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海明威

被仰望与被遗忘的  作者:盖伊·特立斯

我对于那天下午初见海明威的印象还记忆犹新。他当时23岁,相貌堂堂。不久之后,这里的每一个人都26岁了,故而形成了一个26岁的阶段。在其后的两三年中,所有的年轻人都26岁了。这显然是一个合乎其时其地的年纪。

——葛特鲁德·斯泰因[1]

50年代初期,旅居巴黎的新一代年轻美国人都长到了26岁;然而,他们不属于“感伤的青年”一代,也不属于“迷惘的一代”。他们生长于那个战无不胜的国度,充满智慧,放荡不羁;尽管出身于富贵之家并且毕业于哈佛或耶鲁,但他们似乎都热衷于装扮成穷困潦倒的乞丐,为逃避各种收账人而东躲西藏。也许对他们而言,这种生活更刺激惊险,使他们有别于来巴黎旅游的美国游客,他们对那帮人总是嗤之以鼻的。他们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想嘲弄一下那些轻视他们的法国人。无论如何,他们在塞纳河左岸上度过了两三年夜夜笙歌、花花公子式的生活,整天与妓女、爵士乐手和出卖男色的诗人们为伍,甚至与那些既充满悲剧色彩又疯狂的人有瓜葛,其中还包括一位狂热的西班牙画家。有天他居然割断了腿上的静脉,用自己的鲜血完成了最后一幅肖像。

7月,他们驱车赶往西班牙的潘普洛纳市观看斗牛,回来后与欧文·肖[2]在圣克卢的一个可以俯瞰巴黎的宏伟球场上打网球——将球抛起、准备发球的那一刻,在他们脚下,整个巴黎尽收眼底:埃菲尔铁塔、圣心堂、大剧院以及远处的圣母院塔尖。欧文·肖与他们在一起时都很开心,称他们为“高个子的青年”。

他们当中最高的就是6.4英尺的乔治·埃姆斯·普林顿。他打网球时身手敏捷,动作优雅;他四肢修长又瘦削,脑袋较小,有一双明亮的蓝眼睛和一个精致的优美尖翘的鼻子。1952年,普林顿来到巴黎,他那时刚满26岁。有几位高大的美国青年——当然还有几个个子矮小但桀骜不驯的年轻人——正准备出版一本叫作《巴黎评论》的文学季刊。他们当中有位诗人却强烈反对,他想让新期刊取名为《杜鲁兹居家伴侣》,而且要印在桦树皮上。普林顿担任了这本季刊的主编。很快,人们就看到一个围着一条长长的羊毛围巾,有时披着一件黑色斗篷的青年,穿梭于巴黎市区的大街小巷。他的这副打扮使人联想起图卢兹-洛特雷克的那幅著名石版画中那位19世纪风度翩翩的文学家阿里斯蒂德·布吕昂。[3]

《巴黎评论》的编辑们就是在路边的咖啡馆里喝咖啡、打弹子球的时候,完成了大部分的编辑任务。尽管如此,杂志依然办得有声有色,因为他们个个都才华横溢,出手阔绰,又都极有品位;对于小杂志中常见的“时代精神”“二分律”等时髦词汇,他们绝不滥用,也不会随便对梅尔维尔或卡夫卡的作品发表粗浅的评论。他们发表的都是那些颇有才华却还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作家的诗歌或小说;他们还刊登精彩的知名作家访谈录——这些知名作家请他们吃饭,为他们引见女演员、剧作家及出版商。所有的人都乐于邀请其他人参加聚会,即使十年过去了,这种聚会却从未停止过。但巴黎现在已今非昔比,这群“高个子的青年”也都36岁了。

现在,他们住在纽约。乔治·普林顿住在第七十二街上的一间可以俯瞰东河的宽敞的单身公寓里,那里甚至成了一群文人心目中的总部,大部分聚会都在那里举行。埃莱娜·敦迪把这群文人称作“高级文学课”,版权代理人坎迪达·多纳迪奥把他们称作“东城军团”,还有人称他们为“《巴黎评论》帮”。普林顿的寓所如今已成为纽约最红火的文学沙龙。也只有在这儿,在这套仅有一间屋子的公寓里,几乎每周的任何一个晚上,你都可以见到詹姆斯·琼斯、威廉·斯泰伦、欧文·肖、几个应召女郎、诺曼·梅勒、菲利普·罗斯、丽莲·海尔曼、一个鼓手、一两个吸毒者、哈罗德·L.休姆斯、杰克·盖尔伯、萨德尔丁·阿迦·汗、特里·索瑟恩、布莱尔·福勒、音乐剧《超越边缘》(Beyond the Fringe)的演员、汤姆·基奥、威廉·佩纳·迪波瓦、毕·惠斯勒·达布内(惠斯勒母亲门下的一名艺术家)、罗伯特·西尔弗斯、猪湾入侵战役中一个愤怒的退伍军人、一位从花花公子俱乐部退休的兔女郎、约翰·P.C.特雷恩、乔·福克斯、约翰·菲利普斯·马康、罗伯特·W.道林的秘书、彼得·杜钦、吉恩·安卓斯基、简·万登·霍伊维尔、海明威从前的拳击教练、弗雷德里克·塞德尔、托马斯·H.金兹伯格、戴维·阿姆拉姆、街上的一名酒保、芭芭拉·爱泼斯坦、吉尔·弗克斯、本地的一个锅具批发商、匹狄·金贝尔、德怀特·麦克唐纳、比尔·科尔、朱尔斯·菲弗。而且,今年年初一个冬日的夜晚,这里还来了普林顿的一位老朋友——杰奎琳·肯尼迪。

