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债务与经济衰退

置身事内  作者:兰小欢

经济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债务。企业在卖出产品收到货款之前,需要先建设厂房,购买设备,支付工资,这些支出通常需要从银行贷款。个人买房也往往需要贷款,否则光靠一点点储蓄去全款买房,恐怕退休之前都买不起。政府也常需要借钱,否则无力建设周期长、投资大的基础设施。

债务关系让经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任何部门出问题都可能传导到其他部门,一石激起千层浪,形成系统风险。银行既贷款给个人,也贷款给企业。若有人不还房贷,银行就会出现坏账,需要压缩贷款;得不到贷款的企业就难以维持,需要减产裁员;于是更多人失去工作,还不上房贷;银行坏账进一步增加,不得不继续压缩贷款……如此,恶性循环便产生了。如果各部门负债都高,那应对冲击的资源和办法就不多,风吹草动就可能引发危机。这类危机往往来势汹汹,暴发和蔓延速度很快,原因有二。

第一,负债率高的经济中,资产价格的下跌往往迅猛。若债务太重,收入不够还本,甚至不够还息,就只能变卖资产,抛售的人多了,资产价格就会跳水。这种情况屡见不鲜[为了还债而低价变卖金融资产的行为,术语称为“fire sale”。读者可参考哈佛大学施莱弗(Shleifer)和芝加哥大学维什尼(Vishny)对这一现象的简明介绍(2011)。]。2008—2009年的美国次贷危机中,美国家庭房贷负担很重,很多人不得不卖房,房价不到一年就跌了两成。2011—2012年,借钱炒房的“温州炒房团”和温州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房产纷纷被抛售,温州房价一年内跌了近三成[衡量美国房价的常用指标是Case-Shiller指数,2008年初大约为180,2009年跌穿150。根据南京大学包尔泰(Paul Armstrong-Taylor)著作(2016)中的数据,温州二手房的价格指数从2011年1月的120跌到2012年1月的85。]。2013—2014年,内蒙古和晋陕等地的煤炭企业崩盘。很多煤老板曾在煤价上涨时大肆借债扩张,煤价大跌后无力还债,大幅折价变卖豪车和房产。

第二,资产价格下跌会引起信贷收缩,导致资金链断裂。借债往往需要抵押物(如房产和煤矿),若抵押物价值跳水,债权人(通常是银行)坏账就会飙升,不得不大幅缩减甚至干脆中止新增信贷,导致债务人借不到钱,资金链断裂,业务难以为继。2004—2008年,爱尔兰经济过热,信贷供给年均增速为20%。2009年,美国次贷危机波及爱尔兰,银行业出现危机,2009—2013年信贷增速剧烈收缩至1.3%,导致大量企业资金链断裂[爱尔兰数据来自英国经济学家特纳(Turner)的著作(2016)。]。在2011—2012年的温州民间借贷危机中,一些人跑路逃债,信任危机迅速发酵,所有人都捂紧钱包,信用良好的人也借不到钱。可见债务危机往往也会殃及那些债务水平健康的部门,形成连锁反应,造成地区性甚至全国范围的经济衰退。

一个部门的负债对应着另一个部门的资产。债务累积或“加杠杆”的过程,就是人与人之间商业往来增加的过程,会推动经济繁荣。而债务紧缩或“去杠杆”也就是商业活动减少的过程,会带来经济衰退。举例来说,若房价下跌,老百姓感觉变穷了,就会勒紧裤腰带、压缩消费。东西卖不出去,企业收入减少,就难以还债,债务负担过高的企业就会破产,银行会出现坏账,压缩贷款,哪怕好企业的日子也更紧了。这个过程中物价和工资会下跌(通货紧缩),而欠的钱会因为物价下跌变得更值钱了,实际债务负担就更重了。[这种“债务—通货紧缩—经济萧条”螺旋式下行的逻辑,被美国经济学家费雪(Fisher)称为“债务—通缩循环”,可以解释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萧条。这种理论后来被日本经济学家辜朝明发展成为“资产负债表衰退理论”,用来解释日本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长期衰退以及美国次贷危机后的衰退(辜朝明,2016)。布朗大学埃格特松(Eggertsson)和诺贝尔奖得主克鲁格曼(Krugman)的文章(2012)系统地阐述了这一思路。]

发达国家经济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消费,对经济影响很大。美国的消费约占GDP七成,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消费大幅下挫,成了经济衰退的主要推手。危机之前房价越高的州,老百姓债务负担越重,消费下降也越多,经济衰退越严重。在欧洲,2008年之前房价涨幅越大的国家,居民债务负担越重,危机中消费下降也越多。[普林斯顿大学迈恩和芝加哥大学苏非的著作(2015)详细介绍了美国居民的债务和消费情况。美联储旧金山分行的研究(Glick and Lansing, 2010)表明,欧美主要国家2008年之前10年的房价和居民负债高度正相关,而负债越多的国家,在危机中消费下降也越多。]

债务带来的经济衰退还会加剧不平等(第五章),因为债务危机对穷人和富人的打击高度不对称。这种不对称源于债的特性,即法律优先保护债权人的索赔权,而欠债的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即使破产也要清算偿债。以按揭为例,穷人因为收入低,买房借债的负担也重,房价一旦下跌,需要先承担损失,直到承担不起破产了,损失才转到银行及其债主或股东,后者往往是更富的人。换句话说,债务常常把风险集中到承受能力最弱的穷人身上。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是西班牙。在大多数国家,还不起房贷的人可以宣布破产,银行把房子收走,也就两清了。但在西班牙,哪怕房主把房子给了银行并宣布破产,也只能免于偿还按揭利息,本金仍然要偿还,否则累计的罚金和负债将一直存在,会上失信名单,很难正常生活。在金融危机中,这项法律引起了社会的不满和动荡,开锁匠和警察拒绝配合银行驱逐房主。破产了也消不掉的债成了沉重的负担: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五年后,西班牙是全球经济衰退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西班牙的例子来自普林斯顿大学迈恩和芝加哥大学苏非的著作(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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