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封信

(献给约翰·B.艾略特)

避暑  作者:何塞·多诺索

这是两个男子最近写的信:一位是智利人,名叫海梅·马丁内斯;一位是英国人,名叫约翰·达德菲尔特。

二人是同学,相识于圣地亚哥一所学校的少儿班,后来一直同班到中学毕业。但他们始终没成为朋友。只能如此,因为二人兴趣和个性从一开始就泾渭分明。但智利人海梅经常给那个英国人约翰带三明治,因为约翰住校,如同所有的住宿生一样,他也经常挨饿。这就是二人关系变得越来越亲密的原因。在一次校内举办的拳击赛上,约翰和海梅身不由己地相遇了。平时,海梅的拳头缺乏自信,但同学们的助威声在刹那间点燃了他的激情,他把对手打得鼻子出血了。但比赛最终的胜者是英国人。这并不奇怪,人人都知道约翰天生就是个体育健将,而海梅特别喜欢聊天和读书。后来,智利人继续给英国人带三明治。

高三毕业考试,二人都马马虎虎通过了,大伙办了一桌毕业晚餐。席间,频频举杯,觥筹交错,热情洋溢;在老交情的基础上,新发现的男子气概的烈焰锻造出新的忠诚。约翰很快要离开智利了。他父亲是一家大公司在几个国家的代表,每隔几年就变更住址,因为受公司的派遣,要四处活动,居无定所就很自然了。全家遵照最高指示前往南非的开普敦。饭后,二人往事回忆完了,又唱了歌,互相留下了住址,承诺通信。

果然如此,十年来,书信往来偶尔为之。有一段时间,约翰住在父母身边,在开普敦。可他天生好动。他穿越南非大草原和原始森林,顺访罗得西亚,独自一人去寻找财富,最后定居在肯尼亚,还结了婚,买了土地,余生在那里度过,附近是密林里传出的兽吼鸟鸣。他守护着那几英亩玉米地,欣赏着自己的子女如何跟树木和当地土著一起长高,分享像他一样的理念和偏见。

而智利人海梅则留在自己的祖国没动。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发现自己逐渐远离了所有中学时的朋友,可并没有交上新友,落得孤身一人了。可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倒一直在与约翰通信,虽然每封信之间拉得很长。

海梅学的是法律,作为智利律师,他过得四平八稳,生活有种种保险系数。他一当上律师就与众不同。他总是身穿黑色西装;他的双手极富表现力,符合他的社会地位,总是修剪得干净整齐。那位肯尼亚种植园主问候的信一年一次,有时两次,漂洋过海,里面有中学时代幽默的回忆,有二人多年来生活变化的消息,有关于圣地亚哥市在读书之后发生的变化。别的就没什么了。干吗还问别的什么呢?分手多年、相隔万里,怎么好开口问秘密呢?再说从前也没有过亲密关系啊。

下面是肯尼亚种植园主约翰写给智利律师海梅的最后一封信,这时距离中学共同学习的时间已有十年左右。


亲爱的海梅·马丁内斯:

这是对你几个月前来信的回复,利用我小病卧床数日得到的休息时间。此前没给你写信,因为你知道一个肯尼亚种植园主的活计可不好干,不像智利律师来钱容易。

有一天发生了一件怪事。我想正因为这事我才想起来给你写信。那天下午,我和我老婆出门去看动物。到了养猪场,我俩看见一头白毛猪,它好像在看晚霞,神情极为悲伤,这是其他猪所没有的事。我老婆一句话让我大吃一惊。她说:“约翰,你瞧,那头猪好像来了灵感。”你想想吧:这是什么意思啊?你还记得那头“灵感猪”吗?估计你忘了。就是咱们有一学期来了一位剑桥大学的老师,就是那位金发胖子,想起来了没有?他给咱们朗诵什么颂歌,赞美智利的晚霞。在他来到的第二天,我们住校生弄湿了他床上的被子,声称这是一种传统的欢迎仪式。他看出来我们在扯谎,可他为了博得我们好感,没有告发我们。他在咱们学校待的时间很短。这位可怜的老师感到惆怅,想念祖国,最后只好回英国去了。那时候他大约二十五岁,比咱们现在小得多。

