讣告

阿西莫夫科幻短篇全集 2:双百人  作者:艾萨克·阿西莫夫

我丈夫兰斯洛特总是一边吃早餐一边读报。早上他现身时,我最先看到的是他心不在焉的瘦削面孔,脸上永远带着怒容,还有略显困惑的颓丧。他并不问候我,只是拿起报纸把脸挡住;报纸是我每天仔细展平、事先为他准备好的。

那以后我就只看到他的一只胳膊,它从报纸背后伸出来,示意我给他第二杯咖啡。我小心翼翼地把必不可少的一勺糖放进咖啡里——平平的一勺,既不冒尖也不缺斤少两,否则就要被他恶狠狠地瞪一眼。

如今,我已经不再为此感到难过。这么吃饭至少挺安静。

不过这天早上的平静被兰斯洛特打破了,因为他突然咆哮起来:“老天爷!保罗·法伯那傻子死了。中风!”

这名字我只稍微有点儿印象。兰斯洛特提过几次,所以我知道他是兰斯洛特的同行,两人同是理论物理学家。听我丈夫这般气急败坏地叫人家傻子,我觉得有理由可以断定,此人应该有些名气,取得过兰斯洛特一直求而不得的成功。

他放下报纸,气冲冲地盯住我。“他们为什么要在讣告里写这么些谎话、废话?”他质问道,“他们简直把他捧成了第二个爱因斯坦,就只因为他中风死了。”

如果说有一个话题是我学了乖、知道要躲开的,那就是讣告了。我连点头附和都不敢。

他扔下报纸,径直走出房间;给他准备的鸡蛋剩了一半,第二杯咖啡连碰也没碰。

我叹口气。我还能怎么办?我到底还能怎么办?

当然了,我丈夫并不真叫兰斯洛特·斯特宾斯,因为我尽可能把涉及的人名、情境进行了替换,为的当然是保护罪人。不过呢,关键在于哪怕我用了真名你们也不会认出我丈夫是谁。

在这方面兰斯洛特很有天赋——被人家忽略、不被人家注意的天赋。他有不少发现,但每次要么被别人抢先一步,要么有人在同一时期有了更大的发现,掩盖了他的光芒。在科学会议上,他的论文总是少有人来听,因为同一时间总有更重要的论文在另一个厅里发表。

这一切自然会对他产生影响。他变了。

二十五年前我刚嫁给他时,他可是金光闪闪的抢手货。他继承了遗产,生活本就宽裕,同时已经是受过正统训练的物理学家,野心勃勃,前途无量。至于我自己嘛,我相信自己当时还算漂亮,可惜漂亮并不会一直持续。不过有一件事一直持续下来了,那就是我内向的性格;我一直没能成为社交场合的红人,成为雄心万丈的年轻大学教员需要的那种妻子。

或许这也同样是源于兰斯洛特那种不被人注意的天赋。假使他娶了另外一种妻子,她的光芒或许会让别人看见他的。

他是不是在婚后不久就意识到这件事了呢?我们婚后的头两三年还算幸福,之后他就疏远了我,是不是因为这个?有时候我相信就是如此,并满心苦涩地怪罪自己。

但然后我又会觉得一切只是因为他对名望的汲汲渴求,那渴求还因未获满足而越发强烈。他辞去大学的教职,在远离市区的地方建了自己的实验室;据他说是因为那里地价便宜,而且远离尘嚣。

钱不是问题。在他从事的领域,政府出手大方,他总能搞到经费。在此之外,他还大手大脚地花我们自己的钱。

我曾极力反对。我说:“但你没有必要这么拼啊,兰斯洛特。我们本来也不差钱,再说他们也愿意让你继续留在大学任教。我只想要一个孩子,过普通人的生活罢了。”

然而他心里有团火在烧,让他对其他的一切视而不见。他愤怒地斥责我:“有些事必须排在第一位。科学界必须承认我,承认我是一个……一个……伟大的研究者。”

在当时,他仍然迟疑着不敢自称天才。

然而没用。运气一如既往,永远跟他作对。他的实验室里总是忙忙碌碌,他以极佳的报酬雇了助手,他粗暴地、毫不留情地驱策自己工作,可最终还是一无所获。

我一直希望他总有一天会放弃,回到城市,让我们可以过上平静的寻常日子。我等了又等,但每次他本来要承认失败了,结果又开始了新的战斗,又重新试图攻破名望的堡垒。每一次他都满怀希望地发起冲锋,又无比绝望地败退。

