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遗忘,刑警  作者:陈浩基

我猛然从睡梦中惊醒,映入眼帘的不是天花板,而是挡风玻璃和方向盘。阳光从左边车窗射进车厢,在乍暖还寒的天气,这一点点阳光透过皮肤传来现实的感觉。我盖着蓝灰色的夹克,身上穿着皱巴巴的白衬衫和黑长裤,连袜子也没脱掉,蜷缩在椅背差不多放平的驾驶座上。

我拉起座椅,眯起眼睛往车外看,当瞳孔习惯了炫目的光线后,才发觉自己身处寓所附近的停车场内。我住的大厦没有停车场,所以我只好在离家四个街口外的露天停车场租一个车位。在香港这个地少人多的鬼地方,买二手车的最大考虑并不是车价高不高,而是车位的租金贵不贵。

我盯着方向盘,感觉有点迷糊,瞧了手表一眼,指针指在9和10之间。昨晚我没回家吗?昨晚去了哪儿?我是不是太累,驾车回来后直接在车厢里睡着了?

啪。

“好痛!”

我的前额一阵剧痛,仿佛被锤子用力敲打了一下,可是痛感却是从头颅里发出,从正前方往两边太阳穴延伸。

这是偏头痛吗?还是宿醉?

我拿起夹克嗅了嗅,一股酒气扑鼻而来。对了,我昨晚一定是烂醉如泥,所以才没回家,干脆在车上睡吧。我打开副座前的置物箱,拿出一瓶阿司匹林,想也没想便吞掉两片,连水也没喝。

该死,头痛得要命。

我把药瓶放进口袋,伸手关上置物箱,却发觉配枪和警员证混在其他杂物里,挤在置物箱里头。

我怎么会如此大意?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随便放在置物箱里?配枪和证件不离身是警员的基本常识啊。如果昨天有小偷趁我熟睡打开车门盗窃,我便惹上大麻烦了。

我熟练地把连着枪袋的左轮手枪系回皮带,把警员证放到衬衫的口袋,穿上夹克和肮脏的鞋子,走到车厢外,伸一个懒腰,全身的骨头都咯咯作响。

我昨晚下班后大概去了酒吧灌酒。纵使我对昨天完全没有印象,到过哪儿、见过谁、何时回到停车场一无所知。不过,我一想到今早在车厢里醒来而不是在医院病榻上苏醒,便感到万分庆幸──我烂醉如泥也没有发生交通意外,真是奇迹。

“身为警务人员却知法犯法,未免太差劲了。”我啐出一句,不由得苦笑起来。

回到驾驶座,我从座位旁的暗格取出一瓶矿泉水,大口大口喝掉半瓶。药物开始发挥功效,头痛减轻不少,但伴随而来的是和梦境交错的模糊记忆。独立零碎的片段纠缠在一起,像散落一地的底片,我无法把昨天、前天、一星期前,甚至一个月前的记忆进行整理。混乱的感觉充斥全身,不安和疏离感慢慢滋生,身边的一切景物,就连我正在呼吸的空气,也像是与我相斥的异物。

不好,老毛病又要发作了吗?

医生曾对我说,遇上这情形时先闭上双眼,深呼吸,把脑袋放空,待心跳缓下来才慢慢睁开眼。我赶紧依着这方法,在驾驶座上待了五分钟,再睁眼时心情倒也平复过来。

我有点印象了。

昨天我似乎为了公事跟同事吵了一架,还差点大打出手。我好像抓住谁的衣领,几乎把对方摔到地上。

我昨天干吗发飙?

