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缔姻与期待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调情,求爱,订婚,缔姻

(维多利亚时代流行的游戏)

1

我从巴黎回家后不久,母亲得了重病。同以往一样,几位医生各执一词:盲肠炎、副伤寒、胆结石,还有其他几种诊断。有好几次都快要用车子推她上手术台了。治疗对她没有效果,病情频频发作,各种手术方案悬而未决。母亲自己就是个业余医生。当她的哥哥欧内斯特还是一名医科实习生时,她曾抱着与日俱增的热情帮助他。她要做医生的话肯定比哥哥优秀。最后欧内斯特放弃了,因为他晕血。那时母亲已经接受了几乎和他差不多的训练,而且她看见血、伤口和人体上的其他惨状都没事。每当我们一起去牙医诊所时,母亲对《女王》(Queen )或者《闲谈者》(The Tatler )都视若无睹,但只要桌上有《柳叶刀》(The Lancet )或者《英国医学杂志》(British Medical Journal ),她就会马上抓起来看。

她终于对为她诊病的医生助手失去了耐心,她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我到底得了什么病——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想最好还是摆脱这些医生的摆布。”

她设法找到一名俗话说很会顺水推舟的医生,随后宣布那位医生建议她去阳光充沛、气候温暖干燥的地区疗养。“我们今年去埃及过冬。”母亲通知我说。

我们再次将宅邸出租了。幸亏那时去国外旅行的费用相当低廉,仅阿什菲尔德的高额租金就足以支付旅居国外的开销了。当然,托基在这个时期仍然是冬季疗养胜地。夏天没有人会来,而住在这里的人总会在夏天离开,躲避“酷暑”(我想象不出怎么会是酷暑,如今我住在南德文郡总觉得夏天非常冷)。游客们通常都到沼地去租房子。父亲和母亲去过一次,可他们发现沼地那儿太热了,于是父亲雇了一辆双轮马车又回到了托基,几乎每天下午都在自家的庭院里坐着。总之,当时的托基就是英格兰的里维埃拉,人们到这里来,付很高的租金租一套有家具的别墅,度过一个欢乐的冬季:享受午后音乐会、演讲,偶尔会有舞会,以及很多其他的社交活动。

此时我已经准备步入社交界了。我将头发“挽起”,在那个年代,发髻高高地盘在脑后,并用发网罩住的希腊式发型意味着女子已成年。这样的打扮很得体,尤其是配上晚礼服。我的头发很长,长得过了臀部。不知为何,这在当时对一个女子来说是一种荣耀,虽然长发总会散落下来,叫人无能为力。为此,发型师设计出一种名为“波斯蒂”的卷发假发罩,要先将自己的头发紧紧地盘起来、固定住,然后把“波斯蒂”套在上面。

对一个姑娘来说,进入社交界是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事情。如果家境富裕的话,母亲一般会为女儿举办一个舞会,并且要在社交忙季[指每年初夏,伦敦社交活动最频繁的季节。]去伦敦住上一段时间。当然绝不是最近二三十年来出现的商业味十足、费尽心机策划的那种社交季。邀请来舞会跳舞的都是亲朋好友,受邀去参加的舞会也都是朋友举办的。想邀请到足够的男舞伴通常会有点困难,不过这毕竟是一些非正式的家庭舞会,你还可以邀上很多朋友去参加慈善募捐舞会。

然而,我这一生是不可能有这样的经历的。玛吉初涉社交界时去了趟纽约,参加那里的宴会和舞会。但当年父亲的经济能力出不起让她参加伦敦社交忙季的钱,如今对我来说就更不可能了。母亲为此焦虑不安,她认为我该享受生来就应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我已由一名女学生成长为一位妙龄女子,就该像蝴蝶一样破茧而出,认识其他姑娘和小伙子。更直接点说,就是该拥有寻找如意郎君的机会。

人人都觉得该对年轻女孩亲切一些。邀请她们去参加家庭聚会,或者安排一个美好的戏剧之夜。你可以依靠朋友们,这和法国人完全不同,他们对女儿的庇护是只允许她们结识极少数精挑细选出来的理想对象,每一个都可以成为合适的丈夫,他们年轻时也曾放荡不羁、四处留情,却拥有足够的财富去供养一个妻子。我觉得这种庇护还算不错,的确能够成就很高比例的美满姻缘。英国人有一种偏见,认为年轻的法国女孩都是被迫嫁给那些富有的大龄男子的,其实并非如此。法国女孩可以自由选择,可是,只能在有限的圈子里选择:那些不太可靠、放浪形骸的年轻男孩,那些她们一定会爱上的迷人的坏蛋们,根本无法进入那个圈子。

在英国就不是这样。女孩们去参加舞会,结识各种各样的年轻男子。她们的母亲也会在场,疲惫地坐在一边,虽作为监护人却基本上没什么用。当然,父母会很有分寸地留意与女儿交往的年轻人是否般配。但尽管如此,选择的范围依然很广。而女孩子总是喜欢那些不良青年,甚至与他们订婚,或是建立起所谓的“相互了解”的关系。“相互了解”是一个很有用的措辞,父母可以利用它,避免在拒绝女儿的选择时引发摩擦。“你还很年轻,亲爱的,依我看那个休的确很迷人。可是他也太年轻了,还没有安定下来。你为何不和他多相互了解一下,偶尔见见面,但是不要通信,也不要正式订婚。”然后他们会暗地里尝试着再找一个合适的年轻人,吸引女儿改变心意。这样的情形常常发生。直接的反对当然会使女孩子疯狂地坚持己见,可一旦得到了认可,反倒会打消某种魔力,多数女孩子往往能很快理性地改变心意。

由于家境不好,母亲心里明白,让我按照常规步入社交界是有困难的。她之所以选择开罗作为疗养地,我认为主要也是为我着想。我生性腼腆,不擅于交际,应该先积累一些这方面的经验,渐渐熟悉舞会,习惯与青年男子交谈,把社交当作一件平常的事情。

在一个姑娘眼中,开罗是一个美妙的梦。我们在那里逗留了三个月,我每周参加五次舞会,舞会在几家大饭店里轮流举行。开罗驻有三四个团的军队,每天都有马球比赛。住在中等水平的饭店里你就可以尽情地享受所有娱乐。冬季里游人纷至沓来,多是母女同行。我起初很害羞,后来在许多方面还一直很羞怯,但我发现了跳舞的乐趣,而且跳得不错。我也喜欢跟年轻男子相处,不久后发现他们也喜欢我,所以一切一帆风顺。此时我年方十七,开罗本身对我毫无意义。而对十八岁到二十一岁的女子来说,脑子里只有年轻男子是多么合乎情理、无可厚非啊!

如今调情的艺术已经失传,可在当时正值鼎盛,正如一位行吟诗人所说的,那是“温柔乡”。人生从这里开始多么美妙:充斥着感情用事与浪漫幻想的爱慕之情在女孩和男孩之间滋生——以我现在的高龄自然会这么称呼他们。教给他们一些关于人生、关于彼此的事,不用付出太沉重或太令人失望的代价。我不记得我有朋友或他们的家族里有谁有过私生子。不对,我错了。有一个很不光彩的故事:某个我们认识的女孩到她同学家里去度假,被同学的父亲、一个声名狼藉的老男人诱奸了。

当年的恋爱中很少出现性爱的色彩,因为年轻男子都很看重女孩子的名声,公众的负面评价对他们的影响和对女孩一样大。男人开黄色玩笑的对象通常是比他们大得多的已婚妇女,或者是他们不为人知的伦敦的“小朋友们”。我还记得我住在爱尔兰时,一次家庭聚会上发生的事。除了我,在场的还有两三个女孩,以及很多年轻男子,大部分是军人。有一天早上,其中一名军人突然走了,说是收到一封来自英格兰的电报。这显然是假话。没有人知道原因,除了一个上了岁数的女人,他和她很熟,认为她会理解他的尴尬,便把秘密告诉了她。似乎是这样的:他邀请我们中的一个女孩子去参加附近的一个舞会,而我们其他人都未受邀。他开车带她前去,可是路上,那个女孩暗示说他们应该找家酒店开一间房。“我们会晚一点到。”她说,“但不会有人注意到的——我经常这么干。”那个年轻人被吓坏了,拒绝之后他觉得无法在第二天再面对她,只得突然离去。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看起来是个很有教养的女孩,相当年轻,父母正派,任何方面都很好。就是那种人人都会想娶的女孩。”

那是一个伟大的时代,年轻女孩都纯洁无瑕,我觉得我们不曾有过一点压抑的感觉。充满浪漫幻想的友谊的确会与性爱或性爱的可能性相连,可这就能完全令我们心满意足了。毕竟求爱已被公认为所有动物都会有的一个必然阶段:雄性昂首阔步地求爱,雌性假装视若无睹,却暗地里感到满足。你明白此时还不能当真,这只是一段实习期。行吟诗人唱的关于温柔乡的歌非常正确。我时常重读《奥卡西恩和妮克蕾蒂》(Aucassin and Nicolette ),因为它有趣、自然且真挚。当你走过青春,就再也不会有那种特别的感受了:那种和一个男人建立起友谊的兴奋之情;发现双方有共同的喜好,对方说出自己所想时那种相互吸引的感觉。当然有不少是错觉,却是美好的错觉,而且我觉得,这应该是每个女人的人生中都会有的一部分。时过境迁,你可以微笑着说:“我那时真是个小傻瓜。”

不过在开罗时,我始终没能坠入情网。要做的事情太多,应接不暇,有许多讨人喜欢、风度翩翩的小伙子。但能使我动情的,都是些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他们会友善地邀请我跳舞,像对待小姑娘那样逗我,但也仅此而已。根据社交习惯,你不能同一个晚上和同一个男子跳两次以上的舞,偶尔可以宽限到三次,否则陪伴你来的人就会特别注意你了。

当然,得到平生第一件晚礼服,是一种莫大的喜悦。我有一件浅绿色雪纺的,饰以小蕾丝花边;一件白色丝绸的,设计非常简洁;还有一件的用料是相当华丽的深土耳其绿色塔夫绸,是从姨婆神秘的衣料箱子里发掘出来的。真是一块非常华丽的衣料,可是,唉,被放了那么多年,已经无法承受埃及的气候。一天晚上,我正在跳舞,裙摆处突然裂开来,一直裂到袖子和脖子周围,我不得不赶紧退到女用衣帽间。

第二天,我们去逛地中海东部的裁缝店,店里的东西很贵,而我在英国买的那些衣服都很便宜。尽管如此,我还是买了一条可爱的裙子,是浅粉色的亮面绸缎做的,一侧肩上有一束粉红色的玫瑰花。当然,我最想要的还是一件黑色晚礼服,所有女孩都想要黑色晚礼服,能显得成熟。而所有的母亲都不愿意。

一位叫特里劳尼的康沃尔郡年轻人和他的好友是我的主要舞伴,他们都在第六十步兵团服役。有位年龄稍大一些的上尉,克雷克,他已与一位可爱的美国姑娘订了婚。一天晚上,我跟他跳完一支舞后,他把我送到母亲面前,对我母亲说:“这是您的女儿吧,她学会了跳舞,而且跳得非常好,不过您还得教会她说话。”我跳舞的时候一言不发,难怪他会责备我。

我长得不错。虽说每当我说我曾是个可爱的女孩时,全家人都会哈哈大笑。尤其是我女儿和她的朋友们。有一次她说:“可是妈妈,那是不可能的,看看那些可怕的老照片!”那时候有些照片真的很可怕,但我觉得主要责任在装扮上,不够时髦又称不上复古。当时我们都戴着巨大的草帽,几乎有一码宽,还有缎带、装饰花和大大的面纱。照相馆里拍的照片都戴着这种帽子,有时候还在下巴下面系上带子;或者你顶着一头卷发,手持很大一束玫瑰花放在耳边,仿佛拿的是电话听筒。翻看我早年的照片,有一张我步入社交界之前照的。梳着两根长长的辫子,天晓得为何坐在一架手纺车前,看起来还蛮有吸引力的。有一次一个年轻人对我说:“我非常喜欢你那张扮玛格丽特的照片。”我觉得我确实很像《浮士德》中的玛格丽特。我有一张照片照得不错,是在开罗拍的,戴着一顶比较朴素的帽子——一顶大大的黑蓝色草帽,别着一朵粉红色的玫瑰花。它显得我的脸部轮廓很动人,而且不像别的帽子,有过于繁复的缎带装饰。总体而言,当时的衣服都装饰过度,非常累赘。

我很快就成了马球迷,每天下午都去看比赛。为了开拓我的视野,母亲偶尔会带我去博物馆参观。她还提议我们该顺尼罗河而上,领略卢克索(Luxor)的荣光。我满眼泪花,激烈地反对。“不要,妈妈,不要,不要现在去。星期一有一场化装舞会,我还答应人家星期二去卡纳克野餐……”拉拉杂杂一大堆。当时,古代奇观是我最不想看的东西,我很高兴母亲没有硬拽着我去。卢克索、卡纳克(Karnak)等埃及名胜,大约在二十年后才引起我的强烈兴趣。要是当时我带着兴味索然的眼光去游览这些名胜,得是多大的浪费。

人生中最大的错误莫过于所见所闻不得其时。大多数人是在学校里学习莎士比亚的,生生把名著给毁了。莎士比亚的作品应该看舞台上的演出,这样你才能在懂得欣赏华丽的辞藻和动人的诗意之前就领略到它的好。我外孙马修十一二岁的时候,我带他到斯特拉福德[斯特拉福德(Stratford)位于英国中部沃里郡艾冯(Avon)河畔,是莎士比亚的故乡。]去看《麦克白》(Macbeth )和《温莎的风流娘们儿》(The merry wives of windsor )。他都非常喜欢,虽然他的评论很出人意料。《麦克白》散场时,他用敬畏的语气对我说:“如果我事先不知道这是莎士比亚的戏,我绝对不会相信它是莎士比亚的。”我认为这明显是对莎士比亚的赞扬。

《麦克白》在马修身上取得了成功,我们就接着看《温莎的风流娘们儿》。在那个年代,它被演绎为一出老式的英国闹剧——我确信这就是原著的本意,并无太多深意。我最后一次看这出戏是在一九六五年,过于附庸风雅,让你觉得已经远离了老温莎苑里的那一缕冬日暖阳。连洗衣篮都不再是放满脏衣服的真正的洗衣篮,只是一个用棕榈树枝编织的象征物!闹剧被符号化,人们就无法享受其中的乐趣了。默剧中经典的奶油蛋糕把戏永远能激发爆笑的原因是,必须真的把奶油糊到人脸上!如果只拿一只写着“鸟牌奶油蛋糕”的纸盒子,轻拍在脸颊上,这样象征性也许做到了,可闹剧的效果荡然无存。《温莎的风流娘们儿》同样被马修欣然接受,这让我很高兴——特别是那个威尔士男老师把他给逗乐了。

把我们习以为常的东西,并且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式的东西引荐给年轻人,我觉得没什么比这更有趣的了。有一次,马克斯和我开车去卢瓦尔河畔的古堡群游历,带着我女儿罗莎琳德和她的一个朋友。每到一座古堡,那个朋友都会经验丰富地环顾四周,说:“他们当年一定是在这里饮酒作乐,是不是?”我此前从来没将卢瓦尔河畔的古堡与饮酒作乐联系起来,这位朋友的观察十分敏锐。古时候的法国国王和贵族们确实是来城堡里饮酒作乐的。这件事的寓意在于,(我从小到大都被灌输,要学会发现寓意)应该活到老学到老。总会有新观点出其不意地展现在你面前。

我似乎从埃及扯到了很远的地方,一件事确实会引到另一件事,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现在看来,住在埃及的那个冬天解决了我们生活中的一大堆问题。母亲当时正面对无力支付女儿参加社交活动费用的窘境,她借此得到了解决的办法。我则克服了容易尴尬的毛病。用当时的话说,“我懂得怎么做人了”。如今的生活方式与从前大不相同,很难用三言两语解释清楚。

问题在于,如今的女孩子对调情的艺术一无所知。正如我前面说过的,调情是我们这一代的女孩精心培养出来的一种艺术,其规则我们从头到尾都很明白。在法国,年轻女孩绝对不能与年轻男子独处,但在英国情况就不一样了。你可以和男人去散步,去骑马——但你不可以独自与一个年轻男子去跳舞。要么你的母亲会坐在旁边,要么是一位无聊的老年贵妇,最起码也会有一位年轻的已婚女子。严守规则,翩翩起舞之后,你可以和年轻男子漫步在月光下,或者徘徊至暖房,躲开众人挑剔的目光,进行醉人的促膝长谈。

安排计划表是一种难度颇高的艺术,我尤其不擅此道。假定你要参加一个舞会,有A、B、C三个女孩子,D、E、F三个男孩子,你必须和每个男孩都至少跳两支舞——可能还会和其中一个共赴晚宴,除非某一方故意避开。计划表上的其余节目可以完全按你的心意安排。会有很多男孩子排着队等候,马上就会有人——通常是你并不特别想见的人——走到你面前。此时小把戏就要开始了。你得试着不让他们看到你的计划表还没填满,然后含糊地说你可以想办法安排他到第十四轮。这件事的难度在于驾驭平衡。你想与之共舞的男孩也在这些人里,可如果他来得太晚,那时你的计划表可能已经填满了。另一方面,如果你对太多先到的男孩说了谎,你的计划表就有可能有很多空白,却没有合适的男孩来填补,那么有几支舞你就只得坐着,当“壁花”。哦,得知你暗自等待的男孩也在四处找你,只是屡屡扑空。他终于突然出现的时候你却只能悲哀地告诉他:“我只剩第二轮的第十支舞了。”这是多么令人痛苦的啊!