而且他总是冲我发火,因为如果说他是被世界压垮了,他总还可以反过来压垮我。我这人并不勇敢,但我渐渐确信我必须离开他。

可是,可是……

最后这一年,他显然在摩拳擦掌,为又一场战斗做准备。这会是最后一战,我暗想。我从未见过他如此紧绷,仿佛一触即发。有时他会低声自言自语,无缘无故地大笑几声。有时他一连好几天不吃,一连好几晚不睡。他甚至养成习惯,把实验室的笔记本锁在卧室的保险箱里,就好像他连自己的助手也信不过。

当然了,我早已经认命,我深信他这一次的尝试也一样注定要失败。但他都这把岁数了,如果再次失败,那他肯定得承认自己已经耗光了最后的机会,他肯定只能放弃了。

于是我决定等下去,尽量耐心地等下去。

然而,早餐时的讣告事件对我是不小的冲击。曾经有过类似的事件,当时我对他说,至少他会在自己的讣告里得到一定的认可,这是拿得准的。

我猜这话算不上特别机智,但话说回来,我说话从来如此。我的本意是想开个轻松的玩笑,好把他从正在产生的消沉情绪里拖出来,因为我对类似的情绪早有经验,这期间他会变得简直令人没法忍受。

而且话里或许也兼了一点点无意识的怨毒。我真心说不好。

反正他是朝我大发雷霆了。他瘦削的身体在颤抖,深色的眉毛压在深邃的眼窝上,他尖着嗓门朝我嘶吼:“但我永远读不到我自己的讣告。就连这一点点满足,我也被剥夺了!”

然后他啐了我一口。他故意啐了我一口。

我跑回我的卧室。

他从没向我道歉。之后的几天我彻底躲着他,再之后我们就一切照旧,恢复了冷淡的生活。我俩谁都没有提过那件事。

现在又来了一份讣告。

当我独自坐在餐桌旁,不知怎的,我老觉得这会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他漫长失败生涯的最高潮。

我能感觉到有一场危机正在逼近,我不知道该畏惧还是该欢迎。总的来说我或许会欢迎它吧。有变化就好,随便什么变化都不可能再坏了。

午餐前不久,他来客厅找到我。我手头有一篮子无关紧要的针线活儿,让我手上有事可做,一旁还有电视机占据我的注意力。

他突兀地说:“我需要你的帮助。”

他上一次说类似的话是在二十年前,或许还更早,我不由自主地心软了。他看起来极其兴奋,简直到了病态的程度,平日里苍白的脸颊也泛着红晕。

我说:“我很愿意,要是有什么事我能帮上忙。”

“有的。我给助手放了一个月的假。他们会在周六离开,那之后你我二人要单独在实验室工作。我现在就告诉你,免得你为接下来的一周做什么别的安排。”

我有些畏缩:“可是兰斯洛特,你知道的,你的工作我帮不上忙。我不懂——”

“这我知道,”他话里是彻头彻尾的轻蔑,“但我的工作你不必懂。只有几条简单的指示,你只需照做,而且要仔细做好。关键是我终于有了发现,它会把我送上我应得的位置——”

“噢,兰斯洛特,”我忍不住脱口喊了一声,因为这类话我早就听过好多遍了。

“听好了,你这傻子,你拿出成年人的样子来,这辈子好歹勇敢一次。这一次我做成了。这一次再也没人能抢在我前头,因为我的发现是基于一个十分非正统的概念,除了我,当今的物理学家谁也没有这份天才能想到它,至少这一代人不可能。等我的成果公之于世,他们就有可能承认我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

“我敢说我很为你高兴,兰斯洛特。”

“我说的是他们有可能承认我,也同样有可能不承认。在分配荣誉的时候,科学界存在极大的不公,这一点我是有过很多教训了。所以单单宣布我的发现是不够的,否则所有人都会蜂拥而上进入这个领域,过一阵我就只是历史书上的一个名字了,荣誉会被所有跟风的人瓜分掉。”

据我猜想,他之所以在那时候跟我说话,在他可以进行他计划里的不知什么事之前的三天,仅仅是因为他再也抑制不住了。他就好像水里的泡泡溢出了杯沿,而我是唯一一个足够无关紧要的人,所以让我看见没关系。

他说:“我打算大大戏剧化我的发现进程,让它像轰雷一样在人类头顶炸开,声音要惊天动地,以至于任何人都不可能再跟我相提并论,永远不可能。”

他激动过头了,我担心再度失败会对他产生怎样的打击。会不会把他逼疯?我说:“可是兰斯洛特,我们为什么要为这种事烦心呢?我们为什么不把这一切都抛开?为什么不放一个长假?你已经努力工作很久了,兰斯洛特。也许我们可以去欧洲一趟。我一直想——”

他用力跺脚:“拜托你别再像只蠢猫一样喵喵叫了,好吗?星期六,到时候你跟我一起去实验室。”

接下来的三个晚上我都睡不安稳。过去他从没像这样过,我心想,从没这般糟糕。会不会他其实已经疯了?