那两具躺在血泊中的尸体再一次浮现眼前。

我摸摸口袋,掏出深褐色仿真皮封面、尺寸只比名片大一点点的廉价记事本。打开第一页,第一行写着潦草的“东成大厦”四个字。

对了,是东成大厦的两尸命案。

上星期,位于香港西区修打兰街的东成大厦三楼发生骇人听闻的凶杀案,一对夫妇被刺死,女性死者还是位孕妇。男性死者郑元达是个个头矮小、体型略胖的家伙,他在一家小型贸易公司任职,担任部门主管。妻子吕秀兰比他年轻几岁,结婚后就辞掉银行低级出纳员的工作,专心在家照顾四岁的女儿,以及准备迎接第二个孩子的来临。

这是很典型的香港小家庭,丈夫为了养活妻儿,拼命工作加班赚取微薄的薪水,把收入的大部分贡献给房贷,余下的省吃俭用,一家三口挤在小小的安乐窝──只是他们的下场不大典型,夫妻两人死亡,遗下一间未完成供款的凶宅、一桩骇人听闻的案件以及一个未懂事的女儿。

跟那些曲折离奇的推理电视剧不同,我们做出简单的调查后,很轻易地掌握了案情的来龙去脉。也许是工作的关系,郑元达经常和生意上的伙伴到夜店消遣,一年前和一位酒吧女侍搭上,对方还是个有夫之妇。郑元达的老板似乎很清楚他们的关系,常常劝他及早抽身,只是他没听老板劝告,没料到惹来杀身之祸,还累及家人。

循着男性死者外遇这条线索追查下去,出来的结果也十分典型──酒吧女侍的丈夫性情暴躁,曾多次犯伤害罪,吃过好几年的牢饭,是警署和监狱的常客。大概因为丈夫不在身边,妻子才会在客人身上找寻温暖,当丈夫发觉比自己年轻一轮的妻子不忠时,后果便不问可知。那个丈夫叫林建笙,绰号“鬼建”,三十九岁,虽然不是黑道中人,但跟一些混混有来往。

事发当晚,林建笙独自走到郑家兴师问罪,胆怯的郑元达连家门也不敢打开,消极地假装家中无人,这当然瞒不过鬼建的耳朵。邻居们都听到这个流氓一边叫骂一边狠踹大门,夹杂着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嚷着要杀他全家云云。扰攘差不多二十分钟,林建笙悻悻然离开,据说他还在大厦门前守候了一会儿,被管理员驱赶才离去。当时在郑家除了郑元达和大腹便便的妻子吕秀兰外,还有他们的女儿郑咏安以及吕秀兰的姐姐吕慧梅。吕慧梅跟学历不高的吕秀兰不同,曾留学英国修读语文学,案件发生时在一家出版社任职编辑。她住在同一幢大厦的另一个寓所,独居的她时常到郑家用餐。

因为事出突然,本来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晚饭顿时变为家庭纠纷。吕秀兰发现丈夫的外遇自然气上心头,女儿又因为林建笙的吵骂吓得大哭不止,于是吕慧梅在林建笙离开后,带着外甥女回七楼的住所避风头,让妹妹和妹夫冷静一下。说起来,吕慧梅和郑咏安倒命大,如果她们没离开,说不定这案件会变成四尸五命的灭门惨案──翌日早上,当吕慧梅和小女孩回到郑家便发现了命案。

法医很快便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郑元达挨了四五刀才毙命,吕秀兰更是因失血过多而死。问题是凶手如何闯进房子里。住宅的大门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搜证的同事只在门外找到林建笙踹的脚印。然而,这个谜团不消一个钟头便解开,东成大厦旁的一位露宿者说,他在凌晨时分看到一个男人沿着水管,从大厦的外墙爬下来,神色慌张,往东逃走。

我们在大厦外墙搜查,发现确凿的证据──在水管上找到了攀爬的痕迹,其分布显示有人从一楼攀上三楼,再从三楼爬回街上,而水管和外墙上更有跟郑家大门相同的鞋印和属于林建笙的指纹。最令鉴识科人员雀跃的,是嫌疑人在死者伏尸的房间的窗框还留下一个血掌印,除右手拇指外四根指头的指纹清晰可见,而且这扇窗没有关上。如此一来,单是环境证据已足以把林建笙送上法庭,加上杀人动机和目击者的证词,这案子应该很快便会结束。

可是我们没有拘捕林建笙。也许准确一点地说,我们没能拘捕林建笙。发现尸体后的七小时,林建笙已经逃离住处,消失在人群之中。他的妻子李静如──那个跟郑元达有染的酒吧女郎──坚称不知道丈夫的行踪。惯犯林建笙在郑家门外吵嚷,离开东成大厦后,一直愤愤不平,深夜攀爬外墙进郑家寻仇杀人,事后潜逃──这样想大抵很合情理吧。没有人对这调查结果感到不满,而余下的工作只有把凶手逮捕归案。

