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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那条裙子很衬你一个人的朝圣2 作者:蕾秋·乔伊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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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我在我的海上花园旁碰到过一个哲学博士。风把海带飘旗刮散了,我正把它们重新挂上去。“这地方被你弄得真不错,”我的客人探过墙头说,“整个花园都是你自己布置的吗?”是的,我告诉他。花了好多好多年,但都是我一个人做的。我们开始聊天,他和我。我打理花园时,他递给我名片,跟我讲了一点他自己的事。 我已经习惯有陌生人停留了。海边花园的消息传开后,开始有访客把他们的车停在高尔夫球场,走滨海小路过来。他们拿着照相机来。通常他们回访时会带几件铁制品给我当风铃,或者从他们自家的花园带来几株插条。尽管我的初衷是过离群索居的生活,但一度,我家确实是当地的一处景点,与邓斯坦伯城堡[与邓斯坦伯城堡]步道、高尔夫球场和冰淇淋车齐名。“你一定在这里待了很久。”哲学博士说。 “是的。”我告诉他。从抵达这里的第一个早晨开始,之后的每一天我都待在这里。 “你从没离开过?” “有时我沿着海岸一日游。但我的海上花园里总有东西需要照料。我无法丢弃它。” 我往回指向我的海滩小屋。这地方在夏天时状态最好,那个下午,它的木头板条闪闪发亮,就好像它们刷的不是沥青而是镀上了金。光线暗下来后,海滩小屋投下的影子越来越长,等到日落时,影子几乎碰到我的海上花园了。晚上,那些石头都在月光下发光,有时我捡起它们,都能摸到、闻到它们抓住的阳光。 我对哲学博士解释道,我第一次偶然发现海滩小屋时,它就是一堆废墟。悬崖上也有其他海滩小屋,但这一栋已经很久没人住过。当然没有花园的影子,只有成片的荆棘、羊齿和荨麻。我不能在那上头安家,人人都警告我,那里太冷清,太偏僻。我熬不过冬天的,他们说,没有人在恩布尔顿湾的上头过冬。我回答说,那正是我想买下的原因。为了一个人在冷风和严寒里生活。 我花了一整年的时间让我的海滩小屋变得能住人,动手建造花园则可以说是偶然。我本来是在想办法从荨麻地中清出一条路来,因为有些地方,它们长得已经有我的肩膀高。我发现荨麻下面都是岩石,于是开始垒起它们,只是为了把它们堆成一堆。等到一天结束,我已经累得筋疲力尽,骨头发软,皮肤被荨麻扎得没了知觉,于是我倒头就睡。我很平静地躺着,只有下方海水猛拍岩石的声音,还有风声。我会说,头一次,这声音不再像是我需要与之搏斗的东西。我一觉睡到天亮,没有做梦也没有哭。直到第二天早晨,我端着一杯茶出门看海,却注意到了成堆的石块,有的灰,有的深蓝,这让我突然意识到,我堆出了一座假山。 于是我更加兴致盎然。我开始仔细考虑石头的形状和大小。我的假山让我忙碌起来,就连下起大雨,眼睛也睁不开时都不曾停歇,就连我的手因为长疮和割伤而皮开肉绽都不曾停歇。我给哲学博士展示我后来的作品:石池,蜿蜒小路,贝壳花坛,人像,风铃,还有修剪成型的金雀花,太阳照耀它们时,闻起来有椰子的味道。墙和木桩大门是最后一起加上的。是我用一根根的漂流木板搭出来的。 我打造海上花园,是为了赎罪,为我对爱过的一个男人犯下的可怕错误,我说。有时你得处理好你的痛苦,否则它就会吞没你。我试着说出你的名字,还有戴维的名字,但泪水已经溢出我的眼睛。总是这样。我总是没法讲完整个故事。 哲学博士对我的海上花园非常感兴趣,直到我提到“爱”这个词。然后他哈哈大笑。世界上没有爱这种东西,他告诉我。你难道没听说过萨特吗? 哦,好吧。来一点轻松的辩论。我擦擦眼睛。 知道,我说。我听说过萨特。我在我的厨房窗台上留了一本《存在与虚无》[萨特的代表作。],就摆在《海洋和海岸的观察者之书》旁边。 “我们就是虚无,”他说,“本质上,我们知道自己是虚无。所以我们在爱的时候,只是在欺骗自己说我们有点意义。” 现在我停下了手头的活儿,我注意到哲学博士全身成套像模像样的徒步装备,却打着一个红色的圆点蝴蝶领结。就好像徒步装备表达着一个他,而领结表达着另一个他。我喜欢。 不过,我说他对爱的理解是错误的。我对他说起你,你怎样在雪地里和你的影子跳舞。我描述了你在文具柜里碰到我的手,如何点起火花,激起震颤,只要我用心去想就仍能记起。我提到我们开车出游,如何一周出行两到三次,通常一玩就是一整天。我在查账的时候,你就和老板聊天,检查汽车。我从未要求你回应我的爱,我说,我从未告诉你我的真实感受。 我描述的事情听起来像是一种迷恋,哲学博士说,是自我需求的投射。 “不,我只想让他开心。我只需要这么多。” “催眠自己说你爱上了一个人,要比日复一日地忍受他更容易。我们告诉自己陷入爱河,是为了故步自封。” “但我没有故步自封啊。我离开了。离开了,但我仍爱着他。” 我告诉他,我从最开始就看到了你的本质;在我们共事的整个过程中,我一直都看得到,看得越来越透彻。我的爱在我离开你之后甚至更加成熟。“还有,”我说,“萨特或许说对了理论上的爱,但他还是享受了爱的乐趣。不是吗?” “你什么意思?”头一次,我的访客看起来不太自在。 “有时候我们就是想笑话自己。我们就是想做些傻事。”我指向我花园里的一些人像。那些戴着石头项链的人像。用海滩捡来的废钥匙做的风铃。我把它们放在那里提醒自己,以前我们如何大笑,你和我;我倒着唱歌,我们用无花果球玩弱智的游戏。“要么我们做点别的,”我说,“比如打一条有趣的领带。” “我该走了。”哲学博士说。 我把他的名片折成一只小白鸟,插在一根树枝上。 我们一起驾车的过程中,我逐渐了解你更多。一开始,我们大多在沉默中度过。我会指出叶子,或者我会说“不错的一天”,但仅此而已。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树木和花朵的名字。它们只是我们所去之地的背景。过了一周左右,我开始问你问题。都是小事。不是为了冒犯你或者警示你,只是出于礼貌。我第一次问起戴维时,你说你儿子非常聪明。没了。但你清了清嗓子,试着避开一个难受的念头。我记得我看着你的时间稍微久了一点,你瞥见我时脸红了,就好像你害怕我注意到你有哪里不对劲。我没注意到。我只是在欣赏你眼睛里的蓝,想忍住不笑,却一直想笑,因为它们实在很蓝,你知道吗。 我也记得我第一次看到你露出手臂。那是温暖的一天。你解开袖口的纽扣,把袖子卷了上去。我情不自禁地盯着你柔软的皮肤看。我以为你的手臂会是另一种样子,但它们几乎像是少年的手臂。我在心里沾沾自喜。我知道如果自己不加小心,就会暴露心意,但我就是忍不住看你看得入迷。我不能从你裸露的手臂上移开目光,直到天转凉了,你停下车,穿上夹克。 于是我坚持问那些礼貌的问题,关于戴维。他的聪明才智与你无关,你告诉我。“他不是从我这儿遗传的,轩尼斯小姐。他没有从我这儿学到什么,说实在的。”你谦逊地说出这话,意思是没有人可以从你这儿学到什么,就连有人能注意到你走进房间都算你好运了,你说话的方式让我想给你一些什么,你知道,一点能带给你快乐的东西,让你知道,你不是无关紧要的,对我来说你绝对是个重要的人。我注意到你了,哈罗德·弗莱,我想说。我看到你。每天我都看到你。整个周末我都恍惚度日,我在等待,等着星期一。我采购杂货,洗洗刷刷,但我想的只是再次和你一起。 五月初的一天,我从手提包里变出一根玛尔斯巧克力棒。我没告诉你,那天是我的四十岁生日,买巧克力是为了犒赏自己。不过等我一坐到你的身边,我就只想把它送给你。那似乎能让它发挥更好的作用。 “喏。”我说。 “那是给我的?” 你的眼睛一亮。难道从来没有人给过你巧克力棒吗? “嗯,我看不到车里有其他人。”我说。 你尴尬地大笑:“我会长胖的。” “你?你身上都没有肉。”然后轮到我尴尬了,因为这句话暴露出我观察过你,把你看进了心里,你的手臂,你的眼睛,你裤腰松垮的样子,于是我催你赶紧把巧克力棒拿去,趁这根红色的东西还没在我手里融化。 “谢谢你,轩尼斯小姐。” “哦,叫我奎妮吧。拜托。” 你抽动一下嘴巴,就像在试图教它一个新词。 “你想让我帮你拆开包装吗?” “你介意吗?” “不客气的。让我帮忙吧。” 于是我扯开包装纸的一角,从手提包里递给你一张纸巾,你吃的时候,我就给你讲一个小故事听。我告诉你,我还小的时候,讨厌自己的名字。我父亲喜欢“奎妮”,但我觉得它太老气。我一直希望自己叫“斯黛拉”,我说。你看起来有一点迷茫,就好像你从来没想过你可以成为另一个人。 “我一直不喜欢我的鼻子。”你边说边又咬了一口。 “你的鼻子哪里不好?” “它凸起来一块。” 现在我看着你的鼻子,就发现了。一开始它似乎是一个修长的鼻子,最后却以一个大鼻头告终。你调整了后视镜,告诉我你母亲一直保证说,你的脸会长大,和你的鼻子协调的,结果鼻子却长得太大,超出了脸的比例。你让我大笑,然后你也笑了。这给我的感觉是,你以前从来没有拿你的鼻子或母亲开过玩笑。 从那以后,我就定期给你买巧克力棒。我在上班的路上会去一下报刊亭。它变成了我日常作息的一部分,就像有些人停下来喂鸟,就像以前别人来参观我的海上花园,往一个蓝贝石池里扔一便士以求好运一样。 你第二次提起戴维。你告诉我夏天过后,他有希望去读剑桥。“他想去读古典文学。” “你以前为什么不说啊?” “他不喜欢我聊这件事。” “但我以前是牛津的。圣希尔达学院。我读的也是古典文学。” “天啊,”你说,“我的神啊。” “这就是你能说的?”我对你微笑,表示我的评论里没有带刺,只是在表示友好。 “你想让我说什么?” “我不知道。这些词好滑稽。就好像在说‘神啊亮瞎我的眼吧’或者‘晴天霹雳啊’。我以为已经没有人那样讲话了。” “或许我紧张的时候才会蹦出来。” “我让你紧张吗?” “有一点。” 你的脸红了,我真希望拉起你的手,但我当然不能。我只能拿着我的手提包坐在那里。我只能问,戴维愿不愿意借我的大学课本;我旅行时带上了几本。那些书对我非常珍贵,但我没有承认。事实是,我在试图寻找与你联结的方式,把我的书借给你儿子是我唯一能想到的。 “你觉得戴维会感兴趣吗?”我问。 你的回答,当它传来时,吓了我一跳。“我觉得那条裙子很衬你。”我以为我听错了。我抬眼一看,刚好直直撞上你的视线。我觉得我整个人都沐浴在喜悦里。 “就是一套棕色套装。”我说。 “嗯,还是很不错。” 在我的小套房里,我有一套午夜蓝的礼服裙,紧身胸衣上缝着成串的亮片。有一双黑色天鹅绒舞鞋。但你赞美的是什么?一套坚果色的普通羊毛套装。 “神啊亮瞎我的眼吧。”我说。 等到六月,一切尘埃落定。我已经没有回头路。我看着你仔细地扣好驾驶手套上的纽扣,或者和某个老板聊天时眼角细微的笑纹;而我呢,我想高呼,我想大喊。我几乎难以自抑。有时我得滑稽地咳嗽一声或者更糟——冒出来的是扑哧一声。只要不告诉你我的真实感受就行。甚至不是因为我们说的话很好笑。在外人眼里或许稀松平常。但有时,单单只是和另一个人在一起就已足够,他说的任何话、做的任何事都能把你点燃。我爱你的声音,你走路的样子,你的婚姻,你的手,你锯齿纹的袜子,你围巾上灵巧的打结,你的白面包三明治,我的老天啊,你的一切。这是让人眩晕的第一阶段,这个人的一切都很新鲜,充满奇迹,你不得不总是停下来,去看,去听,去吸收,别的东西都不存在。剩下的世界变成灰色,被遮蔽了。在啤酒厂的日子里,我们有时在食堂里同坐一张桌子,或者你顺便来我的办公室,讨论下一条路线,但在那些场合,附近总有其他人在。只有我们单独坐在车里时,你才属于我。 在经历过种种那般之后,我再次感觉像个人了。我在早晨醒来,不再需要逃避这一天。我坐在巴士上,离啤酒厂越来越近,我的心在胸口里狂乱地跳,那就是礼物:它是活生生的。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离开莫琳。你太正直了,不会那么做。当然,这也是我爱你的另一个理由。 我开始写诗。情诗。我还能如何表达自己呢?我把它们放在手提包的拉链隔层里。我会伸手进去,用指尖摸到页角,然后我会好奇,我今天会讲吗?