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玩死了李云

笨故事集  作者:周云蓬

李云死了。

我说啥也不相信,结实得像头驴似的他会死。他是那种躺哪儿都能鼾声如雷,三天不吃饭还活蹦乱跳的主儿。只要手里有啤酒,就永远精力充沛。

某年大年初五,我收到短信,李云已死。

他在上海的朋友家喝酒,他自己带的泡酒,据说他当时刚从泰安老家回上海,临出门,老妈还给他做了一顿好饭,来上海看看朋友,然后去浙江拍电影。

那天李云喝了一大壶泡酒,我猜想,还喝了些啤酒。山东人喜欢喝完烈酒,再喝啤酒透一透。当晚,他住进一家洗浴中心。在浴池里,呛水窒息而死。可能是喝得太多了,躺倒在浴池里起不来了。

李云应该是1975年出生,属兔的,生在山东泰安。爸爸是蒙古族,父母早早就离婚了,他爸爸后来又结婚,生了个妹妹,他从来没见过。所以,李云每回泡妞前,都问问人家的出身,据他讲怕勾搭上他同父异母的妹妹。

李云长得高高瘦瘦的,脸部棱角分明,挺帅的。

大概是1995年,我在圆明园那阵儿,有一次去北师大卖唱,遇到一个在矿业大学上学的学生,他就是李云。当时,他的女友在北师大读书。我那时候流浪歌手的状态对文艺青年很有杀伤力。李云就坐在我旁边听歌,给没给钱我忘了。当天他就跟着我进圆明园了。真是在劫难逃,一看到圆明园那么多画家、诗人、摇滚人,李云一下子找到了组织。

过了几天,他拖着行李卷儿来找我,说不上学了,要跟我们混。

他还带着他那个北师大的女友,当晚喝酒的时候,女友转眼不见了,李云赶忙放下酒瓶到处找。经高人指点,发现他女友进我隔壁画家的屋子里了。房门从里面插上了。李云这个急哦,敲门砸门,把房东都惊动了。女生原来在画家屋里欣赏油画呢,画家不知道怎么想的,把门插上了。这是圆明园给初来者上的第一堂课。这里狼多肉少,务必看好自己的女友。

李云从此在圆明园住下来了。他水性很好,经常去福海里游泳,潜到水底捞河蚌,回来用清水煮了下酒。他还在圆明园草丛里抓过刺猬,裹上泥巴,烤熟了,还是下酒。

不久,他在一个鼓手那里买了一套架子鼓,五百块钱,房东不允许在房间里乒乒乓乓地打鼓,他就把架子鼓搬到废墟旁的树林里,每天早上,在树林里抓完刺猬、打完鸟,就开始练鼓了。也不用节拍器,随心所欲凭着感觉乱打。他后来练成的鼓的节奏都是一瘸一拐的,喝多了就越来越快,没劲儿了就越来越慢。

李云还爱话剧,记得他有一阵狂热地爱读《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意外死亡》。经常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给我朗诵,读到剧中女警花开导无政府主义者那段,当西西里的葡萄熟了的时候……我们会笑到拍手跺脚,实在太黑色幽默了。他自己创作了几个剧本的框架,有一个是讲两个宿舍的人网恋,以为对方在天涯海角,到头来发现两人住隔壁。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这样的构思算有点新意。

李云还写过一首歌,吉他和弦就两个。有一句歌词是,我看到天上的飞机,那是飞往美国的飞机。啊,美国啊,美国。

他是那类人,什么都干,什么都不深入。只有喝酒是持之以恒的,早起就提着一大瓶啤酒。临睡了,枕头边还是一大瓶啤酒,但是他不长肚子,越喝越瘦。他说他上辈子是个酒瓶子,吸收了天地灵气,这辈子转世为人。估计他上辈子也不是啥好酒瓶子。

他喝得最多的是小卖铺里最常见的大绿棒子,一块五毛钱一瓶,退瓶还能找点零钱。

1995年年底,我去外地卖唱了。第二年,他带话给我,说他回泰安了。说泰安多么多么地好,饿了可以上山摘果子吃,馋了下水库捞鱼,扎啤一大杯一块三毛钱,说得天花乱坠。我于是动心去了泰安。好几个当年的穷朋友早就来了,然后大家喝起来意气风发,展望未来美好的蓝图。我们在泰安成立了个乐队,名字叫“黑洞”,人家叫“黑豹”,咱叫“黑洞”,都是“黑”字辈的。

