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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远大前程 作者:查尔斯·狄更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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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达丹麦,看见一张菜桌上摆着两只圈手椅,国王和王后高高地坐在那里,视朝听政[这是一个水平极低的剧团,一切因陋就简,因此用厨房里的菜桌和普通椅子当作御座来使用,整个《哈姆雷特》的演出也被滑稽化了。]。丹麦的满朝公卿贵族都列班参见;其中有个饰贵族的还是个小伙子,脚上却穿着他那巨人似的祖先传下的一双硕大无朋的软皮靴子,那个扮演道貌岸然的贵族的[应是御前大臣波乐纽斯。]也是满面污垢,好像是个到了晚年始得荣显的平民;去丹麦骑士[应是波乐纽斯之子莱厄替斯。]一角的,头上插着梳子、脚上穿的是白色长丝袜,看上去哪里像个骑士,简直像个女人。我那位有表演天才的同乡,两条胳膊抱在胸前,抑郁地站在一旁,我看他那前额和鬈发也真应该化装得稍微像点儿话才好。[伍甫赛扮演的应是哈姆雷特。可参阅二十七章乔看过他演出后所发表的观感。] 随着剧情的开展,稀奇古怪的事儿层出不穷。看那位先王[先王即哈姆雷特之父王,以鬼魂姿态出现。]的模样,似乎非但临死时害了咳嗽病,而且还把咳嗽病带进了坟墓,现在又带回到阳间。国王的幽灵还从阴曹地府带来了一个脚本,卷在统帅棍上,看他的样子似乎不时在翻阅,而且似乎愈急就愈翻不到他要翻的地方,人们只有看了他这个动作,才会想到扮演这角色的毕竟还是个活人。我看多半是为了这个原因,楼座上的观众才奉劝这位幽灵“翻过去,翻过去!”——人家一番好意却惹得他大为生气。这个尊严的亡魂还有一件事也大可一提,那就是,虽然他每次登场,一副神气总像是已经巡游半夜、云行万里的样子,其实人们都明明看见他是从紧隔壁一堵墙后面钻出来的。因此,这个鬼魂非但不能使人害怕,反叫人觉得好笑。那位丹麦王后是位丰满的妇人;固然从历史事实来看,她脸皮厚得像铜皮,不过观众认为她身上的铜也未免太多了点——下巴颏儿下面缚着一根宽铜带连在王冠上(看模样,她似乎正患着了不得的牙痛病),腰上也缚着一条铜带,两边胳膊上又各缚着一条铜带,因此大家老实不客气管她叫“铜鼓”[揆诸常理,王后应当遍体通身都是金饰,今观众如此云云,足见这个剧团的服饰道具实在不像话。]。穿着祖传特大皮靴的那个饰贵族的小伙子真是变化有术,简直说变就变,忽而扮演精明的水手,忽而扮演江湖戏子,忽而扮演掘墓人,忽而又扮演教士,忽而又扮演宫廷比剑时的第一号要人[当指在哈姆雷特与莱厄替斯比剑时担任裁判员的奥思瑞克。],全凭他经验丰富的眼睛和明察秋毫的目力,来裁定那最细微最难察的一刺一劈。后来观众渐渐对他不耐烦起来,尤其是看见他扮演教士出场,拒绝为死者祷告的那个场面[按指《哈姆雷特》第五幕第一场第215行以下数行,教士出场,对莪菲莉娅的死因表示怀疑,因而拒绝为她祷告、唱安魂曲。],简直动了公愤,台下竟拿硬壳果扔他。莪菲莉娅也倒霉,她发疯一场的音乐伴奏慢得出奇,等她卸下白纱围巾,折好埋入地下[指四幕五场莪菲莉娅闻其父噩耗而疯狂一场,一些象征性的动作都是为了悼念亡父。],顶层楼座第一排有个男观众早已按捺不住,他本来一直把鼻子贴在面前冰凉的铁栏杆上,镇住满腔的怒火,这时忽然大喝一声:“小娃娃都睡了,也该吃晚饭啦!”