“杰姬!”普林顿惊喜地喊着,迎接这位第一夫人,还有她的妹妹、妹夫拉齐维尔夫妇。肯尼迪夫人戴着夺目的耳环,笑逐颜开,把手伸向乔治。从她上舞蹈学校时,他们就相识了。乔治帮她脱掉大衣,站在门厅里和她聊了一会儿。肯尼迪夫人向卧室里望了一眼,发现了像小山一样高的一堆外套,足足比一辆大众汽车还高。她压低了声音,善解人意地轻轻说道:“噢,乔治——你的床。”

乔治耸耸肩,陪同他们穿过门厅,下了三级台阶,来到了烟雾缭绕的客厅。

“看哪,”角落里一个爵士乐手说道,“李·拉齐维尔的姐姐来了。”

乔治先把肯尼迪夫人介绍给了一位印度作家韦德·梅赫塔,然后绕过诺曼·梅勒,把她带到了威廉·斯泰伦面前。

“噢,啊,比尔!很高兴见到你。”她握着他的手,说道。

肯尼迪夫人后来一直和斯泰伦和卡斯·坎菲尔德交谈着,背对桑德拉·霍克曼站着。霍克曼是格林威治的一位女诗人,金发碧眼,皮肤白皙,穿着厚厚的羊毛衫和半开着拉链的滑雪裤。

“我想,”霍克曼小姐看着肯尼迪夫人那件漂亮的白色织锦上衣点了一下头,低声地对一个朋友说,“我穿得太随便了。”

“净瞎说。”她的朋友将烟灰弹在地毯上,说道。事实上,有一点需要声明,房间里其他的70个人根本没有觉得桑德拉·霍克曼的外套比起第一夫人的差多少;其实,一些人根本没有注意到第一夫人;有一个人倒是注意到了她,却并没有认出她来。

“天哪!”透过烟雾,他眯着眼睛,看着肯尼迪夫人精心梳理的发式,说道,“这真是今年的流行发式,是吧?那个小妞儿的头梳得还蛮像回事儿。”

肯尼迪夫人在角落里与人聊着,几步外拉齐维尔王妃与毕·惠斯勒·达布内也在交谈,只有拉齐维尔王子独自站在钢琴旁,自顾自地哼唱着曲子,在聚会上他总是独自哼唱。在华盛顿他曾以爱低声哼唱而闻名。

15分钟后,肯尼迪夫人还要赶去参加阿德莱·史蒂文森举办的晚宴。她与斯泰伦和坎菲尔德道了别,由乔治·普林顿陪伴着,向大厅的台阶走去。诺曼·梅勒刚喝了三杯水,正站在台阶旁。当她经过时,他死死地盯着肯尼迪夫人。不过,她根本没瞧他一眼。

她快走几步,出了大厅,穿好大衣,戴上白色的长手套,下了两级台阶,来到了大道上,身后跟着拉齐维尔夫妇和乔治·普林顿。

“看呀,”一位名叫萨莉·贝尔弗雷奇的金发女郎,一边从厨房的窗子上看着楼下那些正往轿车里钻的人,一边尖声叫道,“快看!那是乔治。看那辆车!”

“那辆车有什么与众不同?”有人问道,“不就是一辆凯迪拉克吗!”

“是啊,但却是黑色的,乌黑铮亮。”

萨莉·贝尔弗雷奇注视着这辆巨型轿车悄然地驶向另外一个世界。客厅里的聚会更热闹了,几乎没人发现男主人不在了。这里有饮不尽的美酒;另外,只要环顾四周,就可以看到寓所墙壁上的那些照片,就仿佛乔治·普林顿就在身边一样。有一张相片是他在西班牙与海明威斗小牛的情景,另一张是他在巴黎的咖啡馆里和其他“高个子的青年”举杯畅饮,还有他做陆军中尉时列队走过罗马的照片、代表国王学院出赛网球的照片、在斯蒂尔曼体育馆里作为一名业余拳击手与阿奇·摩尔比赛的照片[4]。在那场拳击比赛时,艾尔·摩洛哥夜总会里的麝香味儿暂时代替了体育馆里那种陈腐的味道。当普林顿猛击对方并命中得分时,朋友们欢呼雀跃,为他呐喊助威;但当阿奇·摩尔以牙还牙,用拳猛击,打断了他的鼻梁软骨,使他血流不止时,普林顿的朋友们转瞬间又是一阵惋惜。迈尔士·戴维斯[5]后来问过:“阿奇,你手套上的血是黑色的还是白色的?”普林顿的一个朋友回答说:“先生,是蓝色的[6]。”

室内墙上还挂着一把雷贝琴,是用山羊皮制成的单弦乐器,那是在沙暴中拍摄《阿拉伯的劳伦斯》时有个贝都因部落的人送给他的,他当时在那部片子里饰演一个小角色。屋里有一架小型三角钢琴,上面摆放着一个椰子,是在棕榈滩游泳时认识的一位女士寄给他的。普林顿的钢琴弹得很出色,几年前的一个晚上,在阿波罗剧院的一次业余比赛中,他还获得了并列第三名。钢琴上还摆放着一个名叫瓦莉的女孩的照片,这个女孩儿长着橘红色的头发,是个存在主义者,塞纳河左岸高级公寓的看门人都叫她“野兽”。钢琴上还有职业棒球联赛使用过的棒球。普林顿偶尔将球打过起居室,投进一个结实并塞满东西的矮椅里,姿势与他跟威利·梅斯[7]挥棒对垒时一模一样,那时他正在研读梅斯的大著《比赛之余》(Out of My League)。这本书写的是在众多的职业选手中做一名业余选手的感受,它也成了了解乔治·埃姆斯·普林顿和《巴黎评论》社其他人了解棒球手的一把钥匙。

