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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哈罗德与客店旅人一个人的朝圣 作者:蕾秋·乔伊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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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别人投偏了的纸飞机似的。他出生那天,母亲看着怀里的襁褓,完全不知所措。她还年轻,有一张樱桃小嘴,早早就嫁了人,那人战前是个好丈夫,参军回来后却不是那么回事了。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是她当时最不需要的负担。哈罗德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他也和邻居的孩子们玩耍,至少是站在边上看着他们玩。读书时他努力融入背景,成了别人眼中不起眼的笨小孩。十六岁那年离家闯天下,他一直是一个人,直到有天晚上在舞厅里邂逅了莫琳,惊鸿一瞥,不可自拔。是酿酒厂把这对新婚夫妻带到了金斯布里奇。 他的工作是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勤恳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盘算过升职加薪,独占鳌头。其他人或周游列国,或另谋高就,哈罗德从来没有这些念头。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虽然行政部的一个小姑娘还是把销售部的人聚集起来说了几句话,但实在也没几个人和哈罗德熟稔的。有人不知从哪听说哈罗德是个有故事的人,不过也没人知道那个故事到底是什么。某个周五他上完最后一天班就直接回家了,除了一本彩图大不列颠摩托旅游指南和一张买酒优惠券,再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显示他在酿酒厂服务了一生。书被他放进了最好的房间,和其他没人愿意多看一眼的东西摆在一起。优惠券依然封在信封里——哈罗德是滴酒不沾的。 从睡梦中饿醒,哈罗德觉得床垫怪硬的,位置也不一样了。地毯上投下一道陌生的光。莫琳做了什么,怎么卧室的窗户到那头去了?什么时候换了小碎花的墙纸?这时他才想起自己是在洛迪斯韦以北的一个小旅店里。他要走路去贝里克郡,因为奎妮·轩尼斯不能死。 哈罗德自己也承认有些地方计划得不够周详。他没有走远路的鞋子,没有指南针,更没有地图和换洗的衣服,整件事考虑得最少的就是旅途本身。本来他就是走起来之后才意识到自己要做什么,别说细枝末节了,就连大致的计划都没有。德文郡的路他还知道一点,但出去之后呢?反正一直往北走就是了。 他拍拍枕头,坐了起来。左肩感觉有点酸,但精神还不错,这些年来睡得最好就是这一晚了,平日里午夜梦回看到的画面一幕都没有出现。床单的花纹和窗帘正好是一套,一旁的松木衣橱看起来很有些年头了,底下放着他的帆船鞋。远一点的角落里有面镜子,镜子下面是洗手盆,还有一把蓝色天鹅绒面椅子,颜色都褪得差不多了,他的衬衫、领带、裤子叠得服服帖帖,整整齐齐地放在上面。不知怎么,哈罗德突然想起了儿时的家,母亲的裙子总是扔得到处都是。他瞥向窗外,想想点别的东西。奎妮知不知道他正在走路去看她?也许她现在正在想这件事呢。 给疗养院打完电话,他继续顺着B3196国道往前走。