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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主播之不可思议·七日·刺青 作者:汪洁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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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住在广袤的草原,便“长出”强健的四肢,愈发善于奔跑。 水母,藏于诡谲的深海,便“退化”多余的双眼,愈发适应黑暗。 —— 汪洁洋 S市的早晨,从一碗码上酸豆角、榨菜丝和剁辣椒的肉丝米粉开始。 不了解这座城市的人,会以为这只是美食节目的开场语。 没错,这确实是我为某纪录片写的文案,神似“舌尖体”,但不是第一句。续貂的那句,我放在最前面: “我在这里,已经生活 21 年。” 单纯的我,误以为用第一人称强调 21 年的“漫长”,有助于收回劳动所得。可纪录片已经播完第四季,还没有一分钱汇入我的账户。 理论上,我有权堵在制片人的家门口破口大骂,砸他的新车,追打他和第三任妻子生的那个喜欢朝人吐口水的胖儿子。然后,再拿一根尼龙绳儿吊在树上,要死要活地闹着。 但我的冲动和路怒症一样,从选择当“作家”和“编剧”的那天起,逐渐被修理、磨平和碾碎。 钱,只是欠着,又没说不给。就算他硬赖着不给,又能怎样?钱, 真值得拿命换吗?! 这世上为了讨账苦不堪言的不止我一位。所有的脾气,都只能发到文字里—— 结果,书卖不出去。 这天大的讽刺呀,无数次把我逼到彻底放弃的边缘。 世人眼里,文字不值钱,别看古人有“一字千金”的典故,现在也不缺畅销书,但绝大多数文字其实轻贱得连一把鸡毛菜都不值!我们不是常说“见字如面”嘛,以文为生的人经常饿得眼睛发花,看着眼前一排排的小字就联想起米粉和面条。 我自己浑浑噩噩便罢,后院却起火了。发觉我的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作为一家之主的伯父几次虎着脸让我妈捎话:“可别瞎忙活,有这功夫,赚钱去吧!” 说服家人的困难远胜于找制片人讨薪,须臾之间,我就理解了当年那位被我当成怪胎的下属: 五十岁的大男人,收入不足以养家,却在半夜离开公司宿舍,整夜游荡在山林、水边,只为找到最贴切的语言——“形容月色”。 他没说“月亮”,我不能篡改,他说的就是“月色”。 多好的一个“色”字啊,月朗星疏或彩云追月,这颗小星球都会呈现出不同的姿态。色,即为美,别往歪想。今天的我,倒是真希望自己也能亲眼捕捉,再精准描述史上最美的“月色”,并永恒记录在我的作品中。 我曾笑他人太疯癫,如今我被你们看不穿。 好在,我不以写作糊口。 伯父的担心颇为多余,我有钱。虽不富贵,但衣食满足,不花别人一分一毫。 写作不足以为生,却足以为乐。 再说 S 市,我确实已经在此地生活很久,吃这里的菜,喝这里的水,睡这里的人。正应了雪芹夫子的形容:歌舞场,脂正浓,反认他乡是故乡,慢慢变成白眼狼。 浓烈地热爱别人的家乡,甚至大肆吹捧,自己的,反而寡淡下来。 对于故乡,我歉疚太多。 少年时家贫,一心想逃离边境上的小山城。离开后,很少回去, 每次回想童年艰难,顺带抱怨家乡。 其实,这家、这乡,并没亏欠我丝毫。 21年间,读书7年,工作14年,简单的数学题。遇见的人,有的像冷水,有的像热汤,有的像酸豆角,有的像榨菜丝,有的像剁辣椒。还有一种特别的,像米粉消化之后的产物。 在“喜欢”这个问题上,我立场坚定,“讨厌”却摇摆不定。我总说自己讨厌一类人,但又说不清楚具体讨厌谁。最糟糕的人给我一个笑脸,恩怨也会轻易地一笔勾销。当然,我把别人加减乘除,别人眼中的我,怕也是各种材质、形态都有。 