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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虫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 作者:苏万康·塔玛冯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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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那个早上,因为我醒来的时候天色是那么黑。叫醒我的是我母亲。她来到我的房间,说我现在可以帮着多挣点钱了。 她给我找了一份跟她一起在养猪场帮工的活儿。她穿了一身深蓝色运动衣,把一套一样的衣服扔给我,让我穿上。之后,当我站在前阶上等她锁门的时候,她递给我两个揭掉标签的汤罐头罐,里面装满了生米。我从没想到去问问这都是干什么的,我只管照做,还带着昏昏沉沉的睡意。 我母亲开车载我们——其实就是我和她——去了养猪场。开车是她喜欢做的事。她前不久拿到了驾照。她考了四次都没过,但她坚持回去重考,直到通过为止。 她从我们邻居那儿买下了这辆车。他们女儿要去上大学了,在某个遥远的地方,所以那姑娘没法把她的车带走。它是亮橙色的,形状像颗软糖豆,安着我母亲并不需要的彩色玻璃。我们在寂静中行驶着,没开收音机,车头灯将我们引入黑暗。我降下窗户,想让冷空气吹醒我。 凌晨一点钟穿成这样,我不知道母亲给我们签下的是什么样的工作。我从一个朋友那儿听说,养猪场总有活儿干,只要你干得了。你可以清理地上的猪粪,也可以在猪上生产线之前还活着的时候给它们做清洁。或者,你可以给公猪做按摩,让它们为交配兴奋起来。我不想要那种工作,希望我母亲给我们签下的不是像那样的活儿。但工作就是工作,就算是那样的工作,你也能保持你的尊严。 工作的第一天并不顺利。我每件事都做错了。我要干的活儿原来并没有那么容易。 只有我和我母亲是女的。那儿有差不多十五个男人,跟我们一样,都是老挝人。我们就像人们评价的那样——和善。在我母亲以前去的牌局上,我见过这些男人。她和他们的妻子一起在厨房做饭。在那些夜晚,当我们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每个人都会谈起他们的工作,他们的老板,老家的日子有多难过,以及他们如何都来到了我们现在生活的这个国家——但没有人哭,没有人说丧气话。他们全都哈哈大笑。故事越伤感,笑声越响亮。总有竞争。你会试图用更悲惨的故事和更响亮的笑声压过前一个人。但这里没有人笑,每张脸都一本正经。 来到田里,我母亲戴上一副小小的、带一盏红灯的东西,像是头灯,好腾出她的双手。她拿出装了米的罐头罐,给了我一只。我跟着她,试着照她的样子做。一开始,她扫视田地,选了一处远离其他工人的地方。他们聊天,她说,他们聊天的声音让他们捉到的虫总是很少。 然后她蹲下来,把罐子放在她脚踝旁边的地上。她往前移动的时候,也会移动罐子,让它始终跟着她,在她触手可及的范围内。我们被要求戴手套,但我母亲不戴。她说这样抓得更牢。每捉一次,我都看着她把手伸进罐子,在生米里揉搓指尖。她靠这个办法保持手指干燥。她告诉我她的手总是冷,但她不得不让手和虫子保持同样的温度,不然它们会感觉到手的热量,没等她靠近就溜走了。 她一边弯身行进,一边用裸露的手从冰凉的土地里揪出虫子,把它们丢进用发圈箍在她两条小腿上的泡沫塑料杯。每个人都有把杯子固定在身上的办法。有人用布条或者橡皮筋把它们绑在腿上;有人在裤子后面缝了口袋。杯子里垫几撮新鲜青草,好让捉到的头几只虫有些缓冲,免得摔得太重,也让虫子有些熟悉的感觉,不至于惊慌失措,扭来扭去,把自己弄伤。半个小时的时间里,我母亲在田里来回四趟,已经往一只大泡沫塑料箱里倒空了八塑料杯,箱子边站着一个管事的人,负责清点她的收成。 一开始,我顺着田垄移动的时候忘了拿那罐生米,黏液在我手上越积越多,让我很难抓住任何东西。