“哦,你能想想办法的,对吗?”他恳求道。

你看着计划表,苦苦思索。取消约定并不是个好选择,不光女主人和母亲不会高兴,还会惹恼那些男孩。他们有时会以牙还牙。也许你可以看看计划表,发现一个男孩的名字,他对你态度恶劣,要么姗姗来迟,要么在进餐时总和别的女孩说话。如果是这样,你可以理所应当地牺牲他。偶然情况下,你也可能不得不牺牲某个男孩,仅仅因为他跳得太糟糕,总让你的脚遭罪。我从来不愿意这么做,因为我心软,如此恶劣地对待一个可怜的男孩太不厚道,可以想见,他肯定总被人这么对待。整个过程和舞步一样复杂。从某方面来说也是一种乐趣,但更多的是伤脑筋。不管怎样,多多练习能提升你的礼仪。

埃及之行使我获益匪浅。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能如此迅速地改掉我天生的笨拙。这三个月对一个姑娘来说自然是绝妙无比的。我自然而然地结识了至少二三十名年轻男子,想必参加了五六十场舞会,而且幸运的是,由于我年龄还小,并且只顾着尽情享乐,因此没有爱上任何人。我虽然也曾向两位古铜色肤色的中年上校递送秋波,但他们都迷恋着漂亮的已婚妇女——别人的太太——对我们这些平淡无味的姑娘毫无兴趣。我曾饱受一位过分正经的奥地利伯爵的困扰,他总是盯住我不放。我尽量躲着他,但他总能在人群中找到我,邀请我跳华尔兹。我说过我不喜欢华尔兹,而这位伯爵恰恰跳的是难度最大的那一种——有大量的高速旋转舞步,转得我晕头转向,总担心自己会跌倒在地。在希基小姐的舞蹈班里,旋转并不太受欢迎,因此我训练得不够。

然后伯爵说,他希望能有幸与我的母亲谈谈,我想这是想显示他对我的关注是受到认可的。当然,我只好把他带到我母亲面前。母亲正靠墙坐着,忍受着一晚上的酷刑——对她而言自然是酷刑。据我估计,那位伯爵坐在她身旁,郑重其事地取悦了她至少二十分钟。之后我们回到家,母亲很不高兴地对我说:“你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把那个小奥地利人带来跟我说话?我甩都甩不掉他。”我向她保证我也是实在没办法,他太执着了。“哦,阿加莎,下一次你必须学着聪明些。”母亲说,“不能随便把年轻男人带过来跟我说话,他们那么说只是想表示礼貌,想给人留下一个好印象。”我说他是个讨厌的人。“他长得不错,很有教养,舞跳得也好。”母亲说,“可是我得说,他真是无聊透顶。”

我结识了很多位年轻的下级军官,我们相处愉快,却都不太认真。我观看他们打马球,受挫时为他们加油,得胜时为他们欢呼喝彩。他们也争先恐后地在我面前一显身手。我发觉要想跟年龄稍大一些的男人搭上话有些困难。他们的名字如今大多已被我遗忘,只记得有一位海勃德上尉,他常邀请我跳舞。在从开罗到威尼斯的船上,母亲态度冷漠地对我说:“我想你大概知道,海勃德上尉想跟你结婚。”这着实吓了我一跳。

“什么?”我万分惊讶,“他从未向我求过婚,也没说过什么呀。”

“是的,可他对我说了。”母亲答道。

“对你说了?”我诧异地问。

“是的,他说他非常爱你,问我是否觉得你还太年轻。他说他觉得不该直接向你提起这件事情。”

“那你是怎么答复他的呢?”我问。

“我告诉他我很肯定你不爱他,他继续抱着这个念头是没什么好处的。”

“哎呀,妈妈!”我愤愤地嚷道,“你不该这样做!”

母亲非常吃惊地望着我,问:“你的意思是说你爱他吗?你会考虑嫁给他吗?”

“不,当然不是了。”我说,“我压根就没想要嫁给他,而且我不爱他。可是我想,妈妈,您该让我自己来答复。”

母亲很吃惊,接着她爽快地承认自己错了。“你看,我当姑娘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明白你的意思。是的,人们喜欢亲自被求婚。”

我为这件事怄了好长一段时间气。我渴望体验别人向我求婚时的滋味。海勃德上尉是个英俊的男子,不讨人嫌,舞跳得不错,而且富有——可惜我没想过要嫁给他。我觉得事情往往是这样的:如果一个小伙子爱上了你,而你并不喜欢他,他马上就会变得乖顺可笑,男人坠入情网时总是像一只生病的绵羊。假如姑娘喜欢这个小伙子,看见他这样就会受宠若惊,但不会反感;要是她不喜欢他,就不会容他在自己的心里有片刻停留。生活就是如此不公。女人坠入情网时看上去比以往好看十倍:两眼炯炯有神,双颊泛着红晕,连头发都放出异样的光彩。她们的谈吐也变得机智幽默。哪怕以前从没注意过她们的男人,也会多看她两眼。

这就是我所经历的第一次,也是最失望的一次求婚。第二次来自于一位六英尺五英寸[约一米九六。]高的年轻人。我十分喜欢他,我们曾是好朋友。他要明智一些,没有通过母亲向我求婚,这让我很高兴。他设法与我们乘同一班船由亚历山大港(Alexandria)到威尼斯。很遗憾,当时我不太喜欢他。我们曾在短期内通信来往,后来他被派往印度。假如我认识他的时候年纪再大一点,也许会考虑他。

说到求婚这个话题,我不知道在我年轻的时候,男人们是不是都特别沉溺于求婚。我总觉得我和我的朋友们所遭遇的求婚很多完全不切实际。我怀疑如果我接受了,他们会不会感到惊恐。一位海军中尉曾在这点上被我逮了个正着。我们一起从托基的一场聚会离开,步行回家,路上他突然向我求婚。我感谢了他,然后拒绝了,并补充道:“我并不相信你是真的想要和我结婚。”

“哦,真的、是真的。”

“我不相信。”我说,“我们才认识十天左右,而且,无论如何我都看不出你为什么要这么早结婚,这对你的事业非常不利。”

“是啊,呃……当然,这么说也有道理。”

“所以,就这样向一个女孩子求婚真的非常傻,你得承认。为什么要向我求婚呢?”

“突然想到的。”年轻人说,“我看着你,然后就突然冒出了这个念头。”

“那么,”我说,“我想你最好别再这么做了。你应该更谨慎些。”

我们和和气气、平平淡淡地分手了。

2

我这样描述自己的生活,会让人觉得我和我周围的人都相当富有吧。如今,如果想过这样的生活,你的确要很富有才行。但其实我的朋友们都出身于中等收入的家庭,家中大多没有马车或马,更不会有当时刚问世不久的汽车或摩托车,这些只有富翁家里才配备得起。

年轻女子的晚礼服通常不会超过三件,而且往往一穿就是好几年。每一季度花上一先令买一瓶帽漆,把帽子刷一遍。我们步行去参加社交聚会、游园会或打网球。但若去乡下参加晚上举行的舞会,就只能租一辆车了。在托基,除了圣诞节和复活节,很少有家庭舞会。八月间,人们总喜欢留客人住下,一起去参加赛舟会或当地的大户人家在家里举行的舞会。六月和七月我曾去伦敦参加了几场舞会,不多,因为我们在伦敦并不认识很多人。偶尔也会凑足六个人,去参加他们所谓的募捐舞会。这些活动都不需要很大的开销。

还有乡下宅邸里的聚会。我曾心情忐忑地去华威郡(Warwickshire)的几位朋友家做过客,他们是很有名的猎户。康斯坦斯·罗尔斯顿·帕特里克太太不打猎,只是赶着一辆小马车往来于各个集合地点,我便陪她同行。母亲严格禁止我骑马。“你的骑术不高,”她说,“万一把人家珍贵的马弄伤了,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然而并没有人邀请我乘他们的坐骑——也许这样也好。

我骑马和打猎的经历都只限于德文郡内,这就意味着要像爱尔兰人打猎一样奋力爬过高高的山坡。我总是向马房租同一匹马,它已经习惯了不熟练的骑手。我的座骑叫克劳迪,是一匹无精打采的杂色马,它的确比我懂得多,我惬意地把一切交给它打理,让它带我成功地翻越德文郡的山坡。当然,我是偏坐式骑马——当时几乎没有女人跨骑。偏坐时你会感觉非常安全,双腿并拢紧靠在马鞍上。我第一次尝试跨骑时,感觉比我料想中的还不安全。

罗尔斯顿·帕特里克一家待我十分友善,不知为何他们总叫我“小粉红”——也许是因为我总爱穿一件粉红色的晚礼服。罗宾动不动就逗逗“小粉红”,这时康斯坦斯太太就会向我眨眨眼,为我出主意。他们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儿,我第一次去他们家的时候她才三四岁,我在那儿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跟她一起玩耍。康斯坦斯太太生来就爱为人做媒,我现在才意识到,在我那几次拜访期间,她给我介绍了好几位适龄的小伙子。我偶尔也会随便出去骑骑马。记得有一天,我跟罗宾的两个朋友在野外驰骋,由于是一时兴起,我没有穿骑马的装束,身上仍是粉色的长裙,头发也没有扎紧,而是像当时所有的女孩一样戴着“波斯蒂”。回程骑着马穿过街道时,我的头发已完全散开了,假发不时掉下来,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从马上跳下来,走回去捡。没想到这竟然带来对我相当有利的反响。罗宾后来告诉我,华威郡狩猎会里的一位重要人物赞许地对他说:“和你们在一起的那个女孩很不错。我喜欢她假发掉下来以后满不在乎的样子。她一边走回去拾起来,一边还哈哈大笑。真是个大方的姑娘!”使人产生良好印象的事都非常奇怪。

住在罗尔斯顿·帕特里克家的另一件乐事是他们有一辆汽车。我很难描述在一九〇九年,这件事有多么令人兴奋。它是罗宾的玩具和宝贝,而它的喜怒无常和持续抛锚更增添了他的热情。我记得有一天,我们去班伯里(Banbury)玩。出发时的行装搞得像要去北极探险。我们带着大毛毯、包头用的特大披肩、好几篮子食物,等等。康斯坦斯太太的兄弟比尔、罗宾和我组成了这支探险队。我们动情地向康斯坦斯太太告别,她吻了每个人,叮嘱我们一定要小心,还说如果我们平安归来,她会准备大量的热汤让我们享受家庭的温暖。班伯里离他们住的地方不过二十五英里远,此时却像天涯海角。

前七英里,我们保持着大约二十五英里的时速,轻松愉悦,毫无麻烦。然而这只是开端。此后我们换了一次轮胎,又到处找修车厂——当时修车厂极少,又相隔甚远——才好不容易抵达班伯里。那天晚上七点,我们终于回到了家,精疲力竭、冷入骨髓,而且非常饿,带的食物早就吃光了。我至今都认为那是我这辈子最冒险的一天!我在路边的小土坡上坐了好久,寒风刺骨,我只得催促罗宾和比尔。他们正把说明书摊在身旁,与轮胎、备用胎、千斤顶和各种各样手边的机械零件搏斗着。直到现在,他们仍对这些东西一窍不通。

有一天,我和母亲到苏塞克斯郡巴特洛家赴午宴。巴特洛夫人的弟弟安卡特先生也在场。他有一辆巨大的马力强劲的汽车,在我的记忆中仿佛有一百英尺长,外面到处悬挂着巨型的管子。他是一个狂热的汽车爱好者,提议开车送我们回伦敦。“没必要坐火车,火车很让人生厌,我开车送你们回去。”我乐得要飞起来了。巴特洛夫人借给我一顶新款兜风帽——一顶平平的、介于游艇帽和德国皇家军官帽之间的东西,还配有兜风面纱。我们进入那个怪物,陷进柔软的座椅,然后就风驰电掣地出发了。当时所有的汽车都是敞篷的,要享受其乐趣你必须非常耐冻。不过当然,那时候的人都耐冻,在冬天没有生火的房间里练钢琴,足以让你对寒风习以为常。

安卡特先生不会把自己局限在二十英里的“安全”时速内,我相信我们在苏塞克斯郡境内的时速应该有四五十英里。有一刻,他忽然从驾驶座上一跃而起,大喊道:“往后看!往后看!看那道篱笆后面!看见躲在那儿的那个家伙了吗?啊,那个小人!那个恶棍!警察的圈套。没错,就是那些恶棍,他们都这么干,躲在篱笆后面跑出来测速。”我们的时速迅速从五十英里降到十英里,安卡特先生窃笑不已。“这下够他们难堪的了!”

我觉得安卡特先生有点吓人,不过我喜欢他的汽车。亮红色的、令人畏惧又兴奋的怪物。

后来,为了看古德伍德赛马(Qatar Goodwood Festival),我又去巴特洛家小住。我觉得那是我唯一一次在乡村别墅做客却感到不尽兴。住在那里的全是参加赛马的人,而赛马的行话和术语我都一窍不通。对我来说,赛马就意味着站在那里,戴着插满鲜花、极不听话的帽子,一有风吹来就要拉紧六个帽针。脚上穿着很紧的黑漆皮高跟鞋,在白天的高温下,双脚和脚踝都肿得可怕。时不时地,我还得学着其他人那样,狂热地大叫:“开跑了!”同时踮起脚,张望那些早已跑得不见踪影的四足动物。

有个男人善意地问我,是否需要他帮我下几注?我神色骇然,身为女主人的安卡特先生的姐姐立即斥责他。“别那么无聊。”她说,“这个女孩不是来赌钱的。”然后她和善地对我说:“听我的,不管我下哪匹,你都只跟五先令,别听其他人的。”当我发现他们每次都赌二十或二十五英镑时,吓得汗毛倒竖!不过女主人在钱方面总是对女孩子们很宽容。他们知道,极少有女孩子有钱乱花,即使是有身家的小姐或者富家小姐,也只有每年五十或一百英镑的服装费。因此女主人会很小心地照顾这些女孩子,有时会鼓励她们去打桥牌,不过总会安排人“赞助”她们,如果她们输了就帮她们清账。这使她们不会有局外人的感觉,同时也确保她们不会输掉输不起的钱。

我的赛马初次体验并未让我入迷。回到家后我对母亲说我再也不想听到“开跑了”这种字眼了。然而一年之后,我成了一个颇为狂热的赛马迷,对参赛马匹也有所了解。后来我到康斯坦斯·罗尔斯顿·帕特里克在苏格兰的家里小住,她父亲在那儿有一个小型赛马训练场,我在那里完全融入这项运动。被带去观摩了好几场小型赛马会后,我很快便觉得这很好玩了。

古德伍德赛马会更像游园会,一个时间太久的游园会。那里的人很喜欢开玩笑,我一直不太习惯他们的玩笑。人们闯入其他人的房间,把东西扔出窗户,大叫大笑。没有姑娘来这里,大部分是参加比赛的少妇。一位大约六十岁的老上校闯进我的房间,喊道:“现在,让我们来和小宝贝玩玩!”然后从衣柜里扯出我的一件晚礼服——粉红色、有缎带、确实有些孩子气的一件——把它扔出了窗外,说:“接住,接住,这是从派对最年轻的参加者这里得来的战利品!”我难过极了。晚礼服是我生活中很重要的东西,我总是悉心地护理、保存、清洗、缝补,却被当成足球似的扔出窗外。安卡特先生的姐姐和另一位妇女过来解围,告诉他不可以这样戏弄一个可怜的孩子。谢天谢地我离开了这场派对,这无疑让我松了一口气。