我在 S 市爱过,恨过,抑郁过,躁动过。伤人,受伤。我用力地活着,又肤浅地混着。走了,回来,再走,又死乞白赖地回来。我在这里买房子,一间不够,攒钱买另一间。 我对 S 市掏心挖肺,但本地人永远不会视我为乡亲,便只好寻找下一处落脚所在。在内陆这块坑坑洼洼的丘陵表面,功力尚不能“形容月色”的我轻飘飘地伏着,等待早晚要来的剧烈风暴,把我彻底剥离…… 8 年前,我来到一家“特别的”单位工作—— 在我眼中,S 市很奇妙:这里的人能吃辣椒,却人手一副好嗓子, 多高的音儿都能飙上去。这里的人脾气暴躁,语言体系却自带笑点, 全民“策神”。S 市的奇妙,在这家单位达到顶点。外界也主要依靠它的传播,把 F 省推上神坛。 这里是年轻人“朝拜”的圣地,奶茶店和口味虾店火爆网络,连班车都有人追着合影。 这样的场景更是成为风景:通往综艺节目演播厅的小路两旁,一些长相神似、名字也普通的男孩儿照片,白天被鲜花簇拥,夜晚又被蜡烛围住。拖着皮箱的女孩儿们,三五成群,嚼着盒饭,守灵一般虔诚地陪伴在左右。 照片像韭菜,一茬又一茬,后人踩踏在前人的脸上、胸口,再把他狠狠地踢进垃圾堆。 每次经过,我都会刻意侧身躲避,不甘心成为这场诡异仪式的被动参与者。也总有黄牛堵在路上,晃着手里花花绿绿的纸片,不断递来暗号:“有票吗?”“有票吗?” 我残忍地摇摇头,偶尔没好气地回答“没票!” 是真的! 黄牛用做“诱饵”的综艺节目入场券,就像乞丐故意放在瓷盆子里的金条,在这座著名的,一脚高一脚低的建筑物面前,张牙舞爪地讥笑着我的无能。 这家单位偶尔赋予我的那些没什么实际价值的优越感,在我“没票”这个现实下,显得不值一提。 门票方面我是穷鬼,签名方面我也不富裕。 我们这里盛产一种顶级明星,有的 8 年我也没见过一次,怎么替你们去要签名?! 我在这里的“无能”,还有很多,再要我一一列举,实属落井下石。 好在,我能接触另外一些明星,他们名气不小,却不顶级。只闻其声,难见其人。不是流量担当,没有众星捧月。 他们和我同吃、同喝、同劳动,走出直播间,随随便便就能大隐于市。 这就是电台主播。 多少人催着我写主播的故事,顺便爆料这家神奇的单位不为人知的“黑幕”。 什么黑幕啊,其实就是八卦!我了解你们,可你们真的想多了, 敏锐如我,能挖掘出的故事也比不上妙笔生花的娱乐记者,再加上我的“无能”…… 当然我承认,这里有男女关系乱来的,也有不是“男女”关系乱来的;有贪污往自己口袋里捞钱的,也有捞钱之后送人的;有勾心斗角踩着别人往上爬的,也有没爬上去摔下来的。 但我并不认为“这里”该因此感到羞耻,试问这些问题你们“那里”就没有吗?! 这里的人,不见得就比你认识的人更妖魔鬼怪。我的情感立场也恰如我对它所在的城市——没必要再刻意美化,也绝不能凭空恶意抹黑。 本来,我曾在一顿友人相聚的宵夜现场,指着当年第一餐口味虾尾起誓,绝不写与自己的现实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杀人故事。 音犹在耳,但紧随其后的两个月,也就是那年夏天,却发生一起离奇而又极其不可思议的凶杀案!逼迫我这位“见多识广”的推理作家,不顾腰椎间盘突出,鏖战数日,完成一部叫《七日》的中篇小说! 这件案子,虽然只有一位死者,但受害者众多!不少人因此改变 命运,精神和身体受到摧残,也包括我——彻底离开 S 市。再回想那个誓言,轻贱得就像当晚的饱嗝。 现在想吃到一碗正宗的米粉可不容易。为了惩罚自己,我在今天的故事中,也将携笨拙演技,以身犯险,并作为关键证人首次友情出演! 不过现在,小写的我又要退居幕后,把舞台的闪亮,先留给大写的主播们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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