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贫困的尸体

不平等的尸体  作者:西尾元

难耐严寒之后

某年2月,由于前一天下了雪,这一天格外寒冷彻骨。和往常一样,警察一大早就将一具遗体送到我们法医学教室。

死者初步断定为50多岁男性,遗体在死者公寓的厕所前被发现,脸朝下倒地死亡。

警察的初步检查未能查明死因,所以来拜托我们进行解剖。

我在准备室换好衣服打开解剖室的门,警方负责人和法医学教室的技术人员已经在着手准备。解剖室没有窗户,四周墙壁贴满白色瓷砖。房间正中央是泛着微光的不锈钢制解剖台。男性尸体已经横放在台上。

眼前是一具心跳已经停止的躯体——对于我来说,却是这20年以来几乎每天都要面对的“日常景象”。

进入解剖室后,我习惯先从远处整体观察解剖台上的遗体。因为一旦开始解剖,很容易过于关注眼前的局部部位,而忽视对遗体的整体印象,就会有遗漏或者误判的危险。从远处观察可以从感觉上有个整体把握。比如,遗体有哪些部位受伤,脸部淤血情况等。

远观全身以后,我开始仔细观察遗体表面各处(即体表),正式开始工作。在法医学解剖过程中,有无明显的外伤或变色,若有则外伤变色的部位、大小以及数量如何,这些从体表得到的信息不少会成为确定死因的重要线索。如果有刀具剌伤的伤口,确认伤口的大小、深度与凶器是否吻合,有时也会成为逮捕嫌犯的决定性证据。

进入解剖室时,我马上注意到这具男尸体表上留下的“印记”。肘部、膝部等大关节处可以看到多处微红色斑状变色。

在确认变色情况和位置的同时,我脑海里马上浮现出“冻死”两个字。但是,现阶段还不能“确诊”。

确认完体表后,开始解剖遗体。先小心切开皮下组织(皮肤真皮以下的结缔组织,主要由脂肪细胞组成,内含血管、神经),然后是脑、肺、心脏、胃、肝脏、肠等,按照一定顺序解剖各种内脏器官。

通过解剖能确认到的异常情况是,这名男性心脏流出的血液颜色有些异样。取出心脏,比较心脏左侧和右侧流出的血液,颜色明显不同。左侧的明显比右侧的鲜红。

这个检查结果体现了冻死者的遗体共有的显著特点。

按专业解释来讲,红细胞里含有一种叫做血红蛋白的物质,血红蛋白和氧气结合会生色,所以血液才是红色的。结合的氧气越多就红得越鲜艳,氧气少的话,就会变成黑红色。

呼吸进入肺部的氧气和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后,血液进入心脏左侧(左心房),作为动脉血再从左心室流向全身。然后,在氧气被消耗后,全身血液作为静脉血再次流回心脏,进入心脏右侧(右心房)。因此心脏左侧的血液里所含氧气浓度原本就比右侧高,左侧血液本应更鲜红,但是肉眼很难清楚分辨这种色调差异。

但是,从血红蛋白和氧气结合程度来讲,这种反应具有一种化学性质,温度越低,血红蛋白和氧气结合度就会越高。冻死前,由于肺内吸入低温空气,肺内血红蛋白和氧气结合度就会比一般情况下高。随着体温降低,冻死时的动脉血会更鲜红,此时的色调差异是可以通过肉眼确定的。

解剖后,这位男性的死因确诊为“冻死”。

在城市里冻死

一般提到冻死,首先想到的是在雪山之类的地方动弹不得,冷得像冰一样的景象;或者因为没有食物,被严寒夺走体温,无法动弹,直至死亡……以前,确实有几位身强体壮的登山家陷入这样的困境,最终丧命。

但是,这名男子为什么会在城市里的公寓中冻死呢?