那么多家庭聚会中,我还记得帕克-莱利夫妇在他们租的一幢乡下别墅里举办的那次。帕克-莱利先生被人们称作“甘蔗大王”,我们在开罗的时候曾见过帕克-莱利太太,我想她当时有五六十岁了,但如果离得稍远一点,她就像一个二十五岁的美丽少妇。此前我从没见过在生活中化妆化得那么浓的。帕克-莱利太太在她那头漂亮的黑发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脸上的妆容十分精致,几乎可以媲美亚历山德拉王后(Queen Alexandra),配以粉色和浅蓝色调的服饰——整体看来,她就是艺术战胜自然的实例。她非常亲切,乐于在家里招待众多年轻人。

在那里,我对一个男孩子有点着迷——后来他在一九一四年到一九一八年的战争中牺牲了。尽管他只是礼貌性地关注我,我却曾经企望能与他进一步地相互了解。这边受挫,另一边我也被一名士兵烦扰。他是一名炮兵,似乎总是伴随在我的身前身后,打网球、打门球等所有活动中他都坚持要我跟他一起。日复一日,我越来越烦他。我有时候会对他非常无理,可他似乎并未意识到,依旧不断地问我是否读过某某书,并主动提出给我寄一些书。问我去不去伦敦,想不想去看马球比赛,我那一连串否定的回答对他丝毫不起作用。离开帕克莱利别墅那天,我不得不赶早班火车,因为要在伦敦换乘某班去德文郡的火车。吃过早餐,帕克-莱利太太对我说:“S先生(我记不起他的名字了)准备开他的车送你去火车站。”

幸亏去火车站的路不长,我真希望能坐帕克-莱利家的车去火车站——他们家的车能组成一个车队。我猜想一定是S先生主动向女主人提出送我的,她也许认为我也喜欢这样。她什么都不知道!总之,我们来到车站,去伦敦的快车进站了,S先生把我安顿在一个没人的二等车厢的角落座位。我友好地向他道别,心中如释重负。可就在列车启动的瞬间,他突然抓住扶手,拉开车门跳上车来,把门关上了。“我也打算去伦敦。”他说。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可你没带行李呀。”

“是的、是的,这没关系。”他在我对面落座,上身前倾,双手搭在膝上,眼神狂热地盯着我,“我本想等在伦敦再次见到你时再告诉你的,可我等不下去了。必须现在就告诉你。我爱你爱得发疯,你一定得跟我结婚。从那次你从楼上下来用餐,我第一眼瞧见你,我就意识到你正是这个世界上我所要追求的女孩。”

我等了老半天,才终于有机会打断他滔滔不绝的表白。我冷冰冰地对他说:“感谢你的好意,S先生。我很感激你对我的一片真心,但是恐怕我的答复是,不行。”

他又坚持了大约五分钟,最后提出暂且不谈结婚一事,仍然做朋友,没事见见面。我说我认为我们最好不要再见面了,我是不会改变决定的。我的话说得非常肯定,他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他靠在长椅上,脸上流露出惆怅沮丧的神情。还有更差劲的向姑娘求婚的场合吗?我们就这样,在车子抵达伦敦之前,在这空荡荡的车厢里坐了至少两个小时。当时的火车车厢里没有走廊,而刚刚经历了那场毁灭式的谈话,我们俩谁都不想再开口。而且,我们都没带任何读物。直到现在,想起S先生时我仍然不太高兴,不过我也没能做到“始终要对一个爱慕你的好人心怀感激”(姨婆的箴言)。我确信他是一个好人——也许这就是他那么无趣的原因。

我另一次在乡下别墅做客也是看赛马,是与姨婆的一些老朋友住在约克郡的马修斯家里。马修斯太太是个健谈的人,有点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派头。那次聚会是为了邀请大家参加圣莱杰赛马锦标赛(St.Leger),那时我对参加赛马更加习惯了,事实上已经开始喜欢。而且——想起来傻乎乎的,不过也可以理解——我还专门为此添置了一套裙装。穿上这一身时我高兴极了,是用褐绿色的花呢做的,在一家不错的裁缝店。母亲说这是值得花钱的东西,因为一套裙装可以穿好多年。的确如此,我至少穿了六年。外衣很长,领口是天鹅绒的。我用一顶漂亮的褐绿色天鹅绒无边女帽配它,上面绣着羽翼装饰。我没有穿这身衣服照过相,如果照了,现在看一定会觉得非常可笑,但我记忆中的自己很时髦、充满活力、衣着考究!

在某个火车站转车(我想应该是从柴郡我姐姐那儿回家的路上)的时候,我的快乐达到了最高峰。当时刮着刺骨的寒风,火车站长走过来问我要不要去他的办公室里等车。他说:“也许你的贴身女仆可以把你的首饰盒和其他贵重物品带过来。”我这辈子当然从来没有过贴身女仆,永远都不会有,我也没有首饰盒,可我为这种待遇感到满足,并将其归功于我漂亮的天鹅绒小帽。我说我的贴身女仆这次没来——可不能让他看扁了,因此必须要说“这次”——不过我欣然接受了他的提议,坐到了熊熊燃烧的壁炉旁,愉快地与他交流着关于天气的陈词滥调。很快,火车进站了,我被很隆重地送上火车。我深信会受到如此礼遇都要感谢我这身裙装和帽子。因为我坐的是二等车厢而不是头等车厢,几乎不可能被当成有钱有势的人。

马修斯夫妇住在一幢名为索普拱礼堂(Thorpe Arch Hall)的邸宅。马修斯先生比他的妻子老很多,他肯定有七十岁了,是个和蔼可亲的人,有一头浓密的白发,非常热爱赛马,年轻时也爱打猎。虽然他非常喜欢他的妻子,却有被他的妻子搞得手忙脚乱的倾向。的确,关于他,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他常常焦急地说:“要死了,亲爱的,别催我。要死了,别催我,别催我啦,爱迪!”

马修斯太太生来是个急性子,而且总是大惊小怪的。她从早到晚喋喋不休、大呼小叫。她很和善,但有时候也实在让人受不了。她把可怜的老汤姆催得没法子了,最后只好请来一个朋友与他们同住,那就是华伦斯坦上校,郡里郡外都把他叫作“马修斯太太的二房丈夫”。我深信没有什么“第二个男人”或者“妻子的情人”之类的事,华伦斯坦上校确实对爱迪·马修斯忠心耿耿,我想是那种一生不变的感情,但马修斯太太很清楚该把他置于何种位置——一个怀有柏拉图式的爱恋、可以随时为她所用的朋友。不管怎样,爱迪·马修斯在两个深情的男人的陪伴下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他们纵容她、奉承她,总是把她所需要的东西样样都安排好。

我住在这里的期间,遇到了查尔斯·科克伦[查尔斯·科克伦(Charles Cochran,1872-1951),英国知名剧场经理、戏剧经纪人,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期间成功制作了多部戏剧和音乐剧。]的妻子伊夫琳·科克伦。她是个小可爱,像个德累斯顿牧羊女[德累斯顿(Dresden)是德国萨克森州首府和第一大城市,总让人联想到易北河畔的牧羊女。],有一双大大的蓝眼睛,金黄色的头发。她穿了一双很考究,但是与乡村不大相称的鞋子,爱迪可不会让她忘了这件事,时刻都要责难她一下。“真的,亲爱的伊夫琳,你为什么不能带来一双适宜的鞋子呢!看看这厚鞋底,只能在伦敦穿。”伊夫琳睁着大大的蓝眼睛难过地望着她。她这一生主要都是在伦敦度过的,和戏剧界有着密切的关系。她告诉我她是爬出窗户与查尔斯·科克伦私奔的,因为她的家里人不赞成。她对他的那种爱慕非常罕见。如果离开家,她每天都要给他写信。我想,虽然查尔斯·科克伦还有很多浪漫的奇遇,但他也始终爱着她。她与他共度一生,受了很多煎熬。她怀着那么深的爱,随之而生的嫉妒也必然难以忍受。不过我相信她认为这很值得:能用一生的时间去深爱一个人,这是一种特权,与忍受的苦痛无关。

华伦斯坦上校是她叔叔,她很不喜欢他,也不喜欢爱迪·马修斯,却很喜欢老汤姆·马修斯。“我从没喜欢过我叔叔。”她说,“他是个无聊透顶的人,而爱迪是我见过的最令人气恼、最愚蠢的女人。她不放过任何人,总是斥责别人、指挥别人,她就是不能安静下来。”

3

从索普拱礼堂回来以后,伊夫琳·科克伦请我到伦敦看他们。我怯生生地去了,听了许多戏剧界的飞短流长,感到很刺激。我还第一次体验画作的魅力。查尔斯·科克伦酷爱绘画,头一次看到德加(Edgar Degas)画的跳芭蕾舞的少女时,我的心中激起一阵前所未有的波澜。在女孩子还太年轻时就不由分说地把她们拉去看画展,这种做法真的非常不可取,这么做不会产生预期的效果,除非她们天生具备艺术审美。而且,以未经训练或者没有艺术感觉的眼光看来,大师们的作品全都一样,带有一种久经风雨的黄绿色的阴沉感,让人压抑。我就是那样被迫接受绘画艺术的。起先是被大人们逼迫着去学素描和水彩画,我很不喜欢,后来又不得不把欣赏绘画当成一种道义上的责任去完成。

我们有一位叫梅的美国朋友,会定期到伦敦来。她酷爱绘画、音乐等各种艺术形式。梅是我的教母沙利文太太的侄女,也是皮尔庞特·摩根[约翰·皮尔庞特·摩根(John Pierpont Morgan Sr.,1837-1913),美国银行家,“世界债主”摩根财团的创始人,也是一位艺术收藏家。]的侄女。她长期患有甲状腺肿大,饱受病痛的折磨。她年轻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她时她就差不多四十岁了——甲状腺肿大这种病是无药可医的,做手术又太危险。有一次梅来伦敦时告诉我母亲,说她要去瑞士的一个诊所做手术。

她已安排好了一切。一位专攻此症的著名外科医生对她说:“小姐,我不会向任何男病人建议这项手术,因为术中只能采取局部麻醉,患者必须不停地说话,男人的神经不足以忍耐这种痛苦,只有坚韧的女人能做到。这个手术需要花一点时间,也许要一个小时,也许更久,在此期间你必须一直说话。你觉得自己足够坚强吗?”

梅说她望着他,想了一两分钟,然后坚定地说,是的,她觉得自己足够坚强。

“我想,你去试试是对的,梅。”我母亲说,“这将是一次严酷的考验,但是如果成功了,就会使你的生活焕然一新,你所受的所有苦痛都将是值得的。”

后来,梅从瑞士传来消息,说手术成功了,她已经离开诊所,现在在意大利,住在佛罗伦萨附近的费埃索勒(Fiesole)。她要在那儿待大约一个月,然后再回瑞士复查。信中她问母亲能否让我去她那儿小住,欣赏佛罗伦萨的艺术品和建筑。母亲欣然同意,安排了我的行程。我当然非常兴奋,当时我大约十六岁。

有一对母女准备和我搭乘同一班火车前去。于是,由维多利亚火车站的库克旅行社引荐,母亲将我托付给了她们,我们一同上路了。我很走运,母女俩背向车头坐会晕车,而我无所谓,因此隔间里那一边的座位都是我的,我可以平躺下来。我们都没有意识到有一个小时的时差,因此凌晨时分抵达边境需要换车时,我还睡得很熟。列车长急不可耐地把我推到月台上,母女俩大声地和我告别。我收拾好行李,上了另一列火车,马上开始了穿越意大利山区的旅程。

梅的女佣斯坦葛尔赶到佛罗伦萨车站接我,然后我们一起乘电车到达了费埃索勒。那一天的天气非常好,时值杏花和桃花蓓蕾初绽,片片白云和粉霞挂满了枝头。梅住在一幢独栋公寓里,她满面笑容地迎了出来。我从未见过如此快乐的女人。现在她的下巴底下没有了那个可怕的肉球,刚开始时我还有点不适应。她一定付出了巨大的勇气,正如医生事先警告过她的。她告诉我,那一小时二十分钟里,她就躺在那里,双脚被一个绞盘高举过头,外科医生切割她的喉咙时她要与他们对话、回答问题、不停说话,或是应他们的要求做鬼脸。后来医生恭喜她,说她是他见过的最勇敢的女人之一。

“可是我得告诉你,医生先生,”她说,“就在结束之前,我觉得我就要歇斯底里地尖叫了,就要喊出来说我再也忍受不了了。”

“啊。”卢克斯医生说,“可是你并没有,我说过,你是个勇敢的女人。”

梅万分高兴,她想方设法地让我在意大利过得舒适愉快。我每日都去佛罗伦萨参观游览,有时是斯坦葛尔陪我去,但更多的时候是梅约好的一个意大利姑娘到费埃索勒来,由她陪我游览。在意大利,年轻女子外出时要比在法国更需要有人小心地陪护,在电车上,我也确实受尽了热情奔放的小伙子们在我身上偷捏一下的痛苦——那实在是非常痛苦。我去了许许多多座美术馆和博物馆。我还像从前那样贪嘴,每日都在期待乘电车回费埃索勒之前,在法式蛋糕店里享用一顿美餐。

后来的几天里,梅也曾几度亲自陪我参观那些艺术殿堂。我还清楚地记得,就在我要回英国的前一天,梅执意拉我去观赏一幅刚清理出来的锡耶纳的圣凯瑟琳[指在意大利锡耶纳(Siena)出生的圣凯瑟琳(St. Catharines,1347-1380),她很小的时候就成了虔诚的天主教徒,能看到一些不同寻常的视觉景象,之后不断得到关于天堂、地狱的视像。凯瑟琳乐于帮助弱者,最大的成就是促成了教皇和罗马共和国的和解。凯瑟琳被奉为圣人,有许多描绘她的画作。]像佳作。我不记得是在乌菲兹美术馆(The Uffizi Gallery)还是哪个美术馆了,梅和我心急火燎地挨个儿在各个陈列室里寻找着,却都是徒劳。我早就看够了圣凯瑟琳题材的作品,也很厌烦那些圣塞巴斯蒂安[圣塞巴斯蒂安(St. Sebastian,256-288),天主教圣徒。在文艺作品中,他常以被缚后乱箭穿心的形象出现。]被万箭穿心的画像——这些圣像、它们的象征意义以及令人不快的死法,都让我打从心底里感到腻烦。我也看腻了自鸣得意的圣母像,尤其是拉斐尔(Raphael)的作品。写到这里我真觉得羞愧,在这一方面我真是个野蛮人。不过话说回来,要想欣赏大师的作品,是需要慢慢培养的。一边东跑西蹿地寻找圣凯瑟琳画像,我心里的焦虑也在一点点加重。生伯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法式蛋糕店最后一次享用巧克力和生奶油了。我不住地说:“看不到没有关系,梅,真的,我不在乎。不必再麻烦了,我已经看过不少圣凯瑟琳的画像了。”

“可是这一幅,亲爱的阿加莎,这一幅是精品。你一会儿看到它时就会了解到,错过这个机会该是多么的遗憾。”

我知道自己是不会感到遗憾的,却耻于对梅这样讲!不过,运气是偏向我的——有人告诉我们那幅杰作还要再等几个星期才会展出。我们刚好还有时间在赶火车之前去饱餐一顿巧克力和蛋糕。梅详细深入地介绍一幅幅名画,我一边热诚地附和,一边大口大口地吞咽着奶油和冰咖啡。此时的我看上去一定像一只猪,眯眼鼓腮,一反平日里温文尔雅、纤瘦柔弱,瞪着一双迷离的大眼睛的样子。看到我平时的样子,你肯定会担心我会早夭,就像维多利亚时代小说中的孩子。不过,我也为没能认真倾听梅的艺术教诲而羞愧。我喜欢费埃索勒,不过最喜欢的是那里的杏花。我也从嘟嘟那里得到了不少乐趣,嘟嘟是一只小博美犬,梅和斯坦葛尔无论去哪儿都带着它。嘟嘟又小又聪明,梅经常带它到英国来。它总是待在她的暖手筒里,从未被海关官员发觉。

梅在回美国的路上来了一趟伦敦,展示她雅致的新脖子。母亲和姨婆都哭了,再三地吻她。梅也哭了,因为这就像一个不可能的梦成了真。她刚一动身前往纽约,母亲就对姨婆说:“尽管如此,还是非常悲哀啊,想想看,十五年前她就可以动手术了,她一定是听了纽约医生那些靠不住的诊断。”

“而现在,我想已经太晚了。”姨婆若有所思地说,“她不会再结婚了。”