高高低低,兜兜转转,他只是跟着心里明确的方向,走过农田、房屋、树木,穿过埃文河上的小桥,不知道与多少车辆擦身而过。所有这些东西对他来说都无足轻重,只是他和贝里克郡之间的距离而已。每走一段时间,他就会停下来喘口气,擦擦汗,整整脚上的帆船鞋。到洛迪斯韦时他停下来想找口水喝,就是在那里遇见了卖卫星天线的人。小伙子听到哈罗德的大计划后结结实实吃了一惊,一个劲拍着他的后背让酒吧里所有人安静下来好好听一听;当哈罗德说出那最简单不过的计划(“我会一路往北走,一直走到贝里克郡为止”)时,小伙子大吼一声:“好样的,伙计!”就是这句话让哈罗德冲到电话亭里给莫琳打了电话。 他真希望莫琳也会这样对他说。“我不这么认为。”有时候他还没开口,莫琳就已经用这几个字把他的话硬生生给挡了回去。和莫琳通话后,他的脚步变沉了。其实没法怪莫琳,但他仍然期望她的反应可以有所不同。走着走着,他来到一家小旅店门口,店前的棕榈树都被海风吹得朝同一个方向倾斜。哈罗德要了一间房。他早已习惯一个人睡,但住旅店毕竟是桩新鲜事,要知道在酿酒厂时每天天没黑就已经到家了。刚挨到枕头,哈罗德就沉沉地睡着了。靠着柔软的床头板,他弯起左膝,握住脚踝,然后又伸直腿,尽量保持平衡。他戴上老花镜仔细查看左脚,脚趾柔软粉嫩,指甲边缘和中间的关节有点疼,脚跟上起了个水泡,也许是走路时磨的。考虑到自己的年龄和长久疏于锻炼的身体,哈罗德还是颇为自豪。他又在右脚上作了同样的实验,并细细检查了右脚的情况。 “还不坏嘛。”他自语道。贴几张胶布,好好吃一顿早餐,他就可以上路了。哈罗德想象着护士告诉奎妮他正在走路赶过去,她要做的就是好好活着。她的脸好像就在他面前:漆黑的眼睛,小巧的嘴唇,乌黑的卷发,如此真切。他都纳闷自己怎么还在床上,必须要到贝里克去。哈罗德一翻身,下床站起来。 只觉腿狠狠一抽,痛楚像电流一样穿过他整个右侧躯干。哈罗德试着抬起腿躺回床上,却痛得更厉害了。这种时候怎么办?伸直脚面?收紧脚趾?他蹒跚着爬下床,呲着气从地毯这头跳到那头。 莫琳是对的:他能挨到达特姆尔就算不错了。 靠着窗台,哈罗德凝视着楼下的马路。正是高峰期,向金斯布里奇方向的车流量明显增大了。他想着此时在福斯桥路13号弄早餐的妻子,犹豫着是不是该回家一趟,既可以拿手机,又可以收拾一些行李,还可以上网查一下地图,订一些上路需要的物资。或许退休时送的那本旅游指南终于可以派上一些用场,但一开始计划就要花上许多时间考虑和等待,而现在最宝贵的就是时间了。况且莫琳一定不会讳言他一直努力回避的现实。期待从她那儿得到协助和温情鼓励的日子早就一去不复返了。此刻窗外的蓝天澄澈透明,仿佛一碰即碎,几缕白云缠绕其间,金色的阳光暖暖地洒向地面;沐浴其中的枝叶随微风摇晃,好像在鼓动他继续向前。他知道如果现在回家,哪怕只是找出地图查看一下,就永远不可能成行。所以他洗漱一下,穿戴整齐,就顺着早餐培根的香味出门了。 哈罗德在餐厅门外徘徊,希望里面空无一人。他和莫琳可以在一个房间内连续几个小时不说话,但她的存在就像一面墙一样,即使不看,你也知道她一直在那儿。终于他伸手握住门把——在酿酒厂做了这么多年还是害怕面对一屋子陌生人,他真为自己汗颜。 一推开门,就有六道目光向他看过来。其中有一对抱着孩子的年轻夫妇,穿着节日盛装;两位坐姿端庄的中年女士,全身上下都是灰色;还有一个皱着眉头的生意人,手里举着一份报纸。剩下两张空桌子,一张在大厅正中间,另一张远远地挤在角落,旁边是一盆蕨类植物。哈罗德轻轻咳了一声。 “早呀您哪——”他一开口,自己也不明白了:其实他一点爱尔兰血统也没有。那听起来更像他以前的老板纳比尔先生会说的话。其实纳比尔先生也没有爱尔兰血统,他只是喜欢开玩笑而已。 众人附和了一下就各自埋首回到自己的事情里。哈罗德觉得这样站着实在是太突兀了,但没有人邀请就随便坐下又好像很粗鲁。 