“黑洞乐队”,鼓手当然就是李云了。我是主唱,我们在泰安大桥上演出过,就是卖唱,挣点啤酒钱,顺便认识点矿院、卫校的女生。

李云很有女人缘,长得帅,还会玩。他并非那种滥情的人,对女友还是很深情的。在泰安的时候,他的女友是个营业员,经常来给我们乐队做饭,改善伙食。

李云是真爱泰安,没事儿就爬一趟泰山,登顶跟家常便饭似的。通常是穿着拖鞋,拎着几瓶啤酒,闲庭信步般上了南天门。对于泰山的典故,他如数家珍,比方秦琼在哪里拴过马、秦始皇在哪里避过雨、吕洞宾修行的洞在哪里。跟他爬泰山,他能帮你背包,能为你绘声绘色地讲故事,难得的好导游。最关键的,他带人上山不用买票,从山沟里钻进去,避开门卡。爬完山,他就带我们去虎山公园游泳,或者经冯玉祥墓沿山路向上,有个大水库。下雨的时候,山上的水冲下来,水库的大坝会形成个瀑布,轰隆隆的,水声浩荡,很震撼,那儿也是游泳的好地方。

泰安还有个奈何桥,不知道为啥起个这样不吉利的名字;有一所卫校,女生很多;有一所矿院,属于高等学府,里面有一些初级的文艺青年。

“黑洞乐队”没有演出,每日只能坐吃山空,要想别的办法挣钱。我们去矿院贴广告、教吉他、教鼓,也教唱歌。教学地点就在我们住处,十堂课一个学程。还真的来了几个学生。没上几天课,城管按照街边贴的地址追过来了,罚了款,告知以后不准乱贴小广告。这条路也堵死了。

李云向家里借钱,支了个烤肉摊,据他说,他有蒙古人血统,烤羊肉串有天赋。几大桶啤酒摆好了,羊肉串好了,炉子点上了,全体“黑洞乐队”成员,坐在路边等生意,等了半天没人来吃。大家商量,可能味道不纯粹,要不大家先品尝一下,提提意见,也是为了产品质量更上一层楼。于是,大家甩开腮帮子开吃,当然啤酒也不能放着不喝。连续几天,旁边路过的人看着纳闷,这个烤肉摊,几个烤肉的人自己在那儿大吃大喝。家里拿来的钱,吃光喝光了。烤肉的水平的确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没钱买羊肉进啤酒了。梦想破碎,乐队就地解散,大家各奔前程。

又隔了几年,我回北京了。李云也回来了。他传授我经验,说最近他在校园里卖唱,趁老师下课的一小会儿,冲上讲台,抱起吉他,唱一首歌,马上收钱,十分钟能挣几十块钱,比我街边卖唱大半天还多。那咱就试一试呗。我跟他去了,魏公村那儿的民族大学,据说那里的食堂饭很好吃,姑娘又漂亮。本来他唱完就可以收钱跑路的,带个我成了拖累,我行动迟缓,还没来得及收钱走人,保卫处来人了,把我俩带到办公室,说要报警。保卫处的老师询问我俩上没上过学,没别的方法谋生吗?这下子,李云发火了。他拍案而起,指着老师拍着桌子,我读的书比你多,我英语比你好。那个保卫处的老师都有点蒙了,这是咋回事?怎么反客为主了?那个老师回过神来,不由分说就要打电话给公安局。要是真打电话了,我们会被遣送,先到昌平挖沙子,挣足路费,然后被遣送回老家。我见势头不好,赶快服软道歉,老师,他年轻不懂事,瞎吹牛。要是我们真读过书,还跑这儿来卖唱干啥?我回头一定好好批评教育他。结果,保卫处把我们放了,警告我们,永远不要进民族大学校门一步。

