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一章 一米阳光沾染半尺创伤

春秋那杯茶,战国这碗酒  作者:南柯月初

莎士比亚说,时间就像一个趋炎附势的主人,对于一个临去的客人不过和他略微握握手,对于一个新来的客人却张开了双臂,飞也似的过去抱住他。欢迎是永远含笑的,告别总是带着叹息。

风光一时的智氏最终亡于韩赵魏三家的屠刀下,一度称霸的晋国也在淘尽英雄的滚滚长河中寿终正寝。历史还在继续,韩赵魏三家,究竟谁能在弱肉强食的战国时代成为列国至尊、倚天屠龙,这主要看张无忌之类的武林高手拜在谁的山头。正如历史学家阿伦·尼文斯所说:“历史上最突出的偶然机遇,是赫赫名人、伟大人物的间歇出现。”我表一下态啊,我始终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但是,总得有几个美貌与智慧并重、英雄与侠义的化身的人物来充当历史的火车头。嘟嘟,第一个火车头来了……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公元前446年,参与三家分晋的魏氏老大魏驹,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轻轻地弹一弹裤腿,不惊动一只狗。魏驹谥号为桓,史称魏桓子。他的一生平淡且毫无色彩,唯一被后人记录下来的也只有参与三家分晋。魏氏在他的统治下,基本维持在中等诸侯的水平,不强不弱,看似恰到好处,实则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过,他最终还是做了一件值得称道的事——选对了接班人。魏驹的孙子魏斯看着被爷爷调理得半生不死的魏氏家业,撸起袖子,开始实现自己的大国梦。魏斯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魏文侯。

一个强大的国家要具备强大的综合国力。何为综合国力?孙皓晖先生是这样论述的:人口众多,农工兴旺,府库充盈,甲兵强盛,民勇于公战,有此五者,堪称强国。而首要的就是甲兵强盛,因为这是战国时代,你想蒙起头来谋发展、关起门来搞建设?门儿都没有!谁都不会看着你做强做大,所以安内必先攘外。魏斯很明白这一点,他的当务之急就是建立一支强大的新军。那么问题来了,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将领是军队的灵魂,如果选错了人,那可就熊熊一窝了。正在发愁之际,谋士翟璜上前递上一个人的简历。魏斯看了半天,点点头,又摇摇头,问:“这人,行吗?”

翟璜微微一笑:“谁用谁知道。”

这个人就是战国初期名将之首——吴起!

吴起,卫国人(卫国真是出人才啊,法圣商鞅的原产地也是卫国),年少时和母亲相依为命,最初和当时的年轻人一样,只想好好干活,一切以养活家人为目的,躬耕于田园,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在那个朝不保夕的年代,活着就是胜利。但吴起的母亲格局很高,她时常这样教育吴起:“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因为他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最壮丽的事业——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儿啊,你有梦想吗?”

吴起一边劈柴一边说:“妈,菜烧煳了。”

吃饭的时候,母亲又教育他:“实现梦想要敢于冒风险,不能惧怕困难、畏缩不前。就像这盘子里的鱼一样,不能因为害怕鱼刺就不敢吃鱼了。来,儿啊,你多吃鱼肉,娘就爱吃鱼头,鱼头都给娘吃!”

吴起看着母亲那慈爱的眼神,感动得泪流满面:“妈,咱吃的是剁椒鱼头啊……”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儿啊,你有梦想吗?”

到了晚上,吴起爬上房梁,仰望星空。我的梦想是什么呢?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想想还有点小激动……但我现在有什么资本来实现这些目标呢?没钱,没权,没文凭,虽说是有车(毛驴)有房(茅草屋),但比富二代还差得远呢!比自己优秀的人都很努力,那我努力还有什么用!俗话说得好,当你的实力配不上你的野心时,那么你就——洗洗睡吧!于是,吴起没洗就睡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母亲不愿他这样碌碌无为下去,依旧苦口婆心地教导。为了不听唠叨,他只好收拾行囊,装模作样地准备出去干一番大事业。吴母很欣慰,拿出所有积蓄让他去创业。

此时的吴起并没有足够的觉悟,他没有拿钱去上学读书、充实自己,而是走了一条捷径——买官。吴起也是人,他也具备人性的弱点,比如好吃懒做、投机取巧,就像我们每天都幻想一张彩票改变人生一样,吴起也希望可以一步登天。现实告诉我们,纸飞机永远飞不过太平洋,没有足够实力支持的不是梦想,而是梦!结果可想而知,吴起为了得到功名,散尽家财,把母亲几十年的积蓄夹带着自己的青春挥霍殆尽,最后灰头土脸地滚回了家。

看到狼狈而归的儿子,母亲没有多说什么。吴起觉得自己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不是干大事的料儿,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王道。他抛弃了命运,但命运却不愿意抛弃他,他有必须做的事,有必须获得的荣耀,只是在此之前,命运要拿走他的几样东西作为代价。第一样要剥夺的,就是他的平凡的小世界。

正如每一部青春剧里都有一个胖子一样,每一部古装剧里总有几个鱼肉乡里的无赖,不一样的是,他们没有盯上良家妇女,而是瞄上了吴起。吴起散尽家财买官,却依旧是屌丝的事上了当地的头条,知名度一下大涨,成了各家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有十几个无赖组团去找碴儿,他们觉得自己虽然是流氓,但比起吴起这屌丝,还是有一丝高贵的。但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屌丝会武术!

史书对这段记载很简略,只说吴起持剑击杀了十几个无赖,具体细节没有说,我们可以根据影视剧的一般套路脑补一下事件经过:十几个人欺负吴起一个,吴起忍无可忍,愤怒值爆满,一咬牙一跺脚变身超级赛亚人,然后秒杀了众无赖。变成了杀人犯的吴起只能逃跑,即使他是正当防卫,即使那些无赖早已恶贯满盈。他第一次感到这么无奈,力气再大,功夫再好,种的粮食再多,做饭手艺再精湛,也没啥卵用,他第一次那么渴望一样东西——特权!一种可以凌驾于规则之上的、掌握自己命运和别人生死的权力!

吴起决定踏上一条前途未卜的路。临走前,他再次爬上房顶,仰望星空。母亲也爬了上去,坐在吴起身旁。

吴起:“我能行吗?现在的我这么弱……”

母亲:“许多人浪费了整整一生去等待符合他们心愿的机会,却一无所获。对待生命,不妨大胆一点,因为无论结果是好是坏,你最终都要失去它。如果这世上真有奇迹,那只是努力的另一个名字而已。生命中最难的阶段不是没有人懂你,而是你不懂你自己。”

母亲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儿啊,我还是想问你一句,你的梦想是什么?”

