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兰迪·特拉维斯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 作者:苏万康·塔玛冯萨 |
||||
我们生活的这个新国家唯一让我母亲喜欢的地方,是它的音乐。从难民安置项目送的欢迎礼包里,我们得到了一台小收音机。箱子里还有其他用品,比如滑雪裤、连指手套和全新的内衣裤,但母亲最珍视的,是那台收音机。一只带刻度盘,能收几个台的金属匣子。音量钮只有三档,再不能往右拧了。她把这只小收音机举到耳边聆听着,像在聆听一只海螺。主持人总在歌曲的间隙简短说几句,偶尔还有笑声。笑,在哪种语言里,都是笑。他的笑声温和、内敛而友善。你会有种感觉,仿佛他也只身一人在什么地方。母亲庆幸有一个人类的声音,还有这音乐和她做伴,当我在上学、我父亲在工作的时候,她就一直听收音机。 我母亲尤其喜爱美国乡村音乐,因为这让她想起了她家里的女人们聊私房话的情形。这让她觉得熟悉。那些恳求、那些闲言、那些大城市的梦,以及来自一个没人听过的地方是何种际遇。那些歌总会讲述一个你听得懂的故事——讲心碎、讲爱情、讲一个人如何能承诺爱你到永远,阿门。我母亲不知道“阿门”是什么意思,但她猜那是一句终了时说的话,好让人知道这句话说完了。“三个苹果,阿门。”她会在街角的杂货店说。这样一来,我们的邻居都以为我母亲是信教的,而且虽然我们一家是佛教徒,她还是每周日和他们一起搭车去教堂。她很容易交到朋友,爱笑,而且一向不羞于练习她的英语。 她告诉我们,在教堂,他们会吃一块饼干,喝一口红酒,其余时间会有一个男人讲话。她并不确切知道他讲了什么,但他会讲很久。有时只是为了不让两手闲着,她会拿起她座位前那本沉重的书把它翻开。她并不完全理解他们在唱什么,但她还是会动嘴。就像在入籍仪式上一样,无论你懂不懂发下的誓言,你都必须得动嘴。 过了一段时间,不知什么原因,她似乎失去了去教堂的兴趣。她没有说为什么。 我父亲拿到他第一笔薪水的时候,他想买件不是必需品的东西。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新国家了,可以尽情畅想拥有一件奢侈之物。母亲提议买辆车,这样他就不必再挤公交上班了,但那超出了我们能负担的价格范围。他们想过去高级餐厅,像朋友带他们去过的那种,但又不喜欢把牛排厚切再用黄油煎的烹饪方式,餐桌上也没有加了辛辣调料和香草的鱼露。他们商量过买一副木质床架把他们的床垫放上去,但床是用来睡的,不是用来展示的。有那么多东西可以让我父亲花掉他的第一笔薪水,但最后他决定买一台唱机。在老挝,那是有钱人才有的东西。 我母亲爱上了唱机给她的掌控力。用收音机,要听到她想听的就只能等,也许要好几天才能再次听到她最喜欢的歌。现在,她可以把唱针搭在黑色唱片上,看着它转啊转,想听就能随时听到她喜欢的歌。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重拾收音机。 后来,我们刚能买得起电视机和录像机,她就把乡村音乐颁奖节目录下来。提名名单宣读完毕后,她会喊出自己的获奖人选。如果哪个猜错了,她会记住每个奖项的获奖者,重放一遍节目,然后喊出正确的名字。