我不理解他怎么会想念英国。当然了,我离开英国时太小,全家在去智利之前,在牙买加逗留了几年,所以我无法判断。但是,后来我退伍的时候(因作战时腿部受伤,每过几个月就疼痛一番,至今如此),出于好奇而不是兴趣,我想去英国走走。我发现英国的一切都脏、乱、拥挤而又破旧不堪,气候让人难以忍受。我患上了幽闭恐惧症,便急急忙忙返回了肯尼亚。奇怪的是,我父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见到了“灵感猪”。我父亲几年前从公司里退休了,他在金斯敦(牙买加首都)、瓦尔帕莱索(智利港口)和开普敦(南非港口)做过公司代表。他在这里的地位非常优越。人人都尊敬这两位老人,他们有绝佳的社交圈子,还有一幢面向大海的住宅,地点在开普敦的高级住宅区。可父母不愿意颐养天年,退休后非要在约克郡的一个小镇上买个农舍,因为他们是在那里出生、相识和结婚的。如今,他俩幸福地住在那里,好像从来没离开过。我熟悉那个小镇,因为亲戚们听说我退伍后,曾邀请我回老家度假。真想不到小镇是那么难看!村里人都很穷,我的亲戚们也不例外。我没法跟这些又土气又俗气的人生活在一起,也没法住在那个肮脏破旧的小镇上,那里有座矿山,周围全是发臭的工厂。我就不明白了:这对老人怎么会生活得愉快呢?

我不知道是否因为自己有病,可昨天夜里我反复地在想:我到了像父亲那样退休的年龄会不会知道自己该向哪里去呢?我离开欧洲的时候,年龄很小,所以现在觉得对欧洲没有感情。金斯敦不在这个考虑范围内,我只记得有个黑妈妈照看我,其余的一切都模糊了。如果我住在智利,也会不知该如何是好,肯定会觉得不合适,因为我所有的朋友都各奔东西了。另外,我老婆是肯尼亚人,想想遥远的美洲都会让她害怕。或许南非的开普敦是个解决的办法:在海边买房,加入俱乐部交几个朋友,那里的威士忌也不贵。

总之,今年我刚三十岁,还没到认真考虑这事的时候。我认为不管怎样,假如到了那种情况下,我会结束自己的生活,就在这里,在种植园里,在这套我亲手盖起来的房子里,如今我对房子做了重大修补。看看这房子让人多么高兴!我老婆管花园和菜园。不过,我得跟你说实话:果子结得不多(果树新栽不久),因为我两个孩子——帕特和约翰——像本地人那样爬到树上吃青果子。瞧瞧他俩会消化不良的!

好啦,我写得太长了,可又没说什么。如果你想起什么时候来这里徒步旅游(我又说了过去的老笑话),这里就是你的家。请给我写信!我今年一定要有你的消息,还有智利的情况。

---约翰·达德菲尔特


这封信一直没到达收信人手里。不知怎的,它被投错了邮局,一个住在古巴圣地亚哥智利大街上的什么海梅·马丁内斯收到了它。这位古巴黑白混血儿打开了信,莫名其妙地看了一遍。他一发现信不是给他的,就连忙封好信,打算再寄给信上说的智利律师。可是赶上那几天他老婆要生第九个儿子,没等黑白混血儿想起来邮寄之前,那封信就不知被丢到什么杂物里去了。等他想起此事,已经找不到了。他决定不再操心那封信,因为信中没有半点要紧事。这是一封根本用不着回的信嘛。

事实是约翰已经不再给海梅写信了。数年过去了,这位肯尼亚种植园主在自己土地上生活得十分宁静。工作和斗争都十分艰苦,但是还有回报。他额头上的皱纹日复一日地加深,这是日晒的结果;眼睛日复一日地在褪色,双手越发地黑红。偶尔,间隔很长时间之后,他会对没收到智利的消息而奇怪。然而时间长了也就不觉得奇怪了。若干年后,约翰、他妻子和几个子女被毛毛族杀害了,住宅和粮食被付之一炬,大火照亮了非洲明亮的夜空。

海梅写出的最后一封信,日期与约翰写的那封信差不多。这位智利律师最近出版了一部关于某位祖先的历史传记,这位先人曾在祖国独立的奠基事业上小有贡献。这部著作在精英圈子里小有成功:语言公正平和,追忆历史而不带伤感。这本书里似乎重视一切有历史尊严的人物。可只有他自己知道,而且不十分清楚的是,那些历史根源把他给迷住了,但这种痴迷并不坚定。他的职业和生活方式都不是自己找的,而是别人安排好的,因此他总是觉得惴惴不安和不满。

一个冬天的夜晚,寒风敲打着门窗,喝过热茶之后,他不知道怎么搞的,便拿起笔来,写出了下面给肯尼亚的约翰的信。他将近有一年的时间没给约翰写信了,也有很长时间没收到约翰的消息:


亲爱的约翰:

我不知道为什么今晚要给你写信。有可能是因为很久以来没事可说。你大概会对我这封信一开始的惆怅语气感到奇怪吧。但是,别担心!我不会因诈骗坐牢,也不会自杀,也不会生病。恰恰相反,我平安无事,一切如意。

