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三个与众不同的外交观念

曾国藩传  作者:张宏杰

第二次鸦片战争不只令曾国藩认识到了学习西方科技的重要性,也让他的外交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

通过这次战争,曾国藩形成了三个在当时相当与众不同的外交观念。

第一是对外国人要平等相待,要把外国人当人。

这听起来很奇怪。一直以来,不都是外国人欺负中国人,强迫中国人签订“不平等条约”,不把中国人当人吗?怎么还要求中国对外国人平等相待?

事实并非如此。历史学家蒋廷黻先生曾说:“在鸦片战争以前,我们不肯给外国平等待遇;在以后,他们不肯给我们平等待遇。”[蒋廷黻:《中国近代史》,武汉出版社,2012年,第7页。]这句话的前一半是事实,后一半不够准确。事实上,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仍然不肯承认自己与外国是平等的。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爆发,就与外国人认为他们受到了“不平等”待遇有一定关系。

中国古人的狭隘观念是只有中国人是人,或者说,是“完全的人”,文明的人,其他族类,皆介于人与兽之间。“夷狄异类,近于禽兽。”“夫戎狄者,四方之异气也。蹲夷踞肆,与鸟兽无别。”[范晔、司马彪:《后汉书》上,岳麓书社,2009年,第298页。]

因此,中国人和外国人,当然先天就是不平等的。所以任何外国人,到了中国,都应该进贡称臣。见了中国皇帝,都必须三跪九叩。乾隆年间英国的马戛尔尼使团到访,因为不同意给乾隆叩头,引起激烈的外交纠纷。后来嘉庆年间另一使团来华,皇帝得知他们不同意三跪九叩,干脆直接遣返。鸦片战争中国失败,签订《南京条约》。高级大臣见到条约内容,不痛惜中国割地赔款,却痛惜文中将中国皇帝和英国女王并排平等书写。

清代还有一个特殊规定,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城市里定居。正如我在《饥饿的盛世》中已经写过的那样,虽然与中国贸易多年,但英国人只到过中国的一个城市,那就是广州。来到广州后,他们不能住到广州城内,只准住在“十三行街”内,而且没事还不允许外出,不许与普通中国人交往。之所以如此,一个原因,是外国人乃蛮夷,商人又是四民之末,所以外国商人低人一等,不配如同中国人那样住在城里。

洋人当然对此感觉不爽。洋人倒不是非要到拥挤的城市里去生活,“入城并不能给他们带来多少实际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他们主要是咽不下这口气。因此鸦片战争后签订的《南京条约》,专门有一条是规定外国人从此可以进城居住。“英方要求入城,其目的是无形的而不是有形的,更侧重为心理因素一面而非为实际利益一面。”[茅海建:《近代的尺度:两次鸦片战争军事与外交》,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第119~120页。]

然而,经过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国人的唯我独尊意识仍然没有丝毫撼动。大清臣民拒绝履行这一条约。割地赔款都履行得很痛快,但是偏要在这个细节上抵抗外国人,就是不让你进城,就是不想承认你和我们是平等的。这样才能发泄我们心中积累的郁闷。所以当英国人提出要到广州城内居住时,广州民情汹汹,群起反对,掀起所谓“反入城斗争”,无论如何也不让外国人进城住。朝廷对此也坚决支持,导致外国人迟迟不能进城。

英国人为此事交涉了十年,也没有结果。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这是英人的借口之一。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签订的《天津条约》中,最令大清君臣感觉耻辱的,也不是国家利益的具体损失,而是其中关于外国可以派公使进驻北京的条款。

按照我们今人的理解,国家之间互派公使,也是国际惯例,象征着各国关系平等,没什么不可容忍的。但是大清君臣却不这样想。可以想见,这些外国公使肯定会拒绝在咸丰皇帝面前下跪。这令年轻的咸丰恐惧万分。为此他不惜撕毁条约,选择继续作战,来阻止外国公使的脚步。结果是更惨重的失败,更大面积的割地。

总之,当时中国人对外观念的一个心理症结是无法接受洋人是和中国人平等的“人”,仍然一厢情愿地判定他们是低人一等的半人半兽的生物。

曾国藩虽然早年也曾经认为洋人“性同犬羊”,但是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却已经完全改变了观念。他认为,外国人也是人。是人,就要用对待人的态度去对待他,不能用对待野兽或者牲畜的办法。