完全有可能疯了,我暗想,因为再也无法忍受失望而生出的疯狂,被讣告点燃的疯狂。他打发走了助手,现在又想让我进实验室。过去他是从来不许我进去的。他肯定是想对我做点儿什么,某种精神错乱的实验,拿我当实验品,或者干脆就是要杀了我。

在那些担惊受怕的痛苦夜晚,我计划着要报警,要逃跑,要——做什么都可以。

然后太阳升起,我又会想,他肯定没疯吧,他肯定不会对我施以暴力的。就算啐我那回也并不真的很粗暴,而且他从来不曾企图在身体上伤害我。

于是我终于还是继续等待,到了星期六我就走向那可能的死亡,像小鸡崽一样温驯。我俩一起踏上从住处前往实验室的小径,一路都默默无语。

光看见实验室已经叫我害怕,我提心吊胆地挪动,但兰斯洛特只是说:“得了,别瞪着眼到处看,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伤害你一样。你只管听我的,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让你看哪儿就看哪儿。”

“好的,兰斯洛特。”他领我走进一个小房间,之前房门是用挂锁锁上的。屋里塞满了各种怪模怪样的东西,还有好多线缆。

兰斯洛特说:“首先,你看见这个铁坩埚没有?”

“看见了,兰斯洛特。”那是一个厚实的金属容器,体积不大,不过很深;外表散布着斑斑锈迹,开口处用一张粗糙的铁丝网盖住。

他催我上前,于是我看见里面有只小白鼠,它的前爪搭在坩埚的内壁上,小鼻子贴着铁丝网,颤巍巍的,好像很好奇,或者也可能是焦虑。恐怕我是吓得跳起来了,因为毫无防备地看见老鼠是叫人害怕的,至少在我是这样。

兰斯洛特吼我:“它不会伤害你的。现在你就靠墙站着,仔细看我。”

早先的恐惧之情强势回归。我心中升起可怕的确信,我坚信会有闪电从某处射出,把我烧焦,或者某种机器怪物会出来把我碾碎,或者……或者……

我闭上眼睛。

然而什么也没发生,至少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只听见噗的一声,仿佛是一支小烟花哑火了,接着就听兰斯洛特对我说:“如何?”

我睁开眼。他看着我,神情骄傲极了,简直好像在发光。我茫然地瞪大眼睛。

他说:“这儿,你没看见吗?白痴。就在这儿。”

在坩埚旁边一英尺处出现了第二个坩埚。我没看见他是什么时候把它放过去的。

我问:“你是指这第二个坩埚吗?”

“不能完全说是第二个,应该说是第一个的复制品。从任何一般性的角度看,它们都是同一个坩埚,每一个原子都一样。你可以比较一下。你会发现连锈迹都一模一样。”

“你用第一个坩埚做了第二个?”

“对,不过是用一种特别的方式。通常说来,制造物质所需的能量太多,根本没法提供。要复制一克物质,需要完全裂变一百克的铀,就算转换效率完美,也要这么多。而我碰巧发现了一个伟大的秘密:复制位于未来某个时间点的物体只需很少一点儿能量——只要能量用对地方。我创造这么一个复制品并把它带回来,而这一壮举的本质,我的……我的宝贝,就等于是完成了时间旅行。”

他竟然在对我说话时用了一个亲热的称呼,显然这对他实在是极大的胜利,而且他也实在是高兴极了。

“真了不起,不是吗?”我说,因为说实话,我确实觉得很了不起,“老鼠也来了吗?”

我一边问一边往第二个坩埚里看,结果再一次被狠狠吓了一跳。里面是有一只小白鼠——死的小白鼠。

兰斯洛特的脸皮透出淡淡的粉红色:“这确实是一个缺点。我能带回生物体,但不是作为活的物质带回来。它一回来就已经死了。”

“哦,真可惜。为什么?”

