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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23幽灵 作者:尤·奈斯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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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你也是小偷吗?因为我总知道将来我会成为百万富翁。我的座右铭是划得来再偷,所以我耐心等待。我等了又等,等了那么久,以至当机会降临时,我认为那是我应得的。 我的计划简单又聪明。奥丁率领灰狼帮去麦当劳跟老头子会面时,欧雷克跟我就去他们在亚纳布区的俱乐部偷走一部分海洛因。第一,俱乐部里不会有人,因为奥丁会把肌肉男全都带去。第二,奥丁绝对不会发现自己被抢,因为他会在麦当劳被逮捕。等他坐上证人席,还会感谢我和欧雷克,因为警方在突袭行动中查获的海洛因会少好几公斤。唯一的问题在于警察和老头子。如果警方发现有人抢先一步偷走海洛因,这事一定会传进老头子耳中,那我们就完了。我依照老头子教我的方法,解决了这个问题,用的就是国王入堡这一招,找人来战略结盟。我直接去曼格鲁区的公寓,这次楚斯·班森在家。 我说明计划的时候,他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但我不在乎,因为我在他眼中看见贪婪。他也是个极度渴望讨回公道的人,他相信钱可以买到治疗绝望、寂寞和苦楚的药。他相信世界上不仅存在着公平正义,还相信公平正义是种商品。我跟他解释说我们需要仰赖他的专业技术来消除我们留下的线索,烧去警方发现的证据,必要时甚至把怀疑的箭头指向别人。当我说我们会从俱乐部偷走二十公斤海洛因存货中的五公斤时,我看见他的眼睛闪烁光芒。两公斤分给我,两公斤分给他,一公斤分给欧雷克。我看见他在心里计算,一百二十五万乘以二,等于分到两百五十万克朗。 “你只跟这个叫欧雷克的说过这件事?”他问。 “对,我发誓。” “你们有武器吗?” “我们有一把敖德萨。” “什么?” “平价的斯捷奇金手枪。” “好吧。其实只要现场没有侵入迹象,警方不会去多想海洛因原本有几公斤,我猜你是怕奥丁找你算账吧。” “不是,”我说,“我一点也不在乎他,我怕的是我们老大。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知道奥丁在那里存放了多少海洛因。” “我要分一半,”他说,“剩下的你跟鲍里斯去分。” “是欧雷克。” “你应该庆幸我记性很差,不过这有好有坏。我只要花半天时间就能找到你,要解决你也不费吹灰之力。”他特别强调“解决”这两个字。 想出该如何伪装这起抢劫案的人是欧雷克,他提出的方法简单利落,不知道当初我怎么没想到。 “我们可以把海洛因调包,换成马铃薯粉。警方只会上报说扣押了几公斤海洛因,不会去检验纯度对不对?” 我说过了,这个方法简单聪明。 当晚奥丁和老头子在麦当劳开生日派对,讨论小提琴在德拉门和利勒史托的价格。班森、欧雷克和我站在亚纳布区摩托帮俱乐部的围栏外。班森主导整场行动,我们头罩尼龙丝袜,身穿黑外套,手戴手套。背包里带了手枪、钻孔机、螺丝刀、铁撬和包在塑料袋里的六公斤马铃薯粉。