早在李鸿章在上海处理洋务时,曾国藩就写信给他说,要把儒学“忠信笃敬”思想运用到外交上。他援引孔子的话:“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子张书诸绅。”

曾国藩用的是古话,表达的却是新观念:要转变天朝上国君临万邦的传统观念,把国际关系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这在今天看起来是平常的观念,在当时却是一种石破天惊的革命性的观点。

曾国藩认为,不用智商特别高就会明白,你不可能强迫一个比你强大的人给你下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无知狂妄应该被打破了。很明显,我们无法再按藩属之礼要求洋人,和他们只能行“敌国之礼”,即平等之礼。这是符合近代交往规则的。“中外既已通好,彼此往来,亦属常事。”[《曾国藩全集·奏稿》9,岳麓书社,2011年,第582页。]“不绳以礼法,不待以藩属,徒见朝廷之大方,未必有损于国体。”[《曾国藩全集·书信》9,岳麓书社,2011年,第261页。]

今天绝大部分人中国人应该会认同曾国藩的观点,然而在当时,敢于提出这些看法是需要勇气的,搞不好会很容易被骂为汉奸。

曾国藩第二个与众不同的观念是诚信外交。所谓诚信外交,就是对外国人也要讲信用。

这听起来也很奇怪。外交当然要讲信用,这还用强调吗?

然而当时的大清臣民并不这样想,因为中国人历来处理外交,并不以“诚信”,而以“羁縻”。

什么叫羁縻呢?

“羁,马络头也。縻,牛缰也。”也就是说,是一种对付牲畜的工具。《史记》说:“盖闻天子之于夷狄也,其义羁縻勿绝而已。”“羁縻之道”的出发点是蛮夷非我族类,因此跟他们是讲不了道理的,只能以权宜、权术来笼络糊弄:“裔不谋夏,夷不乱华。荒忽之人,羁縻而已。”[严可均辑,金欣欣、金菲菲审订:《全后魏文》,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406页。]

因此鸦片战争以来,清朝君臣对付外国人的手段,一直是“羁縻”,或者说糊弄。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签订的《南京条约》丧权辱国,然而道光皇帝认为这个条约并不可怕,他的算盘是以此条约“暂事羁縻”,以后时势如果变化,可以随时不作数。不光是皇帝这样想,大臣们也大多是这样计划。比如叶名琛就说“当日准其五口传教,原不过一时权宜之计”。[《叶名琛奏复英美要求三款实为无厌之求及法使来津意在庇护教士折》,《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二,第413页。转引自李育民:《中国废约史》,中华书局,2005年,第169页。]

因此,在《南京条约》的执行过程中,清政府并不特别认真。广州市民掀起反入城斗争,地方官当然也坚决支持。不过地方官的应对手段不是公开反对,而是“糊弄”。当时的两广总督耆英在道光二十七年(1847)和英国人谈判的时候说,要做通广州市民的工作非常难,要给他时间。多长时间呢?两年。为什么是两年呢?因为此时耆英已被授为协办大学士,正常的话两年后极有可能已经调往京师。正如他的谋士所说:“缓以两年,此两年中公早内召,可置身事外矣。”[中国史学会主编:《第二次鸦片战争》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238页。]到时候这个麻烦事将由后任处理。

两年之后,认死理的英国人再次提出兑现约定,那时的两广总督果然已经不是耆英,而是徐广缙,他毫不考虑耆英已经同意在先,而是果断拒绝了英国人的请求。道光皇帝览奏对徐广缙的“爱国”情怀感到非常欣慰。他批示说:“英夷进城之约,在当日本系一时羁縻。……前经降旨暂准入城一游,亦不过权宜之计。”[广东省地方史志编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编:《清实录广东史料》四,广东省地图出版社,1995年,第422页。]表示同意徐广缙的意见,继续找各种借口,不让英国人入城。

洋人是坏人,所以糊弄洋人就是爱国,在道义上没什么不对的。

但是洋人似乎不太好糊弄,他们虽然被中国人界定为半人半兽,但智商似乎并不差,而且性格很执拗。后来中国负责办理外交的官员曾经抱怨地说:“洋人性多坚执。”[《曾国藩全集·奏稿》9,岳麓书社,2011年,第40页。]老外的性格是非常较真儿,爱认死理。进城这个并不是很大的事,他们就是不罢休。