但是在这一点上,我要很高兴地说,姨婆错了。

发现婚姻与己无缘,我想梅一定非常伤心,而且我觉得她这个年纪,对姻缘已经完全不抱期望了。但是几年以后,她带着某一著名美国圣公会教区的教区长来到英国。一个非常真诚、人品很好的人,但医生说他只有一年的寿命了,梅,作为教区中最热心的居民,坚持募集了一笔款项,带他到伦敦来寻医问药。她对姨婆说:“你知道,我相信他一定会康复。他是个非常重要的人,绝对必不可少。他在纽约的工作非常出色,让赌徒和恶匪都改过自新,亲自出入最可怕的妓院和各种地方,对公众的鄙视和是否会挨打都无所畏惧,许多极端的人都被他感化了。”梅还把他带到伊灵赴午宴。后来她又赶去道别时,姨婆对她说:“梅,那个男人爱上你了。”

“哎呀,阿姨。”梅大叫道,“您怎么能说这么可怕的话呢?他从来没想过要结婚,他是个忠贞的独身主义者。”

“以前可能是,”姨婆说,“但我想他现在不是了。为什么要独身呢?他又不是罗马天主教徒。他看上你了,梅。”

梅显得非常震惊。

一年后,梅写信告诉我们,安德鲁已经恢复健康,他们准备结婚了。这是一桩非常美满的婚姻,没有人比安德鲁对梅更亲切、更温柔、更体贴了。“她确实需要幸福。”他曾对姨婆说,“她这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都被幸福拒之门外,使她对幸福产生畏惧,几乎成为一个清教徒。”安德鲁一直体弱多病,但并未停止他的工作。亲爱的梅,幸福终于降临到她身上了,我真高兴。

4

一九一一年那一年,发生了一件我认为非常奇妙的事:我坐飞机上天了。飞机,在当时自然是被猜测、怀疑、争论的事物之一。我在巴黎的学校学习期间,曾被带到布洛涅森林公园去观看桑托斯·杜蒙[阿尔贝托·桑托斯·杜蒙(Alberto Santos-Dumont,1873-1932年),巴西飞行家、飞机设计师,世界上第一个飞行纪录创造者。]离地升空。在我的记忆里,飞机离地了,飞了几码远,然后就坠毁了。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印象深刻。接着就是莱特兄弟(Wright brothers),我热心地阅读了关于他们的报道。

出租车刚进入伦敦的时候,有一个用口哨召唤出租车的方法。站在门外的台阶上,吹一声哨能叫来一辆“咆哮者”(四轮马车);吹两声哨会叫来一辆双座马车,在路上行进的“贡多拉”;吹三声哨(如果运气非常好的话),会叫来一辆新式的汽车出租车。某个星期的《笨拙》(Punch )杂志上有一幅漫画,画了一个小孩,对一位站在富丽堂皇的台阶上、手持口哨的男管家说:“吹四声试试看,先生,您也许会叫来一架飞机!”

此时,那幅漫画突然不再那么荒诞、那么异想天开了,这可能很快就会变成现实。

那个时候,母亲和我正住在乡下的什么地方。有一天我们去看一个飞行展览——那是一种商业活动。我们看到飞机嗡嗡地飞上天空,环绕一圈,再滑翔着返回到地面。然后一个告示牌挂了出来:飞行一次五英镑。我望着母亲,眼睛睁得大大的,露出恳求的神情。“我可以去吗?哦,母亲,我可不可以去试试?会很棒的!”很棒的其实是我母亲。她就那样站在那里,看着她心爱的孩子坐在飞机里飞上天空!要知道,当时每天都有飞机坠毁。她说:“如果你真的想去,阿加莎,去吧。”

五英镑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一大笔钱,但是花得很值得。我们走到栅栏前,飞行员看着我说:“帽子戴牢了吗?好的,进来。”飞行只持续了五分钟,我们飞上天空,绕了几圈——真是太美妙了!然后又转回来,下降,滑翔着返回地面。销魂的五分钟。我们又多花了半克朗买下一张照片,一张我至今仍保存着的褪色老照片,空中有一个黑点,那就是一九一一年五月十日坐在飞机里的我。

人一生中的朋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出现在你的生活中,与你一起做某些事。他们就像旧时的丝带舞那样,在你的周围形成一个旋转的圈子。有人进入,也有人离开,你也不断进出不同的圈子,有些人你能记住,有些则忘记了。另一类是经过精心挑选的朋友——为数不多——共同的志趣把双方维系在一起,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这种友谊会终生不衰。这样的挚友我结交了七八个,绝大部分是男性。我的女性朋友通常都是在生活中结识的。

我不太明白男女间的友谊是怎么产生的——男人生来并不想把女人当作朋友。这是偶然产生的,往往是因为男人被另一个女子迷倒,想找人谈论关于她的事情。女人则往往乐于与男人建立友谊,也很愿意在兴致勃勃地了解了对方的恋情后获得这样的友谊。于是,一种稳定而持久的关系就形成了,彼此都感兴趣,当然也存在一些异性的吸引力,只是一点点,类似于调味的盐。

按我一个年长的医生朋友所说,男人每遇到一个女人都会想象与她上床会是怎样的,可能还会继续想如果他请求的话,她是否愿意与他上床。“直接且粗鲁,这就是男人。”他评论道,他们不会考虑这个女人是否适合当妻子。

我觉得女人就比较单纯,她们遇到每个男人都会揣摩他是否适合当丈夫。我不相信有什么隔了一个房间,远远地望了一眼就一见钟情地爱上一个男人的事。但很多男人却会这样爱上一个女人。

我们曾经有个家庭游戏,是我姐姐和她的一个朋友发明的,叫作“阿加莎的丈夫们”。主题就是在一个房间里找出两个、最多三个面目可憎的陌生男人,然后我必须选择其中之一做我的丈夫,否则就要接受东方式的酷刑或者痛苦的死刑。

“现在,阿加莎,你选哪个?那个胖胖的长粉刺的年轻人,那个满头头皮屑的男人,还是那个长得像大猩猩一样、黑黑的、两眼鼓出的男人?”

“哦,我没法选,他们都那么可怕。”

“你必须选,就在他们之中选一个。要不就要用烧红的针扎你,还要用水刑。”

“哦,天哪,那就选大猩猩吧。”

最后,她们养成了习惯,把任何外表丑陋的人都定义为“阿加莎的丈夫”。“哦,看啊!真是个丑男人,一个真正的阿加莎的丈夫。”

闺密中与我关系最密切的是艾琳·莫里斯,她与我们家是世交。我在很小的时候就与她相识了,但她比我年长几岁,直到十九岁我才真正了解她,真正跟她“情投意合”。她与五位未婚的姑姑一起住在海滨的一幢大房子里。她有个当校长的哥哥,两个人很像。她拥有像男人一样清晰的思维,不像个女人。她的父亲是个亲切、温和、木讷的人——我母亲告诉我,他过世的妻子是她见过的最快乐、最美丽的女人。艾琳相貌平平,但才思过人,博闻强记。她是我遇见的第一位能与之交流思想的密友,也是我认识的少数几个能客观地、不带入个人感情看待问题的人之一。我认识她许多年了,却对她个人的生活了解甚少。我们从不聊各自的私事,但每次见面总有事情探讨,能开怀畅谈很长时间。她擅长写诗,音乐知识也相当丰富。记得有一首歌我非常喜欢,但仅仅欣赏它的曲子,歌词则相当荒唐可笑。当我和艾琳谈及此歌时,她表示愿意试着为这首歌重新填词。我觉得她填的词让这首歌大放异彩。

我也写诗——我年轻时,人人都写诗。我早期的诗歌作品水平低劣得令人难以置信,缺乏才气。记得有一首我十一岁时写的诗:

我知小小一株野樱草和一朵美丽的花

她想变成蓝铃花,蓝蓝长袍身上挂

你可以猜想下面是什么:她得到了蓝蓝长袍,变成了蓝铃花,却又不喜欢。还有比这更能体现作者完全缺乏文学天赋的东西吗?十七八岁时,我的诗艺有所长进。我以“丑角传奇”为题材写了一组诗歌,其中有《哈利奎因之歌》《柯伦巴因之歌》《皮耶罗》《皮埃雷特》,等等。我把一两首寄到《诗评》(The Poetry Review )杂志,得到了一几尼的奖金,我真是欣喜万分。后来我又几度得到奖金,并在《诗评》上发表了几首诗作。成功让我颇为骄傲。我断断续续地写了许多诗,每每产生创作冲动,就即刻把萦绕在脑际的感受写下来。我当时并没有雄心壮志,能偶尔在《诗评》上获奖就是我最大的奢求。有一首后来我重读了,觉得还不错,至少表达了一些我想表达的东西。为此我把它再现在这里:

林荫深处

褐色秃枝映衬苍天微碧

(林间一片沉寂)

倦怠的树叶散落脚底

褐色树干粗壮有力,静候佳期

(林间一片沉寂)

春的娇美洋溢着勃勃生机

夏的厚爱叫人意乱神迷

秋将炽热转成悲戚

花叶飘摇,激情渐熄

美丽——林间只剩光秃秃的美丽!

褐色秃枝映衬月影迷离

(林间什么在泛起)

树叶沙沙作响,从灭亡中起立

枝条在光影中召唤,秋波频递

(林间什么在游移)

呼啸飞旋,树叶重拾活力

为死神驱使,施展魔鬼的舞技

受惊的树丛尖叫声声,摇摆不已

风儿呜咽颤抖,四处游历……

惊栗——林间飞出赤裸裸的惊栗

我有时也试着为自己的诗谱曲,但所做的曲子质量都不高,只有相对简单的叙事曲写得还算不错。我还写过一支旋律平平的华尔兹舞曲,起了个很奇特的名字叫《相伴一小时》——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想到的。

后来有几个舞伴对我说,一个小时太久了,一支华尔兹不会持续那么久。这时我才发现这个题目太含糊了。不过我依旧很自豪,因为经常为舞会伴奏的乔伊斯乐队偶尔会把它列为演奏曲目之一。如今听来,我觉得这支华尔兹舞曲写得极为拙劣。我本来就不喜欢华尔兹,搞不懂为什么要尝试写它。

探戈就另当别论了。沃兹沃思太太的一个助教在牛顿艾伯特(Newton Abbot)发起了一个面向成年人的舞蹈之夜,我和一些人经常跑去接受指导。我在那里结识了一个年轻人,我称其为“我的探戈朋友”。他的教名是罗纳尔德,但他姓什么我忘了。我们很少说话,对彼此也不太感兴趣——注意力都贯注在脚上。我们很早就开始搭档做舞伴了,发现双方对探戈都很热心,而且一起跳得很好。我们成为场内展示探戈舞步的主要范例。只要是我们俩都在的舞会,那探戈毫无疑问都会留着和对方共舞。

还有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是莉莉·埃尔希(Lily Elsie)的著名舞蹈,我记不清是在《风流寡妇》(The Merry Widow )还是《卢森堡伯爵》(The Count of Luxembourg )中了,莉莉和她的舞伴双双旋转着上楼,又旋转着下来。我曾与邻居家的小伙子麦克斯·麦勒练习这种舞。后来得知麦克斯当时是伊顿公学的学生,比我小三岁。他的父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整日躺在院子里,晚上也睡在那儿。麦克斯是家里的独生子。他像爱一位成年女子那样深深地爱上了我,常在我面前炫耀自己。要不就是他母亲告诉我,他身着打猎装、足蹬猎人靴,用气枪打麻雀。他也开始爱干净了(这对他来说真是破天荒的事,他的母亲可为他的脏手、黑脖子操心了好几年),买了几条豆沙色和薰衣草色的领带,事实上,方方面面都在显示他长大了。我们在一起时主要就是跳舞。我会到他家去,在他家的楼梯上练习,因为他家的楼梯台阶又矮又宽,比我家的更合适。是否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我不知道,只记得重重地摔了不少跤,但仍然刻苦练习。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教师,我想是一个叫肖先生的年轻人。玛格丽特·露西评价他说:“很不错的小家伙,可惜他的腿生得太普通了。”

我得说,自此以后,我总会下意识地用这个标准去评价陌生男人:长得很好看,也许吧,可他的腿是不是生得太普通了?

5

一个令人不快的冬日,我患流行性感冒刚好,但仍卧床休息。我百无聊赖,已经读了许多书,试着玩了十三遍“魔鬼”纸牌游戏,成功地救出了米利根小姐。正打算自己和自己打桥牌时,母亲进来探望我。

“你干吗不写小说?”她建议道。

“写小说?”我有点吃惊。

“是的。”母亲说,“像玛吉那样。”

“我恐怕不行。”

“为什么不行?”她问。

我似乎想不出什么理由,只是……

“你并不知道自己行不行,你还没有试过。”母亲说道。

她说得没错。母亲像以往一样忽然走了出去,五分钟后手里拿着一本练习簿进来了。“这个本子的开头几页上记着要洗的衣服的清单,后面还没有使用过,你现在可以用它写你的小说了。”

要是母亲建议做什么事情,别人几乎总得照办。我坐在床上,开始构思怎样写小说。无论如何,这比玩米利根小姐的纸牌游戏要好。

我记不清用了多长时间——好像时间不长,大概是在第二天傍晚就写完了。最初我在主题遴选上举棋不定,一一否定后终于兴致勃勃地动起笔来,写的速度极快。写作非常耗费精力,虽然对我的康复毫无助益,却振奋了精神。

“我去把玛吉那台旧打字机找出来,你就可以把它打出来了。”母亲说。

我的第一篇作品叫《丽人之屋》(The House of Beauty ),称不上杰作,但我认为总体来说还算不错。这是我写出的第一篇透露出些许潜力的作品。写作技巧自然还很不成熟,并且能看出我在前一星期里所读过的书的痕迹。这是人们初次写作时在所难免的。我当时显然在读劳伦斯(D.H.Lawrence)的书,他的《羽蛇》(The Plumed Serpent )、《儿子与情人》(Sons and Lovers )、《白孔雀》(The White Peacock )等几部作品都是我那时最爱读的。我还读了某位叫埃弗拉德·科茨夫人(Mr. Everard Cotes)的书,对她的写作风格推崇备至。我的第一部作品还是十分可贵的,虽然读后难以确切地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但至少作品的风格和故事本身展现出了一些想象力。

随后我又写了几个故事:《翅膀的呼唤》(The Call of Wings )(不错);《孤独的神祇》(The Lonely God ),受《美丽的废话之城》(The City of Beautiful Nonsense )的影响,饱含悔恨之情;还写了一段一位聋夫人和一个紧张的男人之间的对白,以及一个关于降神会的恐怖故事(许多年后我重写了这个故事)。我用玛吉的帝国牌打字机把这些故事全部打了出来,抱着一线希望分别寄给了几家杂志社。我绞尽脑汁臆造了几个笔名。玛吉用过莫斯廷·米勒,我就用麦克·米勒,后又改为纳撒尼尔·米勒(Nathaniel Miller)(这是我祖父的名字)。我当时并不抱有成功的奢望,事实上也没能取得成功。所有投出的稿件都被退了回来,里面照例夹着一张字条:“特此致歉……”我把稿子重新包好,又寄往其他杂志社。

我还决定在长篇小说方面试一试手,并无所顾忌地动了笔。故事以开罗为背景。我构思了两条情节线,开始时确定不了该选用哪一个,后来随意选了一个写。在开罗的时候,我们常在旅馆的餐厅里遇见三位常客,他们为我提供了一条线索。三人中一个是娇媚的姑娘——其实在我眼里她已经算不上姑娘了,肯定年近三十——每天晚上,舞会结束后,她都会跟两名男子一起到餐厅来吃夜宵。两位男子中一个膀大腰圆、头发乌黑,是第六十步兵团的上尉;另一个是高个子的英俊小伙子,在冷溪近卫步兵团,大概比那名女子小一两岁。他们分坐在她两旁,她不时跟他们打情骂俏。我只知道他们的名字,并不了解他们,只是听到有人说“她迟早要在这两个人中做出抉择”。这些话足以激发我的想象力。假如我对他们了解得更多些,也许就不愿意写他们了。我根据想象编造出了一个美妙的故事,也许故事中人物的性格、言谈举止,以及其他方面都与现实生活中的原型大相径庭。写了一段时间后,我感到不满意,就改用另一条故事线。它的基调要比前一个轻松些,有一组有趣的人物形象。可是,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把故事中的女主人公写成了聋哑人。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盲人的趣闻很好写,而写聋哑人却并非易事了。不久后我就发现,在描述她的心理活动以及人们对她的看法和品评时,无法让她用言语反馈。书中的这位梅兰妮变得平淡乏味,结果写作半途而废。

