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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大夫邸 01朱门 作者:林语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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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坐在茶楼中靠近里面的座位上,注视着大街两侧的铺子。茶楼的正对面是一间卖绸缎绵丝的大店。好冷的二月天,刮着风沙,门上厚重的布帘也垂了下来。右侧是一间羊肉餐馆。夏天时馆子前门是完全敞开的,但是天冷的时候就用隔板和小门将它封起来,上半截装上玻璃窗框,可以看到里面的动静。 狂风从那已被骡车压成沟槽的人行道上刮起尘土。下雨的时候,污水流不进人行道与柏油路之间的水沟,于是把骡车的压痕化成一片泥沼,天一放晴,轻风又扬起灰尘,抹得行人一脸的灰。在传统的束缚下,老骡车仍行驶在人行道上,避免走上中央的柏油大道。或许是当局严禁他们行驶柏油路吧!也可能是这些骡车夫走了一辈子的泥浆路,习惯了。这条街有四十尺宽。为什么市政府只铺设中间呢?李飞向来爱发问。也许把整个街道铺设起来太昂贵了,也可能是当局认为这些骡车生来就注定该走泥路。箍着铁的大木轮会弄松嵌好的石块,破坏这条专门行驶汽车和黄包车的道路。这条路像是件进行了一半的工程,把人行道弄上了两三尺的泥土,这座城也脏脏的。他不喜欢这个样子,他向来不喜欢半途而废的东西。 刚才他的心里并非特别在意地想这个问题。他是在古城西安长大的,以它为荣,希望看到它改善和现代化。他觉得眼见这座城随着自己的成长而改变是件有趣的事。他记得在念书的时候,曾经为了南北大道装上街灯而兴奋不已。中央公园的设立,几条铺上柏油的道路,橡胶轮胎的黄包车和汽车都曾经令他兴奋过。他看过一些外国人——主要是路德教会的传教士、医生和老师,还有不少穿着西裤和衬衫的长腿的欧洲旅客或工程师,他们的脸像是半生不熟的牛肉。他常常在思索那牛肉肤色的起源。 他看着这座沉静的古城,唐朝的首都,犹豫、不情愿地,但又显而易见地改变。西安位于内陆,是中国西北的心脏。他称西安是“中国传统之锚”。这是他的故乡,他爱这里的一切。西安不会温文地转变。人们、风气、政治和衣着的改变都是紊乱的,他就爱这一片纷乱的困惑。 现在他听到乐队在演奏,心中正纳闷。今天是星期五,又不是假日。他移向门口想看个清楚。警察乐队刚过去,后面接着一大排学生,朝东大街走去。这条街已经正式改名为中山路,以纪念孙中山先生。但是,对当地老百姓来说这条街仍是东大街。尽管有一位热心拥护国民党的年轻好事者写信给报社,建议警察该处罚那些把中山路说成东大街的人们,没用,连警察都继续用东大街的名字,除了正式的公文以外。 李飞凝视着街上,那是一幅活动的画面。尘土飞到学生的脸上,太阳也照耀着他们。高举的竹竿上横着白布帆,学生手上拿着的纸旗在风里飞着,上面写有壮观的标语。“支援第十九路军!”“全国上下一致团结!”“支援抗日!”“毋忘九一八!”这是拥护一九三二年第十九路军抗日的示威,第十九路军进行了一场局部的抗战,结果战况不佳。 李飞暗自欢喜,尤其是看到警察乐队。这表示有市政府在后面支持学生的行动,听说在北平警察殴打学生呢! 他走出门外。学生们的脸在阳光下微笑着。队伍有些乱,不过并无妨。人们都围着街道看游行,兴奋地谈论着。也有小学生参加,每一队都由校旗引导。有一队男童子军,制服被厚厚的内衣弄得鼓胀起来,大多数的人都被他们的笛子和铜鼓吸引住了。还有一列中学生的队伍里,一个男生敲打着煤油桶,把群众逗笑了。 有一队女师范学院的学生。大部分穿着冬季长服,但是前面有十二个女生头发剪得短短的,穿着白领衬衫、黑灯笼裤和布鞋。她们是排球队的。