“我还不知道。据我想,复制的过程在原子层面是完美无缺的。反正肯定没有任何肉眼可见的损伤。解剖的结果是这么说的。”

“也许你可以找——”他瞟了我一眼,我赶紧截断话头。我决定最好还是不要建议他跟别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因为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一旦跟人合作,新发现的所有功劳就都会归到他的合作者身上,从无例外。

兰斯洛特带着酸溜溜的乐呵劲儿说:“我已经找过了。一位受训的生物学家,他解剖了我带回的几个动物,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当然了,对方不知道动物来自哪里,我也很小心,很快就把动物带回来了,免得出什么意外泄露了真相。老天爷,就连我的助手也不知道我在做什么。”

“但是你为什么非把秘密守得这样严呢?”

“就因为我没法把实验对象活着带回来。某种微妙的分子层面的紊乱。如果我公开实验结果,说不定有人会弄明白防止这一紊乱的方法,于是此人把他这一点点改进加进我的基本发现里,借此赢得比我更大的声望,因为他会从未来带回来一个活人,而活人没准能提供关于未来的信息。”

这我完全理解。而且他也不必说什么“没准”会如何。一定会的。在所难免。事实上,无论他怎么做,功劳最终都会属于别人。我对此深信不疑。

“不过呢,”他继续往下说,更多是在自言自语,“我等不得了。我必须宣布这一发现,但要用一种特别的法子,让它以不可磨灭的方式永远跟我联系在一起。必须有非常有效的戏剧效果,以至于只要提起时间旅行大家就不能不提到我的名字,哪怕将来其他人再做了什么都没用。我现在就要准备这场演出,而你也要在其中扮演一个角色。”

“但你想让我做什么呢,兰斯洛特?”

“你要当我的未亡人。”

我紧紧抓住他的胳膊:“兰斯洛特,你的意思是说——”那一刻我被各种矛盾的情感搅得心神不宁,一时简直没法分析。

他粗暴地挣脱我:“只是暂时的。我不准备自杀。我只不过要把自己从三天之后的未来带回来。”

“但那样你就死了呀。”

“死的只是被带回来的那个‘我’。真正的‘我’活得好好的。就跟那只小白鼠一样。”他的目光转向一个刻度盘,他说,“啊,再过几秒钟就是零时了。你好好看着死老鼠和第二个坩埚。”

我再次听到噗的一声,坩埚就在我眼皮底下消失了。

“它去哪儿了?”

“没去哪儿,”兰斯洛特说,“它只是复制品。一旦我们的时间越过复制品形成的那一刻,它自然就消失了。第一只老鼠才是原版的老鼠,而它一直好好活着。我也会这样。一个复制的‘我’会来到这里,死的,而原版的‘我’会活着。三天之后我们会来到那一刻——也就是复制的‘我’以真正的‘我’为模型,形成,死去,来到现在的那一刻。一旦我们越过那一刻,死掉的复制‘我’就会消失,活的‘我’会留下。听明白了?”

“听起来很危险。”

“没有危险。一旦我的尸体出现,医生就会宣布我死亡,报纸也会报道我死亡,殡仪馆的人会准备下葬。那时我会活过来,并且宣布我是怎样完成这件事的。等做完这些,我就不只是那个发现时间旅行的人了,我将成为那个死而复活的人。时间旅行和兰斯洛特·斯特宾斯会被大书特书,二者彻底融合到一起,再没有人能把我的名字从时间旅行这个念头里剥离。”

“兰斯洛特,”我柔声道,“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直接宣布你的发现呢?这计划太复杂了。单单宣布你的发现已经足够让你出名的,然后我们或许可以搬去城里——”

“安静!我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在讣告见报,事情被推到高潮之前,兰斯洛特对这一切究竟思考了多久?我不知道。当然了,我并不低估兰斯洛特的智力。虽说他的运气坏到不可思议,他的才智却是毋庸置疑的。

助手们离开前,他跟他们讲过这段时间他准备进行哪些实验。一旦助手们给出证词,一切就会显得非常自然——他为什么偏偏摆弄那一组起反应的化学品?为什么看起来好像是死于氰化物中毒的样子?

“所以你要确保警方立刻联络我的助手。你知道能在哪儿找到他们。我绝不想要任何人怀疑这是谋杀、自杀或者别的,它只能是偶然的、自然的、符合逻辑的意外。我要医生迅速开出死亡证明,再迅速通知报社。”

我说:“可是兰斯洛特,万一他们找到真的你怎么办?”

