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垂暮之年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1

我写这一章的时候是一九六五年,而本章所记述的事发生在一九四五年。已经二十年了,可并不像过了二十年。战争年代不像真实的岁月,是一场让社会中止前进的噩梦。又过了几年之后,我总会说:“哦,五年前发生过什么什么事。”可是每次我都会少说五年。当我说几年前,指的是许多年以前。时光改变了我,正如改变了其他上了年纪的人一样。

我的生活随着对德战争的结束又开始了新的一页。尽管严格来说,对日战争还在继续,可这里的战事已经结束了。人们开始医治战争的创伤,重建家园。

休了一段时间假后,马克斯回到了空军部。海军部决定解除对格林威的征用——和之前一样,又是最后一刻才通知。他们选择的离开日是圣诞节,要接收一栋被弃用的房子,没有比这更糟糕的时间了。我们还错过了一小件好事。屋里用于发电的发电机在海军部接管期间已经快报废了,那个美国指挥官曾对我说过好几次它恐怕很快就要失灵了。“无论如何,”他说,“我们会给您换一台又新又好用的,您也可以有点指望。”很不幸,在预计换发电机三星期前,房子解除了征用。

我们在冬日的阳光下再次来到格林威,它还是那么美。广阔,广阔得像一片漂亮的密林。小路不见了,以前种胡萝卜和莴苣的菜园长满了乱糟糟的野草,果树都没有修剪。景象处处令人伤心,不过仍然很美。屋里不像我们所担心的那么糟糕,但油毡一点也没留下,真是烦人,而且我们不能去要,因为海军部在迁入时已为此付过钱了。厨房真是难以形容,墙上到处是黑色的油渍,还有我前面说过的,沿着石子路走,那里有十四间厕所。

有一个厉害的人替我同海军部做斗争,不得不说,我需要有人同海军部斗争。亚当斯先生是我坚定的伙伴,有人告诉我,他能做出他人所不能做的事——是唯一能从海军部榨出钱来的人。

他们拒绝给我们补贴足够的钱来装修房间,理由非常荒谬,说他们接管的时候房子才刚粉刷过一两年,因此他们只能补贴粉刷一间房子的钱。可谁只装修四分之三啊?我们还发现船屋也被破坏了不少,石料被搬走了,台阶损坏了,有很多类似这样的损伤。这种涉及房子结构性方面的损坏修理起来是很费钱的,他们不得不付钱。这笔钱让我得以重新装修厨房。

我们又为了厕所的问题与他们拼命争辩。因为他们说他们这么做是一种改善,我应该付钱给他们。我说在厨房通道上建十四个毫无用处的厕所绝不是什么改善,我们需要的是原先的食品贮藏室、木棚和餐具室。他们说如果把那栋房子改成女校的话,这些厕所就是巨大的改善。我指出我们不打算把房子改成什么女校。我很有礼貌地说他们可以留下一间厕所,然而他们不肯。要么拆除所有的厕所,要么我就要付改善工程的钱给他们,以此抵销赔偿给我的补贴。于是,我就像红心王后[红心王后(Red Queen)是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中的人物,愚蠢而残暴。]一样说:“统统拆掉好了!”

对海军部来说,这意味着许多麻烦和高昂的费用,可他们不得不拆除。亚当斯先生还一次又一次地把海军部的人叫来,让他们妥善地拆除干净,因为他们总是留下一些管道和固定设施。让他们重建餐具室和食品贮藏室真是一场漫长而可怕的战争。

很快,搬运工来了,重新把家具布置到屋内各处。居然几乎没有东西被破坏或损伤,只有地毯被虫蛀了,这简直不可思议。我告诉过他们要防虫,可他们都乐观地没当回事——“圣诞节前战争就会结束”。一些书受潮了,不过数量少得惊人。客厅的屋顶没有漏雨,所有家具都保存得非常好。

格林威带有一种乱蓬蓬的华丽感,非常美。可是我很怀疑我们能否把小路清理出来,甚至不敢保证能否找出原来的路径。每过一天,那个地方就会变得更像荒地,邻居们也都视之为荒地。我们要把随便走进来的人赶走,他们总在春天来此散步,折断了很多杜鹃花枝,还不经意地毁掉了灌木丛。当然,海军部搬走以后,那里空了一段时间,没有人看守,任何人都可以进来为所欲为——不仅是采花,他们还总是折树枝。

终于可以安顿下来了。尽管生活和以前大不相同,但总算是个新的开始。和平的到来使人们都松了一口气,但和平是否会持续尚不得而知,任何事都无法确定。我们为团聚而欣慰,试着开始新生活,看看我们究竟能让生活变成什么样子。财务上的事情也很烦人,填写表格、签订合同,还有复杂的税务——乱糟糟的,完全弄不懂。

此时再回过头来看,我才发现战时我竟写下了数量多得难以置信的作品。我想这是因为没有社交活动来分散精力——那时晚上人们基本不出门。

除了之前提到的作品之外,我在战争初期还写了两本书。那时我时刻做好了在空袭中被炸死的思想准备,在伦敦这种可能性很大。其中一本是为罗莎琳德写的,这本书先完成,是赫尔克里·波洛系列的;另一本是为马克斯创作的,书中有马普尔小姐。这两本书写成之后,我把稿件存放在一家银行的保险库里,之后作为礼物正式送给了罗莎琳德和马克斯。我记得我还为它们买过高额保险,以防被毁。

“这能让你们高兴起来。”我对他们俩解释道,“哪怕是从葬礼上或悼念仪式上回来,想想看你们有这两本书,每人一本,属于你们!”

