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堂

大教堂  作者:雷蒙德·卡佛

这个盲人,我妻子的一个老朋友,正赶来我家过夜。他的妻子死了,他来康涅狄格州看望他死去妻子的亲戚。在亲戚的家里,他给我妻子打了一个电话,商量好这次来访。他坐火车来,五个小时的车程,我妻子会去车站接他。十年前,她曾经在西雅图为这个盲人工作过一个夏天,打那以后,她再没见过他。但是,她和这个盲人一直保持着联系。他们用磁带录音,往来邮寄。对于他的来访,我没什么热情,我又不认识他。而且他是盲人这点也挺招我烦的。我对失明的印象都来自于电影。在那些影片里,瞎子们行动缓慢,永远板着脸。有时还得靠导盲犬引路。家里来个盲人可不是什么让我期待的事。

在西雅图的那个夏天,她身无分文,急于找份工作。夏末她要嫁给一个男人,那人正在军官培训学校里上学,也是一分钱都没有。不过,那时她爱他,他也爱她,如此等等。她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条广告:招工——给盲人读材料,后面有个电话号码。她打了电话,过去了一趟,当场就被录用了。整个夏天,她都为这个盲人工作,给他读案例研究、报告之类的东西。盲人在县社会服务部里有间小办公室,她也帮着收拾整理。他们成了好朋友。我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她自己告诉我的。而且她还告诉了我一些别的事情。她聘期的最后一天,在办公室里,那个盲人问,他能不能摸摸她的脸。她同意了。她告诉我,他的手指触摸到她脸上的每一个角落,她的鼻子,甚至她的脖子!她永远也忘不了。她甚至曾经为此写过一首诗。她总是想写诗。每年她都会写上一两首,通常是在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发生之后。

我们刚开始约会的时候,她曾给我看过那首诗。在诗里,她回味他的手指是怎样滑过她的脸颊。在诗里,她讲述了她当时的感受,描绘了一个盲人触摸她的鼻子和嘴唇时,她脑海里一闪而过的念头。我还记得,那时我觉得那首诗写得不怎么样。当然,我没跟她说。也可能是我不懂诗。我承认,要是我想读点什么的话,诗歌不会是首选。

不管怎样,当初她最先喜欢的那个人,那个未来的军官,是她的青梅竹马。所以,好了,我是在讲,那个夏末,她让盲人用手触摸了自己的脸,然后说了再见,嫁给了她的青梅竹马,那个人现在已经是个军官了。那之后,她离开西雅图,但她和那个盲人一直保持着联系。过了差不多一年,她主动联系了盲人。她在一天晚上从亚拉巴马州的一个空军基地打通了盲人的电话。她想聊聊。他们就交谈起来。他请她给他寄一盒磁带,说说她过得怎么样。她照做了,把磁带寄给了他。在磁带里,她向盲人讲述自己的丈夫,还有他们一起在军营里的生活。她告诉盲人,她爱她的丈夫,但不喜欢他们住的地方,也不喜欢她丈夫成了整个军事工业的一部分。她告诉盲人,她写了一首诗,他也在其中。她告诉他她正在写另一首诗,关于做空军军官的妻子是什么样。诗还没写完,她正在写。盲人也录了一盒磁带寄给她。她再录一盒。就这样持续了好多年。我妻子的军官先生去了一个又一个基地。她从穆迪空军基地寄过磁带,也从麦奎尔基地和麦康奈尔基地寄过[三个基地分别位于美国佐治亚州、新泽西州和堪萨斯州。]。最后是在特拉维斯基地,萨克拉门托[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加利福尼亚州首府。]附近,在那里的某个晚上,她开始感到孤独,她感到在漂泊不定的生活中,她与很多人失去了联系,并因此失去了他们。她开始感到,这样的日子她一步也走不下去了。她进屋,把药箱里的所有药片和胶囊都吞进嘴里,用一瓶金酒将它们冲进肚子里。她去洗了一个热水澡,便不省人事了。