长期身处解剖现场的话就会切实感受到,在都市的日常生活中,冻死绝不是什么稀奇事。

在我们法医学教室,每年送来的约300具尸体中,冻死的尸体有10具左右。其中也有营养状况差而骨瘦如柴的人。

这名男子几年前被公司裁员,妻子离家出走,他没了工作,又过着单身生活,便渐渐开始拖欠房租。由于他拖欠几个月房租,人又联系不上,房东担心出事便报了警,尸体这才被发现。据说死亡时,家中的水电煤都已被停,房间里也几乎没有发现食物和财物。

据警方说,这名男性死者并没有什么身体不适和既往病史。而且包括男子居住地在内,我们负责解剖工作的地区并不是下大雪的寒冷地区。可能有人会想,就算是冬日最寒冷的时期,只要穿上足够的衣物用被子包裹,应该不会冻死。

其实就算在家里,只要条件具备,人也是会冻死的。人体体温一般保持在37℃左右,一旦因为一些原因体温下降到28℃(有时甚至还未下降到如此之低),就会引发心律不齐导致死亡。

周围的温度比体温低的时候,人就会消耗体内能量产生热量(即人体热平衡产热),为了存活自动保持必要的体温。但是,营养是能量的来源,如果摄取不充分的话,人体就不能充分产热,也就不能和体内散发的热量维持平衡,体温就会逐渐下降。实际上,解剖后发现,这名男性胃内和肠内都空得很彻底。考虑其家中未发现财物,他应该是处于不能饱腹的状态有一段时间了。

我见过很多和这名男性一样,因为贫穷而冻死的案例。因为贫穷买不起食物,体力和抵抗力逐渐下降。这样的话,就算套上所有衣物,裹上棉被,也会冻死。

不可思议的是,有些冻死的遗体是在脱掉衣物的状态下被发现的。这名死去的男性也是如此,虽是寒冷冬日,被发现时却只穿着内衣裤。

法医学中把这种情况称作“奇异性脱衣”。人在冻死前,似乎会感到“炎热”。就连在雪山发现的冻死的遇难者,有时也会处于衣物被脱下丢在一边,衣着单薄的状态。电影《八甲田山》中就有这样的一幕。人体脑内有体温调节中枢,该区域在接近冻死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某些异常。

“体温控制”这项生命维持装置出现故障而导致失误操作,这种现象叫做“反常脱衣”。原本是无法忍耐的严寒,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会觉得热得不得了,因此就会亲手放弃仅有的防寒手段,加快体温下降的速度。

我曾经解剖过一具遗体,是在公寓地板下面被发现的冻死者。据说是为了躲避催债,藏身于地板下面的狭窄空间屏息度日。他也是在寒冷的黑暗中悄无声息地死去的。

在城市里某个公寓的房间里,有的人饥寒交迫,最终冻死,却无人知晓。这就是当代日本社会正在发生的现实。

领取生活保护金的人与死亡

在现代日本,由于身心状态不佳或遭遇裁员等原因,境遇稍有变化,就堕入落魄潦倒之中,这是人人都怀有的恐惧。

事实上很多送到我们法医学教室的死者,都是因为生活中小小的失误而陷入穷困潦倒的境地的。像上文那名冻死的男性一样,身边没有现金、肠胃中空空如也,大概好几天没有洗过澡的遗体并不稀奇。

特别是近几年,笔者个人发现,据被解剖的死者的生前状况记录来看,领取生活保护金的死者数量逐年递增。

2016年4月厚生劳动省发布的对接受生活保护的人的调查结果表明(2016年1月为止的概数),日本生活保护率(包含已停止领取生活保护金的人员)达1.71%。也就是说日本国民100人中有约2人需领取生活保护金。

笔者所在的兵库医科大学法医学教室管辖的区域中,包括兵库县尼崎市。该市的生活保护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多。该市的生活贫困人员自立支援机构2015年8月发布的《市长定期记者见面会资料》中提到,人口20万以上的二线城市中,尼崎市的生活保护率仅次于函馆市(4.46%)、东大阪市(4.09%),为4.07%(2015年4月为止)。从数据可知,市民中每100人有约4人接受了生活保护。

2016年1月到8月,我们法医学教室负责解剖的117例尸体中有25例是领取生活保护金的人,占比21.4%(未发表/调查中)。也就是说每解剖5人,就有1人接受了生活保护。而且有的尸体身份不明,无法确认是否领取过生活保护金,所以实际占比应该会更高。