他们很多人都沉迷于探究另一部分人的生活状态。因此,他们结交有趣的怪人,躲开华尔街的笨蛋,深入到吸毒者、鸡奸者、职业拳击手及追求刺激和文学的冒险家的生活中。他们的前辈在26岁时来到巴黎,曾作为战地救护车司机荣耀一时,这或许对他们也产生了某种影响。

在50年代早期的巴黎,他们心目中的英雄是欧文·肖,因为借用《巴黎评论》执行主编托马斯·金兹伯格的话来说:“肖这个作家,是个硬汉子,喜欢打网球,酗酒,而且妻子也很标致——过着和海明威最相似的生活。”当然,总编乔治·普林顿也和现在一样经营着这份杂志,他把这个群体聚拢在一起,并且树立起一种浪漫主义的风格,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同样具有感染力。

1952年春,乔治带着全套行头来到巴黎,其中有一件燕尾服,是他祖父在20年代穿过的,乔治自己也曾在1951年穿过它,是陪同未来的英格兰女王参加的在伦敦举办的舞会。到巴黎后,他立刻搬进了葛特鲁德·斯泰因侄子的房子后面的一个工具棚。由于棚屋的门被堵住了,他只好将他自己、他的书和祖父的燕尾服从窗子里吊进去。屋里的帆布床又长又薄,两边放着割草机和花园浇水用的水管,上面铺了块儿电热毯,普林顿总也想不起来把它关掉,因此,当他晚上回来一头倒在床上时,欢迎他的总是几只野猫的嚎叫声。普林顿的床加热了一整天,特别温暖,它们可不想离开那里。

在一个孤独的夜晚,普林顿回家前就像《太阳照样升起》中的杰克·巴纳斯离开布莱特小姐后的情景一样,穿过蒙帕尔纳斯,沿着同一条街散步,走过同一个咖啡馆。他想看到海明威当时看到的景象,体验海明威当时的感觉。散步结束后,他进了最近的一家酒吧,要了一杯酒。

《巴黎评论》的总部1952年时位于伽杭塞尔街8号,那儿只有一间办公室,里面有张写字台,四把椅子,一瓶白兰地,还有几个双腿修长的活泼女孩。这几个女孩都是史密斯或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学生,她们都急于想上刊头,目的是让家中父母确信她们在国外的生活清正。如此多的年轻女子来来往往,使总部好不热闹。普林顿的业务经理是位个子不高、言辞尖锐的哈佛才俊,名叫约翰·P.C.特雷恩。这位经理觉得要记住所有女生的名字简直荒唐可笑,于是他宣布应该用“埃普泰克”这个简单名字称呼她们。曾在《巴黎评论》干过的女“埃普泰克”包括简·方达、琼妮·迪龙·莫斯利(财政部部长迪龙之女)、盖尔·琼斯(莱纳·豪恩之女)、路易莎·诺伯(格罗顿橄榄球队教练之女)。其中诺伯是个很勤奋但爱忘事儿的女孩,她总是接二连三地丢掉手稿、信件和词典。有一天,约翰·P.C.特雷恩收到图书管理员的一封来信,信中抱怨诺伯小姐借的书已经超期一年了。后来他回信道:

亲爱的先生:

我现在只能手写回信,因为L.诺伯小姐上次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拿走了我写信时惯用的那台打字机。当她去图书馆时,或许你可以帮我问问我们能否要回那台机器。

随信附上征订回执一份。

此致

J.P.C.特雷恩

由于《巴黎评论》的那间办公室明显太小,不能满足职员们边玩乐边工作的需求,而且能在咖啡馆消磨的时间也很有限,所以,通常到下午5点,他们就聚在佩瑟瓦尔大街14号彼得与帕特茜·马西森夫妇家里,这个时间那里一定有聚会。

彼得·马西森是《巴黎评论》的小说编辑,身材高高瘦瘦,是耶鲁大学的毕业生。他年幼时曾和普林顿一同在纽约的圣伯纳德高中读过书,现在正在写他的第一部小说《雷斯石》(Race Rock)。帕特茜是个娇小可爱活泼的金发女子,有着淡蓝色的眼眸和窈窕的身材,所有26岁的男孩都爱慕她。她的父亲是已故的理查德·索思盖特,曾一度做过国务院的礼宾司司长。帕特茜曾和肯尼迪的孩子们一同参加过草坪舞会,还有私人司机和家庭女教师;1948年,她在史密斯女子学院上到三年级时辍学,孤身一人来到巴黎,后与彼得邂逅,三年后结婚。婚后他们返回巴黎,以每月21美元的价格租下了蒙帕尔纳斯这座公寓。自从彼得以前的女友离他去委内瑞拉后,公寓就一直空着。

公寓的屋顶很高,有露台,阳光充足。一面墙上是一幅藤田嗣治[8]的巨大猫头画像,另一面墙全是玻璃,高大的树木抵着玻璃墙,一些野生植物攀爬着。到这里的客人们总觉得自己是在一个巨大的鱼缸里,特别是在下午6点钟,房间内飘着荷兰杜松子酒和苦艾酒的香味,此时猫头似乎显得更大了。一些瘾君子也会闲逛进来,点头致意,轻轻地,不出声响地坐在某个角落里。