吴起:“是……什么呢……”

那一夜,吴起彻夜未眠。第二天临行前,吴起跪在母亲膝前一字一句地说道:“儿起对天发誓,如果不能位列卿相、拥节旄、乘高车,誓不与母相见!”

母亲笑了:“去吧!”

想做的,想到了就去做。一经耽搁,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

赢了天下输了她

吴起的第一个目的地是鲁国。这个孔圣人的故乡,连城墙缝里都有一股文化气息。就像现代人提到赌城,就想到拉斯维加斯一样,那时的人提到学问,第一想起来的就是鲁国。不说别的,就这么多年来孔子和他的三千弟子开枝散叶,虽然不能让鲁国人都达到研究生水平,至少也是一张口就之乎者也。吴起来这里不为别的,就冲着重点大学的名气,而且他拜的导师名气还不小,是曾子的儿子曾申。名校加名师,再加上吴起的异常勤奋,按着这个路数,又一位与孔孟齐名的儒学大家即将诞生。

吴起的好运还远不止如此。齐国大夫田居带着家眷来鲁国旅游,既然是慕名而来,当然必须要参观一下名校、拜访一下名师了。他带着女儿来到曾申的学校,刚巧在未名湖畔碰到正在苦读的吴起。本来小伙子长得就帅,而且认真的男生最有魅力,一下子就引起了田部长和他女儿的注意。田部长上前和吴起交谈,吴起呢,对田部长所问问题对答如流。田部长非常满意,觉得这个小伙子前途不可限量,于是把自己最心爱的女儿嫁给了他。就这样,吴起一边读大学,一边把媳妇都搞定了,让人不服不行啊!求学期间的美丽邂逅,才子配佳人,将来出将入相,贤妻相夫教子,这本应是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事。

就在一切开始变得顺畅的时候,命运又来收税了,它不愿看到吴起这么简单就获得成功。或者说,它不愿看到吴起选择这条路成功,吴起有必须要走的路。要是命运真的存在,估计不知要被吴起鞭尸多少回了,因为命运这次索要的代价,实在是太重了……

吴起求学六年未曾回家一趟,他的老师曾申就纳闷了:“小吴啊,这法定节假日,你咋不回家啊?你妈该想你了。”

“我曾发誓,学业不能顶呱呱,永生永世不见妈!”

曾申顿时感到,这个学生不是儒家的菜,但念在他勤奋好学,只好忍他一忍。过了几个月,吴起接到家书——母亲去世了!吴起的第一反应是崩溃了,整个世界都倒塌了!母亲含辛茹苦抚养自己长大,自己所有的梦想、所有的誓言都是为母亲许下的,子欲养而亲不待,为何不能再等等,等到儿出将入相、功成名就,给您盖一座七进七出的大院子,用万乘之车把您接进去,让您安享晚年,您为什么走得那么急?!没有分享成果的人,那我的努力还有什么意义……

蒙头睡了三天,吴起收拾行李准备回家,回到那个再也没有母亲身影的凄凉的家。临走穿鞋时,想起这鞋子是老母亲在他离家前亲手为他纳的,“最爱穿的鞋是妈妈纳的千层底儿,站得稳啊走得正,踏踏实实闯天下……”

想到这里,吴起泪流满面,但他强忍着悲痛:“我还不能走,我还没实现我的承诺!”

第二天,吴起仍旧去上课,这回换曾申崩溃了。

“小吴啊,很不幸听到那个消息,节哀啊……”

“在没位列卿相、功成名就前,我永不节哀!”

曾申震惊了。

“你不回去守孝吗?”

“我曾立誓……”

“你不用说了!我儒家以孝为本,吴起,你乃重利忘本之人,你我师徒恩断义绝!”

随后,吴起被赶出了师门。

离开前,吴起对着紧闭的大门苦笑了一声:“孝,我不懂?你们才不懂……”

吴起离开了儒家,换了专业,改学兵法,就这样,历史上少了一个咬文嚼字的吴夫子(我们也可以少背几篇课文),多了一个征战杀伐的吴将军,这也许就是命吧。

吴起虽然离开了曾申,但没离开鲁国。他发现鲁国是一个可以大展拳脚的地方,因为鲁国太弱了!一个知识分子占多数的国家想在战国时代混出头,的确有点难,就好比一个书生跟一群老流氓做生意,甭管你算术学得多好,人家根本不按规则出牌,缺斤短两怎么着,你还想打架啊?你打得过人家吗?!你给人家背一段《论语》?人家可是能动手就绝不跟你BB。于是,大鲁国就像打卤面一样被周围各国揉虐,尤其是齐国:公元前412年,齐国攻鲁;公元前411年,齐国再攻鲁;公元前410年,齐国三攻鲁。人家有三顾茅庐,齐国有三连攻鲁。鲁国国君怒了,老虎不发猫,你当我病危啊!他质问国相公仪休:“这齐国欺人太甚!百无一用是书生啊!枉我兴办教育这么多年,我大鲁居然连一个将才都没有培养出来吗?”

“有倒是有……”

“何人?”

“吴起。”

“这人可是恶名在外啊!不奔母丧,道德沦丧,又被开除学籍,这人能用吗?”

“您是要一个没用的好人呢,还是要一个有用的坏人?”

“但是我听说,吴起的老婆是齐国人,二人相濡以沫多年,我怕……”

“成大事者,至亲可灭,臣了解吴起。”

公仪休下殿后,刚好碰到吴起,吴起急忙上前问:“听说齐国来攻,我国将领可有人选?”

“君上正在考虑。”

“你可曾推荐我?”

“推荐了,但你的老婆是齐国人,君上怕你里通外国。吴起啊,机不可失,你知道该怎么做……”

吴起沉默了……

回到家中,妻子已为他准备好晚饭。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妻子田氏边问边帮吴起脱下靴子。

吴起默不作声。

“怎么了?早上出门时还欢喜异常,说可以大展宏图了,怎么现在回来反倒成了闷葫芦了,碰见蛇精了?”

吴起笑起来。望着温柔贤惠的妻子,还有这温馨的家,他似乎想通了,他不愿再受命运的摆布,他已经失去太多了,失去了平凡的生活,失去了学业,失去了母亲,现在命运又挥舞着镰刀要夺走他挚爱的妻子。他做不到,所以他放下了。这一刻,他感到无比自在,一箪食,一瓢饮,一妻一儿一屋一田,守一份岁月静好,人生足矣。

吃过饭,吴起醉里挑灯看剑,抚摸着自己日夜打磨的利剑,苦笑一声。这时,妻子停下手中的活儿走过来,接下吴起手里的剑挥舞了两下,笑道:“好剑啊,这应当是把杀敌饮血的剑,你打算留着它切菜劈柴吗?”

