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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伯吉斯在别人的句子里 作者:陈以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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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哈罗德·布鲁姆,我们这个时代最德高望重的文论家,这辈子没有白忙活的话,至少大家要听老爷子两件事:一、莎翁之前,没有人;二、关于莎士比亚,伯吉斯写的东西可以读一读。前一点,参见《莎士比亚:人类的发明》(Shakespeare: The Invention of the Human),说的是在大诗人创造哈姆雷特和福斯塔夫前,鄙物种行尸走肉,毫无自我关照能力,不算活着;第二点,《西方正典》(The Western Canon)、《影响的焦虑》(The Anxiety of Influence)、《小说家和小说》(Novelists and Novels)中都有体现。 布鲁姆对《一点也不像太阳》(Nothing Like the Sun,简体中译本名为《不似骄阳》—编者注)很推崇,认为写莎翁的小说中,只有这部像话。“一点不像太阳”是莎翁商籁诗中的半句,形容他情人“肤色暗沉女士”的目光之无神;小说副标题是“莎翁情史”。 诺埃尔·科沃德(Noël Coward)说,看书要读注释,就好比做爱半途要下楼应门铃。伯吉斯的这本小说既是炫技,又是秀情,一方面,他最喜欢的书是《尤利西斯》;另一方面,与“威尔”厮磨久了,决心要浪漫地用伊丽莎白朝的英文和莎剧的语汇为他写一部小说。所以,作为一个读莎剧功夫多半花在上下楼的人来说,与《一点不像太阳》相处,类似于和一个意识流的莎翁关在阁楼上,总想下楼,但发现梯子被伯吉斯抽掉了。 所幸,伯吉斯还给莎士比亚写了本传记,就好像中学时题集之外,总还可以买到一本教辅。《莎士比亚》里面,伯吉斯对威尔的深情和种种推断,大致是可以和小说对照的。众所周知,所有我们的事,莎翁已经统统告诉我们了。但他自己的事情,除了也热衷买房子,其余的我们都不大知道。父母、兄妹、子女的生卒和嫁娶,基本都有记录,但这些日期之外,我们只确晓一个叫莎士比亚的小镇男子,于二十八岁左右突然在伦敦出现,之后以平均每年两部的速度出大票房剧本,一写二十年,然后挂笔回乡,六年后去世。 这些硬事实之外,当然还有其他零落的几缕线索,但古往今来成千上万为莎翁所著之书、所立之说,大多是揣测。而在我看来,伯吉斯几点带个人倾向的显眼判断,主要也都是情史,除了他非常诡异地几番搪塞称十四行诗中描述的未必是断袖情谊:一、他觉得莎士比亚可能死于“黑暗女士”传给他的性病;二、他觉得莎士比亚可能发现安妮·哈瑟维与小叔私通(《影响的焦虑》中布鲁姆谈到与伯吉斯坐而论莎,也着重提起过这两点);而第三点就没有那么缥缈了:档案显示,莎翁第一个子女出生于他婚后六个月,而领证前几日,当地有某“莎士比亚”君和另一女子也曾要登记结婚。伯吉斯愿意相信,这“另一位女子”是文豪真爱,只是输给“喜讯”罢了,这也解释了为何莎翁对妻子至死冷淡。 “每一幅带感情绘出的肖像上,见出的都不是模特,而是画家自己。”王尔德的话。我当然不妄加揣度伯吉斯的这些判断体现了作传者怎样的心性(其实文学家的传记里“性”永远是大事),诸君也不要深究我的概括暗示了此书评人是怎样的读者。但最重大的问题依然是我们为什么又要读一本莎翁的传记?莎剧第一回出版时,本·琼生在前言里就告诫我们:“不要看他的肖像,看他的作品。”