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十八章远大前程 作者:查尔斯·狄更斯 |
||||
不消说得,第二天我总得到我们镇上去一趟;开头,出于一时的忏悔心情,觉得既然去了,也不消说得,总得住在乔的家里。可是,定好了第二天的马车座位,到朴凯特先生家里去了一趟回来之后,我在住宿问题上就有点主意不定了,我开始为自己编造种种理由和借口,要住在蓝野猪饭店。住在乔家里会给他们添麻烦啦;我是个不速之客,床铺没有准备好啦;不能住得离郝薇香小姐家太远,她爱挑剔,别惹得她不高兴啦。世界上形形色色的骗子,比起自骗自的人来,实在算不上一回事,我就是编造了这些借口来欺骗我自己的。你说奇怪不奇怪!假使我天真无知,把别人伪造的赝币当作真币收受下来,这倒也不足为怪;怪就怪在明明是自己伪造的赝币,却明知故犯,把它当作了顶呱呱的真币!要是我受了一个陌生人的骗倒也罢了,他至多向我大献殷勤,借口为我的安全着想,替我把钞票用纸包好,趁此来一个调包,把钞票换成一堆废纸塞给我;可是他这一招比起我来,算得什么呢——我是把我自己的一堆废纸用纸包好,冒充钞票塞给我自己的! 既决定了住蓝野猪饭店,我又考虑是否带淘气鬼一起去,一时委绝不下,弄得心烦意乱。一方面很想带了这个豪华的跟班一同去,让他在蓝野猪饭店系马院子的拱道上当众夸耀夸耀他的高筒皮靴,让他冷不防出现在特拉白的裁缝铺子里,叫那个调皮捣蛋的小厮吓个半死。可是另一方面又怕特拉白的小厮会巴结上他,同他一热乎,把我的底细说给他听;再说,我知道那个小厮撒起野来可以无法无天、不顾死活,谁能保得定他不会把我的跟班轰到大街上去呢。何况我的女恩主听到我带了这么个人去,也许会不赞成。左思右想,决定还是不带他去。 时值冬令,我乘的又是下午一班马车,要天黑以后两三个钟头才能到达目的地。马车从“交叉钥匙”开出的时间是下午两点。我提前一刻钟赶到开车地点,由淘气鬼侍候我到站,所谓侍候,其实不过是说说而已,他只要能推托,何尝肯侍候我! 当年驿站上的马车,照例都要带几个押送到水牢船上去的囚犯。我以前时常听人说起这种车顶乘客,我也不止一次亲眼见过这些囚犯坐在车顶上,晃荡着两条铁镣银铛的腿,在大路上疾驰而过;因此,这一次赫伯尔特赶到驿站院子里来送我,说起有两个囚犯要和我同车,我听了也并不觉得惊异。只是一听到囚犯这两个字,我总是免不了要浑身打颤,尽管其中的缘故如今早已化为往事陈迹。 赫伯尔特说:“汉德尔,跟他们同车,你不在乎吧?” “当然不在乎!” “我看你好像不喜欢他们,是吗?” “我不能言不由衷,说我喜欢他们,我想你也不会太喜欢吧。不过我倒并不在乎。” 赫伯尔特说:“瞧!他们从小酒店里走出来了。好一副下流堕落的样子!” 照我看,那两个犯人一定是请他们的公差去喝酒来着,因为和他们一起还有个看守,三个人从酒店里出来,都在用手抹嘴唇。两个犯人共戴一副手铐,腿上都上了脚镣——那脚镣的样式我很熟悉。他们的服装我也很熟悉。看守带着两支手枪,胳膊下面夹着一根大头棒,不过倒是很体谅那两个犯人,就让他们站在旁边同他一起看车夫套车;瞧他那副神气,好似这两个囚犯是一件暂时还不正式展出的有趣的展品,他自己则是展览馆的馆长。其中有一个囚犯长得高些,胖些,可是分配给他的一套衣服倒反而小些,神秘莫测的世道往往就是如此,对犯人和自由人都是一个样。他的胳膊和大腿活像肥大的长形针插,一套衣服绷紧在身上实在荒唐可笑;我一眼就认出了他那只半开半闭的眼睛——原来他就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在三船仙酒家看见的、坐在高背靠椅上用无形手枪打我的那个家伙! 