他们说他们宁可要我,我说:“我也希望如此,真的!”然后我们大笑不已。

我不明白为什么人们谈到死亡时总是那么尴尬。亲爱的埃德蒙·科克,我的出版代理人,在我提出“假如我死了”的问题时总会非常不安。可是如今死亡问题真的很重要,我们不得不谈论它。律师和税务人员告诉了我关于遗产税的问题,至少让我明白——只明白了一点——我的死亡对于我所有的亲人来说都将是无与伦比的灾难,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尽量让我活久一点。

由于提高了税率,我竟有些幸灾乐祸地想,这样就不用那么拼命地写了,一年一本足矣。一年创作两本书比一本书多不了多少钱,不过是增加工作量而已,以前鼓励我努力写作的动机不存在了。但如果有我自己想写的事,那又另当别论。

大约就在这时,英国广播公司(BB C)打电话问我愿不愿意给他们为玛丽王后(Queen Mary)安排的专题节目写一个广播短剧。玛丽王太后曾表示喜欢我的作品,希望我为她写点什么。他们问我能否很快完成。对此我很感兴趣。我踱着步思考,然后打电话告诉他们我可以。我构思了一个自己很满意的故事,写了一部名为《三只瞎老鼠》(Three Blind Mice )的广播剧。就我所知,玛丽王后很喜欢。

这件事似乎就这么过去了,但是不久之后,有人建议我把它扩写成一篇短篇小说。此时《空幻之屋》一书已被我改编成剧本,并由彼得·桑德斯搬上舞台,一举成功。我很喜欢那出剧,以至于想再写些剧本。为什么不把《三只瞎老鼠》写成剧本呢?这要比写书有趣得多。一年写一本书所得的稿费够用了,于是我又沉浸在一种完全不同的艺术形式中。

我越思考,就越觉得可以把《三只瞎老鼠》从二十分钟的广播剧改编成一出三幕惊险剧。需要加上几个人物,背景和情节都要丰富些,高潮之前要有一段渐进的情节发展。我想,《捕鼠器》(The Mousetrap )——《三只瞎老鼠》改成剧本时的名字——之所以比其他剧成功,就在于它是从故事梗概扩展而成的,因而显得有血有肉。一开始它的结构就很合理,适合构建故事。

至于剧名,得感谢我的女婿安东尼·希克斯。我一直没提安东尼,是因为他并不是一个存在于记忆中的人物,他至今仍和我们住在一起。生活中若没有他,我不知道会如何。他不仅是我所知道的最和蔼可亲的人,还是一个智力非凡、诙谐有趣的人。他主意很多,在餐桌上他能使举座皆欢。他会突然提出个问题,让大家一下子活跃起来,争先恐后地各抒己见。

他学过梵文和藏文,还能颇有见地地谈论蝴蝶、稀有灌木、法律、集邮、鸟类、南特格拉斯瓷器、古玩,以及环境与气象,等等。如果非要挑毛病的话,那就是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谈论葡萄酒,不过关于这一点我有些偏见,因为我不喜欢那东西。

得知《三只瞎老鼠》这个名字不能用——因为已经有一出戏叫这个名字了时,我便动员大家一起绞尽脑汁地思索剧名。安东尼想到了《捕鼠器》这个名字,最终被采用了。我想他也该享有版权的,可当时我们做梦也没想到这个剧会久演不衰。

人们总问我《捕鼠器》成功的秘诀何在。显然,首先要说的是“运气”,我得说至少有百分之九十靠的是运气。除此之外,我能说出的理由就是这个剧符合所有人的口味:无关乎年龄和品位,人人都喜欢。年轻人喜欢,老年人喜欢;马修和他在伊顿公学的朋友们去看过后很喜欢,后来他和大学里的朋友们去看也很喜欢;牛津大学的教授们也都喜欢。我仔细地思索了一下,既不骄傲也不过谦地说,与和它同类的剧相比较——我指兼具幽默和惊险元素的轻松剧——这个剧本构思得很巧妙。故事层层推进,观众们会急于想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却又猜不到。另外,尽管所有经久不衰的剧都有一个共性,剧中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夸张,但《捕鼠器》中的角色却都是现实中的人物。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三个孩子被地方议会安置到一座农场,无人照管且受到了虐待。其中一个孩子死了,人们普遍认为另一个有轻微违法行为的男孩子长大后会怀有强烈的报复情绪。我记得还有一起谋杀案,案犯多年来一直把儿时的怨恨深藏在心底,后来特意回来实施复仇。这些情节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接下来再谈剧中人:有一位年轻妇人,她怨恨生活,决心只为将来而活;一个小伙子,他不愿面对生活,渴望得到母爱;还有一个小男孩,他幼稚地打算报复那个伤害了吉米的残忍女人,以及年轻教师——这一切,在我的眼里,在观众眼里,都是那么真实、自然。

首演由理查德·阿滕伯勒和他妩媚的妻子希拉·西姆担纲主演,他们的表演多么精彩啊!他们很喜欢这个剧本,并且对它很有信心。理查德·阿滕伯勒为了表演好角色用尽了心思,预演我就很满意,全部都喜欢。

接着终于开始公演了。我一定要说,我完全没料到这部剧会取得如此大的成功,一丝类似的预感都没有。我觉得公演一切顺利,不过我记得——不记得是不是第一轮演出了,我想是在牛津郡巡回公演之初——我和我的朋友们一起去看,我很悲哀地发现我有些弄巧成拙了。掺入了太多幽默成分,笑声太多了,这样容易把惊悚成分抹杀。是的,我记得我曾有一点难过。

另一方面,彼得·桑德斯轻轻地点头对我说道:“别担心!我敢说这出戏能连演一年多,我准备给它十四个月的时间。”

“不会连续演出那么久的。”我说,“也许八个月。是的,我想会有八个月。”

现在,当我写到这一章的时候,这部剧已经上演十三年了,演员阵容几经更改。外交官剧场(The Ambassadors Theatre)不得不把座椅和帐幕更换一新,听说舞台布景也要换了,原有的已破烂不堪,但依旧场场座无虚席。

我得承认,我一直觉得这事令人难以相信。为什么一部轻松的娱乐剧能连续上演十三年之久?毫无疑问,人世间总有奇迹发生。

那么,收入都落到谁手里了呢?当然,主要部分毫无例外地缴了税金。除此之外呢?我把好几本书和短篇小说的版权赠送出去了。短篇小说《避难所》(Sanctuary )的连载权赠给了威斯敏斯特教堂基金会,还有一些小说的版权分赠给了其他人。你只管坐在那里写,然后把版权转赠给他人,这可比信手给人开张支票或类似的什么更让人激动,而且更自然。可能有人会说,归根结底都是一回事啊,但事实远非如此。我把一本书的版权给了我丈夫的外甥,尽管那本书是很多年前就出版了的,但直到现在它仍能给他们带来收入。我把电影《原告证人》(Witness for the Prosecution )的版权中属于我的那一份给了罗莎琳德。