李云就是这种人,好玩当然好玩死了,但是别想跟他正经八百地做点啥事情。

又一些年,李云去上海了,上海暖和,暂时无家可归也冻不死,并且山东小伙在上海有一定的竞争力。加上北京艺术家太多了,跟大白菜一样论堆儿,上海流浪艺术家比较稀罕。

李云又找我了,说可以把“黑洞乐队”集合起来,在上海发展。

我到上海一看,哥儿几个住在“华师大”里,一人一个女朋友,大三、大四的都有。

我们就在学校的小咖啡馆里开始排练了,鼓手还是李云。据他说,这些年他在上海滩闯出了一些名堂,已经跻身于上海滩四大鼓手行列。我也没打听那三大鼓手是谁。据他吹,他技术虽然不如那三个,但他感觉好。

我们在学校演出过几场,免费的,顶多是主办者搬给我们一箱啤酒。一边喝一边演。后来,在浦东东方医院附近,我们应聘了一家酒吧,给钱的演出,还真演了一阵,后来越演人越少,我们又失业了。

李云还是一天从早喝到晚,手都开始有点抖了。打鼓越来越没力气。他说要干老本行,去演戏,要找人排练话剧,剧本他有现成的。我对他没啥指望,离开上海自谋出路去了。

某年,我在北京宋庄参加一个艺术节,又遭遇李云了,他还真排了个话剧,从上海带着一大帮人,来宋庄演出,好像是讲一个精神病院的故事。

接下来他一直在上海发展,还去过温岭待过一阵。

2000年以后,大家都开始上网了,我看过他的博客,讲的是跟朋友排话剧的事情。彼此联系很少,总觉得忙过中年,等老了,还有机会重新聚首。

结果他真的在变老之前死去了。

据说他最后一篇博客讲的是在老家泰安,妈妈做的饭很好吃。年没过完,他就匆匆告别老家亲人到上海。他是很爱上海的,临了死在那儿。醉中生,梦里死,说的就是他这种人。比起继续喝很多年,患上肝硬化,躺在病床上老无所依,没钱医治,要靠朋友帮忙筹款(救救艺术家,募款医疗费),那样的结局还不如这样爽快。

他死后,洗浴中心赔偿了几万块钱,这应该是他此生最多的一笔收入了。

上海的朋友给他开了追悼会。妈妈远在泰安,太伤心,没来。骨灰运回泰安安葬了。他一辈子最爱的地方应该是泰安和上海了。死在上海,葬在泰安,也算得偿所愿。

他当年的那首歌,只有我记得:我看见天上的飞机,那是飞往美国的飞机。啊,美国。

他还没出过国。

后续:

写完此文,我好奇,李云后来还做了些什么好玩的事情?我们只能算萍水相逢,在一起玩儿的时间并不很长。我上网搜索他的博客,还真的找到了,只不过博客里已无人,可能我是唯一的访客。仿佛一个人徘徊在荒冢间,寻找故人的墓碑。阅读他生前的文字,我发现,他后来的生活更好玩,更有滋有味。人不见得要呈现某种形式的作品,让人记住才算活过,有些人,自己的生活就是最好的作品。可能读者只有身边几个人。或者自己是唯一的读者。那又如何?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李云就是这样的人。

这里摘录一些李云的文字,文如其人。好玩的人死了,依旧很好玩。其中有对我的回忆、对我的溢美之词,我就不删掉了。谢谢李云好兄弟,你对我如此信任,我给你的帮助太少。到如今,再想为你做点什么,人天相隔,来不及了。

一个流浪坯子的上海故事

(2010-03-03 19:53:07)

标签:杂谈 分类:往事如风

要离开这个跟我纠结了这么多年的城市了,还真有点伤感。

我熟悉这座城市的程度已经不亚于一个上海老伯。我几乎在每一个区租房住过,我知道哪个偏僻的小弄堂里的生煎好吃,知道哪条不为人知的小马路上的外贸店里有好看便宜的衣服。

第一次来上海是1989年,参加一个什么比赛,留下的印象只有灰蒙蒙的天和潮湿的街道。

1996年,我们乐队跟着一个大篷车歌舞团全国巡演——演出的地方全是三线的县城。那时候刚好看过费里尼《大路》的剧本,对这种生活无限向往。现实往往是和想象不一样的,颠沛流离,打地铺,吃缺油少盐的面,甚至穴头扣发工资,我都能接受,但是我们巡演大多去的是偏僻的地区,经常因为地痞收保护费或者调戏歌舞团的女演员真刀真枪地打架。你躲不了的,一打起来女孩子都要抄家伙上。在我第一次亲眼看到一个和我朝夕相处的团员脑袋被一根钢管开瓢后,我说,团长,我不要工资了,让我走吧。