这一声喝,少说也是大煞风景。 笑话一个接着一个,轮到我那位不幸的同乡出场时,观众便只顾拿他开玩笑了。每当那位犹豫不决的王子发问陈疑,观众总是替他帮腔。譬如说,他念到“要做到胸怀磊落,究竟是应该承当……还是应该……”那一段独白时[这是哈姆雷特在三幕一场那段著名的独白,开头几行是:活下去呢还是死?——这就是问题的症结;要做到胸怀磊落,究竟是应该承当那暴戾命运的明枪暗箭,还是应该持戈举矛,去堵截那无边的苦海,以牙还牙,歼灭了这苦恼?死亡不过是长眠——一了百了;既然步入了长眠就再也不会肝肠断碎,那血肉之躯挣不脱的百千种疾痛从此也同归于尽,那岂不是我们求之不得的圆满功德?死亡不过是长眠——可是长眠了也许还会做梦,这倒是个难题!],就有人大叫应该承当,有人嚷嚷不应该承当,另有人介乎两可之间,说“掷铜钱决定吧”,于是千嘴百舌简直开起辩论会来。当他问起像他“这样一个上不沾天、下不着地的家伙,究竟应该如何是好”时[语见三幕一场125——133行,这是哈姆雷特对莪菲莉娅抒发的一大段怅伤之感:“……我也算得上光明磊落的了,可还是免不了内疚重重,不能自安,恨不得我母亲当年还是没生下我来的好。我傲骨天生,报仇心切,志大心高,那转不完的愤世嫉俗的念头简直叫我的思想应接不暇,叫我的想象无从分辨其中的形形色色,更何况哪来这么些时间把这些个念头一一付诸行动。像我这样一个上不沾天、下不着地的家伙,究竟应该如何是好?——”],观众便扯开嗓门,为他呐喊助兴:“对啊,对啊!”当他扮作长袜脱落之状上场时(按照演出习惯,就在袜筒顶部整整齐齐地打个褶儿,一般大概都用熨斗烫成此式,以示长袜脱落之意),顶层楼座上的观众立即沸沸扬扬谈论他那条腿如何“苍白”,莫非是给鬼魂吓成那个样子的。当他接过八孔笛时[哈姆雷特接过笛子的情节详见三幕二场308行,这时戏中戏《捕鼠机》正在演出,“众伶人持笛重上”,哈姆雷特嚷道:“啊,笛子来了,给我一根!……”此处的笛子应为八孔直笛,与普通笛子不同。](其实好像就是刚才乐队里使用的一支小黑笛[似指同幕同场戏中哑剧部分曾使用过。],从门口塞出来的),观众都异口同声地要求他演奏《不列颠王统无疆》[《不列颠王统无疆》:T.A.阿尔涅于1740年8月谱写的一支歌曲,作词者为汤姆生与马勒特;1746年汉德尔曾以此主题谱为“圣乐”。与《哈姆雷特》完全无干。]。当他叫戏子别让手儿像拉锯似的“在空中乱摆乱舞”时[语出三幕二场开头四行:“我求求你们读这段台词,千万要像我刚才读给你们听的那样,轻悄悄溜着舌尖儿吐出来;如果你们脱不了一般的戏子气派,大吼大嚷,那我要你们有什么用?还不如请那宣读公告的差人来胡嘶乱嚷!也别让手儿像拉锯似的在空中乱摆乱舞,而是要轻摇慢荡……”],那个满腔怒火按捺不住的男观众便说:“你也别吹什么鸟牛;我看你比他还不如!”我还得伤心地补充一句,逢到这类场合,观众无不对伍甫赛先生报以哄堂大笑。 不过他最大的活受罪还是在墓地一场;墓地像一座原始森林,一边像是属于教会的一个小小的洗衣作,另一边是一扇栅门。伍甫赛先生穿一件肥大的黑斗篷,他在栅门口一出现,观众立即好意警告掘墓人:“留神啊,殡仪馆老板来啦,查看你的活儿来啦!”我想,在一个堂堂的立宪国家里,谁都懂得,伍甫赛先生对着骷髅发了一通议论、把骷髅扔回原处[取骷髅、扔骷髅,见第五幕第一场第80行以下。]