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奥瓦州 达文波特

油炸绿番茄  作者:范妮·弗拉格

流浪汉营地

1929年10月15日

五个男人围坐在微弱的篝火旁,喝着锡罐里的淡咖啡。火光忽明忽暗,在他们脸上摇曳:吉姆·斯莫金·菲利普斯、埃尔莫·“墨水”·威廉斯、鲍·“象鼻虫”·杰克、“神枪手”·萨基特和查塔努加·“红色”·巴克——这一年估计有二十万青壮年男性在乡间村落游荡,他们是其中的五位。

斯莫金·菲利普斯抬起头来,一言不发,其余几人也没说话。这天晚上他们又困又乏,夜晚瘆人的寒气意味着凛冽刺骨的冬天再次来临。斯莫金知道,他很快就得跟着成群的大雁动身往南方去,这些年来,年年如此。

他出生在一个酷寒的清晨,家在田纳西州的大雾山。他父亲双腿粗短结实,是第二代私酒贩子。他犯了个致命的错误,娶了个“好女人”——一个相貌平平的村姑。她的生活围着“松林自由意志浸信会教堂”打转。

斯莫金的童年时光,多半跟年幼的妹妹柏妮丝形影不离,他们连着数个小时坐在硬邦邦的木凳上,整日唱歌、洗脚。

在教堂的常规仪式中,他的母亲偶尔会站起来胡言乱语,神神道道,谁也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后来,当母亲越来越频繁地迷信圣灵时,父亲却恰恰相反,他干脆不再上教堂。他对孩子们说:“我相信上帝,但是我不认为一个人要用走火入魔来证明这一点。”

接着,在斯莫金八岁那年的春天,事态急转直下。母亲说,上帝告诉她,她的丈夫是个恶人,被魔鬼附了身。于是,她向税务局告发了他。

斯莫金记得,那天,他们把父亲从蒸馏器旁边抓走,带他上路,用枪顶着他的后背。他从妻子身边经过,瞪大眼睛看着她,说:“你这个女人,你知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好事?你把面包从自己嘴边拿走了。”

这是斯莫金最后一次见到父亲。

父亲走后,母亲彻底放飞自我,跟一群荒郊野岭的摇喊教派[摇喊教派(Holy Roller),成员在做礼拜时常常自发地表达激动兴奋的情绪。]耍蛇人在一起厮混。一天晚上,脸色通红、头发蓬乱的传教士大吼大叫,把圣经捶打了一个小时,让光着脚的信众情绪激动起来。他们唱着圣歌跺着脚。突然,他把手伸进土豆口袋,掏出两条巨大的响尾蛇,在空中挥舞起来——圣灵充盈让他迷失了自我。

斯莫金呆坐在座位上,他攥紧了妹妹的手。传教士蹦来跳去,乱舞一气。他呼吁信徒拿起蛇,以亚伯拉罕的信念净化自己的灵魂。这时,斯莫金的母亲跑了过去,从传教士手中抓过一条蛇,直直地瞪着它的脑袋。她叽里咕噜,语无伦次,目光始终盯着蛇的两只黄色眼睛。房间里,大家开始躲闪,嘴里发着牢骚。她举着蛇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人们纷纷趴倒在地,扭动着,尖叫着,在长凳下方和过道里翻滚。她嘴里念念有词:“霍萨……希拉姆娜……赫塞米娅……”房间里乱成一团。

斯莫金还没反应过来,年幼的妹妹柏妮丝就挣脱他跑向了母亲,拉住母亲的衣襟。

“妈妈,别这样……”

母亲依旧大睁双眼,神情恍惚,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孩子。那一瞬间,响尾蛇猛扑过去,咬了她的侧脸。她愣住了,转头看着蛇。它再次出击,这一次又快又狠,击中她的脖颈,毒牙刺穿了她的颈静脉。她啪的一声把愤怒的蛇丢在地上。蛇轻蔑地沿着过道爬走了。

母亲环顾四周,脸上流露出惊讶的表情。此刻房间里一片死寂。她的目光渐渐呆滞,身体慢慢地倒在地板上,顷刻间一命呜呼。

这时候,斯莫金的叔叔一把抱起他向门外走去。柏妮丝从此与邻居一起生活,斯莫金则留在了叔叔家。他十三岁那年沿着铁轨漫无目的地往前走,一去不回头。

斯莫金身上只带了一张他和妹妹的照片。他时不时地掏出来看一眼。在褪色的照片中,他们的嘴唇和脸颊涂成了粉红色:一个胖嘟嘟的小姑娘留着刘海,头上绑着粉色的丝带,戴着一串小小的珍珠项链;而他坐在妹妹身后,棕色的头发柔顺地垂下,脸颊紧贴着她的脸颊。

他经常想起柏妮丝,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他想,要是自己能重整旗鼓,早晚有一天会去看望她。

大概二十岁那年,铁路警察一脚把斯莫金踢下货车,他掉到佐治亚州一条冰冷浑浊的河里,弄丢了照片。现在他很少想起妹妹。除非他碰巧夜晚乘坐火车穿过大雾山,前往别的地方……

这天早上,斯莫金·菲利普斯在佐治亚州登上一辆开往佛罗里达州的客货混合列车。他已经两天粒米未沾。他记得朋友埃尔莫·威廉斯告诉过他,有两个女人在伯明翰郊外经营着一家餐馆,在她们那里总能吃上一两顿饭。在路上他看到闷罐车的车厢上写着咖啡馆的名称。于是,当他看到“亚拉巴马州汽笛站”的标牌,就从车上跳了下来。

埃尔莫说得一点儿不错,他穿过铁轨找到了餐馆。这是一栋绿色平房,可口可乐的商标下方,绿白相间的遮阳篷上写着“汽笛站咖啡馆”。他绕到后面,敲了敲纱门。一个矮个子黑人妇女正忙着做炸鸡,把绿番茄切成薄片。她瞅了他一眼,喊道:“艾姬小姐!”