每次多莉·帕顿[Dolly Parton,美国乡村音乐歌手、演员,1946年出生于田纳西州的一个穷苦家庭,其演唱生涯中共有二十五首单曲登上公告牌乡村音乐榜榜首,曾多次赢得格莱美奖、乡村音乐协会奖、乡村音乐学院奖等音乐类奖项。]被提名,母亲都会选她,而且每次都对。她会大喊一声:“我赢了!”我不明白她干吗要那么做。她什么都没赢得,不过是猜对了。 我母亲最喜欢的是兰迪·特拉维斯[Randy Travis,美国乡村音乐歌手、演员,出生于1959年,自1978年以来共发布二十张专辑,其中超过五十首单曲登上公告牌乡村音乐榜,十六首登上榜首,专辑累计发售超过两千五百万张,获数十个音乐奖项。]的歌。每次我们在电视上看见兰迪·特拉维斯新的音乐短片,她都会飞快地按下录制键,其他一切事情都滑落到了她脑后。她会跪在那里,脸贴近屏幕,伸手按下“倒带”和“播放”,看着他一遍又一遍地唱。一段时间过后,按钮上的标志开始模糊,然后消失不见。 那时候,母亲对她平素做的家务活儿已经不太上心了。衣服洗了,但总也不叠,碗碟刷了,但没有烘干,也没有归位。后来,她发现了速冻食品,几分钟就能把它们热好。这些食品一度是我的最爱。我的朋友们在家都吃这个。我爱上了吃土豆泥、玉米、牛排和烤鸡。我父亲可不。他想要木瓜沙拉、鱼露、泡菜、血肠和糯米饭。但这些食物要花好几天准备,置办食材意味着要乘公交车长途跋涉到唐人街市场。发酵鱼露,腌渍泡菜,把整鸡剁成块,把糯米泡软,都要耗费时间。而时间,我母亲想用来听兰迪·特拉维斯唱歌。 我父亲和兰迪·特拉维斯一点也不像。没人留意他是谁,他何以为生。他从没说过“爱”这个字,向来不怎么表露情感。我母亲生日,他给了她几张二十加元的钞票,甚至连张生日贺卡都没有,也没有晚上出去庆祝一下的计划。他认为只要他在身边,就足以显示他的爱了。他认为他的沉默是爱,他的克制是爱。大声说出它,大加宣扬它,是恬不知耻的。他认为一天到晚为爱情长吁短叹是犯蠢。兰迪·特拉维斯是个什么样的人啊,以他的健康、他的长相、他的名气、他的财富,他有什么好悲叹的? 一天早上,我母亲给了我些钱,让我买一份《博普》[Bop,以十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为目标读者的美国娱乐杂志,1983年创刊,2004年停刊。],好在背面找到兰迪·特拉维斯的邮寄地址。她拿出一张正面印着粉色心形的卡片,但她不会读写英语,让我替她写句话给他。我不知道写什么。我那时应该七岁上下,能懂什么成年之爱的语言?她用手指缠绕着几缕头发,不时发出一小阵咯咯的笑声,而我站在那儿,甚至拿不定主意该怎么下笔给他写一句话。我不喜欢她的表现,我担心万一兰迪·特拉维斯真的回信,我父亲会怎么样。 于是我写道:我不喜欢你。 母亲永远不会知道我写了什么。 我告诉她我写的正如他在歌里所唱的。一切关于爱的事物。 她笑了,然后在下面签上她的名字。 我们一次次把这些卡片寄给兰迪·特拉维斯,虽然从没有人回信,我母亲仍旧坚持我们要继续寄。我努力想些别的东西来写,想到有人写在学校卫生间里、喷在我们家楼外砖墙上的那些话。你真丑。滚回老家。失败者。有时我甚至什么都没来得及在上面写,她就在卡片上签了名,封进信封,然后塞进街角邮筒黑漆漆的开口里。我们一定寄了有几百张这种卡片,把钱耗费在邮资和信封上。我母亲始终希望能得到些回应。这和她为了来到这个国家所做的没什么两样,她说。 