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远大前程  作者:查尔斯·狄更斯

我已经二十三岁。二十三岁的生日已经过了一星期,关于我继承遗产的问题却还没有一点新的消息可以驱散我的疑云。我们搬出巴那尔德旅馆、住到寺区[寺区:位于泰晤士河之滨,以古建筑、草地、庭苑、花木见胜。颇有古代大学城的风光,分为外寺、中寺、内寺。花园原与河床毗连,自维多利亚时代始隔以河堤,下文所谓“寺区这一带的景况,目前较之当时已大有改观”,即指此而言。]来,已经一年了。住宅坐落在花园坊,临近河滨。

朴凯特先生早已和我解除师生关系,不过彼此依旧相处得极好。我尽管不能安心务任何正业(我看这多半是由于我的经济情况还很不稳定,也尚未完全明朗的缘故吧),不过却喜爱读书,每天都要读好几个小时书。赫伯尔特的那件事仍在顺利进行之中;至于我自己的境况,则早已在前一章的末尾说得明明白白。

赫伯尔特到马赛办商务去了。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实在觉得沉闷。心里既抑郁又焦灼,老是盼望着下一天或是下一个星期我的生命史上就会出现云散天清的局面,却又老是失望;想起那位老朋友满面欢愉、与我一唱一和的情景,就不免怀人千里,黯然神伤。

天气坏极了,成天风风雨雨,雨雨风风,条条大街上都是泥泞,除了泥泞还是泥泞。日复一日从东边天空里压过来大片厚厚的云层,罩住了伦敦,连绵不断,仿佛那东边天空里藏着刮不完的风、散不尽的云似的。风势凶猛极了,揭去了城里高楼大厦屋顶上的铅皮,连根拔起了乡村里的树木,刮得风车的叶片都不翼而飞。从海滨一带不断传来翻船死人的噩耗。一阵阵狂风,还夹着瓢泼大雨。这一天,正是风雨最大的一天,晚上,我坐在家里读书。

说到寺区这一带的景况,目前较之当时已大有改观,既不若当时凄凄冷冷,也没有再被河水淹没的危险。当时可还不是这样。我们住的是临河一幢房子的顶层,那天晚上河上狂风怒号,连房子都震动了,好似遭到了炮击或是海涛的拍打。后来狂风又带来了骤雨,忽喇喇打在玻璃窗上,抬眼看时,窗子都在摇晃,恍若置身在一座风雨飘摇的灯塔中一般。有时候,壁炉里的烟会从烟囱里倒灌进来,似乎受不住屋外风雨的侵凌。我打开门,望望楼下,楼梯上的灯已经扑灭;我手搭凉篷,透过漆黑的玻璃窗朝外一望(在这种风侵雨虐的夜晚,休说开窗,连一丝缝儿也露不得),只见院子里的灯也扑灭了,桥上和岸边的灯也都在瑟瑟打抖,狂风从驳船上的炉子里刮起一阵阵火星,有若一阵阵火雨。

我把表放在面前的桌上,打算读到十一点就合上书本睡觉。待到合书时,圣保罗教堂的钟,以及城里其他教堂的钟都纷纷报点——有的一马当先,有的同声相应,有的姗姗来迟。怎奈狂风肆虐,钟声喑哑破碎得离奇。耳里听着,心里想着:这风怎么也饶不过钟声,把它撕得这样七零八碎?正在这时,忽然听得楼梯上有个脚步声。

我顿时神经紧张,吓了一跳,心想,莫非姐姐的幽灵来了——这种愚昧的想头一闪即逝,可以不去说它。我重又凝神静听,只听那脚步声踉踉跄跄愈走愈近。于是我想起楼梯上的灯已经扑灭,便拿了台灯走出房间,来到楼梯口。一点声息也没有,显然楼下那人一看见我的灯光就站住了。

我朝着楼下喊了一声:“下面有人吗?”