欧雷克和我说明灰狼帮架设监视器的位置,只要翻过围栏,贴着左边的墙壁奔跑,就能一直待在死角里。我们知道发出多大声音都无所谓,因为旁边E6公路大量车流的噪声会淹没所有声音。于是班森钻穿墙壁,欧雷克把风,我口中哼着《偷窃被逮》(Been Caught Stealing)这首歌,这是斯泰因的《侠盗猎车手》游戏配乐专辑中收录的一首歌,他说这首歌是一个叫作“珍的耽溺”(Jane’s Addiction)的乐队唱的。我之所以记得是因为这乐队的名字很酷,比他们的歌还酷。欧雷克和我对这里的地形很熟,俱乐部的格局也很简单,只有一个很大的休憩区。由于所有窗户都被木质百叶窗遮住,因此我们打算钻出一个窥视孔,确定俱乐部里没人。这点是班森坚持的,他不相信奥丁会把市值两千五百万克朗的二十公斤海洛因留在这里,无人看守。我们虽然了解奥丁的个性,但还是同意班森的看法,毕竟安全第一。 “好了。”班森说,手上的钻孔机嗥叫一声后就安静下来。 我朝孔内望去,妈的什么都看不见,不是有人关了灯,就是孔没有钻穿。我转头望向班森,他正在擦拭钻孔机。“这是哪门子的烂隔音材料?”他说着,扬起一根手指,手指上的物体看起来像蛋黄和恶心的头发。 我们又往前走了几米,又钻了一个孔。我往孔内看去,这回终于看见了俱乐部内部,里头是一样的皮椅、一样的吧台和一样的凯伦·麦克道戈海报。她是年度玩伴女郎,在定制的摩托车上搔首弄姿。我总是搞不懂女人和摩托车究竟哪个最能让这票人兴奋。 “没人。”我说。 后门装了很多铰链和门锁。 “你不是说只有一道门锁吗?”班森说。 “本来是啊,”我说,“奥丁一定是偏执发作了。” 原本的计划是先把门锁钻下来,离开前再把它们装回去,这样就不会留下侵入的痕迹。这件事依然可以办到,但无法在我们预定的时间内完成。我们开始工作。 二十分钟后,欧雷克看了看表,说我们必须动作快才行。我们不知道警方什么时候会来突击搜查,只知道是在逮捕之后不久,而逮捕行动会迅速执行,因为奥丁一旦发觉老头子不会现身,绝对不会逗留。 我们花了半小时才把门锁都拆下来,是原本预估时间的三倍。我们拿出手枪,在头上罩上丝袜后进门,由班森打头阵。大伙还没完全进到门内,班森就单膝跪下,双手握着手枪指向前方,跟他妈的特种部队没什么两样。 西侧墙壁旁的椅子上坐着一个人。奥丁留下了图图当作看门犬,他的大腿上放着一把锯短的霰弹枪。但这只看门犬坐在椅子上眼睛闭着,嘴巴张开,头靠墙壁。听说他连打鼾都不流利,但这时他睡得跟婴儿一样香甜。 班森站了起来,轻手轻脚朝图图走去,手枪依然举在前方。欧雷克和我跟在后头,同样蹑手蹑脚往前走。 “只有一个洞呢。”欧雷克低声对我说。 “什么?”我低声说。 这时我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看见我们钻的第二个洞,并估算到第一个洞的位置。 “哦,靠。”我低声说,尽管我知道这时已没有低声说话的必要。 班森走到图图旁边,往他身上推了推,他立刻从椅子上倒下来,滚落地面,面朝下趴在水泥地上,后脑勺的圆形开孔显而易见。 “钻子的确是钻穿了。”班森说,用手指戳了戳墙上的洞。 “操,”我对欧雷克低声说,“发生这种事的概率有多高?” 他没答话,只是看着尸体,不知道该吐还是该哭。 “古斯托,”最后他说,“我们做了什么好事?”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竟然开始放声大笑,笑得不可遏制。大戽斗[戽斗,一种取水灌田用的旧式农具,用于形容人的相貌时指下巴比一般人长且向前突出。]