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知道如何超越分歧

原则  作者:瑞·达利欧

能让分歧双方都同等满意的解决方式十分罕见。想象一下,你与邻居争吵,因为他们家的树倒了而砸了你家的房子。谁来负责把树运走?谁拥有这棵可作为柴火的树?谁赔偿损失?你们可能无法自行解决争端,而司法体系具备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可以用来确定事实是什么,该采取什么行动,而且一旦做出判决,就可结束争议,尽管你们中有一方没有得偿所愿。生活就是这样。

在桥水,我们的原则和规定也是这样发挥作用的,为解决争议提供了路径,但与你在法庭见到的情况不一样(也不那么正式)。在创意择优下,这种设置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你不能鼓励员工独立思考,却又不允许他们为自己所认为的事实抗争。你应该给他们提供一种超越争议、继续前行的途径。

在桥水,处理好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我们比别的公司多了很多观点上的分歧。在很多时候,争议各方能够自行想通、解决,但通常情况下,人们就事实和措施无法达成共识。此时,我们就启用可信度加权的表决程序,并按照结论行事。如果责任人希望按照自己的想法做决策,而不考虑表决结果,那么只要他有权这样做,其他人也能接受并行动。

最后,参与创意择优的人同意遵守我们的政策和流程,以及由此形成的决策结论,就好比他们把争端提交法院,必须遵循其诉讼程序及判决一样。这需要他们把自己和自己的观点分开,当判决对自己不利时也不能生气。如果有人不遵守既定路径,他就没有权利去抱怨与自己有分歧的人,也不能抱怨创意择优。

原则、政策、流程未能明确如何解决争议,这种情形很少见。那时,每个人都有责任指出这件事,以促使相应程序得到澄清和改进。

6.1 要牢记:相互达成协议时不能忽视原则

原则就像法律——你不能因为你自己和他人同意打破原则就违反原则。要记住,每个人都有义务捍卫、遵守或完善原则。如果你认为这些原则无法正确解决问题和争议,你应该努力修正原则,而不是肆意妄为。

a.每个人都要遵守相同的行为原则。一旦产生分歧,双方都需要同等诚信、开放和果断,并都能为对方着想。法官在断案时必须对双方适用同样的标准,并依据标准做出裁决。我经常发现在一些情况中,相关反馈出于种种原因(对更强大一方采取更高标准、分散责难),没能做到适当的平衡。这是错误的。做错的一方需要受到更严厉的责备,不按此操作可能导致他们认为自己不是问题的源头,或至少认为责任五五开。当然,此类责备应当冷静、明确地进行,而不能太情绪化地表达,以发挥最大功用。

6.2 不要让大家把发牢骚、提建议、公开辩论的权利与决策权相混淆

人们不必相互汇报,我们依照个人能力给每个人赋予不同职责和权力。人们所获得的权力是为了促其完成目标,并与其能力匹配。

同时,人们还要经受来自两个方向的压力测试——他们的上级和下属。我们所鼓励的挑战和核查不是质疑其每项决定,而是逐步改进工作的质量。独立思考和公开辩论的最终目标是为决策者提供不同的看问题的角度,这并不意味着决策权被转移给了那些质疑者。

a.对决策本身以及决策者提不同意见时,要有大局意识。要以尽可能更广阔的思路评价单个决策。例如,如果被挑战的责任人具备大局观,而受争议的决策只是大局中的一个小细节,则要在更广的大局下辩论和评估所做出的结论。

6.3 不要对重大分歧不闻不问

如不解决重大分歧,在短期内看似容易避免对抗,但长期可能导致非常具有破坏性的后果。凡是冲突都应该实际得到解决——不是通过表面上的妥协,而要通过寻求更重要、更准确的结论。在很多情况下,这个过程应该对相关各方公开(有时是对整个公司公开),目的是确保决策的质量,维护公开解决分歧的文化。

a.专心协商大事时,别被琐事烦扰。几乎每个小组在大事上达成共识后,都为一些不太重要的小事争论不休,甚至成为仇家,全然不顾他们更应着眼于大事。这种现象也被称作小节上的自恋。我曾经亲眼见过,一个亲密的家庭因为感恩节上谁来切火鸡肉一事而爆发无法挽回的冲突。所以,你不要染上小节上自恋的毛病。要知道没有任何人、任何事是完美的,你们之间不过是幸运地保持了良好的人际交往。看问题要从大局出发。

b.不要被分歧束缚住——要么提交上级裁定,要么投票表决!通过进行开放、果断的辩论,你应该能够解决大多数分歧。无法解决时,若分歧是一对一的,就可以向上提交给公认的可信度高的人来裁决。在其他不变的情况下,这个人应该是报告线路上端的领导,比如你的上司。当一个团队无法达成协议,主持会议的人应该进行可信度加权的表决。