说到底这个调查仅限于我们法医学教室。从全国的生活保护率1.71%来看,解剖的遗体中生活保护金领取者占比竟然高达20%以上,即贫困人口的遗体占比极高,这样的情况可以说很不正常。

老实说,我以前几乎没有注意过被解剖的遗体和生活保护的关联性。每天都有需要解剖的遗体送来,他们的年龄、性别、生前的生活状况等千差万别,运用法医学施行解剖的主要目的是调查他们的死因。至于每名死者生前的经济状况,并没有特别留意过。

不过,仔细想想,我每天在解剖台上所面对的并不是在医院里、在家人的陪护下安然离世的人,而是不能用“病死”一言蔽之的遗体,专业性的称呼为“非正常死亡”。可能听起来有些讽刺,在解剖现场,“非正常的状态”反而是正常的。所以最近我突然觉得,一些死者生前面临的本质性问题其实是由经济方面的原因引起的,对此,自己的感知是不是变得有些迟钝了。

而且,这25例接受生活保护的死者中84%(21例)是独居者。好几个案例中,由于长时间无法与死者取得联系,政府人员或社会福利机构人员前往死者家中拜访,这才发现了尸体。

近来对领取生活保护金的人的批判声越来越高,比如,“明明有工作的能力却不工作,不劳而获,坐享其成”。但就我从解剖台上了解的实际情况来看,事实并非如此。确实有很多人饥饿致死,或是在无法向他人求助的孤独中死去。

与酒精的紧密联系

解剖接受生活保护的死者的遗体,经常会发现酒精依赖的症状。

每天大量饮酒的结果便是引发肝硬化、肝功能不全等病症,最终导致死亡。

小阳春天气的11月,某天,送来了一具男性遗体。从负责的警官那里了解到,他很久以前就有酒精依赖症,几乎所有的生活保护金都用来买酒了。他被社会福利机构人员发现在独居的房子里吐血身亡。

打开腹部,里面并没有食物,却有约一升的血液,直接死因是出血性休克。食道上的血管(静脉)破裂出血,现场发现的吐血痕迹应该是当时出血留下的。

一般来说,只摄入酒精不会导致血管破裂,死者是由于过量摄入酒精引起了肝硬化。肝硬化是肝病的一种,会加速肝细胞减少、坏死,导致肝组织纤维化。最终肝脏变硬,基本丧失肝功能。

死者过度硬化的肝脏内已经无法输送血液,这样一来,无法流动的血液不可避免地在食道黏膜下方的静脉血管中产生倒流。食道血管渐渐被撑到极限,一不小心就会破裂。

其实肝脏是比较特殊的器官,为了吸收营养,其构造能使含有消化道中营养成分的血液流入肝脏。一旦由于某些原因,血液无法流入肝脏,无处可去的血液就会绕道食道黏膜等处的血管,从而产生静脉瘤(静脉中会出现坑坑洼洼的瘤)。这就是引起出血死亡的原因。

进入解剖室确认遗体体表的时候,我发现他肚脐周围有许多蚯蚓状突起,凹凸不平,这就是一项证据,说明他肚脐周围的皮下静脉已经形成了静脉瘤。

通常,肝功能障碍会引起发烧和有倦怠感等身体异常。随着肝硬化加重,全身上下被乏力感笼罩。这名死者生前的身体状况一定相当差了,到了影响日常生活的地步。

身体已经发出了足以引起重视的危险信号,本来这种时候应该前往医院治疗的。

死者接受了生活保护,可享受医疗扶助,门诊费、治疗费和医药费原则上是全免的。但是即便如此,他也懒得去医院治疗,这就是酒精依赖症的可怕之处。

本可避免的死亡

近几年,虽然不领生活保护金,但经济状况堪忧,生活捉襟见肘的贫困户逐年增加。每天为挤出生活费而忧心的人,就算身体有些不适也不会轻易去医院。等到终于去医院检查的时候,病情却已经恶化到了危及生命的地步,这样的悲剧不绝于耳。