那出戏,《捕鼠器》,我给了我的外孙马修。马修始终是家里最幸运的一员,我送给马修的这个礼物后来成为“盈利冠军”。

另一件让我特别高兴的事情是,我写了一部小说——我想人们把它称为中篇小说,介于长篇与短篇之间的东西——我把它的收益捐给了我家当地的彻斯顿·费勒斯教区(Churston Ferrers)教堂,用来修整彩色玻璃。那是一座很美的小教堂,然而,教堂东面平淡无奇的玻璃窗总让我觉得像是美人打哈欠时露出的牙齿豁口。我每个礼拜天都看着它,心想如果换成浅浅的彩色玻璃该会多么可爱。但我对彩色玻璃一窍不通,之后我犹豫不决了一阵子,拜访了很多画室,拿了很多彩色玻璃艺术家们绘制的各式草图。最后我选中了一位叫作帕特森的玻璃艺术家,他住在比德福德(Bideford),他寄给我了一份窗户设计图,我很满意,尤其是他所用的色彩,不是普通的红色和蓝色,而是主要采用了紫红色和浅绿色,都是我最喜欢的颜色。我希望中间的人物是好牧人[《圣经》中,耶稣多次把自己与人们的关系比作牧人与羊,《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十章:“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关于这一点,我和埃克塞特教区主教发生了一点小小的争执。不得不说,他和帕特森都坚持东面窗户中间的图案必须是耶稣受难像。然而教区主教在对此事作了一番研究之后,同意我把耶稣画为好牧人,因为那是一个牧人教区。我希望这是一面欢快的窗户,孩子们看见它能开心愉悦。于是中间的图案是好牧人和他的羊,其他玻璃上的图案有:马槽、圣母和圣婴,天使出现在野地里的牧羊人面前,打鱼的人在船上下网,在海边行走的身影[《圣经·新约·路加福音》第二章记述,耶稣诞生后被放在马槽里。《圣经·新约·路加福音》第二章记述,耶稣诞生之夜天使在伯利恒的野地里向牧羊的人报信。《圣经·新约·路加福音》第五章记述,耶稣在布道后指点彼得打满了鱼。《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四章记述,耶稣在加利利海边行走遇到众门徒。],都是福音故事里的简单场景。我非常喜欢那些窗户,以在每个礼拜天看到它们为乐。帕特森先生制作出了非常精美的窗户,我想它们经得起时代的考验,因为它们朴实无华。而我能将作品的收益贡献于此,感到既自豪又谦卑。

2

在戏院的某一晚常在我的记忆中浮现,那就是《原告证人》的首演。可以说,这是我唯一感到乐在其中的首演之夜。

首演之夜往往使人痛苦和尴尬。作者应该出席观看首演的原因有两个,一个卑鄙的理由是,可怜的演员们在全力以赴,一旦演出失败,剧作者不在现场分担这种尴尬是很不公平的。我听人讲过,《不在犯罪现场》的首演就曾出现过意外事故。根据剧本要求,那个男管家和医生必须敲打书房紧锁的门,随后觉得问题严重了,再把它撞开。可那天晚上,书房门没等人敲、更没等人撞,就自动打开了——扮尸体的演员正在最后调整姿势。从此以后,我就对紧锁的门、按照剧情应该熄灭而没有熄灭的灯光、剧情要求必须亮而没有亮的灯之类的事紧张不已。在现场时你会感到真正的痛苦煎熬。

去观看首场演出的另一个理由就是好奇心。明知道会不喜欢、会痛苦难耐、会看到演出中一片混乱,比如念错台词、忘记台词啦,插科打诨啦。可是因为“象宝宝”难以满足的好奇心,你还是会去,要亲自去体验剧场内的效果。因为别人怎么说都不顶用。好奇心将你带进剧场,你颤抖着,浑身忽冷忽热,暗中祈祷千万别被人发现躲在剧场后排的这位剧作者。

《原告证人》的首演之夜完全不同,这是我最喜欢的剧本之一。我对这出戏的满意程度差不多达到了我对剧本的最高要求。我原来并没想创作这样一出戏,心里曾有些踌躇,是彼得·桑德斯敦促我动笔的。他一直具有惊人的说服力,会软磨硬泡。“你当然做得到。”

“我对法律程序一窍不通,我会搞得自己像白痴一样。”

“这很容易。你可以阅读一下相关的资料,我们会找一个律师来帮忙纠正错误。”

“我写不出法庭场面。”

“哦,你可以的,你看过法庭戏,也可以研读一下审判案例。”

“哦,我不知道……我想我是没办法写好的。”

彼得·桑德斯继续说我当然能行,而且我必须马上动手,因为他希望剧本很快写好。于是我照例又被施了催眠术,屈从于权威意见。我阅读了多卷本的《著名审判案例》丛书,并就一些问题请教了很多初级律师和高级律师。后来我对此产生了兴趣,并且突然发现自己乐在其中——写作中出现这种兴奋时刻持续的时间往往不长,却会让人十分振奋,仿如被大浪冲向岸边。“真是有趣……这个……可以用……好了,接下来怎么写呢?”这是发现事物的宝贵时刻,不是在舞台上探寻,而是在心里探寻。一切都浮现在眼前,真实的一切,真实的法庭——不是老贝利[指中央刑事法院(Central Criminal Court),因其所在的街道而也被称为老贝利(Old Bailey)。],我还没去过那里——而是一个已在我的脑海中初具雏形的真实的法庭。我仿佛看到了那个站在被告席上、神经质的、绝望的小伙子,还有那个不为恋人,而是为了法律的正义毅然出庭作证的不可思议的女人。这是我完成速度最快的作品,除去研读材料做准备的时间,我想我仅用了两三个星期,就完成了这部《原告证人》。

自然,排演的时候做了些改动,我极力抗争,要保留精心设计的结尾。没人喜欢那个结尾,大家都说这样结尾会毁了整部戏。每个人都说:“这么收场肯定不行。”都想改个不一样的,我几年前写的同名短篇小说原作的结尾都比这更好。可是短篇小说毕竟不同于剧本,小说中没有法庭,没有命案审判的情节。那只是一个与被告及一个不可思议的证人有关的故事,我坚持到底。我并不是一个固执己见的人,因为大多数时候我总是信心不足,然而这一次我充满了信心。我就要这样的结尾,如果不同意我的意见,我宁可不让这出剧公演。