但她没死,她只是生病了,呕吐。她的军官——他为什么要有名字呢?他已经是她的青梅竹马了,他还想怎样?——从外面回到家,发现了她,叫来了救护车。后来,她把这一切都录进磁带,寄给了那个盲人。这些年来,她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录进磁带,然后迫不及待地寄出去。除了每年写一首诗,我想这项活动就是她最主要的乐趣了。在一盒磁带里,她告诉盲人,她决定离开军官,自己生活一段日子。在另一盒磁带里,她告诉他,她离婚了。当然,关于我和她开始约会的事,她也告诉了她的盲人。反正在我看来,她没有什么不和他说的。有一次她问我想不想听听那个盲人刚寄来的磁带。那还是一年以前的事。她说,他提到了我。我说好吧,我听听。我给我们两个倒了酒,我们在客厅里坐下来,准备听磁带。她把磁带插进录音机,调了几个转钮,然后按下一个按键。磁带吱吱响了几声,接着,一个很响亮的声音说起话来。她调低了音量。几分钟无关痛痒的闲谈之后,我听见自己的名字从这个陌生人的嘴里蹦出来,这个我根本不认识的盲人!然后是这句话:“根据你所说的他的情况,我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就在这时,有人敲门,有什么事打断了我们,之后我们再没有接着把那盒磁带听完。可能这样也好,我已经听到所有我想听的了。

现在,就是这个盲人要来我家,还要睡在我的房子里。

“我也许可以带他去打保龄球。”我对妻子说。她正在水池旁边的台子上切土豆条。她放下手里的刀,转过身。

“要是你爱我,”她说,“你就会为我做这件事。要是你不爱我,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但要是你有朋友,任何朋友,来家里做客的话,我都会让他感到舒适的。”她用擦碗布擦了擦手。

“我可没有盲人朋友。”我说。

“你根本就没朋友。”她说,“就是这么回事。再说,该死的,他的妻子刚死了!你就不明白吗?那个人刚刚失去了他的爱人!”

我没回话。她跟我提过那个盲人的妻子。她名叫比乌拉。比乌拉!那是一个有色人种的女人名字。

“他老婆是个黑鬼?”我问。

“你疯了吗?”我妻子说,“你怎么能这么无礼?”她拿起一块土豆。我看见它砸在地上,滚到炉灶底下。“你犯什么病呢?”她说,“你喝醉了吗?”

“我就是随便问问。”我说。

在这之后,我妻子给我补充了更多的细节,远远超过了我所关心的范围。我倒上酒,坐在餐桌旁听着。故事的碎片一点点归位。

那年夏天,我妻子离开西雅图以后,比乌拉开始为那个盲人工作。没过多久,比乌拉和盲人就在教堂举办了婚礼。那是一场小型婚礼——谁会想去参加那样一场婚礼?——就他们两个人,再加上牧师和牧师的妻子。但那是场正经的教堂婚礼,他说过,那正是比乌拉想要的。那时,比乌拉肯定已经得了乳腺癌。他们两个形影不离地生活了八年以后——这是我妻子用的词,形影不离——比乌拉的健康状况急速恶化。她死在西雅图的一间病房里,盲人坐在病床边,一直拉着她的手。他们结了婚,一起生活,一起工作,一起睡觉,当然也做过爱,然后这个盲人不得不埋葬她。而经历过这一切后,他该死地都还没见过这女人到底长什么样!我是理解不了。听了这些,我先是有点替那个盲人感到难过,接着又发现自己琢磨起那个女人的一辈子是多么可怜。想想吧,一个女人永远无法在自己的爱人眼中看到自己。一个女人可以日复一日地生活,却从没得到过爱人对自己面容的哪怕最轻描淡写的恭维;一个女人,不管是痛苦还是喜悦,自己的丈夫永远都无法读出自己脸上的表情。可以化妆,也可以素面朝天——对他来说有什么区别吗?要是她愿意,她可以一只眼圈涂上绿色的眼影,鼻孔里穿根直挺挺的大头针,穿黄色的休闲裤配紫色的鞋,无所谓。我想象,就在她滑向死亡,那个盲人拉着她的手,失明的眼睛里淌着泪的时候,她最后可能会想:她坐在通向死亡的快车上,而盲人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她给罗伯特留下一笔微不足道的保险赔偿和半枚二十比索的墨西哥硬币。硬币的另一半跟着比乌拉进了棺材。可怜。

