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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的路一个人的朝圣2 作者:蕾秋·乔伊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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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儿子死后,哈罗德,世界就变了。对纳比尔来说,世界没有变。对我的女房东、你的邻居或在街上擦肩而过的人,世界也没有变。就算世界对他们有所转变,那也很短暂,只是打了个嗝,或是踩漏一步。突然清除一个人这种方式,是在提醒我们自身的脆弱,之后又会继续习以为常地过活,继续以为自己无坚不摧。但从我的角度来看,天崩地裂的转变发生了。就像大多数天崩地裂的转变那样,它剖开一切,扯裂一切。每个早晨我醒过来,或许有那么个片刻,只有一个片刻,生活如常,然后,安静的恐惧潜入,我会回忆起发生了什么。记起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我不得不起床。我得忙碌起来,才能不去思考。我不知道你怎能承受丧子之痛,还能否恢复过来。无论我多么努力尝试,都看不到前方的路。 我记得自己感觉非常愤怒。这让我震惊,因为在所有与痛苦联系的情绪中,愤怒最不被谈及。寂寞,有。悔恨,有。但一触即发的狂怒?它刹那间袭来,我甚至始料不及。一天在福尔大街上,一个女人提着购物袋挤到我前面。她勾到了我的脚踝,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我追上了她。我想让她知道她错得有多严重,想让她一心只觉羞愧,因为那就是我当时的感觉。怒气在我的腹部抽动,就好像在呼吸。“你有什么毛病?”我要求道歉时,她说,“找点有用的事情做。” 于是我试图让事情恢复到戴维死前的样子。早晨我穿上衣服,搭巴士去上班。我在回家的路上买牛奶。我给自己烤吐司当晚餐。我在夜里读书。但无论把这些事情做上千遍万遍,都没有实质意义。它们就是我手头上做的事情,但都不作数。 与此同时,你在安葬你的儿子。你开始喝酒。其他事件也发生了。其他可怕的事件,我在后面会提到。我很清楚地知道,这都怪我。我没有尽力拯救戴维,而且我对你造成的痛苦不可原谅。是时候继续上路,但我还是做不到。我不能忍受离开你和金斯布里奇。 等最后上路的时候,我走得很仓促。我把东西丢进行李箱。我没有收进舞鞋,也没有收进舞裙。棕色的羊毛套装呢?对,我把那套衣服也丢下了。留声机。没地方放。整个过程就像在蜕皮。除了衣服,我只容许自己带了几本心爱的书、绿色茶杯和茶碟。我把它们裹在我的短袜和连裤袜里。黎明升起时,我搭乘第一班车去埃克赛特。我一直在扫视马路,在寻找你,但那时尚早。你甚至都还没到厂里。 我在埃克赛特圣大卫火车站对面的咖啡馆里等着,遇到了那个寂寞的绅士,他其实根本不寂寞。之后我逃去买了一张火车票。于是我上路了。在去纽卡斯尔的路上。 我真希望自己走到火车站台时,一头栽下去。那也是一种形式的逃避。但实情是,我摇摇晃晃地跌倒在地,磕青了膝盖,引起了一小阵无谓的注意。那天下午晚些时候,我在一个廉价旅馆里要了一个房间。是环岛旁边的一处新址,那里的墙壁那么单薄,说是睡在巴士站的一张床上也无妨。一个清洁工正推着一车干净床单、毛巾和小件浴室用品。她见我独自一人,就给我演示怎样开门,这里面有个小窍门,她说。我承认我没在看。我只想知道走进房间后要如何自处。房间内部似乎没有噪声,只有下面大街上的车声和喊叫声。 外面仍然相当暖和,但我的房间很冷。我都记得。即使站在门口,我也能感觉到冷冻的气流。我盯着白色的单人床,空荡荡的橱柜,光秃秃的墙壁,没法再往里走。我告诉清洁工,我需要走一走。没等她回答。我把行李箱留在大门口,就跑掉了。 