我的目的达到了,演出也获得了成功。有的观众说这是一个骗局,是故意引人入彀,可我认为并非如此。它是合乎逻辑的。这种事能够发生、也可能发生,而且在我看来,现实中很可能发生过。只不过可能没那么多暴力因素,但这种心理是存在的,而且隐藏的事实贯穿于全剧之中。

一位出庭律师和他的首席秘书在排演时针对戏中的两个场景适时地提出了建议。首席秘书严厉地批评说:“嗯,在我看来全都不对。你瞧,因为像这样的庭审,一般至少要花三到四天。你不可能压缩到一个半小时或者两个小时之内。”当然,他说的话再正确不过了。不过我们解释说,戏中所有法庭内的场景都不得不按照戏剧化的方式安排,三天必须浓缩成几个小时而不是几天。不时地将幕布升起、降下也许会有帮助,可我觉得,在《原告证人》中保持连续的庭审场面是很重要的。

不管怎样,该剧首演当晚我心情很好。去剧院的时候我像往常一样战战兢兢,可大幕一拉开,我的精神就立刻为之一振。在我所有搬上舞台的剧目之中,这出戏的演员阵容最合我意:德里克·布卢姆菲尔德饰演年轻的被告。由于不熟悉法律,我没有确切地想象过被告在法庭上的举止,可被告被演绎得如此活灵活现!帕特里夏·杰塞尔饰演难度最大的角色,这出戏成功与否几乎都取决于她,再也找不出更好的女演员了!这个角色的确很难演,特别是在第一幕里,台词不大起作用,因为台词都是断断续续、踌躇含蓄的,完全靠眼神的力量。她把这一切表演得完美无缺,一个紧绷着的、高深莫测的形象,我至今仍觉得她扮演的罗曼·海尔德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舞台表演。

我很高兴,听到观众们鼓掌更是喜形于色。谢幕之后,我像往常一样悄悄地走出剧院来到朗埃克大街上。在寻找自己的小汽车的那几分钟里,我被一群热情的人围住了,他们都是普通观众,在认出我后拍着我的肩膀,鼓励我说:“亲爱的,这是你的最佳作品!”“一流的,太棒了!”“这出戏要用胜利手势来庆贺!”“每一分钟都很有意思!”大家掏出本子要我签名,我欣然从命。第一次,那种忸怩感和紧张都不见了。是的,这是个值得纪念的夜晚,我至今还为之骄傲和兴奋。即使现在,我还能从记忆的箱子里把它发掘出来,看一眼说:“那一晚啊,真是值得纪念!”

我还记得一个令我非常自豪的场合,不过我得承认,我也饱受煎熬。那是《捕鼠器》上演十周年纪念日,为此举办了一个聚会——必须举办一个聚会,而且我非去不可。我并不介意参加为演职人员举办的小型戏剧界聚会或者之类的活动,都是老朋友们,尽管会紧张,我还是能够克服的。然而这次是在萨伏依饭店举行的重要的大型聚会,社交场合所有令人头痛的事物都会出现——成群的人、电视、灯光、摄影师、记者、演讲,等等。还有更糟的,这世上再没有人比我更不适合做女主角的了。尽管如此,我心里清楚,我必须克服。我不打算做演讲,只是说几句话,但这也是我以前从未做过的。我做不了演讲,从来没做过,以后也不会做。我不做演讲是明智的,因为我会表现得很糟糕。

我知道那天晚上做任何演讲我都会表现得很糟糕。我试着想想看要说什么,后来还是放弃了,因为想得太多可能更会弄巧成拙。最好什么都不要想,当那可怕的一刻到来时我就随便说几句,说什么无关紧要,总比我事先想好了词,结果说得结结巴巴要好。

宴会一开始我就有不好的预感。彼得·桑德斯要我提前半小时到萨伏依饭店(等我到了才发现这是为了应付摄影记者令人痛苦的纠缠。要是能应付过去倒也是件好事,只是我没有想到规模会这么大)。我如约而至,勇敢地独自来到饭店。可当我想要走进为聚会专设的私人包间时,被挡住了。“现在还不能进,夫人,要再过二十分钟才能进去。”我只好退回来。为什么我不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我是克里斯蒂太太,他们要我进去”?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因为我那可怜、可怕、无法避免的羞怯性格吧。

这实在可笑,因为普通的社交场合我根本不会怯场。我不喜欢大型社交聚会,但也可以去,不管感受如何,反正不是怯场。我觉得实际上那种感觉就像——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作家都有这种感觉,我想大多数有——我在扮演别的什么人,因为至今我仍不觉得自己是个作家,还是感觉自己在假扮一个作家。我也许有点像我的小外孙马修。他两岁的时候从楼梯上走下来,为增加信心,他说道:“这是马修在下楼梯。”我也是这样到了萨伏依饭店,对自己说:“这是阿加莎在扮演一个成功的作家,参加为她举办的大型社交聚会,她得表现得像个大人物,还得发表一个她做不了的演讲,必须得做一些她不擅长的事情。”

反正,我像个胆小鬼一样接受了被拒之门外的事实,转过身去,悲惨地在萨伏依饭店的走廊里踱来踱去。我想尝试鼓起勇气跑回去,像玛戈特·阿斯奎思[玛戈特·阿斯奎思(Margot Asquith,1864-1945),英国女作家、社交名流,因敢于直言而著称。]那样说:“是我!”不过我很幸运,彼得·桑德斯的总经理、亲爱的维里蒂·赫德森解救了我。她笑了——忍不住地哈哈大笑——彼得·桑德斯也大笑不止。反正他们把我带进去了,然后我顺从他们的意思剪彩,亲吻女演员,咧开大嘴傻笑,还不得不忍受自己的虚荣心受到蹂躏——与那些年轻漂亮的女演员行贴面礼时我心里很清楚,我们会同时出现在第二天的新闻里。她们看上去美丽动人、充满自信,而我却糟糕至极。哎,好吧,我想这也是好事,可以治一下我的虚荣心!