“我……”

“我听说了,鲁侯不肯用你,是因为我是齐国人,怕你有二心,对吧?”

“你……”

“你为难了对吗?我最后只想问一句,你是爱我还是爱那王权富贵?”

“我……我不知道……”

“我希望你没有说谎,我希望在你内心深处真的对我没有一丁点儿感觉,因为只要有那么一点点,你将会后悔你什么都没有对我说。我爱你!”

说罢,田氏伏剑而死。

“不!”吴起想阻止,但为时已晚。

吴起痛哭了一夜。那一夜后,吴起心中最后一丝柔情也随着妻子的鲜血一起流干了。有过痛苦,才懂得众生之苦;有过执着,才能放下执着。而在吴起这里,是有过牵挂,才会了无牵挂。

读到如此凄婉之处,你以为历史会像我说的那般美好吗?错了,历史没有人情味,只有血腥味。

梦想与轮回

第二天,吴起提着一个包袱走上鲁国的大殿。

“您的快递,请签收!”

鲁侯接过包裹,心里隐隐发凉……

“这是何物?”

“头颅。”

鲁侯面如土色……

“你杀了自己的老婆?!”

“废什么话!一手交头,一手交权!”

鲁侯急忙叫人拿来了兵符和将印,打发了吴起,因为他害怕,害怕看见那双吃人的眼睛。

其实史书对吴起杀妻求将的记载并不详细,大致情形很简单。

吴起回家对妻子说:“夫人可愿意给我一样东西?”

妻子说:“我给你的从来都是我最好的,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我想借夫人的头颅。”说罢砍下了妻子的脑袋。

我说的那个版本是后世文学家杜撰出来的。吴起也曾申辩过,说自己妻子是病死的,但既然那么多史书记载吴起杀妻,可能这并非空穴来风。吴起的确是一个至亲可灭的人,人的心,要多软就有多软,要多硬也就有多硬。即使如此,我还是更愿意相信那个杜撰出来的故事,还是更愿意在那些冰冷的文字上抹上一丝人性。

从此以后,吴起的名声就更坏了,连同他交往颇深的好友都痛骂他。

“吴起啊,想不到你如此贪利忘义,不奔母丧、杀妻求将,你还是人吗?!”

吴起擦拭着手中的剑,胸口好像被开了个洞。

“不是人?对!正如你所说,为什么我能这么冷静,说不定在不知不觉中,我连人性都已经失去了。亲人都死了,我却一滴眼泪都流不出。但至少,我的血还是红的,还是热的!”

血是热的,热血只能洒在战场上,吴起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天地。虽然外面关于他的绯闻传得沸沸扬扬,但在军营里,他确实是一位被士兵们打心底里佩服的将军。吴起没有官架子,出入不乘车,睡觉睡在草堆上;看到士兵负重,分而荷之。最让人感动的是,士兵得病生脓包,吴起身为统帅,居然亲自为其吸脓。幸好吴起命大,这士兵得的也不是啥传染病。吴起真正做到了爱兵如子,因此士兵们都愿意拼死一战,“战五渣”的鲁国军队这才有了五成的胜算。

虽有五成的胜算,但毕竟鲁国只有两万知识分子拼凑起来的文工团,而齐国可是实打实的七八万正规军,真的硬碰硬,吴起撑不了多久。但他之所以敢赔了夫人接这活儿,自然有取胜之道。他在等对手犯一个错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他要做的,就是放大这种错误。果然,对手很快就往套儿里钻了……

齐国的统帅田和在得知鲁国是吴起统兵,不由地哈哈大笑:“吴起贪财好色,让这种人统兵,鲁国要亡了!”齐军长驱直入,势如破竹,一路攻到吴起的营前,但迟迟不见吴起出战。齐军害怕有诈,就在附近安营扎寨,然后派遣特种部队潜入吴起的营内探查。

吴起早就料到对方的侦察兵会来,所以故意安排了他们最想看到的一幕。他把全军最丑的、残疾的、呆头呆脑的、尿频尿急尿抽筋的兵,全都聚集到营房最显眼的地方打麻将、斗地主、抽烟喝酒玩女人。齐国的侦察兵看傻眼了,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这是鲁国的军营,还以为进了八大胡同呢!

侦察兵回去禀告田和,田和大喜过望,随后露出一脸不屑:“鲁国有此军队,安能不亡?!”虽然他已成竹在胸,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派了相貌丑陋的手下张丑作为使者前去试探吴起。

吴起一见张丑,立马表现出一副奴才相,端茶倒水、点烟捶腿,就差舔鞋了。张丑一看吴起很识相,就问道:“将军客气了!我们老大本来是要直接入城跟鲁侯联络一下感情的,你这两万大军拦着,是几个意思啊?”

吴起连忙谢罪:“这不是不得已嘛,我也不想打啊!你看看我这两万残兵败将的,要么是书呆子,要么是地痞无赖。这样的兵,别说我了,就是天蓬元帅来了也打不赢啊!所以只要不打仗,花姑娘大大地有啊!”

张丑听后非常满意,在吴起营里过了三天“天上人间”的日子,如果不是军命在身,他都舍不得走了。临别前,二人还惺惺相惜,恋恋不舍。吴起特意反复交代,说自己一介书生,害怕打仗,望齐军网开一面,放他一马。张丑一拍胸脯,爽快地答应了。

张丑离开鲁营,吴起立马换成冷峻的表情,对身边的旗牌官说:“通知各营,鱼儿已经上钩,准备下锅!”旗牌官一看吴起的眼睛,顿时一身冷汗。刚才还一副贱狗样,现在转身就要咬死人了,知识分子真不好惹!