快到点的时候,妻子去火车站接他。都是这个瞎子闹的,除了干等着,我无事可做。听见车开进家门前的车道时,我正喝着酒看电视。我拿着酒杯,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窗边向外看。

我看见妻子笑着停下车。我看见她下了车,关上门,脸上仍挂着一丝微笑。真不可思议。她走到车的另一边,那个盲人正准备下车。想象一下:这个盲人竟然蓄着络腮胡子!盲人加胡子!要我说,有点儿过了。盲人摸到后座上,拉出一个手提箱。我妻子挽着他的胳膊,关上车门,一路聊天,带他走下车道,又走上前门廊的台阶。我把电视关了,喝光酒,涮过杯子,擦干手,走到门口。

妻子说:“来,见见罗伯特。罗伯特,这是我丈夫。我跟你聊过好多他的事。”她笑容满面,拉着盲人的大衣袖子。

盲人放下手提箱,伸出手。

我握住他的手。他紧紧握住我的手,攥了一会儿,才松开。

“我觉得就像我们已经见过面似的。”他的声音轰隆隆地响起。

“我也是。”我回答。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然后我说:“欢迎啊,总听她提起你。”我们像支小队伍一样移动起来,从门廊走进客厅,妻子一直拉着他的胳膊引导着他。盲人用另一只手提着箱子。妻子不时提醒他:“左转,罗伯特。对了。现在,小心,这儿有把椅子。好了,就坐这儿吧。这是沙发,我们两周前刚买的。”

我谈起以前那张旧沙发,我喜欢那张旧沙发,但我没提这一点。我想说点别的,随便聊聊,比如沿着哈德孙河坐火车过来,两旁的风景如何。比如从这儿坐火车去纽约,你应该坐在车厢里的右手边,要是从纽约来这儿,要坐左手边。

“这趟火车坐过来,感觉还好吗?”我说,“顺便问一句,你坐的是哪一边呢?”

“哪边?这叫什么问题!”我妻子说,“坐哪边有什么关系?”

“我就是随便问问。”我说。

“右边,”盲人回答,“我已经有将近四十年没坐过火车了。上次坐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孩子,和我父母在一起。很久以前了。我都快忘了那是什么感觉了。现在,我的胡子都白了,”他说,“反正别人是这么跟我说的。我看起来是不是很神气,亲爱的?”盲人对我妻子说。

“你看起来卓尔不群,罗伯特。”她说,“罗伯特,罗伯特,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我妻子的眼睛终于从盲人身上移开来,看了看我。我感觉得出来,我现在这样子,是她不太喜欢看到的。我耸耸肩膀。

我从没见过或是认识任何失明的人。这个盲人快五十岁了,块头很大,秃顶,垂着肩膀,就像扛了很重的东西似的。他穿着棕色的休闲裤,棕色的鞋,浅褐色的衬衣,打了领带,套着运动外套。很利落。还有络腮胡子。不过,他没有拄拐杖,也没戴墨镜。我之前总以为盲人肯定都戴墨镜。说实在的,我倒是希望他戴一副。乍一看,他的眼睛跟任何人的眼睛没什么两样。但如果你仔细看,还是能看出点区别来的。首先是眼白太多,其次,眼珠在眼窝里乱转,他自己似乎没有意识到,或是根本控制不了,怪吓人的。就在我盯着他看的时候,我看见他左边的眼珠向鼻子那儿转了过去,而右边的眼珠则努力保持不动。但也只是徒劳,因为那只眼睛可不管他知不知道或愿不愿意,一个劲儿自顾自地乱转着。