不一会儿,一个身材高挑、面容姣好、长着雀斑和金色卷发的女郎来到门口。她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和男式长裤,看上去只有二十岁出头。

他脱下帽子。“打扰了,女士。我想问问,你这里招不招零工,有没有别的我可以干的活儿?我最近接连走霉运。”

艾姬看着这个人,只见他穿的夹克衫又破又脏,皮鞋开裂,没有系鞋带,知道他没说假话。

她打开门,说:“进来吧,伙计。我想我们可以给你找些事做。”

艾姬问他叫什么名字。

“斯莫金,女士。”

她转身望着柜台后面的女人。斯莫金已经数月未曾目睹干净整洁的女性,这位是他此生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她穿着一件圆点瑞士蝉翼纱连衣裙,红褐色的头发用一根红丝带扎在脑后。

“露丝,这位是斯莫金,他要给我们干活儿。”

露丝看着他微笑。“很好。很高兴认识你。”

艾姬指了指男卫生间。“要不你先去收拾一下,再来吃点儿东西。”

“是,女士。”

卫生间非常宽敞,一只灯泡从天花板上垂下。他拉了拉灯绳,灯泡亮了,只见角落里竖着一只巨大的立式爪脚浴缸,浴缸的链条上拴着黑色的橡胶塞。水槽边已经摆好了剃须刀、剃须刷和一块剃须皂。

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为她们看到自己这么邋遢而自惭形秽,他已经许久不曾摸过肥皂。他拿起大块的奥克多牌褐色肥皂,使劲地擦掉脸上和手上的污垢和煤灰。他已经整整一天滴水未进,两只手抖得厉害,胡子怎么也刮不干净,但他尽了最大努力。他把欧仕派牌须后水扑在脸上,又用在水槽上方架子上找到的梳子梳了梳头发,然后走出卫生间,回到了咖啡馆大堂。

艾姬和露丝在餐桌旁给他准备了座位。他面对着一盘炸鸡、黑眼豌豆、芜菁甘蓝、油炸绿番茄、玉米面包和冰茶坐了下来。

他拿起叉子想要进食,但手还在抖,没办法把食物送到嘴里,还把茶全洒在衬衫上了。

他希望她们没有看见这一幕。过了一会儿,金发女人说:“斯莫金,来,咱们出去走走。”

他拿起帽子,折好餐巾,以为自己被赶出去了。“好,女士。”

她带他走到咖啡馆后面,那里有一块田地。

“你很容易紧张,对不对?”

“很抱歉,我刚才把东西弄洒了,女士,但是上帝做证,我说的全是实话……好吧……我会走的,不过还是谢谢你……”

艾姬把手伸进围裙口袋,掏出小半瓶威士忌递给他。

他万分感激,说:“上帝保佑你成为圣人,女士。”他们在平房旁边的一根木头上坐下。

斯莫金紧张的心情渐渐平息,她跟他说着话。

“看见那边的大块空地了吗?”

他望了一眼。“看见了,女士。”

“多年前,那里是汽笛镇最美的小湖……夏天,我们在湖里游泳、钓鱼,愿意的话还可以划船。”她伤心地摇摇头,“我真怀念它,真的。”

斯莫金眺望着那片空地。

“它怎么了,干涸了吗?”

她给他点了一支香烟。“不,还不如干涸了呢。有一年十一月,飞来一大群鸭子,大概有四十多只,乌压压地落在湖中央。它们浮在湖中央,当天下午就发生了一件蹊跷事。气温骤然下降,就在三秒钟内,整片湖就结了冰,冻得像石头那么硬。一、二、三,就这么快。”

斯莫金觉得这事太神奇了。“不是真的吧?”

“是真的。”

“嗯,想来鸭子一定都被冻死了。”

艾姬说:“当然没有。它们飞走了,带着湖一起飞走了。直到今天,那片湖还在佐治亚州某个地方呢……”

他转身注视着她,明白她在跟他开玩笑。他眯缝着蓝眼睛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忍不住咳嗽,她只好拍了拍他的后背。

他们回到咖啡馆时,他还在擦拭眼睛。饭菜默默地等着他。他坐下来吃饭,饭菜还是热的。有人帮他把饭菜放在烤箱里保温过。

啊,我流浪的儿,今夜你在哪里落脚?

母亲以你为骄傲……

啊,他在数结扣,

背上背着床褥,

他搭了便车……

啊,我的儿,今夜你在哪里落脚?

上一章:威姆斯周报 下一章:威姆斯周报
网站所有作品均由网友搜集共同更新,仅供读者预览,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图书!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立即予以处理。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