“他们为什么要找?”他呵斥道,“如果你找到一具尸体,难道你还会去找活的复制品?谁也不会找我,而这期间我会静悄悄地待在临时房间里。那里头有洗漱设施,我还可以带些做好的三明治填肚子。”

他又遗憾似的补充道:“不过咖啡就只能算了,直到事情结束。在我应该已经死亡期间,可不能让人在这儿闻到咖啡味儿,那可没法解释。好吧,水是管够的,而且也就三天。”

我心神不宁地双手交握,我说:“就算他们找到你,结果不也是一样的吗?他们会看到一个死的‘你’和一个活的‘你’——”我说这话其实是为了安慰我自己,为了让我自己对不可避免的失望做好准备。

然而他冲我发火,他嚷道:“不,根本不一样。那样就会变成失败的骗局。我会出名,但只会作为傻瓜出名。”

“可是兰斯洛特,”我提心吊胆地说,“事情总难免要出岔子的。”

“这次不会。”

“你总说‘这次不会’,但每次总有这样那样的事——”

他气急败坏,脸都白了,眼珠里那一圈虹膜也显得分外清楚。他用力抓住我的胳膊肘,我疼得要命,可我不敢喊痛。他说:“只有一件事可能出岔子,那就是你。如果你漏了底,如果你没有完美地演好你的角色,如果你没有一字不差地遵循我的指示,那我就……就……”他似乎在搜索一种惩罚:“我就杀了你。”

我真是吓坏了,我转开头,我想挣脱他的手,但他严肃地抓着我不放。真不可思议,情绪激昂时他竟能使出这么大的力气。他说:“听好了!就因为你是这种样子,你已经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以前我一直怪我自己,先是怪自己娶了你,接着又怪自己老没找到工夫跟你离婚。但是现在,虽然有你拖后腿,我的机会还是来了,我有机会把我的一生变成伟大的成功。如果连这次机会也被你毁了,我就杀了你。我说话算话。”

我敢说他会的。“你说的我会全部照做。”我小声道,于是他放开了我。

他在他的机器上花了一整天。“过去我还从没传送过超过一百克的东西。”他情绪平稳,似有所思。

我心想:不会成功的。怎么可能成功?

第二天他调整了设备,直到只需我合上一个开关的程度。他让我在未接通的线路上反复练习那个特定的开关,时间长得好像没有尽头。

“现在你明白了?你完全知道该怎么做了?”

“是的。”

“那就动手,在那盏灯闪烁的时候,不早不晚就在那一刻。”

不会成功的,我心想。“好的。”我说。

他就位了,之后一直保持着凝重的沉默。他在实验室外套上套了一条橡胶围裙。

灯泡闪烁起来。结果练习毕竟是值得的,因为我下意识地拉下了开关,快到思考都来不及阻止我,或者令我动摇。

刹那工夫我面前有了两个兰斯洛特,他们并肩而立,新的那个穿着打扮跟老的那个一模一样,只不过衣裳更皱些。然后新的那个就倒下不动了。

“好,”活的兰斯洛特喊了一声,他从仔细标记的位置走下来,“来帮忙。抓住他的腿。”

我望着兰斯洛特赞叹不已。他是怎么做到的?他竟能抬起自己三天之后的尸体,同时既不畏缩也不显得忐忑。然而确实如此。他伸手到尸体腋下抬起它,没有流露丝毫情感,仿佛那不过是一口袋的麦子。

我抓着尸体的脚踝,那触感让我犯恶心。摸上去它仍然散发着血的温度,是刚死的。我俩一起抬着它,先穿过一条走廊,然后上了一层楼,再穿过另一条走廊,进入一个房间。兰斯洛特已经把房间整理好了。屋里有一个封闭的区域,一扇玻璃活门把它与房间的其他部分隔开;里头有一个怪模怪样的装置,完全用玻璃制造,一种溶液正在其中冒着泡泡。

在那装置周围散放着其他化学设备,无疑是精心设计的,为了显示出正在进行实验的样子。桌上有一个瓶子,在其他瓶子中间分外打眼,标签上醒目地标着“氰化钾”字样。它附近还散落着一小撮晶体,据我猜测应该是氰化物。

兰斯洛特细心地把尸体蜷好,摆出仿佛从凳子上摔落的样子。他把那晶体放在尸体的左手上,又放了些在橡胶围裙上,最后还放了一点儿在尸体的下巴上。

他咕哝道:“这层意思他们会明白的。”

他又最后四下打量一番,然后说:“现在行了。你这就回房子里去打电话给医生。你就说你拿三明治来给我,因为我午餐时间也一直在工作。就在这儿。”他把摔碎的盘子和散落的三明治指给我看,就在我应该失手摔了盘子的位置:“稍微尖叫几声,但别太过火。”

到了该尖叫的时候我就叫了,一点儿也不难,哭泣也很简单。过去的几天我一直想尖叫和哭泣,现在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歇斯底里,真是松了一口气。