我说:“我给你倒杯酒吧。想喝点儿什么?我们这儿什么都有一点儿。喝酒是我们的一种消遣。”

“老弟,我自己就是个苏格兰人。”他嗓门不小,语速也够快的。

“好的,”我说。老弟!“你当然是。我早就知道了。”

他用手指摸着放在沙发边上的手提箱。他还在熟悉环境。这倒不能怪他。

“我把箱子给你搬到楼上房间去吧。”

“没事,”盲人大声地说,“我上去的时候可以顺便把箱子带上去。”

“苏格兰威士忌里加点儿水吗?”我说。

“一点点。”他说。

“我猜就是。”我说。

他说:“就加一点点。那个爱尔兰演员,巴里·菲茨杰拉德[巴里·菲茨杰拉德(Barry Fitzgerald,1888-1961),爱尔兰裔好莱坞演员。],知道吗?我跟他一样。菲茨杰拉德说过,我喝水的时候,只喝水。喝威士忌的时候,只喝威士忌。”我妻子笑起来。盲人把手放在胡子底下,慢慢地拢上来,然后再松开,让胡子自己落下去。

我倒了酒,三大玻璃杯苏格兰威士忌,每杯里都掺了一点儿水。我们舒舒服服地坐下来,聊起罗伯特的这次旅行。先是从西海岸到康涅狄格的一段漫长的飞行,我们先聊了这段。然后是从康涅狄格坐火车到这儿。谈到这段旅程,我们又喝了一杯。

我记得在什么地方读过,盲人不抽烟,据推测,原因是他们看不见自己吐出的烟雾。我本以为,关于盲人,我至少知道这点,当然我也就只知道这点而已。但是,这个盲人抽烟可是够凶的,一支烟烧到手指头,接着再点上另一支。等他把烟灰缸填满了,我妻子就去倒空。

在餐桌旁坐下吃晚餐的时候,我们又喝了一杯。我妻子在罗伯特的盘子上堆满了牛肉块、薯条和青豆。我又给他用黄油抹了两片面包,说:“你的黄油和面包。”我喝了口酒,说:“让我们祈祷吧。”盲人低下头。妻子看着我,目瞪口呆。我说:“让我们祈祷,电话铃不会响,吃的东西别变凉。”

我们埋头吃起来。我们吃光了桌子上所有能吃的东西,就像明天不会到来一样。我们不说话。我们只是吃,狼吞虎咽,风卷残云。我们像在那张桌子上割草一样,吃光了所有的东西。那个盲人很快就确定了他的食物的位置,盘子里什么东西在哪儿,他都一清二楚。我佩服地看着他在肉上纯熟地舞动着刀叉。他切了两块肉,叉进嘴里,又全力以赴地消灭了薯条,然后是青豆,再撕下一大块涂了黄油的面包,一口吃掉了,接下来喝了一大杯牛奶。这中间,他似乎也不介意偶尔扔下刀叉,直接上手。

我们消灭了所有的东西,包括半个草莓派。

有一会儿,我们就像吃傻了一样,满脸汗珠地呆坐着。最后,我们从桌旁站起来,留下一片杯盘狼藉。我们头也不回地径直走进客厅,重新陷进我们之前的座位里。罗伯特和我妻子坐在沙发上,我坐在一把大椅子上,一起又喝了两三杯酒。他们谈论起最近十年里,各自都经历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我基本上只是听着,偶尔也会插两句话,为了不让那个盲人觉得我已经离开了房间,也为了不让我妻子以为我觉得受了冷落。他们聊着这十年来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他们身上!我一直等着我的名字出现在我妻子那甜美的嘴唇上,“然后,我亲爱的丈夫就走进了我的生活”之类的话。但都是白费工夫,我半个字都没听到。只有罗伯特这个,罗伯特那个。罗伯特好像什么事都做过一点儿,一个瞎子万事通。最近干过的事是,他和他妻子分销安利的产品,我猜他们就是靠这个养家糊口的吧,至少以前是。这个盲人还是个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他用他的大嗓门讲了他和很多业余同行之间的通话,那些人有来自关岛的,菲律宾的,阿拉斯加的,甚至连塔希提岛的人都有。他说,要是他什么时候想去那些地方旅游,他会有很多当地的朋友。他不时把他那张双目失明的脸转过来冲着我,手托着胡子向我问这问那。现在这份工作我干了多久了?(三年。)喜欢自己的工作吗?(不。)会一直干下去吗?(还有什么别的可选吗?)当我觉得他快没话说了的时候,便站起身,打开电视。