在法医学现场待久了,就会遇到这样的死者——如果早点去医院的话本可免于一死。

一名50多岁的男性某日突然没去公司上班。由于他和周围人提过“最近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所以同事十分担心,便去他家中探望,结果发现他倒在客厅中,已经没了生命迹象。

警察初步验尸无法断定死因,于是很快转交给我们解剖。

我们着手对这名男性进行解剖,发现大肠有大面积癌变,已经处于晚期了。

大肠主要是吸收水分的器官,就算全部摘除,人也能继续存活。(不过,全部摘除的话,排便就会像水一样。)

这位死者完全没有治疗,彻底放任不管,导致肿瘤在大肠内不断生长,直至堵塞大肠管道内部。大肠被肿瘤完全堵住了,排泄物无法排出,一直堆积在体内。事实上,通过解剖可知,由于小肠与大肠相通,无法进入大肠的内容物将小肠撑得都肿胀了,可以想象死者生前的身体状态相当恶劣。

这名男性的直接死因是“肠梗阻”,本来正常接受治疗的话是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的。他要是早点接受大肠癌手术治疗的话,就不会引起肠梗阻,应该能够过上不影响日常生活的日子。

大小肠都肿胀得如此厉害,理应伴随呕吐等强烈症状,死者本人当时也应感觉到自己该去医院看病了。但是,据警方的调查,没有找到这名男性曾去过医院的迹象。

有的人是单纯讨厌医院,所以拒绝检查。但是确实也有一些人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只能忍受病痛直至死亡。

放任不管会导致死亡的疾病

长年工作在法医学现场,提到与贫困相关的疾病,我能想到的另一种病是“糖尿病”。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道,1980年世界糖尿病患者数为1亿800万人,2014年已达到4亿2200万人,差不多是1980年的3.9倍。同时,有数据表明糖尿病患者中四分之三集中在中低收入国家(国际糖尿病联盟《糖尿病分布地图册》第7册)。贫困和糖尿病的关联性最近几年也成为热议的话题。

以前饮食过于丰盛的人容易得糖尿病,所以糖尿病被称为“富贵病”。如今随着速食面、零食等垃圾食品的普及,日本开始把糖尿病视为“低收入人群疾病”。

所谓糖尿病,是指无法正常分泌胰岛素这一激素,最终引起血糖升高的状态。胰岛素能使血液中的糖分进入细胞,并有使血糖降低的作用。糖尿病一旦发病就必须长期接受治疗,有时需要定期注射胰岛素来促进葡萄糖吸收,并且需要持续控制卡路里。

关于胰岛素治疗法,根据治疗方案和所开的处方药,医疗费会有差别,一般每月自己承担的费用在1万日元以上(如果是接受生活保护的人可享受医疗扶助)。但是这个费用是建立在按时缴纳健康保险的基础上的,不少人连缴纳保险费的经济能力都没有,那对他们而言治疗费用就不可小觑了。

糖尿病治疗的难处在于,患病早期患者感觉不到有什么异样,就算接受了检查也放任不管的人不在少数。

到头来,长期血糖过高影响血管和神经,引起“糖尿病性神经障碍”“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等并发症,还会导致动脉硬化引发的心肌梗死。患者很有可能要在担心自己会猝死的阴影下生活。

