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相濡的孤独才是主角

时间的果  作者:黎戈

第一遍看《爱情与夏天》时,认为这是一部散文小说,里面有太多描述生活状态的段落,像蔓生的野草一样,覆盖了主情节线,诸如女主角怎样捡鸡蛋,换车轮,给地板上蜡。我把它肤浅地理解成小资小说里的那种类似于情趣的东西了。读第二遍才明白,书里用那么细致的笔法不厌其烦地写生活琐事,是必要的。非要如此荒芜、乏味的生活和内心,才能让女主角在那么一个低燃点情况下爱上一个并非很亮眼的男主角。男人、女人和爱情都不是主角,荒漠的生活和无法相濡的孤独,才是。

日光之下无新事。不厌其烦地描述着单调的劳作,那日日重复的乏味动作,这正是该小说的好处,否则,它就是《廊桥遗梦》了。试想,如果它轻生活而凸显爱情,把喂鸡、赶羊、修轮胎置换成田园风光,把做饭、算账都处理成小资电影画面,把男女主角对话优雅化,那它就是院线爱情大片。感人的作品,不是打磨光滑的浪漫情节外壳,而是人心的斑驳。

私以为,通俗爱情小说和严肃小说的区别,不在于前者是虚假的安慰而后者揭穿人世的黑暗,而是在前者之中,爱情先行于生活,生活是个背景,而后者则相反。这个排序,和情节、因果一样,是小说逻辑的重要组成部分。小说的逻辑,不是审美逻辑,不是思辨逻辑,而是事实逻辑。它不见得正确,但必须是对的。就是说,爱情是由特定环境中的人,互相撞击后的化学反应。什么样的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就会生出什么样的爱情。虚构作品获得真实感,是因为它在彼时的情境下成立。

女主角生长在修道院,她是个弃婴,名字和生日都是修女们给她的。她从未成为任何人的注意力中心,也没有过度凸显自身存在感,搏出一片新天地的欲望。一切皆是顺势而为,她从修道院中,被选入某鳏夫家里做女佣,也在修女们的劝说下,接受了对方的求婚。她除了邮差和神父以外都没见过男人,对爱情是什么毫无认知——因为缺乏生活经验,没有社交,她把每天和老公谈论割野草和换车轮,就当成情感生活了。在一个极其封闭的环境中,人的情绪能量流动是很缓慢的,代谢也是。死水中的小小涟漪就是惊涛骇浪,之后,是一生的暗礁丛生的爱情海。

这个老公迟钝得令人发指,妻子爱上男主角后神思游移,他认为是:“因为那天的鸡蛋收得不够多,让她失望。”偏远的爱尔兰小镇,她能看见的,就是破败的小店,几十年不变的街坊,告解时的神父,深山里与鸡羊为伴的日子,一周一次的进城。永远如此,从生到死一条笔直望到底的道路——这不是一个都市爱情故事,职场交际活跃、被频繁情事刺激得痛阀爱阀都高的现代男女,不会因为在街坊的葬礼上,远远看到一个略有艺术气质的异性就大幅动情,这只能是个小镇故事。

男人既不是帅哥,也未见有什么性格亮点,甚至没有漂亮的言辞。只不过,他是一个有体温感的人。“他不停地追问她在克卢恩山的童年,他问得越多她就越喜欢”,他带来去密林里的曲径,给她看他父母的画,介绍画里的宾客,指给她看山巅的凹湖,谈论薰衣草和蝴蝶。

爱情是什么呢?是你看见一张脸。这世界上有很多张脸,可只有这张脸,会对着你,耐心地聆听,不打断也不把眼睛转开。艺术是一个寻找肉体却发现了词的灵魂,爱情也是。她从一个初见难忘的微笑,纤细苍白的手,一个眉间的褶子开始,爱上一个人,最后在词语中安家。

而他呢?一个摄影师,作为一对才华横溢的艺术家二代,他却没有父母的才能,有的只是那些秘密的练笔章节。他在即将卖掉还债的老房子里、荒烟蔓草里徜徉,收拾旧物,读自己少年时的文章。他的精神知己是回忆中的表妹,这个表妹从未在他的生活里缺席,时不时还要跑到他耳边发出想象中的高论,以至于我觉得他和农妇的爱情顶峰就是“这次他表妹没有说话”,臆想中的人总算让位给活人了。

他爱这个农妇吗?除了带她重温旧日,未见什么高质量的精神交流,最温情的话也不过是“我不会忘记被你爱过”。内疚好像才是主旋律,甚至最后雨云之欢,也不像是贪欢而像安慰。他努力向她解释:“人们离开是为了孤独。”她能懂吗?她不过是个追随本能的女人,给丈夫留下了一个星期的腌肉、蔬菜,就准备去买个新包和这个男人私奔了。她能想象的逆风而行,是流言蜚语,而不是彼此的精神世界其实并不吻合。她都没有这么长的思考半径。

但这不是《小芳》,纯情对背弃的谴责,而是另外一个东西。和《廊桥遗梦》拼命想把农妇塑造得优雅,让男人到死都留着她的信物相反,这段因本身的孤独下凹才生的,浅浅的,甚至男人还要提醒自己记住的感情,更像生活中眼见的爱——那种有直视化的规则形状,就像不近人情的锥子脸一样的浪漫爱情,往往是导演和编剧把事实PS后的结果。而像男主角这样即将自我流放,连明天的街道都不知什么样的人,何以执于爱情?连对故乡也是两难……小镇是桎梏,也是回忆的原乡。最后他立在船头,看见“最后一点爱尔兰在离他远去,它的岩石,它的荆豆,它的一个个小小的港湾,还有遥远的灯塔。他极目远眺,直到陆地消失,唯见阳光在海面上闪烁起舞”。

男人对这份爱既不热烈,也不打算有戏剧化的结果,拆了彼此的人生格局重组。女人却买来地理教科书,找到斯堪的纳维亚那页,那是他要去的地方。她拒绝临走前再见一面——这就是爱,能多看他一眼,多抓一个笑容,捂在记忆里也是好的,但又怕极了说再见。只有极度的喜欢才会有种既想见面又不想见面的纠结。毫无悬疑的是,余生里,这段爱将会存在女人的记忆库里,被反复拆解、玩味,照亮她喂牛、除草、捡鸡蛋、洗地板的所有时间。

请原谅我用男人和女人代替主角的姓名。我觉得对于这个孤独感出色参演的小说,这个集体名词带来的眉目模糊感,正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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