我快步疾走,很饿,但感觉自己永远不会放慢脚步,不会坐在桌边,不会再吃东西。一度,我只能看到母亲和婴儿。现在是母亲和成年的儿子。到处都是他们。不同版本的你的妻儿。为了停止回忆,我愿意交出一切,但莫琳的话语在我耳边新鲜如初,甚至在纽卡斯尔,在我沿着泰恩河踱步时仍听得到,不管我走得多快多远,都摆脱不了它们。等回到旅馆时,天色已晚,我因为缺乏食物而感觉体虚。前台的灯是亮的,但没有人。 直到站在房门外,才想起我没拿钥匙。行李箱无影无踪,我试着推门,但门是锁上的。我一直对回到那个房间发怵,而既然我站在了门口,既然决定上床睡觉了,别的什么我都不想要了。我极度渴望那个空荡荡房间的冷白色,极度渴望睡下。 “没人在这儿上班吗?”我再三把手压在前台的按铃上。没人钻出来。最后,我爬到桌子后面,自行取回了钥匙。 你以为开门这件事,应该再简单不过。它本来就应该很简单。是那些你不过脑子就能做的一件事,同时你可以想些其他更有趣的事情。不管我转动多少次钥匙,也感觉到锁簧打开,门就是岿然不动。我又推又拉。咣当咣当地晃它。甚至踢了它。没用。在一波波的绝望间,我尝试镇定下来,仔细思考,但无论怎么做,都没有差别。这一道蠢门就是打不开。最后我一屁股坐在地毯上,尝试在走廊上打瞌睡。 是清洁工发现了我。“但我演示给你看了,亲,”她边说边扶我起来,“我解释过怎么开门。”她从我手里拿过钥匙,轻轻地在锁眼里拧转。她握住门把手,用最小的力气把门移向左边。当然。这是一道滑动门。“你现在可以吗?”她问。我真希望能告诉你,那一晚我睡着了,因为我已经几个星期没有合眼,但生活不是那样的,我还是没睡着。 次日早晨,我搭乘早班车去安尼克。换了一辆车。我在脑子里想好了,我必须一直北上。巴士一直开到一个名叫恩布尔顿的村庄,在特威德河畔贝里克以南三十英里,然后它抛锚了。再换一辆车?行,但它明天才开来。全部人请换车。似乎,每一件事,都在逼近终结。我试图移动,却处处受阻。 村落里几乎没人。我本可以在本地旅馆或商店里叫一辆出租车,但我不想见任何人。没有求助的意愿,因为帮助隐含着一场对话,一次交换,而我只想独自一人,继续前进。我拖着行李箱,沿着一条标示通往高尔夫球场的道路走下去。这条道路像一个邀请,引人走向大海。我现在知道它的每根树篱,每道大门,每一朵花。我知道自己为什么跟着它走,因为像那样一条宽阔笔直的大路,有一种引力。在我和远处的一条蓝线之间,浅色的沙丘和大团的滨草隆起。我不知道自己走路时想的就是戴维,但各种结局的确占据了我的脑海。 我走过高尔夫球场那块修剪的绿地,沿着松软的小径上坡下坡。到达入海口时,我闻到了藻床的咸味,同时风开始拉扯我的衣服和头发。 海湾在我的周围广阔延伸,一道完美的白色弧线。在海湾的另一侧,邓斯坦伯格城堡衰败的轮廓刺向天空。潮退了,沙子亮得像玻璃。远处,海浪接上陆地,又被截断。那是班森姆海滩,我心想。我走了六百英里,又回到开始的地方。下一步去哪儿?还剩下什么? 我迈着沉重的步伐往前走,经过了藻床,经过了黑石,直到海水拍打到我的脚指头。这一次,我会继续走下去。让水漫过我的脚。轻拍我的腰、胸部、下巴。克服一下,这次做个了结吧。海浪层层拍向我的鞋子,海水很冽,刺痛了脚踝,我几乎大喊出声。我继续往前推进。 当海浪下方某些灰白闪烁的小东西吸引我的目光时,海水几乎已经没到我的膝盖了。我头一次往下细看。成串的绿色海藻在脚踝边缠绕。贝壳和石头在沙沟里组成图案。每一波海浪过去,图像就变形一点,散失不见,然后又回来。大海里的一座花园,我轻易就会错过它。 我想起旅馆的门,它不能拉也不能推,却只能从右向左滑动。有时,哈罗德,前路出其不意。你试图把一件事向熟悉的方向硬拗,却发现它需要向不同的维度移动。前方的路不在前方,却在掉头一侧,在一处你以前没有留意的地方。 我离开大海,把行李箱拖向沙丘。 “真是戏水的好日子啊。”我对一家裹着外套的年轻人说。他们瞠目结舌。 我回到滨海小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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