1854年,道光皇帝已经去世,坐在皇椅上的是年轻皇帝咸丰。英国人又一次向当时的两广总督叶名琛提出要明确进城的时间。叶名琛是近代著名“爱国官员”,更是把“羁縻”方针运用到了极致的“高手”:对登门要求修约的包令,他时而闭户称疾,时而佯称繁忙,避而不见;万不得已见了面,则温言宽慰,顾左右而言他,唯独对修约这件要事不置可否。

两年之后的1856年,自认为受尽愚弄的英国人终于按捺不住了,英国炮艇炮轰广州城,第二次鸦片战争开始。结束对广州的进攻后,英国人又纠集法国人北上天津。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签订《天津条约》的过程,更是充分体现出清政府的“羁縻”原则。咸丰皇帝在签约过程当中多次反复,和战不定,甚至公然宣称:“自古要盟不信,(以前答应的条件)本属权宜。”[贾桢等编辑:《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中华书局,1979年,第2270页。]也就是说,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条约是无效的,所以和鬼子们签约,只是退兵之法而已。大臣们更是如此。在《天津条约》的谈判过程当中,为了迅速完成任务,负责谈判的大臣桂良竟然这样对皇帝说:“此时英、佛两国和约,万不可作为真实凭据,不过假此数纸暂且退却海口兵船。将来倘欲背盟弃好,只须将奴才等治以办理不善之罪,即可作为废纸。”[蒋廷黻编著:《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上,东方出版社,2014年,第198页。]

在天朝大臣的眼中,条约不过只是数张“废纸”,并不会对天朝构成束缚。但是洋人却感觉非常愤怒。后来英国外交官威妥玛指责中方外交人员总是进行欺诈外交:“今日骗我,明日敷衍我,以后我断不能受骗了。中国办事哪一件是照条约的。如今若没有一个改变的实据,和局就要裂了。”还指责中国“中国所办之事越办越不是。就像一个小孩子活到十五六岁倒变成一岁了”。[蒋廷黻编著:《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中,东方出版社,2014年,第130页。]

也许很多读者认为我大清君臣的做法合情合理。确实,在敌人的暴力威胁下签订的条约,肯定是“不平等条约”,我们没有去侵略你们,是你们跑来侵略我们。从道义上,我们理直气壮。但问题是,以这样的态度去对待条约,对待手里握着强大武器的敌人,后果有点儿严重。

等到外国人攻陷大沽炮台,兵锋直指北京,纵火焚烧了万园之园—圆明园之后,咸丰终于慌了。1858年,他不得不接受了英法美俄四国代表的全部要求。结果从此之后,外国人不但可以随便进城,而且还可以派公使进驻北京。除此之外,还得将通商口岸增加为十个,外国人在中国内地游历传教皆得自由,中方同时须赔偿英国军费400万两、法国200万两。俄国人以“调停”有功为名,逼使中国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中国为此丢失了15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百年近代中国史,丧权辱国之条约莫此为甚。

因此有人总结当时外交人员的办事风格不外两个字,一是怕,一是磨:

世上现有两等人。一等人看得洋务极怕,似乎洋人全不讲理,只能事事答应。一等人总以洋人为外国,一句话都听不得。此两等人皆不知洋务者也。又有两等人。一则明知外国富强,中国不敌,偏要说好看话,不但不怕他,还要胜过他。一味大话,欺哄上司。一则洋人来商量的事,明知可行,偏要说不行。今朝磨明朝磨,不问自家曲直,也不问外国是非,一味推三阻四。逼得洋人气了,仍然答应,还要自己夸口,说幸尔(而)磨挨,若是快允了,还不止此呢!至死不悟,真真无法。[王庆成编著:《稀见清世史料并考释》,武汉出版社,1998年,第338~339页。]

而曾国藩却反对这样做。他曾经对朝廷说:

臣愚以为与外国交际,最重信义,尤贵果决。我所不可行者,宜与之始终坚持,百折不回;我所可行者,宜示以豁达大度,片言立定,断不宜若吐若茹,稍涉犹豫之象,启彼狡辩之端。[《曾国藩全集·奏稿》9,岳麓书社,2011年,第581页。]

也就是说,他认为在对外谈判中,应该像君子一样,首重信义。能答应的,大大方方地答应,不能答应的,坚定不移。不能学市井商人的手段,让人看不起。

曾国藩为什么会这样主张呢?因为“羁縻”外交让中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通过对鸦片战争以来特别是第二次鸦片战争经验教训的总结,曾国藩渐渐形成了诚信交往的思路。