不过我却感到一丝不协调。

审视整个案子,虽然找不到任何漏洞,但有种奇异的感觉──林建笙不是真凶。

我不理解这种没来由的感觉从何而来,为什么会认为这个素未谋面的惯犯是无辜的,我实在说不上来。

“这是刑警的直觉。”

我记得我昨天说过这句话,随之而来的,是同僚的讪笑。

“什么刑警的直觉?别发傻了!你以为你是谁啊?”“嘿,大侦探,你还是回家休息休息吧。”“别添乱啦,咱们这些小角色就该安守本分,万一惹上面的家伙讨厌,将来可要吃不完兜着走……”

“怎可就此作罢!我们要找出真相!”我记得我当时很激动。

“菜鸟给我闭嘴。”

对了,就是这句令我发飙的。是哪个浑蛋骂的,我已记不起来。虽然刚升级当警长,但我在刑事侦缉科里还是个经验不足的新人。那些家伙的嘴脸让我作呕,没有半点认真工作的态度,但求交差就好。就连黄组长也是同一副脸孔,以后要在他手下办事……唉,一想到这儿头又开始痛了。

我敲了敲额头,把余下半瓶的矿泉水喝掉,踏出车厢,关上车门。手表的指针指着十点,纵使昨天跟同僚们闹得多么不愉快,我也不能借口逃避工作。不论林建笙是否真凶,我也得先把他逮住,否则真相只会永远埋藏在表面之下。这儿往警署只要十分钟脚程,我没打算驾车回去。我家距离警署有八个街口,停车场在两者之间,我为什么还要买辆二手的日本车代步,老实说,我并不知道。

我伸手进外套口袋找车子的遥控防盗器,指尖却碰到一片陌生的厚纸片。我掏出来一看,原来是一个圆形的纸杯垫,上面印有一头狮子的图案,边缘写着“Pub1189”,以及这酒吧的地址。虽然我没半点印象,但我想这是我昨晚光顾的店子。

“原来我昨晚去过中环吗……”我搔搔头发,把杯垫反过来。

许友一 Hui Yau Yat 517-716929-123 $56888

这是什么?为什么上面写了我的名字?沾有一点水渍的白色杯垫背面,有蓝色圆珠笔留下的文字。看样子,这似乎是个银行账号,后面更有密码。这大概没有错,可是我却认不得这账户号码,更遑论那个五万多元代表什么。

我凝视这串数字,看了差不多一分钟,还是没有头绪。算了,犯不着花脑筋在这些小事上,宿醉过后,下午便会记起一切吧。

我把车门锁好,沿着大街往警署走。港岛西区是个老旧的社区,和紧张繁忙的中环、游人如过江之鲫的铜锣湾、悠闲憩静的南区等地不同,西区很少受到注意。这儿最为人熟知的是区内有多间历史悠久的名校,其中包括著名的香港大学,社区中多是育有子女的家庭,所以西区的治安并不坏,可说是民风淳朴。事实上,西区是香港最有历史价值的社区之一,在一百年前这儿是著名的风月场所集中地,每次我想到这条曾经满布妓寨的街道,今天却矗立一间又一间的幼稚园和中学校,当中的演变叫我吃惊。

我上班的西区警署也是区内的历史建筑物之一。香港开埠初期,殖民地政府在香港岛设立十间警署,除了位于中环的警察总部外,其余皆编上编号。广东人习惯把警署叫作“差馆”,于是这些警署被称为“一号差馆”至“九号差馆”。百多年后的今天,各区的警署都搬迁到其他地址,原来的建筑物不是被拆卸便是改头换面变作博物馆之类,市民也忘记这些一号二号什么的──唯独编号“七号”的西区警署,不但只在原址改建扩建,继续本来的用途,甚至“七号差馆”这名字仍被附近居民广泛使用。或许如欧美人士常说的“幸运数字七”,这警署就是受到幸运之神的眷顾,逃过被拆迁的命运。