50年代的这幢公寓和20年代葛特鲁德·斯泰因的家一样,都是美国年轻文人经常聚会的场所;同时,从这里也可以看到60年代在纽约的普林顿寓所里将要盛行的那种氛围。

威廉·斯泰伦经常参加彼得的聚会,在他的小说《纵火焚屋》(Set This House on Fire)中曾描述过这幢公寓;小说家约翰·菲利普斯·马康和特里·索瑟恩同为《巴黎评论》的编辑,也经常光顾这里;詹姆斯·鲍德温时而也会出席;哈罗德·L.休姆斯几乎从不错过任何到这里来的机会。休姆斯身材矮小但很结实,性情冲动,工作起来不知疲倦。平日他蓄着胡须,戴顶贝雷帽,还总爱拿着把银柄的雨伞。这位先生因为带着一个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女孩在归寝时间过后驾游艇兜风,被麻省理工学院开除了。后来他加入了海军,在马里兰州的班布里奇基地做蛋黄酱,生活一直很不如意。最终,哈罗德·休姆斯完全反叛传统,离开美国,到巴黎去闯天下了。

休姆斯在咖啡馆摆国际象棋骗局,每晚赚上几百法郎。就是在这里,他碰到了彼得·马西森,两人不谋而合,都想办一家小杂志,这便是日后的《巴黎评论》。休姆斯从未有过办杂志的经验,但却对一家名为《零点》的小型刊物越来越有兴趣,《零点》的主编是小个子的希腊人塞米斯托克利斯·赫理斯,人们都叫他“塞米”。休姆斯对塞米如何经营《零点》印象深刻,于是花600美元买下了《巴黎新闻邮报》。后来约翰·西亚尔迪[9]称它是“我所见过的最好的模仿《纽约客》的四流刊物”。马西森觉得有点屈尊俯就,所以休姆斯又以600美元的价格把它卖给了一个神经质的英国女孩子,但只出了一期,这份刊物就在她手中垮掉了。后来,就《巴黎评论》应遵循什么样的办刊策略,休姆斯、马西森和其他人开始进行了一系列讨论,好让《巴黎评论》不再停留在酒馆中的空谈。

当杂志社最终组建时,被选为总编辑的是乔治·普林顿而不是休姆斯。后来休姆斯感到有些失望,他拒绝为杂志去拉广告或和法国印刷商洽谈。1952年夏天,他和威廉·斯泰伦断然离开巴黎,接受了一个法国女演员——南诺夫人的邀请,去圣特罗佩附近的麦尔特角参观她那有50个房间的别墅。别墅是她父亲设计的,他是位一流的建筑师。战争初期,别墅一直被德国人霸占着。因此,当斯泰伦和休姆斯到达的时候,他们发现墙上有洞,从那儿可以看见大海,青草萋萋,树木茂密,藤蔓上还结满了葡萄。由于休姆斯的大众牌小轿车被草丛缠住了,于是他们只好步行朝别墅走去。突然,他们停住了,一个年轻的半裸女孩从他们身边急促跑过,她的皮肤被阳光晒成了古铜色,身上只遮着系成比基尼样子的手帕,嘴里满是葡萄。在她的身后,一个色眯眯的法国老农在高声叫喊。显然,她刚才偷袭了他的葡萄架。

“斯泰伦,”休姆斯喜形于色地说道,“我们已经到了!”

“没错,”他回答,“我们到了!”

后来,更多穿着比基尼的仙女般的姑娘带着葡萄和车轮那么大的甜瓜,从树林里跑出来。她们主动请斯泰伦和休姆斯品尝。第二天,他们一块儿游泳钓鱼,傍晚时坐在被轰炸过的别墅里(那是一个令人叹为观止的、融合了美丽与毁灭的地方),与那些似乎只属于这个海滩的姑娘举杯畅饮。仙女如云,她们像飞蛾一样围在他们身边。这个夏天过得确实太刺激了。斯泰伦把它看成奥维德笔下描绘的一个场面,休姆斯觉得这是他作为享乐主义者和学者生涯中最辉煌的亮点。

在乔治·普林顿的记忆中,那个夏天却并非那么浪漫——那是个整天同法国印刷商和广告商讨价还价的漫长而又炎热的夏天。《评论》社的其他成员,尤其是约翰·P.C.特雷恩,对于休姆斯的离去大为恼火,决定将休姆斯的名字从刊头的创办者名单中去掉,放到刊底的广告与发行人员一栏中。

1953年春,《巴黎评论》第一期出版。休姆斯当时正在美国。当听说了他们对自己做的一切后,他暴跳如雷,决计报复。当载着几千本欲在美国发行的《巴黎评论》的轮船到达哈德孙河码头时,哈罗德·休姆斯,头戴他那顶贝雷帽,嘴里喊着:“《巴黎评论》是我的!”站在码头上,恭候着它们的到来。船一靠岸,他就迅速上船,撕开纸板箱,用一个刻有他名字的橡皮图章盖在每一本期刊的刊头上,图章上的红字比刊头上印的编辑人员的名字都大。为成就这一丰功伟绩,他花了几个小时,自己也累得精疲力竭。

“可是……可是……你怎——么——会做这样的事?”乔治·普林顿后来见到休姆斯时问道。

此时,休姆斯很难过,几乎流下眼泪来。然而,复仇的火焰在他的眼里迅速闪过,他说:“我他妈的不想再被你们呼来唤去了!”

