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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远大前程 作者:查尔斯·狄更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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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两三天,我在自己房间里已经安顿停当,到伦敦也已经来回跑过几次,一切必要的用品都已经叫各个特约商行送来了,这时朴凯特先生才和我做了一次长谈。他对于我未来的前途比我自己了解得还清楚,因为他谈到贾格斯先生和他说过,我的深造并非为了就业,只要我的学问能够“及得上”一般富家子弟,同我未来的地位大致相称,也就蛮可以了。我没有什么相反的意见可提,自然就默默同意了。 他建议我先到伦敦某几个地方去见识见识,获得一点我所欠缺的入门知识,一切课程都可以由他负责给我讲解和指点。他相信,只要帮助得法,我不致会遇到什么不可逾越的困难,估计不消多久,我就能够毋须别人教导,只要他一个人指点就可以了。除了这些以外,他还说了好多大意类似的话,总之全然和我开诚相见,谈吐也很美妙;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既然他对我履行义务始终是这样一片热心、毫不苟且,我对他履行义务也就不能不同样一片热心、毫不苟且。如果他做老师的先表示冷淡,我做学生的毫无疑问也会拿冷淡的态度来回敬他;他既然做到我无言可说,我们师生之间自然就彼此尊重,各不相负。自从建立师生关系以来,我从来也不觉得他有什么滑稽可笑,只觉得他处处庄严、正直、善良。 这几点谈妥以后,我就积极进行,认真进修起来,却又想到假使能在巴那尔德旅馆里保留一间卧室,既可以适当调剂生活,也便于向赫伯尔特学点礼貌规矩。朴凯特先生不反对我这种安排,只是再三叮嘱务必先请示我的监护人,再做处置。我觉得他想得这般周到,无非是因为我这番打算,也可以使赫伯尔特节省一些开支,于是我赶到小不列颠街,把我的打算告诉贾格斯先生。 我对贾格斯先生说:“替我租的那套家具要是能够让我买下来,另外再给我添置一两件小玩意,我住在那边就蛮舒服了。” 贾格斯先生冷笑一声,说:“尽管买吧!我早就告诉过你,你的开销会愈来愈大。没说错吧!你要多少钱?” 我说不知道要多少。 贾格斯先生顶了我一句:“得啦!要多少?五十镑行不行?” “哦,不用这么多。” 贾格斯先生说:“五镑行不行?” 这真是从天上掉到地下,弄得我狼狈万状,只得说:“哦!再多一点。” 贾格斯先生反问我道:“啊,再多一点!多多少呢?”说着,双手插在裤袋里,头侧在一边,眼睛望着我背后的墙壁,等着看我的动静。 我吞吞吐吐地说:“准确数目倒很难说。” 贾格斯先生说:“得啦!你就说说看吧。两个五镑够不够?三个五镑够不够?四个五镑够不够?” 我说,四个五镑足够了。 贾格斯先生皱眉道:“四个五镑足够了吗?那么,你算算四个五镑是多少呢?” “我算算是多少!” 贾格斯先生说:“唔!多少?” 我笑着说:“你算出来总是二十镑吧?” 贾格斯先生听出了文章,不以为然地一仰头,说:“我的朋友,别管我算出来是多少,我只要知道你算出来是多少?” “当然是二十镑啦。” 贾格斯先生开了他办公室的门,喊道:“文米克,要匹普先生出一张收据,付给他二十镑。” 这种异乎寻常的办事方式给我留下了异乎寻常的印象,自然不是愉快的印象。贾格斯先生是从来不笑的;不过他脚上穿了一双又大又亮、吱嘎作响的皮鞋,当他两腿并排站在那里,耷拉着大脑袋,紧皱着眉头等别人回答时,有时候会踩得皮鞋吱嘎一响,倒仿佛是皮鞋发出了怀疑的冷笑。现在他正好走出去了,我看文米克倒很机灵健谈,于是就对文米克说,我简直不明白贾格斯先生刚才的态度是什么意思。 