医生的做法完全符合兰斯洛特的预测。那瓶氰化物简直就是他进屋以后注意到的第一样东西。他皱起眉头:“天哪,斯特宾斯夫人,他可真是个粗心的化学家。”

“我猜是吧,”我抽噎着说,“他本来不该自己一个人工作的,但他的两个助手都休假了。”

“谁要是把氰化物当成盐一样摆弄,那是不会有好事的,”医生满脸严肃,道学家似的摇摇头,“现在,斯特宾斯夫人,这事我非得打电话给警察不可。虽说是意外发生的氰化物中毒,但总之也算是暴力死亡,而警方——”

“噢,是的,是的,给他们打电话吧。”说完我真想揍自己一顿,因为我的口气过于急迫,太可疑了。

警察来了,同来的还有一位警方的外科医生;那人看到了尸体手上、围裙上和下巴上的晶体,还嫌恶似的哼了一声。警察对这事毫无兴趣,只问了姓名、年龄之类用作统计的问题。他们还问我是否有能力安排丧葬,我说可以,他们就离开了。

然后我就打电话给报社和两家通讯社。我说我估计他们很快就会从警方记录那里了解到我丈夫去世的消息,我希望他们不要强调我丈夫是个粗心的化学家这一点,我用的是那种希望大家别说死人坏话的腔调。毕竟呢,我接着说道,他其实不算是化学家,他的本职是核物理,而且最近我总觉得他似乎遇上了什么麻烦。

我完全是照着兰斯洛特的剧本在演,而且也奏效了。遇到麻烦的核物理学家?间谍?敌方特工?

记者们大感兴趣,纷纷赶来。我给了他们兰斯洛特年轻时的一张肖像照片,他们自己也带了一名摄影师,后者拍下了实验室大楼的照片。我还领他们参观主实验室的几个房间,好方便他们多拍几张照。无论是警察还是记者,谁也没问起那间用插销闩上的房间,他们甚至压根儿没注意到那间屋子。

我给了他们一大堆资料,有专业相关的,也有传记类的,都是兰斯洛特提前准备好的;我还讲了几则逸闻趣事,意在表现他天赋超群又富于人性魅力。在每件事上我都努力做到一字不差,然而我还是感觉不自信。会出岔子的,肯定有点儿什么事会出岔子的。

等事情真出岔子的时候,我知道他会怪到我头上。而且这一次他说保证会杀了我。

第二天我给他拿来报纸。他读了一遍又一遍,眼睛闪闪发亮。他在《纽约时报》的头版占据了左下角的一整个方框。《纽约时报》没怎么提起他的神秘死亡,美联社也一样,但有一家小报在头版打出了吓人的头条:原子学者神秘死亡。

他读到这一条时哈哈大笑,等到全部读完,他就又从头开始。

他猛地朝我抬起眼睛:“别走。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

“我已经读过了,兰斯洛特。”

“听着,我让你听着。”

他把每一篇都高声读给我听,陶醉在它们对死者的赞誉中;然后他志得意满、红光满面地对我说:“你现在还觉得会出岔子?”

我迟疑道:“如果警察回来问我为什么觉得你遇到麻烦……”

“你本来就说得很含糊。跟他们说你做了噩梦就行。就算他们最后决定进一步调查,等他们下定决心动手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的确,眼下一切都很顺利,但我没法指望事情能一直顺利下去。然而人心真是奇怪啊,即便在它无法期盼的时候也仍然会抱有希望。

我说:“兰斯洛特,等这一切都结束,你也出了名,特别地出名,到时候你肯定可以退休了吧?我们可以回城里去,安安静静地过日子。”

“你真是愚不可及。难道你看不出来,一旦我受到承认,我就必须继续往下走?年轻人会蜂拥到我身边,这间实验室会变成伟大的时间研究所,我会在活着的时候就成为传奇。我的伟大会像山一样高耸在世间,以至之后的任何人都相形见绌,仿佛智力上的小矮人。”他踮着脚站高,眼睛亮闪闪的,仿佛他已经看见了自己即将登上受人膜拜的高台。

那是我最后一丝关于个人幸福的希望,就那么一点点。我叹了口气。

我告诉殡仪馆,尸体会送往长岛上斯特宾斯家的家族墓地下葬,那之前希望他们把棺材送来,把尸体放进棺材里,留在实验室。我提出我会把尸体安置在一个开了空调的大房间里,把温度设在40华氏度,所以请他们不要做防腐处理。我要求不要把尸体送去殡仪馆。