或许因为这个才给你写信。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我在我这一行里仍然很出色,腰包总是鼓鼓的。我刚三十岁,可以肯定的是用不了几年,我就会成为智利的大律师之一。但是,我一旦对某人保证要做大律师,就觉得有必要喝一口威士忌,为的是不怀疑实际上值得这么做。对,值得这么做(我又干了一大口)。我相信,你看到这里一定会笑我;有道理啊,你已经解决了你那些外部的大问题。不过,等一下,别笑!恰恰是因为你我大不相同,恰恰是因为你我相距万里之遥,恰恰是因为我看不到你嘲笑时的表情,所以我才给你写这封信。但实际上,我不晓得自己在给你讲什么。可能什么也没说。

当然啦,什么也没说。可什么也没说,就是“尽在不言中”啦。你偶尔还想想学校吗?我估计你从来不想。或者,就算你想了,大概也是把学校想象成一个大城市的俱乐部,里面样样都大,漂亮,舒适。可说得对,因为你用不着继续奋斗了,而我则要与身后的冷嘲热讽斗争。我可真想念学校。尤其是现在,眼下我特别想念学校,近来常常想念学校。你还记得中学最后的几年吗?那时咱们经常去那种大家都保证很早就已熟悉的地方?你还记得考试前夕咱们去一醉方休的冒险活动吗?你记得有一次杜瓦尔告诉咱们他要请一个美人参加一年一度的学校游艺会吗?后来,美人果然露面了,杜瓦尔得意洋洋,其实他挽着的是自己梳辫子的表姐。这位杜瓦尔的姐姐早已经结婚,生有四子。

不知道为什么你给我留下的印象总是挥之不去:我眼前出现你骑在墙头上看会不会有女生经过的情景,街角有个女子中学。有一次,那是高三的时候,我那时特别要好的朋友洛萨诺和贝尼斯特给女校一个女生写了一封情书,内容相当放肆。那女生名叫奥尔加·马里诺。有一次咱们看见她走过去,你说,她是你一辈子见过的最引人注目的女郎。她个子不高,头发又黑又亮。虽然我跟她只说过两三次话,可我非常爱她。但我一直没有跟她说什么。而这种爱,如同我许多的恋爱故事一样,很快就完蛋了。如今我常见到她,因为她的丈夫就是我要经常碰面的同事。要是你再见到她,会觉得她大变样了。在我们这个世界角落的国度里,她以文雅美丽闻名。但如今她判若两人。十多年前,她让我爱得发疯(有一个月)的一切已经荡然无存了。理所应当如此啊。但依然令人难以忍受。其实咱们人人如此,只是当年十分在意的人们互相认不出来而已。你认为,我将来也会变得面貌不同,根本认不出来了吗?奥尔加本身并不重要,我之所以提到她,仅仅因为你见过她一次。这事无关紧要,因为,当然了,我这一辈子还爱过很多人。可后来这些情人也没有占据我的心头。我转身而去,不让她们控制我。我的恶习、发财的欲望、我的朋友也都控制不了我。我忽然想到,我所做的一切,都无关紧要。我想原因就是健忘。可我不愿意遗忘啊!我从来不接受过去生活的一点东西、爱和恨的人、事、地方都会失去意义,一切都会烟消云散啊!可一切都失去了意义。这表明我的本事就只能抓事物的表面。

啊,对了,我记得你打过仗。你给我讲过那个被破坏的世界是多么令人恶心。我那时庆幸自己活在智利,活在这个笼子里,远离那人类悲惨的经历。我天天看报,详细了解情况,关心战斗的轰鸣声。可是就连战争也没有打动我。为什么呀?也许你知道答案。

读这封信时,别笑得厉害!另外,我求你:别用同样的口气回信!给我写信时,请装作没收到我的这些文字。

---海梅·马丁内斯


当海梅重读自己的信时,发现他自己写信时的这些问题已经在相当大程度上冷却下来了。他觉得这封信缺乏条理。多愁善感,文学味十足,部分地反映了他的生活,他仔细地审视这种生活,觉得它对自己的前途并没有多大的影响。他把信撕掉了,扔进了废纸篓,打算重写一封短信。他还想起约翰是个感情有些迟钝的人,就不想用谬误的推理说服他了。

几年过去了,这位智利律师没再给那位肯尼亚的种植园主写信。海梅仿佛因为那封写了又撕掉的信而羞愧,就一再拖延给非洲写信的时间。他很快达到了事业的顶峰,再也没时间想起对约翰的文字债了。

光阴荏苒,转瞬就是几年过去了,海梅只是偶尔在自己安静的书房里或者律师俱乐部里翻翻报纸,间或看到什么文章里有肯尼亚的名字。于是,在不到半秒的时间里,他心里“咯噔”一下,他想到那位过去从来不是、今后也不可能是朋友的朋友了。但仅仅想了半秒而已。有人刚刚给他送来了热茶,在偶尔提到肯尼亚的这篇文章中阐述的铜问题,完全把他给吸引住了。在这半秒钟之后,又过去了若干年,两三年,或者三四年,海梅再也没想起约翰。他不知道很久以前非洲风暴早就把约翰的骨灰吹散到世界各处的天空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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