我把时间耗费在了在田里寻找罐子上,然后又忘了我上回捉到了哪儿。我没有保持弯身贴近地面的姿势,每捉一次我就站起来,等我的手指再回到地面的时候,虫子都跑光了。它们听见了我来的声音。于是我试着像我母亲那样一直蹲着。就算那样,当我找到一窝虫子并把它们揪出来的时候,它们也没有顺利地整个从地里出来,而是断成一截一截的。我揪得太用力,它们的身体被扯断了。 要想提高你的收成,最简单的办法是找到一堆全都缠在一起交配的虫子。当你发现这么一堆虫子,速度就是一切,因为虫堆底部的虫子会开始钻回地里。但我母亲连这些也能捉走。她慢慢地、稳稳地把它们拉起来,给虫子足够的时间脱离它们正在钻回的土地,整个出来进到她的手里。她轻而易举地装满了她的泡沫塑料杯,虫子的身体全都完好无损。 我不喜欢虫子在我手里的感觉,那样冰凉、黏滑、活生生。毫无疑问它们是活的。它们一刻不停地到处蠕动、滑行,把它们的身子伸得那么长,我甚至不确定那还是我刚捉的虫子。我能感觉到它们的身体在我手里搏动、颤抖,让人发痒,它们还会用头或者尾巴戳我——我分不清是哪头,两头在我看来都一样。我想尖叫,大喊这一切有多恶心,然后把它们扔回地上,但我不想让我母亲在所有人面前蒙羞。所以我撑了下去。这是份很多人都想要的工作,我妈能把我弄进来是我的运气。 那天早上晚些时候,我们在依旧黑暗的天色下开车回家,路上我母亲说:“那很有趣,是不是?像那样一起捉虫。”我什么都没说,她又补充道:“你第一天没怎么干好,嗯?” 比起我母亲也许几百杯的收获,我只捉了两杯。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把杯子装满,长到虫子堆积起来,把先捉的那些压扁了。我没意识到它们有那么大的重量。我手里有一堆没人会花钱买的死虫子。它们只有活着才有点价值。 “下次。下次你会捉到更多。”我母亲说,“大家第一天干得都不好。” 那时我想到了我父亲,他会怎么看待我们干的这份活儿,捉虫。他会怎么说。我父亲是个好人,认识他的人没一个能说出他的不好。我很小的时候他就死了。我已经很难再在脑海中看见他的脸了。我记得的是他总叫我丑丫头。我母亲说他这么叫我是怕我被自己的长相冲昏了头。我母亲说,等你受过教育,干上一份好工作,那才是考虑长相的时候。那时候长相,如果还算可以,对你来说才有价值。但你不能把顺序搞反。 我常暗自猜测我母亲会不会再婚。我们认识的人多数不是结了婚,就是有个伴儿。当我问她,她深夜在房间里听猫王磁带的时候,是否有过孤独和伤感,她说:“你想让我怎么办?从他们那帮白人里找一个?你能想象么,他们说不定会指望我说些‘我厄你天缠地久’这样的话,然后像那些猪似的上我。我有我的自尊,我可不会为了哪个男人低三下四。我还不如自己过。” 你可以说我是被溺爱的。我以前从没打过工。但我十四岁了,快到了要让我母亲大笔出钱来养活的年纪。我成绩很好,所以她认为我有一天能上大学。 在她的国家,她从没上过学。她说这得家里有钱,就算有钱,也会花在她兄弟身上。“要我说,是全浪费在他们身上了。”她说。她见过穿白领衬衫和海军蓝短裙的女生步行去上学,而那时她坐在院子里照看鸡。她负责把所有的鸡赶回她家的院子。那不是件苦差事,只是一个他们家需要有人干的活儿。 “我是个农家女。对这个你一无所知。我想穿上她们那身海军蓝短裙和白领衬衫,但我知道那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但那会发生在你身上。你会成为她们那些穿海军蓝短裙和白领衫上学的女孩里的一个。我可能成不了,但我带到这个世上的人会成为她们里的一员。我一定会为那骄傲的。” 我没有告诉我母亲这儿的大学里人们不穿制服。我想让她保留她的梦。 每个周六清晨,我都会回那养猪场捉那些虫子。一周其余几天,我妈一个人去,和长期工一起捉。我干得已经相当不错,但还是比不了我母亲。如果说存在这种天分,那她当真是个天才。她不像其他人那样捉虫。首先,她是唯一脱了鞋打赤脚的人。她说:“我不喜欢那些橡胶鞋。我知道它们能听见我靠近。脱了鞋我的脚就不会发出任何声音。”有时候她甚至关了头灯,沿着田垄摸索。她用不着看见虫子就知道它们在哪儿,摸黑捉住它们,一大批一大批地拿回来。我母亲把这些虫子叫作“地屎”。我们每次捉完虫,她都会说:“老天,我爱地屎。” 