妻子瞪着我,气得马上就要发作。然后,她看着盲人,问:“罗伯特,你有电视吗?”

盲人回答说:“亲爱的,我有两台电视。一台彩色的,还有一台黑白的,是个老古董。不过,有意思的是,我要是开电视,当然我的电视总是开着的,我都会开那台彩色的。很有趣,是不是?”

我不知道有什么可说的。一个字都没的说。没有看法。我看着新闻节目,努力听播音员在说什么。

“这是台彩色电视,”盲人说,“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我就是能分辨出来。”

“前不久我们刚换的。”我说。

盲人又尝了一口酒,把胡子拉起来,闻了闻,又放了下来。他坐在沙发上,身子向前倾斜。他把烟灰缸摆在咖啡桌上,把打火机放在烟旁边,向后靠在沙发上,双腿在脚踝处交叉在一起。

我妻子捂住嘴,打了一个哈欠。她伸了个懒腰,说:“我想,我得上楼换上睡衣了。我去换身衣服。罗伯特,别客气,你怎么舒服怎么来。”

“我现在就很舒服。”盲人说。

“我希望你在我家能觉得舒服。”她说。

“我很舒服。”盲人说。


妻子上楼以后,我和他听了天气预报,又听了体坛快讯。妻子已经离开了很长时间,我不知道她还要不要回来。我觉得,她可能已经上床了。我希望她会回到楼下,我可不想单独和一个盲人待在楼下。我问他想不想再喝一杯,他说,当然好。我又问他,想不想和我一起吸点儿大麻,我说我刚卷了几根。其实我还没卷,但我打算马上就卷。

“那我就和你试试。”他说。

“好极了,”我说,“那可是好东西。”

我倒了酒,和他一起坐在沙发上。然后,我卷了两根分量很足的大麻烟,点上一根,递给他。我把它夹在他的指间。他接过去,吸起来。

“憋住气,能憋多久就憋多久。”我说。我能看出来,他完全是个新手。

我妻子穿着粉红色的睡衣和拖鞋,走下楼梯。

“什么味儿?”她说。

“我们刚才想,我们可以来点儿大麻。”我说。

妻子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看着盲人说:“罗伯特,我不知道你还抽这个。”

他说:“我现在抽了,亲爱的。凡事都有第一次。不过我现在还没什么感觉。”

“这东西多香啊,”我说,“这是比较温和的,是你可以对付的大麻,不会毁了你。”

“也别小瞧了它,老弟。”他说着笑了。

妻子也坐在了沙发上,就在我和盲人之间。我递给她一根,她接过来,嘬了一口,又递还给我。“这个吸了会怎么样?”她问。接着她又说:“这口烟我可不该抽。我本来就已经睁不开眼了。晚饭吃得我都困了。我真不应该吃那么多。”

“是草莓派,”盲人说,“就是那个让你犯困的。”他大声地笑起来,又摇了摇头。

“还剩着些草莓派呢。”我说。

“还想再来点儿吗,罗伯特?”我妻子问。

“等会儿再说吧。”他说。

我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在电视上。妻子又打了一次哈欠。

她说:“你想睡觉的时候,我就去铺床,罗伯特。我知道你今天可是够累的。你什么时候想睡了,就告诉我啊。”她拉了拉他的胳膊,“罗伯特?”

他回过神来,说:“感觉真不赖。这比磁带强多了,是不是?”