看到她们白白的小腿,几个老妇人连忙用手遮脸。 “羞死人了!这么大的姑娘也不穿长裤!”其中一个说。 男人——店员啦,街上游荡的小伙子啦——一个个都看得呆了。一切都显得混乱——就像近代中国——新旧错综,杂乱不堪。 李飞转身跟在女学生行列的后面。他喜欢这噪声、乐队、学生脸上的阳光、童子军和煤油桶。新的中国正向前迈进,虽然困惑,但是却怀着希望。他感到和第一次看到汽车飞驰过东大街时同样的兴奋沸腾。 少女们在咯咯大笑。几位稍长的女生穿着高跟鞋,似乎有些吃力地跟在队伍后面,当她们随着大家微弱地喊口号时,有点害羞。他也喜欢这点。不过多数的女生都年轻,十七岁到二十岁之间。她们的短发、笑脸、各种羊毛围巾——深红色居多——看起来好美。狂风不时由后面吹乱她们的头发,打到脸上,风沙滚过街道,吹进了她们的眼睛。有些人用围巾遮住鼻子,有些人在咳嗽。她们的辫子和鬈发看起来像煞了风中的牧草。 李飞是国立新公报社的西安特派员。他纯粹是为了兴趣才跟在队伍的后面,而不是因为记者的身份。他觉得一定会有妙事发生,如果游行完全平静地进行,不出事,那才是奇迹呢! 警察大队队长热忱地派出管弦乐队,因为他自己也是拥护抗日的青年。这并非意味着西安的警察局一定赞成这项举动,事实上西安是一省的省会,省主席是个半文盲的军阀,他早听说学生将要示威,于是打电话给警察局局长,也就是他的小舅子,要他去驱散游行的队伍。 游行的队伍来到了“满洲城”的东南角。因为清朝总督和他的满洲侍卫都住在这里。义和团之乱时,慈禧太后逃出八国联军的重围,曾经到过这里。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 李飞看到一条巷口站着有三五十人的警察队伍,用长竹竿武装着。乐队已经走到弯路前五十码处。一声哨音,警察从各条巷子冲了出来,一边喊着“嗬!嗬!嗬!”,一边追赶学生。 李飞向后退了一些,双手在胸前交叉,观看着。好怪。他自忖。竹竿的噼啪声和“嗬!嗬!嗬”的吼叫,好像是赶鸭子嘛! 接着发生一场滑稽可笑、故作英雄状的战斗。竹棍打不死人,学生们便英勇地对抗了一番。有些学生抓紧竹棍的尾端不放,展开了一场拔河赛,双方谁也不肯放手。一根竹竿被弹了起来,在空中翻了二十尺的筋斗。很多棍子被弄断,更危险,会把人刮伤流血的。双方肉搏、刺戳、拖拉、拔河、拍打、脚踢了一会儿。灰尘遮住了双方的视线。大致上学生觉得棒透了,警察就显得荒唐可怜了。 混乱开始的时候,女师范的学生已经走到街角。她们不能前进,又不愿意回头。 现在有几个警察转向她们。 “我们去抓女生!” “不要。” “当然要去。我们的任务不就是要阻止示威游行吗?不是挺好玩的吗?” “我们去赶那批娘子军!” 十一二个年轻人冲向那些女生。“嗬!嗬!嗬!”他们拿着长竹棍前进,有的仍完整,有的已经断裂了。 少女们尖叫着转身逃跑。谁都忍不住要看看排球队丰润雪白的膝盖。 说起来这些警察脱下制服,和其他年轻人没啥两样。也可以说,当他们穿着制服集体行动时,往往会做出单个人穿便衣时不会做的事情。再说,一个优秀警察应该具有追赶任何逃犯的本能。他们之中有很多人从来没有机会和女大学生说话,更别说为公事追捕她们,抓她们的身体,从她们雪白的手臂上夺下旗帜,和她们的腰、臂如此接近了。 李飞热血沸腾,这根本连逞英雄都谈不上,卑鄙懦弱。他冲向警察,消失在拳打脚踢的混战中。 一个年轻警察追着一个排球队员,抱住她的大腿,一块儿跌倒在地上。 少女坐起来,发怒地对他吼道:“你不要脸!” “奉命行事嘛。”年轻警察边说边笑着站起来,懒洋洋地拍掉制服上的灰尘。 少女看到警察的帽子落在地上。 “这可好了!”她起身捡起帽子,挂有校徽的白衬衫肩膀被撕破了。 “别发火,小姐。我们是奉命维持和平与秩序的。帽子还给我。”年轻的警察说道。 少女仍然狂怒。“不!”她绷着脸、噘着嘴。 “给我!” “过来拿呀!” 警察走过去。少女挥舞着帽子,用帽子掴他耳光,随着优美的旋律一左一右,然后转身就跑。李飞大笑。