张丑带着大包小包的鲁国特产回了齐营,见到田和,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在吴起那里的经历:“吴起胆小如鼠,领着一群小虾米就想搅弄风云。还好他有自知之明,准备割地赔款。”

田和一听大悦,立刻下令各营士兵休息,摆酒庆贺。齐军喝得正嗨,根本不会想到,此时营帐外有两万双眼睛正盯着他们。书生拳打镇关西自然是赢不了的,但如果镇关西喝得烂醉又没防备,那就另当别论了。

田和与张丑正在营帐里规划自己一战成名后的人生,突然外面擂鼓响动,喊杀震天。出营一看,鲁军如狼似虎,势如破竹;而齐军风声鹤唳,望风披靡,战阵土崩瓦解,溃不成军。田和本还想抵抗一阵,无奈兵败如山倒,被张丑拉着乘快马逃走。

吴起用两万老弱残兵打败了数万齐国的精兵悍将,这成为历史上以少胜多的经典战役。吴起一战成名,国内国际声誉像坐了窜天猴似的往上蹿。按理说,吴起打败齐军是值得举国欢庆的好事,但鲁侯可不这么想。吴起在曾申门下学了六七年,虽说没发毕业证,但文化功底在那儿摆着呢,现在又用两万残兵立下赫赫战功,当真是文武全才。这些不是鲁侯最怕的,他最怕的是吴起的眼睛,那是一双有梦想的眼睛。你说是梦想,但在一个无能而又猜忌心强的君主看来,那就是野心!他就不只是猜疑,而是忌惮了!历史是一个圈,总是重复着相同的故事,从功高震主到挥刀相向,这是一个难逃的规律,也是历史的悲哀,岳飞死于它,吴起也差点死于它。

仅仅是鲁老大的猜忌还不能给吴起定罪,毕竟那时还没有发明“莫须有”。鲁侯需要一个导火索,这次点火的不是别人,正是齐国,还是张丑。自从被鲁国打败后,齐国十分郁闷,打不过三晋的军队也就算了吧,连江湖人称“打卤面”的鲁国也打不过,这就尴尬了。他们痛定思痛,发现鲁国胜败的关键在于吴起,只要赶走了他,又可以回到那激情燃烧的岁月了。

上次被吴起坑死的张丑为了报仇,毛遂自荐前往鲁国。他带着一大堆珠宝和两个美女来到吴起家。鉴于对方是齐国使臣,吴起还是礼貌地接待了他。这次局面完全转换了,轮到张丑一副奴才相,端茶倒水、点烟捶腿,可把吴起恶心坏了。张丑表示,齐国被鲁大哥教训后,决定痛改前非,再也不敢招惹鲁大哥了,也希望鲁大哥不要欺负齐国。吴起一听就乐了,两万的部队都东拼西凑了半个月,让鲁国派兵侵略齐国,那估计要大爷大妈们跳着广场舞上战场。别人不知道,他自己还不清楚鲁国几斤几两吗?!但他表面上还是满口答应了张丑的请求。

张丑一看吴起放松了警惕,立马说:“与君一席话,颠覆世界观啊,我与将军真是相见恨晚!”

“相见倒是不晚,主要是……恨啊!”

“我这儿有几箱珠宝和两个绝世美女送给将军。知道您英明神武,身体倍儿棒,但尊夫人又刚刚殡丧,所以……”

“这个,不太好吧……”

“哎呀,我可是代表齐君给您送礼,您不要就是不给我君上面子,那我们可要发飙了!”

吴起一想,上次两万残兵险胜,如果再打起来,鲁国可就撑不住了,为今之计只有先稳住齐国。

“好吧,这礼物我收下,只是这美女……”

“吴兄果然豪爽!春宵苦短,我就不打扰吴兄了……”

张丑刚出门,立刻拿着大喇叭吆喝:“大英雄吴起收贿赂了!吴起收贿赂了!收了美女,而且一收还是俩!”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鲁国本就不大,而吴起的名气又实在太大,这事儿没几天就传遍了鲁国,当然也传到了鲁侯的耳朵里,于是他招来心腹。

“你可知吴起近来的传闻?”

“什么?”

“说吴起收受贿赂。”

“收了什么?”

“收了齐国的珠宝,还有美女,而且一收还是俩,这说明什么?”

“说明……吴起身体很好。”

“呸!说明他有里通外国之嫌,有不臣之心!我的意思,你懂的!”

吴起在得到要被灭掉的消息后,怒发冲冠,痛骂国君听信谗言,然后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跑路!苦学七年,杀妻求将,立下赫赫战功,功名利禄就在眼前,却又一夜回到解放前。现在的他,除了梦想,一无所有。

不可穿越的火线

离开了鲁国,吴起似乎无处可去,因为在列国间,他已经被鲁国和齐国搞臭了,除了杀妻求将、贪财好色外,还加了一条罪过——不忠。前两条只是个人品行问题,倒还可以原谅,但这最后一条就不能忍了。国君害怕部下胜过害怕敌人,尤其是像吴起这样文武双全又有野心的部下,如果不能彻底降服你,倒不如一开始就不用你。于是吴起变成了谁都想用但又都不敢用的人,他不禁仰天长叹:“难道这世上就没有可以实现我抱负的地方吗?!”

突然,一张传单刮到吴起脸上。他扯下传单,正准备骂是谁乱扔垃圾,定睛一看,这不是什么超市打折传单,而是一张宣传海报,具体内容是在三晋大地上,有一个国家正在推行大刀阔斧的变法改革(著名的李悝变法,后面会详述),招聘四海英才,实现大国崛起。吴起一看落款——魏侯。他笑了,因为他早就听说魏侯魏斯礼贤下士的美名。就他了,去吧,皮卡丘!

公元前410年,吴起来到魏国。此时魏文侯正在为国防事业发愁,刚巧吴起又专业对口,二者按道理说应该是一拍即合,但没那么简单就能找到聊得来的伴。魏文侯虽然礼贤下士,好生安顿了吴起,但心里还是打小鼓,毕竟这么一个名声不好的人,到底用还是不用呢?他犹豫不决,就问相邦李悝:“吴起一身毛病,怕是难担大任吧?李子,你怎么看?”

“吴起有什么毛病?江湖上无非是说他贪财好色。贪财,您给他高俸禄就行了。好色,这就更算不上毛病了,男儿本色嘛!巍巍大魏,美女众多,还满足不了他?!”

“那他的能力……”

“吴起贪财好色,但用兵布阵是司马穰苴这样的大将都不能及的!”

魏文侯算是吃了定心丸,直接把吴起派到了他最头疼的地方——西河,因为这里住着最穷却又最能玩命的邻居——老秦人。秦国自秦穆公称霸后,一代不如一代,穷兵黩武,越打越穷,越穷越打,最后把先祖的领地败得没剩多少。秦国偏居于边陲一隅,穷虽穷,但它是标准的战斗民族,男的是刎颈饮血的好汉,女的是不让须眉的豪杰,真到了无兵可用时,老的来套太极拳,少的来套童子功,全民尚武,全民皆兵。魏军同秦军打仗吃了不少亏,虽说秦国不敢跟魏国彻底撕破脸,但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秦国做梦都想拿下函谷关。有“铁关”之称的函谷关一旦在手,则进可攻城略地,退可据险自保,秦国也就有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可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了。但魏国这个邻居的确不好惹,于是老秦人本着愚公移山的精神,隔三岔五来一趟,今天占领一点儿,明天占领一点儿,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运动战、麻雀战,无所不用其极,加上秦军彪悍、战斗力强,魏军几次都是拼上老命才得勉强应付。