文米克答道:“你把数目回答他,他就高兴了,他并不是真的要你算一算。”文米克见我神情诧异,便“唉呀”一声,接下去说:“并不是他个性如此,这是职业习惯——完全是职业习惯。” 文米克伏在桌上吃着一种又干又硬的饼干当点心,嚼得嘎吱嘎吱直响;不住地把饼干扔到嘴里,好像把一封封信投进邮筒口一样。 文米克说:“我始终觉得他似乎布好了一个捕人的陷阱,自己监守在一旁。趁你一个不留神,咔嗒一响,就被他逮住了!” 我心里想设置捕人的陷阱不合于为人处世的厚道,可是我嘴上只是说,贾格斯先生大概手段很高明吧? 文米克说:“像澳洲一样高深莫测。”说着便用笔尖指指办公室的地板,表示假如用个比喻形容一下,澳洲正好是在地球的另一边。他提起笔来,又补充了一句:“如果还有什么东西比澳洲更高深莫测,那除非就是他。” 接着,我又说到贾格斯先生的生意大概很不错吧,文米克说:“呱——呱——叫!”我又问事务所里办事员多不多,他回答道: “我们用不着很多办事员,因为贾格斯只有一个,人家又不愿意和他打隔手的交道。我们一共是四个人。你想不想去看看他们?说实在的,你已经不是外人啦。” 我接受了他的邀请。文米克先生把饼干都扔进邮筒口以后,就伸手探进外衣领口,像掏出一条铁辫子一样,取出了挂在背上的钥匙,开了保险箱,从一个放现款的匣子里拿了钱交给我,然后跟我一起上楼。房子又暗又破旧,那些在贾格斯先生办公室墙壁上留下了油腻腻的肩膀印的人,看来在这座楼梯上跑上跑下也跑了多年,所以把座楼梯也擦得亮光光的了。二楼前间有个办事员,模样儿既像个小客栈老板,又像个捕鼠师傅,骨骼巨大,脸色苍白,满脸浮肿;他正忙着接待三四个衣着寒碜的人,看他的态度很不礼貌,其实,凡是找上门来惠顾贾格斯先生生意的人,看来没有一个不受到这种接待的。走出来,文米克说:“他在搜集证据,准备上‘老寨子’用[“老寨子”指伦敦中央刑事法庭。意谓搜集证据,准备开庭时辩护用。]。”在三楼前间的是一位身材矮小、有气无力、像条猎狗模样的办事员,披着一头长发(他大概从做小狗的时候起就忘了剪毛),也在那里接待一个眼睛不大好的男人。文米克先生告诉我,那个当事人是个专铸假币的,他那口坩埚成年累月烧得滚开,我要是有什么东西请他铸造,他没有不答应的道理——只见他身上汗下如雨,仿佛正在自己身上试验自己的手艺。后间另有一人,肩膀高耸,准是有面部神经痛,所以用一块肮脏的法兰绒裹着脸,他穿一身好像涂过蜡的黑衣服,正在埋头誊写另外两位办事员起草的稿件,以备贾格斯先生应用。 整个事务所的情形就是如此。下得楼来,文米克带我到我的监护人房间里,说:“这里你已经看过了。” 一眼又看见那两座恶眼斜瞪的讨厌头像,我说:“请问这两座头像是什么人?” 文米克先生爬上椅子,掸了掸灰尘,把两座可怕的头像拿了下来,说:“这两个人吗?这两个人大名鼎鼎。是我们两个出名的当事人,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荣誉。这个家伙(哎呀,你这个老流氓,准是晚上跑下来向墨水瓶里探头探脑,把墨水溅到眉毛上去啦!)谋杀了他的东家,结果却没有让人找到尸体,可见他布置得确实不坏。” 我问道:“这头像像他吗?”听说是这么个残忍的家伙,我吓得往后直退,文米克却在它眉毛上吐了一口口水,又用衣袖擦了一擦。 文米克说:“像他?要知道,这是他不折不扣的原形。这座头像是在新门监狱铸的,从绞刑架上一放下来就拓下了这个脸形。你这个老滑头,你对我特别有好感是不是?”为了解释“老滑头”这一声亲热的称呼,他摸摸胸口那枚画着女人、垂柳、枯坟、坟上放着骨灰瓮的胸针,说:“还特地定做了这个送给我呢!” 我问:“这位女士也有点来历?” 文米克答道:“没有,那不过是他设计的一件小玩意儿罢了。(你也喜欢弄些小玩意儿,是不是?)那倒没有什么来历,匹普先生,这件案子根本牵涉不到女人身上去,要牵涉也只牵涉到一个——可也不是这样一个苗条优雅的女人,她也绝不会守着这只骨灰瓮——除非瓮里装的是酒。”