我们的工资是年结的,中途退出是一分钱没有的。我把我的架子鼓卖给了团长,200块钱,逃离了那个歌舞团。

然后我在南昌一个咖啡馆唱歌,一个来咖啡馆玩的南昌大学的女孩说,能不能请你来我们系的新年联欢会唱一首啊?我说好啊。演出结束后孩子们给了我一大束花,我乐滋滋地抱着回我在谢家村租的小屋,快到家的时候突然被背后一辆疾驰过来的自行车撞倒。我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就被四五个浑蛋拳打脚踢。我一边护着我的吉他一边喊,大哥,你们认错人了吧,我刚到南昌,一唱歌的,跟你们无冤无仇啊。其中一个浑蛋说,把钱拿出来。我哭笑不得,就为我口袋里这几块钱,你们使那么大劲打我半天,还冒着被抓的风险,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这是一次很失败的抢劫行为。

没几天,我来到了上海,从此跟这城市纠结上了。

广州往事

(2010-03-24 00:12:22)

标签:杂谈 分类:往事如风

24号,就要飞向期待已久的广州,跟直观的“新战友”在深圳折腾新一轮的演出了。心情澎的那个湃啊!

说起来,我多年前不但去过一次广州,还在那里生活过一段时间,那段日子可真叫诡异。

那是1997年,那年我在上海酒吧卖唱,又跑回北京在圆明园一山脚下租了个小房子,买了把斧头砍柴,自己烤肉串吃,又买了锯子和刨子,打算把房东的红木桌子改成一把琴。后来跟我的诗人兄弟回地一起去青岛,沿着海岸线徒步旅行,饿了弹琴卖唱,渴了找个山泉,晚上就在沙滩上数着星星聊着天睡觉。最后回到老家,在家人朋友的帮助下开了一家小琴行,教琴、卖琴兼修琴,生意惨淡。天天来光顾我生意的客人是一群比我还穷的摇滚小P孩,不但从不花钱买东西,还蹭我的烟抽。

这时候,接到了大万和二朗的电话,要我去广州组乐队。

那时候,谁约我去做乐队,就像现在谁约我去做戏一样,立马杀过去,八头牛都拉不住。

我以进价把琴处理给了身边那帮哥们。他们欣喜若狂,我也有了去广州的资金。

收拾好东西,我兴冲冲地杀奔广州,还带着自己的大唱机——我那时候玩黑胶唱片。

一到广州,先给了我一个惊喜,似乎是在天河体育场旁边有家音乐书店,里面有海量的香港过来的黑胶唱片,全是六七十年代的老摇滚、老乡村、老爵士、布鲁斯。我简直像耗子掉进米缸里一样疯狂扒拉。记得当时是十八块一张,也不算多便宜,可对我来说,十八块吃顿饭或者睡一夜宾馆太贵了,十八块买张喜欢的唱片就太便宜了。

坐了不知道多久的车,终于到了他们租的房子。重逢的欢喜和熟悉的笑容扫去了我对这个偏僻的地方的疑惑——我们在北京圆明园的时候住的不也是这种小村吗?

除了我和大万、二朗,还有一对小鸳鸯,男的说是二朗的表弟,能说会道,颇不讨厌。大伙一起烧饭、买啤酒、唱歌,回忆往事,其乐融融,只是我发现大万老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第二天一早,大万拉我下楼吃早茶。这是我第一次吃广东的早茶。在广州应该是乡下比较简陋的了,但对我这只知道早点豆汁、油条、包子的北方佬来说,已经瞠目结舌了。这么多花样啊!北京小吃也被人津津乐道,什么炒肝啊、面茶啊我也都吃过,可那都算是给游客尝鲜的,不是本地人的日常食品。你要想早上上班前吃碗炒肝,至少要排一小时的队,也好,正好错过三环堵车高峰期。

早点过后,大万带我在“城里”溜达。原来我们住的地方是从化,是广州的一个边远小县城,据说现在叫从化区了,我倒还是喜欢以前那种古朴的样子。

马路沿儿上有早市,卖蔬菜水果的。柠檬、木瓜、杨桃,一些我在北京上学的时候只有在过年、过节、过生日的时候才敢咬咬牙去超市买一个回来,跟哥们切成小片分着吃的稀罕水果,在这里就像红薯一样堆在街上,两块钱一斤。恨得我牙痒痒!