当然,我告诉了父亲我们在做什么,以为他能阻止她再沉迷下去。情况正在失控。那时我已经拒绝再帮她,说有作业要做,以为这样就能阻止她寄信。但她会自己继续把信寄出去,哪怕里面只写她的签名。我把其中一张卡片拿给我父亲看。他指指她名字的书写。它们看起来像椒盐卷饼,盘曲交错,他大笑起来,对我母亲说:“兰迪·特拉维斯认的是英语。他看见你的名字,会以为是胡乱涂鸦。你那地址,谁知道他们在那儿到底干些什么。说不定,那些卡片直接进了垃圾场呢。” 但我母亲继续寄出那些签着她老挝文名字的卡片。她心里想的,嘴上说的,只有兰迪·特拉维斯。厨房水槽的下水管堵了,我父亲不知道怎么修,我母亲说:“唉,我打赌兰迪·特拉维斯知道怎么办。”还有一次,她在晚饭时大声说:“我打赌兰迪·特拉维斯会想和我共进晚餐。”她会盯着窗外的天空、月亮、太阳,或者一朵云,感慨道:“兰迪·特拉维斯也许正望着我此时此刻望着的东西。无论他在哪儿。” 我父亲终于还是不可避免地厌倦了她念叨兰迪·特拉维斯,最后他悲哀地告诉她,那男人是个明星,我们的生活永远不会和他有交集。“他根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对他来说连一星闪光都算不上。”他说。说完他把手放到脸上,五指蜷起圈住眼睛,然后收拢里面的空隙,直到什么都不剩,只留一只攥紧的拳头。可你无法说服她走出对兰迪·特拉维斯的爱。那是将她遮蔽的一片阴影,你所能做的只有等待某束光照射进来。她甚至开始像多莉·帕顿那样打扮,相信他想要的会是这样的女人。她把头发染成金黄色,把发缕梳蓬松,拢在头顶。她放着他的音乐坐在窗边,等待着,凝望着楼下的街道,仿佛他会驾车前来接她离开。 我父亲希望这份对兰迪·特拉维斯的爱能有几分扫过他,他穿起了我母亲在车库甩卖会上买给他的牛仔靴。很快,他就穿上了牛仔裤和法兰绒上衣,学着兰迪·特拉维斯的样子站在那里。他会把一只手的拇指钩在他牛仔裤的裤鼻儿上,一条腿站直,一条腿膝盖放松往前伸着。看见他这样的变化,我母亲很高兴。但后来,当我母亲让他唱歌的时候,他彻彻底底搞砸了。 他不知道那些词该怎么念。 灿烂而期待的笑容从她脸上消失了,我父亲却只是更加卖力,他加大嗓门吼出副歌,拉长元音,试图发出南方腔的鼻音。他不是明星。他不是男主角。他靠把库房里的家具装进纸板箱过活。没人会花钱看他唱歌,但他不在乎。他只是在努力成为我母亲想要的样子。 有一天,我父亲告诉我,我们要去看兰迪·特拉维斯的演唱会。他说:“这是你妈想要的。为了她我们一定要这么做。”他租了一辆车,我们驱车南下。那时候还没有网购这回事。你得去到演唱会场馆,直接从售票处买票。 我母亲兴奋极了,她做了好多种我父亲爱吃的饭菜。我们出发前,她花了三天时间把糯米泡软,蒸好后把米饭装进饭篮[thip khao,老挝人用来盛糯米饭的一种传统容器,用竹子、芦苇等材料编成。--编者注]里,裹上毯子保温。她做了木瓜沙拉,还撒上碾碎的小虾干,炸了两只鹌鹑并用铝箔把它们包起来。我过去从没注意过老挝菜有多美,吃过那些暗棕浅黄的冷冻食品后,如今感觉仿佛一场回归。它们摆在一起,色彩如此鲜艳明亮,香气如此汹涌而尖锐。每一餐尝起来都像身处一场特别的仪式。这让人想起了她的故乡,她的爱。现在我明白为什么我父亲坚持只吃这些菜了。 关于去那里的过程,我没有多少记忆了,只记得看见一块写着数字75的红蓝路牌。我们在那条路上开了好几天。