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成熟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1

父亲去世后,生活就变成一种完全不同的面貌。我走出了那个安宁的、无忧无虑的儿童王国,跨入现实的世界。毋庸置疑,男人能给家庭带来稳定。“你父亲最清楚了”,每当听到这句话,我们都会大笑,可这句话确实清楚地展现了维多利亚时代后期的生活状态:父亲就是家庭生活的基石。父亲喜欢按时开饭;父亲不喜欢在晚饭后被打扰;父亲想要和你演奏一段二重奏,你会欣然接受。父亲是我们衣食的保障;父亲留心管理着家务并使之井然有序;父亲还掏钱供我上音乐课。

玛吉长大后,她的陪伴带给父亲自豪与欢愉。他喜欢她的才智和魅力,他们俩成了极好的同伴。我想,父亲能从玛吉身上找到母亲大概比较欠缺的活泼和幽默,而他也在心中为他的小女儿保留了无限的温情与慈爱——为那个终究会让他想起来的小阿加莎。我们有一首最喜爱的童谣:

阿加莎·帕加莎,我的黑母鸡,

先生们的生蛋鸡,

生了六个又生七,

还有一天生十一!

父亲和我都很喜欢这个特别的笑话。

不过我觉得,蒙蒂才是他真正最喜欢的孩子。他对儿子的爱比对女儿更甚。蒙蒂感情丰富,深深地爱着他的父亲。然而以个人成就而言,哎,他令人失望,父亲始终为此担心。我想在某种意义上,父亲最快乐的时光是在南非战争后,蒙蒂被派到一支叫作东萨里编队的常规编队任职,随队伍一起直接从南非奔赴印度。他似乎干得不错,已在军中安定下来。尽管父亲有财务上的困扰,但至少蒙蒂的问题是暂时解决了。

玛吉在父亲去世大约九个月后与詹姆斯·瓦茨结了婚。她不大情愿离开母亲,母亲却急于促成这桩婚事,不愿意他们再拖下去了。我清楚地记得她说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母女俩会越来越难舍难分。詹姆斯的父亲也急于让他早些完婚。詹姆斯刚从牛津大学毕业,将直接进入商界。他渴望与玛吉结为伉俪,建立自己的小家庭。瓦茨先生计划在自己的地产上为儿子建一幢房子,这对年轻夫妇可以住在那里,一切就这样安排妥当了。

父亲在美国的遗嘱执行人奥古斯特·蒙坦特先生从纽约来到我家,住了一个星期。他身材魁梧,待人和蔼,非常讨人喜欢,待我母亲亲切无比。他坦率地告诉母亲,父亲的生意糟透了,那些律师和假装为他着想的人曾经给他出了很多馊主意。大量的钱财耗费在补偿亏本的生意和维修纽约的房产上,其实根本不解决实际问题。他建议放弃大部分房产,以免去繁重的赋税。能剩下的大概不多了,祖父留下的大宗遗产已经化为乌有。祖父曾经是H.B.查弗林公司的合股人,公司愿意继续为合伙人的遗孀、我们的姨婆提供一笔资助,也愿意定期为母亲提供一笔为数不多的收入。根据祖父的遗嘱,我们三个孩子每年每人可以得到一百英镑。其他大笔的美金都投在房产业,当时这些房产已每况愈下,要么乏人问津,要么就是以极其低廉的价格被出售了。

当时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母亲能否负担得起居住在阿什菲尔德的这笔费用。我觉得母亲的判断是很切实际的,她确信我们继续住在那里很不明智:将来房子需要维修,以有限的收入在此继续住下去将会很难应付——是有可能的,但会很艰难。最好是将现有的宅子卖掉,在德文郡的某处,也许在埃克塞持(Exeter)附近,买下一栋小一些的房子,这样就能减少开支,而且买卖房子的差额也算是一笔收入。尽管母亲从未受过职业训练,不懂得经商,但她有足够的常识。

然而,她的主张却遭到了儿女们的反对。玛吉和我,还有哥哥蒙蒂从印度来信,一致强烈反对卖掉阿什菲尔德,恳求她保留这幢房子。我们说阿什菲尔德是我们的家,我们不舍得卖掉它。姐夫许诺他可以长期寄给母亲一小笔款子作为补贴。夏季他和玛吉会到阿什菲尔德来住,也可以帮助我们负担一定的开销。母亲终于被我们对阿什菲尔德强烈的眷恋之情所打动,放弃了自己的主张。她表示不管怎样也要尽力保住这所宅子。

我现在怀疑,母亲本人可能从未真正喜欢托基。她非常热爱有大教堂的市镇,她喜欢埃克塞特。她和我父亲有时会到各个有大教堂的市镇度假游历——我想多半是父亲为了哄她开心,并非自己想去。我也相信她很乐于住在埃克塞特附近一栋小一点的房子里。然而,她不是一个自私的人,况且她也喜欢现在这所房子本身。就这样,阿什菲尔德依旧是我们的家,在我们心中还是那么神圣。

保住这所宅子是很不明智的事,我现在明白了。我们可以把它卖掉,再买一栋容易打理的房子。母亲虽然在当时就认清了这个道理,而且后来一定越来越清楚,但她还是心甘情愿地留下了它。因为多少年来,阿什菲尔德对我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就是我的人生根基,是我的避风港,是我的归宿,我因此而不会觉得没有根。念旧也许是愚蠢的,但它却给了我一些我很珍视的东西:回忆的宝藏。它也给我带来不少烦恼、忧愁、负担和难题——对于你所爱的事物,当然必须付出代价。

父亲是十一月离开人世的。第二年九月,姐姐出嫁了。由于是在居丧期间,所以婚礼很冷清,没有举办盛大的婚宴。但婚礼安排得很妥帖,结婚仪式在古老的托基教堂里举行。我作为首席伴娘,感到莫大的荣耀。所有的伴娘都身着白色衣裙,头戴雪白的花冠。

婚礼定在上午十一时开始,此前我们在阿什菲尔德举办了喜宴。这对新人高兴地收到了许多祝贺他们新婚之喜的礼品,不过也饱受我的表哥吉拉尔德、我,还有瓦茨一家的小孩子们想出来的变化多端的折磨。在整个蜜月期间,他们从手提箱里每取出一件衣服都会洒出米来;缎面鞋被绑在他们坐的马车上;他们虽然仔细检查确认马车上没有类似的问题了,但其实马车背后还是用粉笔写了“吉米·瓦茨太太是个第一等的名字”,他们就这样驱车前往意大利度蜜月了。

他们走后,母亲筋疲力尽、泣不成声地回到她的床上。瓦茨夫妇回到他们的饭店,瓦茨太太无疑也哭了。这似乎就是婚礼对母亲的作用。瓦茨家的小孩子们、我的表哥吉拉尔德和我,被晾在一边,像陌生的狗一样互相猜疑地打量着,判断着是否会彼此喜欢。起初楠·瓦茨和我彼此深深地怀有一种天然的敌意。很不幸,那是那个时代的风尚。我们都被各自的父母以对方为榜样批评过。楠很活跃,像男孩子一样调皮,被告知阿加莎的举止一向多么得体,“多么安静,有礼貌”。与此同时,我也被以楠为例加以训诫,说她“从来不羞答答的,总是有问必答。从不会红着脸,含糊其辞,或者一语不发”。于是,我们都怀着很多敌意互相打量着。

接着是半个小时的尴尬局面,然后就有了转机。我们举办了一场在教室里绕圈子跑的障碍赛,从堆叠的椅子上疯狂地跳过去,总是落在那张有点旧的大睡椅上。我们都大笑、大喊、大叫,玩得非常高兴。楠扭转了对我的看法——这个人说什么也不是安静的,光在那儿大喊大叫。我也改变了对楠的看法,她并不是个自高自大、说个不停、深得大人欢心的孩子。我们玩得非常好,都互相喜欢,那个沙发的弹簧被我们彻底弄坏了。接下来,我们吃了一顿快餐,然后去戏院,观看《潘赞斯的海盗》(The Pirates of Penzance )。从那时起,我们的友谊就再也没有走过回头路,而是时断时续地持续着,贯穿了我们的一生。我们有时会中断联系,然后又再继续,有机会重聚时仍是一如往昔。楠是我现在最想念的朋友之一,同别人很少能像同她那样,一起谈论艾本尼(Abney)、阿什菲尔德和那些逝去的日子,那些狗,我们的那些胡闹,我们的男朋友,以及我们筹备过、演过的戏剧。

玛吉的离去可以说标志着我生命中第二阶段的开始。我仍是个孩子,却已告别了童年的第一阶段。欢乐的光辉,痛苦的失望,对于每一天都非常看重,这些特征都是童年的标记。随着这些特征一起消失的,还有安全感和对未来生活的无忧无虑。我们不再是米勒一家了,如今只剩下母女二人相依为命:一个是中年妇女,一个是涉世未深、天真单纯的小姑娘。一切似乎还跟过去一样,但是家庭里的气氛却迥然不同了。

自从父亲去世以后,母亲的心脏病多次发作。每次都是突如其来、毫无征兆,医生为她开的药也无济于事。我一生中头一次体会到为他人担忧的滋味,我那时毕竟还是个孩子,自然会把事态想得更严重些。我常常深夜醒来,心怦怦直跳,确信母亲已经故去。十二三岁的孩子正是最容易忧虑的年龄。我自知有些荒唐,却不由自主地夸大了这些担忧。我翻身下床,蹑手蹑脚地穿过走廊,来到母亲的卧室外,跪在门前,将耳朵贴在门轴处,凝神倾听母亲卧室里是否有呼吸声。多数情况下,我的焦虑很快就能得到宽慰——热情的鼾声是对我最好的回报。母亲有个特别的打鼾习惯,起先优雅而微弱,逐渐升级为可怕的爆发。然后,通常她会翻个身,至少过三刻钟,再重复一遍。

如果我听到鼾声,就会高兴地回到床上睡觉。可是如果没听到,我就会等在那儿,痛苦又担心地蹲着。我可以打开门走进去,让自己安下心来,这样也许明智得多,然而不知何故我似乎从没这样做过,或许是因为母亲晚上总是锁着门。

我从未将这些忧虑告诉过母亲,我想她也不可能料得到。还有,每当她出门上街的时候,我总会感到一阵阵恐惧,害怕她被车子撞倒。现在想起来实在有点荒唐可笑、杞人忧天。这些情感纠缠了我大概足足有一两年,以后就渐渐消逝了。后来我搬进了父亲的更衣室,就在母亲卧室的隔壁。我会把房门开一条缝,这样,一旦母亲夜里犯病,我就可以直接进去,把母亲的头垫高一些,给她递送白兰地和嗅盐提神。当我感到自己有些用时,便不再受到令人痛苦不堪的忧虑的折磨。我发觉自己一生都背负着想象的重负,它虽然对我大有裨益——想象力的确是小说家们必备的基本能力,但在其他方面却会使人精神上饱受困扰。

父亲去世后,家里的生活水平急剧下降。社交活动几乎完全停摆,除了去拜访少数老朋友以外,母亲不再跟任何人来往。我们手头拮据,不得不处处节俭,这也是我们唯一能为保住阿什菲尔德做的。家里不再举行午宴和晚宴,母亲身边的用人由三个减至两个。母亲尝试告诉简我们现在境况很糟,她只能将就着用两个便宜的年轻女仆。但是她强调说,简厨艺高超,可以获得丰厚的报酬,且理应如此。母亲打算探听一下,为简找一个地方,最好薪水优厚,还有一个厨房女佣供她使唤。“这是你应得的。”母亲说。

简没有表露出任何情绪,一如往常地吃着东西。她缓缓地点点头,继续咀嚼着,说:“好的,夫人。正如您说的,您知道怎样最好。”

然而第二天早上,她又出现了。“我有话要对您说,夫人。我仔细考虑过了,我更愿意留在这里。我很理解您说的,但我愿意少拿一点薪水,毕竟我在这里已经很久了。而且我弟弟一直催促我去帮他照看房子,我答应在他退休以后就去,那可能还要四五年呢,在此之前我更愿意待在这里。”

“你真是太好太好了。”母亲感动地说。害怕表露感情的简说:“这样比较方便。”然后面露庄严之色,离开了房间。

这样的安排只有一个缺点。已经按照一种方式下厨多年的简,无法改变她一贯的下厨作风。如果我们吃烤羊腿,总是有巨大的一块,还有硕大的牛肉派、巨大的水果馅饼和庞大的蒸布丁被端上桌来。母亲会说:“只做两个人的份就够了,记住,简。”或者“只要四人份的就够了”。可是简从来不明白。而简的好客也使得我们家的开销很大。每天她都有七八个朋友照常过来喝茶,吃酥皮点心、小圆面包、烤饼、岩皮饼和果酱馅饼。最后,当母亲绝望地看到家庭账簿上的数字不断上升时,终于委婉地对她说现在不同以往了,也许她可以每星期招待一次朋友,这样也可以避免准备了吃的但是人家没来,减少一些浪费。从此以后,简就在每星期三接受她朋友的“晋见”。

我们自己的饮食,也和能经常享用三四道菜的以往迥然不同了。正餐取消了,母亲和我傍晚时只吃奶酪通心粉或者米饭布丁之类的。我想简对此一定大为伤心。母亲还逐渐从简手里接过订购食品的工作。我父亲的一个朋友住在我们家的时候,非常喜欢听简打电话订购东西时浓重的德文郡腔调。“我要六只龙虾,雌的,还有对虾,不能少于……”这也变成我们家很喜欢的用语。“不能少于”不光是简的口头语,还成为我们后来的一位厨子波特太太的常用语。当时那些商贩的日子多么好过啊!