一个黑色衣裙的女孩冲过标着“厨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弹簧门进到大厅里。她有一头红褐色的头发,像许多女人一样不知道用什么方法高高吹起。莫琳从来不热衷于吹头发。她会小声埋怨“哪有时间做什么发型”,好像那是哈罗德的错似的。女孩把水煮蛋放到两位苗条女士的桌上,回头问道:“来一份早晨全餐吗,弗莱先生?” 带着一阵羞愧,哈罗德突然想起来了。这是前一天晚上带他去房间的那个女孩,又疲倦又兴奋的他还告诉她自己要走路到贝里克去。他真希望她什么都忘了。他试着回答:“好的,谢谢。”但他连直视她都做不到,那句“好的,谢谢”也几乎轻不可闻。 她指指大厅正中,正是哈罗德不想坐的那张桌子。他一步步挪向那张桌子,突然意识到从下楼梯时就一直闻到的那股刺鼻气味正是从自己身上发出的。他真想冲回房间再洗漱一次,但这样太没礼貌了,尤其是她已经请他坐下,而他也乖乖地坐好了。“要茶还是咖啡?”她问。 “好的,谢谢。”“两样都要吗?”她非常耐心地说。现在他又多了一样东西要担忧:即使她没有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即使她已经不记得他昨晚说的话,她也可能觉得他已经很老了。 “来一杯茶就好了。”哈罗德说。她点点头,一阵风似的消失在弹簧门后,哈罗德终于松了一口气。餐厅又安静下来。他调整一下领带,然后把手放在大腿上。如果他不动,兴许这一切都会消失。 穿灰衣的两位女士开始谈论天气,但哈罗德并不确定她们是在对彼此还是对其他顾客说话。他不想表现得冷淡无理,但又怕她们觉得自己在偷听她们的对话,于是尽量装作很忙的样子,一会儿研究桌上“请勿吸烟”的牌子,一会儿又读着墙上的标语“敬请各位顾客勿在餐厅接听电话”,心中奇怪过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这里的老板这么多忌讳。 侍应女孩再次出现,手里拿着茶壶和牛奶。他让她倒了杯茶。“这个天气,出行正好。”她说。她果然记得。哈罗德呷一口茶,烫到了嘴。女孩在他身边忙忙碌碌。 “您经常做这种事吗?”她问。 哈罗德注意到屋子里充满着一种令人紧张的沉默,放大了她的声音。他轻轻瞥一眼其他顾客,所有人都静止不动,连角落里的植物也好像凝住了气息。哈罗德摇了摇头,避免接触她的目光。 “有趣的是,”她接着说下去,“我一直也很想这样试一试,但从来没有成功开始过。太多东西要做了,总是要先完成其他事情再说。这种事情对男人来说当然更容易,因为男人会更加一条筋。我没有冒犯到您吧,先生?” 哈罗德的脸烧得通红,仿佛灼伤了一样。他想安慰她自己没有觉得被冒犯,但是又希望她不要再提起他的计划,她把这件事说得太大胆、太神秘了,周围每个人都在听着,猜测她说的到底是什么事。从小他就害怕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从小他就习惯像影子一样悄无声息地生活,他甚至可以在母亲毫不察觉的情况下久久地观察母亲,看她涂口红,看她怔怔地盯着旅游杂志。那女孩还不打算停下:“你是好样的。我真这么觉得。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她轻轻拍一下他的肩,又回到那扇禁止闯入的弹簧门后面。 哈罗德又一次觉得自己无可奈何地成了焦点,连拿起茶杯都变成了一个刻意的动作,还咣当一声撞上了碟子,着实把自己吓了一大跳。那气味,如果有任何改变的话,只能是更难闻了。他责怪自己前一晚没有把袜子放到水龙头下冲一冲,如果是莫琳就一定会这样做。 “那您这个神秘的计划,到底是什么呢?”坐在角落里的男人突然问。他穿着一件短袖夏威夷衬衫,胸前、臂上都卷着浓黑的体毛。他大大咧咧地仰躺在椅子上,两条腿蹬着地面,椅子只留两条后腿着地,颤颤巍巍地晃着,正是莫琳最见不得戴维做的动作。