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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赢的辩护  作者:史蒂夫·卡瓦纳

轿车从仓库出发,在车流顺畅的纽约街头开了大约35分钟,来到吉米的餐厅。此行堪称我这辈子最糟的乘车体验。我坐在轿车上,脚边摆着400万美金,准备要付给我见过最凶狠的人,请他帮我找到女儿。

车子疾驶过曼哈顿下城,我看见卷饼摊贩在街角准备餐车,随着城市苏醒,迎接新的一天。书报摊也纷纷开始营业,阳光似乎随时都要从大楼背后溢出。我感觉好累,靠着肾上腺素撑到现在,过去24小时完全没有好好睡上一觉。刚意识到这点,我就打了个哈欠。

吉米的餐厅坐落于茂比利街上的小意大利区,是间数一数二的优秀餐厅。我想到一个办法,让我能既进入餐厅又不被本市所有的执法单位拍个正着。

“右转到勿街。”我说。

“为什么?”阿图拉斯问。

“我不能直接拿着钱走进吉米的餐厅,那里有监视小组的人,要先转移他们的注意力。勿街上有个鱼市场,停在那儿,我去跟一些人谈谈,他们能帮忙。”

阿图拉斯安静了一会儿,迅速和维克多交换了几个眼神,然后告诉司机转进勿街。

“听好了,律师。你如果打算逃跑,我要你知道,是没有意义的。首先,我会杀了你女儿,慢慢地杀,让她受尽折磨。我也会找到你,把你给杀了。你听过柯鲁齐克这个名字吗?”

“没有。我应该听过吗?”

“苏联前指挥官。苏联瓦解后,我跟奥雷克来这里打拼,柯鲁齐克提供给我们运输管道,让我们运送武器和毒品。苏联被清算的时候他被逮捕,但成功潜逃了,还把我们大部分的钱和货物一起带走了。”

他在位子上转动身子,挺起上身,好倾身俯视我。

“一年后我在巴西找到他,先弄死了他太太和儿子,还逼他在旁边看。我跟你说这些是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没有哪个地方能让你躲过我,记住这件事。”

这个故事完全不加润饰。又一次,一段简单的事实陈述,清楚而不带感情。

“我不会跑,我不会放弃我女儿。但我需要你明白,我遵照你的规则,是因为我希望她回来。她是我的全世界——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会逃跑。”

轿车缓缓驶进勿街。我告诉阿图拉斯,我不觉得从餐厅后门溜进去会比较安全。但其实我根本没概念,我只知道我要让吉米刮目相看,尽可能讨他欢心,因为这笔钱和我们的友情对他而言的价值,大概都不值得他为我冒这个险。我要是偷偷摸摸从后门进去,他不会信任我的。我要他知道,真正的艾迪·弗林回来了,为此我需要一个盛大的进场:我得在警察没看见我的情况下,从大门走进去。

“停在这儿。”我说,“我需要500美金,不能从这400万里拿。我知道有几个人能帮我进餐厅不被监视小组的人发现。”

维克多给了我一捆钞票,我下车进入鱼市场。

10分钟后,我背对着一个离吉米餐厅半个街区远的街角。轿车还在街上等,我边走边扫视周围,查看是否有人跟踪。吉米餐厅开张的前一年,对街已经有两间餐厅,分别卖普通食物和特色菜。吉米不想抢晚餐的客人,所以他的餐厅只开到晚上7点。其他两家餐厅客人还是不少,不用交保护费,又能从吉米餐厅的营收中抽成,收益挺不错的。怪异的是,有些月份那两家餐厅关门比开店还赚。吉米后来把那两家店都买下当仓库用,这下联邦调查局、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以及其他将吉米列为涉案关系人的情报单位都难办事了——探员们再也没有餐厅卡座能栖身,不能点杯咖啡占着座位从对街监看吉米,必须想些更有创意的监视手法。

我放慢脚步,不到1分钟就发现探员了——一辆深色窗户的棕色厢型车,后座车窗外的地上积满了烟蒂。 那是指挥中心。

这个移动追踪小组掌控着其他的监视人员。考量到这条街的布局,我猜是个三人团队:一人在车上待命,一人负责确认进出吉米餐厅的人、车,还有一人踞守高处,好监视店里出来的人。我看到路边停了一辆黑色的本田摩托车,这位骑手花了10分钟的时间慢慢品尝外带咖啡——第一位机动组员。另外两位成员分开行动,以顾及最大视野范围。他们会派一个人待在自助洗衣店,那里能看到厢型车和通往地铁站的路线——这是第二位机动组员。还有一位会待在高处。我抬头一望,看见有几个人站在窗边,没什么特别,其中一名男子身上的衬衫皱巴巴的,看起来像穿着它睡过觉一样,他就是负责制高点的那位。上面那双眼睛对我来说最不好处理,除非我人在餐厅对面,他的视线死角。我往那个位置前进,抵达之后,一屁股坐在公交车亭的椅子上,吹着口哨,等待好戏上演。

大概在两年前,我第一次帮彼特·图利西打官司。彼特在勿街的鱼市场做全职工作,每到周五,他就会带着薪水上酒吧,把钱都拿来买伏特加,然后跟人打起来。对彼特来说,周五夜晚一般都是如此。他的犯罪记录上列有许多伤害及妨碍治安的罪名,但也仅止于此。法院罚金调高后,彼特就不再缴罚金了。我们最后谈了个条件,他没现金能还的时候,就付我新鲜的鱼作为替代。要是我的客户因为付律师费而缴不出罚金,我就绝对不会逼他们,因为他们若缺缴罚金就得坐牢。我先去了一趟勿街,把维克多给我的500美金拿给彼特,他已经准备好要搬出我要的好戏了。

彼特的好哥们儿是一位在码头送货的卡车司机,他在吉米的餐厅外停下来绑鞋带。他面向彼特,后者在收到我的信号后出发,现在刚走过街角。两个男人互望了一眼,脱下各自的外套和上衣,一秒后,彼特跟他的好哥们儿互相厮杀了起来。他们都是很壮的男人:拳头像戴了棒球手套,还有橄榄球员般的肩膀,体重都超过100公斤,而且他们也不是在打着玩儿。照我家老爹的说法,这就是场货真价实的拳脚激战。

没过多久,他们开始在人行道上翻滚扭打,互相朝对方身上丢垃圾。重头戏来了,纽约警局的警察出现,但不愿上前。他们越打越激烈,打到了茂比利街上,离开了餐厅那一带。两人一路上互相将对方往停在路边的车上摔,触动防盗警报,竭尽所能地制造更多混乱和噪声。只要他们各自都使尽浑身解数,警察就会待得远远的,放他们两只疯狗互咬。警方对上的如果是这么粗壮的家伙,很难保证电击棒能有什么作用。

如此完美的调虎离山,500美金不算什么。

我看了看两位机动组员,还有制高点的探员——他们都看得目不转睛。轿车在我旁边停下,后座车门打开了。

“现金一张一张点也花不了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后,你如果没站在这里,我就会打电话,你女儿的血会染在你手上。”阿图拉斯说。

“你忘了我得告诉托尼他今天在法庭上要说什么。我需要两个小时。”我说。

“我给你一小时,就这样。”

一小时可不容易,我动作得快点。

我的手表显示现在是早上6点01分,距离最后期限还剩不到10个小时。

我提着满满两袋现金往吉米的餐厅走去,在没有被任何人发现的完美状态下,推开正门走进去。迎接我的是一把科特手枪的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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