“可是我一直订购十二片龙脷鱼,夫人。”简痛苦地说。事实上我们没有足够的嘴巴来吃掉十二片龙脷鱼,即使加上厨房里那几张嘴,可是她的脑袋从未想到这一点。

这些变化对我而言并不特别显而易见。当你年轻时,奢侈或节约对你来说意义不大。不买巧克力而买硬糖的区别并不显著,而且相对于龙脷鱼,我一直更喜欢鲭鱼。至于把尾巴放进自己嘴巴里的牙鳕鱼,我觉得是样子最可笑的一种鱼。

我的个人生活改变不大。我读了大量的书。先读完了亨提的作品,然后根据介绍读了斯坦利·威曼(Stanley Weyman)的作品。多么精彩的历史小说啊!就在前几天我还读了《城堡客栈》(The Castle Inn ),觉得非常好。

《曾达的囚徒》(The Prisoner of Zenda )为我开启了浪漫幻想之门,对很多别的孩子也一样。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竟深深坠入情网——不是那个深受喜爱的鲁道夫·拉森狄尔(Rudolf Rassendyll),而是被监禁在自己的地牢里悲叹的真正的国王。我渴望拯救他,向他施以援手,让他确信我爱的是他——当然,我是弗蕾维亚(Flavia)——而不是鲁道夫·拉森狄尔。我还读了儒勒·凡尔纳(Jules Verne)的全部法语书,《地心游记》(Le Voyage au Centre de la Terre )是好几个月里我的最爱。我喜欢谨慎的侄子和独断的叔叔之间的对比。真正喜欢的书,我隔几个月会重读一遍。过了大约一年,我就会喜新厌旧地选择一本新的最爱。

还有L.T.梅德(L.T.Meade)为女孩子写的书。母亲很不喜欢,她说书里面的女孩子都很俗气,一心只想着发财和要漂亮衣服。但我相当喜欢她们,却也为自己的庸俗品位颇感愧疚。母亲会为我大声地朗读一些亨提的作品,尽管她有些恼怒于冗长的描写。她还读过一本《布鲁斯的最后的日子》(The Last Days of Bruce ),我们俩都对这本书赞不绝口。作为功课,我得读一本叫作《历史上的伟大事件》(Great Events of History )的书,每读完一章都要马上回答结尾附录里的问题。这是一本很好的书,介绍了很多发生在欧洲和其他地方的重大事件,让人可以把历史上从亚瑟王开始的英格兰国王全都排个序。看到其中断言某某是昏君是多么过瘾啊,这是一种圣经式的盖棺论定。我知道英格兰国王们的重要日期和他们妻子的名字,虽然这些资料从未对我有过多大的用处。

我每天都要学习拼写几页的单词。我想这种练习对我颇有益处,可是我仍然非常不善于拼写,直到现在也是如此。

我的主要乐趣是和姓赫胥黎的一家人一起参加音乐会和其他活动。赫胥黎医生有一位糊涂却又聪明的妻子,还有五个女儿——米尔德莉德、西比尔、穆瑞尔、菲莉丝和伊妮德。我的年龄在穆瑞尔和菲莉丝之间,穆瑞尔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她的脸很长,浅浅的金黄头发,她非常爱笑,一笑会露出酒窝。我最初加入的是她们每周一次的声乐课,大约有十个女孩参加,在声乐老师克劳先生的指导下练习合唱曲和圣歌。还有“管弦乐队”:穆瑞尔和我演奏曼陀林琴,西比尔和一个叫康妮·史蒂文斯的女孩演奏小提琴,米尔德莉德演奏大提琴。

回想起管弦乐队的那些日子,我认为赫胥黎一家是个很有魄力的家庭。托基的老居民中有一些故步自封的人,总是有点斜着眼看“赫胥黎家的姑娘们”,主要是因为她们习惯于在午后十二点至一点,徘徊于市镇商业中心的滨海大道上。起先是三个女孩手挽着手,然后是两个女孩和家庭教师。她们摆动着手臂,走来走去,开着玩笑。还有一个主要的罪证:她们不戴手套。在那个年代,这种事情属于社交过失。然而,赫胥黎医生显然是托基最受欢迎的医生,而赫胥黎太太是众所周知的“社会关系优越”的人,因此姑娘们还是在社交圈中颇受欢迎。

回想起来,这真是古怪的社交模式。其实是很势利的,但如果你过于势利又会受人鄙视。在谈话中过于频繁地提起贵族会遭到别人不以为然的耻笑。我的一生中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问话会是:“可她是谁啊,亲爱的?”“她家里人是谁?她是约克郡特维德多家的人吗?当然,他们很穷,非常穷,可她娘家是威尔莫特家族。”接下来的一个阶段是:“哦,是的,他们当然很讨厌,可是他们太有钱了。”“买下拉尔彻宅子的人有钱吗?”“哦,那我们最好去拜访他们。”第三个阶段又有所不同:“哦,亲爱的,可是他们有趣吗?”“是啊,他们当然没什么钱,没人知道他们是从哪儿来的,不过他们非常非常有趣。”扯到社会价值取向的题外话了,接下来我最好还是言归正传,回到管弦乐队的话题。

我很怀疑我们是否制造了讨厌的噪声?也许吧。但至少曼陀林琴是无伤大雅的。不管怎么说,参加乐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乐趣,也增长了乐理知识。还把我们引向更令人兴奋的事,那就是组织演出了吉尔伯特和沙利文的作品。

在我加入她们的乐队之前,赫胥黎姐妹和她们的朋友们已经演过《耐心》(Patience )了。下一个备选曲目是《王室侍卫队》(The Yeomen of the Guard )——一项很有野心的任务。事实上我很惊讶于她们的父母从不阻碍她们。赫胥黎太太是一个极为开明的典型,我很钦佩她,因为当时的父母极少这么开明。她鼓励她的孩子们从事她们喜欢做的任何事,如果她们请求帮助,她就提供帮助,如果不需要,那就让她们自己去干。《王室侍卫队》里的角色都分配妥当了。我有很好的女高音,差不多是这些人中唯一的女高音,于是我自然被选为扮演菲尔法斯上校,这让我仿佛飘上了九重天。

在母亲那儿,我们遇到了一点小困难。对于女孩子在公众场合露面的时候腿上可以穿什么而不可以穿什么,她的见解是很守旧的。腿就是腿,肯定是不雅致的。如果我穿着紧身裤或者类似的东西示众,母亲会认为是最最不文雅的。我想当时我十三四岁,身高已有五英尺七英寸(约一米七),哎,但还没有我在高特莱时所盼望的丰满胸部。王室侍卫队的制服被判为“过关”,尽管配的是宽松得异乎寻常的灯笼裤,但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绅士形象就很成问题了。现在看来似乎很傻,可在当时,这就是个严重的问题。无论如何,母亲说如果我在一侧肩膀上披一副斗篷加以掩饰就可以了,从而克服了这个问题。于是,她从姨婆的“衣料”中找出一块蓝绿色的天鹅绒,权当作斗篷(姨婆的衣料保存在各个箱子和抽屉里,包括各种各样昂贵、美丽的织物、边角料,都是她二十五年来从各个地方买来的,差不多都被忘却了)。披着一件斗篷表演可不那么容易,它从一侧肩膀垂下,搭在另一侧肩膀上,但这样腿部的不雅多多少少就被隐藏起来了,观众不会看见。

就我记忆所及,我没有怯场。真够奇怪的,作为一个特别怕羞的人,一个经常不敢自己走进商店的人,一个去大型聚会场所前要咬紧牙关的人,我只在参加一种活动时从未感觉紧张,那就是演唱。后来,我在巴黎学习钢琴和声乐,在学校音乐会上弹奏钢琴时我也勇气全无。可是如果要我演唱,我就完全不会紧张。这也许是因为早年我上台演唱过《生命是恩惠吗》(Is life a boon? )以及菲尔法斯上校(Colonel Fairfax)的唱段。无疑,《王室侍卫队》是我人生中的重头戏之一。另一方面我又觉得,我们没有再演更多的歌剧也好——一次真正尽兴的体验是永远无法复制的。

回想起来,有一件奇怪的事,那就是你记得事情是怎么开始或怎么发生的,却不知道它们是怎么消失或怎么终止的。那以后,我参与过的赫胥黎一家的活动我都想不起来了,不过我很肯定我们的友谊没有中断。有一段时间我们天天见面,后来我发现我曾经写信给住在苏格兰的鲁丽。也许赫胥黎医生离开了,去别处行医,或者是退休了?我不记得任何有关告别的对话,我记得鲁丽把友谊界定得非常清楚。“你不可能成为我最好的朋友。”她解释说,“因为我们最好的朋友是苏格兰麦克科拉肯家的女孩们,她们永远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布伦达是我最好的朋友,珍妮特是菲莉丝最好的朋友。不过你可以做我第二好的朋友。”我对于做鲁丽的第二好的朋友非常满足。这样的安排很好,因为我想赫胥黎姐妹只是差不多每隔两年才见一次“最好的朋友”麦克科拉肯一家。

2

大概是三月的某一天,母亲说玛吉快要有小宝宝了。“玛吉要有小宝宝了?”我惊讶得目瞪口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会惊讶,此类事情在我们周围时有发生,但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家人身上,总是令人惊讶的。我接受了詹姆斯做我姐夫的这个事实,平日里亲热地称他为吉米,很喜欢他。可这一新的事实却完全是另一码事。

像以往一样,我过了一会儿才完全接受了这个事实。我可能张大嘴坐了两分钟,或者更久,然后我说:“啊——那真令人兴奋。什么时候?下个礼拜吗?”

“不会那么快的。”母亲说大概是十月份的某一天。

“十月?”我相当郁闷,想想还要等那么久。我记不清当时我对于性的看法——那时我应该十二三岁——但我肯定不再相信小娃娃是医生用黑口袋背来的或是天使们送来的理论了。当时我已经认识到这是一种肉体上的变化过程,不过并没有很强烈的好奇心或者真正的兴趣。然而,我做了一点小小的、无伤大雅的推论。婴儿起先是在体内的,然后适时地出来了;我思考了这一过程的机制,把问题的关键聚焦在肚脐眼上。我看不出来肚皮上这个圆圆的小洞是做什么的,它似乎没有任何别的用处,那么很显然,它一定和生孩子有关。

我姐姐在几年后告诉我,她曾经有过很明确的想法。她认为肚脐眼是一个钥匙孔,有一把专门对应的钥匙,由你的母亲保管,然后交给你的丈夫,让他在新婚之夜去开锁。她说得那么头头是道,也难怪她当时对自己的理论如此深信不疑。

我带着这个念头来到庭院里,想了又想。玛吉要生孩子了,这真是美妙的想象,我越想就越欢喜。我要做姨妈了——这一称呼使你感到自己已经长大了,很重要。我要给他买玩具,让他玩我的娃娃屋,但我要小心,别让我的小猫克里斯多夫用爪子误伤了他。大约一个星期以后,我就不再想了,这件事就此淹没在日常琐事之中。还有一段漫长的日子才到十月呢。

八月间的什么时候,一封电报把母亲召唤走了。她说她要去柴郡,住到我姐姐那儿去。姨婆当时和我们住在一起。母亲的突然离开并没有让我很惊讶,我也没有去猜测什么,因为母亲做任何事情都是突如其来的,从来没有明显的预期或准备。我记得那天我正在庭院中的网球场上,满怀希望地望着梨树,看能否找到一只成熟的梨子。爱丽丝就在这里找到了我。“午饭时间就要到了,进去吧,阿加莎小姐,有个消息正等着你呢。”

“是吗?什么消息?”

“你有一个小外甥了。”爱丽丝说。

一个外甥?

“可是还没到十月,我不会有外甥的!”我反驳道。

“嗯,可是事情往往不像你想的那样。”爱丽丝说,“现在进去吧。”

我走进屋子,发现姨婆在厨房,手里拿着一封电报。我连珠炮似的问了她许多问题:小宝宝什么样子?为什么现在就出来了而不是十月份?姨婆以维多利亚时代广为人知的闪避方式一一回答了这些问题。我想在我进来的时候,她正在与简谈论分娩的问题,因为她们压低了声音,似乎低声说道:“另一个医生说先等阵痛来吧,可是那位专家非常坚决。”听起来很神秘、很有趣。我的心思全都聚焦在新生的外甥身上。姨婆正切羊腿肉时,我说:“他长什么样子呀?他的头发是什么颜色的?”

“他可能还是个光头,不会一开始就有头发的。”

“光头。”我失望地说,“他的脸是不是很红?”

“也许吧。”

“他有多大?”

姨婆想了一下,不再切了,在切肉刀上比画了一个大小。

“这么大吧。”她说。她说起来那么确定,就像个内行似的。对我来说那真小啊,那种丈量方法也给我留下了同样深刻的印象。我确信如果有一个心理医生让我做联想测试,给我一个关键字“婴儿”,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切肉刀”。我很想知道他会把我的答案归入弗洛伊德学说中的什么情结。

我很高兴有了个外甥。后来,一个月之后,玛吉带他来到阿什菲尔德。他两个月大时,在古老的托基教堂受洗。由于他的教母诺拉·海伊特不能赶来,便委托我代表她抱着小外甥。我神情庄重地肃立于前排,姐姐提心吊胆地在我周围转悠,生怕我把孩子掉在地上。我们的牧师雅各布先生,我跟他很熟,因为他正在为我准备坚信礼[坚信礼是基督教的七圣礼之一,接受过洗礼的孩子一般在十三岁左右接受坚信礼,成为正式教徒。],他用一只手熟练地托起婴儿,另一只手巧妙地前后翻转,将水倾洒在婴孩的额头上,然后施以轻轻的摇摆,这通常能止住婴儿的啼哭。他被命名为詹姆斯·瓦茨,跟他的父亲与祖父同名。家里人皆以杰克称呼他。他那时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我则简直急不可待,期望他立刻长大,能跟我一块儿玩耍。

我非常高兴玛吉能够回到家里来长住。我缠着她给我讲故事,她给我的生活平添了许多乐趣。我头一次听到福尔摩斯的故事就是玛吉给我讲的,名字叫《蓝宝石谜案》(The Blue Carbuncle )。从那以后,我总是央求她再为我讲些故事。《蓝宝石谜案》、《红发会》(The Red-Headed League )、《五粒橘核》(The Five Orange Pipe ),都是我最爱听的。我很喜欢听她讲故事,她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

