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悬疑派:无可匹敌的惊天大逆转
一、“神断”真相:一则笔记中的五桩奇案

中国古代异闻录2  作者:呼延云

“断案如神”大概和“清廉如水”一样,是我国古代对一位官员的最高评价。不过对于百姓而言,前者明显比后者更值得称颂,大概是因为当官的不够清廉,祸害的主要是“公款”;而不会断案,那倒霉的可直接就是老百姓了。因此,在民间的戏曲和传说中,知名度最高的官员往往都是包拯、狄仁杰、况钟、施世纶这样以断案而闻名的角色,只不过他们断案的方法因人而异,千奇百怪:有的靠鬼神托梦,有的靠逻辑推理,有的靠勘察走访,有的靠讯问有术。明代著名笔记《涌幢小品》里,有一则“神断”就讲述了好几个断案如神的故事,读起来不仅有趣,还发人深思。

1.

一封信露出“狐狸尾巴”

《涌幢小品》的作者,在古代笔记的作者中可谓数一数二的大官:朱国桢,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天启年间当过朝廷首辅,相当于宰相。后因为跟魏忠贤的阉党过不去,被迫辞官归田,终老于家。由于身份的关系,他可以看到很多皇家档案史料,所以把《涌幢小品》写成了一部内容赡备、包罗宏富的“明朝社会小百科全书”。《四库全书总目》评价其“在明季说部之中,犹为质实”,是恰如其分的。

《神断》便是其中的一则,一共包含了五个真实的破案故事。

第一个故事可以简称为“笔迹”。

柳州有个名叫钟钮的人,有一天接到叔父的来信,说是请他携带金银来自己家里一趟,做一桩生意。谁知钟钮一去不回,杳无音讯。其妻焦急之下,去钟钮的叔父家要人,但见家门紧闭,撞开后空空如也。其妻赶紧报官,官府派人寻访良久,也找不到钟钮和其叔父的任何踪迹。

就在这时,新任南宁道伍典上任了。他接下钟钮之妻的状纸,把随着状纸一起呈上的钟钮叔父写的那封信看了又看,“方思为之计,神忽见梦”。梦里面有个人告诉伍典,“谓事当起于僧人”。伍典醒来,便在府治之下的白石山专门辟出一个地方,作为僧堂,招揽当地所有的和尚来此抄写佛经,然后呈给伍典看。很快伍典就发现,有一纸经书上的字迹,与钟钮叔父的那封信上的字迹高度相似。伍典立刻找来抄写这纸经书的和尚,与之攀谈,旁敲侧击地询问他是什么时候剃发为僧的。和尚虽然支支吾吾,最终还是说出了出家的时间,恰好与钟钮失踪的时间相吻合。这时钟钮家里的仆人也来了,一眼就认出了钟钮的叔父—正是与伍典对谈的和尚!

原来,钟钮的叔父好吃懒做,又贪图钱财,写那封信招侄儿携带金银来做生意,纯粹是为了引他上钩。钟钮在半路上,走到一处草长林密的地方,就被其叔父勾结贼人一刀砍死。然后其叔父躲进寺庙,出家为僧,本来想等风声过去了,再还俗享受那些染血的金银,谁知斋饭还没吃上几口,就落入了法网!

这一案件的破获,看似是钟钮的冤魂托梦给伍典,才揭发了真凶。其实从案件审理的前后经过来看,一点儿都不神秘。古代中国本来就交通不便,广西又多是深山老林,一个人犯下罪案,没有官方颁发的路引(路引是明清时期的一种通行证,如果一个人要外出去远处办事,必须随身携带,供官府随时查验),不可能逃离本土很远,加之钟钮的叔父好吃懒做,绝无逃进深山做野人的吃苦精神。从他写信来看,粗通文墨在那时又比较少见,可以说具备一定文化基础。这样的人若是杀了人,势必要找一个“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且三餐可保,靠着有点文化还能混得不错的地方躲起来,那么首选必然是寺院。而在那个年代,不可能把照片和指纹作为排查嫌犯的方式,用笔迹做同一认定是非常高明的。至于托梦之类的,只能是伍典为了塑造自己断案如神的形象编造出来的,无凭无据、无法验证,姑妄听之,却不可贸然信之。

2.

令人毛骨悚然的“鬼招手”

陈琰曾经在云南当官,他上任不久,每天走出官署,都要凝视着东边一户人家的烟囱。衙役们都觉得莫名其妙,不知道那黑漆漆的烟囱有什么值得鉴赏之处,以至于满城的百姓都风传陈琰有怪癖。有一天,陈琰突然召集这户人家来府衙喝茶,与此同时又派兵封锁了后堂,形成了实际上的软禁。与此同时,早已刀枪齐备的官兵冲进了那户人家,细细搜查,一根头发丝也不放过,终于在一个文书匣子里,发现了江西一位客商的路引。

陈琰将后堂里那户人家的家长提出来,把路引甩给他说:“这个客商的路引怎么会在你家里?该不会是他到你家投宿,你贪图人家的货物,将他杀害了吧!”受审者一时连叫冤枉,陈琰冷笑道:“冤枉?我每天走出官署,为什么总见到有个人站在你家的烟囱上向我招手?!”