黑魆魆的楼下有人回道:“有人。”

“你要到几楼?”

“顶楼。找匹普先生。”

“我就是。——没出什么事吧?”

那人答道:“没出什么事。”说着就走上楼来。

我把台灯端到楼梯栏杆外面,那人慢慢地就进了光圈。我这盏灯原是一盏用来看书的罩灯,照明的范围极其有限,因此他在光圈里不过是一刹那工夫,转眼就又出了光圈。就在他步入光圈的那一刹那间,我看到他仰起了那张陌生的脸望着我,一看见我就显得又感动又快慰,简直弄得我莫名其妙。

他走近一步,我也把灯挪前一步,这样渐渐看明白了,这人的衣着虽然质地考究,却弄得非常马虎,很像个航海家;蓄着一头斑白的长发,年纪在六十上下;肌肉发达,十分壮实,脸膛晒得很黑,一副饱经风霜的老练样子。他走上楼梯的最后一两级,我们两个人便都进入了光圈之中,只见他伸出双手来想要拥抱我,这一下可真把我吓愣了。

我问他:“请问你有什么事?”

“我有什么事?”他停了片刻,才接下去说,“啊!那也好。如果你同意的话,我就来说一说我来有什么事。”

“你要进来吗?”

他答道:“是啊,我要进来,少爷。”

我问他这句话问得很不客气,因为我看见他脸上始终挂着那种好像早就认识我似的、喜洋洋的神气,心里就觉得生气。我生气就生气在他神气之间似乎有那么一种意思,好像我也应该跟他一块儿高兴似的。不过我还是带他走进屋里,把台灯放回桌上,尽量放出彬彬有礼的样子,要求他说明来意。

他环顾了一下室内的陈设,神态极其古怪——又似惊又似喜,仿佛室内这些东西他非但赞叹,而且也有他的一份——接着便脱下他那件乱皱皱的外套,摘下了帽子。我这才看见他的头顶又皱又秃,只是两侧长着一圈斑白的长发。可是从他身上实在看不出一点线索,不知他究竟是何来意。倒是才一转眼,我看见他又伸出手来想要拥抱我了。

我有点怀疑他莫非是个疯子,就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本来望着我,一听就垂下眼去,拿右手慢慢地擦了擦自己的脑袋,用粗哑而哽咽的声音说:“盼了那么久,那么路远跳跳(迢迢)地赶来,这样相待,真叫人失望啊。不过这也不能怪你——不能怪你也不能怪我。歇口气我就说给你听。对不起,让我先歇口气。”

他在壁炉前面的一张椅子里坐下,用那双青筋暴起的黑黝黝的大手捂着前额。这时我把他仔细打量了一下,不觉倒退了两步,不过还是认不出他。

他回头望了一下,说:“这儿没有外人吧?”

我说:“我和你素昧平生,你这么深更半夜赶到我屋里来,问出这种问题,是什么缘故?”

他对我摇摇头,神态从容而又充满深情,把我弄得糊涂极了,也恼火极了。他说:“看你的样子多么神气啊。你长得这么大了,长得这么神气,真叫我看了高兴!可你别来逮我。否则你以后会后悔的。”

他看穿了我的心事。不过其实我也不会动手了,因为我认出他来了!尽管我那时还记不起他的五官相貌,我还是认出他来了!原来他就是当年和我打过交道的那个逃犯!即使这狂风骤雨吹散冲净了那暌隔如许的漫漫岁月,吹散冲净了这些年来的世事沧桑,让时光倒流,让我们回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教堂公墓里,一高一矮,相对而视,也不会像他现在坐在壁炉前的椅子里这样,叫我认得如此真切!他不必从口袋里掏出把锉子来给我看;不必把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来扎在头上;不必用两条胳膊紧紧抱住自己的身子,浑身哆嗦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还回头望望,让我辨认。虽说我一分钟以前做梦也没料到就是他,可是这会子,用不到他给我这种种提示,我就认出他来了。

他又向我走来,重又伸出双手。我不知如何是好(因为我一惊之下,心里顿时发了慌),只好很不乐意地向他伸出手去。他喜不自胜地抓住我的双手,拿到唇边吻过以后,还是抓着不放。

他说:“我的孩子,你当年的行为真是高贵。高贵的匹普呀!我一直没有忘记过这件事!”