警察扭臀的动作超级酷,欧雷克被丝袜压扁的脸孔绝望万分,而嘴巴张得老大的图图,原来还是有脑子的。我纵声狂笑不已,直到脸上被狠狠掴了一巴掌,眼冒金星。 “正常点,不然就再赏你一巴掌。”班森揉着手心说。 “谢谢,”我认真地说,“来找白粉吧。” “我们得先想办法处理这个被钻破头的家伙。”班森说。 “反正都已经太迟了,”我说,“现在他们会发现有人闯进来过。” “只要先把图图搬到车上,再把门锁装回去,就不会有人发现。”欧雷克用快哭出来的尖锐声音哀叫道,“如果他们发现白粉不见了,只会以为是他带着货跑了。” 班森看着欧雷克,点了点头:“你有个聪明的同伴啊,菜鸟。快动手吧。” “先拿白粉。”我说。 “先搬‘钻破头’。”班森说。 “白粉。”我又说一次。 “钻破头。” “我打算今天晚上就要成为百万富翁,你这只戽斗鹈鹕。” 班森扬起一只手:“钻破头。” “闭嘴!”欧雷克大声喊道,我们都朝他望去。 “警察出现之前如果图图还没被搬上车,我们就会同时失去白粉和自由。如果图图被搬上了车,白粉来不及拿,那我们只会损失金钱而已。就这么简单。” 班森转头看着我:“看来鲍里斯同意我的做法,菜鸟。两票对一票。” “好吧,”我说,“你们搬尸体,我去找白粉。” “错了,”班森说,“我们搬尸体,你把这里清理干净。”他指了指吧台墙边的水槽。 我拿桶盛水,欧雷克和班森各抓住图图的一只脚,朝门口拖去,在地上留下一道血痕。我在凯伦·麦克道戈的挑逗注视下,擦拭墙壁和地面的脑浆和血迹。我才刚擦拭完毕,开始要去寻找白粉,就听见面向E6公路开启的门外传来某种声音,我不断说服自己说那个声音是要前往别处,它越来越大声只是我的错觉而已。但那确实是警笛声。 我查看吧台、办公室和厕所。这是个格局简单的建筑物,没有二楼,没有地下室,没有太多地方可以藏匿二十公斤白粉。接着我的目光落在锁着挂锁的工具箱上,以前我没看过这个箱子。 欧雷克在门口大喊几句话。 “撬棒给我。”我喊了回去。 “我们得走了!他们快到了!” “撬棒!” “走了,古斯托!” 我知道就在里面,二千五百万克朗就在我眼前,就在这可恶的木箱里。我猛踹挂锁。 “我要开枪了,古斯托!” 我转头朝欧雷克望去,看见他拿着那把该死的敖德萨手枪指着我。我不认为他隔着十多米能射到我,只是没想到他竟然敢拿枪指着我…… “警察如果逮到你,我们也逃不掉!”他语带哭音喊道。 “快点!” 我又提脚猛踹挂锁。警笛声越来越大。关于警笛是这样的,它总是听起来比实际上还要近。 我听见上方墙壁传来犹如鞭击般的“啪”一声,朝门口望去,顿时全身血液都凉了。只见班森站在门口,手里握着的手枪正在冒烟。 “下一枪不会射偏。”他冷冷地说。 我又朝挂锁踢了一脚,然后跑开。 我们才翻越围栏,除下头上的丝袜,就看见警车头灯照向我们。我们冷静地往警车的方向走去。 警车从我们身旁高速驶过,在俱乐部前方转弯。 我们继续爬上山坡,来到班森停车的地方,坐上车子离去。车子经过俱乐部时,我转头看后座的欧雷克。蓝色光线扫过他因为流泪和被紧身丝袜勒而发红的脸。他看起来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失神地看着黑沉沉的窗外,仿佛准备受死。 我们都默然不语,直到班森把车停在辛桑区的一个巴士站前。 “你搞砸了,菜鸟。”他说。 “我又不知道他加装了锁。”我说。 “有个动作叫踩点,”班森说,“听起来耳熟吗?我们会发现一扇门开着,门锁被拆了下来。” 我知道他口中的“我们”是指警方。真是个怪咖。 “我拿了锁和几条铰链,”欧雷克吸了吸鼻涕,“现场看起来会像是图图听见警笛声以后没命地逃走了,来不及锁门。门上的螺丝孔可以解释成过去一年有人侵入所留下的,对不对?” 班森看着后视镜中的欧雷克,“多跟你的朋友学学,菜鸟。不对,还是不要了,奥斯陆不需要多一个聪明的小偷。” “好吧,”我说,“不过这辆车的后备厢塞着一具尸体,停在巴士站的双黄线上应该也不是什么聪明之举吧?” “我同意,”班森说,“滚下车去。” “那具尸体……” “我会把钻破头处理好。” “你要把他弄去哪里?” “不关你的事,下车!” 我们下车,看着班森驾着那辆萨博轿车离去。 “从今天起,我们必须避开那个家伙。”我说。 “为什么?” “他杀了人,欧雷克。他一定得把直接证据处理掉。首先他得找地方埋藏尸体,接下来呢……” “他就得把目击证人处理掉。” 我点了点头,觉得沮丧无比。我大胆说出乐观的想法:“听起来他有个藏匿图图的好地方对不对?” “我想要用那笔钱跟伊莲娜搬去卑尔根。” 我看着欧雷克。 “我打算去那里的大学念法律系,现在伊莲娜跟斯泰因住在特隆赫姆,我想去那里说服她跟我一起去卑尔根。” 我们搭上开往市区的巴士。我无法再继续忍受欧雷克的空洞眼神,一定得拿什么东西来填补才行。 “来吧。”我说。 我在排练室替他准备一管时,看见他露出不耐烦的眼神,仿佛觉得我笨手笨脚,很想接手。等他卷起袖子,我才恍然大悟。这小子的前臂布满针孔。 “伊莲娜回来以后我就不用这玩意了。”他说。 “你有自己的藏货吗?”我问道。 他摇了摇头:“被偷了。” 那天晚上我教他什么地方最适合藏毒,以及怎么建立藏毒处。 楚斯·班森在停车场等了一个多小时,才有一辆车驶入那个停车位。停车位上有个标牌写着“巴赫与西蒙森法律事务所”,看来这个停车位是专为这家事务所保留的。他认为这个地点非常恰当。这一个多小时以来,只有两辆车开进停车场的这个区域,而且这里没有监控。楚斯确认车牌号码和他在警察数据库里找到的号码一样。汉斯·克里斯蒂安·西蒙森很晚才睡,或者根本没睡,说不定他有好几个女人。下车的男子留着孩子气的金色刘海,在奥斯陆西区长大的这类傻蛋,年轻时都时兴这种发型。 楚斯戴上太阳镜,双手插进外套口袋,紧紧握住手枪。那是一把奥地利制造的斯泰尔自动手枪。他没带制式警用左轮,这样才不会留下不必要的线索给那个律师。他快步上前,趁汉斯站在车子之间时拦截他。要让恐吓发挥最大作用,行动就必须又快又具有侵略性。如果被害人没时间思索,只害怕生命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就能立刻从对方口中问到你要的信息。 楚斯觉得自己的血液里仿佛注入了发泡剂,耳朵和喉咙的血管都剧烈跳动,咝咝作响。他想象待会儿将发生的事:枪口指着汉斯的脸,近到他只会记得枪管的模样。“欧雷克·樊科在哪里?快点老实交代,不然我就杀了你。”对方回答,然后他说,“你敢警告任何人,或把今天的事说出去,我们就会回来杀了你,明白吗?”对方说明白,或麻木地点点头,可能还会尿失禁。想到这里,楚斯不禁微微一笑,加快脚步。血管的剧烈跳动蔓延到了腹部。 “西蒙森!” 那律师抬起头来,露出欣喜之色:“哦,你好啊,班森。你叫楚斯·班森对不对?” 楚斯的右手僵在外套口袋里,脸上一定露出了气馁神情,因为汉斯发出洪亮笑声。“我很会记人的脸。你跟你的上司米凯·贝尔曼负责调查过海德博物馆挪用公款的案子,当时我是辩护律师,很遗憾那件案子你们赢了。” 汉斯又哈哈大笑,那是来自奥斯陆西区天真快活的笑声,会发出这种笑声的人成长过程中都希望别人过得好,他们生活无虞,因此才能有这种想法。