之后是不能不从胸口掏出一块白餐巾来掸掸手指上的灰尘的,可是就连这样一个无可非难也不可省却的动作,观众看了也不肯放过,要叫上一声:“嗨,跑堂的!”准备下葬的尸体[莪菲莉娅的灵柩出现,见第五幕第一场236行以下。]一运到(舞台上用以代表灵柩的是一只空无一物的黑箱子,箱盖都盖不拢),观众见了,顿时全场欢跃,特别是看出了抬棺材的人当中又有那个小伙子,这就更其乐不可支了。伍甫赛先生紧挨着乐队与坟墓[“紧挨着乐队与坟墓”,足见舞台空间之局促与布景之草率。]和莱厄替斯决斗,观众的笑乐之声也始终围着他转,此后一直到他把国王刺得翻下那菜桌,倒在地上,一直到他自己也两脚渐僵、慢慢死去,满场的笑乐之声迄未稍衰。 先头我们也做了些微弱的努力为伍甫赛先生鼓掌喝彩,可惜人少力薄,想坚持也坚持不下去。只得坐在那儿,心里尽管对他万分同情,可是自己也笑得合不拢嘴。我简直时时刻刻都要忍俊不禁,因为这整个戏着实演得太滑稽了;然而我心坎深处总隐隐有这样一种感想:觉得伍甫赛先生的台词念得倒也确有不俗之处——倒不是因为他和我是老相识才这么说,因为他念得那么缓慢,那么沉郁,声音忽而高如峻峰插天,忽而低如陡坡接地,反正是任何人在任何正常的生死处境中都绝不会以这种声调来表白自己的任何心情的。悲剧演完之后,趁着观众正在向他乱嘘瞎喊的当儿,我对赫伯尔特说:“趁早走吧,免得碰见他。” 我们三步并作两步往楼下走,谁想还是走得不够快。大门口站着一个貌似犹太人的汉子,两抹眉毛浓得简直世间少有;我们一路走去,老远我就看见了他,等我们走到他跟前,他便向我们招呼道: “请问二位莫非就是匹普先生和他的朋友?” 匹普先生和他的朋友只好直认不讳。 那人说:“沃尔登加弗尔先生想要劳驾二位赏光和他见见面。” 我说:“哪一位沃尔登加弗尔?”赫伯尔特凑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恐怕就是伍甫赛。” 我说:“哦,行啊!相烦引路。” “劳步劳步。”走进一条僻静小巷,他转过身来问道:“二位觉得他的扮相如何?——是我替他化妆的。” 我简直说不出他的扮相如何,只记得他像个身戴重孝的人,脖子上加上一条蓝缎带,蓝缎上有一个大大的丹麦王徽——记不得是太阳还是星星,看上去活像在什么稀奇古怪的保险公司保过险似的。不过当时我还是称赞了那位演员扮得很不错。 我们的这位引路人说:“他[指剧中人物哈姆雷特。]来到墓地的时候,把斗篷一亮,真帅极了!可是我从边厢看去,觉得他在王后寝宫里看见鬼魂出现的当儿[见第三幕第四场102行。],那双长筒袜似乎亮得还不大够。” 我客客气气表示同意,三人一同跨进一扇肮脏的小弹簧门,来到一间闷热的、木板货箱似的屋子里,只见伍甫赛先生正在这儿卸下全身丹麦王子的戏装。这间屋子也实在狭小,我们只好把房门(或者不如说是木箱盖)顶住,让它大开着,我们一个趴在另一个的肩头上看他卸妆。 伍甫赛先生说:“你们两位先生肯赏光,我很荣幸。匹普先生,希望您原谅我的冒昧邀请。只因为一来我有幸早就认识您,二来戏剧本是大富大贵之人雅赏之事,这是大家一向公认的。” 这时沃尔登加弗尔先生正在使劲卸下他那身王子的丧服,弄得汗流浃背。 只听得那位长筒袜的主人说:“沃尔登加弗尔先生,快把长筒袜剥下来,再不脱不可要绷破啦。绷破一双袜,就是三十五个先令。从来演莎士比亚的戏,还不曾用过这样的好袜呢。你坐在椅子里别动,我来替你脱吧。” 他说过这话,就蹲下身来,动手剥这个可怜虫。刚剥下一只,可怜虫就连人带椅子往后倒去,幸亏后面没有一点儿空隙,他要倒也倒不下去。 对这个戏,我直到此刻,还始终不敢置一词。