玛吉结婚前就在写短篇小说,曾在文学杂志《名利场》(Vanity Fair )上发表过许多篇。在当时,能在《名利场》的小说专栏发表作品的人都被认为是很有文学造诣的。父亲为有这样的女儿而感到莫大的骄傲。她写了一系列以体育运动为主题的短篇小说:《第六个额外进球》《绿茵场上的摩擦》《凯蒂打门球》,以及其他类型的小说。那些小说很有趣,也很机智。二十多年前,我重读这些小说,仍然认为写得十分精彩。我不知道她要是没有结婚的话是否会继续写下去。她从未认真考虑过要当一名作家,她也许更希望成为一名画家。她属于那种只要想干,基本上什么都能干出成绩的有才气的人。据我所知,婚后她就不再写小说了,但是十到十五年之后开始从事戏剧创作。她写的《债权人》(The Claimant )一剧曾由巴兹尔·丁导演,由利昂·夸特梅恩和费伊·康普顿担纲主演,在皇家剧院上演。除此之外,她还写过一两个剧本,不过没能在伦敦公演。她还是一位优秀的业余演员,参加过曼彻斯特业余剧团的演出。玛吉是我们家里公认的才女。

我当时胸无大志,且知道我一无所长。有一度我很喜欢打网球和门球,但一直打得不好。假如我说我自幼便渴望成为一名作家,并坚信将来总有一天会实现自己的夙愿,那会多么有趣啊。可是说老实话,我的头脑中从未闪现过这样的奢望。

然而,我在十一岁那年却也发表了作品。事情是这样的:伊灵出现了有轨电车,立刻引起轩然大波。这对伊灵来说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如此宁静的居民区,宽阔的街道,美丽的房屋,却被叮叮当当的电车所破坏。有人说这是进步,却立刻被反对声淹没。每个人都给报馆写信,给议员写信,给所有相关人士写信。电车并无先进之处,它噪音很大,危害市民的健康。当时已经有了身漆“伊灵”字样的朱红色公共汽车,从伊灵大街到谢泼兹布什(Shepherds Bush)。还有一条非常好的公共汽车路线,从汉威尔(Hanwell)到艾克顿(Acton),尽管车辆外观要逊色很多。伊灵还有旧式的大西部铁路,地区铁路更是不在话下了。

这里根本不需要有轨电车,可是它却出现了,无情地出现在伊灵。有人忧伤落泪,有人咬牙切齿,阿加莎则首度发表了文学作品,一首写于电车运行第一天的诗。这首诗由四小节构成,姨婆恳请一位常去她家作客的老绅士,曾任将军、陆军上校和海军上将保镖,去一趟当地报社,向编辑推荐这首诗。我还能记起第一节,是这样的:

电车通行头一遭

招摇过市多荣耀

太平一日都不到

就已传来新情报

这一节以后,我转而嘲弄“鞋子夹脚”。(“鞋子”[“鞋子”原文为shoe,指集电靴,电车上用来把电从第三轨接过来的滑动触盘。]里面发生了电气故障,导致电车运行了几小时之后就停运了。)当我从报纸上读到自己写的诗时,感到欢欣鼓舞。但这并没有促使我考虑将来走上文学写作这条道路。

我考虑的事情仅有一桩——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我和我的朋友们一样,对此深信不疑。我们都知道幸福就在前方等着:我们渴望爱情,希望得到关怀、珍爱和赞扬,希望可以尽情地做我们想做的事情,同时也把丈夫的生活、事业及成功作为我们引以为豪的职责,摆在生活的首位。我们不需要什么兴奋剂或者镇静剂,对于生活我们信心十足,而且乐在其中。我们也会偶感失望,有不愉快的日子,然而纵观人生,仍是其乐无穷。也许对如今的姑娘来说,生活同样充满了乐趣,只是看起来不快乐。我忽然想到,她们大概很享受忧郁,有些人就属于这种类型,她们好像更偏爱沉溺于情感危机。她们甚至喜欢焦虑,没错,现在的时代我们有的是焦虑。当年我们这一代人常常会遇到家境末落,想要的东西连四分之一都难以得到满足。那么我们又为什么能如此热爱生活呢?难道是我们的心中有一种如今已不再出现的活力吗?是不是因为教育,或者更糟,因为过度教育导致焦虑,为怎样的生活更适合自己而焦虑?

我们则更像野花——也常常像野草。尽管如此,我们却生机勃勃,奋力穿过铺路石和石板间的缝隙,哪怕植根在不毛之地,也立志张开生命的风帆,享受生活的乐趣,在阳光下成长,直至有人走来,踩在我们身上。即使遭到暂时的摧残,我们也很快就会重新昂首挺胸。如今,哎,生命像是被施了除草剂(选择性地!)——我们不再有第二次抬头的机会,我指那些被说成是“不适合生存的人”。在我们那个时代,从来没有人会被告知是不适合生存的。就算有,也没人会相信。只有谋杀犯才是不适合生存的。而如今,对一名谋杀犯你恰恰不能说他是不适合生存的。

身为一个女孩子——我是说,身为一个未成年的女人——最令人激动的是,你会觉得人生是一场很奇妙的赌局。你无从预料将要降临到你头上的是什么,这使得成为一个女人的过程是如此激动人心。不必操心未来应该怎么做,不必担心未来会如何——生物学自然会做出抉择。你在期盼着那个男人,一旦他出现在你面前,就会彻底改变你的生活。在生命的开始阶段,你可以尽情表露心迹。“我应该嫁给一个外交官……我会很开心,出国到世界各地观光……”或者“我不想嫁给一个水手,不愿意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沿海地区。”或者“我要嫁给一位桥梁建筑师或探险家。”整个世界都向你敞开,但是并不能由你选择,你只能听凭命运的决断。你也许会遇到各种人,也许他是个酒鬼,你的婚姻并不美满,然而这种未知性令你更加激动。而且你所嫁的并不是某人的职业,而是有血有肉的人。用老一辈保姆、奶妈、厨子和女佣的话来说:“迟早有一天,如意郎君就会闯入你的生活。”

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看到母亲一个很漂亮的朋友在参加舞会前让姨婆的厨子老汉娜帮她穿衣服。她准备系上一根胸衣的带子,胸衣很紧。“现在,菲莉丝小姐。”汉娜说,“一只脚撑住床边,人往后仰——我要拉紧了,屏住呼吸。”

“哦,汉娜,我受不了了,真的受不了,我都喘不上气了。”

“别着急,我的宝贝,你可以好好呼吸的。晚餐你可能吃不下太多,那是好事,因为年轻小姐不应该在人前吃得太多,那是不雅致的。你的一举一动必须表现得像一位真正的淑女。好了,我这就拿软尺量一下——十九英寸半。我可以让你变成十九英寸。[相当于腰围一尺四。]”

“十九英寸半就很好了。”受难者气喘吁吁地说。

“你到了那儿一定会高兴起来的。假设如意郎君今晚就会到来呢?你不想腰身粗大地跑过去让他看到吧?”

如意郎君,有时也被更优雅的字眼称作“你的真命天子”。

“我实在不知道该不该去参加这个舞会。”

“哦,当然,你应该参加,亲爱的。想一想,你也许会遇到你的真命天子。”

当然啦,这种事在生活中确实会发生。女孩子去参加她们想参加的聚会,或者她们不想参加的聚会,这无关紧要——因为那里会有她们的真命天子。

当然,总有些女孩宣称她们不打算结婚,通常是为了某些高尚的理由。可能她们想做修女,或者护理麻风病人,做一些伟大而重要的事,建立在自我牺牲之上,我觉得差不多是一个必然阶段。信基督教的女孩做修女的热情似乎比信天主教的女孩持久得多。信天主教的女孩更多的是出于职业上的考虑——把这视为人生的一种方式——与此相反,一个基督教徒却是因某种神秘的宗教气氛而心驰神往。当医院的护士也被认为是勇敢的生活方式,背后还有南丁格尔小姐的声望在支撑。可结婚仍是主流,嫁给谁是人生中的一大课题。

到了十三四岁,我察觉出自己在生理和经验上都有了很大的成长,感到自己已不再需要栖身于他人的羽翼之下,我已经能够保卫自己了,甚至觉得自己有责任照顾母亲。我也开始努力了解自己属于哪种类型的人,做什么事会有所造诣,什么事会一事无成,因此不能浪费光阴。我知道自己缺乏敏捷的机智,遇事需要有充分的认真思考的时间,方能决定对策。

我开始重视时间。人的生命中没有什么比拥有时间更奇妙了。我相信如今的人们都没有足够的时间。我小时候和年轻时极其幸运,就因为我有那么多时间。你早上醒来,可能还没完全清醒时就对自己说:“那么,今天我要做什么呢?”你可以选择,选择都摆在你面前,你可以随心所欲地计划。我不是说我没有多少事做(我们有所谓的责任)——当然也有。在家里有很多事要做:有些天要擦洗银质相框,有些天要补袜子,有些天要学一章《历史上的伟大事件》,还有一天要到市里去付所有商店的账单。要写信和短笺,要练琴,要刺绣——但这些事都任我选择,随我的喜好安排。我可以计划自己的一天,我可以说:“我想下午再补袜子,上午要到市里去,回来的时候走另一条路,看看那棵树是不是已经开花了。”

每天醒来时我都会有一种感觉,我相信大家都有:一种活着的喜悦感。我不是说你有意识地去感觉,用不着,因为你就在那儿,你就是活生生的,睁开眼睛,又是新的一天,未知旅程中新的一步,这令人激动不已的旅程就是你的生活。生活本身也许并不趣味横生,可它会令你兴奋,因为那是你的生活。这就是生存的秘诀之一:享受生命的恩赐。

不是每天都必然愉快。在最初感到“又是新的一天,多美好啊”之后,你想起十点半要去看牙医,那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可是最初的感觉还在那里,那就是一种很好的动力。当然,这与性情密切相关。你可能是个快乐的人,也可能性情忧郁,我想这是你无力改变的。但我觉得人是这样的——要么你一直快乐,有时也会发生让你不快乐的事;或者你总是很忧郁,可有些事情也会让你忘记忧郁。很自然,生来快乐的人可能不快乐,生来忧郁的人也可能过得很快乐。可是如果让我在一个孩子的洗礼上给他一份礼物,我会选择天生的乐天。

有一种想法在我看来很奇怪,那就是工作是光荣的。为什么呢?远古时代的人出去狩猎是为了果腹,以求生存。后来人们辛勤耕种,也是为了同样的原因。如今,早早起床,赶上八点一刻的车,在办公室里端坐一天,仍旧是为了同样的原因。这么做是为了果腹,为了能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如果你技艺纯熟且很走运,就能够更进一步过得舒适些,并且有娱乐生活。

去工作是基于经济上的需要。可这为什么是光荣的呢?有一句很老的童谚说:“撒旦会为闲着的手找点坏事干。”想一下,小乔治·史蒂芬森[乔治·史蒂芬森(George Stephenson,1781-1848),第一位成功造出蒸汽机车的发明家。]在闲着无事时观察到母亲的茶壶盖起起落落,因为没事可做,他开始琢磨起来……

我不认为需要是发明之母。我的想法是,发明产生于闲暇,可能还产生于懒惰,为了省却麻烦。从敲碎打火石到打开洗衣机,无不如此,这是千百年来人类的一大秘密。

这些年来,妇女的地位无疑变糟了。我们妇女的一举一动,表现得像笨蛋一样。我们吵着要被允许和男人一样工作。男人可不傻,乐得好心地接受这个想法。为什么要养老婆?让老婆自己养活自己有什么不好!她想要做,神啊,让她继续做吧!

好像很可悲,我们多么聪明地建立起“弱势性别”的地位,现在却差不多等同于原始部落的女人,整天在地里辛勤劳作,步行几英里捡拾刺槐做柴火,头上还要顶着锅碗瓢盆等家用物品。而装饰华丽的男性身上除了保护女人的致命武器外一点累赘都没有,大可以心无旁骛地快步开路。

还得看看维多利亚时代的女人,她们需要的时候男人就会在身边。她们建立了脆弱、纤细、敏感的形象——她们永远需要被保护、被珍爱。她们是否就此走向了悲惨、卑屈的人生,被蹂躏、被压迫了呢?在我的记忆中,那个时代的妇女不是这样的。回顾我姨婆的朋友们,似乎每一个都异乎寻常地开朗,几乎总能随心所欲。她们坚韧、有主见、饱览群书、见多识广。

请注意,她们对她们的男人都极尽赞美,她们真诚地认为男人们十分杰出——精力充沛,但也有邪恶倾向,容易误入歧途。在日常生活中,女人按照自己的方法行事,同时考虑到男人的优越感而说些好听的话,使她们的丈夫不会感到丢脸。

“你父亲知道怎么做最好,亲爱的。”这是公用的客套话。真正的提议会在私下里出现:“我相信你说得很对,约翰,不过我不知道你是否考虑到……”

有一点非常重要,男人是一家之主。一个女人在结婚以后,就要接受他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他生活的方式,将此视作自己的命运。在我看来,这很有道理,这是幸福的基石。如果你不能面对丈夫的生活方式,就不要接受这个任务——换句话说,就不要嫁给那个男人。比方说有一个布料批发商,是个罗马天主教信徒,他乐于住在市郊,他打高尔夫球,喜欢到海滨度假。如果他是你的真命天子,那么就拿定主意接受他,喜欢他,这并非难事。

你会惊讶地发现,自己甚至可以享受这一切。很少有什么事比做一个接受者和欣赏者更令人向往的了。你可以喜欢并欣赏几乎一切食物和生活方式。你可以欣赏乡村生活、狗、泥泞的人行道;也可以习惯城镇、噪音、人群和喧闹。一方面,在乡村,会有宁静、精神上的安逸、读书的闲暇,编织、刺绣,以及种植的乐趣;另一方面,在城镇则会有戏院、画廊、好的音乐会,以及在乡下根本见不到的朋友。我可以很高兴地说,我几乎可以欣赏任何事情。

有一次我坐火车前往叙利亚(Syria),一个同行者关于胃的观点让我觉得非常有趣。

“亲爱的。”她说,“绝不要向你的胃屈服,如果吃了什么东西让你觉得不对劲,就对自己说:‘谁才是主人,是我,还是我的胃?’”