我曾解剖过一具50岁左右的无业男性的尸体,他虽然不是糖尿病患者,但是过去10年每天都吃方便面。解剖过程中,能很明显看出他的饮食偏嗜。

他的死因是肝功能不全。解剖后发现他的肝脏整个都是乳黄色的,完完全全是脂肪肝。应该就是脂肪肝引起了肝功能不全。

后来得知该男子无稳定工作,靠打散工勉强维持温饱。要用微薄的伙食费填饱肚子,那就只能选择方便面了。但光靠方便面很明显营养是不均衡的。

在解剖现场可以深刻感受到,饮食生活和收入的必然联系。糖尿病、脂肪肝……一个人的饮食生活会在他的体内留下鲜明的痕迹。

流浪汉之死

法医学教室会接收到居无定所者的遗体,也就是去世的流浪汉。我们负责解剖的地区,有一条相对宽阔的河流,送来的流浪汉一般都是生前在河边生活过的人。

从法医学角度来讲,他们的死因各种各样,我没有研究过流浪汉是否容易患上某些代表性疾病。

但是,就现有经验来讲,他们都是独居者,至少死去的时候,在他们用蓝色塑料布搭建的临时帐篷里,并没有和他们一起生活的人。

正因为一个人过日子,所以他们去世后不会马上被发现,一般都是死后数周或数月才会被发现。有些遗体因为长时间暴露在户外而干尸化,还有些更凄惨,被野狗啃食。有时还会被蚂蚁、蟑螂等虫子侵食,夏天则有蛆虫,遗体因而受到损害。特别是夏季,在野外放置一个月的遗体会被苍蝇产下的蛆虫侵食殆尽,几乎变成白骨的状态。

干尸化或白骨化的遗体由于失去了内脏,很难通过解剖查明死因。尽管如此,通过残留的骨头、牙齿、指甲等大多可以判定性别、身高和有无骨折等情况。

以下解释有点专业,我想就法医学教室进行的解剖(即法医解剖)的种类进行说明,大致分为四类:

1)司法解剖对案件相关尸体或有他杀嫌疑的尸体以调查案件为目的进行的解剖。依据是《刑事诉讼法》。解剖具有强制性,无须获得遗属的许可。

2)调查法解剖对身份不明或无法断定是否和犯罪有关的尸体进行的解剖,目的是确保不会漏查案件。依据是《死因和身份调查法》。基本无须获得遗属许可。

3)监察医[监察医:由日木都、道、府、县行政区首长(知事)任命,负责行政解剖的法医。——编者]解剖在监察医制度实行区域(东京23区、大阪市、神户市等日本特定地区),为了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尸体的死因进行的解剖。由监察医负责(由于不是在大学的法医学教室进行的,所以本书不会涉及)。依据是《尸体解剖保存法》。基本无须获得遗属许可。

4)许可解剖在监察医制度实行区域以外,为了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尸体的死因进行的解剖。必须获得遗属许可。依据是《尸体解剖保存法》。由全国各大学的法医学教室负责。

简单来说,在法医学教室进行解剖的是可能与犯罪案件有关的“司法解剖”、与案件无关需获得遗属许可的“许可解剖”,以及虽与犯罪无关但死者身份不明的“调查法解剖”。

2013年实行了《警察等所负责处理的尸体之死因和身份调查等相关法律》(简称《死因和身份调查法》),根据新法,对于身份不明的流浪汉的遗体,哪怕断定与犯罪案件无关,在我们负责的地区,大多数情况下也会对其进行调查法解剖(又称“新法解剖”)。

就算流浪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失去了工作、住所或是家人,我们也不想看到他们连死因都没查明就被送去火化。我认为有必要通过解剖查明他们为何而死,确认他们是否真的没有被卷入案件之中。

最后的沐浴

可能有些人知道,世上有一种职业叫“入殓师”,入殓师的工作就是在入棺前为遗体洗澡、清洁身体。除此之外,根据遗体受损以及腐败的情况,进行适当的修复、化妆,最后将遗体入殓。让死者在前往黄泉之路前能洗净身体,干干净净地上路,这是一份十分崇高的职业。

法医在解剖以后,会将取出的内脏器官放回体内,缝合切开的皮肤,尽量恢复死者原来的样子,然后将遗体交给殡仪馆的人,进行入殓。

通常,解剖过程中不得不将所有的器官取出进行观察,因此需要处理大量血液。我们会尽量不让血液等身体组织沾染到遗体表面或解剖台上,但是无论多么小心还是无法完全避免。有时,遗体送到的时候体表已经沾染了大量的血液或现场的土砂,这种情况也不少见。

因此,我们在解剖结束后,会用清洁液和海绵清洗遗体全身,这个工作不会像入殓师做的那么精细到位,但是我个人把它称作“最后的沐浴”。

有些死者生前由于独居且长期无业,恐怕已经很久没有洗澡了,胡子指甲也很久没有打理,皮肤表面沾满泥垢,全身黄拉拉的。

这样的遗体用沾了清洁液的海绵清洗以后,变回清爽的白色,让人感到舒适。“这是最后的沐浴啦。”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用清洁液搓出泡沫,使劲清洗他们的头发,毫无顾虑。这样一来,遗体变得十分干净,感觉似乎连表情都清爽了许多,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大约只是在我看来)。

可能是因为经济上的困难,这些死者生前没能好好洗澡,虽然具体的原因我不是很清楚,但谁不想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刻体体面面呢?

