出于羞耻心,我经常在一些无足轻重或者最多只关系到我一人的事情上撒谎,好让自己摆脱尴尬的境地,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与人交谈的时候。我思绪迟缓,谈吐枯燥无味,所以不得不借助虚构的手法,好让自己有话可说。在确实有必要说话但我却一时间想不到有什么有趣的真话可说时,只好说些趣闻奇谈聊作谈资,以免一言不发落得冷场;而在编造这些奇闻趣事时,只要力所能及,我都会尽量不让它们成为谎言。也就是说,不要让它们破坏公正或既定的真理,尽量只在对所有人和我自己都没什么要紧的地方虚构。我这样做是希望多少可以在故事中用道德上的真理弥补事实和真相的空缺,希望能够在其中表达人类心灵生来就有的美好情感,总是能够让听众从中得到有益的启发——一言以蔽之,使之成为德育故事;但是,这样做需要我有精神的力量,我其实并不具备这种力量。要在滔滔不绝的废话中体现故事的教育意义,也需要更加精巧的技艺才行。这样讲故事的节奏远远超出了我思考的能力范围,使得我几乎总是来不及思索便脱口而出,所以我常常说出自己理智不能容忍、心灵也不认同的愚蠢荒谬之语——这些话语在我能够做出判断之前便从我嘴里蹦出来,使我再也无法通过审慎的思考对它们加以修饰了。

同样地,依然是在这最原始的、无法抗拒的脾性的驱使之下,在出乎意料的突发时刻,羞怯和腼腆经常让我不假思索地说出与自己的真实意愿毫无关系的谎言,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因为必须当场做出回应,才让我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说出那些谎话。玛丽雍事件中,对那位可怜姑娘的深刻印象足以让我永远不再说出可能对别人造成妨害的谎言,但这却不能制止我为了摆脱尴尬而说出某些只牵涉到我自己的谎话,尽管这么做与说出可能影响他人命运的谎话都违背了我自己的良知和原则。

我对天发誓,假如能够在摆脱场面上的尴尬之后立刻收回谎言并说出真相,同时也不会因为出尔反尔给自己招来新的羞辱,那我一定会真心实意地收回谎言。但是,自己主动坦白的羞耻又让我举步不前:我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深感懊悔,然而却没有勇气去弥补自己的过失。下面这个例子能够更好地说明我想表达的意思,从这一事例可以看出,我不会为了利益或自尊心说谎,更不会因嫉妒或恶意说谎,但却唯独会因为尴尬和羞怯而说出谎话,甚至有时明明知道别人也十分清楚我说出的是一句谎言,我也知道这么做对我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不久之前,福尔基耶先生不顾我的推辞,执意邀请我和妻子前去参加在餐厅老板瓦卡森夫人家举行的野餐,同去的还有福尔基耶的朋友贝努瓦,瓦卡森夫人和她的两个女儿也和我们共进午餐。席间,瓦卡森夫人的大女儿,一位身材发福的已婚妇女,突然毫无顾忌地问我有没有子女,发问时还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的脸一直红到耳根,随后回答说我没有这样的好福气。她不怀好意地微笑着,看了看身边的人——其中的意味不难理解,连我也看得出来。

首先,很明显这并不是我原本想要做出的回答,尽管我确实希望别人相信这个回答。从当时对方向我提出这个问题时的情景来看,我非常确定的一点是我的否认不会让对方对问题的看法有任何改观。他们所期待的正是我的否认,甚至可能故意问起这个问题就是为了体验一下让我说谎的乐趣。我还不至于迟钝到连这都感觉不出来。一名年轻女子向老人家问这种问题是很不谨慎的。这样说起来,我原本用不着说谎,用不着为承认事实而脸红,反而可以把爱开玩笑的人们撇到一边,好好给她一顿教诲,让她以后再也不会那么不得体地向我发问。但我没有那么做,该说的话我都没有说,说出口的都是不该说且对我一点用也没有的话。可以确定的是,我的回答完全不是我个人判断或主观意愿的体现,只是尴尬局促之中无意识的产物。从前,我丝毫没有尴尬的困扰,那时候,我会坦然承认自己的过错而不觉得羞耻,因为我毫不怀疑自己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弥补这些过错,我从自己内心深处就能感受到这一点;然而,恶毒的言行让我伤心气恼,逐渐让我偏离了最初的方向;随着我的处境越来越不幸,我也变得越来越内向腼腆,而我从来都只是因为内向腼腆才会说谎。