“具体说来你是怎么做的呢?”我好奇地问她。

“所有的胃都可以训练。起先要吃得很少,不管什么都行。以前鸡蛋让我恶心,烤奶酪也会让我特别难受。于是我每个星期吃两三次煮鸡蛋,每次一两勺,然后加一点炒鸡蛋,一步步来,现在我可以随便吃多少鸡蛋了。烤奶酪也一样。记住,你的胃是个好仆人,却是个坏主人。”

这件事令我印象深刻,我答应遵循她的建议,并且照办了——虽然这没多大难度,我的胃历来是个好仆人。

3

父亲去世后,母亲在玛吉的陪同下去了法国南部。我一个人留在阿什菲尔德,由简照顾了三个星期。就在那时,我迷上了一项运动,结识了新的朋友。

在码头上滑旱冰是当时流行的消遣。码头的地面粗糙不平,会使人频频摔倒,但也给人以无尽的乐趣。码头的尽头有一幢类似音乐厅的大房子,冬天闲置,便成了室内滑冰场。滑旱冰还可以去巴思大厅,那里也被称为大会场,就是举行大型舞会的地方。那个地方可高级多了,但是我们更喜欢码头。自备旱冰鞋,花上两便士买一张门票,你就可以进去滑了!赫胥黎家的女孩无法跟我一起参加这项运动,因为她们每天上午要忙着听家庭教师讲课,奥德丽也是如此。我在滑冰场经常遇到的是露西一家。他们都已成年,待我很好,因为他们知道我的母亲遵医嘱去国外休养,只剩我一个人留在家里。

虽然我觉得自己独自待在家非常了不起,可渐渐地也厌倦了。我喜欢点菜——或者说我自以为在点菜。实际上,午餐都是简事先想好的,但她确实表现得好像在考虑我不着边际的意见。“我们吃烤鸭和蛋白酥卷好吗?”我问。简说好的,不过她不确定是否能订到鸭子,至于蛋白酥卷,正好没有蛋白,我们得等到哪天正巧用掉了蛋黄时再说。于是我们最终还是吃贮藏室里现有的东西。亲爱的简实在是非常圆滑,她总是叫我阿加莎小姐,让我感觉地位尊贵。

后来露西一家建议我和他们一起去码头滑旱冰。他们教我学会了穿着旱冰鞋时如何站稳,我迷上了这项运动。我觉得他们是我认识的最好的一家人之一。他们来自华威郡(Warwickshire),美丽的家族宅邸查勒科特属于伯克利·露西先生的叔叔。露西先生一直以为这幢房子会传给他,结果却传给了他叔叔的女儿,她的丈夫改姓为菲尔法斯·露西。我想这一家人都很伤心于查勒科特的旁落,尽管他们从未对外说过什么。大女儿布兰奇是一个清秀的女孩,她比我姐姐大一点,也比她早结婚。大儿子里吉从军了,二儿子在家,他和我哥哥差不多大。然后是两个女儿玛格丽特和穆瑞尔,被称为玛吉和鲁尼,也都成年了。他们有一种非常吸引我的慵懒而又含糊不清的声音。时间在他们看来毫无意义。

滑了一段时间后,鲁尼会看看表,说:“啊,你们看过表吗?看看吧,都一点半了。”

“天啊。”我说,“我步行回家至少还要二十分钟。”

“哦,你还是不要回家了吧,阿琪。跟我们回去吃午饭吧。我们可以打个电话到阿什菲尔德说一声。”

于是我跟他们回家了,大约两点半我们到达时,那只叫萨姆的狗就跑来问候我们——“身材像酒桶,气息像排水管”,鲁尼这样形容它——午饭一直放在什么地方保温,于是我们马上进餐。然后他们会说:阿琪,你现在回去太可惜了。我就跟着他们去教室弹钢琴、唱歌。有时我们去沼地探险,约好在托基火车站赶某班火车。露西一家永远迟到,我们总是错过火车。他们错过火车,错过电车,错过一切,却从不慌乱,什么事都不会使他们乱了阵脚。“哦,好吧。”他们会说,“有什么要紧的,一辆接一辆,还多着呢。烦恼也没有用,对不对?”气氛总是轻松愉快。

我生活中最愉快的时段是玛吉回家小住的时候。她每年八月回来。吉米跟她一道来,住上几天就回去工作了。玛吉会带着杰克在家里住到九月底。

杰克对我来说是永不枯竭的快乐源泉。他是个脸颊红润、头发金黄的小家伙,看上去让人很有食欲,我们有时叫他“奶油鸡蛋小面包”。他挺吵闹的,嘴总是闲不住,要想使他开口说话非常容易,但要让他闭上嘴可就难了。他脾气暴躁,常常会像我们说的那样大发雷霆:开始是满脸涨红,继而变紫,憋足了气,直到看起来真的要爆炸了,就是一阵雷霆!

他接二连三地换了好几个保姆,各有各的怪癖。我记得有一个脾气特别坏的,年纪很大,一头蓬乱的灰发。她经验丰富,杰克大发脾气的时候,只有她才能让他不敢出声。有一天他闹得厉害,无缘无故地大叫:“你这白痴,你这白痴,你这白痴!”依次跑到每个人面前这么喊。最后保姆责备了他,告诉他如果再这么说就要受罚。“我告诉你我要做什么。”杰克说,“等我死的时候,我会上天堂,我要跑到上帝那里,对他说:‘你这白痴,你这白痴,你这白痴!’”他气喘吁吁地停下来,看看他的亵渎会招致什么反应。保姆放下手上的活儿,从眼镜片上面瞥了他一眼,意兴阑珊地说:“你以为万能的上帝会理睬你这样的淘气鬼说的话吗?”杰克完全泄气了。

接替这位保姆的是一个叫伊莎贝尔的年轻女孩,她不知为何喜欢把东西扔出窗户。“哦,该死的剪刀。”她会突然低声抱怨,把东西扔到外面的草坪上。杰克在场时也会尝试帮助她。“我帮你扔出去好吗,伊莎贝尔?”他兴致勃勃地问。跟所有的孩子一样,杰克喜欢我的母亲。他总是一大早就跑过去,钻进我母亲的被窝,隔着墙壁我也可以听到他们的谈话。有时候他们谈论人生,有时候母亲会给他讲个故事——一系列的故事,源源不断,人物都是母亲用大拇指扮的:一个叫贝特西·简,另一个叫萨莉·安。一个很乖,一个很淘气,她们的言行逗得杰克不停地哈哈大笑。他总会尝试插嘴别人的对话。有一天有个牧师来共进午餐,有瞬间的沉寂,杰克突然尖叫道:“我有一个关于主教的有趣故事。”亲戚们迅速地制止了他,谁知道他会说出什么道听途说的话。

圣诞节期间,我们常去柴郡跟瓦茨一家一起过节。吉米每年这时候休假,他和玛吉会去圣茅利茨(St. Moritz)住三周。他滑冰滑得很好,这是他最理想的度假方式。母亲和我会去齐多(Cheadle),因为他们的新居“庄园小屋”还没有建好。我们在艾本尼堡与老瓦茨夫妇以及他们的四个孩子,还有杰克一道欢度圣诞。对于孩子来说,在这座宅子里过圣诞节是再好不过的了。那是一幢宏伟的维多利亚时代哥特式风格的建筑,有许多房间、走廊、台阶、前后楼梯、阳台和壁龛——有孩子们喜欢的一切——还有三架不同型号的钢琴和一架风琴。那里唯一缺少的就是阳光,除了那间贴着绿色墙纸、有大窗的大客厅之外,到处都非常昏暗。

楠·瓦茨和我现在是密友了。我们不仅是朋友,还是饮伴——我们都喜欢同一种饮品:奶油,什么都不掺的普通纯奶油。尽管我在德文郡的时候吃了大量的德文郡冻奶油,可生奶油带来的快感还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楠和我一起住在托基时,我们会去市区的奶品店喝一杯一半牛奶一半奶油的饮品。我和她一起住在艾本尼时,我们就去家庭农场喝半品脱的奶油。我们这一生都持续着这样的你来我往。我还记得在森尼代尔(Sunningdale)时,我们买好纸盒装的奶油,走到高尔夫球场,坐在高尔夫俱乐部室外,等待着我们各自的丈夫打完他们的比赛,每人喝上半品脱的奶油。

艾本尼是贪吃者的天堂。门厅的一侧,有一间瓦茨太太的贮藏室。它与姨婆的贮藏室不同,没有像金库那样紧锁着,而是允许家人自由出入,各取所需。里面靠墙摆满了架子,上面存放着各种美味佳肴。有一面架子上放的全是巧克力,一盒一盒的,上面贴有各色商标,还有巧克力奶油。室内还有饼干、姜饼、各种水果罐头、果酱,等等。

圣诞节是至高无上的节日,是不会被忘记的。圣诞袜挂在床上,早餐时每个人都另有一张堆满了礼物的椅子。饭后大家匆匆赶去教堂,然后回来拆礼物。两点钟圣诞大餐时,窗帘全都拉下来,装饰物和灯光灿烂夺目。首先上牡蛎汤(我不喜欢这个)、大比目鱼,然后是煮火鸡、烤火鸡和一大块烤牛腰肉。接下来是李子布丁、肉馅饼,还有一个松糕[Trifle,一种英国传统甜品,主要配料有水果、奶油、饼干、干果等,有些做法还加入酒精。],里面塞满了六便士硬币、小猪、戒指、“单身汉的纽扣”小饼干之类的东西。在此之后又是种类繁多的甜点。我曾经写过一个短篇叫《雪地上的女尸》(The Adventure of the Christmas Pudding )[原书名直译为“圣诞布丁的冒险”。],里面就描述了一场这样的盛宴。这也是我确信如今的年轻一代不会再经历的事情之一,我真的很怀疑,如今还有没有人的消化力能承受这样的盛宴。反正当时我们的消化力确实完全能够承受。

我总要跟汉弗莱·瓦茨比谁更能吃。他是瓦茨家的次子、吉米的弟弟,我想他当时应该二十一二岁,而我十二三岁。他是个非常英俊的年轻男子,也是一个好演员,一个很棒的表演者和讲故事的人。尽管我经常爱上什么人,但我觉得我并没有爱上过他,这很令人惊讶。我猜当时我的爱慕还停留在不切实际的浪漫阶段——我关心的都是公众人物,例如伦敦主教,西班牙的阿方索国王,当然还有各种类型的演员。我记得我在看了《奴隶》(The Bondman )后深深地爱上了亨利·艾因利,并且刚好赶上“热衷华勒热”,和当时所有的姑娘一样,我一心一意地爱上了《博凯尔先生》(Monsieur Beaucaire )中的路易斯·华勒。

汉弗莱和我在圣诞大餐上都是一刻不停嘴。他牡蛎汤喝得比我多,但在其他方面我们并驾齐驱。我们都先吃烤火鸡,后吃煮火鸡,再吃四到五大片牛腰肉。长辈们一般只吃一种火鸡,不过我记得瓦茨先生吃了牛肉也吃了火鸡。然后我们继续吃李子布丁、肉馅饼和松糕。我会对松糕手下留情,因为我不喜欢葡萄酒的味道。此后还有咸饼干、葡萄、桔子、埃尔瓦斯李子、卡尔斯巴德李子和水果蜜饯。最后,在下午,又会从贮藏室里拿出品种各异的巧克力给我们解馋。在我的记忆中,有没有第二天不舒服的?有没有反胃?没有,从来没有。我记得的唯一引起胆汁逆流的,是在九月份吃了不熟的苹果。我几乎每天都吃不熟的苹果,不过有时吃得太多了。

我很清楚地记得,我在六七岁的时候吃了蘑菇,然后晚上大约十一点钟时醒来,很难过,便冲下楼去,跑到客厅里。母亲和父亲正在招待一众客人,我戏剧性地宣告:“我要死了!我要被蘑菇毒死了!”母亲急忙安慰我,给我喝了一剂吐根酒——那时候每户人家的药柜里都有这种药酒——让我确信自己还没到死的时候。

至少我不记得曾在圣诞节生过病。楠·瓦茨和我一样,她的胃口也非常好。真的,实际上就我所知,那时似乎每个人都有很好的胃口。我想,当年患有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的人也必须注意饮食,不过我不记得有谁只靠吃鱼和牛奶过活。那是一个粗俗的、贪吃的时代?算是吧,不过也是尽情享乐的时代。想想我年轻时的巨大食量(因为我总是会饿),简直无法想象我是如何保持那么瘦的——一只真正的瘦小鸡。

圣诞节的午后,长辈们会舒适地休息一会儿。年轻人们则读书、拆礼物、吃更多的巧克力等。接下来会有非常棒的下午茶,有一个大大的冰淇淋圣诞蛋糕,以及其他好吃的。最后是晚餐,吃冷火鸡肉和热的肉馅饼。大约九点,圣诞树出场,上面挂着更多的礼物。绝妙的一天,一直到下一年,又一个圣诞节来临,谁都不会忘记。

一年之中,除了圣诞节之外,平时我和母亲也会来艾本尼小住。这座宅邸让我留恋。在院子里的车道底下有一条地道,我发觉那是我表演各种历史故事和戏剧的好地方。我常常大模大样地走着,一面口中念念有词,喃喃自语,一面双手比画挥舞。我敢肯定,园丁们准以为我精神失常了,但我只是进入了角色。我没想过要把构思的东西写下来,对园丁们的想法也不屑一顾。即便在今天,我也时常一边散步,一边自言自语,思考如何把不合适的一章改得恰当。

我的创造力还表现在绣制沙发坐垫上。当时坐垫很流行,尤其是绣花坐垫,备受欢迎。我绣得不亦乐乎,开始是买各种绣花图案,用熨斗压在一方方缎子上,再用丝线绣制。后来我对那些千篇一律的图案厌倦了,就自己动手将瓷器上的花样描下来。家里有一些柏林和德累斯顿产的瓷花瓶,上面有精美的花卉图案。我把它们临摹下来,尽量再现它们的色彩。B外婆听说我在绣花,颇为高兴。她大半生都在刺绣,想到外孙女会继承自己的事业,她万分欣喜。然而我却没能达到她那样高超的技艺,没有像她那样,能够绣制山水风景和人物肖像。我现在还有两块她的壁炉屏风,一块绣的是牧羊女,另一块绣的是一棵树下的牧羊人和牧羊女,正在树皮上写字或画了一颗心,手工非常精致。在那漫漫冬日里,那些伟大的夫人们在绣制贝叶挂毯[贝叶挂毯(Bayeux Tapestry)不仅是杰出的刺绣艺术品,还记录下了整个黑斯廷斯战役的前后过程,是极其珍贵的文化艺术品。现存于法国贝叶挂毯博物馆。]时是多么心满意足啊。