她跑得很快,可是有一群人横在她面前。警察跑来从后面抱紧她,根本看不见他是否在和她抢帽子。李飞看准了用力把那个人踢倒,少女挣脱了他的纠缠。 李飞若无其事地走开,像个没事儿人似的。警察爬起来,啪的一声戴上帽子,向周围张望,神情很激动。 “是你踢的?” “没有哇,我干吗要踢你?” 少女们一面尖叫、咒骂、呻吟,一面快速地解散。有些女孩子跛行。那位警察也跛着脚。他神情激动,显示着雄性野兽肉搏中的原始乐趣。 有位警官旁观。一声哨音,浑身脏兮兮的警员都退回巷子里。 “这些摩登的女大学生妙透了!”一个人说。 “什么时候还会有女学生加入的示威游行,长官?”另外一人问道。 警官看看李飞。 “你在这儿干吗?” “我是记者。”李飞说着,转身走开。 警官追上他:“你不会把这些都写出来吧?嗯?我们可是奉命制止示威的。” “可是你们大可不必对女孩子那么粗鲁呀。何况,她们在跑。” “我向你保证,这只是执行任务。” 警官转身,招手示意其他人跟上来。 混乱结束了。真是一大讽刺,警察乐队又开始演奏了。因为乐队在街上就是要吹奏音乐,正如警察应该追捕逃犯,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 女学生不见了。地上满是刚刚还神气地在阳光下飞舞的纸旗。中国年轻一代的神圣进展,竟落得如此沮丧的下场。还有女性风味哩!到处都有发夹和发带。李飞还看到一小撮头发,必定是哪个女孩头上掉下来的。 他看到一位穿黑棉袍的少女独坐在树下的一张长椅上,头发散落零乱,正用手揉着膝盖。 李飞朝她走过去。 “需要我帮忙吗?” 女孩抬头看了他一眼。她右边太阳穴上有一抹滑稽的污泥,但是她的眼睛又大又黑。 “不用了,谢谢你。” “受伤了吗?” “不很严重。” 他看到她耳朵后面有个伤痕,正渗着血。 “流血呢?那儿。” “不知道什么东西从后面打了我一下,我正在找我的手表,应该就在这附近。” “只要没被踩碎,应该是不难找。”李飞巡视零乱的现场,踱来踱去,有秩序地把纸片踢开。 “金的吗?”他转向少女。她已经卷起长袍在检查膝盖上的瘀伤,此刻立刻盖住膝盖。 “是的,金壳的。一定是掉在这里。绝不会掉在路上。” 树叶将片片飞舞的碎影投射在光亮的地上。少女站了起来,想要走动。显而易见,膝盖上的瘀伤一定很痛。 这地方不大,发亮的东西应该是不难找到。一阵风吹过,把大部分的纸片刮起来旋转。李飞把剩下的碎片堆积起来,仍未看到手表。他慢慢地走向少女。她弯着身,一只手捂着膝盖。他看到摇曳的树影中有个东西在发亮。 “在那边!”手表有一部分被埋在土里。他拿起来,把它靠在耳边。停了。 “真谢谢你!”当他把表递给她,她感激地道谢,跛着走向长椅。她有一张小圆脸,匀称的下巴,苗条而优雅的身材。 “你的伤口还在流血。” “没关系。”她咬着唇,拂着发丝,想把它弄整齐。 “你的太阳穴上有一块污迹。” 他把自己的手帕拿给她擦污斑。她没能把污斑全部擦掉。 “我帮你擦吧。”他轻轻地用手帕擦她的太阳穴。 “我看起来一定很恐怖。” “不。你看起来很勇敢。” 她对他笑笑:“刮点伤算不上勇敢。” 他想开个玩笑:“你是为国家流血呀!来,伤口一定要洗干净,包扎好。隔三条街那儿有一家医院,我带你去。” 她眼中现出犹豫的神色,勉强地站了起来。他招来一辆黄包车,扶她坐上去。 “我陪你去,你不能单独去。” “那么再叫一辆车。” “不!我宁可走路去。不远嘛!” 李飞告诉车夫拉慢一点,他要用跑陪着她。 “我还没好好地谢你呢,你也还没告诉我贵姓。” “李。”他说。 她又看看他,不过没继续问下去。 “你呢?” “我姓杜。” “我如果知道你的名字,到了医院比较方便。” “柔安。温柔的柔,安详的安。”她脸红了一下。 她脸色苍白,耳朵后面的伤口痛得很。激动、流血、蓬乱的仪表使她觉得很不舒服,现在她感到有点冷。她咬紧牙,在风里前进,然而有这次经验也蛮有意思的。李飞走在她身边。被人家看成淑女真好。 她试着找个话题。 “你在这儿出生的?” “是的,我在这儿长大的。住在北城。”