一切进展顺利,不过当然了,那些天才女演员不会像在女王的晚宴上那样卖力。我总算“演讲”了,也没有闯祸。我一共只说了几句话,但大家很捧场,每个人都说我讲得不错。我还不至于会相信他们的话,不过算是应付过去了。人人都看出我不擅此道,也都意识到我尽了力,于是就宽容地对待我的努力。不过我的女儿并不满意,她说:“你应该多费点儿心思,妈妈,应该事先准备一篇合适的稿子。”然而她是她,我是我,预先准备好合适的稿子对我来说会造成更大的灾难,还不如临场发挥,反正不行了我就提对妇女的敬重。

“今晚你改写了戏剧史。”彼得·桑德斯拼命地鼓励我,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觉得这是事实。

3

几年前我们在驻维也纳的英国大使馆做客,詹姆斯·鲍克爵士和夫人艾尔莎都在,当有记者要采访我时,艾尔莎·鲍克就严肃地批评了我。

“可是,阿加莎!”她用她那悦耳的外国口音喊道,“我真不了解你。如果我是你,我应该会很骄傲,我会说:‘好啊!好的,来吧,坐下来!我知道我的成就很了不起,我知道,我是世界上最好的侦探小说作家。是的,我为此骄傲。是啊,是啊,我当然会告诉你。我很乐意这么做。啊,是啊,我确实很聪明。’如果我是你,我肯定觉得自己很聪明,聪明到我可以不停地谈论它。”

我乐不可支地说:“艾尔莎,但愿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你我能互换角色,你会很完美地接受采访,他们会为此爱慕你。可我,实在是没有能力当众做任何事。”

大体上说,我基本不会在公开场合做任何事,除非绝对必要,或者如果我不做就会严重伤害到其他人的感情。如果你做不好某件事,那就不要尝试去做,这样会聪明很多。我也确实不觉得一个作家有什么必要一定要抛头露面,这并不是他们的分内事啊。对很多职业而言,个性和公众关系非常重要,比如演员和公众人物。而一个作家就只是写作而已。作家是极其缺乏自信的一群人,他们需要得到鼓励。

我的第三部在伦敦久演不衰(各戏院同时上演)的剧作是《蛛网》(Spider 's Web ),这是特意为玛格丽特·洛克伍德创作的。彼得·桑德斯约我去见她,商谈这件事。她说她很感激我专门为她创作一部戏,我问她喜欢怎样风格的戏剧,她不假思索地说不想再扮演邪恶、过度夸张的角色了。最近她在许多部电影里扮演了“坏女人”,她想演喜剧。我觉得她的想法无可非议,因为她拥有强大的喜剧天赋,能演得很动人。她是一位杰出的女演员,很会把握节奏,能表达出台词的内涵。

塑造《蛛网》中的克拉丽莎这个角色使我乐在其中。最初,关于剧名我还有些犹豫不定,是用《克拉丽莎发现尸体》还是用《蛛网》?最后决定用《蛛网》。这部戏演了两年多,我很满意,玛格丽特·洛克伍德领着警官走上通往花园的小径时的样子真是妩媚动人。

之后我写了《意外来客》(The Unexpected Guest ),以及一个虽不受观众喜爱却被我视为杰作的本子。剧名叫《判决》(Verdict )——名字很糟糕。我本来把它命名为《无处栖身的不凋花》(No Fields of Amaranth ),取自瓦尔特·兰德(Walter Landor)的诗句:“在墓的那一边,不凋花无处栖身。”(There are no flowers of amaranth on this side of the grave.)至今我仍认为它是除《原告证人》之外的最佳作品。但这一部失败了,我认为大概是因为它既非侦探故事又非惊悚类。这是一部涉及谋杀案的剧作,但其真正的背景和主旨是说理想主义者是危险的,他很可能毁灭那些爱他的人。并由此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了信仰,一个人可以牺牲多少?不是自我牺牲,而是牺牲自己所爱的人,虽然他们并不相信这种信仰。

在我创作的侦探小说中,有两篇是我自认的得意之作:《怪屋》(Crooked House )和《奉命谋杀》(Ordeal by Innocence )。某天我重读自己写的小说时,惊奇地发现《魔手》(The Moving Finger )也颇令人满意。重读那些十七八年前写的小说,对它们是极大的考验。人的观点是会变的,有些小说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有些则是永恒之作。

有一次,一位印度姑娘采访我(不得不说,她问了我很多无聊的问题),她问道:“有没有哪本书是你认为很糟糕的?”我生气地回答说没有。我说,书写出来,都会和最初的构想有些不同,总会有不满意之处,但如果某本书我刚写完就认为很糟糕的话,我是绝对不会让它出版的。

不过我觉得《蓝色列车之谜》有点接近于此。每次重读此书,我都会觉得它内容平庸、描写陈腐、情节淡而无味。可遗憾的是,许多人喜欢它,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是最没有发言权的了。

我并不贪得无厌,可如果有一天写不出书了,我会非常伤心。我能在七十五岁这个年纪继续从事写作事业毕竟是幸运的,到这个岁数,人都该满足并且急流勇退了。事实上,我反复考虑过今年封笔的想法,但是刚完成的作品比以前的任何一部销路都好,这使我欲罢不能。我想此时封笔是在犯糊涂,或许我最好把封笔的时间定在八十岁?

我非常享受这第二春,结束了被情感和人际关系所包围的人生,突然发现——比方说,在五十岁时——生活以崭新的面貌展现在面前,到处都是你可以思考、学习、读取的东西。你发现自己乐于去看画展、听音乐会、观赏戏剧,怀着和二十岁或二十五岁时一样的狂热之情。有一段时期,个人生活耗费了你所有的精力,而现在你自由了,可以环顾四周,享受闲暇,享受一切。你还足够年轻,可以享受出国的乐趣,尽管你也许不能再忍受艰辛了。这就像是有一股新鲜的观念和思想的激流在你的体内升腾,当然,伴随着日渐衰老的惩罚。身体上总会有个地方在做怪,不是后腰痛,就是颈部的风湿痛折磨了你一整个冬天,以至于一转头都会痛苦难耐,要么就是膝关节炎使你不能久站或步行下山。这些事都会发生在你身上,你必须忍受。但是,我觉得一个人对生命的感恩之情在这个年纪会比以往更强烈、更举足轻重,带有梦想的真实感和强烈感——我至今仍然非常享受梦想的乐趣。