当李鸿章向曾国藩请教外交方略时,曾送他一个“诚”字:“老老实实,推诚相见,和他平情说理。”曾国藩对李鸿章说:“夷务本难处置,然根本不外孔子忠信笃敬四字。笃者,厚也。信,只不说假话耳,然却难。吾辈当从此一字下手,今日说定之话,明日勿因小利害而变。”[《曾国藩全集·书信》4,岳麓书社,2011年,第169页。]

他在另一封信中,又一次对这四个字进行了解释:“与洋人交际,其要有四语:曰言忠信,曰行笃敬。曰会防不会剿,曰先疏后亲。忠者,无欺诈之心;信者,无欺诈之言;笃者,质厚;敬者,谦谨。此二语者,无论彼之或顺或逆,我当常常守此而勿失。”[《曾国藩全集·书信》4,岳麓书社,2011年,第231页。]

诚信外交的一个基本点,在于坚守条约。至少在没有实力之前,应该遵守条约:“惟目下一二年内,则须坚守前约。”[《曾国藩全集·奏稿》5,岳麓书社,2011年,第378页。]

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事端纷纷,总以坚守条约,不失信于外人为是。只可力求自强,不可轻易动气。若无自强之实,而徒有争气之言,非徒无益,而又害之。如耻之,莫若师文王姑事昆夷,以期駾喙而已。”[《曾国藩全集·书信》8,岳麓书社,2011年,第156页。]

他还详细解释了为什么要守约:“惟洋务宜守条约,乃有准绳,不致失信于外夷。平居无事,则大小各官勤廉自励,求所以自强之道。久之政通人和,上下一心,正气盛而邪气自衰,外夷慑服,亦不敢多所要求也。”[《曾国藩全集·书信》7,岳麓书社,2011年,第792~793页。]

坚守合约,第一,你力量不如对手,你越使诈,结果只是自己越倒霉。“我现在既没有实在力量,尽你如何虚强做作,他是看得明明白白,都是不中用的。”[吴永口述:《庚子西狩丛谈》,岳麓书社,1985年,第109页。]遵守条约,不再招打,能维持一个稳定的国内环境,起码能获得喘息之机,以利于自强。

第二,条约约束的不仅是中方,也有对方。坚守条约的另一层意思是如果列强的要求超越条约范围,我们就要以条约来坚决拒绝:“条约所无之事,彼亦未便侵我之利权。”[《曾国藩全集·书信》7,岳麓书社,2011年,第806页。]也就是让他们把侵略步伐限定在条约之内,而不能无限索取。

第三,只有通过诚信外交,才能与西方各国进行正常往来,以便于从西方各国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师夷长技以制夷”。

除了诚信外交外,曾国藩还提出了一个在当时看来非常超前的观念:在对外交往中,不要争面子,而要争里子。不要争小处,而要争大处。

这也是通过第二次鸦片战争得出的教训。我们说过,第二次鸦片战争进行过程中签订了《天津条约》,其中有咸丰皇帝最怕的一条也就是外国派公使进驻北京。所以他毁掉了这个条约,选择继续战争。

不过一开始,咸丰并没有下定再开战端的决心。他曾经来了一个脑筋急转弯,想到了一条“万全”的妙计。什么妙计呢?用钱收买洋人不进京。

洋人不是好利吗?我堂堂中国,好义不好利。外国人说以后还要商谈降低关税之事,干脆,我大清帝国所有关税都不要了,换他们别到北京来,这总可以吧?

不要以为我在开玩笑,这是千真万确的史实。

咸丰皇帝下谕说:“此时须将全免税课一层,明白宣示,使知中国待以宽大之恩,此后该夷获利无穷……所许各项,自可全行罢议。”[《军机大臣寄钦差大臣桂良此次前赴上海应照原定办法妥办上谕》,中国史学会主编,齐思和等编:《第二次鸦片战争》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523页。]

如果这样,中国将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不设关税的国家。这实在是人类史上一个创举,如此一来,中国经济也很快就会全部崩溃。“可以想象的是,咸丰帝此一政策果获‘成功’,在西方诸强的疯狂扩张中,近代中国恐怕将无商业利益可言,清政府也早就垮台了。”

孟森评价说:“若使当时桂良遵旨请求,进口货且不能收税,洋人重利,其于驻使一层必可暂缓,留作后图。而洋货之灌输,海关之不必设,中国又成何世界?此皆一回首而令人挢舌者。”[孟森:《明清史论著集刊》下,中华书局,2006年,第614页。]