不要说受审者,就连两边公堂上的衙役们听闻此言,都大惊失色,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受审者当即像一摊烂泥似的倒在地上,嘴里喃喃地说:“冤魂,真的是冤魂,没想到他竟日日爬上烟囱向大人申冤……我认罪了,那个江西人的尸体,就埋在我家灶台下。”

“众惊以为神”!陈琰自此案后,名声大噪,后来升为陕西布政使。但是我们都知道,姑且不论人死后有没有灵魂,就算是真的化作鬼魂,也有很多申冤方式,至少托梦就比天天爬烟囱更方便,也更容易把事情说清楚。所以,笔者认为陈琰纯粹是在装神弄鬼,更大的可能性是他接到那户人家某个窥知真相的奴仆密报,知道主人在某天晚上杀了一个投宿的旅客,却不知道尸体埋在哪里。就算是缉捕正凶,如果对方咬紧牙关拒不承认—比如耍赖说那路引是捡的,等失主认领,也对其无计可施。所以陈琰演出了这么一场戏,先每天看那烟囱,引得舆论做各种猜想,再在审案中突然抛出“鬼招手”,就算罪犯的心理抗压能力再强,听罢也会心惊肉跳,当即认罪。

相较之下,第三个故事中的余一龙虽然也被“邑称神明”,但其破案手段则要实在得多。余一龙是江山县县令,有一天外出经过墓地,见一个正在给丈夫上坟的女子哭。但明显哭声虚假,一个看上去泼皮无赖似的男子笑嘻嘻地站在附近。余一龙将两人一起招来询问,女子说那男子是丈夫生前好友,陪她一起来上坟。余一龙找来邻里打听,大家都说这女子一直淫乱放荡,她的丈夫不久前突然暴毙,死因不明。余一龙将女子收押在监,“阴语狱卒,来视妇者告我”。很快狱卒就来报告,说先前墓地见过的那个男子天天都来牢里探望女子,两人窃窃私语,不知密谋些什么。余一龙立刻将男子抓来,“执讯之,吐实”。

这个故事可以命名为“哭坟”。看似告破了一桩谋杀亲夫的案子,不过如果读者有一定的质疑精神,就会发现,余一龙对这个案件的推理过程并不严密。寡妇在墓地哭泣,声音并不悲哀,以及情夫连续探监,都与谋杀亲夫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以说,就算这寡妇一直与人有奸,也不代表她丈夫的猝死就一定是她和奸夫造成的。“执讯之”三个字的背后,不知道是否有刑讯,如果有,这件案子就存在冤假错案的可能。

3.

从天而降的“无头尸”

第四和第五两则故事,都可以说是“轻推理”的典范。

先来看看“血刀”这个故事。睢州北城突然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凶手迅速逃离现场,巡逻的士卒寻找他的踪迹,却遍寻不着。知县成宰遂下令封闭了城门,带领一众捕快巡街。这时,忽然看到对面一群骑马的人过来,马上拦下检查。捕快们从一个人马背搭着的卧褥下,发现了一把鲜血淋漓的尖刀。成宰问他:“你的刀上怎么会有血呢?”那人答道:“刚刚宰过猪。”成宰大笑道:“假如是宰猪刀,随便挂着就是了,为什么在卧褥里裹得这么严实,怕人看到吗?”那人一下子傻了眼,支吾了半天都没有解释出个所以然来,只好承认是自己杀的人。

下面,再来听听“无头尸”这个故事。虞城县有个叫祝如川的,家中很有钱,有一天,他家里的厅堂上,突然出现了一具无头的干尸,仿佛从天而降。全家人吓坏了,不知道这是什么灾祸的征兆,胆小的女眷竟然哭了起来。虞城县令顾承显听说了,带人迅速赶到祝如川家,他仔细地勘查现场之后,微笑着安慰一家人道:“我仔细看过刀口,这具尸体不是被人斩首杀死的,而是死了很久之后用刀割下头颅的。将这样一具尸体扔在你家厅堂里,纯粹是一种恐吓行为,想让你家蒙上晦气,家道败落。外人不了解你家的布局,不可能那么顺利地将尸体带进来并放在厅堂上,所以,这一定是内部人做的好事,而且很像是对主人怀恨在心又不敢明着报复的宵小之徒所为。”说着,他一边逐个审讯奴仆,一边派人到郊野寻找有没有新坟。果然,在一座新坟里,发现了和那具干尸的脖子切口吻合的人头。而对仆人的审讯也有了结果:一个家伙承认是自己被主人教训,怀恨在心,所以从坟地里找了具干尸,割下脑袋,把尸体装进袋子里,扛回家扔于庭院。

五个案件,五种断案方法,都颇有代表性。“笔迹”看似是“鬼托梦”,其实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根据物证捕捉凶手的案例;“哭坟”是通过对嫌疑人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而发现真相的案例;“血刀”是在审讯中迅速捕捉到嫌疑人言辞中的逻辑漏洞,一举拿下的案例;“无头尸”是通过对伤口的鉴定和对犯罪现场的勘查,推理出死尸的由来并分析出行事者心理特征的成功范例;“鬼招手”看似最诡异、最具神秘色彩,但其实最无趣,无非是一个已经得知部分真相,为了搞清全部真相而装神弄鬼的故事。不过陈琰在适当的时机抛出最具惊悚性的“鬼事”,攻破了犯罪嫌疑人的防线,这种心理战术还是值得一赞的。只是除此之外,读者应该别有所悟:看起来最玄的事情,往往真相最简单,也最没有技术含量。世间的事,概莫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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