“再来一根。”我说着,又在他的指间夹上一根。他吸了一口,含在嘴里,再慢慢吐出,熟练得像他九岁的时候就开始吸这玩意儿了。

“多谢了,老弟。”他说,“不过我想,我就抽这么多吧。我觉得我已经感觉出它的劲儿来了。”他把还在燃烧的烟蒂递给我妻子。

“我也是。”她说,“和你感觉一样。”她接过烟蒂,递给我。“我就在你们两个人之间坐一会儿,闭会儿眼。但别让我碍着你们的事儿,好吧?要是碍着了,就告诉我。要是不碍事,我就闭着眼坐在这儿,一直坐到你们要睡觉为止。”她接着说,“罗伯特,你要睡的时候,床立马就能铺好。就在楼上,挨着我们的房间。你什么时候要睡了,我们就带你上去。要是我睡着了,你们两个人可得叫醒我。”她说完,闭上眼,睡着了。

新闻播完了。我起来换了频道,又坐回沙发上。我真希望我妻子没这么睡死过去。她的头枕在沙发靠背上,嘴张着,身子歪到了一边,睡袍从腿上滑下来,露出了一段娇嫩的大腿。我伸手把她的睡袍重新拉好,盖住她,就在这时,我看了盲人一眼。何必呢!我又把睡袍给掀开了。

“你什么时候想吃草莓派就说一声。”我说。

“好。”他说。

我问他:“你累不累?要不要我带你上楼去?你想上床歇着吗?”

“不急,”他说,“再等会儿。我陪着你,老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你什么时候休息,我再睡。我们还没机会好好聊聊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感觉,刚才我和她把这个晚上都给独占了。”他揪起胡子,又松开来,拿起了香烟和打火机。

“好啊。”我说,“我很高兴有你做伴聊天。”

我想我的确高兴。每晚,都是我自己抽大麻,熬夜,一直熬到我能睡着为止。我和我妻子几乎从来没有同时上床过。等我真的睡着了,我又总做梦。有时,我会从梦中惊醒,心脏疯狂地乱跳。

电视上讲着关于教堂和中世纪的事,不是一般人通常会看的节目。我想看点儿别的,换了频道,但别的台也没什么好节目。我说着抱歉,换回到原先的那个台。

“没事,老弟,”盲人说,“我无所谓。你想看什么都行。看什么我都能学到点儿东西。学无止境嘛。今晚学点儿东西对我也没坏处。我带着耳朵呢。”


好一会儿,我们一句话都没说。他向前斜着身子,头冲着我,右耳对准电视的方向。这让人很不舒服。时不时地,他的眼皮低垂下来,又猛地睁开。时不时地,他会用手指捋着胡子,像是在琢磨什么他从电视上听到的东西。

屏幕上,一队穿着修道士服的人正被架起来,一些披着骷髅服扮成恶魔的人正在折磨他们。扮成恶魔的人戴着恶魔的面具,长着犄角和长尾巴。这个表演是游行活动的一部分,背景音里的英国讲解员介绍,这种活动在西班牙每年举行一次。我试着给盲人解释电视里正在播放的这一切。

“骷髅,这个我明白。”他说着点点头。

电视里出现了一座大教堂,然后又花了很长时间,慢慢地展示了另外一座。最后,画面切换到巴黎那座著名的大教堂上,飞扬的扶壁,高耸入云的尖顶。摄像机拉远,展示这座从地平线上拔地而起的大教堂的全貌。

有时,那个英国讲解员会闭上嘴,任凭摄像机绕着大教堂转。有时,摄像机会漫游在乡间,田野上,人跟在牛后面走。我一直憋着,直到我觉得我必须说点什么时才说道:“现在,他们在拍这座教堂的外部结构。滴水嘴兽。怪兽模样的小塑像。现在,我猜他们到了意大利。没错,是意大利。这座教堂的墙上有画。”

“是壁画吗,老弟?”他问道,抿了一口酒。

我伸手去拿我的酒杯,但杯子空了。我想起来他的问题。“你问我那些是不是壁画?”我说,“问得好。我也不知道。”

画面切到里斯本郊外的一座大教堂。同法国和意大利的大教堂相比,葡萄牙的没什么太大区别,但还是有点儿不一样。主要是室内的陈设变了。直到那时,我才突然想起一个问题。我说:“我突然想起来,你知道大教堂是什么吗?就是说,它们是什么样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要是有人跟你说起大教堂,你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吗?你知道天主教大教堂和——比如说——一座浸礼会教堂有什么区别吗?”