4

一九四八年,考古界重新活跃起来,人人都在谈论远征中东的可能性。到伊拉克发掘古物又成为可能。

战前,叙利亚为考古所提供的条件更具吸引力,不过此时,伊拉克政府和文物部决定提供相同的优惠政策。尽管所有出土的“孤品”都要送到巴格达博物馆,但任何被他们称为“非孤品”的文物,发掘者都可以享有一份。于是,经过一年的小范围尝试性发掘之后,人们开始涌向那个国家。战后成立了西亚考古学会,马克斯参加了,并在伦敦大学考古研究所担任教授。每年他都会花几个月时间在发掘现场工作。

时隔十年之久,我们怀着极大的兴趣再次出发,继续在中东的发掘工作。这次没有东方快车了,哎!那不再是最划算的方式了——人们现在不会从头坐到尾了。这次我们坐飞机,从此开始了单调的、例行公事般的空中旅行,但你也不得不承认,这样很节约时间。更悲哀的是,也不再有奈恩兄弟的穿越沙漠之旅了。你就是从伦敦飞抵巴格达,仅此而已。早些年,你必须在途中停在某个地方住一晚,而那只是一个开端,显然,旅程会逐渐变得非常无聊、昂贵且毫无乐趣。

不管怎样,我们到了巴格达,同行的有马克斯、我,还有罗伯特·汉密尔顿,他曾经随坎贝尔·汤普森夫妇一起发掘,后来成为耶路撒冷博物馆馆长。很快,我们便一起探访伊拉克北部的遗址,在大小扎布河(Zab)之间穿行,直到最终抵达伊尔比尔(Erbil)那与众不同的市镇和土丘。从这里我们继续向摩苏尔行进,途中第二次来到尼姆鲁德。

尼姆鲁德和我记忆中很久以前第一次来访时一样可爱。马克斯这次特别热心地勘察此地。之前说这里不能进行挖掘,但此刻他虽没明说,却已能看出一些可能性。我们又一次在这里野餐,寻访了几个土丘,最后抵达摩苏尔。

这次行程的结果是,马克斯终于发话了,他坚定地说此时他唯一渴望做的就是挖掘尼姆鲁德遗址。“这里规模很大,有历史价值——应该被发掘。自莱亚德[奥斯丁·亨利·莱亚德(Austen Henry Layard,1817-1894),英国考古学家,以发掘文中所说的尼姆鲁德(Nimrud)而闻名于世。他对揭示巴比伦和亚述的古代文明有重要贡献,被称为“英国西亚考古学之父”。]以来,这里近一百年没人动过。而莱亚德也只动过边缘地带,他发现了一些漂亮的象牙碎片,一定还有更多。它是亚述三个最重要的城市之一。阿舒尔(Assur)是宗教首都,尼尼微是政治首都,而尼姆鲁德,或者叫它当时的名字卡拉,是军事首都。应该发掘它,这意味着需要很多人、很多钱,还需要好几年的时间。但如果我们足够幸运,这里有可能成为最重要的遗址之一,为世界百科增加一处著名发掘地。”

我问他对史前陶器的发掘是否已告一段落,他说是的,那么多问题都已迎刃而解,现在他全部的兴趣都在尼姆鲁德,这是一处颇有历史价值的遗址。

“它将与以下几个地方齐名。”他说,“图坦卡门法老王墓(Tutankh-amun's Tomb),克里特的克诺索斯王宫(Knossos in Crete),还有乌尔。”他继续道,“而且你可以申请经费。”

经费很快就到位了,起初不是很多,不过随着发掘有所进展,渐渐越来越多。纽约大都会博物馆(The Metropolitan Museum)是我们最大的赞助人之一,伊拉克的格特鲁德·贝尔考古学校也捐了钱,还有很多赞助者:英国的阿什莫尔博物馆、菲茨威廉博物馆、伯明翰博物馆,等等。于是我们开始了历时十年的工作。

今年,也就是这个月,我丈夫的著作《尼姆鲁德及其遗址》即将出版。他写了十年,一直担心活不到完成它。人的寿命是不一定的,像血栓、高血压等现代疾病总是虎视眈眈地注视着你,尤其是男人。然而一切顺利,这部著作是他毕生的心血:从一九二一年起,他一直扎扎实实地为此而努力。我为他的成就感到光荣,也为他高兴。他和我都在自己喜爱的工作中获得了成功,这似乎是一种奇迹。

我们俩工作性质之悬殊可以说天差地别。我很浅薄,他却是阳春白雪,但我们能相互补充对方之不足,相互帮助。他时常问我对某些问题的看法,而我则是一个对他的考古事业颇为了解的业余爱好者。的确,许多年前我曾很悲哀地对马克斯说,可惜年轻时我没能学习考古,那样我就可以更了解考古问题。他说:“你没发现,现在你比任何一个英国妇女都更了解史前陶器吗?”

在那一刻或许是这样的,但无法持久。我永远不具备专业的态度,无法确切地记得历代亚述国王的在位日期,可是我对考古学所揭露的个人生活有着强烈的兴趣。我喜欢某一只埋葬在门槛下的小狗,门槛上记述的文字是:“别迟疑,咬他!”这是一只看门狗的绝妙箴言,你可以想象出某人在黏土上写下这句话时哈哈大笑的样子。那些契约刻板也非常有趣,轻描淡写地叙述了一个人如何、在哪里把自己卖身为奴,又以同样的方式描述如何收养了一个儿子。你可以看到撒缦以色国王(Shalmaneser)怎样建造起他的动物园——把他在战争中赢得的外国动物都运送回来,以及他是如何尝试种植新的植物和树种的。我总是很贪心。我们发现了一块石碑,上面记录着国王举行宴会时的饮食菜单,这让我非常着迷。在我看来最奇怪的是,在一百只羊、六百头牛和大量这类东西之后,只有二十条大面包。为什么面包的数量这么少?事实上,为什么要有面包?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怀有科学态度的专业发掘者,对于地层、设计图等这些东西都不感兴趣,如今在现代化的学校里它们常被拿来热烈讨论。我很不害臊地专注于从土中发掘出来的工艺品,我想这些远远不如前面所说的那些重要,可是对我来说,没有比手工制作的东西更令我着迷的了。小小的象牙盒子,四周雕刻着乐手和他们的乐器;长着翅膀的男孩;令人称奇的女人头像,丑陋但充满了活力与个性。

我们住在土丘和底格里斯河之间,算是村里酋长房子的一部分。一楼有一个吃饭和堆放出土物的房间,隔壁是厨房;楼上有两个房间,一间是马克斯和我的,另一间在厨房的正上面,是罗伯特的。我晚上要在餐厅里冲洗照片,此时马克斯和罗伯特就会跑上楼。但是每次他们在房间里走来走去,都会有尘土从天花板上掉下来,落在冲印盘里。在冲印下一批之前,我会跑上楼去,愤怒地说:“记住,我在楼下洗照片呢,你们每次走动都会掉土,谈话时就非走动不可吗?”