在写作《忏悔录》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对谎言天然的憎恶达到了无以复加的顶峰,因为在写作的过程中,让我想要说谎的诱惑层出不穷,而且十分强烈,只要一念之差,我就可能写下谎言。但我并没有对我所承受的一切闭口不谈或加以掩饰,恰恰相反,在某种我自己也很难解释的或许来自对一切赝品反感的精神支撑下,我发现自己笔下的谎言走向了相反的方向:我开始极度严苛地控诉自己的罪行,而不是纵容自己的行为,设法为自己开脱。我的良知告诉我,将来的某一天,当我接受审判时,也绝不会像我对自己的审判这样严厉。没错,当我说出这句话时,我为自己的高尚灵魂感到自豪,我在这部作品中所倾注的无与伦比的信仰、诚实和坦率,甚至比其他任何人都走得更远,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感觉到善战胜了恶,我想要将一切都说出来。我也确实把一切都说了出来。

我从来没有知而不言,有时反而说得太多,不是对于事实本身,而是对于环境和情势。这种谎言与其说是意志主导下的行为,倒不如说是兴奋狂热的想象力的产物。我甚至不该称之为谎言,因为我的那些添枝加叶没有一样算得上是真正的谎言。写作《忏悔录》的时候,我已经老了,已经厌倦了生活中一度浅尝辄止却又发自内心地觉得毫无意义的空洞享受。我是将《忏悔录》当作回忆录来写的;但我时常想不起要回忆的内容,或者只记得其中的一鳞半爪,于是只好用想象的细节来填补其中的空白,将记忆补充完整,但增补的内容绝不会与事实相反。我喜欢沉浸在对生活中幸福时刻的回忆里,有时难免出于温情的伤怀而对回忆加以美化装饰。对于已经忘却的事物,我写下的则是记忆中它们应该是、可能是的那副样子,绝对不会是与我的印象截然相反的模样。有时候我会通过渲染让真相呈现出奇特的魅力,但我从来没有用谎言掩盖自己的罪行,或给自己冠以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德行。

有时候,在未经思考的情况下,在描绘自己的形象时,我会不自觉地将自己丑恶的一面隐藏起来。就算如此,这样的隐瞒也通过另外一些更加不合常理的掩盖我善良一面的沉默得到了补偿。这就是我天性中非常奇特的一点,如果人们不相信我,我也可以理解,但不管这一点多么令人难以置信,它确实真切地存在:我经常谈论自己卑鄙可耻的言行,却极少赞扬其中善良可爱的部分。大部分时候,我对自己善的一面闭口不谈,因为不想在好的方面言过其实,更不想将《忏悔录》写成颂词。在讲述自己的青年时代时,我没有炫耀自己所具有的禀赋,甚至有意略过了能够充分证明自己优秀品质的事件。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两件小事,它们都发生在我的童年时期,在当初写作的过程中也曾浮现在我脑海里,但是出于我刚刚提到的特殊原因,我放弃了将这两件事记录下来的念头。

那时候我差不多每周日都会去法奇先生家过周末,他是我的姑父,住在日内瓦的帕基区,在那里经营一家印花棉布小工厂。有一天我跑到轧光机房的晾干棚里,打量着那里的铸铁滚筒。闪闪发光的滚筒吸引了我的目光,我特别想试一试用手指头摸摸它们是什么感觉。正当我满心欢喜地用手指抚摸着滚筒光滑的表面时,小法奇来到轮机前将滚轮转了八分之一圈,恰好就夹住了我最长两根手指的指尖;这一下来得很快,但也足以夹伤我的手指尖,还把我的指甲紧紧粘在了滚筒上。我撕心裂肺地哭喊起来,小法奇眼疾手快,迅速把滚轮转了回去,但我的指甲还是粘在滚筒上,手指血流如注。小法奇吓坏了,他惊叫着从轮机上下来,跑过来抱着我,恳求我不要哭得那么大声,不然他就要完了。虽然我当时痛到极点,但他的样子触动了我,我忍住了哭声。我们俩来到蓄水池边上,他帮我洗干净手指,用苔藓止住了血。他含着眼泪哀求我不要去告他的状,我答应了,而且信守了承诺,以至于直到二十年后,都没有一个人知道我的两根手指上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伤疤——疤痕一直留在那里。此后我卧床静养了三个多星期,两个多月都没法使用受伤的那只手,我一直跟别人说是一块大石头掉下来砸坏了我的手指。

宽宏大量的谎言啊!

难道有比这美妙的真相更值得去爱的吗?