竟然还有香港老电影中才能看到的那种打扮、神态的阿公阿婆,蹲在路边卖我不认识的草药、自制的烟丝。一转弯走进一个巷子,一家我必须鞠躬八十度才能走进门的小商店(广州好像叫士多,我怀疑是store的音译外来语)。

草做的房檐很低,门更低。

屋里很黑,柜台上有大玻璃瓶子,装着红红绿绿的水果软糖。我记得小时候两分钱一块儿。

不知道一种什么味道,若有若无,一下子把我的魂儿拉到了几百年前。

我肯定来过这里,可这不可能啊?!我歪着脑袋在那里出神。

老伯问我们要买什么,大万买了两杯凉茶,拉我走出小店。

街上阳光响亮亮的,我看看太阳,再回头望望小店,刹那间恍若隔世。

接下来的几天,大万一直带我四处溜达,我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榕树、荔枝树、木瓜树,还有茂密的竹林。我们俩一人拿一瓶啤酒在野地里席地而坐,静静地听风吹过竹林的声音。

我想做乐队,所以我才叫你来的,李云。

我这不来了吗?我们马上就可以开始了啊!

大万咧了咧大嘴,有点想哭的样子。再等几天吧,现在他们在忙。你记住,你的钱要看好啊,广东乱,就算在卧室里,也要改掉你那钱包乱扔的习惯了。一定记住啊,李云!

哦!

我觉得这孩子来广州后怎么婆婆妈妈的了。

那是夏天,街上有很多小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卖糖水木瓜啊,家乡猪脚啊,特合我胃口。我饭量小,在这里吃碗糖水就当午饭了。从小我就苦夏,小时候拿面包夹冰激凌当午餐,上学的时候学校有家地道的朝鲜冷面,我几乎天天中午在她家吃。后来感情好得那朝鲜阿妈妮恨不得有个女儿嫁给我。

转了好几天,我终于憋不住了,晚上吃饭的时候我问二朗,我们到底什么时候开始做乐队啊?

二朗打着哈哈说,再等几天,我们就有钱了,我们正在做一笔生意。

我说,咱用不了多少钱啊,你说,要多少?我琴行的资金都带过来了。

大万在旁边悄悄踩我的脚,我也发现了,天朗,那个表弟,和那个小丫头在交换眼神。

我说,大万,酒没了,陪我下楼买几瓶酒。

下楼后,我把大万扯到街角,问他,到底怎么回事啊,大万?你知道我缺心眼,你不能帮着别人骗我啊,咱可是一起流浪天涯同生共死的兄弟啊。

大万“哇”的一声哭了。你可以想象一张唱摇滚的大嘴在寂静的小城里哭起来有多惊人,我们被骗了,他们是搞传销的,其实二朗也不是骗我们,他也天真地以为来做几天工作,我们就会有足够的钱搞乐队。

这下我倒镇定了,嗐,就这小破事啊,亏你也走过江湖呢,咱走呗。

大万摆出慷慨就义的样子对我说,我俩的钱都被骗光了,这几天要不是你来,都吃不上饭了,你先走吧,别管我俩,我们在这里等着,看能不能有个说法。

靠,你见过谁骗人了还给你个说法啊?

他们好多人呢!

我突然觉得哭笑不得,发现这个写过很多好歌的一直挺被我看好的大脑袋像个猪头。

少废话了,走人!我的钱还够咱们仨的路费。大不了花光了,咱上街卖唱去。

二话不说,回去我当面挑明了话,我们是做乐队的,不是做传销的,我们要走。你们组织要有什么人不想让我们走,就来吧。我们三条汉子以前江湖走穴流浪演出的时候也没少见过阵势,我能单掌开砖头,估计大万应该跟你说过吧?