6.4 一旦做出决定,任何人都必须服从,即便个人可能有不同意见

一个决策团队,如果内部有人因为决策没有达到自己的需求而持续闹事,肯定要遭遇败绩——在公司、机构,甚至政治体系和国家,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我不是说人们要假装喜欢相关决策,或者不再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我的意思是,为了提高有效性,所有集体合作的团队必须遵照规定,为分歧解决预留时间,同时,要让持不同意见的少数派明白,一旦他们的观点被推翻,整个团队的一致性要优先于个人的喜好。

团队比个人更重要,要避免破坏既定路径的行为。

a.着眼大局。你应当站在更高的层次看待整个系统中的自己和他人。换句话说,你必须跳出思维的局限,把自己的观点看作众多看法中的一个,对所有观点都通过创意择优的方式择优采用,而不是仅仅按照你自己的好恶取舍。要从大局考虑问题,不仅是指评估别人的观点,还要设身处地了解每种情形、你自己和别人在每种情形中的状态,相当于把自己当成一个俯瞰全局的客观旁观者。如果你能做到这一点,就能以“当中任何一个人”的视角看待事物,换位思考,从而在头脑中勾勒出路线图或原则,以决定如何处理问题。

几乎所有人最初都发现自己很难克服一个障碍,就是通过别人的眼睛来看待问题。因此,我开发出了“教练”这种工具来提供帮助(它能把人所处的情形与原则联系起来)。通过训练,很多人会学会如何操作,但有些人就是无法掌握。你需要知道你自己以及身边的人是哪种人。如果你自己做不到,可寻求他人的帮助。很多人不能从更高的层次俯瞰问题,也分不清楚哪些人能做到这一点而哪些人做不到。所以,你应当把那些做不到的人清除出公司,或提高用人门槛,让你自己和公司远离不具备这种能力的人。

顺便提一句,你可以与持不同意见的人继续辩论下去,只要你不再争吵,不破坏创意择优。如果你是在继续对抗创意择优,那就请离开公司。

b.不要让创意择优变成无法无天。在创意择优的环境下,肯定会比一般的机构有更多的分歧,但如果走到极端,无休止的争辩和吹毛求疵都会降低创意择优的功效。在桥水,我遇见过一些人,特别是资历尚浅的年轻人,他们错误地以为他们可以随意与任何人进行任何方面的争论。我甚至还遇到一些人集合起来反对创意择优,宣称他们的反对权来自原则。他们误解了我提出的原则,模糊了机构内部的界限。他们必须遵循该机制的规则,因为这提供了解决分歧的路径,但他们不能威胁这个机制。

c.不要容忍暴民手段。实行可信度加权,部分原因在于从决策中去掉感情因素的影响。人们聚集在一起如果变得感情用事,就会寻求控制局势,这是必须要避免的。尽管每个人都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但他们无权做出谁是谁非的裁决。

6.5 如果创意择优与机构的利益相冲突,就难免会造成危害

这不过是种可能性。你知道,我一直相信,好的东西一定会有好的效果,让公司好好运转才是最重要的。

a.只有在罕见或极端情况下才宣布“宵禁”,此时可暂不考虑遵守原则。所有这些原则的存在,都是为了团队的整体利益,但也许有些时候,遵循原则可能威胁到团队的利益。例如,我们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当时,桥水内部公开分享的信息被泄露给了媒体。桥水的员工都知道,我们的弱点、错误都被公布了,造成了外面对桥水形象的歪曲和诋毁。因此,我们必须降低公司的透明度,直到把所有问题都解决。我们不仅仅降低了透明程度,我还把当时的情况称作“宵禁”,意思是说,这只是临时中止完全的透明度。如此一来,每个人都清楚这是极端情况,而且在这一时期就算寻常做法也有可能会被临时中止。

b.当心可能有人会提出为了“机构的利益”而临时放弃创意择优。

如果这种想法占了上风,创意择优就会被弱化。别让这种情况发生。如果大家尊重创意择优,就不会有冲突。基于几十年的经验,我当然知道这一点。然而,我也知道,总会有人把自己的利益凌驾于创意择优之上,并威胁到这个机制。那就把那些人当作机制的敌人,清除出公司队伍。

6.6 要知道一旦有权做决定的人不想依原则行事,规矩就会被破坏

到最后,谁有权谁说了算。这对任何机制都是如此。例如,一次又一次的事实证明,政府系统要想运转正常,一定是有权人士对系统背后原则的尊崇大于对自己私人想法的尊崇。当人们都有很大的权力去破坏该机制,并都追求一己私利而不是如何更好地维持机制,这个机制肯定会坍塌。因此,维持原则的权力必须赋予那些愿意依原则行事,而非按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行事的人手中,而且必须理性善待大家,让大多数人都希望依原则行事,并捍卫这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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