在当时的情形下,这起事故让我痛苦难耐。因为那段时间恰好是市民军事操演的日子,我也和三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孩子组成了一支小队,我原本应该穿着制服和他们一起跟着本区的连队操练。每每听到连队从我窗前经过时响起的鼓声,我内心都充满了渴望;一想到我的三个小伙伴在连队训练而我却躺在床上,我就悲痛欲绝。

我要讲述的另一个故事和这个很像,只是我的年纪更长了几岁。

那时候,我和一个名叫普兰斯的伙伴在普兰帕莱打槌球。玩着玩着,我们发生了争执,相持不下便打了起来。打斗过程中,他用槌球棒在我没有任何防护的脑袋上结结实实打了一棍子。那一棍打得稳准狠,如果再用力一些,大概会把我的脑浆都打出来。我当时就倒下了。在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人像这个可怜的男孩看到鲜血从我头发里汩汩流出时那样激动不安。他以为自己把我给打死了。他冲到我身边,把我紧紧抱在怀里,泪如泉涌地大哭起来,发出声嘶力竭的哭喊声。我也使出全身的力气抱着他,和他一样哭了起来,那是一种复杂的情绪,其中并非没有一丝温情的感动。哭完之后,他自告奋勇开始用手绢给我止血,然而我们俩身上的手绢根本不够用。于是,他把我带到他母亲家中——就在附近,家里还有一座花园。善良的夫人看到我这副样子,差点哭晕了过去。不过她还是努力打起精神给我处理了伤口。清洗好伤口之后,她还在伤处敷上了在烧酒里浸泡过的百合花瓣,这是一种效果极好的治伤药,是我们当地常用的偏方。那次受伤之后,母子俩的眼泪似乎落在了我的心头,以至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将夫人当作自己的母亲,将她的儿子当作自己的亲兄弟。直到再也见不到他们俩之后,我才渐渐忘记了他们。

关于这两件意外,我一直保守着秘密。后来在我生命中还出现过上百件类似的事情,而我在《忏悔录》中甚至没打算提起,因为我并不想在书中宣扬自己性格中自认为善良的一面。不,当我说出与我所知道的真相相悖的话时,从来都不是关于某件无足轻重的事——抑或是出于交谈的尴尬,抑或是为了写作的快乐,但从来不是为了任何自身利益,也不是为了给别人带来好处或造成伤害。任何能客观公正地阅读我的《忏悔录》的人——如果真的能有这样的人——会觉得与某些性质恶劣但说出来不那么丢人的罪行相比,我在书中所坦白的内容更令人感到羞耻和难以忍受,我从未犯下过那样严重的罪行,因此在书中也从未提及。

从所有这些思考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所信奉的诚实最关键的依据是正直和公平的思想观念,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现实性;我在现实中身体力行的道德准则来自我的良知,而不是真与假的抽象概念;我经常讲述各种各样的故事,但我很少说谎。遵循这些原则做事的我,给别人留下了许多把柄,但我从来没有对不起任何人,我也从来没有为自己谋取过任何并不是理所应当属于我的好处。在我看来,只有这样,诚实才真正称得上是一桩美德。否则,诚实只不过是一种形而上的抽象存在,既谈不上有多好,也谈不上有多坏。

然而我能感觉到,以上种种分辩并不足以说服我的心灵并让我从内心深处相信自己的所做所言无可厚非。虽然我仔细地考量了自己对他人所负有的责任,但我有没有认真审视过自己对自己所负有的责任呢?要想公正地对待别人,首先要坦诚地对待自己,这是一个正直的人出于自尊应当授予自己的敬意。当我因自己言谈枯燥而不得不用无害的虚构聊以弥补时,我其实做错了,因为我绝对不应该为了逗别人开心而贬损自己的价值;当我被写作的快乐牵着鼻子走,为真实的事物增添各种编造的装饰时,我更是错了,因为用虚构的故事来装点真相,其实就是在歪曲事实。

不过,我所做的最不可原谅的事,就是选择“献身真理”这句格言作为我的座右铭。这句格言使我有义务在诚实与真相的问题上比任何人都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要为之奉献出我的利益和爱好,它还要求我为之牺牲自己的软弱和天性中的羞怯。在所有场合永远保持诚实是需要勇气和力量的。一心为真理而奉献的人,永远不能说出或写下任何虚构的故事。就是这样,当我骄傲地选择这则格言时,就应该想到这些;既然我敢于将其作为座右铭,就应该时时刻刻对自己重复这个道理。我的谎言从来都不是虚伪的造物,而是源于软弱,但这实在不能成为给自己开脱的借口。既然灵魂软弱,最多可以保护自己免于罪恶;但是偏偏要对高尚的美德侃侃而谈,那就是轻率和傲慢了。

这就是我关于这一问题的思考。如果没有罗西耶神甫的启发,我或许永远也不会想到这一切。毫无疑问,现在想要利用这些思考已经太迟了,但用它们来纠正我的错误并让我的意志重回正道,却还不算太晚:因为从现在起,这一切都取决于我自己。因此,就像在其他类似的方方面面一样,梭伦的准则适用于所有年龄段的人。任何时候开始学习都不迟,即使是向敌人学习,也要永远学习对方的睿智、诚实和谦逊,不要自视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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