三十八个剧本威风凛凛又语重心长立在那里,难道你也像我一样,懂得拿一本时新的莎学书上地铁,是告诉车友“莎剧我已经读烂了,要不点一段我给你背背”? 这时我们要提醒自己,安东尼·伯吉斯是一个多么出色的小说家。他是那种有莎士比亚喷薄量的落笔狂,但依然讲究炼字锻词,每个句子都经得起回顾。《发条橙》(A Clockwork Orange)大概还是有意思的,但我读了还不能确定那个意思是什么,总觉得是被时代氛围催生的下意识的文字游戏;但《一点不像太阳》已经列入“西方正典”不说,他的文学成就可以在“安德比(Enderby)系列”和《尘世权力》(Earthly Powers)中领略。莎翁十四行中所谓“渴望此人之眼界,彼人之匠心”,《尘世权力》里都有,克里斯托弗·希钦斯甚至称这本书是二十世纪最被低估的小说。 所以,读《莎士比亚》,是看一个才华盖世的小说家怎样愉快地想象另一个他所挚爱的作家的人生,是看作者在一个不太成立“又被无以计数地尝试过的”(伯吉斯本书开场语)题目下,怎样微妙地制造差异和乐趣。其中最明显的是小说家对叙述弧度的把握—世上所有的话都供他驱驰,而且他知道故事到了什么分儿上该用上哪一句。 比如克里斯托弗·马洛出场,介绍了一些他的经历之后,重起一段,要夸他写得好了。这种好是从古至今写得最好的人也赞叹“他怎么写这么好”的“好”,但此处又不能长篇大论,伯吉斯只给一句话:“这些作品的语言具有管弦乐一般的音域,而且他还把古典文学素材巧妙地化为风、火和水晶,而这些素材在只有学问没有诗才的韵文作者手中,无非一堆尘土而已。”这句话未必是文学批评史上最好的句子,但无论是节奏、轻重、想象空间,还是修辞和对象互为映衬,都无可挑剔。 写莎士比亚,这个弧线上最哀恸浓烈的那个点,是丧子。伯吉斯是从这样一句话转入此话题的:“但(《约翰王》)无疑是莎士比亚成熟时期最差的一出戏,尽管诗句优美,人物却苍白无力。”这个可以展现笔下任何人物、任何情绪的小说家突然不说话了,他只抄了《约翰王》中四个人物和死亡相关的四段言语,最后一段是: 最哀伤的莫过于康斯丹丝在自己的儿子亚瑟将死时说的话: “孩子的房间空了,悲伤将它填满,躺在他床里,随我到东到西, 做出可爱的表情,重复着他的话, 让我想起他举手投足的种种美好, 用他的体态撑起他空荡荡的衣服。” (引自《莎士比亚》,作者对译文稍做了改动) 总之,最难写的一段,伯吉斯把笔交还给了比自己更好的诗人,这是何等聪明的判断,让人想到电影《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表现最好的是葬礼上奥登的那首诗。另外,四段引文之间,伯吉斯只添了这样两句叙事:“艾文河上的天鹅,制服上戴着宫内大臣的天鹅标记,在整个炎热的夏季不停地写着。他的雏鸟死了。”分寸极佳。 虽然伯吉斯多产,但这部莎传算是同类之中相当经济的,英文版和中文旧版都不足三百页,而且几乎没有笨重、无趣的段落。那些必须展现的时代背景,不管是写得好还是写得少,总之我都没有跳过,终究还是归功于小说家对材料的判断。有些刻画人物的细节,更是用墨如神。比如他想象莎夫人抱怨丈夫没出息,莎士比亚说他一样渴望发迹,但只有离开斯特拉福才有可能。伯吉斯用了两个不加引号的短句作为这次争吵的结束语:好啊,那你走啊。我会走的,我会走的(《亨利四世》中,王子的“I do. I will”,也是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谁,决心离开福斯塔夫);又比如,我们知道十四行诗前十七首是劝某贵族生孩子的。其中有一首就用财产作喻,说,你的美像笔巨款,本来是请你转交给后代的,你怎么能浪用呢?这时伯吉斯又灵魂出窍到现场,想象当时还颇拮据的威尔在呈上诗歌的时候,说:“既然我们提到了钱……” 既然提到了钱,就很方便地让我们转向伯吉斯为莎士比亚作传最有意思的一个方面—他把自己当成威尔。他认为莎士比亚虽然心中爱文艺,但人生的主要理想是成为“绅士”。