婴儿之死

以前电视新闻中报道过,在JR[JR:Japan Railways,即日本铁路公司。——编者]三之宫车站附近的投币式储物柜里发现了婴儿的遗体。路人因为闻到恶臭报警,结果发现一具刚出生的婴儿尸体,死亡已久。储物柜在靠近三之宫车站北侧的闹市区,我休息时经常去那一带。

在我国,意外怀孕或想要孩子但没有经济能力的孕妇,可以选择人工流产(一般称为“堕胎”),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人工流产一般依照《母体保护法》,由妇产科以医疗行为的名义施行手术。

我们法医学教室也接收过婴儿的遗体。说起来令人痛心,基本和三之宫的案件类似,这些婴儿一般都是在超市厕所或投币式储物柜里发现的。尽管大多数情况下,贫困是根本原因,但为了查明这些小生命究竟为何逝去,我们还是会接到解剖委托。

解剖婴儿时,很重要的一点是确认婴儿出生时是否存活。如果从母体出来就已死亡,那就是“死产”,与之相对应,出生时还存活的情况在法医学中叫“生产”。到底是“死产”还是“生产”,就由我们来判断。

如果婴儿出生时是存活的(生产),根据实际情况,会就放弃监护责任向婴儿的母亲追责。如果母亲在知晓会导致婴儿死亡的前提下也放任不管,那就要考虑是否得追究杀人嫌疑。

解剖婴儿时,我们先把肺取出,让其漂浮在装有自来水的烧杯中。如果是生产,婴儿离开母体以后正常呼吸,肺部会吸入空气,肺就能漂浮在水面上,这就是婴儿呼吸过的证据。你们可能会惊讶于实验方式如此原始,但这种“漂浮实验”确实被长期运用在法医学解剖现场。

初夏的某天,送来一具婴儿尸体,也是在超市厕所的马桶中被发现。取出小小的肺部放入水中,肺漂浮在了水面上,证明了这孩子刚刚降临人世间时确实存活过。

婴儿被发现时若已死亡的话,一般都是没有提交过出生申报书和母子健康手册的。

解剖结束后,我们一定会向遗属发放“验尸报告”。验尸报告的具体内容会在第5章详细说明,报告上会记录死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死亡地点、死因以及死亡种类等信息。

解剖婴儿也不例外,我们会发放“死胎报告”或“验尸报告”。如果解剖以后发现是死产,也就是出生时已经死亡,就发放死胎报告。如果是生产,即出生时是存活的,那就发放验尸报告。大多数婴儿的姓名一栏只能填上“不详”。

到目前为止,我写过许许多多验尸报告,首先填入的是亡者的姓名。大家的名字里一定饱含了父母对自己的期许与愿望。但是想到那些婴儿连名字都没有,就这样离世,实在是痛心疾首。

失业率和自杀率的关系

前面已经介绍了几例贫困导致的死亡。

“贫困”一词与工作问题有着直接联系。因生病、裁员、破产等原因失去工作、收入来源的那一刻起,就会面临贫困(就算接受生活保护也不能改变问题本质)。

根据厚生劳动省发布的数据,包括失业人员和退休老人在内的无业人员占2015年自杀者人数的59.6%。自杀动机的话,经济和生活方面的原因位居第二(第一是健康因素);从男女比率来讲,男性自杀比率更高,特别是壮年男性,因经济原因自杀的情况更多。(《精神神经学杂志》第111卷,2009年版)

仅看自杀者人数,近年呈递减趋势,但是就算如此,每年也有2万人以上,平均每天有50多人自行了结生命。

在东京等有监察医组织的地区,自杀者的遗体一般送往监察医组织。留有遗书,明显可初步判断为自杀的情况下,警察很少会把遗体送到大学的法医学教室。

兵库县内只有神户市有监察医组织,所以在其他地区,如果现场有证据明确表明死者为自杀的话,大多都不会进行解剖。但是如果未发现遗书,无法断定是否为自杀的情况下,遗体就可能被送到法医学教室。