他让烟雾从嘴角渗出,说:“我知道大教堂需要成百上千的人,花五十年甚至一百年的时间,才能修建起来。当然,我是刚听那个解说员说的。我知道有的家族世世代代修建同一座大教堂。这也是听那个人说的。那些人为了修一座大教堂,干一辈子,却至死也看不到它完工。就这点而言,老弟,他们倒和我们这些人没什么区别,是不是?”他笑起来。接着他的眼皮又垂了下来,脑袋一点一点地,就像在打盹儿。没准他正在想象自己身处葡萄牙。现在,电视上出现了另一座大教堂。这次是在德国。英国人的声音继续低沉地喋喋不休。“大教堂,”盲人说着,坐起来,来回转动脑袋,“要是你想知道的话,老弟,其实,我就知道这么点儿,我刚才说的那些,也就是我听他讲的那些。不过,也许你可以给我描述一下?我想让你给我讲讲。我真的希望。说实话,我真的不大清楚大教堂是什么样子。”

我使劲盯着电视上大教堂的镜头。我从哪儿开始描绘呢?但假如我的命都要赌在这上面,假如一个疯子非逼我描绘一座大教堂不可,否则就要了我的命,我该从哪里说起呢?

我又盯着屏幕上的大教堂看了一会儿,直到图像切换到乡下。这没什么用。我只得转过身,对盲人说:“首先,它们很高。”我环顾着房间,想找点儿线索。“它们一直向上伸,向上,向上,一直伸向天空。有些特别大,非要有东西支撑才行,也就是说,得有东西扶着它们向上升。这种支撑物叫扶壁。不知为什么,扶壁的样子让我想起高架桥。不过,可能你也不知道高架桥是什么样子,是吧?有时,大教堂的正面会雕刻恶魔之类的东西,有时雕刻的是上帝和女人。别问我为什么是这样。”

他不住地点头,整个上半身似乎都在前后晃动。

“我讲的不太好,是不是?”我说。

他停止了点头,身子向前倾斜,坐在沙发边上。他一边听我说,一边用手指捋着胡子。我能看出来,他没太听懂。但他又点点头,像在鼓励我。他等着我就这么接着讲下去。我努力想着还有什么可说的。“它们非常大,”我说,“很庞大。它们是石头做的,有时也用大理石。过去,人们修大教堂,是想要接近上帝。那时候,上帝对每个人的生活都很重要。你从他们修建大教堂就能看出来这一点。不好意思,好像我的水平就到这儿了,我只能讲成这样了。我本来就不擅长这种事。”

“没事,老弟。”盲人说,“哎,听我说,我希望你不会介意我问你一个问题。我能问吗?就一个简单的问题,回答是,或者不是。我就是很好奇,没别的意思。你是主人,我是客人,但让我问问你,你信不信宗教,任何宗教?你不介意我问你吧?”