我经过屈地街,从皇后大道西走向德辅道西。警署就在两个街口之外,可是此刻我有种奇妙的陌生感。卖衣服的店铺、路边的书报摊、栏栅上的海报、马路口的信号灯,按道理我每天上下班也会经过,应该对这一切也很熟悉,可是它们给我一种陌生感。

虽说感觉上很陌生,我却没怀疑过这是一个陌生的环境,我很清楚下一个路口有多远、该在哪儿转弯。这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就像一杯既温且冷的开水,明明知道没可能存在,我的神经却传达着明确真实的信息。

就像我每天也看过类似的风景,这一刻才是第一次踏足这条街道。

“这种病叫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即‘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简称PTSD。因为你曾遇上严重的心理创伤,那事件在你的意识里留下不能磨灭的伤痕,即使你意识不到,它留下来的心理伤害仍会持续。你的情绪会因为小事而波动,失去注意力,甚至出现短期性或选择性的失忆。”

医生曾这样告诉我。

现在这感觉叫“未视感”吧?和对陌生的事物产生熟悉感觉的“既视感”相反,“未视感”指对熟悉的事物产生陌生感。怪异的是,我这种陌生的感觉却又不完全陌生,仿佛“既视感”和“未视感”同时发生。

我晃晃脑袋,摆脱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不少警务人员也曾患PTSD,重要的是这病有没有影响工作。我很清楚自己的精神状态,如果被小小的情绪病打败,我又如何胜任这职务?什么狗屁PTSD,什么娘娘腔创伤压力,只要意志坚强一点把它们克服就是了。

走着走着,我来到西区警署的门外──我没预料到它给我的震撼,比陌生的餐厅招牌和路灯更甚。

我完全认不得警署了。

警署外头依旧放了两门装饰用的古老大炮,可是楼梯和墙壁都焕然一新,铺上亮丽的云石和浅灰色石砖。玻璃门旁的砖墙给换成落地玻璃,让经过的人对警署大堂一目了然。就连墙上“西区警署”四个中文字亦翻新,换上方正的字体。

这是怎么一回事?才一天光景,警署大门便给重新装修了?

我呆了半晌,细心察看这个“簇新”的门面。不对。这不是一天完成的装潢,路砖和墙壁已有点旧,角落有丁点破落,积了好些灰尘,说明了这大门不是昨天给换上的。

那股怪异的陌生感再一次向我袭来。我挂上警员证,推门走进大堂,四周再一次令我陷入迷惘。警署大堂的褐色木椅都换成了时尚的不锈钢椅子,墙壁也粉刷过,贴着形形色色的政府海报。那个放宣传单和警务资料的破木架没了,取而代之的是黑色外框银色钢条的直立式架子,单子和资料整齐地插在不同的间隔内。天花板的荧光管换成内嵌式的节能灯泡,柔和的光线跟我印象中的炫目白光相差很远很远。

“先生,有什么可以帮忙?”一位坐在前台后穿着整齐制服的女警员跟我说。她似乎看到我四处张望、神不守舍的样子。

“呃……”我把挂在颈上的警员证扬了扬,说:“这儿是西区警署吧?”

“是的,学长。”她笑容可掬地回答。

“大堂是昨天装修的?”我问。

“什么?”

“我说,这些墙壁、架子、桌椅是昨天装修好的吗?”

那女警略略皱眉,说:“我上星期才调到这区,我只知道我来的时候大堂已是这样子了。”

一个星期前已是这模样?发生了什么事?这是同事们跟我开的玩笑吗?可是,这规模可不是能简单做到的,谁会大费周章来整我?

“请问学长你要找谁?”女警问道。

我本来很想回答我在这儿上班,可是话到喉咙却说不出来。这真的是七号差馆吗?

“刑事科黄督察回来了吗?”我问道。

“谁?”

“刑事侦缉科指挥官黄柏青督察啊。”

“刑事科的指挥官是姓马的,学长你是否弄错了?”

姓马?谁啊?