我看见他神态又变了,似乎又想拥抱我了,便用手顶在他胸口,把他推开。

我说:“住手!站开些!假使你是感激我小时候帮过你的忙,那你只要已经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也就是了。如果你是为了向我道谢而来,其实大可不必。不过,你既然找到了我,总不能辜负你来找我的这一番好意,拒你于千里之外,只是你务必要明白——我——”

只见他用十分奇特的眼光尽盯着我瞧,我看得出了神,话到嘴边也说不下去了。

我们相对无言,过了一会儿,他说:“你刚才叫我务必要明白,究竟要我明白什么呢?”

“早年我和你打那一次交道,不过是机缘凑巧,如今情况不同了,我绝不再想打那种交道了。我相信你已经悔了过,重新走上了正路,我心里很高兴。我能够当面向你表明这番心意,心里也很高兴。你认为我还当得一谢,跑来向我道谢,这也使我非常快活。不过我和你毕竟走的是两条路。你身上淋湿了,看样子怪累的,要不要喝杯酒再走?”

这时候他已把围巾宽宽松松重新围到脖子上,站在那里目光炯炯地打量着我,嘴里咬着一大截围巾梢儿。他说:“好吧,多谢你,我就喝杯酒再走。”说这话时,嘴里依旧咬着围巾梢儿,依旧目光炯炯地望着我。

靠墙的桌子上有个托盘,放着酒瓶酒杯。我就把托盘拿过来放在壁炉近旁的桌子上,问他要喝什么酒。他不看一眼,也不吭一声,随手指了一瓶,于是我就给他调制了一杯热乎乎的兑水朗姆。调酒时虽然竭力想稳住自己,不让手儿哆嗦,可是他颓然躺在椅子里,嘴里还咬着脖子上拖下来的围巾梢儿(显然已经忘记吐出来了),眼睛尽瞅着我,于是我这只手也就很难控制得住了。我调好了酒送到他面前,只见他眼眶里噙满了泪水,我不由得大为惊奇。

我始终站在那里,没有坐下来过,为的是毫不客气地向他表示,希望他快走。可是一见他难受得这个样子,我也心软了,觉得过意不去。我连忙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酒,拖过一张椅子,在桌旁坐下,对他说:“我刚才的话,希望你不要介意才好。我不是有意要对你不客气;我要是说得不好,也请你原谅。我祝你健康,快乐!”

我把酒杯举到唇边,他一张嘴,围巾梢儿从嘴里落了下来,他惊异地对围巾瞟了一眼,又向我伸出手来。我把手伸给了他,他这才一面喝酒,一面用衣袖抹抹眼睛和前额。

我问他:“你怎么过日子啊?”

他说:“我在遥远的国外给人放过羊,自己也饲养过牲口,还干过好些其他行当,离这儿千里跳跳(迢迢),隔着风大浪大的海洋。”

“你大概经营得很不错吧?”

“经营得好极了。跟我一起出去的人,也有混得很不错的,可没有一个比得上我。我好得出了名啦。”

“我听了真高兴。”

“亲爱的孩子,我正巴不得听到你这句话。”

我既没有捉摸他这句话的含意,也没留意他这句话的语调,却马上把话儿岔开了,因为我临时想起了一件事情。

我问他:“你曾经派过一个人来看我;他替你办了那件事以后,你还见过他吗?”