楚斯憎恨这个世界上所有像汉斯这样的人。 “有什么需要我效劳的吗,班森?” “我……”楚斯支支吾吾。要他在面对这种人的时候做出决定,毕竟不是他的强项。只不过是面对哪种人呢?口头反应比他敏捷的人吗?那次在亚纳布区就没问题,他面对的是两个少年,局势由他掌控。但眼前的汉斯身穿西装,教育良好,用一种全然不同的方式说话,全身上下散发着优越感,他……哦,可恶! “我只是想跟你说声哈啰。” “哈啰?”汉斯说,口气和表情都露出疑惑。 “哈啰。”楚斯说,挤出微笑,“那件案子真遗憾啊,下次你会打败我们。” 他转身朝出口快步走去,感觉汉斯的目光在他背后游移。扒粪,吃屎。他妈的这些人都去死吧。 去问那个辩护律师看看,如果没用的话,去找一个叫克里斯·雷迪的男人。 阿迪达斯。快速丸药头。楚斯希望他逮捕这家伙时有借口行使暴力。 哈利游向光线,朝水面游去。光线越来越强。他浮出水面,张开眼睛,直视天际。原来他躺在地上。某个东西进入他的视线,那是一匹马的头,接着他看见另一样东西。 他以手遮眉。有人坐在马背上,但阳光炫目,他看不清楚。 说话声自远处传来。 “你不是说你骑过马吗,哈利?” 哈利呻吟一声,挣扎地站起来,清楚记起事情的经过。巴德尔跃过了裂口,前腿着地。他被往前抛,撞上巴德尔的颈部,脚脱离马镫,身体滑向一侧,双手仍紧紧抓住缰绳。他依稀记得自己把巴德尔拉得一起摔倒在地,但及时在它身上踢了一脚,以免它重达半吨的身体压在他身上。 他觉得背部仿佛失去知觉,除此之外似乎安然无恙。 “我爷爷的老马可不会跳过峡谷。”哈利说。 “峡谷?”伊莎贝尔大笑,将巴德尔的缰绳交到他手上,“那只是个不到五米的裂口,我不骑马都可以自己跳过去。没想到你这么神经质,哈利,第一次回农场吗?” “巴德尔,”哈利说,拍了拍它的鼻口,看着伊莎贝尔和梅杜莎朝大片草地奔去,“你知道怎么慢慢走吗?” 哈利在E6公路上的加油站停下车子,买了杯咖啡。他回到车上,照了照镜子。伊莎贝尔给他割伤的额头上包了绷带,邀请他一起去奥斯陆歌剧院看《唐璜》的首演:“我一穿高跟鞋就很难找到高过我下巴的男伴……这样报上登的照片会很难看……”。给了他一个紧紧的道别拥抱。哈利拿出手机,读了短信并回电。 “你跑哪里去了?”贝雅特问道。 “我去做了些实地访察。”哈利说。 “加勒穆恩的命案现场没什么线索帮得上忙,我的手下仔细查过那个房子,什么都没发现。我们只发现钉子的材质是标准钢铁,钉头是特大的十六毫米铝合金,砖头可能来自十九世纪末的奥斯陆建筑。” “哦?” “我们在灰泥中发现猪血和马毛。过去有个著名的奥斯陆泥水匠会把猪血混进灰泥,现在很多市区的公寓都找得到这种灰泥。很多东西都可以用来做成灰泥。” “嗯。” “所以说这里也没有线索。” “也没有?” “对。你说托德·舒茨去过警署,可是他应该是去了别的地方,不是警署,因为访客登记簿里找不到他的名字。” “好,谢谢你。” 哈利在口袋里翻找,找到他要找的东西,那就是托德的访客证。他也找到他自己的访客证,是他回到奥斯陆的第一天去犯罪特警队找哈根时领到的。他把两张访客证并排放在仪表盘上,仔细查看。他做出判断,把两张访客证放回口袋,转动钥匙,发动引擎,用鼻孔吸了口气,果然还闻得到马的味道。他决定去赫延哈尔拜访老对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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