我会告诉哈罗德·弗莱我的感受吗?我只是伸手给你一块硬糖。 所以,当我在乘客座上把头扭开不发一言时,不是因为我在睡觉,哈罗德。我在想象你和我的画面。我想象永远留在你身边是什么样子。要么我就眺望窗外,巡视地段,单纯为了好玩,看看我们能不能住进其中某处。一栋漂亮的粉色独栋房屋,有一小块草地给你割草,商店和洗衣店都很便利。或者一栋海边的小屋,更加偏远,但有海景。我在脑海里想象我们在一张小圆桌旁的餐椅上。我想象我们在一张软垫沙发上。是的,我甚至想象我们在床上。我看着你放在方向盘上的手——我很抱歉这么说,但我在开头答应过,会让你知道真相——我想象那双手在我的手上。在我的胸部。在我的大腿之间。 当你在幻想身边男人的裸体,而事实上他却穿着浅棕色的休闲服,戴着驾驶手套,已经娶了另一个女人时,你必须做些事情来转移对他的注意力。有一次我说,我能倒着唱歌,你看起来很惊讶,说,你真的可以啊?我不行,我当然不行,你把我当成什么了?我以前可是古典文学系的学生。能倒着唱歌的人是我父亲。他在刨木头或者用亚麻籽油擦木板时就会这么做。不过,你问过那个问题之后,我回到家就自学了《天佑女王》[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国歌。]。 (更传统的版本。) 倒过来唱。 我还能怎么做? “好家伙。”我唱到最后时,你哈哈大笑。父亲以前就是这么笑的,那时我还是个孩子,他好奇为什么我知道很多事,而他不知道。 现在,我本可以对你说,让我对你讲讲苏格拉底吧。或者我本来可以问,你对伯特兰·罗素有什么看法?但我们已经到达一定境地,你和我,这种境地既不真实,又极其平凡。我们是一个善良的已婚高个男人,和一个爱着他的单身矮个女人。最好还是吃吃糖和倒着唱歌吧,不要去冒险打乱我们已经拥有的微小事物。过了一段时间,这成了我们的惯例,成了我们的语言,就和有人喜欢谈论天气或行车路线而不去聊更大的话题是同一个道理。存在一条界限。 “我没有很多。”又有一次你对我说。那时一定是初夏,因为我们正在路边分享午餐。我穿着套装。你从头到脚一身浅棕色。我们看起来就像外出野餐的两丛冬日灌木。 “很多什么?”我笑了,“你到底在说什么,哈罗德?” “朋友,”你说,“朋友。”你剥掉一只水煮鹌鹑蛋的蛋壳,把它在香芹盐里蘸了蘸。两样食物都是我提供的,还有铺满餐布的切片火腿、酸辣酱、葡萄、番茄、餐布和纸盘。“我有莫琳。还有戴维。就没有别人了。”你提到了你的母亲。她如何在你十三岁生日之前离开。也说了一些关于你父亲的事。喝酒,你说的是。我假定那就是你滴酒不沾的原因,我感到一股柔情涌起。你自己的事只能交代这么多了。你的眼睛蒙上了一层难色,就好像你犯了个错误,又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就像那一天,父亲告诉我,他和母亲之间不是一直都很好的。你放松了警惕,几乎是无意地,就像我父亲一样,而我想帮你扳正过来。 “你有我啊,”我说,“我是你的朋友,哈罗德。”说出这些话很重要。我能听到自己血流的冲击声。 你又继续剥另一只蛋。你对着手指说:“顺便说一句,你知道,那条裙子还是什么的很衬你。” 我意识到这是你说谢谢的方式。 一切都各归其位了,哈罗德。你看起来很开心。你的工作很安全。我也开心。我已经从失去宝宝的伤痛中恢复过来。我退掉了家庭旅馆的房间,在金斯布里奇郊外租了一套底层的公寓,能看到河口的景色。没有花园,但那时候我对园艺还没兴趣。我找到一个地方,星期四晚上去跳交谊舞,有时我和陌生人跳舞,有时我不跳。我想象把我的手搭在你的肩上,跳一曲华尔兹。 只要能在每个工作日见到你,我就能在配角的位置幸福地爱着你。 我们会老去……我们会老去。你会卷起你的裤腿。我会管住我想吐露真相的嘴。 然后我遇到了你的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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