“再也没有见过。也不可能见到他。”

“那人倒是有信用,当真来看了我,给了我两张一镑的钞票。你知道,那时候我还是个穷孩子;对一个穷孩子来说,两镑钱就算得上一笔小小的财产了。不过我也跟你一样,从那以后就过得很不错,这笔钱我现在就还给你,请你务必收下。你可以拿去再接济别的苦孩子。”说着,我就掏出了钱袋。

他看着我把钱袋放在桌上打开,看着我抽出两张一镑的钞票。两张崭新洁净的钞票,我摊平了送到他面前。他还是那样看着我,随手就把两张钞票叠在一起,对直一折,卷成一卷,放在灯火上烧着了,纸灰飘飘荡荡落在托盘里。

他先是一笑,笑得简直像在皱眉,继而又皱了皱眉,那样子却又像在笑,然后才说道:“请恕我冒昧,请教你一个问题:你我自从在那一片又荒又冷的沼地上分手以后,你的日子是怎样好起来的?”

“怎样好起来的?”

“就是这句话!”

他举杯一饮而尽,起身走到壁炉旁边,站在那里,把一只黑黝黝的大手搭在壁炉架上,提起一只脚来搁在炉栅上烘烘干、取取暖,湿淋淋的鞋子上立即冒出了热气;可是他既不望着鞋子,也不望着壁炉,只是一个劲儿地望着我。我到现在才真的发抖了。

我张开两瓣嘴唇,想说却又说不出口,后来终于硬着头皮告诉他(不过口齿还是不大清楚),说是有人看中了我,要让我继承一笔产业。

他说:“请允许我这个小毛虫似的人物再问一声:是怎样一笔产业?”

我期期艾艾地答道:“我自己也不知道。”

“请允许我这个小毛虫似的人物再问一声:是什么人的产业?”

我又期期艾艾地答道:“我自己也不知道。”

那个逃犯又说:“可不可以让我来猜一猜,你成年以来每年的收入是多少?我猜第一位数字,是不是五?”

一听这话,我的心房顿时跳动得像个乱敲瞎打的铁锤一般,我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来,扶住椅背,发了狂似的拿眼睛瞅着他。

他接下去说:“还有个监护人:你未成年以前,少不了有个监护人什么的。八成儿是个律师吧。我猜那位律师的名字,第一个字是不是‘贾’字?”

他这句话无异亮起一道闪电,一下子使我看清了自己的实际处境;随之而来的失望、危险、坍台丢脸、形形色色的后果,一如地崩山摧,劈头盖脸而来,压得我好容易才喘过一口气来。他接下去又说:“假定说吧,有这么个人,他聘请那位律师做你的监护人,那位律师的名字第一个字是贾,叫作贾格斯——假定说吧,这个人如今远涉重洋来到朴次茅斯,上了岸想要来看看你。你刚才说,‘你既然找到了我。’那么,我是怎么找到你的呢?告诉你,我在朴次茅斯写了信给伦敦的一个人,打听你的详细地址。那个人的名字吗?喏,叫文米克。”

事到如今,哪怕要了我的命,我也说不出一句话来了。我只有呆呆地站着,一只手扶着椅背,一只手按着透不过气的胸口,如痴如狂地望着他,到后来只觉得天旋地转,赶紧一把抓住了椅子。他连忙把我扶住,搀到沙发上,让我在靠垫上靠好,他自己则屈下一膝跪在我面前,和我脸贴着脸——就是我如今已记得一清二楚的那张脸,我见了就不寒而栗的那张脸。

“是啊,匹普,好孩子,是我一手把你培养成上等人的!是我一手培养的啊!不瞒你说,那一次我就发了誓:今后我只要挣得一个畿尼,我就把那个畿尼给你!后来我又发誓:只要我走了运,发了财,我就非得让你发财不可。我苦吃苦用,为的是让你过得顺心;我苦苦干活,就是为了让你不必干活。这算得什么,好孩子?我告诉你这些,难道是为了要你感激我不成?一点儿没有这种意思。我告诉你这些,只不过要让你知道:当年蒙你救了命的那条粪土不如的丧家狗,现在也抬起头来了,还造就了一位上等人呢——匹普,这位上等人就是你啊!”