现在吴起来了,打雷了,下雨了,秦军要回家收衣服了。公元前409年,魏文侯任命吴起为主将,攻克秦国河西地区的临晋、元里,第二年再次率军攻打秦国,一直打到郑县。随后,魏文侯就在此设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郡——西河郡。经翟璜推荐,吴起成为第一任郡守。现在也算实现了他梦寐以求的功成名就,但吴起依旧保持着老样子:与士兵同吃同住,晚上睡觉不睡床,大冷天只盖一个创可贴,还有他最招牌的动作——吸脓!从鲁国到魏国,吴起一直为受伤发炎的部下吸脓,品味着种类不同、口味不同的脓(想想都觉得吃不下饭去啊有没有)。曾经有一位士兵的母亲来看望受伤的孩子,很奇怪儿子的伤为何好得这么快,孩子骄傲地说,是吴将军亲自给他吸脓了。母亲一听,号啕大哭:“完了完了!你的死鬼老爹就曾在他手下,吴起给他吸脓后,他立志要以死报恩,后来你爹真的死了。现在吴起又给你吸脓,你为报答他,必会身先士卒,咱们家要绝了!”后来,这个哥们儿真的死了……

打了几场硬仗,占领了河西,吴起本可以看个片、按按脚、找个妹子搓搓澡,但他闲不下来,因为在和秦国的交锋中,他感觉力不从心,他的士兵们感觉身体被掏空,没打几下就逃跑了一大半,这就让号称一个师的部队实际战斗力不及秦军一个营。吴起开始反思自己,是自己的带兵方法有问题还是士兵自身有问题。

经过反复推理,他得出结论,士兵如此不堪一击,原因有两点:第一,军事素质太差,在吴起接受河西军之前,部队都是寓兵于农,战时打仗,闲时务农,没有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一直都是打仗前两天拉过来临时抱佛脚;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士兵缺少战斗意志。那个时代没有特别鲜明的国家观念,除了屈原这样个别的爱国人士外,其他大多数人都是有奶便是娘。比如商鞅,他本是卫国人,后来投奔到魏国,又辗转去了齐国,最后才定在秦国。再比如主人公吴起,也是卫国人,去了鲁国,在鲁国实在混不下去了,又来到魏国。所以在那个时代,唯一的信条不是爱国,而是受君俸禄、忠君报国。报国不同于爱国,爱发自内心,自然而生;而报呢,有恩才有报。士兵被征用打仗本就是被迫的,他们看重的不是国家有多强大,而是国家能给自己什么。如果食不果腹,谁会玩了命地跟你打仗!士兵逃跑也是情有可原,因为他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战死了,国家不给抚恤金,老婆孩子不都得饿死啊!所以才会有擂鼓一响,士兵一股脑儿地往回跑这样的景象。

这两个问题不解决,想称霸中原?呵呵,春秋大梦!为了解决第一个问题,吴起准备建立一支常备军——一支士兵专职打仗的军队,不种田、不养殖,平时训练,战时打仗。这需要招募几万青壮年劳动力,哪家舍得让孩子告别你挑水来我浇园的平静生活,而去过刀口舔血的日子啊!还别说,哪家都舍得!吴起开出的条件实在让人无法拒绝,而且顺带着把第二个问题也解决了。加入常备军的人,全家免税!我的神啊,这在小农社会可是想都不敢想的事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耕种王的土地,交点儿税,那是天经地义。但是苛政猛于虎,老百姓宁可住在山里跟老虎相爱相杀,也不愿意交税,可见当时劳动人民受到何等的压榨与剥削!现在突然说参军就能全家免税,那种感觉估计就像拆迁分到了十套房和一千万元,幸福来得实在太突然了!别急,还有更优厚的条件:常备军士兵不但能吃得好、住得好,还月月有工资;若是牺牲了,还发抚恤金。活着能在二环内买房,死了还能住国家公墓,这待遇上哪儿去找!

于是,报名处一时间人满为患。过去你挑国家,现在该国家挑你了。这么好的待遇,哪能啥歪瓜裂枣都能去,怎么着也得比公务员考试难吧!要想证明你吃得起国家的这碗饭,首先得证明你能为国家卖命,其次要通过体能测试:穿着三重重甲,拉开三百多斤的弩弓,背五十支箭,持戈,挎剑,带上三天的干粮,在三个时辰内跑完一百里路,然后还能立刻投入战斗,就算你通过测试了。这样干说,你可能还无法理解难度有多大,给你做个比较吧:首先,当代各国特种部队每日平均负重为三十公斤,而吴起的这支部队各种甲胄、兵器加起来大概有一百斤;其次,在2018年柏林马拉松比赛中,肯尼亚选手基普乔格创造了2小时1分40秒的新世界纪录——请注意,马拉松赛跑只有约42公里,而且选手是能少穿就少穿,而吴起的部队是带着一百多斤装备,在三个时辰内跑一百里路。这样一对比,你就能明白这碗公家饭有多难端了吧?

选拔后,吴起还修改了部队的编制:五人为伍,设“伍长”一人;二伍为什,五什为屯,二屯为百,五百设“五百主”一人;一千设“二五百主”(也称“千人”)一人。这种编制类似现代的班、排、连、营、团等作战单位,设置目的主要是便于统一指挥,打仗时能指哪儿打哪儿,部队心力合一,就可所向披靡。同时,每一个作战单位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战败撤退时能化整为零,分成若干个战斗小组分散突围。这样既保证了上令下达的统一性,又发挥了个体作战的灵活性。

层层的选拔、科学的编制,加上严酷的训练,终于,魏武卒诞生了!战国有三大铁军:魏武卒、秦锐士、赵边骑(胡服铁骑)。而在秦国和赵国还在用尿和泥巴时,魏武卒已经独步天下了。怎么形容它的战绩呢?“大战七十二,全胜六十四,其余均解(不分胜负)”!特别是公元前389年的阴晋之战,吴起以刚刚训练出来的五万武卒新军,击败了十倍于己的秦军,缔造了步卒五万、车百乘、骑三千而破秦五十万众的以少胜多的战争传奇。魏武卒鼎盛阶段发展到了七万人,《尉缭子》记载道:“有提七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者谁?曰‘吴起也’。”

吴起除了善用特种兵欺负人外,还善于发动群众打人民战争。吴起担任西河郡守期间,秦国有个岗亭(类似据点或炮楼)靠近魏国边境。这个岗亭虽然掀不起大浪,但给魏国的庄稼人造成了很大危害,秦兵有事没事下来抢点粮食、抢几个花姑娘是常有的事。不打对不起百姓,但打一个炮楼还不至于调动魏武卒,杀鸡焉用牛刀!