可是这当儿沃尔登加弗尔先生却志得意满地抬起头来望着我们,说道: “二位在台前观看,觉得如何?” 赫伯尔特在后面说(同时用手指在我身上戳了一下):“妙极了。”于是我也跟着他说了一声“妙极了”。 沃尔登加弗尔即使没有摆出十足的架子、至少也摆着八成的架子说道:“二位觉得我这个角色演得如何?” 赫伯尔特在我身后说(又用手指戳了我一下):“气魄宏大,细致入微。”于是我也大着胆子,当作自己的创见一般,非得一吐为快不可似的,说道:“气魄宏大,细致入微。” 沃尔登加弗尔先生尽管身子紧贴在墙壁上,两手抓着椅座子,却神气十足地说:“多蒙二位赞赏,不胜快慰。” 蹲在地上的那个人却说:“沃尔登加弗尔先生,我倒有个看法,我认为你的表演有个欠妥之处。我倒不怕有哪一位同我意见相左,我还是要说我的,你听我说吧!我认为你演的哈姆雷特缺点就在老是把两条腿撇过去,侧面朝着台下。上次我替别人化妆哈姆雷特,那人排演时也老是犯这个毛病,于是我就叫他在两边脚胫骨上各贴一大块红封纸,那次彩排(那已经是最后一次彩排了),不瞒老兄说,我便坐到正厅后排去,一看见他侧面朝着台下,我就嚷:‘红纸块看不见啦!’晚上他正式上演,果然出色!” 沃尔登加弗尔先生对我莞尔一笑,好像是说:“这个混饭吃的家伙为人还忠心——这种混话我不跟他计较!”然后他大声说道:“对于这里的观众来说,我的表演似乎过于典雅了些,过于含蓄了些,不过观众的欣赏水平一定会提高,一定会提高。” 赫伯尔特和我异口同声地说:“啊,那当然,那当然。” 沃尔登加弗尔先生说:“二位有没有注意到,剧场楼座里有个人在葬礼上尽起哄——我的意思是说,在葬礼那一场他尽起哄。” 我们只好随声附和说,好像看到是有这样一个人。我还说,“他一定是喝醉了。” 伍甫赛先生说:“哪里哪里,先生,哪里是喝醉了。他主子才不会让他喝醉呢,先生。哪里肯让他喝醉。” 我说:“你认识他的主子吗?” 伍甫赛先生闭上眼睛又睁开眼睛,两个动作都是那么一丝不苟,缓缓悠悠。他说:“两位先生一定看到一个不学无术、乱嚷乱叫的蠢家伙吧,他的嗓子像破锣,一脸卑鄙下流、阴险狠毒的神气,不能说他表演,只能说他去了丹麦国王克劳迪斯这个‘rôle’(请允许我用了这个法国字眼)。他就是那个人的主子,先生。我们这一行就是这种样子!” 我不敢说伍甫赛先生真要到了穷途末路,我会不会更可怜他,不过凭着他现在这副样子,就已经使我觉得他够可怜的了。因此,一见他转过身去系背带(他这样一转身竟把我们都挤到门外去了),我连忙趁机问赫伯尔特好不好带他到我们家里去吃晚饭?赫伯尔特说,这样也算对他略表心意,于是我便邀请他;他穿好衣服,把衣领高高拉起,一直遮到眼睛边上,跟我们一起来到巴那尔德旅馆。我们竭诚款待他,他一直谈到下半夜两点钟才走,都是回顾他自己既往的成绩,展望未来的抱负。至于他的成绩抱负云云究竟是些什么,我都已经忘了,只是笼笼统统记得,他的舞台生涯将以振兴戏剧始,将以毁灭戏剧终,因为只要他一死,整个戏剧事业就要彻底完蛋,绝难幸免,也绝难挽回。 最后,我伤心地上床睡觉,伤心地想起艾丝黛拉,而且做了一个伤心的梦,梦见我未来的遗产被一笔勾销了,非得跟赫伯尔特的克拉辣结婚不可,否则就得由我扮演哈姆雷特,由郝薇香小姐扮演鬼魂,演给两万观众看,而我却连二十个字的台词都背不上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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