咸丰做出这个决定,可谓下了血本。因为当时经济形势非常紧张。早在1853年因镇压太平天国消耗巨大,内务府存银一度只剩下了四万一千两白银,仅仅可以勉强支持皇室开支[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1辑,中华书局,1978年,第19页。]。而此时清政府的海关年收入已达到数百万两,是朝廷重要的财政收入之一。但是他却仍旧毅然决然地要以“全免关税”来换取不见外国人。

可以想象,如果此议提出,外国人肯定会同意,这笔利益实在太巨大了。但是大臣们吓傻了。他们没想到,皇帝脑洞开得如此之大。他们纷纷上奏表示反对,说这样一来,国已不国,“务以尊崇国体为先,尤以收回利权为要”[《桂良等奏拟请将全免人口税课一节暂缓宣布折》,《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三,第1130、第1131页。转引自李育民:《中国废约史》,中华书局,2005年,第49页。]。大臣们还是据理力争,因为此事太儿戏了。他们说,全免关税后果严重,“胥天下之利柄归于该夷,而我民穷财尽矣”[《何桂清奏利柄必应收回税则不可轻免折》,《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三,第1133页。转引自李育民:《中国废约史》,中华书局,2005年,第151页。],保住关税这一实际经济利益高于公使驻京带来的朝廷颜面受损。

大臣们的反对令咸丰帝非常恼怒,朱批骂道:“未见该夷,何以知其势必不行?薛焕真贼之行径也。”[贾桢等编辑:《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中华书局,1979年,第1165页。]但是在大臣们反复说明之下,咸丰皇帝似乎也明白了取消关税确实会造成国将不国,只能最终取消了这一想法。为了不见外国人,他只好继续作战,最后导致北京被占,自己北逃。

宁可国家经济崩溃,也要保住皇帝的面子,咸丰皇帝的这个构想典型地体现出传统外交对“面子”的热爱。

曾国藩对这一思路却坚决反对。曾国藩通过近代外交的经验教训,形成了一个观点。李鸿章在给曾国藩写的神道碑中总结曾国藩的外交思想说:“其争彼我之虚仪者许之,其夺吾民之生计者勿许。”[李鸿章:《李文忠公遗集·曾文正公神道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9页。]也就是说,面子上的礼仪上的事,可以让步。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不能让步。

用曾国藩奏折中的话具体地说:

大抵洋人之在泰西,数百年来互相吞并,无非夺彼国商民之利,然后此国可以得志。其来中国也,广设埔头,贩运百货,亦欲逞彼朘削之诡谋,隘我商民之生计。……自洋人行之,则以外国而占夺内地之利;自华民之附和洋人者行之,亦以豪强而占夺贫民之利,皆不可行。……中国之王大臣为中国之百姓请命,不患无词置辩,甚至因此而致决裂。而我以救民生而动兵,并非争虚仪而开衅。上可以对天地列圣,下可以对薄海苍生,中无所惧,后无可悔也。

至请觐、遣使、开拓传教三事,臣派员赍京册内,皆未议及。伏查康熙十五年圣祖仁皇帝召见俄人尼果赉等,其时仪节无可深考,然当日与俄罗斯议界、通市,实系以敌国之礼待之,与以属藩之礼待高丽者迥不相同。道光、咸丰以来,待英、法、米三国,皆仿康熙待俄国之例,视同敌体。盖圣朝修德柔远,本不欲胥七万里之外洋而悉臣服之也。拟请俟皇上亲政以后,准其入觐。其仪节临时酌定,既为敌国使臣,不必强以所难,庶可昭坦白而示优容。

遣使一节,中外既已通好,彼此往来,亦属常事。论者或恐使臣之辱命,或惮费用之浩繁,此皆过虑之词。[《曾国藩全集·奏稿》9,岳麓书社,2011年,第581~582页。]

也就是说,和外国人谈判时,要力争商业利益,保护国民生计。至于公使驻京之类的事情,尽可同意,因为于中国实利无损。当初康熙年间,接待俄罗斯使臣,具体礼仪如何没有记载,但是与俄罗斯谈判边界等事,显然是两个平等的政治实体之间的行为。现在时势变异,更不可能指望欧美诸国甘当我们的藩属,因此应该以平等地位对待他们。