但他们总会聊着聊着就很兴奋,然后急忙冲到一个箱子前,拿出一本书来查阅,于是又会掉下一块干土。

我们的院子里有一个鹳巢,鹳在交配的时候会发出可怕的声音。它们扇动着翅膀,发出骨头咯咯作响般的动静。在中东的大部分地区鹳都极受尊重,这里的每个人都对它们非常尊敬。

第一个发掘季结束后,我们在动身返回前已经准备好了一切,要在土丘上造一座土砖房子。土砖都做好了,放在那里等待晾干,屋顶也安排好了。

第二年再来时,新房子让我们非常得意:有一间厨房,厨房隔壁是餐室兼起居室,接下来是一间绘图室和一间古物存放室。我们睡在帐篷里。一两年后我们扩建了房子,增加了一间小办公室,有一张办公桌对着一扇窗户,发薪日时可以通过这扇窗户给工人们发工资。另一侧还有一张供碑铭专家使用的书桌。隔壁就是绘图室和工作室,里面有一盘盘的古物等待修补。再过去就是我这个可怜的摄影师通常冲洗照片、装胶卷的狗窝。时而会有可怕的沙尘暴和大风席卷而来,我们会马上冲过去,拼尽全力死死地抓住帐篷,垃圾箱盖都会被吹得不见踪影。最后帐篷往往会砰的一声倒塌下来,把某人压在底下。

又过了一两年,我请求为我增添一个小房间,我可以自己出钱。于是我出了五十英镑,建起一间小小的、四四方方的土砖房间,我就在这里开始写这本书。屋里有一扇窗户,一张桌子,一把直背椅和一把几乎散架的老明蒂椅子,很陈旧了,几乎很难坐下去,不过很舒服。墙上挂着两幅年轻伊拉克艺术家的画作:一幅画着一棵树和一头看似很可怜的母牛;另一幅像万花筒一样,堆砌了所有你能想象出的颜色,起先看起来像是大杂烩,可突然间,你会看到两头被人牵着的驴子正穿越集市。这幅画令人心醉神迷。最后我把它留在了那里,因为每个人都迷上了它,它被转移到了起居室。不过我总觉得有一天我会把它要回来的。

我们的碑铭专家之一、唐纳德·怀斯曼,帮我在房门外钉了一块楔形文字的门牌,宣告这是BEIT AGATHA——即阿加莎之屋。在阿加莎之屋里,我每天都干一点自己的活儿,不过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冲洗照片、修补并清洗象牙物品中度过。

我们雇的厨子每一个都很出色。其中一个疯了,他是一个葡萄牙和印度混血。他厨艺很好,可是在发掘期间,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变得越来越不爱说话。终于,厨房男仆跑来说他们非常担心约瑟夫,他变得非常古怪。有一天他不见了,我们去寻找他,并报了警,最后酋长的人把他带了回来。他解释说他得到了主的命令,必须遵从,但他必须回来确认主的意愿。似乎在他的脑子里,有点儿把万能的上帝和马克斯给混淆了。他在房子周围大步流星地走着,在马克斯面前跪倒。此时马克斯正在向工人们解释什么事情,厨子突然亲吻他的裤脚,让马克斯困窘不已。

“起来吧,约瑟夫。”马克斯说。

“我必须照你的吩咐做,主啊,告诉我该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派我去巴士拉我就去巴士拉,让我去巴格达我就去巴格达,叫我去北方雪域我就去北方雪域。”

“我告诉你,”马克斯接受了万能的上帝这个角色,说,“我要你立刻去厨房,按我们的需要给我们做饭。”

“我这就去,主。”约瑟夫说,然后再次亲吻马克斯卷起的裤脚,起身前往厨房。很不幸,他的脑子好像有点错乱了。之后马克斯继续指挥着约瑟夫,可他还是经常走失。最后我们不得不把他送回巴格达,把钱缝在他的口袋里,并给他的亲戚发去了电报。

接着是第二个男仆丹尼尔。他说他了解一些烹饪知识,可以在这一个发掘季的最后三个星期担任此职。结果我们陷入了无休止的消化不良。他喂给我们吃的全都是他所谓苏格兰鸡蛋,非常不好消化,是用一种非常奇怪的油脂做的。丹尼尔还在离开之前使自己蒙羞,他和我们的司机吵了一架,结果司机来告发了他,告诉我们他在自己的行李里藏匿了二十四罐沙丁鱼罐头和各种各样的美味佳肴。我们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斥责,警告丹尼尔,说他玷污了基督徒和仆人的双重身份,让阿拉伯人看轻了基督徒。我们不能再留用他了,他是我们最差的仆人。

丹尼尔跑去对我们的碑铭专家之一哈里·赛格斯说:“你是这个发掘地里唯一的好人,我看到你在读《圣经》。你是个好人,肯定会把最好的裤子给我吧。”

“真是的。”哈里·赛格斯说,“我才不会做这种事呢。”

“你要把你最好的裤子给我,你是个基督徒。”

“不给你我最好的裤子,也不给你我最坏的裤子。”哈里·赛格斯说,“我两条都要。”于是,丹尼尔走了,尝试到别的地方乞讨。他实在是懒到极点,总是想方设法拖到天黑后擦鞋,这样就没人看到他其实不是真正在擦鞋,而是坐在那里抽烟,哼哼小曲。