这气势还真把他们吓着了。

我虎视眈眈看着这俩小狗男女,让大万快点收拾东西(牛皮是吹了,真要来几十个人还真不好突围,三十六计走为上)。

他俩东西不多,我早知道广州热,也没带多少衣物,就我那大唱机和那一大堆唱片——妈的,不要了。连夜坐上去江西南昌的火车。快进站时大万才提醒我腰上还别着一把菜刀呢。那是我出门前偷偷别上的,防备路上被他们拦截。

说说周云蓬

(2010-02-22 05:47:46)

标签:杂谈

我还不到写回忆录的年龄,可很多故事,我怕我不说出来会忘了。

我的故事应该从我退学那年说起。

话说1995年,我在学校门口见到了街头卖唱的周云蓬。于是我退学,跟他去了圆明园艺术家村。

我们一起在街头、酒吧、大学卖唱,一起纵酒高歌、流浪天涯。

我们组过乐队,办过诗社,睡过大街。

无法复制的青春,不能磨灭的记忆。

他是我的良师、益友、哥们。

他就是被称为最具有人文气质的民谣歌手——周云蓬。

一 别人说

他以大师的方式唱,以诗人的方式写。大师和诗人,都不是比喻,而就是它们的原义。

这在歌唱界很独特。身为一个视障者,周云蓬没有表现出他在生理上的任何缺陷,心理上则恍然无觉。他的阅读广博,阅历也广博,心智健全、强大,像一个知识分子那样思考。知识分子在这里也不是比喻,而就是它的原义。

一个盲人的眼睛,当它显示着洞察力、俯瞰着人间,想想,那是一种什么景象?

《沉默如谜的呼吸》(周云蓬的首张专辑)就给我这样的印象,晦暗年代里一张晦暗的杰作,表义奇特,无法转述,只有听。已经有三年,我还是无法在一篇评论里简单阐明其意义。比如最容易表明作者意图的《失业者》,讲的是中国的失业现象,周云蓬却这么唱——一旦有一天看到了蓝天,我们就成了无助的失业者;一旦有一天嗅到了春天,我们就成了陌生的局外人。什么意思?而背景上一个二掌柜的画外音没有感情地絮白着:餐厅服务员,每月包吃包住300块钱;仓库保管员,每月包吃包住500块钱;产品推销员,每月包吃包住700块钱;电脑打字员,每月包吃包住800块钱。

无法转述,只有听。开篇《空水杯》无疑是个人生寓言,周云蓬却让意义只透出一点微光。孩子们出门玩儿还没回来,老人们睡觉还没醒来,只有中年人坐在门前发呆,天黑了,灯亮了——唱到这里突然提高八度:回家吧!

嗬,回家吧。晦暗的意义,鲜明的是那种声音,那种唱。我说了,大师的声音。这声音潜静低沉,不泛光亮如深水流,却有动荡、阅历紧压在底部,是这声音使些微意义从晦暗不明中突出,这声音本身即是意义。

《盲人影院》不是一家影院,就是周云蓬的人生,周云蓬看到的万象、众生。一个九岁失明的男孩,在盲人影院里听电影,当他流浪卖艺、云游四方、爱情痛苦、头脑疯狂、茫然绝望并且已届成年之后,他回到的还是电影院,什么都看不见,只选择安静地听,阅尽沧桑,心潮翻涌,祭奠。

于是,在人生的旁听席上,周云蓬找到了他独特的位置,一个独特的角度,一种只有他才有的方式。《沉默如谜的呼吸》,千钧一发的呼吸,水滴石穿的呼吸,鱼死网破的呼吸,火焰痉挛的呼吸,刀尖上跳舞的呼吸……这么静,又这么紧张,抽象的词组配上念名单:冯铿、胡兰成、辜鸿铭、邵飘萍、王实味、李立群……更多不知道的只对周云蓬有意义的名字,整首歌的效果就像是在事主最生死攸关的瞬间,周云蓬找到一条秘道与这一个个灵魂相对,不着一词,只是静看、静对、捏紧手心,耳边是那静极又惊心的呼吸。这是生死攸关的瞬间,这是只有周云蓬才有的方式,只是静对,不说话、不表达、不评论,跟他们一起感受那最千钧一发、最惊心动魄、最心惊肉跳的一刻。

盲人中似乎盛产音乐家,但像周云蓬这样的盲人,不多见。很多盲人歌手擅长表现音乐技能,抒发悲苦的自传,周云蓬的才能却表现在智慧上。他在音乐上的才能也主要不是技巧而是智力,简约、精准、扼要,一箭穿心。《空水杯》无过渡地转了四个调,将同一个旋律唱出四种不同的颜色和意思;《沉默如谜的呼吸》每一句尾静极一声“嘀”,惊心动魄;《鱼相忘于江湖》中的埙,那样的吹法,像是哀悼、警报,就一个音,统贯全篇,呜呜落下。