我又转回到第一条线索上,却发觉它不够写一部长篇。最后我决定,将两条线索合二为一。既然两个故事都是以开罗为背景的,为什么不能捏合到一起呢?我结合这两条线索,终于写出了一部足够长的小说。书中的情节太复杂,我不得不唐突地从一组人物猝然跳到另一组人物,有时还把本不应该混在一起的人物撮合到了一块。我给这部小说取名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取名——《荒漠之上的雪》(Snow Upon the Desert )。

母亲相当犹豫地建议我去请教伊登·菲尔波茨(Eden Philpotts),也许他能给我些指点和帮助。当时伊登·菲尔波茨的名声正如日中天,他创作的以达特穆尔(Dartmoor)为背景的一系列小说颇受欢迎。他碰巧住在我们旁边,是我们家的朋友。开始时我有些不好意思,后来还是同意去了。伊登·菲尔波茨相貌不凡,不同于常人,他有一双细长的眼睛,眼角上挑,倒更像半人半羊的农牧神。他患有严重的痛风,我们去他那儿时常看见他坐在那里,一只脚被许多道绷带固定在一只板凳上。他厌恶社交活动,极少出门。事实上他是不喜欢见人。他的妻子则与他截然相反,极擅社交,她的相貌妩媚动人,有许多朋友。伊登·菲利波茨很喜欢我的父母,因为他们很少用社交邀请来打扰他,只是时常来观赏他庭院中的稀有植物和灌木。他答应看看阿加莎的第一次文学尝试。

我无法表达对他的感激之情。他完全可以信口胡诌一些公正的批评,这很有可能使我灰心丧气,一辈子再也不想提笔写作。可他并没有那么做,而是打算给我一些指点。他敏锐地意识到我生性顺腆,不擅长口头表达,便写了一封信,向我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

你的作品有些部分写得很不错。你很会写对话,但对话的语言应保持自然、流畅。略去小说中所有道德说教的文字——你太喜欢说教了,没有比冗赘的说教读来更枯燥乏味的了。让你笔下的人物自己去表现自己,不要指点他们该说什么,或者向读者解释他们这么说话的用意,读者可以自行作出判断。你的这篇小说有两条线索,而不是一条,这是初学者易犯的错误。以后你就会知道,不能这样随意浪费线索。我写了一封信,把你介绍给我的出版代理人休斯·梅西,他会给出更多评论,并告诉你这部小说的出版可能性有多大。恐怕处女作就能发表不那么容易,你不必为此而沮丧失望。我愿向你推荐些阅读书目,也许会对你有所助益。请读:德·昆西(De Quincey)的《一个英国瘾君子的自白》(Confessions of an English Opium Eater ),书中运用了许多有趣的词汇,可以大大增加你的词汇量。你还可以读读杰佛利(Jefferys)的《我的故事》(The Story of my Life ),借以锻炼描写的方法,并培养对自然的爱好。

我现在不记得他还介绍了别的什么书了。记得有一部短篇小说集,其中有一篇叫《皮里的骄傲》(The Pirrie Pride ),写的是一把茶壶的故事。还有一部是我极不喜欢读的罗斯金(John Ruskin)的作品,以及另外一两本书。我不知道读了这些书籍后我的写作水平有了多大的长进,不过我确实十分欣赏德·昆西的作品和那些短篇小说。

后来我去伦敦拜访了休斯·梅西。那时老休斯·梅西还健在,他接待了我。他身材魁伟,肤色黝黑,吓了我一跳。“嗯。”他瞧了一眼手稿封面上《荒漠上的雪》几个字,说道,“嗯,很有深意的书名,能使人联想到在压抑中燃起的火焰。”

我更紧张了,心想他的想象和我所写的内容相去甚远。除了可能是受我当时正在读的欧玛尔·哈亚姆[欧玛尔·哈亚姆(Omar Khayyam,1048-1131),波斯诗人、数学家、天文学家、哲学家,代表作有《鲁拜集》,并编纂《代数学》。]作品的影响外,我想不出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书名。也许我的用意是,生活中的所有事情,都像落在荒漠表面的雪一样,浅薄,会悄然逝去而不留痕迹。不过我也承认,写到结尾处时这一主题已面目全非了,不过这的确是我创作这部小说的初衷。

休斯·梅西把手稿留了下来,稿子几个月后被退了回来,附言他认为出版这部小说的可能性不大。他建议我打消对它所抱的希望,着手再写一部。

我生来就不是个胸怀大志的人,于是接受现状,没再做进一步的努力。我仍然写诗,从中获得些乐趣。我大概又写了一两篇短篇小说,寄给了几家杂志社,做好了被退稿的思想准备,并且确实无一例外都被退了回来。

此时,我已经不再认真刻苦地学习音乐了,每天只练习几个小时钢琴,以求维持原有的水平,也没去上什么音乐课。只要在伦敦,一有时间我就去弗朗西斯·科贝那里学习演唱。他是一位匈牙利作曲家,给我上声乐课,教会我一些由他谱曲的美妙动听的匈牙利歌曲。他是一位优秀的教师,十分风趣。同时我还从另一位老师那里学习英国民歌的演唱技法。她住在雷根特运河(Regent Canal)附近,人称小威尼斯的地方,那块土地一直令我神往。我经常在地方音乐会上演唱,并且按照那时的习惯,每次应邀赴晚宴我总要带着“节目”去。那时候当然还没有“罐装”音乐——没有广播,没有录音机,没有立体声电唱机。要听音乐,完全依靠真人表演。表演者有的水平很高,有的一般,有的则相当糟糕。我很会伴奏,且识谱,因此经常担当演唱者的钢琴伴奏。

我曾在伦敦欣赏里希特(Hans Richter)指挥的瓦格纳(Wagner)的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The Ring ),那是一次美好的体验。我姐姐玛吉突然对瓦格纳的音乐非常感兴趣,于是安排了一行四人去看,并帮我付了钱。我要永远感谢她,并且记住那次体验。范·鲁依演唱沃坦,格特鲁德·凯珀尔演唱瓦格纳歌剧中的主女高音。她是个有分量的大块头女人,长了个朝天鼻,不是个好演员,却有一副高亢有力的金嗓子。有一个叫萨尔茨曼·史蒂文斯的美国人,演唱过齐格弗里德、伊索尔德和伊丽莎白[这里提到的齐格弗里德、伊索尔德和伊丽莎白,依次出自瓦格纳的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The Ring)、《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Tristan and Iseult)和《汤豪舍》(Tannhäuser)。]。我觉得我永远也忘不了萨尔茨曼·史蒂文斯,她是个一举一动都无比动人的女演员,她修长的手臂从瓦格纳歌剧女主角们统一穿着的肥大的白色戏服中优美地伸出,她扮演的伊索尔德堪称完美。虽然她的嗓音比不上格特鲁德·凯珀尔,但是她的演技如此高超,令人沉醉。比如她在《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Tristan and Iseult )第一幕中表现的愤怒与绝望,在第二幕中抒情美妙的歌喉。然后是令我难以忘怀的第三幕中最伟大的一刻,在库维纳尔那段长长的音乐中,特里斯坦与他一起痛苦地等待着,望着海面,找寻着那艘船。最后,从台下传出摄人心魄的女高音:“特里斯坦!”

萨尔茨曼·史蒂文斯就是伊索尔德,她急匆匆地——是的,我们感觉得到她是急匆匆地冲上山顶,出现在舞台上。白皙的双臂伸出,想抓住触手可及的特里斯坦。接着就是一声悲痛欲绝、鸿雁哀鸣般的哭喊。

她完全是作为一个女人在演唱《爱之死》(Liebestod/Love Death ),而不是作为一个女神的姿态。她跪在特里斯坦的遗体旁边唱着,低头望着他的面孔,以她的意念和想象的力量看到他的复活。最后,她伏下身去,越来越低,将她的唇贴上他的唇,唱出歌剧的最后三个字“用热吻”,然后突然仆倒在他的遗体上。

每天晚上入睡之前,一种强烈的渴望总是萦绕在我的心头,我辗转反侧地梦想着有一天能在真正的舞台上演唱伊索尔德。我告诉自己,不管怎样,头脑中浮现出这样的幻想并没有害处。我将来有可能成为一名歌剧演员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一天,梅·斯特奇斯的一位美国朋友来到伦敦,她与纽约的大都会歌剧院有些关系,非常友善地来听我唱歌。我在她面前演唱了各种咏叹调,她又让我唱了一些音阶、琶音和练习曲。然后她对我说:“我对你唱的歌曲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反倒是练习曲很不错。你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歌唱家,会唱得很好,有所作为。但你的嗓子还不足以唱歌剧,这很难改变了。”

因此,这件事就到此为止。我深藏于心底的、渴望在音乐方面有所成就的幻想就此破灭了。我没有野心成为一名歌唱家,那毕竟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年轻女子投身于音乐事业,在当时是不受鼓励的。倘若真的有从事歌剧演唱的机会,我一定会全力以赴,但这样的殊荣只被赐予极少数天生就有一副好嗓子的人。明知自己充其量也就是个二流歌者,却依旧在此领域拼尽全力,我想没有这更能毁灭生活热情的了。就这样,我把这一愿望放了下来,直截了当地告诉母亲不必再为我的音乐课破费了。我可以想怎么唱就怎么唱,但没有继续学习声乐的必要。我从未对梦想会成真抱持确信无疑的态度,但胸怀理想,并享受其乐趣,就是一件好事,千万不要过于急切。

大概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开始阅读梅·辛克莱(May Sinclair)的作品,她的小说对我影响很深——现在读起来仍旧能深深地打动我。我认为她是英国最杰出的作家之一。我不禁预感到将来有一天会再度出现梅·辛克莱热,她的作品也将会再版。我至今仍认为,她那部描写小职员和他的女孩的传统小说《迷宫》(The Combined Maze )是最优秀的作品之一。我也很爱读《神火》(The Divine Fire ),而《塔斯克·杰万斯》(Tasker Fevons )是一部杰作。她的短篇小说《水晶中的瑕疵》(The Flaw in the Crystal )给我留下了不可泯灭的印象,也许因为我当时正热衷于写通灵方面的小说,它启发我写了一篇手法类似的作品,我取名为《幻景》(Vision )(这篇小说在许多年后与其他一些短篇合为一本出版)。现在偶尔回头看,我依然很喜欢它。

这时我已经养成了写小说的习惯,创作取代了绣制坐垫和临摹德累斯顿瓷器上的花卉图案。也许有人认为把两者联系起来有辱文学创作的价值,但我持不同意见。创作的欲望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表现出来:刺绣、烹制美味的菜肴、彩绘、素描、雕刻、作曲,以及著书立传。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在某些领域,你能看到更广阔的前景。我同意说绣制一只维多利亚式的坐垫和参与绣制贝叶挂毯不可相提并论,但其中包含的强烈的欲望是一致的。早期威廉宫廷内的夫人们制作的那件作品需要思考、灵感和不知疲倦的绣制,有些部分难免单调乏味,而有些部分又让人高度兴奋。也许你会说,把在一块锦缎上绣两朵铁线莲和一只蝴蝶与其相比是可笑荒谬的,但创作者内心的满足感或许是一样的。

我不会因为自己创作的华尔兹舞曲而自豪,却会为一两件刺绣作品得意,它们也算得上精品。至于写小说,我不敢说对自己很满意,不过创作都是要在完成之后隔一段时间,你才能估量出它的价值。

被灵感之光激发,你开始动笔,满怀希望,充满自信(这是我一生中最为自信的时刻)。如果还保持谦卑,你将永远也写不出东西来。所以必须有这样一个美妙的时刻,你酝酿出一个想法,并且知道如何表现出来,于是匆匆抓起笔,被亢奋的情绪驱使,在本子上写起来。你会遇到困难,不知如何是好,但即便常常丧失信心,你还是会遵循原定计划完成它。终于写完了,你觉得它极其糟糕。几个月之后,你又会觉得或许这部小说写得也没那么差。

6

在这段时间里,我有两次成功躲避了婚姻。之所以要说“躲避”,是因为如今想来,我深信不管这两桩婚事成了哪一桩,都将是一场灾难。

第一桩你可以说成是“一个女孩子最大的爱情幻想”。我当时住在罗尔斯顿·帕特里克家,和康斯坦斯在凛冽的寒风中骑马时遇到了一个骑着栗色马的男子,他过来与康斯坦斯说话。康斯坦斯介绍他跟我认识。我记得查尔斯当时差不多三十五岁,是第十七枪骑兵队的少校,他每年都到华威郡来狩猎。我在当天晚上的化装舞会上又见到了他,我当时扮的是伊莱恩[伊莱恩出自中世纪的《亚瑟王传奇》,是一个爱上了亚瑟王第一骑士兰斯洛特的少女。]。那套装束很漂亮,我到现在还保留着(只是很疑惑当时我是怎么穿进去的),放在大厅的柜子里,那个柜子里放满了“化装行头”。这是我相当喜欢的一套衣服,是白色锦缎的,还有一顶珍珠帽。那次逗留期间我又见了查尔斯几次,我回家时,双方都礼貌地表示希望后会有期,他提到再过些时候可能会来德文郡。

我回到家三四天后收到了一个包裹,里面有一只小小的镀银匣子,盖子上写着“埃斯普”和一个日期,下面写着“致伊莱恩”。埃斯普就是我们相遇的地方,日期就是我们相遇的日期。我还收到一封他寄来的信,说他希望下个星期来德文郡时能见见我们。

一场闪电求婚就此开始:一盒一盒的鲜花陆续送来,偶尔有几本书,还有无数盒外国巧克力。信上没有一句显示出非分之想的话,可我还是兴奋极了。他来我家拜访了三次,第三次便要求我嫁给他,他说他初次见到我时就爱上了我。如果把我所经历过的求婚按完美程度排序的话,我想这一次应该能轻松地排名榜首。我被他的高明手段搞得神魂颠倒,他是一个对女人经验丰富的男人,总能信手拈来地举出一堆理由来说服我。我平生第一次认定这将是我的真命天子,我的如意郎君。虽说如此,可是……当查尔斯在我面前,对我说我有多好,说他有多爱我,我是个多么完美的伊莱恩,是个多么可爱的生灵,他会用他的一生来让我幸福云云时,他的手在发抖、声音在发颤——哦,是的,我快乐得像飞离枝头的小鸟。然而——然而,当他不在身边时,我想起他的时候却什么感觉都没有。我并不渴望再次见到他,只是觉得他……非常不错。两种状态的交替令我感到迷惑:你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爱上了一个人?如果那个人不在的时候对你毫无意义,在场时又让你神魂颠倒,哪种感觉才是真实的?