文米克的注意力就此转移到了这枚胸针上去,于是他就放下头像,用手绢擦起胸针来。 我问:“另外那个家伙也是遭到同样下场的吗?他的神态和刚才那个一样呢。” 文米克说:“你说得对,地地道道就是那种神态。好像一边鼻孔里塞了一撮马鬃和一个小小的鱼钩似的。不错,他的下场也一样;老实说,在我们这儿这种下场是十分自然的。这个浪荡子啊,他假造遗嘱,谁被他假立了遗嘱,只怕还得给他送命呢。”说到这里文米克先生又向头像说起话来:“不过你毕竟是个有君子风度的汉子,你说你还会写希腊文哩。嘿,你多会吹牛!你真是个撒谎大王!我从来没见到过像你这样的撒谎大王!”文米克摸了摸手上最大的一颗悼亡戒,说:“临死前一天还叫人买了这个戒指来送给我呢。”说完把他的这位亡友放回到架子上。 他放好另一座头像,爬下了椅子。我不禁想到,莫非他这些宝贝的来源都是如此?既然他谈到这件事并没半点赧颜愧色,我就趁他站在我面前拍拍手上灰尘的时候,不揣冒昧,大胆向他探问起来。 他回答道:“噢,是啊!都是这样送来的。这个送了那个送,就是这么回事。送来我总是收下。都是珍品嘛。而且总是财产。也许值不了多少钱,不过毕竟是财产,而且是动产。在你这样一个前程似锦的人看来,这算不了什么;可是对我来说,我的处世方针永远是:多捞动产。” 我对他这种高见表示敬佩,他以友好的态度继续往下说: “你几时有空,若蒙不弃,能够光临沃伍尔斯,在我那里过夜,那就是我的荣幸了。我也没有多少好东西向你夸耀,不过有两三件珍玩也许你会乐意看看;还有个小花园,一座凉亭,我自己倒是满得意的。” 我说,非常乐意领情。 他说:“谢谢。那么一言为定,你什么时候方便,就请赏光。贾格斯先生请你吃过饭没有?” “还没有。” 文米克说:“那好,他会请你喝葡萄酒,很好的葡萄酒。我就请你喝潘趣酒,不坏的潘趣酒。还有件事应当告诉你——你多早晚到贾格斯先生家里去吃饭,不妨留意一下他那位管家妇。” “难道有什么稀奇的地方?” 文米克说:“唔,那是一头驯服了的野兽。你看了也许会说,并不怎么稀奇。但我的回答是,稀奇不稀奇,那要看这头野兽本来野蛮到什么程度,是花了多大的功夫才驯服的。你看了以后,包你不会小看贾格斯先生的本领。你不妨留神看一看。” 他这个预告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和好奇,我说,我一定留神看一看。我和他告别时,他问我是否愿意花几分钟时间去看看贾格斯先生“办理公事”? 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是因为我弄不明白贾格斯先生在办理什么公事,所以我就回答说我愿意。我们赶到城里,来到一个挤满了人的违警罪法庭上,只见那位生前特别喜爱胸针的死者的一个血亲(这不是一般的所谓血亲,而是说在杀人流血这一点上他们彼此关系很亲)正站在法庭上听候审判,嘴里很不自在地嚼着一些什么东西;我的监护人正在对一个女人进行询问,或者盘问——我不知道到底应当怎么说——弄得她和全体法官以至于每一个人都诚惶诚恐。不论是谁,不管你地位有多高,只要说一句他不入耳的话,他立即吩咐把这个人的话“记下来”;谁要是不招供,他就说:“我自有办法从你肚子里把口供掏出来!”谁要是招供了,他就说:“你还逃得出我的手掌!”只消他咬一下食指,法官们就瑟瑟发抖。不论是做贼的,捉贼的,都战战兢兢地竖起了耳朵听着他的每一句话,只要他有一根眉毛朝着他们一耸,他们就会吓得打个寒噤。我实在弄不明白他究竟是在为哪一方辩护,只觉得似乎满法庭的人都受到了他的折磨。我只知道,当我踮起脚尖儿溜出来的时候,他并没有站在法官那一边,因为我听见他在指责那位主持审判的老法官,说是凭老法官那天的行为举止,根本不配代表大英帝国的王法坐在主审官的席位上,气得老法官的一双脚在桌子底下直抽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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