在《巴黎评论》社,诸如此类的事情很常见。特里·索瑟恩一部短篇小说中的一句话“别让你的屎发热”被改成“别发热”后,他大发雷霆。一个法国印刷商不小心将一首诗的版与另一首诗的版混在了一起,结果两首诗出现在杂志上时却变成了一首诗。两个诗人同时叫嚣要将约翰·P.C.特雷恩大卸八块。然而特雷恩却漫不经心地说,事实上印刷商的粗心大意却提高了这两位诗人作品的质量。

另一个造成混乱的原因是巴黎的警察,他们似乎一直在追寻夜间张贴海报的特雷恩的飞毛腿小分队。小分队由一群耶鲁的学生和阿拉伯青年组成,他们夜间穿梭在巴黎的大街小巷,将《巴黎评论》的大幅广告海报张贴在他们能找到的每一个路灯柱、公共汽车和公共厕所上。小分队的核心人物是一个高大的耶鲁毕业生,名叫弗兰克·穆辛斯基,特雷恩对他印象非常深刻,决定将其他那些年轻人都命名为“穆辛斯基”——就如同他先前把那些女孩都叫作“埃普泰克”一样——穆辛斯基为此备感荣耀,尽管他的真名并非“穆辛斯基”。他是因祖父的名字而得此姓氏的,他的祖父本姓苏波维奇,多年前曾和一个叫穆辛斯基的乡下人换了名字,代价是他替弗兰克的祖父去俄国军队中服役。

没人知道那个乡下人在俄国军队中的下场如何,但弗兰克的爷爷来到美国,他的儿子在零售鞋业中大发其财。孙子弗兰克从耶鲁毕业后,在特雷恩飞毛腿小分队中干了一阵子,并于1954年在《纽约时报》找到一份工作——但很快就又失业了。

弗兰克被雇为《时报》体育专栏的送稿生,主要做运送校样、填加糨糊之类的杂务。他不能腿脚勤快、踏踏实实地干工作,却整天坐在桌子后面,跷起二郎腿,读着叶芝和庞德的作品,一点儿也不想动。

一天晚上,一名编辑大叫道:“穆辛斯基,毫无疑问,你是《时报》历史上最差劲的送稿生。”穆辛斯基听后,桀骜不驯地站起身来,说道:“先生,我想引用一句卡明斯的话,我相信你也听说过这句话,‘有些屎我是不会吃的。’”弗兰克转过身,离开《纽约时报》,再也没有回来。

同时,弗兰克在巴黎的飞毛腿小分队的位置也被其他的“穆辛斯基”夺走了,科林·威尔逊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们所有人都在为保留《评论》的传统而奋斗。《评论》向来对小资产阶级及当权派不敬,甚至对已故的阿迦·汗也不放在眼里。阿迦·汗捐资1000美元重奖优秀小说,随后也把自己的稿子交给编辑参评。

编辑们迅速将他的捐款拿到手里,又以同样的速度退回了他的稿子,并向他说明,他的散文式的风格并非他们所求,尽管阿迦的儿子萨德尔·阿迦·汗经乔治提议刚刚成为《巴黎评论》的业主。萨德尔·阿迦·汗和普林顿是哈佛时的朋友,他是在冲动之下接受这个职位的,当时他们正在潘普洛纳看斗牛——那种时候,乔治猜想,萨德尔肯定会有求必应的。事实证明乔治的判断是对的。

这一切看起来好像有点不大可能,尽管那些“穆辛斯基”们和“埃普泰克”们来来去去,《巴黎评论》的业绩还不错,常刊登一些像菲利普·罗斯、麦克·海尔曼、帕蒂·希尔、小伊万·康奈尔和休斯·鲁德这样年轻作家的优秀小说。当然,最独树一帜的是名为“小说的艺术”的名家访谈录栏目,尤其是简·斯泰因·万登·霍伊维尔对威廉·福克纳的专访,普林顿对欧内斯特·海明威的专访。后者是在马德里的咖啡馆里进行的,海明威先生曾问普林顿:“你赌马吗?”

“是的,偶尔。”

“那你就去读读《赛马新闻报》(The Racing Form)吧,”海明威说,“从那里你可以找到真正的小说艺术。”

和所有别的事情一样,《巴黎评论》之所以能够生存下来,是因为杂志社有钱。它的职员可以尽情寻欢作乐,因为他们知道,一旦进了监狱,朋友和家人就会把他们保释出来。他们从来不用经历詹姆斯·鲍德温的悲惨遭遇。由于别人错误地指控他偷了旅馆老板的床单,他在一个肮脏的法国牢房里待了八天八夜。所有这一切让鲍德温得出了一个结论——破旧的旅馆房间、糟糕的食物、恶语伤人的公寓看门人以及未付的账单,这些对于高个子的青年来说真是“伟大的冒险”,但对于他自己却不是,因为他说:“我的头脑里有这样一个现实的问题:哪个会先结束,是‘伟大的冒险’,还是我自己。”

当然,《巴黎评论》的相对富庶使其他小型杂志对它忌妒不已,尤其是一家叫《梅林》(Merlin)季刊的职员,他们攻击《评论》杂志的编辑工作犹如蜻蜓点水,甚至讨厌他们的恶作剧,还憎恨《评论》能不断地发行,而同样是发掘新秀、刊登新作的《梅林》不久后却要关门大吉了。

那时,《梅林》的总编辑是亚历山大·特罗基,他出生在格拉斯哥,母亲是苏格兰人,父亲是意大利人。他自己是个引人注目又很有情趣的身材高大的文学人物。他有一张粗犷的魔鬼般的脸,一对半人半羊的牧神的耳朵,一种摆弄文字的天分,以及一种可以让他走进任何一个房间都能控制一切的举足轻重的风度。他本来可以很快与乔治·普林顿、约翰·菲利普斯·马康及《评论》的其他人成为朋友的。几年后,他来到纽约,住在一艘驳船上,再后来,住在《巴黎评论》在曼哈顿办公室后面的房间里,但最终因与毒品有染而被捕,保释出狱后逃跑了,带着普林顿的两套布克兄弟牌西服离开了美国。但他留下了一部很优秀的关于吸毒成瘾的小说——《该隐之书》(Cain’s Book)。书中有这样几句令人玩味的话:“吸食海洛因很容易上瘾……很容易上瘾……伤瘾……想瘾。”