一望而知,他还没有认出我,好似和我素昧平生,只是远远地看着我,打量着我的表链,然后随便吐了一口唾沫,和另一个囚犯讲了几句什么话儿,两人同声大笑,接着合铐的手铐当啷一响,两人又都转过身去,眼望着别处了。他们背上都标着斗大的号码,把两个人弄得好像两扇临街的大门;身上长着疥癣,皮肤粗糙难看,无异畜生;为了遮羞,戴着脚镣的大腿上还扎了手绢;在场的人,都眼睛望着他们,却又避之唯恐不及;总之,赫伯尔特一句话说尽了:这两个囚犯已经堕落到令人不堪寓目的地步。 谁料更糟的还在后头。原来车顶的后座被一家从伦敦外迁的人家坐满了,两个犯人没有了插足的余地,只得安置在车夫背后的前座上。恰巧一位性如烈火的绅士订的是前座的第四个位子,这位绅士顿时大发雷霆,说这是一种违约行为,怎么能让他和这两个恶棍无赖坐在一起,实在是卑鄙、毒辣、下流、无耻,什么话都一齐骂出来了。这时马车已经套好,车夫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全体乘客都纷纷准备上车了,那两个犯人也跟着押送的看守来了,还带来了犯人身上特有的一股稀奇古怪的面包泡汤的气味、粗呢的气味、搓绳的麻丝气味和炉石的气味。 押送的看守向那位发脾气的旅客恳求道:“请你不必过分介意,先生,我坐在你身边好了。让他们两个靠边上坐。他们不会碍你的事,先生。你只当没有这两个人就是了。” 只听得我认出的那个囚犯咆哮道:“别怨我。我本来不想去。我真想留下来。要依我的话,谁来替我都行。” 那另一个也粗声大气地说:“替我也行。要是能由我做主,我绝不愿意带累各位。”说着,两人都呵呵大笑,笑完又剥硬壳果吃,果壳随地乱吐。——说老实话,我要是处在他们的地位,被人这般轻贱,也只有这样做。 最后,大家一致认为对那个大发雷霆的绅士爱莫能助,他要么自认晦气将就同行,要么干脆别搭这班车。于是他只得入了座,嘴里还在怨天尤人;押送的看守在他身边坐好,两个犯人花了好大的力气才也攀了上来。我认出的那个犯人坐在我后面,呼出的气息都喷在我头发上。 马车出发时,赫伯尔特大声和我告别:“再见啦,汉德尔!”我心想:真是天大的幸运,他想出了这个名字来叫我,没有叫我匹普。 那个囚犯呼出的热气落在我身上,别提有多厉害了,岂止我的脖子,连我整条脊梁都感觉到他那股气息。只觉得好似骨髓里沾上了一种钻孔入缝的烈性酸液,弄得我牙根发酸。他呼出的气似乎比别人都多,呼气的声音也比别人都大;我为了招架,尽量蜷起身子,因此只觉得自己一边的肩膀愈拱愈高。 天气冷得怕人,两个囚犯骂冷不迭。行不多远,大伙儿都意兴索然;习惯成自然,中间驿站一过,大家就不吭一声,哆哆嗦嗦打起瞌睡来。我心里正在盘算,要不要在和这个囚犯分手之前,把他上次的那两镑钱还给他,应该怎样还最妥善,想着想着就睡着了。后来身子不觉猛地向前一冲,仿佛要跳进马群里去似的,心里一惊,就此醒了过来,于是我重又寻思起这个问题来。 可是实际上我这个瞌睡一定打了很久。天早已断黑,在那明灭闪烁、光影斑驳的车灯之下虽然什么也辨别不出,可是凭着迎面吹来的那一阵潮湿的冷风,我已经嗅出了沼地的气息。那两个囚犯为了想要暖和暖和身子,瑟瑟缩缩尽往前面挨,越发挨到我身边来,简直拿我当作了屏风。我醒来以后听见他们谈起的第一件事,就是我心里念叨的那话儿——“两张一镑的钞票。” 只听得我从未见过的那个囚犯说:“他怎么到手的?” 那一个答道:“我怎么知道?也不知他藏在什么好地方。估计总是朋友送给他的吧。” 另一个狠狠地骂了一声冷,接着又说:“我这会子要有了就好了。” “要有了什么?两镑钱,还是朋友?” “两镑钱。朋友我全都可以出卖,只要一镑钱成交就是顶呱呱的好买卖。怎么?他就说了这几句话——?” 我认识的那个囚犯又说:“他就说了这几句话。他是在船坞里一堆木料的后面托给我的,那总共不过是半分钟的事。