我摇了摇头,不过他看不见。对于一个盲人来说,眨眼和点头没有区别。“我想我不信。什么都不信。有的时候,这样也挺痛苦的。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当然。我懂。”他说。

“好。”我说。

那个英国人还在滔滔不绝。我妻子在睡梦中叹了口气,又深吸一口气,继续睡。

“你得原谅我,”我说,“但我没法告诉你大教堂长什么样子。我就是没这个本事。我只能讲成这样了。”

盲人非常平静地坐着,低着头听我说话。

我说:“说实话,大教堂对我来说没什么特别的,一点儿都没有。大教堂,就是些在夜间电视上能看到的东西。仅此而已。”

这时,盲人清了清嗓子,从背后的兜里拿出了什么东西。是一块手帕。他说:“我明白,老弟。没事。别担心。哎,听我说,你能帮我个忙吗?我有个主意。你去找点儿厚纸来,行吗?还有笔。我们试试,一起画一座大教堂。找支笔还有厚纸,去呀,老弟,去把这些东西找来。”

于是我上了楼。我的腿软得一点力气都没有,就像我刚刚跑了很远的路似的。我在妻子的房间里到处找,在她桌子上的一个小篮子里找到了几支圆珠笔。然后我想了想,该到哪儿去找他说的那种纸呢?

我下了楼,在厨房里找到一个底上粘着洋葱皮的购物纸袋。我把里面的东西倒干净,又抖了抖,拿着它走进客厅,坐在盲人腿边。我拿开一些东西,把纸袋铺在咖啡桌上,抚平上面的褶皱。

盲人从沙发上下来,挨着我坐在地毯上。

他的手指抚过纸袋,上上下下地摸着纸的两面,还有纸的边缘,对,甚至包括纸的边缘。他也用手指拨弄了纸袋的四角。

“好了,”他说,“好了,我们来画吧。”

他摸到我的手,我拿着笔的手。他让自己的手紧贴我的手。“开始吧,老弟,画,”盲人说,“画吧。你待会儿就知道了。我会跟着你。没问题的。就像我跟你说的,开始吧。一会儿你就明白了。画吧。”

于是我开始画。我先画了一个像房子一样的盒子,大概就像我现在住的这栋房子。然后我在上面加了一个屋顶,又在屋顶两边画上尖顶。疯了。

“好极了,”他说,“太好了。你画得不错。从没想过你这辈子还会做这样的事吧,老弟?啊,人生嘛,谁都猜不准,这个我们都知道。继续画吧。别松劲儿。”

我画上拱形的窗户。我画上飞扬的扶壁。我画上巨大的门洞。我停不下来。电视台已经停止播放节目了。我放下笔,把手攥成拳头,又伸展开。盲人摸着纸面,感受着。他的指尖滑过纸面,滑过我画的每一个地方,然后,他点了点头。

“画得不错。”盲人说。

我又拿起笔,他又找到我的手。我接着画下去。我不是什么艺术家,但我照画不误。

我妻子睁开眼,瞪着我们。她从沙发上坐起来,睡袍仍敞开着。她说:“你们干什么呢?告诉我,我想知道。”

我没回答她。

盲人说:“我们在画一座大教堂。我和他正画着呢。加把劲儿,”他对我说,“对,就这样,很好。没错,你找到感觉了,老弟。我能感觉得出来。你本来以为你画不成。但你可以,对不对?你现在简直是如鱼得水,你明白我的意思吧?马上,我们就真能干出点儿名堂来了。手腕累不累?现在,画点儿人进去。没人还叫什么大教堂?”

我妻子又问:“怎么回事?罗伯特,你们在干什么?怎么回事?”

他对她说:“没事。”又对我说:“现在闭上你的眼睛。”

我照做了。如他对我说的那样,我闭上眼睛。

“闭上了吗?”他问我,“别蒙我。”

“闭上了。”我说。

“就这么闭着吧。”他说,“现在别停下。画。”

于是我们继续。我的手滑过纸面的时候,他的手指就搭在我的手指上。我这辈子还从没干过这样的事。

然后他说:“我觉得差不多了。我觉得你画好了。”他说:“看看吧,你觉得怎么样?”

但我仍旧闭着眼,我想就这样再多闭一会儿。我觉得我应该这样做。

“怎么样?”他说,“你在看画吗?”

我的眼睛还闭着。我坐在自家的房子里。我知道这一点。但我觉得自己无拘无束,没有任何东西包裹着我。

“了不起。”我说。

上一章:马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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