当时我那可怜的、亲爱的母亲一定备受煎熬。她后来告诉我,那段日子里她总是在祷告,希望我不久后就会有一个丈夫:善良、亲切,拥有世上一切美好的东西。查尔斯的出现很像是应验了祷告,可是不知为何,她并不高兴。她总能看透人们的想法,她一定已经看清了连我自己都尚未察觉的感受。她仍然抱有母亲通常会有的那种观点: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配得上她的阿加莎。即使意识到了这一点,她仍然觉得他不是一个合适的人选。她写信给罗尔斯顿·帕特里克夫妇,尽可能地调查他的背景。父亲不在人世使她遇到了不少困难,我也没有兄弟在身边,可以按照那个时代的通常做法,为我调查某个男人的情史、他确切的经济状况、他的家庭背景,等等。现在看起来这种做法非常老套,可是我得说,这避免了很多悲剧。

查尔斯是符合标准的。他有很多段情史,可我母亲并不在意,当时人们普遍接受男人在婚前四处留情。他大约比我大十五岁,而父亲比母亲大十岁,因此母亲对这样的年龄差距有信心。她对查尔斯说:“阿加莎还非常年轻,不能让她草率地做决定。”她建议我们在接下来的一两个月里偶尔见见面,不要逼着我做出决定。

这个方法并未奏效,因为查尔斯和我在一起的时候,除了他爱我这件事以外,完全无话可说。而他必须在这一点上向后退一步,这样我们之间就只剩下尴尬的相对无言了。于是他会离开,我则坐在那里苦苦思索,我想怎么做,想嫁给他吗?接着我收到一封他的来信,那种每个女人都渴望得到的情书,我目不转睛地看、反复地看,保存起来,最终得出结论:这就是爱。然后查尔斯又来了,我很兴奋,高兴得神魂颠倒。然而与此同时,我的心中还隐藏着一种冷冷的感觉:这是错的。最后,母亲建议我们六个月不要见面,然后我要明确地做个决断。我们都坚守承诺,在此期间也没有通信——这是好事,否则我会陷到那些信里的。

等到六个月期满,我收到了一份电报。“再难忍受此番犹豫,嫁我否?速覆。”当时我有点发烧,正卧床休息。母亲把电报拿给我,我看了看电报和已付款的回执,拿起铅笔写了个“否”。我立即感到巨大的解脱,我决定了一件事,不用再忍受忐忑不安的感觉了。

“你确定吗?”母亲问。

“是的。”我说。我翻了个身,马上就睡着了。于是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

此后的四五个月我一直情绪低沉。我第一次觉得一切都很无趣,并认为自己犯了一个大错。接着,威弗莱德·皮里闯入了我的生活。

我提到过马丁·皮里和莉莲·皮里夫妇,他们是我父亲的好朋友,我们曾在国外相遇,在迪纳尔。之后我们又见过几面,但都没再见到他们的儿子。上次见面时哈罗德在伊顿公学就读,威弗莱德是海军学校的学生。而现在,威弗莱德已是一名羽翼丰满的皇家海军中尉——我想当时他是在潜艇上服役,经常随舰队来托基。他马上就成了我的好朋友,也是我一生中最喜欢的人之一。没过几个月,我们就非正式地订婚了。

在查尔斯之后,能与威弗莱德相处真是一种解脱。和他在一起时我不会特别兴奋,但也不会怀疑和苦恼。他是一个亲密的朋友,一个我很了解的人。我们读书,然后一起讨论,总有聊不完的话题。和他在一起我非常自在,我从未意识到自己从思想到行动都把他当成一位兄长。母亲非常高兴,皮里太太也很高兴。马丁·皮里几年前去世了,任谁看来这都是一桩完美的姻缘。威弗莱德在海军前途无量,我们的父亲是最亲密的朋友,我们的母亲互相欣赏。我母亲喜欢威弗莱德,皮里太太喜欢我。但最终我没有嫁给他,至今我仍认为自己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那时,我的人生看似已有了规划,再过一两年,在适当的时候(年轻少尉和中尉都不被鼓励早婚),我们就会结婚。嫁给海员这个主意很合我意,我会住在南海城、普里茅斯之类的地方,威弗莱德被派往国外时我就回阿什菲尔德与母亲同住。说实在的,这样再好不过了。

我觉得人的性格中有一种可怕的情结,就是总想抗拒任何过于正确或是过于完美的事物。我一直不承认这一点,但嫁给威弗莱德的前景确实使我感到沉闷无聊。我喜欢他,和他共处一室过日子会很开心。可是不知为何我并不为此激动,甚至完全无动于衷!

当你和一个男人互相吸引时,首先出现的是一种特别的错觉,让你觉得似乎你说的每件事都恰恰是对方所想的,反之亦然。你们喜欢同样的书,同样的音乐,多么奇妙啊!即使他以前很少去听音乐会或者很少听音乐,此时也无关紧要了——他其实一直喜欢音乐,只不过以前你不知道而已。同样的,即使你以前对他喜欢的书毫无兴趣、碰也不碰,如今你也会发自内心地想读了。这就是自然界最伟大的错觉之一。我们都喜欢狗而讨厌猫,多么奇妙啊。我们都喜欢猫而讨厌狗,也是一样的奇妙。

于是,生活波澜不惊地继续着。每隔两三个星期,威弗莱德就会过来过个周末。他有一辆汽车,经常开车带我到各处玩。他有一条狗,我们都很喜欢它。他开始对招魂术感兴趣,于是我也开始对招魂术感兴趣,至此一切顺利。但是威弗莱德开始拿书给我,热切地盼望我能读完并加以评论。都是些大部头,多半是关于通神论的。这时,欣赏你的男人所欣赏的一切,这种错觉不管用了。不管用也很自然,因为我并没有真正地爱上他。我发现通神论的书都冗长乏味;不光冗长乏味,我觉得书里的内容是错的;比这还要糟,我觉得好多都是胡扯!我也很厌倦听威弗莱德描述他认识的那些灵媒:有两个朴次茅斯(Portsmouth)的女孩,她们看到的事情你绝对不会相信:她们几乎每走进一幢房子都会屏住呼吸、张开双臂、捂住胸口、心烦意乱,因为有一个可怕的幽灵站在一个同伴的后面。“有一天,”威弗莱德说,“玛丽——两个女孩里大一点的那个,她走进一幢房子,上楼去盥洗室洗手,你知道怎么了吗?她根本走不进去。里面有两个人影,其中一个正拿着一把剃刀放在另一个的脖子上,你相信吗?”

我差点儿脱口而出“不,我不相信”,但是及时控制住了自己。“很有趣。”我说,“是以前真有人在那里拿着剃刀放在什么人的脖子上吗?”

“一定有。”威弗莱德说,“那幢房子以前租给好几个人住过,所以类似的事一定发生过。你觉得呢?你也这么看,是不是?”

我可不这么看,然而我天性随和,因此我高高兴兴地说“当然了,应该就是这样的”。

后来有一天,威弗莱德从朴次茅斯打电话来说有一个很好的机会,他们组了一个团,要去南美洲寻宝。而且他正好有一些假日,可以随那个探险队同往。他问我,如果他去了,我会不会不开心?这是个令人兴奋的机会,可能再也不会有了。我推测他是被那两个灵媒说服的,跟他说去了一定会发现某个自印加帝国消亡后便不为人知的城市。当然这证明不了什么,可也很不寻常,不是吗?我会不会怨他,因为他本来可以和我一起欢度假期的?

我没有一丝犹豫,表现得一点也不自私。我对他说:我觉得这是个大好的机会,你当然要去,我衷心希望你能找到印加宝藏。威弗莱德说我真了不起,非常了不起,千里挑一的女孩子都不一定能做到。他挂了电话,寄给我一封情书,就出发了。

可我不是千里挑一的女孩子,我只是一个发现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并为此自觉惭愧的女孩子。他走后的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发现心中的千斤重担已经卸下了。威弗莱德去寻宝了,我很高兴,因为我把他当成兄长一样爱戴,我想让他做他想做的事情。我觉得寻宝这主意很愚蠢,几乎可以肯定是骗人的。而即使这样我还是很高兴,这正是因为我不爱他。如果我爱他,会从他的眼睛里看出来真假。另外,高兴,真高兴!我再也不用读通神论的书了!

“什么事这么高兴?”母亲疑惑地问。

“母亲,听我说,”我说,“我知道这很糟糕,可是威弗莱德走了我实在很高兴。”

可怜的母亲沉下了脸。我从未觉得自己如此卑鄙、如此忘恩负义。看到我和威弗莱德在一起,母亲很快乐。有那么一刻,我觉得我必须和他交往下去,只为了让母亲高兴。但幸运的是,我没有陷入感情用事的深渊。

我没有写信给威弗莱德告诉他我的决定,因为我觉得这可能会对他在湿润的丛林里寻找印加宝藏产生不利的影响。他也许会发烧,或者在心烦意乱时被什么可怕的动物扑到身上——反正无论如何都会扫了他的兴。不过我还是写了一封信,准备等他回来后再给他。我在信上告诉他我是多么抱歉,我有多么喜欢他,可是我觉得我们之间的感觉并不是真正能够长相厮守的那种。他当然不赞成我的看法,但还是真心接受了这个决定。他说他觉得受不了再经常见到我,但我们还是要保持友好的关系。我不知道此时他是不是也感到如释重负,也许不会,不过他也没有真的很伤心。我想他是幸运的,他会是个好丈夫,可能会一直喜欢我,而我会以平淡的方式让他感到幸福,但他完全可以拥有更美好的生活。大约三个月后,他做到了。他狂热地爱上了另一个女孩,她也狂热地爱上了他。他们结婚了,有了六个孩子。没有比这更称心如意的了。

至于查尔斯,大约三年后,他娶了一个十八岁的美丽女郎。

真的,对这两个男人来说,我真是一个大恩人呢。

我遇见的下一个人是里吉·露西,他刚从香港休假回来。我虽与露西姐妹结识多年,却从未见过她们的大哥里吉。他是一名炮兵少校,军旅生涯中的大部分时间在国外度过。他生性腼腆,喜欢独处,深居简出,爱打高尔夫球,不喜欢跳舞和社交聚会。他不像他们家的人那样长着黄头发、蓝眼睛,而是黑色的头发、棕色的眼睛。他们一家很和睦,兄弟姐妹之间感情深厚。我们相约去达特穆尔,正如露西一家出游的模式,错过了电车、张望着根本不存在的火车,在牛顿艾伯特转车时又因为没能赶上火车只好改变原计划去了别的地方,等等。

里吉主动提出帮我提高高尔夫球球艺。我打得极差,许多年轻男子都在我身上尽了最大的努力,遗憾的是,我没有体育方面的天赋。更让人气恼的是,我不论玩什么,初学的时候都显得很有前途:射箭、台球、高尔夫、网球,还有门球,开始时我都表现得很有希望,后来却都不成器。为此,我常常觉得难为情。我意识到,一个人要是天生没有打球的意识,就永远也打不好球。我曾经和玛吉一起打门球赛,我享有规则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让分优势。

“你有那么多让分。”打得很好的玛吉说,“我们应该能赢得很轻松。”

我的让分有所帮助,但是最终还是没赢。我很擅长纸上谈兵,却总是在非常容易的一击上可笑地失手。打网球时我的正手很有力,有时会给我的搭档留下深刻的印象。可是我的反手无可救药,而你不可能只用正手打球。打高尔夫时我的开杆很疯狂,铁杆击球很糟糕,近距离击球很漂亮,推杆入洞则完全别指望。

尽管我如此笨拙,里吉却颇有耐心,他是那种不论你进步与否他都不在乎的老师。我们在高尔夫球场上漫步,想打到什么时候就打到什么时候。认真打高尔夫球的人都坐火车去彻斯顿的高尔夫球场,托基的球场每年三次要用于赛马,因此没有多少人光顾,维护得也不怎么好。里吉和我会慢慢地在场内转一圈,然后回去与露西一家汇合,享用茶点,一边唱歌一边等着新烤的面包出炉。那是一段慵懒却愉快的时光。大家都怡然自得,从不吝惜时间。没有忧愁,没有惊慌。我觉得露西一家从来没人得过十二指肠溃疡、冠心病或者高血压,但也可能我错了。

一天,我和里吉冒着酷暑打四洞高尔夫,中途他建议到树篱下纳凉。他取出烟斗,悠闲地抽着。我们像往常一样闲聊起来,只是谈论某事或某人,各自讲一两句话,然后停下来,一阵缄默之后再转换话题。我喜欢这样的聊天方式。跟里吉在一起聊天时我从不会觉得自己反应迟钝或者无话可说。

他吸了几口烟之后,若有所思地对我说:“阿加莎,你已经回绝过不少求婚者了吧?你也可以拒绝我,什么时候都行。”

我疑惑地望着他,不十分确定他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你是否知道,我想跟你结婚。”他说,“大概你已经觉察出来了,但我还是讲出来好。我不会强人所难的,我的意思是说,我并不着急。”他很自然地脱口而出露西家的口头禅,“你还很年轻,现在就让婚姻来束缚你的手脚是不对的。”

我愤愤地反驳他,说我并不像他所说的那么年轻。

“不,阿琪,跟我比起来,你还年轻。”我曾告诫过他不要称呼我的小名,可他常常忘记这一点。对露西一家来说,兄弟姐妹之间称玛吉、侬妮、艾迪、阿琪等小名是很自然的事。“不过,你考虑一下吧。”里吉继续说道,“只要把我放在心里就行,假如以后碰不到更合适的男人,那就嫁给我吧。我等着你。”

我立刻说我无须考虑,心甘情愿跟他结婚。

“我想你还没有想清楚,阿琪。”

“我当然想清楚了,这样的事我只要片刻工夫思考就行了。”

“是啊,可是贸然做决定并不好,不是吗?你瞧,像你这样的女孩……可以嫁给任何人。”

“我想我不会嫁给任何人,我要嫁给你。”

“是啊,但你知道,你得实际一点,在这个世界上你必须实际一点。你肯定想嫁给一个有很多钱、规规矩矩的小伙子,一个你喜欢的人,他可以让你愉快,能无微不至地照顾你,给予你所有你该拥有的东西。”

“我只想嫁给我想嫁的人,我不在乎别的。”

“是啊,可是那些也很重要,大小姐,在这个世界上,那些都很重要。太多罗曼帝克的想法没有好处。”他继续说,“我的假期还有十天就结束了,我想我最好在离开之前对你表白,在此之前我本不想……我本来想等的。可是我觉得你……呃,我只想让你知道我的心意。等到两年后我回来的时候,如果没有别人的话——”

“不会有别人的。”我斩钉截铁地说。

就这样,我跟里吉订下了终身。这不是什么正式的订婚,而是一种心照不宣。双方家长都心中有数,但并未大肆声张或登报声明,我们也没有告知亲朋好友,虽说大多数朋友都已知道了。

“我想不通,”我埋怨里吉道,“为什么我们不现在就结婚,你为何不早点对我说,那样我们就有时间准备一切了。”

“是的,一定要有一场有伴娘陪伴、十分隆重的结婚典礼,你应该享受这样的待遇。可是,我做梦也没奢望过你会马上跟我结婚。我应该给予你择偶的机会。”

我曾对此愤愤不已,差一点跟他吵翻了。我对他说,他拒绝了我马上跟他结婚的提议,这是很令人不快的。里吉却坚持己见,认为自己所爱的人必须得到她应有的权益。他始终在钻牛角尖,主张我应该嫁给有钱、有地位的人,享有世间的一切。尽管我们之间免不了有些口角,但见面仍很欢喜。露西姐妹也为我们高兴,她们说:“我们觉察到里吉一直对你有好感,他从未这样深情地注视过别的女孩子。不过,你也不必着急,最好还是有充分的时间仔细地考虑一下。”

我曾一度颇为欣赏露西一家这种做任何事都从容不迫的态度,可是在这件事上,我却感到不快。依照浪漫的天性,我渴望听到里吉激情澎湃地说他无法等到两年之后,一定要立即结婚。遗憾的是,这是里吉这辈子最不可能说出的话。他是一个没有自私自利之心的人,对于自己和自己的祈求都缺乏信心。

我们俩的订婚使母亲感到欣慰。她说:“我一直很喜欢里吉,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之一,他一定会使你幸福的。他温柔、善良,永远不会催促你或给你添麻烦。你们将来虽然不会特别富有,但也够得上衣食无忧,他起码也是个少校,你们俩会生活得很美满。你不是那种很在乎钱财的人,对交际应酬和享乐的生活又不大感兴趣。所以,这会是一桩美满的姻缘。”

然后,她稍微停顿了一下又说:“我想他要是早一点对你说就好了,你们就可以立刻结婚了。”

这么说,母亲和我的感觉是一样的。十天后,里吉动身返回部队,我则安顿下来,等待他。

让我补充几件求爱时期的事情。

我描述过我的求婚者们了,可这很不公平,我还没说过我自己是怎么为别人失魂落魄的。首先是我住在约克郡时结识的一个个子很高的年轻军人。如果他要我嫁给他,很可能他还没有开口我就同意了!幸好他没有这么做,对他而言这是很明智的,他是一个贫穷的中尉,正要随着队伍去印度。尽管如此,我觉得他多少也有点爱我。他有一张绵羊般温顺的脸庞。我也只好接受现实,之后他去了印度,我至少苦苦思念了他六个月。

后来,在一两年后,我在参演托基一个朋友组织的一出音乐剧时又丢了魂。那出戏是他们自己用方言改编的《蓝胡子》[《蓝胡子》(Bluebeard):相传为法国作家佩罗根据十五世纪法国元帅、圣女贞德的副官吉尔男爵屡次侵犯并杀害少男的史实而创作的童话故事,而后世人将主题改为恶汉连环杀妻,衍生了很多文艺作品。]。我演安娜姐姐,我爱慕的对象后来成了皇家空军少将。不过他当时还很年轻,事业刚刚起步。当时我有一个不好的习惯,总喜欢羞答答地对着一只泰迪熊唱歌:

想要一只泰迪熊

坐在我的膝盖上

走到哪里都带着

紧紧抱在我怀中

对此我只能说,当时所有的女孩子都这么做,反响也不错。

晚年时,我好几次差一点遇到他——因为他是我一个朋友的表兄,但我总是设法避免了。我有自己的虚荣心。

我相信他记忆中的我仍是那个在安斯蒂湾(Anstey's Cove)的月光下野餐的可爱小女孩。就在他离开的前夜,我们远离众人,坐在海边一块突出的石头上,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是手牵着手坐在那里。

他离开以后寄给我一枚小小的金色泰迪熊胸针。

我想让他记住我当时的样子——而不是惊讶地看到一个一百八十磅的壮硕身躯,和一张只能被形容为“慈祥”的面孔。

“艾米亚斯总问起你,”我的朋友说,“他很想再见见你。”

见见六十高龄的我?门儿都没有,我更希望他保留幻想呢。

7

人们是不是常说,快乐的人是没有过去的?这段时期,我就是一个快乐的人。基本上我还和以前一样,和朋友见面,偶尔外出小住。但我很在意母亲越来越糟的视力。此时她已经很难阅读了,在太亮的地方看东西也有困难,戴眼镜也无济于事。仍然住在伊灵的姨婆处于半失明的状态,得眯着眼睛看东西。另外,她也和许多老人一样,疑心病越来越重,对用人、管道工、调琴师,她都怀疑。我至今仍然记得姨婆从餐桌的另一边探过身子来,对我或者对我姐姐低低地长“嘘”一声,说:“小声点,你的手提包呢?”