如果我们真的能阅尽人间,那么生死都将只是祭奠。在一首歌里,这位民谣诗人想到他的母亲,他说,为了她我还有一点怕死,因为不敢让她伤心。

二 我说

跟周云蓬的点点滴滴

——一些琐碎的往事,纪念我们的青春和友情

读书

很多人惊诧于周云蓬的人文气质,而他的歌词也完全可以当作诗歌来读。

事实上,九岁失明的他,是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中文系本科毕业的。

他在读大学的时候就已经是吉他高手了,他教同学弹吉他,不收学费,而是“交换时间”。

我教你弹一小时的吉他,你帮我读一小时的书。

就这样,云蓬的阅读量远远超过了一般的中文系学生——我是说那些有眼睛还有眼镜的。

我一向自以为读书不少了——小时候家里住房紧张,我干脆住在学校的图书馆。(我妈是校领导,所以——)

但我生性浮躁,一些枯燥无味的大部头翻翻就扔。直到大一,我的阅读口味还在金庸、三毛、《读者》《萌芽》的线上。

直到遇见了周云蓬。

他读的书很多,你可能纳闷了,他怎么看啊?

不是有我吗?

于是,我硬着头皮看完了很多我翻几页就想扔掉上街看姑娘去的书,《荷马史诗》啊,《瓦尔登湖》啊,《癌症楼》啊,米兰·昆德拉啊。

云蓬也不让我白给他读书,一块五毛钱一瓶的燕京啤酒管够。

这段经历,让我受益终生。

你说,这样的哥们,你能不感激终生吗?

边走边吃

(2010-08-17 14:36:05)

标签:杂谈 分类:往事如风

从广州坐长途汽车去贺州要十个小时。我出门最喜欢的是坐火车,不到万不得已不坐飞机或汽车。火车多舒服啊,又宽敞、又平稳,还安全,一路上经过哪个小站还会有卖特色小吃的。

当然,到火车上来兜售的小吃质量很可疑。当年我在北京上学的时候,火车一到德州就有小贩上来卖扒鸡。德州扒鸡,天下闻名的嘛!刚上来卖二十块一只,到了沧州就十块一只了,到了廊坊就十块钱两只了。

有人说,这是瘟死的鸡。我挺纳闷的,怎么天天都有那么多的瘟鸡啊?!

两个民工兄弟买了两只,吃得满嘴油汪汪的,似乎是上等的美味。吃完之后,也没见这哥儿俩拉肚子犯羊癫疯。

俺娘说,她小时候每到月底就跟大舅坐火车去济南找姥爷要钱。姥爷在省委工作,拿到工资就吃喝玩乐,不顾家。但儿子、女儿来要,他还是会乖乖地交出来的。

要到了钱,大舅就要买吃的,当然是在火车站。有一次他一毛钱买了好几个大白面馒头,这可太值了。结果一口咬下去,只是一层白面皮,里面都是红薯——俺家那边,红薯是喂猪的。

还有一次,兄妹俩去饭馆,看到菜单上有“熏田鸡”,五毛钱一只。一琢磨,五毛钱一只鸡,真便宜,兄妹俩能吃饱了。不大会儿服务员送上来一只蛤蟆,两人吓了一跳。

扯远了,我其实还是在火车上买到过几次好吃的特产。

有一次从上海坐火车去金华演出,回来经过嘉兴的时候键盘老栗趁停车的工夫下去散步,买回来一包肉粽。嘉兴肉粽确实有名气,可这火车站卖的……老栗看出我们的疑惑,说,放心吃,他是看到列车长买了一大包于是跟着买的。大概是十块钱五个吧,有肉有火腿还有咸蛋黄,确实好吃。

还有一次是在青海,我对面坐着的是俩土族父子。小男孩十二三岁,他拿起香烟盒外面的塑料薄膜就能吹出好听的旋律,我猜这是在放羊的时候用树叶、草叶练就的绝技。我学了半天,只能吹出轮胎漏气的嘶嘶声。

列车停在一个不知名的小站,皮肤被高原的阳光晒得黑红的藏族老乡端着脸盆上来卖吃的。大片大片的牛肉,看起来很鲜嫩,是煮熟了用红红的辣椒拌的,大概是跟四川人学的做法。自古以来,山东人闯关东,山西人走西口,福建人下南洋,四川人就爱往西藏跑。

话说回来,高原上蔬菜罕见,砖茶、辣椒都是补充维生素的好东西。

这香喷喷、红灿灿的凉拌牛肉,竟然才六块钱一斤。要是我那老乡武松在就好了,小二,五斤牛肉,两坛青稞酒!