“弄错的是你吧?我说的是西区刑事侦缉科的组长。”

“西区刑事侦缉科指挥官是马鸿杰督察,并不是什么黄柏青。”

“你找黄组长?”一位路过的男警员插嘴问道。他的前额光秃,看样子有四五十岁。

“对。”我点点头。

“老黄三年前退休了啦。他现在应该在加拿大生活吧。”

三年前退休了?我昨天才跟他吵了一顿啊?我正想追问,目光却捕捉到难以置信的数字,令我怔住。

东成大厦的血案,发生在上星期二的三月十八日。可是女警员身后的电子显示屏,却写着今天是三月十五日星期日。一时之间我以为自己看错了,但多看一眼,日期的确是三月十五日。令我错愕的不是日期,是年份。显示屏上写着“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五日”。

今年不是二〇〇三年吗?

我转头细看壁报板上的海报。“二〇〇九年度少年警讯奖励计划”“二〇〇九年全城禁毒日活动”“香港警务处二〇一〇/一一年度辅警招募计划”……任何一张告示,都说明现在是二〇〇九年。

我的脑袋一片混乱。我清楚记得昨天还是二〇〇三年,东成大厦凶杀案发生后的一个礼拜。我几乎想问问面前的人现在是哪一年,但这样问只会让人以为我有神经病。不好,我得冷静下来。我……是不是发病了?

──你的情绪会因为小事而波动,失去注意力,甚至出现短期性或选择性的失忆。

短期性的失忆。

我从没问过医生所谓“短期性的失忆”有多严重,是忘记刚看过的电影的内容呢,还是忘掉昨天午餐吃过什么呢。我一直以为,这跟健忘差不多,再严重也不会有大问题。

可是现在我忘掉了六年的事情!

我静心一想,如果我因为发病失去了这六年来的记忆,从今天早上到现在一切不合理的地方也变得合理了。街道的陌生感是因为我只对六年前的店铺有印象,警署的装修是在这六年之内完成的,黄组长三年前退休亦十分正常,毕竟他已差不多五十岁──呃,我说的是六年前他差不多五十岁。问题是,我对身边的事情的认知,只维持在六年前的状态。我现在是否仍在西区警署上班,仍在刑侦科工作?

当我正在盘算如何发问会显得不太突兀时,一个穿黄色长袖汗衫和黑色牛仔裤的短发女生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警署,走到我身旁跟前台后的女警说:“麻、麻烦您,我约了刑事科的许友一警长九点半见面,请、请您替我通知……”

我回过头来,诧异地问:“你约了我?”

短发女生看看我,再盯着我胸前的警员证,仔细端详上面的名字和照片,刹那间涨红了脸,一脸窘迫的样子,接着以机关枪的速度一口气说:“您、您便是许警长吗?很抱歉!我迟了整整一个钟头!我昨晚顾着写稿,睡晚了,结果今早睡过头了!都是我的闹钟不好,好死不死地选今天没电,我平时很少失约迟到的!您知道我们当记者的从不会浪费时间,这次只是意外!更糟糕的是,我在公路上才发现油箱快没汽油了,花时间去加油却又遇上塞车!那时我想先打个电话给您,怎料我忘了带手机出来!您的手机号码我也没记下来,我真是糊涂啊!很对不起,要您等我,真是十分抱歉!”

面对她连珠炮似的话,我完全反应不过来,旁边的女警员腼腆地微笑着。

“小姐,请你慢慢说。你约了我见面吗?”

“啊,我前天跟您通电话,您说今天休假,能抽时间接受我的访问嘛。”短发女生递上名片。“我联络你们的公共关系科,说想找负责的警官接受访问,他们便告诉我可以找您,又给我您的号码。或者我前天在电话里的说明不大清楚……”

名片的左上角印着时事资讯杂志《FOCUS》的红色F字标志,而正中央则以黑色墨水印着“时事组采访编辑 卢沁宜”的字样。

“很抱歉,因为一些突发事件,我想我今天不太方便……”我想,我现在最优先要做的,是到医院让医生检查一下。

卢小姐深深皱起眉头,说:“一点时间也抽不出来吗?可是我这个专题不能再拖了。而且吕慧梅女士只愿意今天接受访问,她拒绝了我很多次,我好不容易才让她答应……”

“吕慧梅”这三个字,犹如触电似的刺激着我。

“你说……吕慧梅?是东成大厦谋杀案女死者的姐姐?”