“在我的房间里,姨婆。”

“你把它放在那儿了?不该放在那儿,我刚才听见楼上有人。”

“这没什么关系的吧。”

“你可不知道,亲爱的,你还不了解这里的情况呢。上楼去把它取下来吧。”

大概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母亲的母亲、B外婆,从一辆公共汽车上摔了下来。她总是喜欢坐在双层巴士的上层,我想她当时已经有八十岁了。总之,她下楼梯时,公共汽车突然启动,她摔了下来,好像是摔断了一根肋骨,或许还有一条手臂。她气势汹汹地起诉了公共汽车公司,结果得到了一大笔赔偿金。她的医生严禁她再坐双层巴士的上层。可是B外婆坚持违背医生的命令,她至死都是个有军人气概的女人。大约也是在这一时期,她动了一次手术,我想应该是子宫肿瘤。手术非常成功,她再也没有复发。唯一深感失望的是她自己。她一直期盼着这个“肿瘤”——或者不管它是什么——从她体内被清除掉后她能变得美丽、苗条。那时她体形巨大,比我家所有她同辈的女性都胖。当时有个取笑卡在公共汽车车门间的胖女人的笑话,说汽车司机对她喊:“试试侧身过,夫人,侧身!”“天哪,年轻人,我侧身也这样!”这句完全可以用在她身上。

她刚从麻醉中醒来时,护士严令禁止她下床,但等护士们离开让她睡觉时,她马上起身下床,蹑手蹑脚地走到穿衣镜前。多么令人失望啊!她看起来还是又矮又胖。

“我永远忘不了那时的失望,克拉拉。”她对我母亲说,“永远不能。我对此可是寄予了厚望啊!支撑着我熬过了麻醉和其他的一切。可你看看我,还是老样子!”

应该就是在这时,我与姐姐玛吉有过一次讨论,而且对后来产生了影响。我们当时正在读一些侦探小说,我想——我只能说我想,因为一个人的记忆不一定永远是准确的,我们总喜欢在脑中重新组织,然后就会把一些事情的日期或地点弄错——我想那时《黄色房间的秘密》(The Mystery of the Yellow Room )刚出版,作者加斯顿·勒鲁(Gaston Le Roux)刚刚崭露头角,书中的侦探鲁雷达比勒(Rouletabille)是一个年轻英俊的记者。书中的案子情节复杂、构思巧妙,有人认为作者刻意隐瞒了线索,但持这一观点的人并不多。其实是有一条隐蔽的线索丝丝入扣地贯穿始终的。

我和玛吉就此书讨论了很多次,彼此交换了看法,一致认为这是一部优秀的侦探小说。我们俩可谓侦探小说的行家。在我很小的时候,玛吉用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将我引入侦探小说的王国,之后我便追随她的足迹。先是八岁时被玛吉讲述的《利文沃斯案》(The Levenworth Case )迷住了,然后是亚森·罗平(Arsene Lupin)的故事——不过我从来不认为他的故事算严格意义上的侦探小说,尽管非常刺激,也很有趣。还有保罗·贝克(Paul Beck)的故事,我非常欣赏。接着是《马克·休夷特纪事》(The Chronicles of Mark Hewitt ),然后就到《黄色房间的秘密》这本了。这些小说激发了我的兴致,我想在侦探小说领域小试身手。

“我觉得你写不了。”玛吉断言道,“侦探小说极不好写。我也考虑过。”

“我想试试看。”

“好吧,但我打赌你写不来。”玛吉说。

事情暂且搁置了下来,我们俩打这个赌也不是认真的,因为谁也没有下赌注——但话已经说出了口。从那时起,我便一直怀有写一部侦探小说的热情,不过也仅止于此。我没有动笔,也没有开始构思,但种子已经种下了。在我的大脑深处,藏着很多还未破土萌芽的故事,迟早有一天我会把它们写出来。总有一天,我要写一本侦探小说。

8

里吉和我定期通信,我告诉他本地的新闻,尽我最大的努力把信写得好一些——我向来不擅长写信。而我姐姐玛吉信写得很好,我只能将其形容为艺术品!她能把平淡无奇的事情写成最引人入胜的故事,我很羡慕这种天赋。

可爱的里吉写的信完全和他的说话方式一样,那么亲切、让人安心。他不厌其烦地劝我多出去走走。

“别老是待在家里闷闷不乐的,阿琪,不要认为我希望你这样,我不会的。你得出门见见人,应该去参加舞会和社交聚会什么的。我希望在我们定下来之前,你没有错失任何一个机会。”

现在回想起来,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曾稍稍因为他的这些话而心生反感,我觉得当时我可能还没意识到这一点。可是,一个人真的喜欢被催着出去走走、见见人、“对自己好一点(多么奇怪的说法)”吗?事实上,女人应该更喜欢男人在情书中表露出嫉妒吧?

“你信里写到的某某家伙是谁?你是不是很喜欢他?”

这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两性关系吧?我们能忍受过分的无私吗?还是当你重读自己的内心时,会发现有些东西早已不在了?

附近经常有人举办舞会,但我一般都不参加,因为我们没有汽车。应朋友之邀到一两英里之外的地方去参加舞会,这是不现实的,雇用马车和汽车的费用很高,除非极特殊的情况,我们通常不这么干。而有的舞会因为女孩子不够会盛情相邀,提供专车接送或者安排你在那里过夜。

住在楚德雷(Chudleigh)的克利夫德家要举办一个大型舞会,主人邀请了埃克塞特的驻军参加,并询问周围的朋友们能否邀请到一些姑娘。我们家的老朋友特拉弗斯退役后就和妻子住在楚德雷,他邀请我同往。我还小的时候,他是我最讨厌的人,但后来他逐渐成了我们家的好朋友。特拉弗斯夫人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否愿意到他们家住一夜,第二天参加舞会。我欣然接受了这一盛情邀请。

与此同时,我收到了老朋友亚瑟·格里菲思的来信,我是在索普拱礼堂马修斯夫妇家逗留期间认识他的。他的父亲是当地的牧师,他在军中服役——是一名炮兵。我们俩马上就成了好朋友。亚瑟在信中说他的部队此时正在埃克塞特驻防,很遗憾这次他不能赶来参加舞会,他感到很难过,因为他真心希望能再次与我共舞。“不过,”他还写道,“我们团里有一个人会去,他姓克里斯蒂,你去找他好吗?他的舞跳得很好。”

舞会开始后不久,克里斯蒂就来找我了。他是一个高个子、金发碧眼的小伙子,一头卷发,鼻子有趣地向上翘着,看上去颇为自信。他自我介绍完邀请我跳了两支舞,并告诉我他的朋友格里菲思嘱咐他一定要来找我。我们俩配合得很默契,他舞技娴熟,于是我们又跳了几支。那天晚上我过得非常愉快。第二天,我向特拉弗斯夫妇致谢后,他们开车送我到牛顿艾伯特,我要从那里坐火车回家。

我想大约是一个星期或十天以后的某天,我在我们家对面的麦勒家里喝茶。尽管谢天谢地跳着华尔兹上台阶已经过时了,麦克斯·麦勒和我却仍然在大厅里练习跳舞。我记得当时我们正在跳探戈,突然有找我的电话,是母亲打来的。

“马上回家来,阿加莎。”她说,“这儿有位小伙子在等你。我不认识他,也从未见过。我请他用茶了,不过看样子他要一直等下去,希望和你见面。”

母亲在为我接待那些不请自来的年轻人时总是一肚子不高兴,她严格地把这类接待归为“你的事情”。

我正玩得开心,只好悻悻而归。而且我大概猜到,来者一定是那个讨人嫌的年轻海军中尉,他总是让我读他写的诗。于是我十分不情愿地往家走,一脸郁闷。

我一走进客厅,就看到一位年轻人如释重负地站起身来。他的脸涨得通红,很明显非常尴尬,还不得不自我介绍。见到我他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兴奋——我想是因为担心我记不得他了。不过我记得他,尽管他的到来让我非常惊诧,我从未料到还会再次见到格里菲思的朋友克里斯蒂。他含糊其词地解释说他骑着摩托车来托基办事,心想可以顺便来看看我。他只字未提他是如何费了一番周折,才从亚瑟·格里菲思那儿弄到了我的确切地址。不过一两分钟之后,气氛就变融洽了,母亲因我的归来而轻松了许多。进行完那一通解释之后,阿尔奇·克里斯蒂也变得轻松起来,我则稍微有些受宠若惊。

谈话间天色渐晚,母亲向我发出女人间特有的神圣暗号,征询我是否要留这位不速之客在家用晚餐,要是留他用晚餐,又有什么能招待他的。当时一定是圣诞节刚过不久,因为我记得食品贮藏室里还有冷火鸡。母亲看到我给出的肯定的暗号后,就问阿尔奇是否愿意留下来跟我们一起吃顿便饭。他毫不迟疑地接受了。于是我们吃了冷火鸡、沙拉和一些别的东西——我想是奶酪——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随后阿尔奇骑上他的摩托车,在剧烈的颠簸中赶回了埃克塞特。

接下来的十多天里,他经常不期而至。有一天晚上,他问我是否愿意去埃克塞特听一场音乐会——我在那场舞会上提过喜欢音乐——之后他会带我去红崖酒店(Redcliffe Hotel)喝茶。我说我很愿意。不过之后的局面有点尴尬,因为母亲明确地说她的女儿不能单独去埃克塞特听音乐会。这令他有些沮丧,又赶忙邀请了我母亲。母亲的态度有所松动,最终决定批准,但她说我去听音乐会没问题,可是恐怕我不能跟他到“酒店”去喝茶(我必须要说一句,再看看现在,当时我们真是有好多奇怪的规矩。一个女孩可以单独跟年轻男子打高尔夫、骑马、滑旱冰,但是跟他到酒店里去喝茶就显得伤风败俗了,一个好母亲是不会同意女儿这么做的)。最终我们达成了一个妥协方案,他可以在埃克塞特火车站的点心室请我喝茶,虽然不是个很浪漫的地点。这次之后我问他愿不愿意四五天后来托基,听一场瓦格纳音乐会,他说他非常愿意。

阿尔奇对自己的一切都毫不隐瞒,他告诉我他是如何迫切地期望转到新组建的空军服役。为此我感到非常兴奋,当时人人都对飞行特别痴迷,但阿尔奇看到的是现实。他认为未来的趋势会是,一旦发生战争,首先需要的就是空军。他并不是因为酷爱飞行才要求进入空军的,而是因为那儿有更多的晋升机会。在陆军是没有多大的发展前途的,炮兵晋升得太缓慢。他试图抹掉我心中对于飞行的浪漫想象,却没成功。我那充满幻想的浪漫天性第一次与他理智的实用主义处世哲学相抵触。一九一二年,仍是一个感性世界。人人都说自己冷酷,其实根本不知冷酷为何物。年轻女子对小伙子们充满浪漫的幻想,小伙子们心目中的姑娘也被理想化了。这一习惯从我姨婆那个时代起便一直如此。

“你知道吗,我喜欢安布罗斯。”姨婆说起我姐姐的一个求婚者,“有一天,玛吉走在山坡上,我看到安布罗斯跑过来,走到她身后,弯下腰在她的脚步刚刚踏过的地方捧起一把沙砾,放进了口袋。我觉得这个举功很可爱,真是可爱。我年轻的时候肯定也有人跟在我后面。”

可怜的姨婆,我们不得不让她失望了。安布罗斯只是对地质学怀有浓厚的兴趣,那是一种特别的沙砾,吸引了他。

我跟阿尔奇对各种事情的反应有着天壤之别,我想从刚开始接触时这一点就让我们着迷,这就是自古便有的“陌生”的兴奋感。我邀请他一起去参加新年舞会,整个晚上他都表现异常,几乎没怎么跟我说话。同我们一起跳舞的有四到六个人。每次我跟他跳完一支曲子坐下休息时,他都缄默不语。我跟他搭话,他也只是语无伦次地应付。我迷惑不解,仔细地瞧了他一两次,不知道他到底怎么了,有什么心事。他似乎对我不再感兴趣了。

我真是迟钝。我应该领悟到的,当身边的男子像绵羊一样恭顺、迟钝、不能专注地听你讲话,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他已经受不了了。

可我怎么会知道呢?我连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变化都不清楚。记得当时我收到了一封里吉的来信,我自言自语道:“我要等一下再看。”说着就把它扔进了客厅的柜子里,直到几个月后才把它找出来。于是我明白,内心深处我已做出了决定。

瓦格纳的音乐会是在新年舞会后的第三天。音乐会结束后,我们一同回到阿什菲尔德,像往常一样,到教室里弹钢琴。阿尔奇近乎绝望地告诉我,再过两天他就要离开这儿,去索尔兹伯里平原(Salisbury Plain)接受飞行训练了。接着他急切地说:“你得跟我结婚,一定得跟我结婚。”他说第一次跟我跳舞的那个晚上他就想清楚了。“为了弄到你的地址、找到你,我费尽了周折,没有比那更困难的事了。我的心中只有你,永远不会再有别人,你一定得嫁给我。”

我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事,我已经与别人订婚了。他疯狂地挥动着一只手,像是要把订婚的事驱散。“这有什么要紧的?你只要解除婚约不就行了。”

“可是我不能。我不能这么做。”

“你当然可以!我没有跟谁订婚,但要是也有婚约,我会毫不犹豫地解除。”

“可是我不能这样对待他。”

“胡说,有些事情是不得不做的。如果你们彼此相爱的话,那你们为什么不在他去国外之前结婚?”

“我们觉得……”我犹豫了一下,“最好还是等等再说。”

“我不愿意等,也不打算等。”

“即使结婚,也得等几年以后。”我说,“你才是一个中尉,到了空军里地位也不会有什么改观。”

“我不要等好几年,就想这个月或者下个月内跟你结婚。”

“你疯了。”我说,“你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我想他已经失去了理智,后来他终于冷静下来,直面现实。这件事对我母亲的震动很大。我想她已经为此担忧很长一段时间了,不过仅仅是担忧而已。当她听说阿尔奇要离开这里去索尔兹伯里平原时终于如释重负,可我又把另一个事实猛然推到她面前,让她异常震惊。

我对她说:“很抱歉,妈妈,我必须告诉您,阿尔奇·克里斯蒂向我求婚了,我想嫁给他,非常想。”

然而,我们也不得不面对现实——尽管阿尔奇很不情愿——母亲对他的态度很坚决。“你们用什么结婚?”她质问道,“你们俩,不论哪一个。”

我们的经济状况的确糟透了。阿尔奇仅仅是一名年轻的中尉,只比我年长一岁,没有分文积蓄,全靠自己微薄的收入和他母亲定期寄来的一点点钱。而我也只有祖父遗留给我的每年一百英镑的固定收入。至少要等好几年,阿尔奇才能有经济能力建立家庭。

他临行前痛苦地对我说:“你母亲让我看到了现实,但我觉得这没有关系!无论如何我都要和你结婚,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认为我们目前还不能够结婚,得等一等,但我们连一天都等不及了。我会付出一切努力,想尽一切办法。到了空军情况会好些的……只是在空军里也跟在陆军里一样,不鼓励年轻军人早结婚。”

我们彼此对望着,我们年轻、急切,且深陷热恋之中。

我们订婚了,一年半。这期间双方的感情波动都很大,忽冷忽热,内心充满了愁苦,因为彼此都感到我们所追求的是某种永远可望而不可即的幻影。

我拖了近一个月才给里吉写信,主要出于愧疚,也多少因为我难以确信眼前突然发生的这一切都是真的——也许我很快就会从梦中醒来,回到过去。

尽管如此歉疚、痛苦,给里吉的信终究还是要写的。而对我来说更糟糕的是,里吉所表现出的友善和鼓励。他让我不要为此难过,他说这不是我的过错;感情的事谁都控制不了,这类事情屡见不鲜。

“当然,”他说,“这对我来说是个打击,阿加莎,你要嫁的人甚至还不如我有能力供养你。如果你嫁的是某个有钱人,他能给你优渥的生活,我就不会那么耿耿于怀了,因为那是你应得的。可是现在,我忍不住希望我当时听了你的话与你完婚,直接把你带到我的身边。”

我希望他那么做吗?我想没有——那时候我不想——但我也有一种希望回到过去的感觉,想找回走在沙滩上的踏实感,而不是游到深水中。我和里吉在一起时多么开心、多么从容,我们彼此理解,喜欢并且想要追求同样的东西。

现在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完全相反,我爱上了一个陌生人,但也主要因为他是个陌生人,因为我完全想不到他接下来会说什么,所以他说的每件事都很新奇,令我着迷。阿尔奇也有同样的感觉,有一次他对我说:“我觉得我不了解你,我不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们也会时不时地被绝望的波涛所淹没,然后有一个人写信提出分手,双方都同意这是唯一的解决办法。然后,大约一个星期之后,我们又发现彼此都无法忍受,于是又重归于好。

不如意的事都一一发生了。我们的情况已经够糟的了,此时家里又遭受了一次经济上的打击。我祖父握有股份的纽约H.B.查夫林公司突然破产了,而且这是一家无限责任公司,破产意味着我母亲每年唯一的收入也完全断绝了。姨婆比较幸运,她的钱也曾留在查夫林的股份中,而公司的股东之一贝里先生一直为她的资产操心,作为纳撒尼尔·米勒遗孀的代理人,他觉得应该对她负责。姨婆需要用钱时,只要给他写封信,贝里先生就会将现金汇过来——当时他们的作风就是老派到这种程度。有一天,贝里忽然向她提议,请求允许将她的资金投到别的股份公司中,姨婆当时还有些不安。

“您是说,要我把钱从查夫林公司中取出来?”