在吉米的父亲瓦茨先生面前,我总会感到难以名状的羞涩。他总叫我“小梦想家”,使我窘迫不已。他时常问我:“又在幻想什么呀,我们的小梦想家?”弄得我满面绯红。他还常要我为他弹奏或演唱充满感伤情调的歌曲。我识谱能力极强,他动不动就拉我到钢琴旁,为他演唱他心爱的歌曲。我不太喜欢那些歌,但唱歌总比跟他聊天要轻松一点。瓦茨先生是个艺术家,擅长画荒野和日落等风景画。他还是很有名望的收藏家,专事收藏古老的橡木家具。除此之外,他和他的朋友弗莱彻·莫斯还从事艺术摄影,出版过几部著名建筑的摄影集。我真希望自己当时在他面前不那么羞答答的,可我当时正处于女孩子最怕羞的年纪。

我非常喜欢瓦茨太太。她活泼、欢快,非常非常实在。楠比我大两岁,沉溺于做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孩子,特别喜欢大喊大叫,言行粗鲁,还喜欢骂人。每当她的“该死”和“讨厌”声不绝于耳之时,瓦茨太太就会心烦意乱。她也不喜欢楠对她说:“哦,别这么傻,妈妈!”她接受不了女儿这样对她说话,可是这个世界恰恰已经进入了一个讲粗话的时代。乐在其中,尽管事实上我深信她非常喜欢她的母亲。哦,当然了,绝大多数母亲都会有一个时期在某个方面备受自己女儿的折磨。

节礼日[圣诞节次日,英国法定节假日。]那天,大人们会带着我们坐火车去曼彻斯特观看童话剧——都是一些优秀的剧目。我们坐火车回来,唱着剧中的每一首歌,瓦茨一家用夸张的兰开夏郡口音演唱那些戏剧歌曲。我记得我们全体大声唱出:“我出生在星期五,我出生在星期五,我出生在星期五,正巧(声音渐强)母亲不在家!”还有:“看着火车进站,看着火车出站;我们看见了,火车全都进了站,我们看见了,火车全都熄了火。”最受欢迎的是汉弗莱忧郁的独唱:“窗啊,窗啊,我把它推出窗啊;我不痛啊,亲爱的妈妈;我把它推出窗啊。”

童话剧最早不是他们带我去曼彻斯特看的。我平生第一次观看童话剧是在特鲁里街,由姨婆带着去的,看的是丹·莱诺(Dan Leno)的《鹅妈妈》(Mother Goose )。这部童话剧的剧情我至今仍记忆犹新。一连几个星期,我都梦见了丹·莱诺——我觉得我生平从未见过那么了不起的人。就在观看演出的那天晚上,发生了一件激动人心的事情:两位小王子就坐在皇家包厢里看戏,那位人称爱迪的王子[两位王子分别指未来的英国国王爱德华八世(1894-1972)和乔治六世(1895-1952)。“人称爱迪的王子”指爱德华八世。]不慎将自己的节目单和看戏用的小望远镜落到包厢下方正厅前排我们座位的近旁。令人振奋的是,爱迪王子没有指使侍从,而是亲自走下包厢,拾起节目单和小望远镜,彬彬有礼地向我们道歉,说但愿这些东西没有碰伤我们。

那天夜里我躺在床上想入非非,幻想着有一天,我会嫁给爱迪王子。也许他落水遇难,被我救了上来,由此引出一段罗曼史……王后恩准了我们的婚事。或者是一场车祸,王子流血过多,奄奄一息,我为他输了血。像托比伯爵夫人[指沙皇大公夫人索菲亚·托比,二人跨越阶级的婚姻不被当时的俄国社会所接受,无奈迁往英国。幸好二人在英国受到维多利亚女王的爱戴,赐予索菲亚伯爵夫人的称号。]那样,我也有了封号,与王子结为伉俪。然而,就算是只有六岁的孩子,也明白这样的幻想太过荒谬,不会持续很久。

我的外甥杰克大约四岁时曾为自己安排了一段美满的王室联姻。“妈咪。”他说,“如果你嫁的是爱德华国王[指爱德华七世。],我应该会变成王室成员。”姐姐说别忘了还有王后呢,还有杰克的父亲也是个问题。于是杰克重新安排了一下:“假如王后死了,再假如爹地……”他巧妙地停顿了一下,“假如爹地,呃,不在那儿,再假如爱德华国王……只看到了你……”他就此打住,留待大家想象。很明显,爱德华国王昏了头,接着杰克很快就会变成国王的继子。

“我在听布道的时候查了祷告书。”大约一年之后,杰克对我说,“我本来想等我长大以后娶你为妻,安琪,可是我查了祷告书,中间有一张表,我看到主不让我这么做。”他叹了一口气。我对他说他能这样想我很受宠若惊。

4

游泳是我人生中的一大乐趣,直到今天仍然如此。但是因为风湿,我下水很困难,更不要说出水了,否则的话我会继续享受游泳。

在我大约十三岁的时候,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记得从前的海滨浴场是男女严格分开的,设有女士专用浴场。那是一处多石的小海湾,在巴思大厅左侧。海滩的坡度很大,有八辆更衣车[Bathing machine,流行于十八至十九世纪的英国,用于人们更换泳衣并直接入水,以防被他人看到身着泳衣的不雅形象。]停候在那里,由一位脾气暴躁的老头儿照看,他的职责就是不停地把更衣车降至水中或者升上来。你跨进漆着华丽条纹的更衣车里,关好两边的车门,开始更衣。你要格外当心,因为不一定什么时候,那位老头儿会突然决定该你下水了。这时,机车就会颤颤巍巍地碾过松散的石子,颠簸得厉害,就像如今的吉普车或者越野车穿越沙漠中乱石密布的地带。

更衣车的急停就和启动一样突然。此时你已经换下衣服,穿上游泳衣。这是一种毫无美感的衣服,通常由蓝色和黑色的羊驼毛织成,缀着无数的裙边、荷叶边、褶边,下面遮没到膝盖,上面遮没到肘部。等穿好了,就打开朝着水面那一侧的门。如果管事的老头儿对你好的话,车会恰好停在海水浸到的最高一层阶梯上。你走出车子,迈进刚好齐腰深的水中,开始游泳。不远处有一只小筏子,可以游到那里爬上去休息。落潮的时候小筏子离得很近;涨潮时,就得游一段很长的距离才能到达。到了那儿,你就基本上可以独自享用这只小筏子了。在水里你随便游多长时间都可以。我每次游的时间都大大超过了陪我来的大人们所规定的钟点。他们远远地向我招手,示意我上岸。可我一旦登上小筏,他们的声音便很难传得那么远,很难把我叫回去了,我会继续朝着相反的方向游去,总能随心所欲地拖延时间。

当时可绝对没有什么日光浴,出水后,谁都是立刻就钻进更衣车。车子还是会突然启动,将游泳者载上岸来。最后走出来的时候你会脸色发青,浑身颤抖,手和脸僵硬麻痹。我得说这对我毫无损害,大约三刻钟后,我的身上就非常暖和了。然后我就会坐在海滩上,吃一只小圆面包,同时听着对我不早点回来这种恶劣行径的训诫。姨婆总有一系列的训诫实例,她会解释给我听弗克斯太太的小男孩(“多可爱的小家伙呀”)是如何因肺炎而死,完全是因为不听大人的话在海里待得太久了。我享用着我的葡萄干小圆面包,或者别的什么吃的,恭恭敬敬地答道:“不会了,姨婆,下次我不会在海里待那么久了。可是姨婆,其实水里很暖和。”

“很暖和,真的吗?那你为什么从头到脚都在发抖?为什么你的手指都发青了?”

有大人陪伴,尤其是姨婆,好处就是我们可以从滨海大道坐马车回去,而不用步行一个半英里走回去。托贝湾游艇俱乐部位于灯塔台上,就在女士专用浴场上面。虽然从俱乐部的窗户完全看不到海滩,但小筏子附近的海面是能看见的。按照父亲的说法,有很多先生都把时间花在用看戏的望远镜观看近似全裸的女人们展现身材上,并以此为乐!但我觉得,穿着这种不成形的泳衣根本谈不上性感。

男子海滨浴场在离海岸更远一些的地方。男人们只穿一条三角裤,在水中尽情地畅游,远离女人们的视线。然而,时代渐渐变了,男女混合浴场逐渐遍布了整个英国。

男女混合游泳带来的变化首先就是比以前穿得更多。即使是法国女人,也总会穿上长筒袜游泳,这样,才不会被人注意到罪恶的裸腿。我毫不怀疑,天生丽质的法国女人把自己从脖子到手腕都包起来,却用可爱的薄丝长筒袜勾勒出美腿的轮廓,比她们去穿英国式带裙边的羊驼毛游泳衣要迷人多了,也诱人多了。我真不明白为什么腿会被认为是如此不雅的。想想在狄更斯的小说里,小姐们要是认为自己的脚踝被人看到了都会尖叫。“腿”这个词都被认为是粗鲁的。我小时候,如果你提到了身上的某些部位,总会听到这样的警告:“记住,西班牙王后是没有腿的。”“那她有的是什么,奶妈?”“肢体,亲爱的,我们就这么叫,手臂和腿都是肢体。”

我仍然觉得这么说很怪。“我的肢体上长了个斑,就在膝盖下面。”

这让我想起我外甥的一个朋友的事。她描述了她小时候的一段经历。当时,她听说她的教父要来看她,她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个人,因此激动不已。那天晚上,大约凌晨一点,醒来的她想了一会儿这件事,在黑暗中开口道:“奶妈,我有一个教父啦。”

“嗯。”一个含混不清的声音答复她。

“奶妈。”声音高了一点,“我有教父啦。”

“是啊,亲爱的,是啊,很好。”

“可是,奶妈,我有……”声音又高了一点,“教父啦。”

“是啊,是啊,翻个身,亲爱的,继续睡吧。”

“可是,奶妈,”声音再高一点,“我有教父啦!”

“啊。快揉揉,亲爱的,揉揉。”(“我有教父啦”I've got a godfather;与“我身上有斑”I've got a spot发音相近,奶妈正睡得糊里糊涂,听错了才说“快揉揉”。)

实际上直到我第一次结婚以前,游泳衣都还保持着传统风格。虽然当时男女混泳已经被接受了,但那些老妇人和更守旧的家庭仍然持怀疑态度。然而,社会进步的潮流太汹涌了,让人无法抗拒,即使我母亲也不例外。我们经常去允许男女混泳的那些海滩。最初被允许的是托基教堂海滩(Tor Abbey Sands)和科尔宾之首海滩(Corbin's Head Beach),多少算是市内的主要海滩。但我们没去那里游泳——这几处海滩都太拥挤了。接下来被允许男女混泳的是贵族化的梅德福特海滩(Meadfoot Beach)。去这个地方还要多走二十几分钟的路程,得步行两英里多。然而梅德福特海滩比女士专用浴场吸引力大多了:更大,更宽,如果你体力好,可以游到较远处一块可以爬上去的大石头那里。女士专用浴场仍然保持着神圣的与世隔绝,男士们可以在男子浴场穿着时髦的三角裤继续享受他们的宁静。就我记忆所及,男士们并不急于享受男女混泳的乐趣,他们坚守着他们的私有禁区。如果去梅德福特海滩,就有可能以近乎全裸的样子遇到姐妹的朋友,他们也会非常难为情。

起先,我被要求在游泳时必须穿长筒袜。我不知道法国女孩是怎么保住她们的长筒袜的,反正我是没办法做到。游泳时用力蹬几下腿,我的长筒袜就会长长地拖曳在脚趾头上,之后不是被完全卷走,就是在我出水时像脚镣一样绕在脚踝上。我想,那些时装大片上游泳的法国女孩之所以那么潇洒,是因为她们根本没有真的游泳吧。她们只是缓步走进水中,然后再走出来,在海滩上搔首弄姿。

有一个发生在市镇议会上的悲惨故事。会上要终审关于允许男女混泳的议案,一位非常老的议员本来激烈反对,但最后失败了。他颤抖着提出最后的恳求:

“我只想说,市长先生,如果这个男女混泳的议案通过,更衣车里必须设置适当的隔板,不论多低都可以。”

玛吉每年夏天都带着杰克来托基,我们几乎天天都去游泳。即使刮风下雨,也打消不了我们的兴致,事实上,我更喜欢在那样的天气在海上活动。

很快,伟大的新事物——有轨电车出现了,可以从巴顿路搭有轨电车坐到海港,再步行二十分钟,就到梅德福特了。杰克大约五岁的时候,他开始抱怨:“我们下了电车,再坐马车去海滩怎么样?”“当然不行。”姐姐惊骇地说,“我们都坐电车坐了这么远了,不是吗?接下来要步行到海滩去。”

外甥叹了一口气,屏息说:“妈咪又抠门了!”

步行上山的路两边都是意大利式的别墅。我那小小年纪的外甥开始寻机报复,他一刻不停地说着话,唱着他自己编的格里高利教皇的圣歌,主要内容是反复念叨我们经过的宅邸的名字:“兰卡、潘特雷夫、埃尔姆、玛格丽塔别墅,哈特里·圣乔治。”慢慢地,他又加上他认得出来的居住者的姓名:“兰卡,G.瑞弗德·兰卡博士;潘特雷夫,奎克·潘特雷夫博士;玛格丽塔别墅,卡瓦莱恩夫人;桂宅,不认得。”最后,狂怒的玛吉或我会叫他闭嘴。

“为什么?”