与《巴黎评论》的职员们不同,亚历山大·特罗基的《梅林》职员大部分是些毫无幽默感并具有不折不扣的反叛精神的年轻人。他们阅读左翼月刊《现代》(Les Temps Modernes),并强调对当代问题表态和付诸行动的重要性。它的编辑包括理查德·西弗,他是在宾夕法尼亚的煤矿矿区长大的,《梅林》职员大会就是在巴黎他家那个黑暗潮湿的车库里召开的;还有奥斯特恩·温豪斯,一个失意的哈佛人,写了一部言词激烈的神秘小说《赫迪法哥提卡》(Hedyhagetica),在法国待了几年后,现在住在马撒葡萄园岛,以制作仿18世纪风格的家具为生。

《梅林》的所有成员都没多少钱,但是谁也不会像诗人克里斯托夫·洛格那样贫困潦倒。据说,有一次在咖啡馆玩弹子球时,他发现一个破衣烂衫的老农妇正盯着弹子球机旁地板上的一张五法郎的钞票,就在她要捡起来时,洛格急速伸出一只脚,踩住钞票一动不动,老太太尖叫着,而他继续玩着弹子球;更有趣的是,他两手不离弹子球机好让弹子球不停地弹跳——他一直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玩,直到咖啡馆的老板揪住他,把他赶了出去。

一段时间后,洛格的女友离开了他,他逐渐受到了一个疯狂的斯文加利[10]式人物的影响。这个人当时住在巴黎,是个脸色苍白、面容憔悴的南非画家,尼采的追随者,信奉尼采的格言“在适当的时候死去”。他寻求刺激,曾鼓动洛格自杀——洛格在情绪低落时也曾说过想自杀。

奥斯特恩·温豪斯疑心洛格很可能会自杀,于是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他每晚都坐在洛格住的旅馆外面,看着他的窗子。一天下午,洛格和温豪斯约好吃午饭,洛格没到,温豪斯冲进诗人的旅馆,却发现躺在床上的是那个南非画家。

“克里斯在哪儿?”温豪斯问道。

“我不会告诉你,”画家答道,“如果你愿意,大可以揍我;你比我块头大,比我有力气,并且……”

“我不想揍你。”温豪斯喊道。然后,他发现南非画家的话很可笑,因为事实上他比这位画家矮得多,并且也不比他强壮。“我说,”他最后说道,“你别离开这儿。”然后他一路快跑来到一个咖啡馆,他知道在那儿可以找到特罗基。

特罗基找到南非画家,他承认克里斯托夫·洛格那天早晨已去了佩皮南,那里靠近西班牙边境,离巴黎有12个小时的路程。洛格想在那里自杀,就像《梅林》杂志上刊登的塞缪尔·贝克特的小说《终结》(The End)里的人物一样,他要租艘小船划向大海,越来越远,然后拔掉塞子,慢慢沉下去。

特罗基从温豪斯那里借了3万法郎,登上了下一列去佩皮南的火车。洛格乘的是五个小时前的火车。到那里时,天已经黑了,特罗基只好从第二天一大早开始寻找。

此时,洛格正试图租一条小船,但钱不够。他随身带着一罐毒药及几封前任女友的信,但他没有起子,海滩上也没有岩石,于是他四处徘徊,神情沮丧,快发疯了。最后,他来到一个点心摊,希望在那儿借上一个起子。

就在这时,身材高大的特罗基认出了他,一把抓住了洛格的肩膀。洛格抬起头来。

“艾里克,”洛格说着,从容地把那瓶毒药递给他,“你能帮我打开吗?”

特罗基将药瓶放进了自己的衣袋。

洛格然后说:“艾里克,你来这儿干什么?”

特罗基轻描淡写地说:“噢,我来这儿是让你难堪的。”

洛格终于忍不住地哭了起来。特罗基说服他离开海滩,然后他们一起乘火车回巴黎,一路上几乎没说一句话。

乔治·普林顿和其他几个《巴黎评论》的人都很欣赏洛格,同时也为特罗基而感到骄傲。他们马上募集了足够的钱,就像津贴一样按月发放给克里斯托夫·洛格。后来洛格返回伦敦,出版了诗集和戏剧,他的戏剧《安提戈涅》(Antigone)和《李莉-怀特的男孩》(The Lily-White Boys)在伦敦的皇家宫廷剧院上演。再后来,他开始为一家叫“当权者”的伦敦夜总会写歌词。

据乔治说,洛格事件曾让半打儿的年轻小说家坐在打字机旁,试图以此为题写书。这个小插曲过后,在《巴黎评论》社又是一片开心嬉戏的场景。然而,一年后,尽管这个杂志仍然办得很成功,但巴黎的生活却似乎慢慢地变得乏味起来。

约翰·P.C.特雷恩,是当时的执行主编,在他的来稿筐里放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请不要在执行主编的来稿筐里放任何东西。”有一天,一个友好的蓝眼睛的俄克拉何马人吉恩·安卓斯基拿着手稿溜达着走进来,并说起他曾在大学时参与创办过幽默杂志。约翰·特雷恩立刻递给他一杯啤酒并说道:“来经营这份杂志怎么样?”安卓斯基说他要仔细考虑一下。他环顾四周,大家都在喝啤酒,斟酌了几秒钟后,他便同意做主编助理,负责处理特雷恩的工作。安卓斯基后来解释说:“我接受这份工作的主要原因,是我想拥有充分的自由。”