贝里先生闪烁其词地对她说:“您得小心管理自己的投资,您生在英国,居住在英国,但又是美国人的遗孀,目前的状况有些欠妥。”他罗列出的几条理由其实都是些借口,但姨婆同意了他的建议。那个时候,所有女人都如此,在处理经济事务方面都会全盘接受她们所信赖的人的忠告。贝里先生恳求她把这件事交给他办理,保证能让她得到几乎和以前同等的收入。姨婆很不情愿地同意了,就这样,H.B.查夫林公司倒闭时,她的资金已平安转移,收入未受影响。那时贝里先生已经离开了人世,他为合伙人的遗孀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同时也没有泄露公司缺乏偿还能力的秘密。公司里年轻的一辈好大喜功,让企业呈现出表面兴盛的假象,实际上却搞过了头——在全国各地开办了太多家分公司,并在促销方面斥资过甚。总之,公司以破产告终。

我小时候听到母亲和父亲谈论经济陷入困境时的情景似乎又重现了,当时我开心地冲下楼去,对楼下的用人们说我们破产了。“破产”曾被我当成美好的、令人兴奋的事情,现在可不那么令人兴奋了。查夫林公司的破产对我和阿尔奇来说是最后的灾难。属于我的那每年一百镑的固定收入将不得不与母亲共用。玛吉无疑会提供一点援助。如果卖掉阿什菲尔德宅邸,母亲的生活勉强还能有所保障。

事实上,事态的发展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糟。约翰·查夫林先生从美国写信给我母亲,深表歉意,并说她每年可以得到三百英镑,这笔钱不由破产的原公司出,而是从他的个人资产中抽出来的。这笔款项将一直供养她到终年。但是,这仅仅解除了我们眼前的忧虑,母亲一旦去世,进款也将享尽天年,唯一可指望的就只有那一百英镑的收入和阿什菲尔德邸宅。我写信给阿尔奇说我不可能嫁给他,我们应该忘记彼此。阿尔奇不理会,他说他一定能挣到钱,我们可以结婚,他甚至有能力供养我的母亲。他给了我信心和希望,我们恢复了婚约。

此时母亲的视力更糟了,她去看医生,被告知双眼都有白内障,而且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动手术。它们不会长得很快,但总有一天会导致失明。我再次写信给阿尔奇要求取消婚约,说结婚显然已经不现实了,如果母亲失明了,我绝对不可能弃她而去。阿尔奇再次拒绝。他说我应该观望一下母亲的视力情况,也许可以治愈,也许还可能做手术,而且无论如何,她目前还没有失明,我们应该维持婚约。我们维持了婚约,然而后来我又收到一封阿尔奇的来信:“这样不好,我永远没法娶你。我太穷了。我尝试做了一两笔小投资,可是一点成效都没有,都赔掉了。你必须放弃我。”我写信说我永远不会放弃他,他回信说我必须放弃。然后我们协议彼此放弃。

四天后,阿尔奇设法得到了休假,他驾着摩托车从索尔兹伯里平原过来,说:“这样没有好处,我们必须订婚,我们必须怀抱着希望等待,等着会有什么事发生,哪怕要等上四五年。”我们从情感的风暴中挣扎出来,再一次保住了婚约,尽管似乎每过一个月,结婚的可能性就变得更小一点。我心中感到希望渺茫,但又不愿意承认。阿尔奇也觉得希望渺茫,可是他仍然苦苦地坚守着若分开就活不下去的信念。于是,我们就这样维持着婚约,祈祷有一天好运会降临。

这段时间我认识了阿尔奇的家人。他的父亲曾是一位印度行政参事会的法官,从马背上摔下来受了重伤——伤到了脑部——病情恶化得厉害,最终在英国去世。阿尔奇的母亲守了几年寡之后,嫁给威廉·汉姆斯里。他对我们无比亲切,给予了我们父亲般的慈爱。阿尔奇的母亲佩格来自爱尔兰南部,科克郡附近,家中有十二个兄弟姐妹。她在去印度医学会的哥哥那里小住时结识了她的第一任丈夫。她有两个儿子,阿尔奇和坎贝尔。阿尔奇曾经是克利弗顿学院(Clifton)的风云人物,并考进了伍尔维奇皇家军事学院(Woolwich)。他有头脑、有计谋、有胆略。两个年轻人都参了军。

阿尔奇向他母亲透露了我们订婚的消息,并像其他小伙子夸耀他们的女朋友那样将我大加称颂一番。佩格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儿子,带着浓重的爱尔兰腔说:“她是不是现在那种穿着新潮的彼得潘小圆翻领的女孩子?”阿尔奇相当不自在地承认,我确实穿彼得潘小圆翻领,那算得上当时的时代特征。我们这些女孩子都抛弃了高立领衬衣,就是里面有小小的锯齿形鲸骨,左右各有一根、后面还有一根,会在脖子上留下令人不快的红色印迹。终于,舒适至上的新时代降临了,彼得潘小圆翻领应运而生,估计是从巴里爵士(James Matthew Barrie)的舞台剧中彼得·潘穿的翻领演变而来的。柔软衣料紧贴在脖根周围,里面没有鲸骨,穿起来无比舒适。现在看来这绝对称不上什么大胆,但那时对女孩子的名誉要求非常严格,仅仅是露出四英寸脖子,也是难以想象的。再放眼看看如今在海滩上穿着比基尼的女孩子,就能意识到这五十年内我们的进步有多大了。

不管怎么说,我就是一个在一九一二年穿着彼得潘小圆翻领的前卫女孩。

“可她穿这样的衣服很可爱。”忠诚的阿尔奇说。

“啊,那当然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佩格说。但不管在这一点上她对我有多少疑虑,她还是分外热情地款待了我,可以说是满腔热忱。她声称她非常喜欢我,对我非常满意——她理想中儿子能找到的女子就是我这样的云云。我根本不相信她的话。事实是她认为儿子还年轻,还不到结婚的时候。她没有在我身上发现显著的缺点,至少比她想象的要好得多。她害怕儿子喜欢上一个烟草商的女儿(这总被看作灾难的象征),或是一个离了婚的年轻女人——周围确实有一些——或者更过分,是一个舞女。不管怎么说,她确信我们的婚约终究不会有结果,所以她待我很亲切,对此我略感尴尬。阿尔奇对他母亲怎么看我和我怎么看她并不太感兴趣。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从不关心别人如何评论他或者他的亲人,他脑子里只有自己想干什么。

我们就这样,订着婚,但并不意味着离结婚近了一步——实际上是更远了。空军的晋升机会并不比别处多,阿尔奇还很沮丧地发现他在飞行时饱受鼻窦炎之苦,他非常痛苦,但还是硬撑着。他的信中充斥着对法尔曼双翼机和爱弗罗飞机的技术解析,他对那些几乎注定会使飞行员丧生的机型的看法,以及对那些性能非常稳定、应该好好推广的机型的看法。他所在的空军中队里的人我都很熟悉了:茹贝尔·德·拉菲尔德、布鲁克·波帕姆、约翰·塞尔蒙。阿尔奇还有一个很疯狂的爱尔兰表兄,他坠毁了太多架飞机,基本上永远不准再飞行了。

很奇怪,我不记得我曾担心过阿尔奇的安危。飞行是危险的,不过狩猎也很危险,对于有人在狩猎场摔断了脖子一事,我会觉得很正常,只是生命中的冒险之一。当时人们对安全并不很重视,强调“安全至上”的口号是可笑的。对于飞行这种新式交通方式,人们只看到其无限的魅力。阿尔奇是最初的一批飞行员之一,我想他的飞行员编号就在一百出头,一〇五或一〇六。我深深以他为荣。

我想这一生中最让我失望的就是,日后飞机成了常规的交通工具。曾几何时,人们梦想中的飞机就如同飞翔的鸟儿,愉悦地从空中掠过。可是现在,我一想到要走进飞机,从伦敦飞往波斯,从伦敦飞往百慕大,从伦敦飞往日本,就觉得非常无趣。还有比这更平淡无奇的事吗?令人不适的机舱,狭窄的座位,透过舷窗看到的主要是机身,下面是棉花般的云朵,地面就像一张平面地图。哦,是的,这真是非常令人失望的事。坐船仍然很浪漫,至于火车——还有什么交通工具能比得上火车呢?尤其是出现柴油机和它所带来的气味之前。巨大的冒着烟的怪物载着你穿越山川和峡谷,走近瀑布,经过雪山,沿着乡村道路而行,路上有陌生的农民坐在货车里。火车真是了不起,如今我仍然崇拜它。坐火车旅行可以看到大自然、人们、城市、教堂、河流,实际上可以看清人生。

我并不是说我不向往人类征服天空,我还向往人类在太空的冒险,着迷于这种其他动物所没有的天赋:这种冒险意识,这种不可遏制的精神和勇气——不仅仅是所有动物都拥有的自卫的勇气,还有把握自身命运、探索未知的勇气。我很自豪并兴奋于这些事都发生在我的有生之年,而我也很希望能够看到未来的前进步伐,看看人类接下来将会如何。人们将会一步一步地快速前进,产生滚雪球效应。

结局将会怎样?更大的胜利?还是人类会被自身的野心毁灭?我想是不会的。人类会幸存下来,哪怕散布各地。也许会有一些大灾难,但是人类不会灭绝。会出现某些返璞归真的原始部落,仅仅从传说中了解到过往的事情,然后再慢慢地建立起一个全新的文明社会。

9

我不记得一九一三年时曾有战争的苗头。海军军官们偶尔会摇摇头,悄悄地说着“那一天要到了”,可是这样的话人们已经听了很多年,根本不会在意。这种事情会被当作间谍小说的素材,而不是真实的。没有国家会疯到去打仗,西北边境或那些遥远的国度除外。

尽管如此,急救和家庭护理学习班在一九一三年到一九一四年初还是风靡一时。大家纷纷加入,练习用绷带包扎腿和手臂,甚至尝试把头部包得整整齐齐——这可要难得多。通过考试后会得到一张小小的打印卡片,证明结业了。当时女性们的情绪太高涨了,以至于意外受伤的男人看到包围过来的护士们都会产生极度的恐惧。

“别让那些急救员靠近我!”常常能听到这样的喊叫声,“别碰我,姑娘们,别碰我!”

考官中有一个很讨厌的老头,一脸坏笑地给我们下套。“这是你们的病人。”他指着趴在地上的一个童子军说,“手臂骨折,脚踝撕裂,去帮助他吧。”我和另一个女孩,双双热心地向他扑过去,并拿出绷带。我们都很擅长包扎,练习的时候总能包得规整漂亮——可以小心翼翼地反转着包在腿上,紧密整齐,还能再打一些八字结。然而这一次,我们大吃一惊,不可能包得整齐漂亮了,因为伤口处已经乱七八糟地绑了一大堆。“战地临时包扎。”那老头儿说,“把你们的绷带包在外面,记住,你们不能拆除现有的绷带。”我们开始包。这种情况下要想把曲折处都包得整整齐齐,实在太难了。“继续。”老头儿说,“打上八字结,要做到底。按照教科书上说的从上到下反转着包可行不通。你们必须保留原有的敷料,姑娘们,这是重点。现在,病床在穿过这扇门的那一头。”我们把病人抬上担架,适当地加以固定——但愿是适当的——用夹板固定患处,把他往病床抬。

然后我们顿了一下,又吃了一惊——我们俩都没想到在把病人抬过去之前先掀开被褥看一看。老头儿笑得很开心。“哈哈!你们这些年轻小姐总是考虑不周,是不是?哈哈,在抬起病人之前总要来看看病床是否安顿好了啊。”我不得不说,尽管这个老头儿羞辱了我们,但他教会我们的,比六堂课上学到的还要多得多。

除了学习课本上的知识之外,我们还被安排了一些实际性工作。每周两个上午,我们被允许参加当地医院的门诊室实习。这很吓人,因为那些正规护士都忙得不可开交,根本顾不上我们。我的第一个任务是去除一根手指上的敷料:要准备温热的硼酸水,把手指放在里面浸泡一段时间。这相当容易。接下来的任务是去洗耳朵,这一次我很快被换下来了,因为护士说洗耳朵要求很高的技术水平,新人不可以尝试。

“记住,不要认为你可以做你没有学过的事,你可能对病人造成很大的伤害。”

接下来我要做的是,去除一个孩子腿上的敷料,她把一壶滚烫的水泼在了自己身上。那一刻,我差点儿放弃了护理工作。就我所知,应该用略温的水浸湿绷带,轻轻地揭去,可是不管你怎么做、怎么触碰,那孩子都痛苦难耐。可怜的小家伙,大约只有三岁。她不停地尖叫哭闹,太可怕了。我难过极了,觉得自己会当场崩溃。把我拯救出来的是旁边一名护士讽刺的一瞥,那眼神仿佛在说:你们这些自大的小傻瓜,还以为到了这里一切都学会了,可你们连最基本的事都做不好。我立刻下定决心坚持下去,必须浸湿、揭下来,这是那个孩子必须忍受的痛苦,也是我的。我继续做,仍旧很难过,我咬紧了牙关,尽可能轻轻地揭。当那个护士突然对我说话时,我不禁大吃一惊。“你做得不错嘛,一开始有点措手不及,是不是?我以前也是。”

训练的另一部分是跟着地区护士实习一天。有一个星期,又是我们俩一起。我们去了几户小村舍,一律紧闭着窗户,有些屋里充斥着肥皂的气味,还有一些气味很不一样——有时几乎让人忍不住想去开窗。那些人患的疾病看起来很单一,几乎所有人得的病都能被简单地称作“烂腿”。我不太明白烂腿是什么病,地区护士说:“血液疾病很普遍,当然,有些是性病引起的,有些是溃疡,反正都是坏血所致。”总之,这就是当时人们的普遍叫法,几年后我更加了解了,日常救助中也常会听到。

“我母亲又病了。”

“哦,她怎么了?”

“哦,烂腿,她一直有烂腿。”

有一天我们外出巡察时发现一个病人死了,地区护士和我把尸体抬了出来。那是另一种体验,不像烫伤的孩子那么令人心碎,不过如果你从来没有做过,也算是一件不寻常的事。

某位大公在塞尔维亚遇刺的消息传来,人们都觉得事情发生在遥远的地方,与我们毫不相干。在巴尔干半岛,刺杀事件时有发生,此次刺杀案会波及英伦三岛,这简直不可思议——我所说的不只是当时我一个人的感觉,绝大多数人也都这么想。刺杀事件发生后不久,战争的阴云突然令人难以置信地出现在地平线上。惊人的谣言四起,谣言都是围绕那个不可能的主题——战争。但这毕竟只是报纸上的宣传,文明的国家是不会出现战争的。况且已经多年不见战火的硝烟了,很可能永远不会重现。

普通百姓,我想除了少数几位高级大臣和外交部的核心人物以外,没有人有战争将要爆发的思想准备。都是谣言,是政客们的演说,虽然听起来越来越“严重”了。然后,一天早晨,战争爆发了。

英国进入战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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