“因为我们俩要聊天,你老是说个不停就会打断我们,我们没法谈话了。”

“哦,那好吧。”杰克不再出声,然而他的嘴唇仍在动,呼吸间仍能听到微弱的声音,“兰卡,潘特雷夫,小教堂,托贝湾大厅……”玛吉和我面面相觑,竭力找点话说。

有一年夏天杰克和我差点儿淹死。那天风浪很大,我们没去梅德福特那么远,而是去了女士专用浴场,杰克还没到会因女性的胸部而兴奋的年纪。他当时还不会游泳,只会扒两下,因此我习惯于背着他游向小筏子。那天早上我们照例出发,可是那天的海水有点古怪——大浪和一连串不规则的小浪混合而出——加上背上的额外负担,我发现几乎不可能让嘴和鼻子保持在水面以上。我在游,可是没法呼吸。潮水还不高,所以小筏子离我并不远,可是我进展甚微,每划三下水只能呼吸一次。

突然,我意识到我不行了,随时都会窒息。“杰克。”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快下来,游到小筏子那里,你离小筏子比离岸近。”“为什么?”杰克说,“我不要。”“请——下——”我吐了个泡泡,头沉下去。很幸运,虽然杰克开始时还紧贴着我,但还是脱离开来,得以靠自己的力量往前游。我们当时已经非常接近小筏子了,他没费多大劲就游到了那儿。那时候我已经没法注意别人都在干什么了,脑子里唯一强烈的感觉就是愤怒。我总听人家说,溺水的时候,往事会一时间全部涌现在你眼前。还听人家说,垂死时会听到美妙的音乐。但根本没有什么美妙的音乐,也想不起任何人生经历,实际上,除了想怎么才能多呼吸一点空气到肺里之外,我什么也想不了。一切都暗下来,暗下来,暗下来……接下来我所知道的就是被粗暴地扔到了船上,感受到猛烈的撞击和疼痛。老海马,那个一直被我们认为古怪、无用的老头儿,却拥有足够的判断力。当他注意到有人溺水,就立刻登上了专用的小船,划过来救我。把我扔到船上以后,他又多划了几下,来到小筏子那里,不顾他的喊叫,把试图抵抗的杰克抓了进来。“我还不想走呢,我刚到这儿,我要在小筏子上玩。我不要上船!”载满各式各样货物的小船到达了海边,姐姐乐呵呵地从海滩上跑过来说:“你们在做什么呢?怎么这么大惊小怪的?”

“你妹妹差点儿淹死。”老头儿没好气地说,“来啊,把你的孩子抱过去。我们要把她放平,看看是不是需要捶几下。”

我想他们捶了我几下,尽管我觉得自己当时并没有完全失去意识。

“我真不明白你是怎么看出她溺水了的,她怎么不呼救呢?”

“我留意着呢,一旦溺水,你是不可能喊得出来的——水会呛进去。”

从那以后,我们都对老海马非常敬重。

如今我们与外界的来往比父亲在世时少多了。我有自己幻想中的朋友,母亲则只与一两位知己交往,几乎没有什么社交活动。这都是因为家里经济拮剧,母亲手头没有多余的钱来交际应酬,也付不起去赴宴的马车费。母亲历来适应不了走远路,又患有心脏病,因此她极少出门访友。在托基,无论去哪儿,出门都要上坡下坡。我夏季游泳,冬季滑旱冰,有大量的书籍阅读,从书中获得了无尽的乐趣。这一时期,母亲常为我朗读狄更斯的作品,我们俩都喜欢他的著作。

朗读起初从沃尔特·司各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的作品开始,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是他的《护符》(The Talisman )。我还读了他的长诗《玛米恩》(Marmion )和《湖上夫人》(The Lady of the Lake )。后来,我和母亲又都把兴致转向狄更斯的小说。母亲素来缺乏耐性,阅读时总会随意跳过一些段落。朗读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作品时,她常常读着读着就忽然冒出一句:“下面是大段的描写,文笔倒是优美流畅,不过看太多会厌烦。”我想她一定也将狄更斯作品中一些忧郁伤感的段落悄悄地略去了,尤其是描写小耐尔的那些段落。

我们最先读的狄更斯的作品是《尼古拉斯·尼克贝》(Nicholas Nickleby ),我特别喜欢的人物是那位老绅士,他把西葫芦扔过墙向尼克贝太太献殷勤。这是不是我让赫尔克里·波洛退休去种西葫芦的原因之一?谁知道呢。在狄更斯的所有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荒凉山庄》(Bleak House ),至今仍爱不释手。

偶尔我们也试着阅读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的作品换换口味。我们顺利地通读了《名利场》(Vanity Fair ),但在读《纽克姆一家》(The Newcombes )时却读不下去了。“我们应该喜欢这部作品。”母亲说,“大家都说这是萨克雷最优秀的一部小说。”姐姐最喜欢的萨克雷的作品是《埃斯蒙德》(Esmond ),但这部作品也让我们感到晦涩和冗赘。我虽然应该欣赏萨克雷,但事实上我从来不曾喜欢过他。

在我自己阅读的书籍中,这一时期让我入迷的是法文版大仲马(Alexandre Dumas)的《三个火枪手》(The Three Musketeers )、《二十年后》(Twenty Years After )和《基督山伯爵》(The Count of Monte Christo ),尤其是《基督山伯爵》的第一卷《伊芙堡》(Le Château d 'If )。尽管后面五卷对我来说偶有困惑之处,但整部著作气势宏大,波澜壮阔,令我心醉神迷。我当时对莫里斯·休利特(Maurice Hewlett)的作品也有一种罗曼蒂克式的爱,像《林中情侣》(The Forest Lovers )、《王后篇章》(The Queen 's Quair )和《理查德的是与非》(Richard Yea-and-Nay ),这些都是优秀的历史小说。

有时我母亲会突然冒出个念头。我记得有一天我正在苹果树下挑选合适的苹果,她像一阵旋风似的从房里跑过来。“快。”她说,“我们去埃克塞特。”

“去埃克塞特?”我惊讶地问,“干什么?”

“因为亨利·欧文爵士在那里演出《贝克特》(Becket ),他也许活不了多久了,你得看看他,他是个伟大的演员。我们正好能赶上那班火车,我已经在饭店订了一个房间。”

我们及时赶到了埃克塞特,《贝克特》真是一场非常精彩的演出,我至今都难以忘怀。

戏院始终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住在伊灵的时候,姨婆每星期至少带我上一次剧院,有时两次。音乐喜剧我们一场不落,散场时她还会购买剧中音乐的乐谱。我太喜欢弹奏那些曲子了!伊灵的姨婆家中,钢琴摆在客厅里,我可以一连弹上几个小时而不会打扰任何人。

伊灵的客厅很古色古香,可是几乎没有踱步的空间。地上铺着一块上等的土耳其厚地毯,还有各种类型的锦缎面的扶手椅,每张坐起来都不舒服。有两个或三个镶花的瓷器橱、一个大大的枝状主烛台、标准油灯、很多小架子和备用桌子,以及法国帝国风格的家具。阳光多少被暖房挡住,那是声望的必要象征,所有注重地位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房子都这样。房间总是很冷,壁炉只有在举行聚会的时候才生火。通常除了我谁都不会进去,我会点亮钢琴前那个支架上的蜡烛,调整琴凳,对着手不停哈气,然后弹起《乡下姑娘》(The Country Girls )或《我们的布吉斯小姐》(Our Miss Gibbs )。有时候我会给“女孩子们”分配角色,有时候自己把每个角色的歌都唱出来,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明星。

我把那些乐谱带回了阿什菲尔德,晚上在教室(冬天这里也非常寒冷)里弹唱。母亲晚上经常在吃点清淡的东西以后,大约八点就早早地上床休息了。我则在她卧室上方的房间里一边弹钢琴一边高声唱歌。大约两个半小时,母亲实在忍受不了了,就会用一根拉窗帘的长杆急促地捅捅天花板。而我就会不胜惋惜地离开钢琴。

我也曾构思过一出独幕小歌剧,剧名叫《玛乔里》(Marjorie )。我并未把它全部写出来,倒是在庭院里试唱过一些片断。我隐约感觉到将来有一天,自己会真的谱曲。我甚至试着写过一部剧本,但后来又搁置一边了。整个剧情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它具有悲剧气质。一位优秀的男高音歌唱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一位叫玛乔里的姑娘,而玛乔里并不爱这位年轻的歌唱家。后来,歌唱家与另一位姑娘结了婚,可是就在举行婚礼的当天,他收到玛乔里从遥远的乡下寄来的一封信,说她即将离开人世,而她意识到自己是爱他的。年轻的歌唱家离开了新娘,风尘仆仆地赶到玛乔里的身边。当他到达的时候,玛乔里已处于弥留之际。但她居然还用一只胳膊肘支撑着身体,唱了一支动人的情歌。新娘的父亲发誓要为被抛弃的女儿复仇,也随之而来。但是,这对情人的不幸深深地感动了他。最后,他以男中音加入了这对情人的演唱,这成为歌剧史上最著名的三重唱唱段之一。

我还曾有个感觉,认为我也许可以写一部叫《艾格妮丝》(Agnes )的长篇小说。我已经记不清我所构思的故事情节了,书中好像有姐妹四人:大姐奎因妮,一头金发,长得妩媚动人;老二和老三是孪生姐妹,深色皮肤,文雅端庄;最小的艾格妮丝容貌一般,腼腆且体弱多病(这是必然的),常常静卧在沙发上。故事很长,大多我都忘了,只记得艾格妮丝的魅力后来终于被一位留着唇髭的名人发现,许多年来艾格妮丝一直悄悄地爱着他。

此时我的母亲再次突发奇想,忽然感到我受的教育不够,应该到学校里读一段时间书。托基有一所盖耶小姐办的女子学校,母亲为我办好了手续,每周去学校听课两天,学几门必需的课程。我记得有算术、语法和作文。我对算术的兴趣始终未减,大概就是在这所学校里,我学习了代数。令我头痛的是语法课,我想不通为什么一些词被称作介词,为什么某些动词只能采用某些固定的用法,这些语法对我来说简直像外语一样难懂。我曾满腔热情地学习作文,却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老师的评语总是说我的文章太过于空想了,严厉地批评我写作文容易偏题。我还记得我的一篇以《秋》为题的作文,文章开头写得还不错,描写了金色和褐色的秋叶,可是,鬼使神差地突然笔锋一转,写起一头猪来了。也许是因为写到这头猪在林间的土地上拱出一些橡树果,接着就大写特写起来,完全忘却了《秋》的题目。我写了这头猪许多奇异的历险,文章最后以它为朋友们举行盛大的山毛榉坚果宴会结束。

我记得那里的一位老师,但想不起她的名字了。她又瘦又小,我还记得她那显示出热忱的突出下巴。有一天(我想应该是一堂数学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她突然开始发表一通关于人生和宗教的演说。“你们所有人,”她说,“你们每一个人,都会经历一段面临绝望的时候。如果不曾面临绝望,你就永远不会理解基督徒、不会成为一个基督徒,或者经历一个基督徒的生活。要做一个基督徒,你就必须面对并接受耶稣基督所面对和经历过的那种生活。你必须欣赏他欣赏过的事物,在迦南婚礼[迦南婚礼,据《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二章记述,耶稣出席迦南(迦拿)一个犹太人的婚筵,把水变成美酒。]上像他一样高兴,明白和上帝的意愿一致意味着的安宁与幸福。和他一样,你也必须知道独自待在客西马尼花园[客西马尼花园,据《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圣经·新约·马可福音》第十四章记述,这里是耶稣受难前等候被捕的地方。]意味着什么,感受被所有的朋友抛弃,那些你爱着的、信任着的人们都离你而去的滋味,以及上帝本人也抛弃了你的滋味。坚持你的信念,这不是终结。如果你爱,你就要受苦;而如果你不爱,你就不懂得基督徒生涯的真谛。”

然后她言归正传,又像平常一样神采奕奕地讲授复利的计算。不过很奇怪,这比我听过的任何布道都要难忘,多年以后,那短短几句话还是历历在目,总在我绝望时涌现心头,给我希望。我觉得她是一个精力充沛的人,也是一个好老师。我想,她如果能教我更久一些该多好。

有时候我会想,假如我当年继续在学校接受教育,情况又会怎样?我想我会有所长进的。可能会彻底与数学结下不解之缘——那是一门始终让我痴迷的学科。要真是那样的话,我的一生将会全然是另一个样子。我也许会成为一名三流或者四流的数学家,一生幸福如意。我不必写什么小说,数学和音乐足以满足我的需要。它们会牢牢地吸引我的注意,从而关上我想象的大门。

然而,经过几番思考,我发现人的一生总是朝着一个既定的方向发展的。人们常常会想:要不是发生了某件事,我就会怎样怎样,或者要是我跟另一个人结婚,我的一生就完全会是另一番景象。但我觉得,人总是在固有的模式内探索生活之路,因为人总会遵从一种模式,这就是生活中你个人的模式。你可以为之增光添彩,或者草率行事,它却总是属于你的。只要你遵循着你自己的模式,就能获得生活上的和谐和心灵上的慰藉。

我在盖耶小姐的学校最多待了一年半,后来母亲又有了另外的主意。有一天,她突然说希望我去巴黎。她想在冬季把阿什菲尔德租出去,我们一起去巴黎。我可以在姐姐曾经就读过的寄宿学校学习,看看我是否喜欢。

一切都得按她的计划行事。母亲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妥当了。她办这些事情时效率极高,迫使每个人都顺从她的意志。房子出租给一个出价高的人。我和母亲整理好行装(我不知道那些圆顶行李箱怪物是不是和我们去法国南部时一样多,只知道相当多),没多久就在巴黎耶纳大街的取纳饭店安顿了下来。

母亲随身携带了许多介绍信,以及寄宿学校、教师、能出主意的人的地址。很快,她就把这些都整理了出来。她听说玛吉原来就读的学校已经大不如前了,学校每况愈下,创办人T太太也已经心灰意懒。于是母亲让我暂时试读一段时间再说。这种对待教育的态度在如今是难以让人苟同的,可在母亲看来,去一所学校试读就如同光顾某家新餐馆一样。对一家餐馆,只是到里面望一眼是无法做出评判的,得亲自品尝一下它的菜肴。要是不喜欢,就尽快离开那里。在当时,人们也不必为毕业证书发愁。没人介意毕业证书上的成绩是优秀还是一般,也很少考虑它对未来前途的影响。

我在T太太的学校里待了差不多两个月,学期结束时我十五岁。我姐姐一到这里就显得与众不同。有几个女孩子激她,问她敢不敢从窗户跳出去。她马上跳了出去,啪的一声落在一张茶几中央,T太太和高贵的家长们正围坐在桌边。“这些英国女孩多么调皮啊!”T太太很不高兴地惊叫道。那些煽动她的女孩幸灾乐祸地暗自欢喜,不过也非常佩服她的胆魄。

我入学的时候一点也不轰动,只是一只安静的小老鼠。从第三天起,我就开始思乡心切。在过去的四到五年里,我与母亲形影不离,极少离开她,我第一次这样与她分离,会想家也没什么不合情理的。奇怪的是,我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我只是不想吃东西,每次想到母亲就会泪流满面。我记得我看到一件母亲做的衣服,是她亲手做的,做工非常糟糕,就因为它做工糟糕,不合身,褶边不均匀,我哭得更厉害了。我尽量对外界隐藏这种情绪,只在晚上埋到枕头里哭。母亲在下一个星期天来接我时,我一如往常地欢迎她,可是等回到饭店,我就搂着她的脖子大哭一场。我很高兴至少我没有要求她带我回英国,我很明白应该适可而止。而且,看到母亲也让我不那么想家了。我知道我究竟是什么地方不对劲了。

我的思乡之情没有复发,开始享受在T太太学校里的日子。那儿有法国女孩、美国女孩和很多西班牙、意大利女孩,却没有多少英国人。我尤其喜欢同美国女孩在一起。她们讲起话来轻松活泼、趣味盎然,这让我想起我在高特莱时的好朋友玛格丽特·普里斯利。

我不记得课业方面的情形——大概算不上有趣。历史课好像在讲“福隆德运动”[福隆德运动又称投石党运动,是一六四八到一六五三年法国反专制制度的政治运动。],这段历史我早已通过历史小说熟知了。地理课学的也是福隆德运动时期的地理,我被那些旧时的法国各省概况搞得晕头转向。课堂上还讲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各个月份的名称。我的法语听写糟糕透了,大大出乎任课教师的意料,她简直难以相信。“这真是难以置信。你的法语说得这么好,听写中竟出现了二十五个错误,二十五个呀!”