1956年,彼得·杜钦搬到巴黎,住在塞纳河上的一艘驳船上,《巴黎评论》的很多人都将这儿作为他们的新总部。驳船上没水,早晨每个人都得用巴黎水刮胡子。然而,这时人们已无法再寻找快乐的时光了,因为,这个时候,大部分旧成员都已离去。就像葛特鲁特·斯泰因所说,巴黎是26岁的年轻人的天下,但现在他们大多数都已30岁了。于是他们回到了纽约——但已没有了20年代漂泊异地的马尔科姆·考利[11]在经济萧条早期被迫返回故乡时的那种伤感情绪,而只是觉得现在这个群体将要挪到大西洋的另一边了。很快,整个纽约都知道了他们的到来,尤其是哈罗德·L.休姆斯的出现。

休姆斯带着妻子、女儿及留着硬毛的小狗搬进百老汇的一幢大公寓,安装了七部电话以及一部有着18世纪绞刑架发出的咔喳声的大型切纸机。休姆斯的新想法层出不穷,功绩也引人瞩目:他无意中发现可以动摇笛卡尔理论的宇宙新理论,完成了第二部小说,在哈莱姆区爵士俱乐部弹奏钢琴,开始摄制影片《唐·皮约特》(Don Peyote)。这部影片有点像《唐·吉诃德》在格林威治村的翻版,主演是来自堪萨斯城的无名演员奥霍·德·比德奥,他的女友最终抢到胶片跑掉了。休姆斯还发明了一种纸房,一个真正用纸制造的房屋,防水,防火,体积大到可以让人居住;他在长岛的乔治·普林顿家族的地产上建造了和真房子一样大的模型。并且,休姆斯的公司,包括从巴黎返回美国的《巴黎评论》社的那帮文人,还给休姆斯的脑子上了100万美元的保险。

在1960年的民主党年会期间,在用了古代雅典军队的“撞击大门”的策略后,休姆斯带领一群高声尖叫的史蒂文森主义者出现了。回到纽约时他要求调查纽约的警察,同时,警察局也要求调查休姆斯——他们发现了14张未付交通罚款单,休姆斯在监狱里待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以致惩戒处处长安娜·克罗斯看到他深陷囹圄时问道:“哎呀,休姆斯先生,你在这里面做什么?”听了这话,他便用梭罗答爱默生的名言回敬道:“哎呀,克罗斯小姐,你在那外面做什么?”

当另一位《巴黎评论》的编辑罗伯特·西尔弗斯把他保释出来后,新闻记者们追问他对牢房的感觉怎样。他又一次引用梭罗的话答道:“在一个没有公正可言的时代,诚实人能待的地方只有监狱。”

罗伯特·西尔弗斯是《巴黎评论》社为数不多的几个少言寡语的编辑之一,除了爱在床上吸烟,他没有明显的恶习。他从巴黎回国时,无处可住,于是暂时住在乔治·普林顿在东七十二街公寓的客房里。他把床垫烧出了很多洞,之后用桃核堵住。乔治对此也没有意见;罗伯特是个老朋友了,再说,这床垫也不是普林顿的,它属于曾经居住这幢房子的一个时装模特。普林顿和西尔弗斯感到吃惊的是,有一天居然收到她的一封信,问他们是否愿意把床垫寄到她在法国的家。他们照她说的办了,连床垫里的桃核一并寄去了,后来并没有遭到任何埋怨。在巴黎的某地,一位高级时装模特,在她时髦公寓的某个房间里,放着一个塞满了桃核的床垫。一想起这些,他们不由得乐了起来。

普林顿很庆幸,他用不着再给客房买新床垫了,因为在第八十二街的廉租公寓里租有一间办公室的《巴黎评论》社大约就在那时被房东轰了出来。于是普林顿把办公室后面房间的一张小床搬回了家——那个房间曾是他们聚过几次会的地点。每次聚会之后,这里遍地都是破碎的酒瓶、折弯的羹匙、老鼠,以及被啃噬的手稿。

被从廉租公寓里逐出后,《巴黎评论》在纽约的办公地转到了异常安静的皇后区。在大中央车道和公墓间的一所大房子里,丽莲·万·尼可恩·帕沙安一边照看她的三个孩子、金丝雀和小海龟,一边接收寄给《巴黎评论》的来稿;然后,她再将它们寄给纽约贝德福德村的吉尔·弗克斯或康涅狄格的罗克斯伯里的罗丝·斯泰伦阅读。如果他们喜欢,就会再转寄给第七十二街的普林顿。除了其他事宜,普林顿对稿件进行终审,然后决定是否采用。如果被采用了,作者通常会收到一张小额支票,并可在普林顿家的下一次聚会上喝个痛快。

普林顿家的聚会总是在举行前的几个小时内才开始筹备。乔治打电话通知几个人,这几个人再依次通知其他的人。不一会儿,普林顿家的楼梯上就响起了雷鸣般的脚步声。聚会的由头可能是普林顿那天早晨在网球俱乐部赢得了一场比赛,或者是《巴黎评论》社的一个成员有本新书出版(在这种情况下,出版者会被邀请来分担这次聚会的花销),又或者是一个成员旅行归来回到曼哈顿——这种旅行也许是金融投机家约翰·P.C.特雷恩的非洲之旅,或彼得·马西森与石器时代的部落一起居住的新几内亚之行,或哈罗德·休姆斯为停车罚单上法庭打官司的布朗克斯之行。

多次张罗聚会、把家门钥匙分发给同事、老朋友们不在《巴黎评论》工作后的很长时间内还在刊头上保留他们的名字……通过这些方式,乔治·埃姆斯·普林顿多年来成功地把这个群体团结在一起,并且在他周围创造了一块浪漫的、不受约束的尽情欢乐的小天地,在这里,他和他们都能暂时地逃离走向36岁这个不可避免的命运。