他的声音坚定、自信,有点粗率,他的态度潇洒自在。 “我听得出你的口音。”李飞自从上海回来之后,又开始讲本地的方言。“住”的发音像“十”。 “我也听得出你的口音。” “你做什么工作?” “我是记者。” 采访、特派员、编辑都算记者,连名编辑也自称记者。 “原来你是作家呀!” 他们来到市立医院的门口。有些受伤的女生脸上、手上缠着绷带走出来,柔安向一位同校同学打招呼。她觉得下车要比上车还困难,伸出一只手要人搀扶。李飞把手伸给她,她慢慢地滑下来。他扶她上台阶。 他们走进候诊室。还有一大堆男女学生等着疗伤。进到屋子里,避开了冷风和尘土,柔安觉得舒服些了。 “恐怕要等很久才轮到我们哟!”李飞要她把头靠着椅子后的墙壁,自己到挂号台去替她挂号。 “她住哪里?”护士长问道。 他想了想,写下“女师范”。护士长很多事,爱挑剔。她已经被这突而涌至的大批病人弄得很光火了。 “她的身份证明,拜托。” “她的伤口就是她的证明。”他不耐烦地说。 护士长抬头看他:“我没时间跟你瞎扯。她父亲的名字、年龄和地址呢?” 李飞没想到挂急诊还跟病者的父亲有关。他勉强按捺住怒气,拿着挂号单走回长椅边。 柔安把头靠着墙,这是第一次仔细打量这个年轻人。他中等身高,英挺的姿态。轮廓清晰突出,感性的嘴唇,眼睛闪着一股特殊的光辉。迅捷的动作,举步果决灵敏,还带着一股毫不在乎的味道。一撮任性的头发落在额头上。 四目相交,她垂下眼睑。认识这么一位青年真好。她仍然用他那条沾满血迹的手帕按在头上。 “你看,他们想知道你父亲的名字和你家地址。我可以帮你填写。你住哪里?” “东城,大夫邸。” 李飞的眼睛闪着惊疑。住在西安的人都知道“大夫邸”是杜恒大夫所建的古老宅寓。大夫邸就是“大官的官邸”,“大夫”是她爷爷的官衔哩!李飞一面快速地想着,一面写下地址。他真希望自己救的不是前任市长杜范林的女儿。他离开西安直到一年前才回来,他并不知道杜范林有个女儿。 “你父亲的大名是?”他的声音有点颤抖。 “杜忠……忠心的忠。”她很快地加上一句,看着他的表情。 李飞听说过杜忠是个大学者,杜范林的哥哥。杜忠在民国初年写过些激烈、锐利的文章,以表达他对“君主立宪”的信心,李飞曾经熟读过这些作品。杜忠是保皇党,自从参加猪尾将军张大帅拥立幼皇复辟的事失败以后,就没再发表论说,完全脱离了政治圈。虽然有过那一段不幸的际遇,大家却仍尊敬他的诚信忠心,当一个王朝极不受欢迎的时候还如此狂热地拥护它。他又是一位大学者,帝制时代做过翰林,是殿阁大学士。他和梁启超交情很好,但是当梁启超转向拥护共和时,他还固执地效忠那个大势已去的王朝。他是最后才剪掉辫子的人之一。 柔安察觉到李飞在写下她父亲名字时迅速地向她看了一眼。 他拿着卡片去挂号,然后走回来:“你看起来很苍白,真希望能弄到一杯水给你喝。” 她轻松地笑了笑:“医院的候诊室是没有茶水供应的。”她脸又红了。 李飞四处走动,听说有个男生肚皮给戳穿了,要花很多时间,护士都忙得很。他满面怒容地回到她身边。 “个个都是笨蛋。”他说。 “不是笨,他们必须先医治病重的人。” “我不是说护士,我是指警察。一些警察领头游行,而另一些却来破坏。这就是西安,什么怪事都有。他们应该砸烂自己的乐队!”他突然高谈阔论。 她大笑,这一笑引发了伤口的疼痛。她猛然吸了一口气。 “对不起。” “没关系,说下去,我喜欢听。” “还有,如果警察知道大夫邸市长的侄女也受了伤,局长一定会亲自向你叔叔道歉呢。市长是你叔叔,对不对?” 她的脸突然紧张了起来:“是的。这也正是我所不希望的。不能让我叔叔知道这件事。” 他向后仰首大笑。 “你不了解他。”她说。 “这个我知道,不过我想警察也没工夫去清查伤者的名单……他们真不该让你等这么久。” 他又走到医疗室,敲着玻璃门。有个护士走出来。 “这儿有个女孩。她已经等了半个钟头,血还没有止住。你能不能替她想想法子。” 护士抬头看看他,含着笑说:“带她过来吧。” 李飞愉快地回来告诉她。他只能待在玻璃门外。当她进去时,回过头来对他笑了笑。 