可惜我的胃口比猫大不了多少,只能浅尝辄止。我不太爱吃肉,跟宗教信仰没关系,就是没兴趣。

还有卖烤湟鱼的,湟鱼学名裸鲤,是青海湖特产的一种鱼,肉质细嫩甘美。以前藏族人是不吃鱼的。据说解放军刚驻扎过来的时候,想吃鱼了拿个麻袋、拿根棍子去湖边,站在岸边看哪条长得肥一棍子敲晕装麻袋里就行。后来汉人来得多了,本地人也学会吃鱼了,就大肆滥捕。这里的鱼傻,看见人不怕,甚至主动游过来打招呼,险些给捕绝种,现在禁捕了,但当地人还是偷偷打一些卖。

我后来步行绕青海湖的时候,在倒淌河看到好多湟鱼,浅浅窄窄的一条小河,啤酒瓶大小的鱼一群一群的。

广西随记

(2010-07-27 10:28:29)

标签:杂谈 分类:往事如风

广西贺州钟山县清塘镇大埠村。

一个远离尘世的小村。

隔段时间我会进一次镇上买生活用品,上一下网吧,但照片无法上传。

步行到镇子要一个多小时,我都是搭大叔的摩托车。

吃住都在大叔家。

大叔有八个儿女,都在广州打工,四岁的小孙子陪着大叔大妈。

大妈住院了,大叔每天除了回家做饭睡觉,都在医院陪大妈。家里平时就我一人。

一 菜园

大叔家出门五百米,就是一个竹林深处的菜园。菜园有篱笆有门,不过没锁,用绳子拴着,一提就开,不是为了防人,是防牲畜。菜园里有空心菜、南瓜、西红柿、姜,最多的是我感觉像莴苣的菜。我摘了很多回家,大叔说,这是喂猪的菜。

菜园里有两棵果实累累的黄皮树,黄皮是一种貌似龙眼但味道怪怪的水果。以前在南宁吃过,在城里叫黄金果。

二 三哥

三哥一条腿不好,走路跷脚,但说话很有中气。

三哥自己酿酒,自己喝。大叔也会请他来家里帮忙酿。我买他的酒,他只要两块钱一斤。很醇香的米酒。

第一天来的时候,三哥特地拿来一瓶他泡的酒。一大雪碧瓶子,我们喝了个精光。

本来是想来乡下戒酒的,结果发现掉到酒窝里了。

大叔早上五点就起来,炒个鸡蛋开始喝酒。喝点之后出去买菜。八九点的时候我起床,三哥、四哥也都过来啦,围着火锅开始喝酒。

早上喝酒我倒是干过,早上吃火锅却是第一次——而且,涮的是猪下水、南瓜秧子。

猪肝、猪腰子涮着还行,挺脆生,猪小肠直接嚼不烂,我就当成口香糖嚼半天,最后囫囵吞肠。

这里做菜贼简单,就把水、肉、菜放在锅里煮熟加点盐,却又有一种特殊的香味。

三哥别看是跷脚,擅长抓野物。他说在山上发现了两条大蛇。有这么粗,他指着盛酒的大雪碧瓶子说,只看到头,就缩回洞里去了。

三 鱼塘

大叔现在已经不种田了,儿女都很孝顺。每月儿女孝顺的钱就够大叔小酒喝喝、小肉吃吃了。大叔爱吃肉,我来了之后餐桌上才增添了青菜这个项目。我已经爱上了南瓜藤、南瓜花。

大叔有个鱼塘,似乎也不大上心管理。大妈在医院里想吃鱼了,大叔全副武装带着渔网去鱼塘折腾半天,带回来一条林黛玉的嘴那么大都能横着吞下的小鱼。我去菜市场买了一条烧了让大叔给大妈送去,我自己研究这条小鱼应该红烧呢还是清蒸,还是一半红烧一半清蒸。

2019年3月写于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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