他说:‘你就要释放了!’不错,那时我是要释放了。他问我愿不愿意替他找到那个给他吃饭、又替他保守秘密的小子,把这两镑钱交给他。我答应了。也都照办了。” 另一个埋怨他:“你真是个大傻瓜!我要是做你,我就孝敬了老子,拿去喝酒吃肉啦。那人八成是个雏儿。你不是说他根本不认识你吗?” “认识个鸟!我们是两伙,押在两条水牢船上。他因为越狱逃跑,重新受审,判了无期徒刑。” “在这一带地方干苦差——说真个的——你就干过那么一次吗?” “就干过那么一次。” “这个地方你觉得怎么样?” “糟糕透顶。泥泞,大雾,沼地,加上苦工;苦工,沼地,大雾,加上泥泞。” 他们两个都用了深恶痛绝的语言咒骂这个地方,直骂到骂尽骂绝,无话可骂,方才住口。 我偷听了他们这番话之后,真恨不得下车去找个僻静黑暗的去处躲藏起来,好在我相信那个人并没有把我认出来。老实说,我非但长大了,变了样了,而且衣着不同了,气派也两样了,除非鬼使神差,否则他是决计认不出我的。不过,既然能同乘一辆马车,不能说不巧;能有一次巧事,难保没有第二次巧合,我只怕什么时候有人叫我一声,让他听见了我的名字,那就糟了!因此我决定一到镇口就下车,趁早跟他分手。这一条妙计进行得倒也顺利。我的小提箱就在自己脚下搁行李的地方,没费多大手脚就取了出来;到得街口第一盏路灯跟前,我先扔下小提箱,人也跟着跳下。两个囚犯继续随车赶路,我知道他们该在什么地方下车,然后给悄悄地押到河边去。我幻想联翩,仿佛看到一群囚犯划着一条小船在溅满黏泥的埠头上等候他们——仿佛重又听见了那骂狗似的粗声吆喝:“你们还不给我快划!”——仿佛重又看见了那艘罪孽深重的“挪亚方舟”停在黑沉沉的河上。 那时即使问我,我也说不出自己究竟怕些什么,因为我的恐惧完全是无可名状的,难以捉摸的,反正只觉得心头压着一重莫大的恐惧。一路走到旅馆,始终心惊胆战,浑身发抖,这绝不仅仅是因为怕人家认出我来,叫我丢脸难受。今天想来,我相信这种恐惧其实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是一时触景生情,童年的恐怖重又死灰复燃而已。 蓝野猪饭店的餐厅里阒无一人,直到我叫了晚饭、开始用膳时,茶房才认出我来。他一面表示歉意,请我原谅他健忘,一面问我要不要派个小厮去把潘波趣先生请来。 我说:“不必,完全不必。” 茶房似乎很惊异(原来这茶房不是别人,正是我当上学徒那一天在这里吃饭时,向我们转达楼下客商严重抗议的那一位[见第十三章。]),他找个机会就把一张又脏又旧的当地报纸塞在我手边,我拿起一看,读到一段妙文: 据悉,本地某铁匠铺一青年学徒近日否极泰来,平步青云。本报爰就其事报道一二,读者诸君当必乐闻也。(寄语本镇诗人驼比,诗人固尚未名震八方,然本报常得刊其华章,今有妙题若此,何不挥其生花妙笔,赋制佳篇耶?)闻该学徒髫龄时之恩主兼友好系一颇著声誉之人物,与粮食种子业不无瓜葛,宝号距大街亦未及百里之遥,其店宇之宽敞,设备之齐全,尤为脍炙人口。此公盖即该少年得志者之恩公,吾人闻之,孰能无动于衷?盖提携后进,为之缔造锦绣前程,固云德在一人,然我全镇乡邻亦与有荣焉。我镇或有深思君子,明眸佳人,欲深究享此洪福者果何人欤?吾人深信,金廷·马齐斯固亦铁匠出身者也[金廷·马齐斯(1466——1530):法兰德斯画家,据说曾做过铁匠。]。诸君明鉴,何庸赘述! 我根据大量的经验,如今可以肯定地说:我当初飞黄腾达之时,即使跑到北极,也会有人(不定是原始的爱斯基摩人还是文明人)来告诉我说,我早年的恩公和我锦绣前程的缔造者非别,乃潘波趣是也。 |
||||
上一章:第二十七章 | 下一章:第二十九章 |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