过了几分钟,她走出来。脸擦洗过,头发也梳理好了,耳朵后面贴着一块干净的纱布。他看着她那深邃抑郁的眸子。她伸出手向他道谢。她黑长的睫毛、圆小的脸庞、诱发哀愁的眼神,都令他觉得不该就此分手。 “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应该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她说。 “单名一个飞。李飞。” “飞翔的飞?” “是的。” “奇怪!我一直不晓得,你就是那位名记者!”她默默地看了看他。 “别损我了。现在你真的该好好休息。一定饿了吧?”他看了看手表,“早就过十二点了。经过这么一场混乱,他们该不会等你回去吧?” 她虚弱地回答:“不会。” “午饭时间过了,而且这里离你家还有一大段路。我有这份荣幸请你吃饭吗?” 她欣然接受了,就像面临一次奇遇。他们来到一家馆子,他叫了壶热茶、饭、鲜鲤鱼汤和葱爆羊肉。柔安觉得自己复原了。她欣赏他的文笔,却做梦也没想到会遇见他本人。她发现自己正坐在一个内心思想都为她所熟悉的男人身边。 她说:“我想起来了,你有一篇讨论有关磕头的文章。” “你喜欢吗?” “我一面读,一面大笑呢!” 他记得自己曾大谈磕头对身体柔软度的价值。他把磕头看作一种体操。下跪、手臂外弯而后合掌,加上一再地伏倒,使得全身的肌肉都运动了。这和游泳差不多,不过比游泳更妙。有人凭磕头可以找到一份差事,游泳可起不了这么大的作用。他奉劝凡是有志于从政的人都要练习磕头,尤其是可靠的官员更该每天勤练。他还附带地建议女士们把它当作减肥韵律操。他引用了先圣的名言:“听到皇上下令,第一声则低头,第二声则俯胸,第三声则弯腰。接着贴墙而走,别人也不敢对我无礼。” “做官的人都该读读这篇文章。”他说。那是一篇轻松、诙谐,具有讽刺意味的文章。 “你怎会替报纸写东西呢?”她的眼睛黑亮,声音充满热诚。 “不知道,人往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那件事……特别是一些对生命具有重大意义的事。其实我是在偶然的机会下进去了。我毕业的时候,刚好有家报馆缺人,我就接受了这份工作。” “难道你当初志不在写作?” “也许我曾经想过吧。我真的不知道。接受这份工作只是因为我必须养活自己。” “现在你喜欢上了这份工作?”她天真地追问道。 “喜欢。它使我有机会到处旅行,我爱旅行。特别是现在我发现有一位这么漂亮的女孩爱读它,我更喜欢写了。” 她想谢谢他的恭维,但是没说出来。她喜欢他用简单、自然的态度来谈论自己的作品。她又好奇又兴奋,但是不能不克制下来。 “别谈我了。你父亲人呢?” “他住在三岔驿。” “那是在哪里?” “甘肃的南部。我们在那边有一块地。” 他的眼睛表露出对她的心意。李飞不是保皇党——而且恰好相反。然而身为一个作家,他不由自主地被这个知名度极高、又能使读者感受强烈的学者的女儿所吸引着。 李飞招伙计来结账。柔安说由她来付钱,但是他坚持要请客,同时准备离开。 “帮个忙好吗?如果你要报道今天早上的事情,别提到我的名字。”她的声音微颤着。 “为什么?” “因为我叔叔会生气的。他一向是和市政府站在同一条线上。如果他发现他的侄女参加示威对抗警察而见了报,他会不高兴的。” “难道你回到家,他还会不知道吗?” “我告诉他全体学生都去了,他就不会怪我。只要我的名字不见报,就没关系。” 李飞听说过这个肥胖、乖僻的前任市长杜范林,他是西安社会的支柱,也是舆论、法治的热心拥护者。“我了解。”李飞体谅地看着她说,“你很好。”他带着倾心的眼神加上一句。 他为她叫了一辆黄包车。她转过身来投给他一个刻骨铭心的微笑。她的眼睛好黑好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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