拥有家族纹章是他父亲的理想,经他多年耕耘大功终于告成,而几乎是同时,发现唯一的继承人却在家乡夭折,真是世间大悲。 伯吉斯也一样,他很骄傲自己能从曼彻斯特一个朴素的家庭,和威尔一样没有牛津剑桥与古典教育的背景,纯靠天才和勤奋成为一个他们所渴望阶层的僭越者。“威尔是一个被安顿在贵族卧室里的村夫。”书中有这样心有戚戚的一句。詹姆斯·夏皮罗的大作《一五九九,莎士比亚生命中的一年》,说这一年他改定了《亨利五世》,写了《裘力斯·凯撒》《皆大欢喜》和《哈姆雷特》。为什么能写这么多?因为要养家、养剧组、养新建的“环球”剧场。那一年,他的戏把“德比”剧团挤到了河对岸去;而1959年,是伯吉斯的“一年”—他被误诊“得了脑癌”,为了给“遗孀”留一笔财产,他决心用生命的最后一年写十部小说,但可惜,他说“我还是没有做到”,“仅仅”写出了五部半。 《莎士比亚》中,伯吉斯写当时的文人写得最好,你暗暗觉得他是把马洛、威尔、本·琼生全当成同事的。罗伯特·格林写得那么生动,是一流小说家对天下一切的可怜难以自禁的同情。格林是所谓“大学才子派”的领军人物,当时不得志,穷困到在伦敦人都因为瘟疫逃离时,他只能留在污秽的住所,忍受悍妻、私生子和窗外的运尸车。莎士比亚正将红未红,格林在信里大骂他是个“打杂的”,是个偷用他们高贵作家材料装点自己的“暴发户乌鸦”(upstart crow)(这后来倒也成了指向莎翁身份的重要文献)。 后人据说已有五千本质疑莎剧非莎翁所作的论述,根源和格林的愤怒是一处,就是他们不能相信一个只上过免费文法学校的乡下人能写得那么好,能跨越那么宽广的时间和地理纬度,能引用那么渊博的专业知识。总之,“巨额知识来源不明”。 伯吉斯此书最要紧的话放在卷首:“我在这里所要求的,是古往今来每一个莎士比亚爱好者按自己的意思为莎士比亚画像的权利。”这里的“要求”,英文是“claim”,我不惮简陋地揣摩,恐怕更是“行使”的意思,本来就是每个人的权利,我现在拿去用了。而伯吉斯拥有那么敏锐的耳膜和心思,自然也会想到那些莎剧的“真正作者”,英文里喜欢叫“claimants”。 中国读者更熟一些的旅行作家比尔·布莱森,曾也突然难掩对莎翁的挚爱,替他做过一个小传,其中最后一个章节就叫“claimants”,嬉笑怒骂间拆解了所有主要的所谓人选和理论,很明了。伯吉斯书中的相关论述摘引几句,或许中国读者会别有会心: “认为高深的艺术必须有高深的学问,这是无稽之谈。” “正在从事文学创作的艺术家中是没有‘培根派’的人物的……因为他们太了解职业作家创作的方式了。”—有一伙人认为莎剧是培根所作,甚至还有人推论出马洛、本·琼生甚至蒙田的随笔,都是培根写的。伯吉斯所指的写作方式,无非就是:要引用谁,难道都要通读全集?提起什么地方,难道非要待到领绿卡?其实只要“从一本平装的术语汇编中抄一点”,或者“公交车上向那位有学问的人讨教一下就行了”。 认清莎翁是为钱而写作,同时拥抱他成就的不可思议感,两者都很重要。聊莎士比亚不容易,也因为我一直觉得你说的不会比1765年为莎剧作序的塞缪尔·约翰逊更好。比如莎士比亚对双关语的热爱简直赴汤蹈火,今天读来的确很难认同(约翰逊在莎士比亚诞辰百年的时候已经觉得不好笑了)。比如他有时挣扎着要表达某种深邃的情绪或繁复的情节,但兜来转去纠缠半天也只能草草作罢,像是缺个能说实话的编辑。但正因为有缺憾,才让他的好处更显得辉煌,才让我们在宇宙中这个无关紧要的旋转土堆上停留的脆弱瞬间里,见识同类能创造出怎样天才的音节排列来。所以我们才不懈为他画像,似乎是一次次在跟自己确认,纵然卑微如我们,有时也能做出有意思的事情来。 ---20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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