“对啊,我不是告诉您我正在撰写六年前的东成大厦谋杀案的报道吗?公共关系科那边说您当年是侦查成员之一啊。”

虽然我认为我应该尽早到医院找寻我失忆的原因,但好奇心使我难以拒绝对方的邀请。或许这个卢沁宜能告诉我东成大厦谋杀案的调查结果──如果这案子已经了结的话。

“好吧,”我说,“我想我勉强能抽一点时间出来。”

“谢谢您!”她深深地鞠躬,往大门走去,“那我们走吧。”

“往哪儿去?你不是说做访问吗?”

“当然是去吕慧梅女士的家呀。许警长您说您家在附近,叫我到警署接您,我对这儿附近的路不太熟,只知道七号差馆的位置。”她不好意思地笑道。

我跟着她离开警署,回到大街上。在警署门外,一辆红色的迷你MkV泊在路边,卢沁宜走到驾驶座外。

“卢小姐,你竟然在警署门外违例泊车?不怕吃罚单?”我一边打开车门一边说。

“刚才太赶嘛,而且交通警察才不会随便给泊在警署外的车发罚单,一来不知道会不会是紧急求助的市民,二来不知道会不会是高级警员的座驾,万一得罪上级便会惹祸上身。”她吐吐舌头,说道。

“你对着警务人员说这样的话,想我抓你回去吗?”

卢沁宜怔了一怔,接不上话。

“啊……那个……对不起!我以后不敢了!”

看到她那个慌张的表情,我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

“卢小姐,我不是交通部的,除非你的后备厢中藏着尸体,否则我抓你回去也没意思。”我笑着说。

卢沁宜这时才发觉我是跟她开玩笑。

“许警长,别戏弄我嘛。”她吁了一口气,说,“还有,叫我阿沁好了。”

阿沁试了三次才成功启动引擎。“老爷车,没办法。”她苦笑一下。

迷你沿着大街往西走,转眼间,车子走在西区海底隧道的道路上。

“我们为什么往九龙去?吕慧梅不是住在东成大厦吗?”我奇道。

“许警长,东成大厦已经拆掉两年多了,你没理由不知道喔?”阿沁没回头,一面驾驶一面回答,“而且,吕女士在事发后不久便搬到新界居住,毕竟东成大厦有太多可怕的回忆吧。”

“是吗?事隔太久,我不大记得了。”六年前的案子,不记得也是人之常情吧?况且我根本没说谎,我真的是“不记得”了。

阿沁好像有点惊讶,说:“许警长,你不是把案情细节都忘光了吧?我的报道还得仰赖你啊!”

“呃,我只是忘记了一部分,对某些细节还记得很清楚,例如郑元达夫妇的死因、林建笙的行凶手法等。”

“这便好了,”阿沁好像舒一口气,说,“我正想多了解警方内部当时的想法……案件最后悲剧收场,表面的资料光看死因裁判庭的报告已够详尽了。”

“悲剧收场?”

“凶手林建笙拖累了七八个人陪葬,虽然你们当刑警的司空见惯,但对一般市民来说,这结局真是既可怕又悲伤啊!”

七八个人陪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林建笙死了吗?从后视镜中我看到自己错愕的表情,不过阿沁似乎专注于驾驶,没留意我的样子。

“是……是啊。真是悲剧。”我硬生生地吐出这句附和的话。

“对了,当年有报道说林建笙遇见警员逃走肇祸,也有说他是企图用车子撞倒警员,到底哪个版本才是真的?”

“这个嘛……我也不大清楚。”我敷衍过去,说:“报纸有这样的报道吗?”