这块小天地透射出一种魅力、才智、优美和冒险。那些没有被邀请的人,尤其是一些住在郊区的身怀六甲的“埃普泰克”们心生忌妒,经常问道:“那群人什么时候才能安定下来呀?”这群人中有些仍是单身汉;另一些人娶了喜欢参加聚会的女人——或者又离了婚;还有一些很明智,认为如果妻子厌倦这种场合,丈夫就只好单独行动了。这里差不多是个男人的世界,对巴黎和共同经历的伟大冒险的回忆将他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们几乎没有流放过自己的伙伴,但这种事确实也发生过——其中一人就是那位十年前在巴黎让每个人都为之心动的金发碧眼的女人,帕特茜·马西森。

帕特茜与彼得·马西森离了婚,她又嫁给了迈克尔·戈尔德贝格,一位抽象派画家,住在西十一街上,搬进了闹市区文人与画家的小世界里。最近,她被杰克逊·波洛克[12]遗孀的狗咬了,在医院里待了些日子。在她的寓所里,有个硬纸箱,装满了50年代《巴黎评论》社人们的快照。想起那段时光时,她总带着某些痛苦。

“有一段时间,整个生命似乎完全失掉了意义,”她说,“他们好像总是缺点儿什么——这个去了西非,那个进了监狱,那个和阿奇·摩尔上了拳击台……而我呢,是那个群体中的斯捷平·费奇特[13],4点上茶,10点钟端三明治……”

几个街区以外,另一位曾流落他乡的游子詹姆斯·鲍德温,现住在一所狭小黑暗的公寓里。他讲道:“没多久,我不再是他们中的一分子了。对于寻找刺激、吸印度大麻,他们比我更感兴趣,十七八岁时我就做过那些了,那时我已经感到有些无聊了。

“他们也常去蒙帕尔纳斯,所有的画家和作家都去过,而我几乎不去。他们去那儿,在咖啡馆里泡上几个小时,寻找海明威的足迹。他们好像没有意识到,”他说,“海明威早已离去了。”

* * *

[1] 葛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 1874—1946),美国作家,大半生在巴黎度过,她的沙龙成了孕育现代主义文学艺术的一个中心。毕加索、马蒂斯、阿波利奈尔、海明威、安德森、庞德、怀尔德、塞尚、乔伊斯等人的成名都受惠于她,她本人的创作也在现代主义乃至后现代主义文艺中占有一定地位。代表作有《三种生平》《爱丽丝·托克拉斯自传》《温柔的纽扣》等。

[2] 欧文·肖(Irwin Shaw, 1913—1984),美国剧作家、编剧、小说家,代表作有《幼狮》《富人,穷人》《拜占庭的黄昏》等作品,其中《幼狮》被改编为了同名电影,由马龙·白兰度和迪恩·马丁等主演。

[3] 亨利·图卢兹-洛特雷克(Henri Toulouse-Lautrec, 1864—1901),法国贵族、后印象派画家、近代海报设计与石版画艺术先驱,被人称为“蒙马特之魂”。阿里斯蒂德·布吕昂(Aristide Bruant, 1851—1925),法国酒馆歌手、喜剧演员,他最为著名的形象就是图卢兹-洛特雷克为他创作的戴着红围巾、穿着黑斗篷的样子。

[4] 斯蒂尔曼体育馆,由路易·因格贝尔(Louis Ingber, 1887—1969),常被人称为洛·斯蒂尔曼(Lou Stillman)开设,他是纽约的传奇拳击教练,也是一名私家侦探。他的拳击场享有世界级的知名度,而且卫生条件惊人得差:他允许观众在密闭的馆内吸烟,还要求不能清洗地板,因为他认为“拳击手的黄金年纪就是吃着糟糕的食物、呼吸着糟糕的空气、卫生条件也糟糕、见不到阳光的年纪。我把这地方搞成这样是为了他们好。如果太干净了他们可能会因此而感冒的。”阿奇·摩尔(Archie Moore, 1916—1998),美国职业拳击手,世界重量级拳击锦标赛轻量级组冠军纪录最长保持者(1952年12月—1962年5月),也是职业生涯最长的拳击手之一。

[5] 迈尔士·戴维斯(Miles Davis, 1926—1991),美国爵士音乐人,小号手、作曲家、指挥家,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音乐人之一,2006年入选摇滚名人堂。

[6] 原文是blue blood,也是贵族、血统高贵的意思。

[7] 威利·梅斯(Willie Mays, 1931—),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的著名球手,也常被称为目前在世的最好的球员。

[8] 藤田嗣治(1886—1968),日本画家、雕刻家,1913年到达法国,结识了毕加索、马蒂斯等艺术界人士,1917年首次在巴黎举行个人展览,至今仍是在法最著名的日本画家。

[9] 约翰·西亚尔迪(John Ciardi, 1916—1986),美国诗人、翻译家、语源学家。

[10] 斯文加利(Svengali),英国小说家乔治·杜·莫里耶(George Du Maurier, 1834—1896)的著名小说《软帽子》(Trilby)中的一个角色,他将巴黎的一位画家的模特变成了著名的歌手。因此,斯文加利就成了拥有将人引向成功之路的神秘力量者的代名词。

[11] 马尔科姆·考利(Malcolm Cowley, 1898—1989),美国文学评论家、翻译家、小说家、诗人。1920年代曾旅居巴黎,后来加入纽约文人圈子,是《新共和》杂志的书评主持人,提携了威廉·福克纳等一批作家。

[12] 杰克逊·波洛克(Jackson Pollock, 1912—1956),美国抽象表现主义代表画家,以其独创的滴画而著名。

[13] 斯捷平·费奇特(Stepin Fetchit),美国黑人喜剧男演员林肯·佩里(Lincoln Perry,1902—1985)的艺名,他常被戏称为“全世界最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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