吴起在北门外放了一根车辕,下令说:“谁能把车辕搬到南门外,赏上等田地、上等住宅。”起初没有人去搬它,因为政府在老百姓心中没什么公信力,否则商鞅变法时就用不着也来个“徙木立信”的套路了。过了几日,有位哥们儿快饿疯了,就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把车辕搬到了南门外,吴起立即按约行赏。不久后,他又在东门外放了一石红豆,下令说:“谁能把红豆搬到西门外,赏赐如前。”这回老百姓争抢着要去,吴起挑选其中一人搬红豆,并下了恩赏。其他人都愤愤不平,觉得组织没给他们奔小康的机会。这时吴起诡异一笑,问道:“明天还有大奖,大家还要不要去啊?”百姓们一听,激动不已。吴起接着说:“明天要攻打秦国的那所岗亭,能冲锋陷阵的,授大夫职,赏赐上等田地和住宅!”百姓们争先恐后地参战,只用一个早上就把炮楼给端了。这样一来,秦兵不只被魏国的特种兵打得落花流水,还淹没在魏国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有了这样的强兵悍将,加上函谷天险、人民战争,秦军不得不叹息一声:“雄关漫道真如铁!”吴起痛打落水狗,把老秦人逼得只能在贫瘠的边陲之地开荒、苟且偷生。他不知他做的这些在若干年后,秦国会让魏国加倍偿还。当然,那是后话,至少吴起在此,西河之地有了长达二十三年的太平。

我佩服吴起,不只因他的武将风度,还因他的文艺气息。人家不但能砍人,还能仰头四十五度流泪;不但能打仗,还能写书。俗话说得好,不想当作家的将军不是好演员。提到中国历史上的兵法一哥,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是孙武,但吴起的《吴子兵法》其实与孙武的《孙子兵法》像倚天剑和屠龙刀一样,不相上下,史书将二者合称为“孙吴兵法”。

可惜原本四十八篇的《吴子兵法》绝大部分已经失传,现在仅遗六篇。其中,《图国》篇论述“内修文德,外治武备”的战争论;《料敌》篇论述如何判断敌情、克敌制胜;《治兵》篇论述如何治军,指出战争的胜负不完全取决于人数的多少,更在于是否军法严明、赏罚有信;《论将》篇论述将帅的重要性和对将帅素质的要求,指出将帅作为全军的统领,必须刚柔兼备,善用旗帜、禁令和刑罚来治军和指挥作战;《应变》篇论述不同情况下的应变之术和作战方法;《励士》篇论述如何激励士气。

古往今来,名将无数,但大都是打野出身,武功高强,但胸无点墨。儒将甚少,能写出兵法者更是寥寥无几,而吴起以他的文韬武略和成功驳斥了读书无用论。懒散、不爱阅读、不思进取的你,还在用“平凡是真”来麻醉自己吗?

有爸的孩子像棵草

就在吴起杀妻求将后的第六个年头,另一位追求梦想的人也拜在了魏文侯的山头,开启了自己的名将之旅。他和吴起并称为魏国的两驾战车,他就是战国初期四大名将之一——乐羊。

虽是名将,但史学家对他可真是惜墨如金啊!《史记·魏世家第十四》记载翟璜的话为“君(魏文侯)谋欲伐中山,臣进乐羊”,《资治通鉴·威烈王二十三年》也只有“(魏文侯)使乐羊伐中山,克之”八个字,这可能因为乐羊所做之事有违后世儒家的道德准则,为文人所不齿。

虽然正史没留下太多笔墨,但文学家还是给了乐羊一个丰满的背景。《东周列国志》说乐羊之所以能成为高富帅,是因为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多事的女人,啊不,是管事的女人。同为名将,吴起杀妻求将,而乐羊却是一个很怕老婆的人。关于怕老婆,电影《叶问》已经给了我们一个满意的解释——没有怕老婆的人,只有尊重老婆的人。乐羊就是一个对老婆既怕又敬的人。

有一天,乐羊在胡同里遛弯儿。走着走着,突然踩到了一个黄黄的东西。本以为自己踩到了狗屎,一阵恶心,但仔细一看,不是踩到了狗屎,而是走了狗屎运——捡到了一块金饼!这让乐羊乐成了喜羊羊,心想可以帮老婆还房贷了,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跑回家,对老婆说:“老婆啊,跟着我这么多年,让你受苦了。”

妻子说:“你是不是吃饱了事情没饭做?”

乐羊微微一笑,从袖子里掏出那块金饼:“今天你老公走运了,捡到金子了!”

乐羊的老婆一看,立刻正色道:“我听说有志气的人宁可渴死也不喝‘盗泉’的水,廉直的人宁可饿死也不吃别人施舍的食物,何况是从别人的遗失之物中求利,而玷污自己的品行(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乐羊听后羞愧难当,自己堂堂七尺男儿竟然不如一个女人有见识,于是赶紧把金饼放回了原处。

还有一次,乐羊外出求学,一年多未回家,估计是生理需求和心理需求都熬不住了,就偷偷翘课回家,还给老婆带了好多特产。本以为小别胜新婚,老婆会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然而老婆十分冷淡地问:“你是放假了,还是学校倒闭了?这不年不节的,你回来干啥?”

乐羊自觉地找了个搓衣板跪着:“回禀老婆大人,我……翘课了……”

“还好意思说!你学业有成了吗?!英语过六级了吗?!考过注册会计师了吗?!雅思、托福考几分?!”

“我……我曾得过中原地区皮皮虾最完美去壳奖,是不是很崇拜我?我就是这样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少年,这些只不过是我的冰山一角。”

“你还真是贱得肆无忌惮啊!”说罢,老婆拿起剪刀,快步走到织机前,把刚织好的布匹从中间一刀剪断,说道:“这些丝,都是从蚕茧中一根一根抽出,再一根一根积累,一根一根织就,最终才成丈成匹。现在被割断,已经前功尽弃。积累学问,就应当积土成山、积水成渊。自古行百里者半于九十,求学如果半途而废,同割断布匹又有什么不同呢?”

乐羊在搓衣板上跪了一夜,第二天天不亮就出发了,重新回到学校。这次他七年没有回过家,终于修完了学业。

其实,上述故事出自范晔的《后汉书·列女传》,里面的男主叫乐羊子,是东汉人,所以此乐羊非彼乐羊。乐羊子因有一个贤妻而出名,而乐羊因攻城略地而闻名,这并不妨碍后人对他们进行艺术加工。《东周列国志》作者冯梦龙就把两个乐羊融为一体,巧妙地给乐羊安排了一个贤惠的老婆来充实人物形象。不得不说,神来之笔啊!