殡仪馆的人把棺材送到实验室,态度冷淡,很是不以为然。这无疑会反映到最终的账单上。我给出的解释是这样的,我说我希望他能最后再留在我身边一段时间,同时也希望他的助手有机会见见遗体。这理由真是蹩脚,人家听了肯定也觉得很蹩脚。

可是没办法,我该怎么说话兰斯洛特全都规定好了。

终于,尸体摆好了,棺材盖开着,我就去见兰斯洛特。

“兰斯洛特,”我说,“殡仪馆的人很不高兴。我觉得他起了疑心,怀疑这里头有古怪。”

“好。”兰斯洛特很满意。

“可是——”

“我们只需要再等一天。仅仅是怀疑罢了,不会在一天之内就爆发的。明天早上尸体就会消失了,或者说应该会消失了。”

“你的意思是说也可能不会?”我早知道,我早知道的。

“有可能延迟一点儿,或者提前一点儿。我从没传送过这样重的物体,没法确切知道我的计算公式在多大程度上有效。之所以不把尸体送去殡仪馆也有这个考虑,把它留在这儿才方便我观察。”

“可是去了殡仪馆它会在很多证人眼前消失啊。”

“而在这里你觉得他们会怀疑我们捣鬼?”

“当然。”

他似乎被我逗乐了:“他们会说:他为什么把助手都支走了?那些实验就连小孩子也能做,他为什么要亲自去做,结果做的时候还把自己给弄死了?为什么尸体恰好在没有证人在场的时候消失了?他们会说:什么时间旅行,这故事荒唐透顶,根本不可信。他吃了药,让自己全身僵直进入昏睡状态,把医生给蒙了。”

“对。”我虚弱地说。怎么回事,他竟然全明白?

“而且呢,”他继续说下去,“等我继续坚持说自己解决了时间旅行的问题,坚持说我毋庸置疑是被宣布了死亡的,说谁也没法确实证明我当时活着,正统科学家就会激烈谴责我是骗子。怎么?一星期之内我就会在整个地球家喻户晓呢。除了我,大家再不会谈起别的。我会提出我可以做一次时间旅行的演示,任何科学家团体都欢迎来看。我会提出可以在洲际电视频道上完成演示。公众的压力会迫使科学家前来参加,也会迫使有线电视网给予许可。大家看我演示的时候也许指望看到奇迹,也许指望看到我被私刑处决,怎样都没关系。他们总之会看的!然后我会成功,而科学界又有谁曾在一生中有过如此超凡脱俗的巅峰?”

有一会儿工夫我不由心醉神迷,但我内心仍有一部分不为所动,那个部分说:太长,太复杂,会出岔子的。

当天晚上他的助手们抵达,并尽力在尸体面前表达了尊重和哀悼。又多了两个证人可以发誓说他们亲眼见到兰斯洛特死了;又多了两个证人可以把水搅浑,帮忙把事件的热度进一步推高,让顶峰直入平流层。

第二天早上4点,我们来到那间冰冷的屋子里;我们裹着厚外套,静候零时到来。

兰斯洛特兴奋极了,他不停地检查设备,做各种我不明白的调整。他的台式电脑在持续工作。真不知他是如何做到的,竟能让冰冷的手指如此灵活地敲击键盘。

我自己则好不悲惨。因为寒冷,因为棺材里的尸体,因为不确定的未来。

我们好像在那儿待了一辈子那么久,最后兰斯洛特终于说:“会成功的。会照预测的一样。最多也就是晚五分钟消失,而且这还是在物体有七十千克重的情况下。我对时间力的分析实在精到。”他朝我微笑,他也对自己的尸体微笑,而且是一样的和善。

我注意到他的实验室外套皱巴巴、脏兮兮的。这件外套他已经连穿三天,肯定还穿着睡觉了。它看上去很像是第二个兰斯洛特出现时穿的外套,那个死了的兰斯洛特。

兰斯洛特似乎察觉了我的想法,也可能他只是察觉了我的目光,因为他低头看看自己的夹克说:“啊,对,我最好穿上橡胶围裙。我的第二个自己出现时是穿着围裙的。”

“要是你不穿它呢,会怎样?”我提问的语气单调呆板。

“我会不得不穿上它。会出现穿它的必要。会有什么事提醒我。否则的话它就不会穿着它出现了。”他眯细眼睛,“你还是觉得会出岔子?”

“我不知道。”我嘟囔道。

“你觉得尸体不会消失?或者会换成我消失?”