阿沁点点头,说:“那时我还没毕业,所以对于不同报章的不同报道特别敏锐。教授老是跟我们说报道即使再客观也是人写出来的,只要是人,处理的资讯便有偏差,要当好记者便要每时每刻探求事实的真相。你身旁的文件夹有当年的报道,两份主流报纸却没有统一的说法,我还希望在调查前线的你能告诉我真相呢。”

我从车门的间隔拿出一个文件夹,里面夹着几份剪报的影印本。看到剪报标题时,我的心脏猛然地跳了一下,一字一句冲击着我的思绪。


二〇〇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双尸命案疑犯劫车逃亡 西环失事酿成八死五伤

【本报特讯】两星期前港岛西区东成大厦发生凶案,警方通缉中的嫌犯林建笙(39岁)昨日于港岛西区坚尼地城被巡逻警员截查,林逃跑时抢去一辆的士,在卑路乍街往西逃走,其间冲上人行道,令七名途人死亡、五名途人受伤。林建笙于士美菲路路口被警方冲锋车拦截,与一部停泊的货车相撞,林被夹在车厢,救出后送院证实不治。

三月十八日凌晨西区东成大厦三楼发生两尸三命凶杀案,户主郑元达(36岁)和妻子吕秀兰(32岁)在十八日早上被发现伏尸家内,警方调查后认为事件牵涉桃色纠纷,通缉一名叫林建笙的男子,怀疑他因为妻子与郑有染而杀害郑氏夫妇。绰号“鬼建”的林曾多次因犯事入狱,而林于案发后失踪,直至昨日下午四时两名巡逻警员于西祥街发现外貌与林相若的男性,上前截查时对方反抗并逃走。吴姓警员表示,林被发现时表现冷静,待吴与同僚步近时突然发难,往卑路乍街逃去。

林于卑路乍街截停一辆的士,把司机拉出车厢,夺去车辆。目击者透露,林劫车后驶至山市街前,因为灯号转红,林便把车冲上人行道,无视途人闪避,高速前进,十多名市民被撞倒受伤。“那辆的士好像发了疯似的,(时速)六七十公里地冲过来,有两个小孩子在我眼前被撞至飞起,那家伙准是疯了。”伤者李先生表示,即使有人被撞倒或辗过,林当时也完全没有减速的意图。

的士行走约五百米后,警方的冲锋车迎面赶至,林疑似一时心急,往左驶去,却撞上停泊路边盛载钢筋的货车,相撞后钢筋插入的士车厢。消防员于五分钟后赶至,由于相撞时的士以高速行驶,车架严重扭曲变形,二十分钟后林才被救出。

所有伤者被送往玛丽医院治疗,其中八名伤者(包括林建笙)送院后证实不治,目前尚有三名伤者情况危殆,两名轻伤者包扎后已经出院。死伤者家属前往医院等候消息,部分人情绪激动,更有死者的母亲晕倒。由于事态严重,保安局局长及行政长官先后到医院慰问伤者及家属,而行政长官发表声明,谴责肇事者罔顾人命。对于继去年“贼王”叶炳雄在西区海旁落网,再有通缉犯潜藏西区,有议员表示关注……


我看不下去。

我恍似看到一幕幕类似的回忆,汽车冲上人行道,把路人撞倒、辗毙,就像在我面前发生。强烈的恶心感从胃里涌上,差点让我吐出来。

我竟然曾认为这个林建笙是无辜的?这家伙简直是恶魔。我对这人渣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这情感勾起沉淀已久的印象,我曾几何时有过同样的感想。为了一己私利,伤害多条无辜的生命,破坏好几个家庭的幸福,这种人死有余辜。

死有余辜。

──真是如此吗?

我的心底冒出一个疑问。即便这个林建笙干了如此天理不容的坏事,即便我是如此反感,那点疑问还是扎根在我的脑海里。又是那该死的“刑警的直觉”吗?

头好痛。

我掏出药瓶,嗑了两片阿司匹林。

“你不舒服吗?”阿沁问道。

“大概是宿醉,我今早开始便头痛。”我说道,“对了,你为什么要把这样的老案子翻出来?纵使这案件再严重,也是六年前的事情了。时事杂志应该报道一些新案件吧?”