我累了的时候,我母亲就让我歇一会儿。我会去车里坐着看她在田间干活儿。光是看他们的样子,你不会知道所有人都在捉虫子。从这个距离看过去,就像哪个贵妇弄丢了钻戒,所有人都在奉命寻找。我知道我母亲也在那里面,就算我不知道她确切在哪儿,我也不会为她担心,因为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出现,匆匆去给自己再添一份收成。 每当我有些许自己的时间,我就总是想起我父亲。按理说人不该记得两岁时候的事,但我记得。我们想要的无非是活下去。把发生过的事付诸语言,便能让它重现。他在那里,头露在水面上,推着我和我母亲过河,我再望去的时候,只见他的头沉了下去。他又一次浮起来,嘴张着,但没有发出声音,又沉了下去。我不会游泳,我母亲也不会。但她不知怎么就抓着一只橡胶轮胎,把我俩送过了河。过后,我母亲问我看没看见我父亲遭遇了什么,我说没有。我不想让她知道。现在我宁愿相信他最后到了马来西亚的什么地方。也许他失去了记忆,和一个新的家庭生活在一起。只要知道他还活着,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他发出的最后一声,甚至都不是声音。 我不想参加学校的舞会。但我母亲非要我去。她说我不该错过人生中的某些体验。我知道她很把这当一回事。她给我做了一条粉色蓬蓬裙,我穿上这东西试过,好让她调整尺寸。 学校里有个小伙子问我能不能跟他去舞会。他的名字叫詹姆斯。我觉得他还可以,也许吧。我们一起上的课上,他会坐在我旁边。我不明白为什么。还有其他位子空着。他在我笔记本的页角上画直升机。当我问他干吗要那么做,他说:“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飞走了。”我不是把它们擦掉就是把它们划掉。外面下雨的时候,他会转向我说“下雨了”,就好像看见下雨而且有可以告诉的人是他人生中什么重要的事一样。 他常常围着我转,因为我们在家庭研究课的养育单元被编成了一组。我不想当任何人的搭档。我想自己养大我们拿到的那只蛋,但詹姆斯说:“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养的。”我没有回绝他,因为跟人合作,这种方式我们拿到的分数更高。我没关系。那只是一只蛋,又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放学以后詹姆斯过来做作业的时候,他会和我母亲聊天。我母亲对他喜欢得不得了,因为他长得有点像猫王。我不想让她对他太过投入。我不希望他害她心碎。我试图让詹姆斯退出我们的课题。我对那只蛋粗心大意,在只有我自己守着它的少数几个小时里把它掉在了地上。在那之后,我以为他会放弃我和这个课题,但他却说:“那是个意外。生活中难免发生这样的事。” 但我还是不想让詹姆斯对我那么好。我给他看了我沾着黏液痕迹的捉虫装备,他却一点也不觉得那恶心。他说:“太棒了!我想哪天跟你一起去干这个。”我从没听过这样的事,除了我母亲居然还有人真心愿意捉虫。 我想让他知道那一点也不棒。我想让他明白那是苦差事,你得有真本事才能成为捉虫能手。他做起事来是那么如鱼得水,我想看着他搞砸一回。我想看着他吃力地装满一个箱子,看他因为不知道该去哪儿找虫子而踩到它们,看他揪得太用力而让它们的身体断在手里。我想让他收成少的时候被人骂,让他依赖天气这种他无法掌控的东西维持生计。 那个周六清晨,当我起床的时候,詹姆斯已经在厨房和我母亲喝咖啡了。他穿了一条牛仔裤和一件朴素的蓝T恤。我们给了他装米的罐子,他说:“真棒,我太兴奋了!” 我们开车来到养猪场,他从车上跳下来。我妈告诉场主这男孩想一起来,而且用不着担心报酬,因为他会免费打工。场主喜欢这个主意。他说:“那就来吧,让我们瞧瞧你有什么本事。” 詹姆斯把那盏小灯戴在头上,像我们其他人一样开工,却有像我母亲一样的结果。对于新手来说他的收成高极了,因为训练他该怎么做的人正是她。她花了几个月、几个季度自己学习摸索的那些小经验,全都毫无保留地教给了他。她在那儿引导着他。而他满腔热情地投入捉虫,仿佛它们全都是黄金财宝那样抓住它们的身体,因为她就是那么做的。 