说回正题,此时魏国庙堂正在讨论一件大事——打仗!战国时代嘛,几乎所有国家都在做两件事——打仗和准备打仗。魏文侯此时刚上任没多久,正琢磨着自己的三把火在哪儿放,要找个倒霉蛋立立威,于是想了想周围哪个邻居不顺眼。首先就是秦国,不过还好,有吴起在,秦人已经哭晕在厕所了。再看韩赵,曾是同胞,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不好意思大动干戈。正在魏老大发愁时,突然接到消息说中山国来挑衅,打了一枪就跑了。说起来,这中山国也是倒霉催的,不早不晚偏偏这个时候来犯,估计不是政府军而是地方部队,想趁魏国新君立足未稳之际抢点钱花花,但万万没想到,这给中山国带来了灭顶之灾。魏文侯听到手下报告,一拍大腿:“对啊,可以打中山国啊!这国家不大不小,欺负起来正合适!”

中山国国君很冤枉,他也清楚自己的实力,借他个胆儿也不敢调戏魏国啊!所以魏国攻打中山国的出师之名是自卫反击,就显得牵强了。包括《吴子兵法》在内的史料都认为,魏文侯事先已经定下攻打中山国的方案。所谓的中山国带兵入侵,只是挑起战争的借口。春秋无义战,在那个靠拳头说话的时代,正义是属于胜利者的。

定下了攻打目标,下面就该点将了。若论此时他手下的第一大将,自然非吴起莫属。但吴起的位置太重要了,相当于封疆大吏,西河一刻也少不了他,这可怎么办呢?这时救火队长翟璜出现了(后面也会多次出场),他对魏文侯说:“臣举荐一人——乐羊。”

“未曾听过此人的名气啊……”

“君上可知,乐羊的儿子乐舒在中山国为将,和我国交战时,曾击杀我犬子。按理说我与乐羊有不共戴天之仇,若不是他真有将相之才,我又怎会把这扬名立万的机会送给他!”

“如此说来,此人必定有些才能。只是他的儿子在中山国为官,我怕……”

“君上是怕他心疼儿子不忍攻伐,又或是担心他阵前倒戈?”

“既然知道这些,你还举荐他?!”

“乐羊是追求名利之人,他的儿子乐舒曾向中山国国君举荐过他,但他因中山国国君无道而拒绝了,说明此人不仅求名,而且讲义。他留在魏国不走,正因您是一代明君。您若拜他为将,他定会感激您的知遇之恩,以死报之。”

魏文侯听后,立刻召见了乐羊。

“中山君无道,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想代表月亮消灭他。本想拜先生为将,无奈先生的爱子在中山国为官……”

“君上不必多言了!大丈夫建功立业,各为其主。中山君荒淫无度,我儿心盲,不侍明主。吴起能杀妻求将,臣为何不能大义灭亲?臣愿立下军令状,领兵讨伐中山,不灭中山,便以死报君!”

“好!既然先生如此深明大义,我又岂能不信你!命乐羊为将,西门豹为先锋,统兵五万,讨伐中山国!”

“臣领命!”

于是,魏国大军浩浩荡荡地出发了。中山国只得应战,命大将鼓须屯兵于楸山(今河北省灵寿县西北鲁伯山)一带。那里是中山国的门户,地势险要,易守难攻。

乐羊屯兵于文山。古代的攻坚战是非常不利于攻城一方的,毕竟守城的一方居高临下,随便扔块石头,在重力加速度的帮助下就能砸晕一个人;而攻城的只能纯靠人,用尸体一层一层地往上堆。所以一般强攻是下下策,最好是围上数月甚至数年,等对方粮绝时自己开城投降,这样两边都少伤亡。乐羊可是立过军令状的,大军百里奔袭而来,疲于奔命,不能久战,只能速胜。没想到鼓须也不是吃素的,居然跟乐羊生杠了一个多月,未分胜负。

乐羊有点沉不住气了,对先锋西门豹说:“我在君上面前立过军令状,现在出兵一个多月了,居然被一个小小的楸山困住手脚,真是惭愧啊!”

西门豹笑道:“昨日西南风起,我见将军面露喜色,想必是已经有破敌之策了吧?”

乐羊哈哈大笑:“知我者,西门将军也!这破敌之策就在这营帐内,不知西门将军能否指明?”

西门豹笑而不语,端起酒杯向旁边的炭盆里一泼,盆内顿时喷出烈火来。

乐羊大喜:“没错,就是火!我见楸山多楸树,这几日风高物燥,楸木易燃。我现在需要一个有勇之士,带着敢死队去纵火焚林,鼓须的兵必然大乱。他们一乱,我们就趁火打劫,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不知这个有勇之士可有人选?”

“你说你想去?”

“不是,我是想说……”

“既然西门将军自告奋勇,我也只能成人之美了!”

“我……我……好吧,我去……”

此时正值八月十五,鼓须跟乐羊五万大军对峙了一个多月,觉得自己能上天和太阳并肩了,得意忘形得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而中山君居然也这样认为,觉得不出十日,必将大胜,于是派人给前线送去美酒佳人。众将士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喝到三更半夜,整个军营没几个清醒的。西门豹领兵从后山摸过去,每人各持一根木炬,上面淋有火油。借着风势,楸木林很快就一片火海。中山军大乱,赶忙救火,但都喝得烂醉,分不清酒和水,泼酒救火,更助火势。

鼓须看前营火势很大,以为有魏军攻击,急忙带着残兵败将往后山跑,哪知这是“狼赶羊”的战术。群狼在捕捉羊的时候,会从三面同时发起攻击,不过都是佯攻,并不真正捕捉。羊群受到惊吓,只能往唯一一个没有狼的方向奔跑,殊不知那里才是真正的死路。狼群的主力都在那个看似安全的路上埋伏,只等羊入狼口。乐羊虽然名字里带个“羊”字,却是披着羊皮的狼。鼓须带领部将往后山逃窜时,乐羊亲自引兵袭来,中山军全军覆没。鼓须死里逃生,孤身一人逃至白羊关。魏兵紧追其后,鼓须被打怕了,弃关而走。

乐羊势如破竹,没过多久就打到了中山国的国都,将都城团团围住。中山国国君名叫姬窟,子爵。话说这个姬窟还真不是什么好鸟,《东周列国志》对他的描述是:“好为长夜之饮,以日为夜,以夜为日,疏远大臣,狎昵群小,黎民失业,灾异屡见。”就是说,这个败家玩意儿喜欢整夜嗨,喜欢在“天上人间”搞娱乐活动,不问朝政,亲小人、远贤臣,搞得百姓流离失所,灾祸频繁。

每一个败家的昏君背后,总有几个不辞辛苦帮他败家的佞臣,大夫公孙焦就是其中一个,他给国君出了个主意:把乐羊的儿子乐舒挂在旗杆上当人质,虎毒还不食子呢,定叫乐羊无心应战。中山君一听,不错,妙计!