班里其他同学的听写错误没有超出五处的,我因此而引人注目。如果想想我个人的成长环境,这是很自然的现象,因为我是完全通过会话学习法语的。我讲得很口语化,都是听人家怎么说,我就怎么说。在我听来“été ”和“était ”这两个单词(分别为助动词“être ”的过去式和未完成过去式,意为“是”“有”“存在”等)是一样的,我有时候这样拼,有时候那样拼,总希望能撞对了。在法语课的其他方面,如文学、背诵等,我是班里的优等生;但在法语语法、拼写方面,我几乎是班里成绩最差的学生。这使可怜的老师们觉得我的问题很棘手,为我感到羞愧,我自己对此却不以为意。

教授我钢琴的,是一位叫莱格朗德太太的老夫人,她在那所学校执教多年。她最喜欢运用的教学方式是与她的学生一起双手联弹。她坚持要求学生学会认乐谱。我的识谱能力还算不错,可是与莱格朗德太太一起弹奏却是一件苦差事。我们俩并排坐在一条长凳上,莱格朗德太太肥胖的身体就占去了一大半的位置,靠琴中部的那只胳膊把我顶得很远。她弹奏起来激情满怀,臂肘大幅度移动,叉腰似的向外撑着,结果使坐在身旁学琴的学生在合奏时不得不紧紧地夹着手臂弹奏。

凭借着某些天赋,我几乎总能对付着弹奏二重奏的低音部分。莱格朗德太太也乐于这样,因为她非常欣赏自己的演奏,高音又最能直抒胸臆。有时,由于她的满腔激情和专心致志,会没有注意到我的低音部分已经好长时间没出声音了。稍一犹豫就会错过一小节,我试着跟上她的弹奏,却又不知道进行到什么地方了,只能依照她的音乐节奏信手弹出一些旋律,力图跟她同步。可是,因为我们是看着谱弹奏的,不可能每次都预先找到该弹的地方,会突然弹出一个极不合谐音,使莱格朗德太太从对音乐的陶醉中惊醒。她会戛然停止,高举的双手悬在空中,厉声说道:“喂,你刚才为什么这么弹,小家伙?难听死了!”她的斥责毫不过分,的确太难听了。我们接着重新弹起。当然了,假如我负责的是高音部分,稍有差错就会即刻被发觉。但总的来说,我们配合得还不错。莱格朗德太太在弹奏的整个过程中不住地喘息,胸部起伏不定,不时地发出一声声呻吟,这些举动有点吓人而又令人着迷。不过她身上散发出的强烈气味就不那么令人着迷了。

学期末要举行一个音乐会,我被安排演奏两首乐曲,一首是贝多芬的《悲怆奏鸣曲》(Sonata Pathétiqu )第三章,另一首是《阿拉格纳小夜曲》(Serenad d 'Aragona )或者类似的什么曲子。我突然对《阿拉格纳小夜曲》起了反感。不知道是为什么,我觉得它特别不好弹。按理来说,它应该远比贝多芬的作品容易。我排练贝多芬的作品时进步很大,可《阿拉格纳小夜曲》却始终弹得很差,毫无进步。我越是全力以赴地练习,越感到心慌意乱。我在夜里的睡梦中也在琢磨怎样演奏,还会梦见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状况,吓得骤然惊醒——琴键突然坏了,或者是我在弹风琴而不是钢琴,要不就是我迟到了,或者音乐会已经在前一天晚上举行过了……现在想来,这些梦实在是愚蠢。

就在音乐会将要举行的前两天,我发了严重的高烧,以至于学校不得不派人把我的母亲找了过来。医生找不出发烧的起因,但他提议取消我在音乐会上的演奏,搬到校外休养两三天,等开过音乐会后再回来,情况会好很多。我无法表达对他的无尽感激之情,尽管同时我也尝到一个人决心完成一件事后来却不能如愿的滋味。

我还记得在盖耶小姐的学校里,虽然平日我的算术是班里拔尖的,却在一次考试中考了全班最后一名。读考卷上的题目时,不知怎么搞的,我的大脑中止了运转,根本不能思考。有些人平时学习不怎么样,考试的时候竟能通过,而且得分很高。有些人在平日弹奏得很差,可一旦到了观众面前却能发挥得比平日好。也有一些人则恰恰相反,我就属于后者。我显然正确地选择了职业,作为一名作家,最幸运的就是可以独处,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专心写作。虽然也会令人焦虑、烦恼,让人头痛,安排故事情节时明知能安排得好,却也会因为一时很难理出头绪而近乎疯狂,但至少作为作家,不至于在公众面前出丑。

我如释重负地回到了学校,兴致勃勃。我赶忙试着弹了一下《阿拉格纳小夜曲》。这一次效果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好,但仍旧不甚理想。我继续跟着莱格朗德太太学习贝多芬奏鸣曲的剩余部分。她对我感到失望,因为我本应该为她赢得一些赞誉,不过她仍旧待我和善,勉励我,说我对音乐的感受力强。

病愈后,我在巴黎度过的两个冬天和一个夏天给了我从未有过的快乐。各种各样有趣的事情时有发生。祖父的一位美国旧友的女儿也住在那儿,她是一位歌剧演员,我去看了由她扮演玛格丽特的《浮士德》(Faust )。寄宿学校是不会组织学生看《浮士德》的——这出剧目被认为“不适宜少女”观看。我倒觉得人们过高地估计这些易受腐蚀的少女了。要想看懂玛格丽特的窗口发生了什么不正当的事,需要比当时的少女们具备多得多的知识。在巴黎观看演出时,我一直对玛格丽特为何突然入狱感到困惑。是因为偷了珠宝吗?我从未想到她是怀了孕,孩子又夭折了。

学校组织我们看的大都是喜剧,《泰伊思》(Thaïs )、《维特》(Werther )、《卡门》(Carmen )、《波西米亚生活》(La Vie Bohème )、《曼侬》(Manon )。《维特》是我最喜欢的一部。除了《浮士德》,我还在大歌剧院看过《汤豪舍》(Tannhäuser )。

母亲带我去了裁缝店,我才初次懂得欣赏服装。我高高兴兴地在那里做了一件浅灰色的绉纱简便晚礼服。在此之前,我还从未打扮得像个成年人。很不幸,我的胸部仍然很不合作,我只得将许多绉纱草草地塞进胸衣。不过还是希望有一天,我可以拥有一对又大又圆、坚实且富于女性美的乳房。多幸运啊,我们无法预见未来。我绝对想不到在我三十五岁的时候,拥有了一对颇具女人味的圆圆的胸部。可是,唉,那时候别人都已改成胸部平平地走来走去,即使很不幸地拥有大胸脯,也会束紧,把它们弄得仿佛并不存在似的。

我们凭借母亲带来的那些介绍信,进入了法国的社交界。在当时,美国姑娘很受欢迎。住在圣日耳曼郊区的公子们都愿意与美国富翁的千金缔姻。我虽远算不上富家小姐,但父亲是公认的美国人,而所有的美国人又都被认为是有钱的。这是一个奇特的、高雅的旧式社会。我接触到的法国人都是那么彬彬有礼,一举一动符合礼数。在一个少女的眼里,再没有比这更乏味的了。尽管如此,我还是学会了最礼貌的法式辞令,还跟一位叫华盛顿·劳伯的先生(虽然听起来不像个名字,但已经比我记忆中的特维卓普这个名字像样多了)学会了跳舞和得体的举止。我学会了华盛顿邮报舞、波士顿舞及其他一些舞蹈。我也了解了世界各大都市的社交礼节。

“现在,假设你要坐在一位年长的已婚女士身边,你会怎么坐?”

我茫然地望着华盛顿·劳伯先生。“我应该,呃,好好坐。”我疑惑地说。

“坐给我看。”他身边有几把金漆椅子,我坐在其中一把上,试图将我的腿尽可能地藏在椅子下面。

“不不,不可以,这样绝对是不行的。”华盛顿·劳伯先生说,“你要稍微侧着身子——够了,别过头。你坐下时要略微向右倾斜,微屈你的左膝,这样坐下时就会像一把小弓。”这样的坐法我必须练习好久。

我唯独厌恶素描和绘画课。母亲的态度牢不可破,执意不许我放弃这门课程。“女孩子应该学会画水粉画。”

就这样,每个星期两次,会有一位忠厚的年轻女子过来,陪着我乘地铁或公共汽车去花市附近的一个画室(当时在巴黎,少女是不能单独出行的)。我和一群姑娘一起学习绘画,学画水杯中的紫罗兰、小罐中的百合花,以及黑色花瓶中的水仙。那位教绘画的女士走到我这里时总是失望地大叹其气。“你什么都没看出来。”她对我说,“首先你要从阴影开始,看不出来吗?这里,这里,还有,还有那里,都是阴影。”

可我从来看不出什么阴影,我只看出紫罗兰插在放了水的玻璃杯里。紫罗兰是紫色的,我会在调色板里调出阴影呈现的紫色,然后蘸着紫色的颜料画紫罗兰。我承认我画得根本不像插在水杯里的一束紫罗兰,可我就是看不出来,从来看不出来,阴影怎么就能让插在水杯里的一束紫罗兰栩栩如生。有时候,为了缓和我的沮丧情绪,我会按照透视法来画桌子的四条腿,或者画一把单人扶手椅,这会让我振奋些,可是并不符合老师的要求。

虽然我遇到了很多迷人的法国人,可真奇怪,我从未爱上过哪个。不过,我对饭店里的一位职员斯特里先生怀有幻想。他高高瘦瘦,很像绦虫,浅金黄色的头发,脸上有些雀斑。我实在不明白我喜欢上他哪一点。我从未鼓起勇气跟他说过话,他偶尔会在我经过大厅的时候说一声“早安,小姐”。以斯特里先生为主角编织幻想有些困难。我有时想象自己在法属印度支那看护罹患黑死病的他,但这个幻想中的景象很难有所进展。他最后会用仅剩的一口气低声道:“小姐,在饭店里的那些日子里,我一直爱着你。”——到此为止还算过得去。不过第二天,当我注意到斯特里先生坐在桌子后面勤勉地书写着时,我觉得他是不可能说出那种话的,即便在奄奄一息的时候。

复活节期间,我们参观游览了凡尔赛(Versailles)、枫丹白露(Fontainebleau)和其他一些名胜。回来后,母亲像以往一样突然告诉我,说她决定不再让我去T太太的学校了。

“我有些看不上那所学校。”她说,“教授的课程无法激发学生的兴趣,完全不同于玛吉上学的时候了。我打算回英国,已经为你安排好去霍格小姐办的栗子树学校就读,在奥特伊。[奥特伊(Auteuil),法国旧城镇,如今属于巴黎。]”

除了微觉惊奇之外,我不记得还有什么感想。在T太太的学校里我生活得很愉快,不过也不是特别想要回去。实际上,换一个新地方的主意似乎更吸引人。我总是喜欢新鲜,不知道这是愚蠢的表现还是我随和——当然了,我自己希望是后者。但是,我总是期待着紧接而来的变化。

就这样,我来到了栗子树学校。这是一所很好的学校,只是非常英式。我喜欢这里,但也觉得有些单调。我有一位优秀的音乐教师,不过不及跟莱格朗德太太学琴时那么有趣。尽管校方严禁学生说英语,可大家始终用英语交谈,所以谁也没有学会多少法语。

在栗子树学校,校外活动是不鼓励的,甚至可以说是不被允许的。这倒使我摆脱了外出上绘画与素描课的烦扰。我唯一想念的是每天经过花市时的乐趣,那里真是天堂。而就在暑假结束的时候,在阿什菲尔德母亲突然对我说,我不必再回栗子树学校上课了。她对我的教育又有了新的打算。

5

姨婆的医生巴伍德大夫有一位嫂子,在巴黎办了一个专门“训练”女孩子进入社交圈的学校。每期只招收十二到十五名学员,都要选修音乐,去艺术学校或者索邦大学听课。“你觉得去那儿学习怎么样?”母亲征询我的意见。正像我说过的那样,我喜欢新鲜,事实上这时我的人生格言似乎已经确定了,那就是“去尝试任何新事物”。就这样,那年秋天,我进入凯旋门附近、杜波依斯大道上的德赖登夫人的学校。