我对这个人的厌恶,对他的害怕,对他避之唯恐不及,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哪怕他是只可怕的野兽,也至多不过如此了。

“听我说,匹普。我就是你的第二个父亲,你就是我的儿子——比我的亲生儿子还要亲。我积攒下钱来,就是为了给你花。开头,人家雇我去放羊,住在一个孤零零的小棚子里,成天只看见羊儿的脸,什么人的脸也看不见,后来我几乎都忘了男人的脸和女人的脸是什么样子的,可是我却老是看见你的脸。我在那个小棚子里吃饭的时候,常常会放下餐刀,自言自语说:‘那孩子又来了,他在瞧我吃饭喝酒呢!’我常常会清清楚楚地看见你出现在我眼前,就像当年在大雾弥漫的沼地上见到你一样。我每次见到你,总要说——而且总要走到门外,对着上天说:‘等我满了期,有了钱,我一定要把那个孩子培养成一个上等人!我要是办不到,上帝打死我吧!’我果然办到了。嘿,瞧你,好孩子!瞧你这儿的住宅,给王爷也住得!王爷?王爷算什么!拿你的钱去和王爷们比比看,包你胜过他们!”

他说得既热烈又得意,好在他总算知道我已经吓得快要晕过去了,所以并没有怪我不领他的情,这样我也总算松了一口气。

他从我口袋里掏出我的表,又拉起我的手来看我手上的戒指,我却好像碰到了一条毒蛇似的,忙不迭地向后退缩;他说:“这是一只金表,美极了,我看这才是上等人戴的表!这是颗钻戒,四周还嵌了红宝石,我看这才是上等人戴的戒指!瞧瞧你的衬衫,又考究又漂亮!瞧瞧你的衣服,上哪儿去买更好的!”他又向室内扫视了一周,说道:“瞧你的书,架子上堆得那么高,足有几百本!你都读过吧?我刚才进来就看见你在读。哈!哈!哈!你应当读给我听听呀,好孩子!哪怕这些书都是用外国文写的,我听不懂,可是听听也会一样感到得意的。”

他又拿起我的一双手,放到唇边去吻,我全身的血都凉了。

他用衣袖又抹了抹眼睛和前额,喉咙里又发出了我始终忘不了的那种咯嗒咯嗒的音响[见第三章及第五章。],说道:“匹普,你别忙着和我说话。”他说得这样郑重其事,反而越发使我觉得可怕。他说:“你最好先定下心来,不要说话,好孩子。你可不是像我这样日盼夜盼、盼着这样一天的。你不比我,你心上没有准备。你做梦也没想到会是我培养你的吧?”

我答道:“没想到,没想到,没想到,万万没想到!”

“那么,现在你可明白是我啦,都是我一个人啦。除了我自己和贾格斯先生以外,没有第三个人过问。”

我问:“一个人也没有吗?”

他惊奇地瞟了我一眼,说道:“没有,会有谁呢?好孩子,你长得有多俊!有没有找到什么媚眼儿,呃?有没有看中什么媚眼儿啊?”

噢,艾丝黛拉啊,艾丝黛拉!

“好孩子,什么样的媚眼儿也好,只要拿钱买得到的,包你准能到手。倒不是说,像你这样一个上等人,又是这样一表人才,看中了什么妞儿,自己还会拿不出办法来赢得她们的心,不过要有钱替你撑腰!还是先让我把刚才没说完的话说完,好孩子。刚才说到人家雇我在那个小棚子里看羊,我得了笔钱,是东家临死时给我的(他本来也是和我一样出身的人),等到期满之后,我便自己去谋出路。我干什么,都是为了你。不论干什么,我总是说,‘我要不是为了他干,上帝让我不得好死!’事情干得顺利极了。我刚才告诉过你,我因此出了名。我东家留给我的钱,以及我自己头几年挣的钱,统统捎回国来交给贾格斯先生——全部给你用——他就根据我信上的要求,第一次上门去找你。”

远大前程

唉,他要是一辈子不来找我有多好!我宁可他当年没有来找我,让我一辈子守在那打铁间里,纵然日子过得很不如意,可也总比现在快活!

