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更好的生活:抗击疗养院的三大瘟疫 绝望疗养院里的疯狂计划

最好的告别  作者:阿图·葛文德

1991年,在纽约州北部的小镇新柏林,一位名叫比尔·托马斯(Bill Thomas)的年轻医生做了一个实验。事实上,他并不确切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当时31岁,结束家庭医学住院医师的培训还不到两年,刚刚接任大通纪念疗养院(Chase Memorial Nursing Home)医疗主任一职。这所疗养院收住了80位严重失能的老人。一半老人属身体残障,80%的老人患阿尔茨海默病或者其他类型的认知障碍。

绝望疗养院里的疯狂计划

在此之前,托马斯在附近一所医院的急诊科(同疗养院完全不同的地方)当医生。到急诊科的人有着各种类型的、可以修复的问题,如腿骨折,或者鼻子被马蜂蜇了。如果病人有更严重的、潜在的问题,例如,如果腿部骨折是由老年痴呆症引起的,他不需要管这些问题,只需要把病人送到另外的地方(如疗养院)就可以了。在他看来,这份医疗主任的新工作使他有机会做与过去不一样的事情。

大通的员工并没觉得这个地方有什么特别成问题之处,但是,作为初来乍到者,托马斯在每间屋子里都看到了绝望。疗养院让他觉得压抑,他想解决这个问题。起初,他试图用他作为医生最了解的方式去解决。看着这里的居民如此缺少精神和活力,他怀疑某种未被认识到的情况或者不适当的药品折磨着他们。于是,他着手给他们体检,让他们做扫描、检测、改换药物。但是,经过几周的调查和改变,除了推高了药费和让护理人员气恼以外,他没取得什么成绩。护理主任找他谈话,要求他止步。

他告诉我:“我把护理和治疗混为一谈了。”

不过,他并没有放弃。他逐渐认识到,这家疗养院缺失的元素乃是生活本身,他决定试着注入一些活力。他的想法既疯狂天真,又足够精彩。他能够促成疗养院的居民和员工一起施行他的想法,可以说是一个小小的奇迹。

但是,要理解他的想法,包括他怎么产生的这个想法,以及怎么推动它,必须得先了解比尔·托马斯曾经的作为。在托马斯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曾赢得学校举行的每一场销售比赛。学校派孩子们为童子军或者某个体育队挨家挨户去卖蜡烛、杂志或者巧克力,他总能把销售冠军奖带回家。高中的时候,他在学生会主席竞选中胜出,并当选田径队队长。只要他愿意,他几乎可以把任何东西(包括他自己)兜售出去。

但他却是个很糟糕的学生。他的成绩很差,经常因为不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而跟老师发生冲突。不是因为他不会做作业(他是一个如饥似渴的阅读者和自学者,是那种可以自学几何、自己造船的孩子,而且他的确造了一艘),他只是无意做老师要他做的作业,而且他会毫不犹豫地直言相告。放在今天,我们会说他患了对立违抗性障碍。但在20世纪70年代,老师们只是觉得他很麻烦。

两种形象——销售天才和倔犟反抗老师的人,似乎有着同样的根源。我问托马斯他小时候有什么特别的销售技巧。他说没有,只不过“我愿意被拒绝,这就使得你成为优秀的销售员。你必须得愿意被拒绝” 。这一特性使得他学会避免他不想要的结果,懂得坚持,直到达成意愿。

然而,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他生长在新柏林毗邻的一个县,位于尼可拉斯镇郊外的一个山谷。他的父亲是一名工人,母亲是一名电话接线员,都没上过大学,也没人期待比尔·托马斯上大学。高中毕业的时候,他本来要参加一个联合培训计划。但是,朋友的哥哥从大学回家度假,同他聊起了啤酒、姑娘以及大学的愉快时光。这次偶然的交谈促使他重新规划未来。

他注册就读了附近的纽约州立大学科特兰学院。在这里,某种东西点燃了他的激情。也许是在他离开的时候,高中老师曾预言他等不到圣诞节就会屁滚尿流地滚回小镇。不管是什么原因,总之他取得了远远超出所有人意料的成功,他开始对学习用心,保持了4.0的平均成绩,并又一次当选学生会主席。他本来想当体育老师,但是在生物课上,他开始觉得也许医学更适合自己,结果他成了科特兰学院第一个进入哈佛医学院的学生。

他热爱哈佛。本来他也可以怀着愤愤不平的心情到那里——一个工人阶级的孩子,一心想证明自己有别于那些在常春藤大学上学、有着信托基金账户的势利眼。但是他没有,他觉得这个地方给他以启示。他喜欢周围的人,那些人都奋发努力,热爱科学、医学,热爱一切。

“我最喜欢医学院的一点是,每天晚上我们一群人一起在贝斯以色列医院(Beth Israel Hospital)的餐厅吃饭,”他告诉我,“大家有两个半小时的时间讨论病例——非常激烈,非常棒。”

这里的人相信自己能够做成有重大意义的事情,这也是他喜欢的一点。诺贝尔奖得主给他们授课,即便是在星期六的上午,因为他们希望他和其他同学能有追求伟大的决心。

然而,他从不觉得自己想要赢得任何人的赞同。有教职员想征召他加入他们在大医院的专科培训项目,或者加入他们的研究实验室。但是,他选择在纽约罗切斯特成为一名家庭医学实习医生。这并不符合哈佛渴望杰出的理念。

回到纽约州北部的家乡一直就是他的目标。他说:“我是个本乡本土型的小伙子。”实际上,他在哈佛的4年是他唯一一段离开纽约州北部的日子。放假的时候,他骑自行车往返波士顿和尼克斯——一个单程就是531千米。他喜欢自给自足——沿途随便找个果园或者一块地搭起帐篷,哪里有饭吃就在哪里吃。家庭医学以同样的方式吸引他。他可以维持独立,单打独干。

实习一段时间后,他攒了一些钱,就在新柏林附近买了一处农场。过去他骑自行车时经常路过这里,常常幻想着有一天能够成为农场的主人。结束实习后,打理农场成了他的真爱。他进入当地医院工作,但很快就专注于急诊医学,因为它的工作时间可以掌控,只上一个班,这样他可以把其余的时间用来侍弄他的农场。他执着于宅地理念——完全地自力更生。他和朋友们一起动手兴建了自己的家。他的大部分食物是自己种植的。他用风和太阳能发电。他完全远离了网络,依循天气和季节过活。最终,他和他的护士妻子朱迪把他们的农场扩大到2 000多亩。他们有牛、马、鸡、地窖、锯木厂、糖厂——更别说还有5个孩子。

托马斯解释说:“我真心觉得这是我能够过上的最真实的生活。”

那时,他是医生,更是农夫。他蓄着保罗·班扬式的大胡子,在白大褂下更喜欢穿工装裤而不是打领带。但是急诊室的工作很耗精力。他说:“说到底,我是厌烦了上夜班。”于是,他接手了疗养院的工作。这是一份日班工作,上班时间是固定的。这份工作能有多难呢?

上一章:如何平... 下一章:用两条...
网站所有作品均由网友搜集共同更新,仅供读者预览,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图书!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立即予以处理。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