“总编辑说要跟娱乐组来个联动计划,因为庄大森导演正在拍摄这案子改编的电影。”

“庄大森导演?”这名字似曾相识。

“那个去年作品大卖的年轻导演啊。”阿沁的语气,像是奇怪我不认识这位知名的导演似的,“据说他要拍一部像美国《十二宫》那样的写实犯罪电影,所以挑了这案子,电影已差不多杀青了。他们还找了影帝何家辉饰演林建笙,故事集中在主角的心理描写,讲述他如何从普通人变成恶鬼,心狠手辣把孕妇杀害,再拉一群路人陪葬。因为预计这电影会引起一些话题,所以总编要我撰写一篇详细的专题介绍这案子,待电影上映后,也许再来一个比较性的报道。”

这案件拍出来,大概会像《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而不是《十二宫》吧。

“你那本不是时事资讯杂志吗?”我问道。

“今天娱乐新闻也给当成时事了,读者爱看,销量上升,大老板下命令,总编辑想反抗也没法子啊……”阿沁缓缓说道。看来今天记者这口饭也不易吃。

“不如你说说发现命案时的资料吧!”阿沁接着说,“我找吕慧梅女士是为了跟进那案件的后续,想报道一下受害者走出阴霾的经过。我已访问了好几位被林建笙撞死的死者家属,不过吕女士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也是最接近事件原点的人,我担心她会受不了。许警长你在场的话,应该能替我补充一些细节……”

“这么说,我只是配角?”我说。

“喔!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因为这个报道并不是为了揭发什么内幕,虽然读者都比较喜欢爆料,呃,我这个专题是以受害人为中心的,所以集中在受害者的角度来说明事件,不过报道一定要全面,许警长便是以一个局外人的客观身份来审视这案子,让读者可以从中抽离,不会觉得杂志变得煽情……”阿沁紧张地说,好像怕刚才说错话。这女生一着急起来说话便像机关枪扫射。

“安啦,我不是埋怨,”我说,“况且我也知道,当年我只是个刚调职的小咖,在组里是新人罢了。对这案件,我的确只是个配角,主导调查的是黄督察。”

“可是你那时刚升任警长了喔?”

“职衔比组里的探员高,却不见得他们认同。”我想起被同僚孤立的情形,“我的意见他们都不接受,一个刚调职的警长的分量,比不上一位在组里待了二十年的老探员的半句话……”

“不过结果你还是在西区的刑事科待了下来嘛!”阿沁笑着说,“其他人不是退休了便是调职了,只有你留在组里,这不正说明了你的分量吗?说起来,你比我想象中年轻呢,我还以为你是个像古畑任三郎的大叔,没想到你反而像青岛刑事。”

“他们是谁?日本人吗?”我问。

“呃……”阿沁苦笑一下,说,“他们是日剧的刑警角色,我想你没看过吧。”

我没把心思放在那些什么古畑或青岛身上,我在意的是“只有你留在组里”这句话。如此说来,我这六年来应该还待在西区刑事科里,即便组长换了人,同僚都走了,我还是留在原地。

我是因为不认同东成大厦凶案的结果而留下来的吗?为了找寻真相而留下来的?

我摇摇头。到现在还认为这案件别有内情,已经称得上是偏执狂了。

“我记得六年前的报道说过,”阿沁回到案子的话题上,“郑氏夫妇是被林建笙用刀刺死的,凶器一直没有寻获,是不是?”

“对,凶器大概是一把十多厘米长的刀刃,鉴识科认为是像蝴蝶刀的那种小刀,但刀刃不太锋利。郑元达颈项和胸部中了四刀,吕秀兰腹部挨了两刀、胸口中了三刀,伤口很深,凶手下手十分残忍。郑元达死时还企图保护妻子,伏在她身上,可是失败了,睡房的地板一片血红。”

“咦?郑元达不是伏尸客厅吗?吕秀兰才是在睡房吧?”

“不,二人都在睡房,我亲眼看过。”

“媒体的报道果然有差呢,”阿沁说,“所以说,许警长在我的报道里占了很重要的位置啊。”

两具尸体的形象再一次浮现。那苍白的脸孔、艳红的厚唇……

还有那一句“辛苦你了”。

梦境和回忆混乱起来,我的头又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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