“好孩子,你听我说,从那个时候起,我只要暗暗想到我是在培养一个上等人,心里就觉得出了一口气。有时我在街上散步,那些移民们骑着骏马从我身旁扬长而过,扬起的尘土撒得我满身都是,你猜我怎么说?我自言自语说:‘我正在培养一位了不得的上等人,你们休想比得上!’一听到他们当中有人议论我:‘这个家伙尽管交了好运,可是几年前还是个囚犯,现在也不过是个无知无识的大老粗。’你猜我怎么说?我心里暗暗说道:‘我虽然不是上等人,也没有一丝半点儿学问,可是我却拿得出一个有学问的人来。你们一个个都拿得出牲畜田地,可你们哪一个家里拿得出一个有教养的伦敦绅士?’就是这样,我撑持着过了过来。就是这样,我算是一直存着个指望,想总有一天可以回国看看我的孩子,让他知道我就是他的亲人。”

他把一只手搭在我肩上。我一想到这只手上说不定染着鲜血,就吓得发抖。

“匹普,要离开那个地方赶回来可真不容易啊,担着多大的风险啊。可是我并不泄气,愈是困难就愈是坚持,因为我早就拿定了主意,铁了心。最后我终于成功了。好孩子,我成功啦!”

我虽然想集中心思,可是脑子早已不听使唤了。只觉得自己与其说在听他说话,还不如说一直在听那风啸雨吼;即使到了此刻,风雨仍然喧嚣不绝,他则早已沉默不语,可是我依旧分辨不出哪是风雨声,哪是他的说话声。

过了一会儿,他问道:“你打算把我安顿在什么地方?总得替我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呀,好孩子。”

我说:“你是说睡觉吗?”

他答道:“对。要睡个足,睡个畅。因为我在海上风吹浪打,一连颠簸了好几个月,疲倦极了。”

我从沙发上站起来说:“和我同住的一位朋友没在家,你只好住在他房里。”

“他明天不会回来吧?”

我虽然使尽了劲,说出话来却依然像不用脑子一样:“明天不会回来。”

他压低了嗓子,以严肃的神气用他那长长的手指抵着我的胸口,说:“喂,好孩子,一定要小心啊。”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小心?”

“一个不留神就得死,不骗你!”

“为什么就得死?”

“我本来判的是终身放逐。回来就得处死。近几年来,逃回来的人太多,我如果被逮住,非得给绞死不可。”

这还不够我受么!这个可怜的人儿,连年来一直把他可怜的钱供给我使用,好似在我身上戴上了一副副金镣银铐,如今又冒着生命危险赶回来看我,把他的一条命都托付给了我!当时我如果不是厌恶他,而是热爱他,不是对他抱着极大的反感,见了他就吓得要逃,而是怀着极大的钦佩敬爱之情,去跟他亲近,那是肯定只有好处,绝不会有坏处的,因为那样一来,我自然而然就会掏出真心来保护他的安全了。

我当时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放下百叶窗,免得室内的灯光叫外面看见,然后又把各处的门关紧锁牢。我关门的时候,他正站在桌旁喝朗姆酒,吃饼干;看见他这副吃相,当年的逃犯在沼地上吃东西的情景,便又历历如在目前。我还只当他马上就要弯下身去锉开他的脚镣呢。