那男人保持平衡的同时,还张开两手环着自己的妻儿。 现在哈罗德不得不作出解释了。如果他把这个计划说足够多次的话,说不定真的可以渐渐变成能把这件事做成的人。 “我要走路,”哈罗德回答,“走路去贝里克郡。”餐厅里所有的人再一次集体回头,将目光聚焦在他身上。 “特威德河那个贝里克郡?”夏威夷衬衫男问,脸上浮起一个无声的笑——看起来其实更像是张了张嘴——并且环视大厅,好像在邀请其他人加入,“但那可是最北的地方,横跨整个英格兰呀。都要到苏格兰去了。一定有——多远呢——几乎有五百英里那么远吧?” 哈罗德完全不清楚。他还不敢去弄清楚这个问题。“是吧,”他说,“但如果要绕过M5号高速的话,可能还不止。”他伸手去拿茶杯,却举不起来。 “您是说认真的吗?”衬衫男笑着问。“我是昨天开始走的。”“要走多久?” “恐怕我也不知道。”衬衫男瞟了生意人一眼,两人目光相遇,嘴角同时翘起来,咧成一个笑脸。哈罗德情愿自己没有去注意,但偏偏又看到了。他们当然是对的。 “这么说,这位先生是位徒步旅行者喽?”衬衫男的妻子突然说。她的卷发柔柔地抱着脸,看起来挺和善的。“亲爱的,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肯定一直有训练。现在好多人都这样,你看到处都有人慢跑。” 生意人折起报纸向前倾,等着哈罗德回应。哈罗德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撒谎,但内心深处他明白不应该。 “我不是什么徒步旅行者。这个决定有点突然。我是为了别人才这么做的,她得了癌症。” 所有人都死死地盯着他,好像他说的是外语。“你是说带宗教性质的徒步吗?”穿灰衣的女士终于开口了,“像朝圣一样?”她转头面向另一个灰衣女士,那女士轻轻唱了一句:“他就像武士一样英勇。”她的歌声高扬纯净,透着坚定,瘦削的脸也红润起来。哈罗德又一次犹豫起来,这是唱给她的女伴还是唱给所有人听的呢?不过反正打扰这歌声应该是不妥的。女士唱完后又沉默下来,脸上带着微笑。哈罗德也笑了,但这是因为他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 “她知道您的计划吧?”夏威夷衬衫男突然问道。“我在电话里留了一个口讯,还寄了一封信。”“就这样?” “没有时间做别的了。”生意人用他那讽刺的眼神盯着哈罗德,很明显已经把他看穿了。 “你信佛吗?还是信别的什么?”衬衫男又问。 他妻子在椅子上动了一下,挂着笑脸,想悄悄叫丈夫别再说了。“我不是说信佛有什么不好,”他接着说,“我只是觉得这听起来像是他们干的事。你也见过他们在牛津街上走,他们一天到晚就是做这个。” “有两个年轻人是从印度赶来参加的,”没唱歌的灰衣女士说,“1968年的和平游行,他们聚集在四个有核力量的国家,呼吁他们的国家元首在按下红色按钮那一刻应该先停下来,喝杯茶,再三思一下。”她的同伴欢快地点头附和。 “我们好像还从来没亲眼见过朝圣者呢。”那个友善的太太说。厅里又热又闷,哈罗德真想透透气。他抚一抚领带,想坐得有风度一点,却觉得怎么都不对劲。“你就是太高了。”他的梅阿姨曾经这样说过他,好像长得高和水龙头漏水一样,是一件可以修理和矫正的事情。哈罗德真希望自己没有和这些顾客讨论他的计划,更希望他们刚才不要提起宗教的话题。他并不反对别人信奉上帝,但对他来讲,宗教信仰就像是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世界,里面所有人都有一套相同的宗旨规则,唯独他没有。曾经他也有过需要信仰的时候,但宗教并没有帮到他什么。而现在,这两位好心的灰衣女士却在说什么佛教徒、世界和平,这其实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他不过是个退休老人,收到了一封信,为了一个愿望而上路,如此而已。