据我们的法医学教室调查统计,解剖过的自杀死者占解剖总数的8.9%(2179例中占193例)。自杀手段中最常见的是上吊(缢死),占32.1%(62例);其次是跳楼,占15.5%(30例)。

我们解剖的一般都是死后数天才被发现的尸体,掌握的死者生前的信息有限,所以光靠解剖其实很难判断是否为自杀。

以日本人最常使用的自杀手段上吊为例,是死者自己将绳子挂在脖子上的,还是被别人勒死的呢?光靠解剖不一定能判断。

此外,溺水自杀也很难判断。解剖海面漂浮的遗体时,就算可以断定死因是溺死,也很难断定是死者自己跳入海中的,还是脚滑不小心落入海中的,又或者是被他人推入海中的。这点应该交给警察进行后续调查。

但是如果死者尸体上有被人用钝器殴打过的痕迹,或者在知晓死者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药的情况下将其伪装成上吊自杀,我们就有可能通过解剖查明真相。调查死者由于何种原因致死是法医学的本职工作。

人命只值500万吗

某日下午送来了一具30岁左右的男性的遗体,左胸有多处刺伤,警方怀疑这是一起嫌疑犯不明的凶杀案,委托我们进行司法解剖。

死者左胸共有5处刺伤,都有3到4厘米宽,初步观察就可断定是锐利的刀具所致。伤口集中在左胸一处狭小的范围内,没有其他特别明显的外伤。

看到遗体时,我松了一口气。

我判断,此人很有可能是自杀。

该男子左胸处的5处刺伤几乎相同大小,并列排列,而且都直对心脏。

如果这是他人所为的话,只在左胸有5处刺伤且同样的伤口排成一列,这就很难解释。如果凶手和死者拿着刀具发生争执的话,不太可能在左胸的狭小范围内造成连续刺伤。

但是也有可能,死者在服药或饮酒之后进入睡眠状态,然后被刺伤。仅仅观察体表,不能完全确定没有他杀的可能性。用残留在尸体内部的客观事实来验证是十分重要的,只凭臆想很有可能扭曲事实,所以我开始进行解剖。

打开有刺伤的左胸,刀具所致的伤很明显,5处伤口深浅不一,有的只伤到皮下组织,有的几乎到达心脏。

只有一处伤及心脏,这个是致命伤。

自杀一般只有一处致命伤,因为一旦致命,就很难再伤害自己。死者有5处刺伤,除了致命伤,其他要么未能刺到心脏,要么只是对心脏造成轻微损伤。

如果是他杀的话,会留下多处伤及心脏的刺伤,被害者在与凶手争执的过程中,手指上也会留下伤痕,即“防卫伤”。

该男子的死因是心脏刺伤导致的失血过多。我判断,这是一起使用刀具的“自杀”事件。

解剖完这具自行了结生命的遗体后,有了些许安心。虽然这么说会引起误会,但对死者表示哀悼之情的同时,确认杀人凶手并没有逍遥法外,我多少松了口气。法医就是这样一个奇妙的职业。

据警察调查,这位男性因苦于无力偿还负债而自尽。据说他就职的工厂被关后,失业的他身负500万日元欠款。

自杀者身负债务的情况很常见。据警察称,有些奇怪的是,负债金额很多都在500万日元左右。虽然这只是我的个人想法,看来500万日元是令普通人丧失生存意志的重负。反过来说,如果有500万日元的话,这些人就不会陷入想要选择轻生的境地。

人命只值500万日元——我的脑海里闪过如此让人悲伤的念头。

“贫困之死”其实各种各样。有人因为贫困而病死,有人因为贫困而自己选择了死亡。

这就是日本的日常,这就是谁都会面对的现实。

上一章:序章 下一章:第2章
网站所有作品均由网友搜集共同更新,仅供读者预览,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图书!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立即予以处理。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