我根本不肯回答,于是他半是尖叫似的嚷道:“难道你看不出来,我终于时来运转了?难道你看不出来这一切进行得多么顺利,完全跟计划的一样?我马上就会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行了,烧点儿水准备冲咖啡。”他突然又平静下来:“等我的分身离开,我重新活过来,我们就用咖啡来庆祝。我已经三天没沾咖啡了。”

他推给我的不过是速溶咖啡,不过在三天没有咖啡的日子过后,速溶也一样能凑合。我用冰冷的手指笨拙地摆弄实验室里的电炉,最后兰斯洛特粗暴地一把推开我,自己往炉子上放好了装满水的烧杯。

他把火力调高:“得等一阵。”他看看手表,又看看墙上的各色表盘,“水开之前我的复制品就会消失。过来看。”他走到棺材一侧。

我犹豫不决。他不容分说道:“过来。”

我过去了。

他低头看着自己,心情愉快得不得了,他等着。我俩都在等,都在盯着尸体。

只听噗的一声,兰斯洛特喊起来:“误差不到两分钟。”

尸体既没有变模糊也没有闪烁,就那么凭空消失了。

敞开的棺材里装着一套没人穿的衣服。衣服当然不是尸体带回来的那些。它们是真正的衣服,留在了现实里。如今它们就在那儿:内衣套在衬衫和短裤里;衬衫外头是领带,领带外头是夹克。鞋子翻了过来,袜子从里面垂下来。尸体消失了。

我能听到水沸腾的声音。

“咖啡,”兰斯洛特说,“先喝咖啡。然后我们打电话给警察和报社。”

我替他和我自己泡好咖啡。我照例从装糖的碗里替他舀了平平的一勺糖,既不冒尖也不缺斤少两。习惯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即便是在眼前这种情形底下,在我确信他不会介意的时候。

我小口抿着咖啡,我的咖啡照例是不加奶不加糖的。那温暖真叫人愉悦。

他搅一搅咖啡。“一切,”他柔声道,“我一直期待的一切。”他把杯子凑到嘴边,带着一丝严酷的得意,把咖啡喝了下去。

这就是他最后的遗言。

现在这一切都做完了,我陷入一种狂热的状态里。我想办法脱光了他的衣服,再给他穿上了棺材里的衣服。也不知我哪儿来的力气,反正我把他竖起来,放进了棺材。我照着之前的样子把他的双臂交叠放在胸口上。

然后我去外面那间屋,在水池里把咖啡的痕迹冲得干干净净,装糖的碗也洗干净了。我冲洗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我用来替代白糖的氰化物彻底消失了踪迹。

我把他的实验室外套和其他衣服拿去脏衣篓,复制品带回来的衣服之前就保存在这里。第二套衣服当然已经消失了,我把那第一套衣服放进去。

然后我就等着。

到了傍晚,我确信尸体已经冷透了,于是就打电话给殡仪馆。他们怎么会生疑呢?他们本就认为会有一具尸体,现在不就有一具尸体吗?同一具死尸。说起来真的是同样的身体。它体内甚至有氰化物呢,第一具尸体里本来不也该有氰化物吗?

我猜他们倒是有能力分辨死了十二个钟头的尸体和死了三天半的尸体,哪怕那三天半尸体都是冰着的。可他们哪会想到要检查呢?那是做梦也想不到的。

他们确实没有查验。他们钉好棺材,把他带走埋葬了。完美的谋杀。

说起来,在我杀兰斯洛特的时候,他在法律上已经死亡了,所以严格说来这或者都不能算作谋杀吧。当然了,我并不打算就此事咨询律师。

如今我的生活很安宁,又平静又满足。钱够我花的。我会去看戏。我还结交了不少朋友。

而且我活着,心里并无悔恨。当然,兰斯洛特是永远不会因为时间旅行获得荣誉了。将来的某一天,时间旅行会再度被人发现,而兰斯洛特·斯特宾斯将长眠在幽暗的冥府,不被人认可。但话说回来,我早就告诉过他的,无论他如何计划周详,最终他仍然是得不到认可的。如果我没有杀了他,也会有别的什么事毁了这一切,然后他就会杀了我。

不,我活着,心里并无悔恨。

事实上我已经原谅了兰斯洛特的一切,所有的一切,只除了他朝我吐唾沫的那一刻。所以这事其实挺讽刺的:他死前的确有过片刻的幸福时光,因为他获得了一样很少有人拥有过的馈赠,而他是比任何人都更能欣赏它的。

不管他朝我吐唾沫时是怎么嚷嚷的,兰斯洛特毕竟是读到自己的讣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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