于是,就在乐羊攻城攻得正嗨的时候,中山城城楼上升起了旗杆。乐羊眺望过去,旗杆上挂着的人怎么这么眼熟,那不是我儿子吗?!乐羊静下心一想,定是敌人的奸计,就下令放箭射死旗杆上的娃。乐舒大喊:“爹地呀!呀买碟!呀买碟!”攻城的士兵谁也不敢动,毕竟是将军的儿子,万一这独苗被你掐了,将军不得掐死你呀!

乐羊听到喊声后大怒:“你这个不孝子!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中山君荒淫无道,你却贪图富贵非要侍奉他。今日之劫,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若是还有悔改之意,速速下来投降!”

乐舒也算是聪明人:“爹地呀,投不投降我说了不算啊,容我跟老大商量商量!”

乐羊想了一下:“好,我给你们一个月!”

一个月后,乐羊派人去要降表,中山君不给。乐羊看他们没有投降的意思,那就打呗!刚要打,又听到城楼上那凄惨的喊声:“爹呀,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冰雹吗?你对得起我娘吗?!”

于是中山国又多活了一个月。

姬窟一看这招有用,就用上瘾了,一来二去居然拖了三个月。西门豹等不下去了,直接质问乐羊:“老大,明摆着这是中山国的缓兵之计,傻子都能看得出!你虽然爱子心切,但也不能这样拖啊!这都等了三个月了,我等得花都谢了!”

乐羊笑了:“西门将军莫要着急。中山君不爱惜百姓,违背天意。我们本是替天行道、讨伐昏君,如果一味猛攻,不考虑百姓生死,怕是有为一己之私侵略他国的嫌疑。我之所以退让三次,不只是为了成全父子之情,更是为了收服民心,让中山国百姓知道我们是仁义之师。到时民心所向,中山国不攻自破。”

西门豹听后不得不赞叹乐羊的深谋远虑,但又隐隐担心,因为他察觉到乐羊的头顶上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这把悬剑正是魏文侯。乐羊势如破竹攻到中山国国都时,满朝文武无不称赞他的神武,但自从围困三个月而不攻城的消息传来,朝堂上的风向就变了。大臣们议论纷纷、以讹传讹,有的说乐羊与中山君达成协议,平分中山国;有的说乐羊有不臣之心,要与中山国联合攻打魏国,反正骂乐羊的竹简堆成山。一开始魏文侯还不信,但三人成虎,时间一长,他也吃不准了,就问翟璜。

“这乐羊三个月未挪窝,众臣皆非议。毕竟他带着寡人的五万大军,是不是……”

“君上,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您若这般行为的话,着实会让乐羊和前线的将士们寒心啊!乐羊是精通兵法之人,他之所以按兵不动,必然有他的考虑。”

魏文侯一听,深感羞愧,把弹劾乐羊的竹简全都丢到箱子里锁起来。不得不说,魏文侯的确是个明君。

再说乐羊这边,等了三个月,别说中山君的降书了,连根鸡毛都没等到。哎哟我这暴脾气,再不投降我就发飙了!乐羊开始了昼夜不息的攻城。中山君急得团团转,这可咋办呢?故技重施?于是,乐舒又被挂在了旗杆上。但对圣斗士来说,同样的招数不能用第二次,更何况你已经用了三次。乐羊看到自己的儿子又被放风筝了,不禁怒发冲冠,攻城攻得更加猛烈。

就在中山君即将陷入恐怖的黑暗时,忠贞不贰的大臣公孙焦伸出了手——把他推入了更深层的黑暗。他又给中山君献计说:“乐舒的老爹领兵来犯,乐舒也难辞其咎。君上只要听我的,把他咔嚓了,山人自有妙计退敌。”

“果然?”

“果然!”

“当真?”

“当真!”

“好的!来呀,把乐舒给砍了!”

“君上,我的意思不是砍了他,而是煮了他。你看乐羊三次因为乐舒罢兵,可见他多疼儿子。要是把乐舒炖成一锅羹送给乐羊,他肯定崩溃,无心应战,咱们就可以绝地反攻了!”

“把人炖成羹,太血腥了吧,禽兽!不过——我喜欢!”

弱智的中山君再次听信了弱智的公孙焦的话,把乐舒做成了麻辣烫。这个世界,好人不会死,坏人也不会死,只有愚蠢的人才会死。公孙焦或许不算愚蠢的人,但他确确实实办了一件愚蠢的事。他错误地估计了乐羊的心,用平常人的心理素质来衡量乐羊。而乐羊的心是梦想家的心,为了实现梦想,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这颗心是硬的,但也是热的。

望着一锅肉汤,乐羊面色冷峻。虽然我知道此时他的内心一定在哀号,在颤抖,但手中的汤勺却握得那么坚定,就这样一勺一勺地,在中山君使臣面前,硬生生地喝完了一碗汤!喝完后,他冲使臣笑了笑,这回换使臣崩溃了。他惊恐地瞪着眼睛,生怕乐羊生吃了自己。乐羊站起来把碗递给使臣,冷峻而沉稳地说:“多谢贵国国君的汤,我还给他留了一点儿。破城之日,我与他共饮!”使臣听后,连滚带爬地逃跑,边跑边庆幸自己没被做成生鱼片。

同样崩溃的还有中山君和公孙焦。虎毒还不食子呢,然而乐羊却刷新了他们的世界观。他们不再做任何抵抗了,因为他们知道,那个人,是不可战胜的。城破之日,中山君自缢而亡,这样体面的死法总好过被做成火锅底料。

乐羊胜了,一战成名,前方之路似乎是一片坦途。连魏文侯都感动地说:“乐羊是为了国家才食其亲子!”然而此时朝中有人进言:“乐羊连亲儿子的肉都敢吃,还有谁的肉是他不敢吃的?!”自此以后,国君只夸奖他的功劳,将其封在灵寿,却再也不重用他。

飞鸟尽,良弓藏。对于希望沙场建功的武将来说,这样的结局在安稳中透着凄凉。但乐羊已经看开了,虚名是一个下贱的奴隶,在每一座墓碑上说着谄媚的诳话。权势与梦想,唯一的作用就是让我在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然而当这辛辣的酒水让我的双眼变得模糊时,我的身边只有戈壁,草原尽头我两手空空,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这是唯一的、最后的抒情。我的儿子啊,今夜,我不关心这世界,我只想你(致敬海子的《日记》)。

第十三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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