他开口了:“我和我朋友很久以前在一家酿酒厂工作,我的职责是确保那些小酒馆经营得当,她在财务部。有时候我们都要去酒馆办事,我就顺带捎她一程。”他觉得心跳得越来越快,几乎要蹦出来了。“她曾经帮过我一个忙,现在她患了重病,我不能让她就这样死掉。我要帮她继续活下去。” 这番赤裸裸的坦白把他自己吓到了,好像脱光了衣服站在众人面前。他低下头,餐厅又一次陷入沉默。既然提起了奎妮,哈罗德真想继续回味一下过往,但又实在没法忽略周围或好奇或怀疑的目光。终于那些零星的回忆片段逐渐消逝,一如奎妮多年前悄然退出他的生活。他还隐约记得自己站在奎妮空空的座位前,良久无法相信她已离开,再也不会回来。哈罗德觉得自己一点都不饿了,他正打算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女侍应又风一般从厨房里蹿出来,手里端着一份满满的早晨全餐。他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却还是吃不下太多,于是将培根片和香肠切成小小的碎块排成一排,藏在刀子和叉子下面,戴维从前也是这样做的,然后起身离开。 回到房间,哈罗德试着学莫琳把床单和被子铺得平平整整,就像要抹掉自己在这里躺过的痕迹。接着他到洗手盆那里将头发弄湿,拨到一边,又用手指将牙缝清干净。镜中人脸上可以找到不少他父亲的痕迹,除了那双一模一样的蓝眼睛,和同样微微突出的下唇,好像嘴里总是含着什么东西,还有那宽宽的,原来覆着刘海的额角。他凑近一点,试图找到一丝母亲的影子,但除了身高,他们实在没有什么别的相似之处。 哈罗德已经是个老人家了,别说是朝圣者了,他平时连路都不多走几步,还能骗谁呢?他一生都是坐在小小的办公间里度过的,松弛的皮肤皱巴巴地挂在身上。想想自己和奎妮之间路途迢迢,又想起莫琳说的他走过的最远距离不过是从家门口到车里,还有夏威夷衬衫男的讪笑、生意人的怀疑。他们是对的。他对运动、对地图、对郊外,都一窍不通。他应该乖乖拿出零钱坐公车回家。哈罗德轻手轻脚地关上门,感觉自己像是对一些还没有机会开始的东西道别了。他慢慢走下楼,留意着自己的脚步,鞋子踩在厚厚的地毯上,一点声息都没有。 哈罗德正将钱包换到后面的裤袋里,餐厅门一下子打开,从里面走出刚才那个侍应,后面紧跟着那两位穿着灰衣、脸颊泛红的女士和生意人。 “我们还担心您已经走了呢。”侍应理理自己的一头红发,轻轻喘着气。 “我们想说,一路顺利!”唱歌的那位女士突然开口。“我真心希望您能成功。”她的朋友接着说。生意人将一张名片紧紧塞进哈罗德手心:“如果你经过赫克萨姆,记得来找我。”他们都相信他。他们都看见了他的帆船鞋,听过了他说的话,却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证据,去期待一种比不言自明的现实更大、更疯狂,也更美好的可能性。哈罗德想到自己一刻钟前的犹豫,自愧不如。“你们太好了。”他轻轻呢喃,逐个握过他们的手,谢谢他们。那个小侍应还凑到他耳边,隔着空气轻轻亲了一下。 兴许哈罗德转身的一刻,生意人笑了一下,甚至做了个鬼脸,也可能餐厅里有人正忍着吃吃的笑声,但他都不介意了。他是如此感激,即使听到了,他也会和他们一起笑。“那我们就在赫克萨姆见啦。”他答应着,一转身,大步流星地走向外面的马路。 泛着银光的大海在身后铺展开来,眼前是通向贝里克郡的康庄大道与另一片海洋。旅途终于开始了,就从这一步开始,他的目的地历历在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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