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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岁的Day Tripper[意为“当天来回的短途旅客”《Day Tripper》也是披头士乐队1965年发行的一首单曲的曲名]遇到百分之百的女孩 作者:村上春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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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十二她十八……怎么想怎么烦。 我才三十二她已十八……这样才开心。 我们是颇为不错的朋友,程度既不在此之上,又不在此之下。我有妻,她有六个之多的男友。周末她同六个男友约会,每月只拿出一个星期日同我约会。此外的星期日她在家看电视,看电视时的她如海象一般可爱。 她出生于一九六三年。那年肯尼迪总统惨遭枪击,而我第一次找女孩幽会。流行的歌曲是克里夫·理查德(Cliff Richard)的《热情暑假》(Summer Holiday)吧? 是不是都无所谓。 反正那年她出生了。 居然同那年出生的女孩幽会,那时根本就没想到。现在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就好像跑去月球背面吐烟圈似的。 年轻女孩都很无聊——这是我们一伙人的统一见解。尽管如此,小子们还是同年轻女孩幽会。莫非他们终于找到不无聊的女孩不成?不,不至于。总之是她们的无聊吸引了他们。他们把满桶无聊的水淋到自家头顶而一滴也不让溅到赴约的女孩身上,小子们便是乐此不疲地玩这种麻烦的游戏。 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 事实上,年轻女孩十个里边甚至九个都是无聊的俗物。不过,她们当然意识不到这一点。她们年轻、漂亮,且充满好奇心,认为无聊什么的根本无缘与自己沾边。 得得! 我并非要指责年轻女孩,也不讨厌她们。相反,我喜欢她们。她们让我想起我是无聊青年时候的事。怎么说呢,这可是非常了不得的事。 “嗳,可想再次回到十八?”她问我。 “不,”我回答,“不想回。” 她似乎理解不好我的回答。 “不想回……真的?” “还能假!” “为什么?” “现在这样就蛮好嘛。” 她臂肘拄在桌上托腮沉思,边沉思边用咖啡匙在咖啡杯里“咣啷咣啷”搅拌。“难以置信。” “最好信。” “年轻岂不更好?” “或许。” “那为什么说现在这样好?” “一次足矣。” “我可不足矣。” “你可是才十八哟。” “哼。” 我叫住女侍应生要了第二瓶啤酒。外面在下雨,从窗口可以看见横滨港。 “嗳,十八岁的时候想什么来着?” “想和女孩睡觉。” “别的呢?” “没别的。” 她嗤嗤一笑,喝了口咖啡。 “那,可如愿了?” “有如愿的,也有不如愿的。当然是不如愿的多。” “和多少个女孩睡过?” “没数。” “当真?” “懒得数。” “我是男的就一定数。多开心啊!” 有时也觉得再回一次十八并不坏,可要是试想一下返回十八首先干什么事合适,我就一件也想不起来了。 或者同三十二岁有魅力的女性幽会也未可知。那也不赖。 “你可曾想过重返十八?”我问她。 “这个……”她莞尔一笑,作沉吟状,“没想过,大概。” “真的?” “嗯。” “不大明白,”我说,“人们都说年轻是何等美妙。” “那是,是很美妙。” “那,为什么不想重回十八?” “等你上了年纪也会明白的。” 但我依然三十二,一个星期偷懒不跑步,肚囊肉就鼓了出来,情况不容乐观。十八岁则无法返回,理所当然。 早上跑完步,喝一罐蔬菜汁,“骨碌”一下倒在椅子上,放披头士的《Day Tripper》。 “D-a-y Tripper” 每次听这首歌,我都有一种坐在列车席上的感觉。电线杆、火车站、隧道、铁桥、牛、马、烟囱、破烂物……一样接一样向后退去。无论到哪里景致都大同小异,虽然从前倒觉得蛮好看的。 唯独邻座的客人不时在变换。那时我旁边坐的是一个十八岁女孩。我靠窗,她靠通道。 “不换一下座位?”我说。 “谢谢。”她说,“够关心人的。” 不是关心人,我苦笑着想,只是远比你习惯无聊罢了。 数电线杆也数腻了 三十二岁的 Day Tripper。 ---198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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