德赖登夫人学校里的一切都令我满意,我头一次感觉所有事情都非常有趣。班里一共有十二名学生。德赖登女士个子很高,脾气暴躁,一头白发梳理得整齐美观。她体态优雅,有个红鼻头,生气的时候总喜欢揉搓她的红鼻子。她说话时语气冷淡,略带讥讽,让人害怕却又兴奋。她的助手是个法国女人,帕蒂太太。帕蒂太太是个典型的法国人,喜怒无常,多愁善感,特别容易偏激。我们却非常喜欢她,并且不像惧怕德赖登女士那么怕她。

这里的生活多少有点大家庭的意味,但在学习上,人人都一丝不苟。老师们特别注重音乐课,但也开设了各种有趣的其他课程。他们从法兰西喜剧院聘请了一些人来为我们讲授莫里哀(Molière)、拉辛(Racine)和高乃依(Corneille),还从音乐学院邀请歌唱家为我们演唱吕里(Lully)和格鲁克(Glück)的歌曲。还开设了戏剧课,我们都要上台表演。幸好这里没有很多听写练习,我在拼写方面的不足也就不那么惹人注目。而由于我的法语说得比别的同学都流畅,便能完全沉浸在《安德罗玛克》[《安德罗玛克》(Andromaque),法国剧作家拉辛(Jean Racine,1639-1699)笔下的一部五幕歌剧。]的台词中,仿佛自己就是剧中那位悲剧的女主人公。我站在讲台前,高声朗诵道:“大人,恐怕这一切荣华富贵都不会让我动心。”

我想大家都喜欢上戏剧课。我们被带到法兰西喜剧院,观摩古典戏剧和一些现代戏剧。我看了罗斯唐(Rostand)的《钱德勒》(Chantecler ),莎拉·贝恩哈特(Sarah Bernhardt)扮演其中的“金雉鸡”(golden pheasant),这很可能是她演艺生涯中最后的角色。她老了,摇摇晃晃,很虚弱,她的金嗓子也嘶哑了,但她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演员,能把你引入她热情洋溢的情绪之中。比这更激动人心的是,我发现了瑞然(Gabrielle Réjane ),看了她演出的现代剧《弗兰布斯之旅》(La Course Du Flambeau )。她有一种奇妙的力量,能让你感受到一种被苦苦地压抑着的感性与情绪的波涛,而她却永远不会让它倾泻出来。直到现在,只要闭上眼睛静静地坐一两分钟,我的耳畔仍能回响起她的声音,我的眼前仍会浮现出全剧最后一句念白时她的表情。“为了救我的女儿,我杀死了我的母亲。”让人战栗不已,直到落幕。

我认为,只有能激起学生反应的教学才称得上成功。单纯的信息介绍是没有意义的,学生并不能学到什么新知识。请演员谈谈她所主演的戏剧,跟着她重复台词或演讲词;请真正的歌唱家来演唱《茂密的森林》(Bois Epais)或者格鲁克的《奥菲欧与尤里狄西》(Orfeo and Orphée )中的片断,这样才能激起学生心中对艺术的热情。这样的教学向我展示了一个崭新的世界,一个使我终身受益的艺术天地。

我个人的主修课是音乐,当然包括钢琴和声乐。钢琴老师是一位名叫查尔斯·菲施特尔的奥地利人。他偶尔会去伦敦举办钢琴独奏会,是个好老师,只是有些令人畏惧。学生弹奏时,他就在屋子里来回踱步,望望窗外,闻闻鲜花,好像并没有用心听。可是一旦你弹错了某个音符,或者某个段落弹得不准,他会像一只捕食的老虎一样蓦地转过身子,咆哮道:“喂,你弹的这是什么,小家伙,嗯?难听极了!”起初这一举动令人心惊肉跳,慢慢地也就习惯了。他酷爱肖邦(Chopin)的作品,因此我学习了大量的肖邦的练习曲、圆舞曲、幻想即兴曲,以及一首叙事曲。我意识到自己在他的指导下有了长足的进步,心里很高兴。我还学习了贝多芬的奏鸣曲、几支被他称为“客厅小品”的轻快曲子、一首福莱(Fauré )的浪漫曲、柴可夫斯基的船歌(the Barcarolle of Tchaikowski)以及其他作品。我勤学苦练,经常每天弹琴七个小时。一种强烈的渴望在我心中升腾——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意识到了这一奢望,可它确实埋藏在我的心灵深处——我幻想成为一名钢琴家,能在音乐会上表演。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经过长时间的苦练,但我知道自己进步神速。

我的声乐课开始得比钢琴课更早,指导老师是布耶先生。他与让·德·赫兹克两人被公认为当时巴黎最有影响力的声乐教师。赫兹克曾经是著名的男高音歌唱家,布耶是著名的男中音。他住在一栋公寓的五楼,没有电梯。爬到五楼时我总是气喘吁吁,这也很自然。这栋公寓里的每一户住家都一模一样,我总会忘记爬了几层了。不过布耶先生家很好认,因为楼梯间的壁纸的关系:楼梯转弯处的壁纸上有一块巨大的油渍,乍一看有点像凯恩犬的头。

一进门就是一顿责骂:你喘成这样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你总是上气不接下气的?像你这个年纪的人应该蹦蹦跳跳地上楼,绝对不会喘个不停。呼吸就是一切。“呼吸是声乐的全部,你现在就得明白这一点。”然后他会拿起卷尺——通常就在手边——围着我横膈膜的位置绕一圈,让我深吸一口气,屏住,然后尽可能地呼气。他会计算两个测量值之差,偶尔会点着头说:“很好,很好,有进步,你有个不错的胸腔,很好的胸腔。舒张很好,而且我要告诉你,你不会得肺病。有些歌唱家很可怜,他们会积劳成疾,可是你不会。只要你好好练习呼吸,就会很健康。你喜欢吃牛排吗?”我说喜欢,特别喜欢吃牛排。“这也很好,牛排是一个歌唱家最好的食物。你一顿不能吃太多,也不能吃太多顿,但是我总对歌剧演员们说,下午三点钟,你要吃一大块牛排,喝一杯烈性啤酒,然后到晚上九点演唱以前,就什么都不要吃了。”

这时我们才正式开始上声乐课。布耶先生认为我的高音很好,几近完美,发音自然、恰到好处。胸腔音也不错。不过中音区非常无力。因此我得从练习演唱次女高音歌曲开始,以发展中音区。他时常为我的英国面孔——他就是这么叫的——而恼火。“又是英国面孔,一点表情都没有!太呆板了。嘴角周围动也不动,你的声音、吐字,都是从喉咙里面发出来的,这怎么行?法语发音要从上颚发出来,从你的口腔上部。上颚和鼻梁才是中音区发声的正确位置。你法语说得很漂亮,非常流畅,尽管不带英国口音,而是法国南方口音。你是从哪儿学来南方口音的?”

我想了一下,然后说这也许是因为我的法语是跟一位来自波城的女佣学习的缘故。

“哦,这就对了。”他说,“就是这样的,你说话时有南部口音。就像我说的,你的法语说得很流利,但用的是说英语时的发声习惯,声音从喉咙里发出来。你必须动嘴巴,保持上下牙咬合,但要动嘴唇。哦,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让我在嘴角含一支铅笔,唱的时候要尽量吐字清晰,还不能让笔掉下来。起初这一点极难做到,不过后来我终于过了这一关。我能够用牙齿紧咬着铅笔,同时双唇大开大合,发出音来。

有一天布耶彻底发怒了。那天我突然问他能否学习《参孙与达丽拉》(Samson et Delilah )中《你的话语打开我的心扉》(Mon cœur s'ouvre à ta voix )唱段,因为我很喜欢这出歌剧。

“可你拿来的这是什么?”他望着曲谱说,“这是什么?这是什么调的?这是变调的。”

我说我买的是适合女高音唱的曲谱。

他愤怒地吼道:“达丽拉可不是女高音部的,而是女中音部的。你知不知道要唱一个歌剧里的唱段,就必须按照它写定的调来唱?你不可以把写给女中音的曲子变成女高音来唱,这样重点就完全错了。拿走。如果你拿来正确的女中音乐谱,那可以学。”

从此我再也不敢唱变调的歌了。

我学会了大量的法国歌曲,还有一首很可爱的凯鲁比尼(Luigi Cherubini)的《圣母颂》(Ave Maria )。我们就拉丁语的发音方式争论了一番。“英国人是按照意大利语的发音方式来说拉丁语的,而法国人的拉丁语发音自成一派。我觉得,既然你是英国人,最好用意大利语发音来唱。”

我还学会用德语演唱许多舒伯特的歌曲。尽管我不懂德语,但学会这些歌并不很困难。当然了,我也学了很多意大利歌曲。总的说来,老师不允许我太贪心,不过在经过六个月左右的学习之后,他允许我唱《波西米亚人》(La Bohème )中著名的咏叹调《冰凉的小手》(Che Gelida Manina ),和《托斯卡》(Tosca )中的咏叹调《为艺术,为爱情》(Vissi D'arte )。

这真是一段快乐的时光。有时,我们从卢浮宫出来,会一起到兰波梅尔的甜品店[法国老牌甜品店,由奥地利糖果制造商安东尼·兰波梅尔(Antoine Rumpelmayer)创办,以他妻子的名字(Angelina)命名。]喝茶。对一个贪嘴的姑娘来说,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事情了。我最喜欢吃那种有许多奶油和栗子糖浆制成的造型华丽的蛋糕,看起来就好吃得无与伦比。

当然,我们也会被带去森林公园散步,那是个迷人的地方。我记得有一天,我们正两人一排沿着幽深的林间小道前行,一个男人突然从树丛后钻出,一个典型的露阴癖。我想大家一定都看见了,但是我们都表现得端庄稳重,仿佛没有注意到任何不寻常的事——可能我们也不太确定所看到的到底是怎么回事。那天德赖登女士本人带队,她像一艘钢铁筑成的善战的军舰,我们就跟在她后面。我想那个人的上半身没什么问题,黑头发,长胡子,还扎着漂亮的领结。那人想必常在森林公园的幽暗处晃来荡去,伺机突袭一下寄宿学校里那些高雅端庄、排着队散步的年轻小姐,为她们在巴黎的生活增添一点见识。我得补充一下,就我所知,我们这些女孩没人再提这件事,更没有人以此取乐。在那个年代,我们都极为庄重。

我们偶尔会在德赖登女士的家里举办派对。有一次,她以前的学生——一个嫁给一位法国子爵的美国女人——带着儿子来了。她的儿子鲁迪也算得上是一名男爵,看起来却像个彻头彻尾的美国大学生。发现自己被十二位接近适婚年龄的姑娘饶有兴趣、充满欣赏,甚至有可能含情脉脉地注视着的时候,他一定有点怯懦了。

“我已经准备好同大家一一握手了。”他欢快地宣告。第二天我们又在冰宫见到了鲁迪——我们要么在溜冰,要么在学溜冰。鲁迪再次果断地决定英勇上阵,一心希望不要让他母亲失望。他和我们之中能够站稳的几个一起,在溜冰场里滑了几圈。对于这类事情,我还和以前一样不走运。我还是初学者,第一天下午就成功地把溜冰教练摔了出去。我得说这可把他给气坏了,害他被同事们嘲笑了一番。他曾经骄傲于能够把持住任何人,即便是壮硕的美国女士,而现在却被一个又高又瘦的女孩子摔倒在地,这着实激怒了他。此后他尽可能地把我排除在外。不管怎样,我可不敢冒险让鲁迪带我绕圈——我可能也会把他摔出去,惹他生气。

与鲁迪相识后,我发现自己发生了一些变化。虽然我们仅仅见过几次面,却标志着转变的开始。从这一刻起,我走出了英雄崇拜的阶段,我对于真实与非真实人物的情爱——书里的人物,公众人物,来过我家的客人——在这一刹那都烟消云散了。我不再有那种无私的爱情,渴望为自己的心上人无偿地做出牺牲。从此以后,青年男子在我眼里就是实实在在的人,一些与之相处能给我带来快乐的人。总有一天,我会在他们之中选择我的丈夫(或者说真命天子)。我并没有爱上鲁迪——假如我们经常见面,或许会——但我的确意识到突然的巨变。我已经成为女性世界中的一员!从这一刻起,我心中的最后一位偶像,伦敦大主教的形象也隐去了。我想认识有血有肉的小伙子,想认识许多小伙子,实际上,是越多越好。

我已经记不清楚自己在德赖登女士那儿待了多久了——也许是一年,也许是十八个月,我想不会超过两年。我那变化无常的母亲没有再提出更改教育计划的建议,也许是因为没有听到什么更让她动心的消息。不过我觉得很可能是她凭直觉认定,这里让我满意。我在学习有价值的东西,它们将成为我的一部分,有趣的一部分。

就在我离开巴黎前不久,一个梦想消逝了。德赖登女士从前的一位学生要来,利默里克伯爵夫人,她是一名优秀的钢琴家,是查尔斯·菲施特尔(Charles Furster)的学生。每逢这种场合,总要挑两三名正在学习钢琴的学生做一次非正式的表演。我便是其中之一,其结果是灾难性的。上台之前我十分紧张,不同于往常的紧张。当我在琴凳上落座时,一种无力的感觉像潮水一样吞噬了我。我弹错了音,节奏也乱了,分段处理得生硬笨拙——简直是一团糟。

没有比利默里克太太更和蔼可亲的人了。演出之后她找我谈心,安抚我说她看得出来我当时心里很紧张,而一个人会怯场这是在所难免的。也许等我有了多一些的当众演奏的经验后,怯场的心理就会被克服。她的一席话使我感激不尽,但我也意识到自己不仅仅是缺乏演出经验的问题。

我继续学习音乐。毕业前夕,我坦率地问查尔斯·菲施特尔,刻苦学习和实践能否让我成为一名职业钢琴家。他是个好人,但也没有对我说假话,他说他认为我缺乏在众人面前表演的天赋,我知道他是对的。我感谢他的直言不讳,我曾一度为此痛苦,但还是努力从中走了出来。

假如你所追求的东西是不可企及的,那就最好接受这一点并另辟新路,不要纠缠在懊恼和妄想之中。这早来的挫折有助于我未来的选择,它使我认识到自己不具备在任何公开场合表现自己的资质。用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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