我走进赫伯尔特的卧室,关好门窗,堵塞了这间屋子到楼梯的一切通道,此后上楼下楼就都得经过我们刚才谈话的那间屋子。安排好以后,我问他是不是想安歇了。他说他想睡了,要我把我的“上等人的衬衣”拿一件给他,明天早上好换。我拿出一件替他放在床前,于是他又握住我的双手,和我道晚安,弄得我全身的血液又都冰凉了。

总算暂时摆脱了他,可是我自己也糊里糊涂,不知是怎么脱身的。我回到刚才说话的那间屋里重新添了火,在壁炉跟前坐下,哪里还敢去睡觉呢。独自一人坐了一个多钟头,脑子还是稀里糊涂,不听使唤;后来好容易定下心来,仔细一想,才完全明白我搭乘的这条命运之船已经触礁撞毁,我这一辈子算是完了。

原来郝薇香小姐对我的厚意,不过是我自己的一场春梦;她并没把艾丝黛拉许给我;我在沙堤斯庄屋里,只是白白地被人当作了工具,人家无非是利用我去刺刺那些贪婪的亲戚,在一时无人可以折磨的时候,利用我这个只能唯命是从的木头人儿,来试试自己的手段——一开始我想到这些,感到痛心。但是最使我刺心彻骨的痛苦却莫过于为了这个逃犯,我竟然抛弃了乔;我不知道这个逃犯犯的是什么罪,只知道他随时可能从我这套房间里被逮走,给绞死在“老寨子”的门口。[“老寨子”即伦敦中央刑事法庭,已见前注。因其地与新门监狱相邻,故云。]

如今,纵有天大的理由,我也再回不到乔那里去了,再回不到毕蒂那里去了,原因很简单:我自己知道干了丑事,对不起他们,即使拿得出什么可以回去的理由,也觉得没脸。世界上再圣明的贤人,也无法给我以他们的纯朴忠诚所能给我的安慰。可是要挽回我已经犯下的过错,那已是休想,休想,再也休想!

外面的每一阵狂风骤雨,仿佛都夹着追捕者的声音。我敢发誓,有两次我确确实实听到外面有人敲门,还夹着嘁嘁喳喳的细语声。心头压着这重重的恐惧,我也不知是想入非非呢,还是真的记起来了,我似乎觉得在这个人没来之前,我就已经见到了种种神秘的预兆。前几个星期,我就在街上遇到过好多和他面貌相似的人。他漂洋过海,离我愈近,和他面貌相似的人也愈多。我想,莫不是他那邪恶的魂灵用什么法儿打发这些信使先来向我的魂灵报信,而如今,他终于信守诺言,在这个风雨交加之夜赶到我这儿来了。

种种遐想纷至沓来,后来又浮起另一个想法——想起童年时代亲眼看见他是个不顾死活的凶狠汉子,亲耳听见那另一个逃犯一再数说他想要杀害自己,还亲眼看见他在水沟里和那另一个逃犯扭打,厉害得像野兽一样。这样回忆着回忆着,似乎看见壁炉的火光里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影子——在这样一个风雨肆虐、更深人静的夜里,和这样一个人住在一起,恐怕不大安全吧。那可怕的影子不断扩大,终于笼罩了整个房间,我再也坐不住了,只好拿起一支蜡烛,到隔壁屋里去瞧瞧我那个要命的包袱。

他头上扎着一块手绢,睡梦中的脸相铁板而阴沉。睡得很熟,也很安静,只是枕头上搁着一把手枪。我这才放了心,悄悄地把房门上的钥匙拔出来插在外边,反锁了门,才在炉边重新坐下。我慢慢睡着了,不知不觉从椅子上滑了下来,躺在地板上。梦中怎样也摆不脱我那苦恼的感觉;醒来时,东面教堂的钟正报五点,蜡烛点完了,炉火熄灭了,漆一般的夜色在凄风苦雨中显得更黑了。


---匹普的远大前程第二阶段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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