我看不太清窗外的东西,只看见黑色电线如同给天空的蓝幕加了下划线,然后是黑暗,我自己的小脸望着我自己。 演唱会上,我们坐在观众席最外圈,那么高的地方,我根本看不出舞台上的人到底是不是兰迪·特拉维斯。他的脸只有大头针那么大。我闭上左眼,用拇指和食指从我们坐的地方比量他。他在我两指之间还不到一英寸。不由自主地,我把他占据的空间捏拢,直到再也看不见他。他开始唱歌的时候,我才睁开另一只眼,意识到他只能是兰迪·特拉维斯,他的声音和我们唱片里的一模一样。他不太在舞台上走动,几乎只是站在那里,弹他的吉他。事实上他看起来很害羞,每次观众站起来鼓掌,他都眼望地面。他会点头表示收到了他们的赞许,然后开始下一首歌。他并没有特地注视着谁,也没有单独把谁作为歌唱的对象。他望向人群,聚光灯在他身上投下一片我从没见过的光晕。他仿佛在闪闪发亮。每隔一会儿,他就朝我们的方向挥挥手,我母亲也会挥手回应。但对他来说,我们只是黑暗中的一个黑点。我想到我父亲付出了什么才让我们来到这场演唱会。他耗费了多少时间搬运、包装家具,把它们送进我们自己永远买不起的房子里,花得起钱坐得离兰迪·特拉维斯更近的那种人的房子里。从我们坐的地方看过去,舞台灯光照亮了他们的脑袋,他们也闪闪发亮了。 演唱会后,我们和所有十几岁的小姑娘们一起等在巡回巴士旁,但我太小了,除了人们的后背什么也看不见。我看见我父亲伸手去握我母亲的手,但他握了个空,因为当兰迪·特拉维斯走向巡回巴士的时候,我母亲正巧举起双手朝他挥动。我父亲把两只手插进裤兜,垂下头,望着地面,望着他的牛仔靴。 现在回想起来,我并不意外几年以后我母亲会找到其他让她痴迷的东西。这次是老虎机。她坐在那些机器跟前,它们把她的脸照亮,一枚硬币接一枚硬币地吞下她的希望。我知道我母亲对希望这件事毫不陌生,这也是我们一开始来到这个国家的原因。她养成了夜不归宿的习惯,多数晚上都睡在停在某个赌场停车场的车里,我父亲熬夜等着,看她会不会回家。没过多久,有人告诉我们她被发现倒在停车场上。人有时会死,未必要有一个缘由。生活就是如此。 这么说似乎不对,但我那时感觉替她松了口气。 上个月是我四十二岁生日。我去那间老公寓看了我父亲。一切如故,除了景色。原先公园所在的地块上现在建起了一座高楼。这里成了照不进光的地方。我父亲掏出他的钱包,棕色皮革的,边角已经磨破,里面塞满了收据、硬币和纸钞。他抓了一沓二十加元的钞票递给我,但我摆摆手拒绝了,说我不需要。他问我吃饭了没有,我说没吃,于是他用姜末煎了鱼,端出一碟木瓜沙拉和糯米饭。我们对彼此说的话不多,只管吃饭。刚尝第一口木瓜沙拉我就哽住了。发酵的鱼露就像指纹——你能循着它的做法找到它的主人。我父亲在他的鱼露里加螃蟹,那酱汁又黑又稠,成年累月地发酵。母亲不是这么做鱼露的。 晚饭后,我父亲和我去客厅看电视。他碰巧拨到乡村音乐频道,上面正放着兰迪·特拉维斯的特别节目。我们看了几段他的音乐短片,然后父亲站起来打开了他的卡拉OK机。我替他紧张,多年前他唱歌的样子让我不堪回想,当时他既不知道歌词,也不知道那些单词该怎么念。现在有了那台机器的帮助,他知道该怎么做了。我是唯一的听众,而且我坐得很近。乐声奏响,一个白点闪动在歌词上方。然后,他一开嗓,我惊呆了。 |
||||
上一章:弹弓 | 下一章:美甲美足 |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