在这片地里干活儿的男人在老挝的时候,曾经是医生、教师、像我妈一样有自己土地的农场主。没人是冲着这种日子来的——蹲在软绵绵的土地里,趁夜摸索那些没有面孔的东西,那些地屎。而他们捉起虫来也像那些东西似的。詹姆斯不曾是别的什么,他只是个孩子。詹姆斯捉起虫来无所顾忌。 在这之后不久,詹姆斯在十四岁的年纪成了我们的经理。生意的主人说他想找人接手他的工作,既然詹姆斯英语说得那么好,他可以干这份活儿。詹姆斯前几次愿意免费工作,这让他印象深刻,还说他是我们所有人的榜样。 我望了望我母亲,但我什么也看不清,因为天色太暗。我知道詹姆斯得到的是她想要自己得到的东西。她爱这份工作,而且她比詹姆斯干的时间长得多,但根本没人注意到她的努力。詹姆斯呢?他乐得得到一份收入这样丰厚的工作。他不会怀疑自己配不配得上这份工作。他十四岁,他成了老板。 开车回家的路上,这回我母亲有话说了,说詹姆斯,说他当了老板的事。这些话在那时一股脑涌了出来。他不再坐我们的车了。她说她才不在乎他怎么去养猪场——说不定他父母开车送他,或者场主亲自去接他。“你看看,他们就是那么互相帮助的。”她说,“很贴心,是吧?是我把那混蛋带来的,然后他抢了我的工作。真他妈的该死。他是个该死的小孩。他们还怪我们抢他们的工作。哼,你猜怎么着?那本来可能是我的工作。我的工作!他妈的被他抢走了。他又不需要那钱。他能拿它买什么他父母不能给买的东西?我可是有一个人要养活。而且我干吗要这么生气?不就是地屎嘛,土地的屎。” 詹姆斯开始改变我们捉虫的方式。他说大米是吃的东西,不是用来浪费的。我们罐子里的生米被换成了锯末。我母亲用它搓干手的时候扎了刺。伤口因为土里的化肥发了炎,疼得更厉害了。 后来,詹姆斯告诉我母亲她不能再光脚了。现在她得穿上全套行头——橡胶靴、手套,还有为头和手臂裁出洞的沙沙作响的塑料袋。他说:“那是装备,你得穿。”她照做了,她的收成随之滑坡。 为了补上减少的收成,她在地里待得更久了。她开始忘记曾经做得那样自然而然的事。她行动起来不再像过去那般轻松和满怀热爱,虫子感觉到她在靠近,钻回土里,她无法触及。我看着她心碎。她曾经是最出色的,但那没用。她现在的低收成无法告诉你这份工作发生了什么变化,是如何改变的。然而那些数字却可以用来说明一个捉虫工技术拙劣或者懒惰。我知道我母亲哪一种都不是。 学校的舞会之夜到了。尽管距离詹姆斯第一次来和我们捉虫只过去了几个星期,感觉却像一辈子。那么多事改变了,变得让我迷惑不解。我认识在养猪场当老板的詹姆斯,我认识和我一起上学的十四岁男孩詹姆斯。他们仿佛是不同的人。干活儿的时候,我会看着他,等待他新萌生的冷漠变成别的什么,就像等待着被爱,等待被认出是爱的人。我没有盯着那张脸看太久,因为我不喜欢我看到的东西,也许,那儿从来不曾有过我想看见的东西。 舞会的那一夜,我母亲把我要穿的那条粉色裙子放在我床上。他来的时候她不会在家。她会出去参加牌局。“我不会告诉你该做什么,怎么过你的人生。”她说,“你要是想和他去那个学校舞会,你现在就去吧。可是他来的时候我不想在这儿。你知道我对那是什么感觉。我没法对这一切心平气和。我就是没这个本事。可是你,你这一生是有机会的。捉住那些虫,离开这座镇子。心平气和。” 詹姆斯一个人来的。他穿了一件黑色小礼服,头发用发油向后抹平,一双黑皮鞋踩在水泥地上咔嗒作响。他拿在手里的一个粉色东西一颤一颤。一枝花。 我已经关掉了所有的灯,看起来就像没人在家。街灯如同聚光灯。我能看见房前的草坪,当他走到光下,我能看见他的整张脸。一开始很小,然后渐渐变大,他的额头越逼越近。 他按了门铃,然后又按了一下。几分钟后当我仍然没有开门,他开始砸门,拼命扭动门把手,但门上了锁。他又是抓,又是拉扯自己的头发,头发散落开来,变得凌乱不堪。我站在门另一侧的黑暗中,望着在猫眼的金色圆形边框里的他,目睹着这一切。我什么也没做。就连听见他抽泣的时候也没有。我把一根手指放在猫眼上按住。我不想让他看见我张开的眼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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