曾国藩关于外交的另一句名言是“大事苦争,小事放松”。对外关系应该着眼于大局,在有关国计民生的地方要拼死相争,但是不应该在入不入城之类的小事上纠缠。所谓:“鄙意办理洋务,小事不妨放松,大事之必不可从者乃可出死力与之苦争。”[《曾国藩全集·书信》9,岳麓书社,2011年,第111页。]“凡与洋人交际,小事可许者,宜示以宽大平恕,大事不可许者,宜始终严执力争。若小事处处争竞,则大事或反有放松之时,不分大小,朝夕争辩,徒为彼族所轻视也。”[《曾国藩全集·批牍》,岳麓书社,2011年,第570页。]

什么是大事呢?事关国家主权的事,事关国家安全的事,才是大事。在对外交往中,曾国藩非常注重对国家主权的维护。

1861年,在恭亲王奕䜣的主持下,清王朝决定向英国购买一支现代化的舰队。当前可用于平定太平天国,日后则可以成为“帝国海军”。曾国藩支持这一计划,因为可以通过此举掌握西式舰队的作战技术。

曾国藩向奕䜣建议说,要由中国人做舰队统帅,邀请外国人出任副手,同时挑选中国军人上船学习作战。每艘军舰上用三四名外国人作为教习,其他岗位都要用中国军人。开始以洋人教中国人,后来要做到以中国人教中国人,把军事技术完全学到手,把舰队也牢牢掌握在中国人手中:“每船酌留外洋三四人,令其司柁、司火……始则以洋人教华人,继以华人教华人。”[《曾国藩全集·奏稿》5,岳麓书社,2011年,第377页。]

总理衙门具体委托给代理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李泰国去办理。李泰国是一个长期混迹于中国的英国人,资深外资官。此人办事效率很高,很快从欧洲采购了数艘军舰,驶抵中国。

然而令䜣等人吃惊的是,到来的不仅是军舰,还有军舰上大批金发碧眼的洋人。李泰国虽然是一个“中国通”,但向来在中国人面前飞扬跋扈惯了,一贯以中国政府的太上皇自居。他在英国居然擅自代表清政府聘请了一个叫阿思本的英国军官做这支舰队的司令,由阿思本挑选了600名军官和海员组成军队,并且规定船上只用洋人,不用中国人。他说这样才能保证舰队的战斗力。

消息传来,天下大哗。要是这样,这支舰队还能叫大清海军吗?总理衙门当然表示反对。但是李泰国极其强硬,称如果中国方面不接受他的条件,他就立刻将这支舰队解散。这样一来,不但中国建立海军的计划夭折,而且变卖军舰肯定要损失折价,清方还要付给李泰国雇来的众多外国军人遣散费,里里外外一算,一百七十万两白银的船价,至少要损失七十万两。

总理衙门一下子没了主意。事已至此,到底怎么办?是让外国人主掌中国海军,还是认倒霉退回军舰?尴尬之中的奕䜣等人只好致函在战斗一线的曾国藩、李鸿章、曾国荃等湘军大员,征求他们的意见。

曾国藩的态度十分鲜明。他说,必须由中国人指挥这支舰队,“中国兵权不可假与洋人”,中国政府对这支舰队的主权不容谈判。中国购买这支舰队的初衷“原期操纵自如,指挥由我……购船者云,购之以为己物,令中国之将得为斯船之主也”。[《曾国藩全集·书信》6,岳麓书社,2011年,第91页。]

舰队是中国花钱买的,且订有合同在先,那么就必须按中国人的主张办。如果实在谈不妥,不如退回这支舰队,损失点儿钱是小事,国家主权不能受侵犯。所以他回复了一句很坚决的话:“以中国之大,区区一百七十万之船价,每年九十万之用款,视之直轻如秋毫,了不介意。或竟将此船分赏各国,不索原价,亦足使李泰国失其所恃,而折其骄气也。”[《曾国藩全集·书信》6,岳麓书社,2011年,第92页。]

将数百万金钱视为秋毫,曾国藩的话听起来有些荒谬,实际上他的本意是要坚定朝廷防止洋人染指中国军事大权的决心,也是给进退维谷的奕䜣以下台的台阶。最后朝廷痛下决心,将英国军舰、水手全部退回,坚决撤销李泰国的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职务。最后虽然白白耗费了66万多两白银,但是在曾国藩等人的坚持下,中国的主权没有受到损害。

曾国藩更多的外交实践,我们要留到天津教案一章中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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