我们最好的男仆是迈克尔,他曾经在英国驻摩苏尔领事馆服务过,看上去就像埃尔·葛雷柯(El Greco)画中的人物,有一张忧郁的长脸和巨大的双眼。他的妻子总是给他添麻烦,偶尔还会尝试用刀刺杀他。最后一名医生说服了他,把他的妻子带去了巴格达。

“那位医生给我写过信。”迈克尔有一天说,“他说只是钱的问题,如果我给他两百英镑,他就可以想办法把她医好。”

马克斯力劝他带她去一家大医院,并预先和医院打了招呼,防止他再被江湖郎中骗。

“不是的,”迈克尔说,“他是个很高贵的人,他住在高贵的街道上、高贵的房子里,他一定是最高明的。”

在尼姆鲁德,最初三四年的生活相当简朴,恶劣的天气经常把我们与所谓的公路隔绝,以至于参观的人都到不了我们这里。接着,随着这里变得越来越重要,政府修了一条车道把我们与主干道相连,通往摩苏尔的正规公路也有很大一段铺上了柏油。

但这也非常不幸,在最后那三年里,我们只好专门雇一个人,什么也不干,就带人到处参观。礼待来宾,供应茶水和咖啡饮料等。常常有大型游览车载着在校学生前来,这是最让人头痛的事。因为附近到处是大型挖掘现场,顶层的土块并不安全,除非你对走过的地方了如指掌,否则很容易出事故。我们请求学校的老师们让孩子们远离挖掘现场,可是他们摆出常见的态度,说:“听凭天意,一切都会没事的。”还有很多父母带来了他们的宝宝。

“这个地方啊……”罗伯特·汉密尔顿环顾绘图室,这里已经被三辆婴儿车挤满了,里面的婴儿哇哇大哭着。他很不高兴地说:“这个地方现在成了育婴室了!”他叹息道,“我要出去测量那些地层。”

我们都尖叫着向罗伯特抗议。“啊,罗伯特,你是五个孩子的父亲,你是负责育儿室的最佳人选,不能撇下我们,让这些年轻的单身汉来照顾婴儿!”

罗伯特冷冷地望望我们,走了。

那是一段好日子,我们生活得很幸福,虽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日子变得越来越纷繁复杂,越来越都市化,但是毕竟一年有一年的乐趣。

至于土丘本身,由于四处堆放着渣土,早已失去了原本的景色。那种天真无邪的朴素感不见了,茵茵绿草中点缀着许多红色的毛萁草,石像从草丛中昂然地探出头来。成群的蜂虎——一种长着黄绿相间的羽毛的可爱小鸟——仍然在每年春天到来,在土丘边上下翻飞、鸣啭。再晚一些,翻飞鸽,一种橙绿相间的大鸟,会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笨拙地突然从空中降落,它们也正是因此而得名的。相传它们曾以某种方式羞辱了伊师塔女神[巴比伦和亚述神话中司爱情、生育及战争的女神。],结果遭到惩罚,被咬了翅膀。

如今尼姆鲁德沉睡了。

我们用推土机留下了满目疮痍,又用土填上地上裂开的大洞。有一天,它的伤口会痊愈,会再一次开出早春的花朵。

这里曾经是卡拉,一个伟大的城市,然后卡拉沉睡了……

莱亚德曾经来到这里,打破了这里的宁静,然后卡拉、尼姆鲁德又沉睡了……

这里来过马克斯·马洛温和他的妻子,接着又沉睡了……

下一个将会是谁来打扰?

我们不知道。

我还没提到过我们在巴格达的住所。它位于底格里斯河西岸,是一栋古老的土耳其式建筑。我们那么喜欢它,宁可舍弃现代化的住宅,人们都认为我们情趣独特。其实我们的土耳其式房间凉爽宜人,阳台的栏杆前便是空旷的院子和高大的棕榈树,房后是修有灌溉渠的棕榈园和一间被新开垦者占据、用汽油桶筑起来的小房子。孩子们在附近无忧无虑地嬉戏玩耍,妇女们来来往往地去河边洗罐子和锅。在巴格达,穷人与富人毗邻而居。

自我初次看到这个地方以来,它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呀!大多数现代化建筑物都设计得丑陋不堪,而且不适合这里的气候,完全是从当代的杂志上依样抄来的——法国式的、德国式和意大利式的。炎热的时候你不能到下面的地下室里乘凉,窗户也不是那种能隔热的、高高的小窗户。有了卫生洁具或许是一个优点——以前这方面是没法更糟了——不过这禁不起深究。现代化的卫生洁具看上去很好,有合乎要求的丁香紫或淡紫色的洗脸盆和配套设施,看似不错,然而污水却无处排出,还要像以前那样倾倒在底格里斯河里,而且永远没有足够的水来冲洗这些卫浴设施。美观的现代化浴室和厕所设施由于没有下水管道也没有足够的上水而无法使用,这真是特别恼人。

我必须提一下,时隔十五年之后我们重返阿尔帕契亚的情景:人们立刻认出了我们,全村的人都出来了,四处都是喊声、叫声、寒暄声和欢迎声。“还记得我吗,太太?”一个人说,“你们离开时我还是个挎篮子的小孩子,现在我都二十四岁了,成了家,孩子都大了。你们看啊。”

他们因为马克斯没办法一一记起每一个人的面孔和姓名而惊讶。他们回忆起已成为历史的那次著名的赛跑,到处都能遇见十五年前的朋友。

一天,我坐着卡车穿过摩苏尔,值勤的交通警察突然一挥指挥棒,叫所有车辆都停下来,然后喊着“妈妈,妈妈”跑到车前,抓着我的手乱摇。

“见到你我多高兴啊,妈妈!我是阿里,我是餐厅的童工阿里,还记得我吧?想起来了?我现在当上警察了。”

就这样,我们每次开车路过摩苏尔都能看到阿里。他一认出我,就命令所有的车辆全都停下,我们会打个招呼,然后他请我的车优先通过。有这些朋友多好啊,热心肠、淳朴,生活充满乐趣因而能乐观地面对一切。阿拉伯是快乐的民族,也是友好的民族。每当我们路过有某个曾经的雇员住的村庄,那个人便一定会冲出来,坚持要我们和他一起去喝点酸奶。虽然村庄里身着紫袍的乡绅们不理睬我们,但那些农民是我们真正的朋友。

我多么爱世界上的那个角落。

我现在仍然爱它,将来也会永远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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